第十九章 ... (6)
个! 想了想,景言觉得,可能缺掉的那个,是无法挽救了的,苏钦怕他看见难过,所以就没再带来。十七个都回来了,景言就不在乎那第十八个了,望着地上晒太阳的玩偶,再回头看看室内的篮子,满足地笑了。 夜里,景言躺倒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才在乎起来白天那两人见到自己新相貌的事。这会儿他回想起那两人的不能直视和结结巴巴的反映,以及这相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烦恼,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想起来哑奴说,今天是他十八岁的生辰,十八岁意味着成年,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日子,很多人还要举办成年礼,隆重的大办。 难道就是因为这个日子的特殊性,他才会在这个日子进行蜕变么?可是景言感觉下自己的身体,没觉得有除了相貌以外的变化。他十分认真地对着自己祈祷道:不要让自己的相貌这么显眼了。他并不想改变自己的相貌,新相貌他也接受得十分快,这个黑发黑眼的模样也比之前那个褐发蓝眼的相貌看着舒服。但是,能不能不要这样耀眼?他不喜欢听人结巴的声音,一顿一顿的,听得难受极了。 他这样对自己说完了,就十分放心地沉入梦乡。在他意识飘飘然安置在香甜的美梦中时,一股原本正悄无声息隐藏在身体里施工的力量改变了位置,向上来到了脸部,这儿敲敲,那儿打打。它们是这样的勤奋,黑夜也不能让它们休息一二——谁让主人最大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萧铭的两发地雷,么么灵于昕的地雷! 50、五十〇章 ... 已经摆脱了没日没夜都只想死赖在床上状态的景言, 在每天固定的时辰睁开了眼睛。 他起得并不早,因为不需要起来勤奋地做些什么,所以每每辰时过半才肯起来,这么多年来一直这样, 赖床的时光总是幸福的。哑奴醒的早, 寅时刚过就睁开眼睛。以前在小院里的时候,哑奴会先起来把饭做上, 可自从他们住到苏府中去,苏府的下人在第一天就摸清楚了他们的作息, 并且一日三餐准备的十分周到后,哑奴就没有早起的理由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可哑奴白日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就把早晨的练武放到白天,就算早上在床上睡不到那个时候,也要呆在床上。 从昨天起, 景言和哑奴就不睡在一个房间了。 之前他们一直睡在一个榻上,来苏府后, 主人的房间里有下人休息的小榻, 哑奴就睡在这里。可昨天他意识到景言长大了, 他不再需要切身照顾景言了, 于是就分开两个房间住。 两个房间是隔着很近的,有什么动静彼此都能听到,景言实力又很强,哑奴没什么可操心的。第一个晚上分开, 哑奴觉得他会不适应,可并没有,他维持着浅层睡眠,带着“我的孩子长大了”的欣慰,一整晚都没有醒来。早上起来的时候,哑奴还觉得奇怪,他怎么一点都不觉得失落呢? 可能是他很清楚的明白,景言虽然长大了,可他并不会离自己而去。 景言的新房间同样有一面高清的镜子,是傍晚的时候才搬进来的,全身镜,非常大,包着古铜色绣着带翅膀的小人儿的金属边框,后面同样是可以撑起放下的金属支架。这种镜子的样式和徽朝的小镜子相差很多,更为粗犷,看重也十分沉重。镜子这么易碎的东西,景言很难想象这么大一面是怎么漂洋过海运过来的。苏钦也真得很周到,竟然客房都会放这么贵重不易得的东西。 他这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照镜子。昨天晚上临睡前他很认真地对自己祈祷了呢,会不会有用呢?身体里藏着许多对他无害的未知之谜,大部分时间景言都不会去探究,可在昨天那种局面的震慑下,景言却觉得,他们总得起点用,不然岂不是白白养了它们? 这次再照镜子,景言却十分失望,他竟然没有发现任何不同。他明白自己对相貌并不敏.感,如果不是朝夕相处的人,他也很难记不住别人的相貌,特别是那些很普通,没什么特点的人。他记人用的是另外一种记忆。对自己的也是如此。可就算是这么不敏感,他也不至于分不清今天的样子和昨天的样子有没有区别。 没有区别,景言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脸还是那个脸,他开始心疼起自己的耳朵。 他出了门,就看到哑奴扒在门扉上,遮遮掩掩——真遮遮掩掩,手盖着一半眼睛呢!那姿势也像是随时准备逃跑一样。景言已经做好了听“景,景,景……”的声音,却看到哑奴一下子放下了手,十分顺利地说出了一句话:“景言,你和昨天不一样了!” 哪儿不一样了?景言没去照镜子,他很确定镜子里的自己和昨天比没有任何变化。 “嗯,真变了。” 哑奴说得十分肯定。变了,是他的第一感觉,从他能够在景言面前正常呼吸,正常说话时,他就知道景言变了。他又从头到尾仔细端详着景言,好给景言找到理由。可这理由并不好找,确实,景言的五官、身姿并没有变化,但是气质却变了。如果说昨天的景言是灼灼烈日,烧得人只能倒地只能承受而无力反抗,那今天的景言便是那不争不抢,却无法被人忽视的明月,他的光辉仍在,风姿并无减弱,可是注目他的人,却能残存几分理智。 景言听了解释,高兴极了。这么说来,他就这样上街来也不算什么了。他对哑奴那突然咬文嚼字的说法只抓到了这样一个中心,就是他还很好看,但远不如昨天好看了。 好看的人哪里都不缺。魏康裕一家相貌都很优秀,景言参加的那个带有相亲性质的宴会上里的男男女女,相貌也都拔尖,而苏钦呢,相貌也是不俗。景言觉得,既然他已经见到了这么多好看的人,也就是说他没看到的地方还有更多长得好看的人,所以他在其中并不突出。 他的脸轻而易举地揭露出他的想法,哑奴读出来了,却没有反驳,带着嘴角两侧对称极了的梨涡,看着景言高兴。反正相貌都变了个彻底,遮掩又会让景言不愉快,哑奴就不打算让景言为了可能会出现的麻烦而委屈了。 他们吃饭的时候,苏钦又来了。今日他没有穿白衣,反而换了一身冷肃的黑色衣袍,袍角上绣着若隐若现的梵文,那是苏府绣娘连夜赶制绣出的静心凝神的梵文。不过他今天的这身打扮却是白穿了,景言一抬头,苏钦就发现自己并没有陷入昨天可怕的不能自控的境地,心中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昨天的景言固然美的让人心惊,让人膜拜,让他回去后也久久不能平静,可那美到了非凡的地步,反而不适合作为一个仰慕的对象,同样支支吾吾,颠三倒四的自己也被自己所厌恶。 这样的景言却很好,他坐在这里,美成了一道风景,却让人能够细细的去欣赏,又能抚平内心的躁动。 苏钦并不是良善之人。在那种黑暗的地方生存久了,自然会染上黑暗,而他,天生就诞于黑暗,享受黑暗,白衣和温善的面孔,只是享受黑暗的一种手段而已。 他地位极高,可不是没见过美人的毛头小子,也不是守身如玉的伪君子。他见过纯洁如高山雪莲,清冷而亵渎起来极有劲儿的美人,也见过天真纯洁被宠得不知世事的公子,还有美貌得仿佛只能招惹来祸害的美人,都不用身体接触,单单毁灭他们的时候,苏钦都能体会到一种快感。 美妙的东西毁灭时总叫人心神愉快,特别是你明知道这美妙的东西并不稀罕,可以由着顽童可这劲儿糟蹋的时候。苏钦倒不会主动去做这些事,偏偏他的属下总容易有这样的癖好。他学着去做过一两次,确实体会到了这种独特的快感。他那个时候就明白,美貌大部分时候不是优点,反而只是给了一些人去伤害的借口。 可景言的美就不是这样。他的美是堂堂正正,大大方方,宣告世人一般的美,绝不柔软,绝不脆弱,绝不会引起人的怜惜。再恶的人,也不会拿毁掉他当成乐趣,因为你看着他的时候,会有一种奇怪的想法,会让你觉得,你毁不掉他。 苏钦能够理解这种美的效果,毕竟这已经是只想当神祇一样顶礼膜拜的削弱版。这个版本很好,真的,苏钦由衷的觉得,因为他对着这样的景言终于有了想要身体接触的欲.望了,对,就是□□。有情.欲的爱恋,才是正常健康的爱恋,不是么? 苏钦搬了个椅子坐在他们旁边,也不觉得看他们吃饭很奇怪,景言呢,也不知道该意思意思让苏钦再吃点。今天的早餐是炸的酥脆油汪的馅饼,有酱肉馅、糯米馅和豆腐馅的,粥是大米粥,不加任何材料,熬出了黏糊糊一层米油。东西虽然简单,吃起来味道却很有层次感,景言一口油饼一口粥这样交替着吃着,两个巴掌大的饼竟然吃了七个,粥也喝了三碗。 这次苏钦恢复了他的妙语连珠,他的话语成了这顿饭极好的配菜,让景言在享受美食的时候,还不忘竖起耳朵,把苏钦当成了茶馆里说书的。 当说书的,苏钦也甘之若饴,说得越发阴阳顿挫,控制悬念。 吃饱喝足,景言满足地往椅背上一靠,毫无形象的瘫软着,手还抚摸着小肚子。梨花木做的桌子高大厚实得很,从苏钦的角度只能看到景言把手放了下去,可猜也能猜出来他在做什么。景言吃得那么多,这会得撑得很,那小腹定是微微鼓起,而他抚着自己的肚子,还带着如此满足的笑容,就像是一个孕妇摸着他未出生的孩子……等等,我这都是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实际上他猜错了。 景言的小腹十分结实,上面附有一层薄薄而柔韧的肌肉,他的肠胃也十分争气,绝不会败倒在区区七个馅饼三碗粥上,此时仍然平坦如初,摸上去并无曲起,也没有给主人带来难受的感觉。 景言摸小肚子,只是一个个人习惯,仿佛这么一摸,才有吃饱喝足的那种慵懒不想动弹的气势似得。 哑奴吃得比景言还要少一些,给自己留出了危急时刻还能动弹的余量。他无声地看向苏钦,仿佛在问他,“怎么你还没走一样”。 苏钦并不在意哑奴对他的看法。他知道自己的意中人相当重视哑奴,而他和哑奴并没有直接敌对关系,自然不能用对待敌人的那一套,反而因为这个人和自己的意中人关系十分亲近,他更得注意友好才行,可别因为惹得此人生气,倒给自己吹凉风。 苏钦于是微微一笑,广袖一转,一把扇子就持到了手上,扇子一翻,扇面打开,露出他自己画的春日图,扇子轻轻扇动着,幅度很小,没有带起来风。也是,此时只是初春,拿扇子装饰下风度就可以了,没必要真的扇起来狂风。 景言的目光一下子被这扇子吸引住了。之前苏钦可没有拿出来这扇子。扇子好像是文人雅士的标配,他自己是不沾边的,又因为夏天也不怕热,所以连十分俗气的蒲扇都没有用过。 他伸出手来讨要这扇子,苏钦从善如流或者说是迫不及待地把扇子送到他手中,眼睛还不忘在景言伸出来的手上擦了一下。那手的模样他已经有意无意看了很多次,可每次再看都会被惊艳到。那些被他拒绝了的美人儿,绝想不到苏钦连一只手都会看到目不转睛。 景言把扇子合上,学着苏钦的模样一打扇子,咦,打反了,扇面都错了,于是又换着方向打,这次扇面很顺利的平铺起来,他却先不看扇面,而是装模作样的扇起风来。他用的力气很大,风也呼呼地来了,扇了几下,过了过瘾,景言就停止了扇风的动作,开始欣赏起这把扇子。 他不懂材质,只看外观。黑色雕刻着金色镂空的大骨触之冰凉,手感滑腻,摸起来像是骨头做的,夏天摸起来一定很舒服;小骨也不是常见的木质材料制成,倒像是玉石,色泽并不统一,带着玉质独有的纹路。被统一打成薄薄的方形小扇骨,同样雕刻着纹样,而这纹样竟都不一样,拉开时就能看出来这些雕刻的纹样竟然组成了一棵兰草的模样。同样是黑色的扇钉,反而是最普通的地方。 光扇骨就这样精心了,扇面更是不凡。素白半泥金的扇面上画着一副春日图,细细看来画得竟是苏府的初春时光,而这上面画的是意象,线条虚化而不具体,景言却能辨认出来,这画的不正是先前自己住的客房前面的景色么!他再仔细看,还看到了自己,那个自己只是一个很小的小点,既没有五官也没有四肢,可偏偏景言就是能断定,那就是自己。 在扇面的最左边,还有一排小诗,后面还有印章。不过景言没有也不想学文字,所以眼神在上面一扫而过,就算是看过了。扇子看完了,景言就还给了苏钦,并无留恋,也没有惊叹,这让暗暗关注景言反映的苏钦大失所望。 之前景言一直戴着斗篷,就算和苏钦一起吃饭,也顶多露出下巴,这就给苏钦的猜谜带来了不便。若是能看到脸,相处就能根据表情来调整话语和行动,可看不到脸,还想做到这样,光看肢体可是很困难的。现在景言终于露出脸了,臆想多次如今画面的苏钦自然眼睛就全盯着景言的脸了。景言还不觉得什么,哑奴却觉得这十分怪异,已经瞪了苏钦好几次,就差直接提醒了。 苏钦从把扇子给景言时,就更认真地观察着景言的表情。 他用的扇子是之前的存货,已经做好,就等着他画好再组装制作的。昨天回去清醒后,苏钦就从被子里爬出来,找来了扇面,很有灵感地作画一副,还一蹴而就地题了一首小诗。他自觉无论是画还是诗都达到了近些年来他创作的最高峰,又都是对景言的赞美,还含蓄地表达了他的仰慕,把这个给景言看时,景言怎么也不能无动于衷。 可没成想,景言还真的无动于衷,眼睛在看向画和小诗时,除了觉得新奇外,就没有其他反应了,这让苏钦感到十分失落和挫败,也不由得想,是不是景言读出来了,为了怕直接拒绝不好,所以就当不知道? ——他大概得很久后才知道,有着谪仙气质的景言,是名副其实的大文盲呢。别说诗了,能在画里看出来那个小点是自己就不错了,已经是很能体会苏钦心意的表现了。 苏钦快不敢看景言的脸和眼睛了,但是他仍然没有退缩,反手又把扇子递过去,翩然一笑,道:“这是送给你的。” 送给我的?可是这个扇子他并不需要呀?而且本身也不好玩,他就算是拿个叶子扇都能扇出来这个效果。景言十分耿直的摇了摇头,把扇子朝苏钦的方向又推了他。 苏钦快要维持不了自己的笑容了,要是换到没认识此人的时候,苏钦是绝不会想到,会有人胆敢拒绝他送来的东西,偏偏这事就是发生了,他还连气都生不出来。 他努力平心静气,想到,怪不得有一张脸就是好处多多。说实话,有这样一张脸的人,确实有资格来拒绝他人,只是苏钦实在不想牺牲在这个资格下。 苏钦还是有很高傲地自尊心的。既然景言不要,他也没有执意要给,只是划掉了脑海中要送的其他东西的部分类型。华而不实,只能做摆饰的,通通去掉。 此刻,苏钦把话题转向讨喜的地方:“我看到你的玩偶没有晒好,我来给你整理整理?” 昨天晒在外面的填充棉花的玩偶,夜里就没有收起来,又经受了湿气,反而不如刚洗完时好看,棉花半干不干,位置都被洗的改变了,这里蓬那里扁的,看着就难受。景言起来就没有注意到它们,听到苏钦这么说,拿起来一看,就露出了心疼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萧铭的地雷! 突然爱好就从处处平凡攻转到美强攻了,果然人都是会变的——然后爱忠犬受一万年! 51、五十一章 ... 边疆要比京城冷很多。魏康裕站在初春的冷风中, 笔直如剑,纹丝不动,手中持着一把红缨长枪。 这把长枪是他儿时挥舞惯了的那把儿童长枪的放大版,在他手中仍然是如臂驱使。此时太阳刚刚从草原尽头升起, 天边逐渐亮了起来, 突然,魏康裕动了, 明明并不热烈的太阳在人眼中却仿佛热得晃人眼,眼前只有一片腾移转挪的虚影, 和长枪破空时发出的呼啸声。一刻钟后,人影终于站定,魏康裕气也不喘地把枪收到手侧, 重新站直。 武伯侯击掌赞叹:“你的枪术越来越精深了。” 魏康裕笑了笑,笑意未达眼底。他问:“父亲,军饷还未到么?” 武伯侯肃着脸点点头。自家儿子还未成年就被他拎着来了草原上, 草原上可不是享福的地方,时不时来侵扰一番的蛮族暂且不说, 草原上的条件也很恶劣, 太阳毒辣, 气候干燥酷热。驻军住在草原和蛮族交界处附近唯一的一座小城里, 小城里住的除了军人,就是服务军人的苦工。吃,草原上缺乏蔬菜和水果,哪怕身为将军的儿子, 饭桌上顶多就三样菜,玩,没有丝毫乐子,整日里就是巡逻和苦练。 虽然武伯侯一直对儿子的武学要求的很苛刻,但是梦娘对儿子的衣食住行却一直提供着最好的条件,儿子也是被宠到大的。之前武伯侯还担心儿子能不能吃得了这草原上的苦,却没想到儿子甚至都没有咬牙,就十分平静地撑了下来。 武伯侯欣慰地看着魏康裕。来草原上一段时间了,魏康裕的改变也很大。原来白净的面容,现在风吹日晒变得轮廓鲜明,没有了白面小生的模样;因为在这里整日吃牛羊肉,喝牛奶,肌肉增多,身体愈加硬朗结实起来;那眼神也被辽阔的草原洗练得更加坚定;个子又往上蹿了一截,已经同他父亲一般高了。 他和那时鲜衣怒马的少年人相比,完全是两个人了。 武伯侯欣赏完自己的儿子,沉吟一会,才回答这个问题:“仍未。” 魏康裕用了然的目光回应了他的父亲,也不再追问,重新拿起枪,继续操练起来。 今日草原上也无事发生。如果不练武,魏康裕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如果不是魏康裕顾及到他身子骨还不如成年人壮实,阻止他练习太久,魏康裕能从早练到晚。 魏康裕挥舞长枪的时候,神色认真而严肃,呼啸的枪声显示这架势并不只是好看,那凝结的战意都溢了出来。武伯侯又旁观了一会,再一次发现单从招式上看,并没有什么可以指点的,剩下的只能等时间打磨,便转身离开了。 他离开后,魏康裕仍然没有停止动作,但是在他凛然的气势下,却是早就飞走的心神。一心二用对他而言从来不是难事,在激烈的运动下,他的大脑能够运转得更快。 本该上个月到的军饷现在仍然没有来,而上一次的军饷发放,却比惯例少了二成。在之前,这边疆的镇边军,还从来没有军饷迟到和军饷被可克扣的事情发生。谁敢克扣或者拖延镇边军的军饷呢?武伯侯既是有爵位的侯爷,也是镇边大将军,深受皇帝信任,在朝中素有威望,可偏偏,在武伯侯仓促间携子回边关后,这样的事情却发生了。 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讯号。在皇帝老态愈显,太子能力平庸的时候,武伯侯失宠了。 魏康裕能猜得到这其中的风云变幻。在这之前,家中对他的培养路线可不是如此,原本是想让他在禁卫军中磨练两年,待他成年后再前往边关,那时候他年纪正好,能力更加成熟,能压住实力至上的军队老油子。只是这条规划的路线还没起个头呢,就已经破灭了。 局势越发紧张,可武伯侯从来不肯向魏康裕透露一二,只着手培养他的统率领导能力,教他如何行军打仗,教他如何把兵书上的内容运用到实际,却不肯告诉他朝廷上皇帝对镇边军的压制。魏康裕对此只是嗤之一笑,年轻而野心勃勃的身体里,藏着一颗对保守又无味忠诚父亲嘲笑的心。 儿子的第一位英雄都是父亲,可在魏康裕的童年中,武伯侯从来是缺席的,梦娘也很少对魏康裕谈起父亲的英雄事迹,景言的存在又占据了他的大部分心神。他确实承认自己的父亲很强。但是这种承认下隐藏着却是不服输,而不是仰慕和敬佩。他觉得,朝堂对魏家的针对已经明朗朗地摆着了,父亲又何必在他面前粉饰太平,说些什么朝堂财政出问题的假话呢? 他并不能理解父亲羞于提起的话,似乎失宠于皇帝,只能证明本身的不堪。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还存有一份理想主义情怀,虽然已经做好了一切打算,却仍然不愿意把儿子牵扯其中。 魏康裕不知道那些。他只知道,除了刚来时还收到梦娘的信后,之后再无通信,他还知道,侯府里豢养的日行千里的奇兽,不再两地赶路。他心里有一种沉甸甸的忧虑,对武伯侯府,对自己。但是在这份忧虑下,他还有一种必须要隐藏地亢奋感,他必须要遮掩住自己的情绪,才不会大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 他想做这光鲜亮丽的徽朝的灾祸,从而保护景言。若是局势平定,那不等他闯出什么风浪,武伯侯就能先大义灭亲。可是如今……他甚至不需要刻意说服父亲,就已经知道,同样注重家庭的父亲,就会成为他身后的助力。 …… 景言心疼地看着自己的玩偶。那些草编的安安静静在室内呆着,并没有损伤,可这在夜里度过一整晚,又被湿气弄的皱皱巴巴的棉花布偶就不好看了,本来就是有些劣质的布料,根本经不住这来回的折腾,脱色、脱线、发皱,就算苏钦再怎么厉害,也没什么用了,而因为景言的疏忽,没有及时把它们拿到室内,昨天苏钦的努力,白费了一半。 这次苏钦还要给他整理,景言就拒绝了。 没有必要了,这些东西再怎么弄,也不能完好无初了,也不值得他再煞费苦心地恢复原样。说到底,它们身上并没有承载特殊的意义,本来只是打算卖掉它们赚钱而已,这些坏了,再做新的就好了。景言在心里算了算自己的钱,呃,可以说是刚开始算就尴尬的停了。 他哪里有什么存款啊!最近都是跟着苏钦蹭吃蹭喝,一分钱都不需要,结果现在连买材料的钱都没有了。他再看看装着草编的小篮子,那些小动物被编制得栩栩如生,好,把它们卖掉。 景言刚把篮子提到自己面前,苏钦就十分贴心地说:“那我们就重做,我弄来了一些材料,你要不要看看?” 景言眼睛一亮,苏钦又发了会呆,还好,这次他没结巴。他走到门口去把材料拿过来,原来这些材料是他早就准备好了的。材料并不多,苏钦还怕景言累着,只准备了一个大箱子的。因为考虑到那些玩偶的大小,所以苏钦准备的材料都是剪裁过的布料,这些布料都是从他库里拿出来的,均是贡品级别,用来做玩偶可是大材小用,可没办法,谁让苏钦只想讨好景言呢,这些布料的价格,还真不在他考虑范围内。 除了布料,还有密度不同的棉花,此外苏钦还带了一个很完备的工具包,剪刀小刀及针等工具都金光闪闪,还镶嵌着各色宝石,每一把都十足的精美,分明是艺术品,这是一个贵妇把玩多于实用的工具裁剪包,也是苏钦搜罗来的,他觉得只有这样的,才能配得上景言。 景言虽然觉得工具包太过花哨,不过也没有可挑拣的余地,苏钦能记得把这些带来已经很好了。他带着这些材料进了房间,坐在塌上,先打开布料细看。他不知道这些布料背后都有什么样的产地和工艺,可这些布料摸起来就非同凡品,或者丝滑,或者柔顺,或者摸上去仿若无物,让他顿时失去对先前做好玩偶损坏的最后一点遗憾;棉花也有许多种,颜色很洁白,没有棉籽,密度大的捏着很紧实有弹性,密度小的十分蓬松,景言忍不住把脸埋进去蹭了蹭,好软,好舒服,像是蹭到了云朵上。这些感觉好舒服,景言想起来,他在这里盖得被子,就给他这样的感觉,大概是同一种棉花。 景言从棉花里抬起头来,长长细细的睫毛上挂上了一丝棉丝。这上等的棉花已经被处理过,紧实地浑然一体,不该轻易地被挂起才是,可景言的睫毛实在是太长太翘了,他把头埋在棉花里的时候还睁开眼睛眨了几次,于是就挂上了一丝。这一丝棉丝十分细小微弱,不仔细看就会被忽略,连景言自己都没有察觉,可苏钦注视过来的目光,虽然并不赤.裸.裸,可那只是一种伪饰,一旦当他的视线里出现景言,他就无法把自己的眼睛从景言身上转移开。 再者,苏钦之前就一直好奇景言的脸,现在终于能看到了,景言的脸还是超乎寻常的俊美,他更难把自己的眼神从景言脸上移开了。 此刻,景言眼睫毛上挂着的棉丝,也脱离不开苏钦的注目。他突然窃喜地暗笑一声,面上表情却纹丝不动,还放柔了声音说:“不要动,你脸上有东西。” 苏钦站起来,朝景言弯下腰来。景言见那手朝自己的眼睛伸来,有些疑惑,脑袋不闪不避,更没有因为越来越近的手而反射性的闭上眼睛。 苏钦的手在不易察觉的发抖。不止他的手更近了,他自己也离景言越来越近。越是近,苏钦越是忍不住感慨,怎么能有这么精致,哪怕放大都毫无瑕疵的脸呢?无论哪个角度,都是精雕细琢,又毫无匠气,有股仙气,而大睁的眼,也是亮得让他心头发颤,无法自已。或许是角度问题,苏钦总觉得景言的眼睛湿漉漉地发亮,那瞳孔漆黑,幽深极了,却又倒映着他的影子,影子那么大,占据了景言的眼睛,于是眼睛的主人,好像含着对他全身心的信赖。 作者有话要说: 听到你们的呼声,急忙把受拉出来溜溜。不是你们说,我都把他忘了。 ps:终于试供暖了,也发了取暖费,挺高兴的,这章发十个小包~ 52、五十二章 ... 一缕棉丝被苏钦从景言的睫毛上取下来。 苏钦的手那么轻, 他在景言面前,连呼吸都停了,全靠习武之人的内功憋着,等那缕轻若无物的棉丝被取下来后, 苏钦含着的那口气才被他缓缓吐出。 那温热的气流打到景言脸上, 让景言不自在地往后侧了侧头。这种动作完全是应激性的,可景言却看到苏钦的脸色瞬间黯淡下来。他想起自己做的这个动作, 才明白苏钦是误会了,他并不是暗示苏钦有口臭, 相反,他只闻到苏钦身上淡淡暖暖的檀香,像是冬日里的暖阳。 景言为了表明自己并不是嫌弃的意思, 就靠近苏钦一些,从苏钦的手上接过那缕棉丝。那是很小很短的一截白色绒毛,轻的好像一吹就会消失。景言把他放在手心上, 鼓起腮来对着它吹了一下,哪怕以他的眼力, 也看不见那棉丝飘到了哪里去。他倒是被引得想起了蒲公英, 再过些日子, 漫山遍野的蒲公英就会浩浩荡荡地开放、飞舞了。 苏钦的脸又变了颜色, 这次是变红了。景言并不知道自己吹起棉丝时嘟着的嘴唇和从那形状优美、色泽艳丽微张的嘴唇中飘来的气流给苏钦带来多大的冲击,他不再关注苏钦怎么玩起了变脸的把戏,开始翻检布料。一块块布料从他左右手轮流交换、抚摸,在他心中也出现一个个成形的玩偶形状。他最擅长的是做兔子, 毕竟在离开京城的时候吃过那么多又肥又大的野兔,对兔子的结构熟的不能再熟,也没有多加思考,就拿起来一块沙白色的布,一只手持着镶嵌着珠宝的剪刀剪下。 别看这把剪刀花里胡哨,好像只中看不中用似得,它的刀刃十分锋利,也有给闺房中的少女、妇人防身或危急关头自尽用的意思,而且它用起来无需用劲,只需要手轻轻移动,就能轻易地把布料一分为二。景言没有画图,图纸自然在脑海中,于是一剪成形,毫无停顿,再稍作剪裁、缝合,塞入棉花后,一只肥胖可爱的兔子就出来了。苏钦给的材料包里也有一些珠宝、纽扣,景言拿起两颗黑曜石当做兔子的眼睛,这下,兔子变得活灵活现了。 第一只兔子,景言没有打算卖出去,他直接塞到苏钦的怀里,示意这是送给他的礼物。苏钦可是提供了那么多材料呢,送一只给他理所当然。 低头继续做手工的景言,没有看见苏钦感动地要哭出来的表情。 在一边喝茶,并没有干涉自家小孩景言和勉强算得上朋友的苏钦往来的哑奴见此,不屑地撇撇嘴,心想要不要这么夸张?不过是个礼物罢了。这么想的他,浑然忘记自己接收那个同心结时又是怎样的心情,只是摸了摸自己胸前挂着的第二个同心结,禁不住骄傲地笑了笑。 苏钦的确非常感动。很显然,景言这个人,并没有体贴他人的习惯,苏钦虽然仍然调查不出来景言的身份,可他从景言惯会享受,心安理得接受他照顾的模样,就能猜出景言的家境不凡,只有锦衣玉食里宠大的,才有这种贵派,他就是该接受下人们侍奉的,若真自己做事,旁观的人反而会觉得羞耻。 景言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坦然自若,对苏钦影响极大。他自己就是惯会享受的主,衣食住行无一不精,现在转过头来放低态度去照顾景言,不但不觉得受侮辱,反而引以为荣似得——这也是一种乐趣,苏钦觉得,每每他找出什么新花样,逗得景言开心时,他自己更开心,这并不是单方的、不平衡的付出,他也不需要景言回应,得不到回应也不会着恼,景言的笑容,就是很好的奖励。 若是从前的苏钦,肯定得嘲笑现在的苏钦怎么转性成了奉献的圣人了,可现在的苏钦,反驳起来却是振振有词。花上大价钱来让愉悦自己,或是一掷千金博一时的乐子,或者买下宝物收藏,这些举动,和想要欣赏景言的笑容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想要得到美,而他现在正能从欣赏这非凡的美中得到不同以往的快.感,这种美还是永远看不厌,极其珍稀的美,苏钦还体味出欣赏中掺杂着另外一种体验起来酸酸涩涩的极奇妙的心情,所以苏钦才不是那么的无私,他在讨好景言的过程中,已经收获了许多。 在苏钦傻傻愣愣胡思乱想又努力维持着表面上的温良如玉时,景言已经做好了第二只兔子。第二只兔子是纯黑色的兔子,体型更要矫健,眼睛的位置,被景言按上了两颗洁白的海珍珠。 这只黑兔子被景言一扔,扔到了哑奴的怀里。 这下轮到哑奴露出来傻乎乎的感动表情,也轮到苏钦不屑地想,至于么,那表情好蠢。 景言先做出来的两只兔子把在场的两个人都打发掉了,接下来他才开始做打算卖的兔子。今天做兔子做得格外有灵感,景言的手动得飞快,各种颜色,各种体型,各种动作的兔子一个个从他手尖跑出,又被他一个个摆放整齐,组成了一个兔子军队。布料慢慢用完,各种珍贵的宝石也逐渐变成了兔子的眼睛,直到剩下最后一小块布料。这是块边角料,嫩蓝色的,只有景言的半个巴掌大小,景言在手上比划了一下,正想把布料放下,突然想起来,他还没有给自己送兔子呢。 那,这一块就送给自己! 虽然布料只有半个巴掌大小,但是做兔子玩偶也用不到很复杂的技艺,就算有,也难不倒景言。很快,他的手心上就端坐着一只嫩蓝色的兔子玩偶,被棉花填充得十分饱满,憨态可掬,袖珍到只有拇指大的体型让它更加可爱。景言低下头,在放着宝石的盒子里扒拉半天,没有找到能和嫩蓝色相配的小宝石,那些宝石都太大了,如果放到这只小兔子上,只会让兔子变成妖怪。 苏钦看到景言为难,暗怪自己考虑太不周到。他看到盒子里还有两颗大珍珠,拿起放在手心中慢慢一搓,手中便洒下一些珍珠粉末,珍珠竟然被他磨小了。苏钦拿了软布细细的把磨小了的珍珠擦干净,露出饱满圆润的小珍珠,再递给景言。这珍珠的大小正好和袖珍的兔子相匹配,景言就把珍珠缝到自己的兔子上。他再看看自己先前做的兔子军团,再看看属于自己的这只小兔子,很偏心地觉得这小兔子才是最好看的,便编了一根红绳,把小兔子挂到自己的胸前。 这兔子虽然小,可里面也填了棉花,是立体的,被景言挂在脖子上衣服里后,衣服前就多了一个凸起,景言照了照镜子觉得好怪,又把兔子摘下,在手上缠了几道挂在手腕下面,这样在宽大的袖子遮掩下,就看不出来了。 景言越看越觉得这只小兔子可爱,把材料包往外一推,就不断地掀起袖子自我欣赏,后来又觉得袖子碍事,干脆把袖子往上一撩,卷了三道,撑起手目不转睛地看,时不时用手去捏一捏,摸摸它的眼睛和长耳朵。他遇到感兴趣的时,能一连做几个时辰都不腻的,于是就这个看和摸的动作,他硬是保持了一个时辰,时不时脸上就露出愉悦的微笑来。 也没人赶苏钦走,苏钦得以坐一个小时看景言,一会儿看看他的脸和时不时的微笑,一会儿看看他连手指甲都充满着艺术感的手,心里想,这材料包送对了,真是好值! 看了一个时辰,景言想着来日方长,总算把袖子撸下去了。他学着之前苏钦替他整理时的样子,把兔子玩偶军团放到篮子里,塞得很紧实,正好满满一篮子。不知道为什么,景言在整理自己的手工品的时候,心里却冒出来一道道菜来——碳烤兔子,红烧兔子,盐焗兔子,手撕兔肉…… 他突然很怀念何袖的丫鬟小溪,她做的兔子可真好吃! 景言撸出一只兔子,眼巴巴地看着哑奴,舔了舔嘴角。 哑奴传话问苏钦:“有兔子么?他想吃。” 苏钦一跃而起:“有!” 没有也能现变出来! 夜幕降临的时候,景言吃到一顿兔肉大餐。因为厨房准备的时间很紧,来不及做需要时间的胭脂,所以只能拼技艺和调料了。主菜是干锅兔肉,兔子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去掉了膻腥味,被慢火炖得熟烂,里面还放了胡萝卜、莴苣、青笋、土豆等配菜,兔肉被翻炒得金灿灿的,蔬菜也吸饱了肉汁,焖煮出了香甜的味道,此外还有景言心里念的红烧兔子、盐焗兔子,加上几个清热的小菜,让景言吃得十分满意,心里又升起那个拐带个厨师游玩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萧铭的地雷! 景言的“人人爱我”金手指中有一个分类就是“为我服务是你的荣耀”,所以景言不会遇到求而不得、得不到回应而心理不平衡做出这种那种事情的变态。 如果有修罗场,那画风只能是这样的: 我对景言很好! 我对景言更好! 我对景言比你们对他更好! ——所以修罗场不是景言的修罗场,他只是个吃瓜群众。 昨天晚上还想再写一章来着,结果手机掉到开水锅里了,手机没事,我手被烫伤了QAQ 53、五十三章 ... 景言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匆匆吃完早饭, 今天早饭是他还没吃腻的大包子,照以前,他吃这可以吮吸的包子时,他都会慢慢享受, 慢吞吞地享受着汤汁流过喉咙, 余味久久不散的美妙口感,可今天他三口两口就咽了下去, 滚烫的汤汁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包子吃完,他又去漱漱口, 接着提着自己的一篮子兔子,就要出去。 他身上穿着的是苏钦送来的大批衣服中的一件,随手拽来穿的, 苏钦给他送来衣服的颜色都是浅色系,颜色很嫩,加上他脸上那种不知世事的神色, 显得他比实际年龄少上不少。今天他随手拿来的衣服是淡白色上绣着青花图案的长衫,手上提着一个光泽温润的草编篮子, 篮子里装着各色圆滚滚的兔子玩偶, 他在期待、激动中神色飞扬, 像是一直困在家里的小孩, 终于得以出去放风似得。 哑奴无奈地跟着他身后,心想景言这样出去肯定要惹来人群轰动。这么出众,独一份的相貌,只要一出这苏府, 恐怕就会被传遍江湖。哑奴再看看景言的篮子,里面有两只兔子的脸朝上的,这些兔子的眼睛都是宝石做的,哑奴虽然不知道他们具体价值几何,可它们价值不菲却是确定的,还有那布也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这一只兔子,说不定都能买一栋小屋呢。 拿这样的东西出去卖,怎么能好卖?景言只想拿它们卖个零花钱,不识货的,只会想贱价买出去,识货的,恐怕要笑话景言傻。在外磨砺这半年,哑奴情商大涨,懂了不少事情,感觉这种事做出来会被人笑话的。可他又看了看景言的脸,突然又改变了想法。有这样的相貌,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世人都会给披上一层美丽的面纱,搞不好当天就成了江湖奇闻,这种冤大头的做法,还会让人觉得景言别有深意呢。 既然如此,哑奴就什么都没说,老实地跟在景言身后,两人走到大门处。其实,这还是景言相貌改变后,两人第一次出门呢。 苏钦突然从后面赶来,看了一眼景言,例行晃神之后,就询问唯一能沟通的哑奴:“两位这是要出去?” 刚才还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的哑奴,面对着提供这些珍稀材料的苏钦又觉得说不出口了。怎么说,说你给我们家景言带来了这么多材料给他做着玩,然后景言打算在外面摆个摊把它们卖出个白菜价? 他只能说:“我们出去逛逛。” 苏钦手中的扇子一合,很感兴趣地说:“那正好,我也要出去,不如我们结伴。” 景言被他这么一拦,兴冲冲地那股劲儿就被阻了一下,脸上露出不耐烦来。哑奴见他也没表示不许,就点点头同意。 三人并肩往外走,苏钦站到最外面。他挺想站在最外面拦一拦其他人的视线,好隐藏住景言太过惊艳的相貌。遗憾的是,他们刚刚走了一小段路,就看到周围经过的人看景言看得目瞪口呆,东倒西歪。是啊,这样的相貌怎么隐藏得住呢?景言走路又走得那样大大方方,根本不惧人来看。 苏钦突然觉得,其实那个斗篷挺好的,戴上去多让他省心。可他既不知道为何之前景言要戴着斗篷,也不知道为何他现在又不戴了,所以他根本不提这话。万一这牵扯到什么私密,反而惹得景言生气就不好。 苏钦走着走着,突然觉得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景言的名字呢,又是一阵泄气。 景言走路的速度很快,绣着青花纹落的长袖呼呼的来回摆动,走路带起一阵风来。他目标很明确,那就是城中心的小街,他之前还戴着斗篷的时候来逛过许多次,小街是这里最热闹的一个集市了,位于一片很宽广的街道上,街道两边都是商铺,街道很宽,两边又摆满了小摊位,从小吃到诸多杂物,无所不包。这里的糖葫芦最招景言喜欢,卖糖葫芦的那人家里可是糖葫芦“世家”,靠着卖糖葫芦在小街租了一个商铺,卖起各样的糖葫芦,那糖葫芦吃起来脆香,可惜的是糖葫芦冬天糖衣最结实,等天气热了,糖葫芦就没法卖了,那时候他们家就会卖糖球和山楂卷,还有一些腌的咸咸的果脯。 景言抱着篮子就是想在这里摆摊的。他早就打听好了,这里的位置都是固定的,小摊主都交了摊位费,再想加人,就只能往后排起。这种人多的长街,位置靠后自然是不占便宜的,许多时间紧的不会跑到最后面的,小街管理严格,想加到好位置上,只能砸钱和人换,只有换坑的,没有一个一个往后挪坑的。所以,能在这里立足的,都是经营许久的摊位,哪怕蹲地上卖咸菜的,那咸菜也不会是普通的咸菜。要是卖的东西不好,早就离开了。 景言对自己的兔子很有信心,他这卖一会儿,更像是玩耍体验生活的,也不需要买个好位置,所以他抱着篮子,径直往后走。小街的管理处,也是街道最后面。 此时将近饭点,哪怕小街买吃食的是从中间部分开始卖的,也架不住春风太温柔,把混杂在一起不分你我的食物油气从中间吹过来。许多只是过来买个日用品的,嗅到这股味儿,也忍不住往后走走,想着不如捎一个老钱家的烧饼,或者买一份王大娘的豆糕。许多人目标一致,都往中间部分挤去,这下可好,又到了每日例行的拥挤阶段了,几个身穿衙门服装的捕快不得不艰难的穿行在人群之间,时不时喊着:“注意钱财!小心被偷!不要拥挤!” 这些捕快可不是公服没脱就出来逛街的,他们是小街所属鱼行区的衙门捕快。鱼行区里的公职人员的收入都要依赖着从小街上收的租金和管理费,而他们每天处理的也多是一些小街上弄出来的鸡毛蒜皮小事——什么钱被偷了啊,什么他抢了我的生意,再或者谁谁赖账不还的,加起来工作量可不少。本来这就是江湖,讲究着自治,可明面上也是徽朝的地盘,总得有一套官员班子,只是在这江湖的地界里,徽朝的官员班子能管的太少,威信也太少,也就管管那些不会武功的平头百姓,于是就把心思转到怎么能加点外快上,所以他们格外重视小街。 小街能给他们赚钱,小街的人们又总搞出来种种矛盾,于是当官的一想,干脆把捕快拉过来轮流值班得了。这些捕快主要起到维持秩序,震一震普通人的作用。那些江湖人,也都有数,不会在小街上闹事,不然又容易伤到普通人,还会被记到衙门的小本本上。 说是江湖是江湖人的,其实里面普通老百姓可不真少。酒楼的厨师、小二,洗衣服的大娘,还有小街上的摊贩,甚至青.里的妓子,这些都是身怀武艺的人不屑于去做的工作,可没有这些工作他们又寸步难行,总不能指望那些江湖大侠做这些服务人的事,除非人家想体验下弯腰弓背的生活。 捕快们最愁着自己又轮到在小街值班,每次轮到自己的时候,总得把嗓子喊哑,还得被人群挤的前胸贴后背。可突然,他们感觉熙熙攘攘的人群安静了下来,数不清人数的人群一下子被掐住了喉咙,没了声音,也没有了那种奋力去推挤的力道,他们也终于能把大脚都全放到地上了,可这未必是好事,三个值班的捕快心都蹦到嗓子眼里,想莫非是出了什么大事? 三个捕快中最老成持重,在鱼行区待了十多年的捕快脸不由得僵了僵,手悄悄摸向自己挂在腰间的制式刀了,都握住刀柄了,只要胳膊肘往后使劲,把刀拔|出来,只是,哎呦,这前后左右都是人,这腾不出空间来掏刀啊!这还是他第一次想在小街上拔|刀,以前小街上最常发生的坏事也就是小偷小摸了,这种情况拔|刀也没用,你追都追不上呢,刀拔|出来还砍谁?捕快们在这巡逻,也主要起到提醒百姓注意,和用公服震慑小偷的作用,要是有碰瓷的了,他们还能去调节一下,遇到惯犯,就毫不留情的带走。 这年纪大的捕快,头都不敢回,只觉得在这诡异的情景下,只有手中的刀能给自己一丝温暖,低着头努力地和刀较劲,也不知道是不是借此好逃避什么。可还有一位年纪轻的,鱼行区本地,今年刚当上捕快的,却不害怕,踮起他那小个子,转过身来努力的往后张望,结果他一望,也跟着安静下来。 三人之中最机灵的那个捕快,又等着那位捕快拔刀,又偷眼去瞄另外那位捕快的反应,那两个捕快此时都不靠谱起来,于是这个捕快,顿时抱着头蹲下来了。他倒很有自知之明,这会儿想溜,在一片安静的人群中,只会显得格外扎眼。 可其实什么糟糕的事情都没有发生。既没有发生什么诡异的命案,也没有哪位大人物突然驾临,只是景言过来了。 那些人之所以愣住没了声音,也只是看到景言过来了。至于一左一右站在景言身边的那两位,谁都没有注意到。 景言成年后个子蹿得飞快,在短短的时间里蹿到了一个诸多普通人只能心生羡慕的高度。他比例匀称,并不过瘦,所以这高并不突兀,让人见到他,并不会先特意注意到他的身高。景言虽然很多时候都是懒懒散散,没有一点要做正事的样子,可是他腰杆总是挺的笔直,不精神也有一股精神,再者他相貌真的很优秀,君不见,这一条街上的人都傻了么。 景言看着傻了的人们也觉得很奇怪,没有把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如果是成年日当天的他,这口锅他肯定背着,可他现在的相貌已经收敛许多,没看哑奴和苏钦,以及苏府的下人们都十分正常么。他并不知道,苏钦接触甚多,定力非凡,也能接触到江湖上优秀的俊杰,本身就有一定的抗性,又先见的那副相貌,被剧烈冲击后,再对现在这个就能应对自然了。哑奴更不用提,现在景言的相貌,也就是比没变化前再俊美一点而已。可小街上的普通老百姓,哪见过这么美的人?年画上的金童玉女同这人一比,都显得粗制滥造了。 他们傻呆呆地站着,就算是一些混在其中的江湖人士,因着是第一次见到景言,也都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静悄悄地看他。哑奴十分警惕,时刻紧盯着他们的欧动作,苏钦却十分苦恼,偏偏没有立场苦恼,更为自己空落落的占有欲感到难过。只有景言暗自窃喜,因为人们都傻住了,他从中穿行起来就毫无难度了。 他灵活的身体瞅准了间隙就过去,每每他走过去了,那个间隙上占着的人才反应过来,缩起身份想要让出地方,结果人家早走过了。 很快,景言一行人就走到了小街末尾。这一块已经要靠到居民区了,相对于热闹的小街来说,位置十分偏僻。景言不以为意,正要一屁股坐到脏兮兮的地面上,苏钦已经眼尖手快地铺上了一块大的布块,让景言坐在上面。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灵于昕的地雷! 景宝开始赚钱了!数着小钱钱美滋滋的,根本不知道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 (你卖笑才最划算嘞!敢说出这话的我怕是要被打死了) 54、五十四章 ... 景言不嫌弃地上脏, 可苏钦都给他铺上布了,他也没把布撤掉,坐在地上,双腿自然放在地上, 似盘非盘, 小篮子放地上一放,也没把兔子拿出来, 就这样期待地看着人群,等待自己的顾客上门。 他都做得这么明显了, 苏钦总算明白他来这里是做什么了,一开始他还以为他是舍不得自己刚做好的玩偶,所以逛街都要带着来呢。 想卖就卖, 苏钦不觉得自己的心意被辜负了,他只是觉得景言这主意不好,他不该露面出来卖的, 完全可以交代哑奴或者他手下的人来啊!看来还是景言玩心重啊。 苏钦见到之前呆愣住的人群终于恢复了声响,且都恋恋不舍地顺着景言前进的方向看去, 眼睛四处打量, 寻找等会逃跑的路线。他可是看到了, 不少人都往后走, 想再见景言一面呢,而现在景言就这么毫不设防地坐在地上,还是一副卖东西的姿态,篮子里的东西又那么少, 他们不得一窝蜂的过来抢啊,到时候挤到景言可就坏了。 苏钦随之想到景言送给自己的白兔子,眼角不由得荡出一片温柔地光。那只白兔子,被他珍而重之地放在放到床头上,专门用来放置它的玻璃盒子还在打造,等着盒子打造好了,就可以把兔子收藏在里面,免得落灰变脏,仍然放在床头,方便他陶醉欣赏。 此刻的苏钦注视着地上的篮子,那里只只可爱的兔子就要卖给别人了。每一只兔子都是不一样的,各有各的特色,果然,还是都想要啊。 苏钦面色不变,轻轻动嘴吹出一阵特殊却静寂的声音。 之前果然场面一片混乱。不到几个数的时间,景言就十分迷茫地看看自己空了的篮子,和装满一个篮子还冒出好高尖尖的大块金子、玉佩、珠宝等物,再抬起头来看看围着他站了一圈,虽然没有挤压到他,可仍然站的密不透风的人群,突然有些不开心。 他不知道自己的兔子是怎么少的,不知道谁是顾客,不知道兔子都到了谁手里,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想装些铜钱的篮子里怎么变得这么沉重。更重要的是,那种讨价还价赚钱养家的感觉,他一点儿都没有体验到。 他站起来,把垫着的棉布也拾起来放到篮子里,表情很沉闷地往外走。他走到的包围圈,立刻为他敞开一个缺口,让他能顺顺利利的,不被挤到的走出去。 景言能够顺利地出去,可哑奴和苏钦就很难挤出去了。他们被肩并肩脚挨脚的挤着,腿脚都被旁人的身体勾着拉着,连轻功地架势都摆不出来,又不能在这样的场合里大开杀戒。而且绝不是错觉,分明有人故意踩他们,掐他们,虽然并不过分,可很让人恼火。 等着人群终于散掉后,哑奴和苏钦的样子狼狈极了,头发被扯断了好多根,发冠也不知道掉到了哪里,衣服上还被挂出了破洞,皮肤上不用看也知道有青紫痕迹。哑奴尚不知为何,可苏钦却气的要爆炸,特别是他侧耳听到一个声音后,更是脸色发红。可恶!那些拿走兔子的人竟然都消失了!废物手下,竟然一个都收不回! 苏府外面,明里暗里许多人在徘徊。哑奴和苏钦正大光明地走进去后,立刻被许多眼神狠狠刺着。景言早已回来,还挺失落,拿着甜点在吃,苏钦这时候来找他,第一句话就是:“这里没法呆了。” 苏钦说的不错。因为景言并没有遮掩行踪,所以苏府成了被盯梢的地方,许多人都盼望着再见一次景言,卖兔子的景言也成了江湖中一个美丽的传言,大把人带着钱财徘徊在苏府和小街上,盼望着能有一次机会收一个兔子玩偶,也有富豪豪掷千金,收购兔子,不过,目前并没有卖的。 景言感觉灵敏,虽然他自己可以屏蔽那些眼神,可是想想自己住在一个被许多人盯视着的地方也是浑身不自在,果断决定听从苏钦的建议,离开这里。 他们要去参加武林大会了。 原定于五日后出发的行程,被提到了当天夜里。三个人轻车简行,除了自己什么都没在,仗着功夫深,轻轻松松越出了那些人对苏府的包围圈,一直出城。夜幕中的城门外,停着一辆披着青布,十分朴素的马车,驾车的人一脸憨厚,见三人上车后,就驾车离开。 这马车看上去其貌不扬,可里面却不简单。外面看着挺小的,可是三个人坐也很宽阔,而且坐垫十分舒服,马车在行驶时没有一点颠簸。苏钦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套茶具还有小点心,茶壶里还飘着热气。苏钦倒了三杯茶水,推给了各人。 景言摇摇头拒绝了茶水和点心。他打了个呵欠,往后一倒靠在哑奴怀里,没多久就睡着了。 …… 江湖每天新鲜事都很多,流传得也很快,可今天不管是铁扇门门主夫人跟着徒弟跑了,还是尝药派掌门被女人抱着孩子堵上门来,都不如这条消息传得快,热度广——你知道吗,江湖第一美人换人了! 过去,有足足二十年,小修禅的掌门禅如意稳坐江湖第一人美人的位置上不动弹。她还是少女时,就有一群少侠为了她要打破头,现在少女变中年妇女了,昔日的少侠如今孩子都开始练武了,她仍然是当今一代少侠的梦中情人。 禅如意修禅,修孤,修貌,小修禅的门派地址在小修山上,门派紧闭森严,常人难匿其踪,敢偷溜上山的都被去根裸|体悬挂示众了。小修禅门人全为女性,修习门派秘术后门人们都不能生育,身为掌门,禅如意每三年下山一次好寻找资质极佳的女性孤儿带回来,可小修禅对弟子要求极高,资质、相貌、性格都得顶级,往往多次下山也找不到一个弟子。二十年来禅意共下山六次,每次在山下停留三个月,那些仰慕她的男人,每三年都会堵在小修山下等待,在那三个月之间继续尾随。 小修禅的女性并不绝情断欲,只是因为秘法原因,门人对情|欲之事热衷不起来,而禅意本人却是爱说爱笑的性子,她对自己的爱慕者并不厉言,反而友善相加,不自觉的举动,就会又勾走几颗芳心去。 可江湖美人榜的第一名,被一位女人霸占二十年的时间,还很有可能会持续霸占下去,自然很多人对此不忿,还有些暗恋暗到影响生活的,也暗暗希望这个榜的名次能换一换,还有那些不愿意三年一堵门的青年才俊,也不相信一个足以当自己母亲的女人能美到那种程度。可惜江湖中每年诞生的女婴都很多,这二十年过去,一个相貌能压得住禅如意的都没有,好像这二十年的美丽都被禅意给占据了似得。 可今天不一样了,有关新的江湖第一美人的传闻传得沸沸扬扬,说他一出现,那整条街上的人都傻了,还有很多见过禅如意的又见了他,过去深陷于对禅意迷恋的魔障都突然破了。 这消息老少咸宜,有足够的话题度,又牵扯到禅如意这入梦最多的美人,自然人人都爱聊两句。只是小街上见到那人的人多着呢,可撒到江湖里就少而又少了,许多人找到当初的围观者,追着问他:“那人到底有多美?” 好奇者往往只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就是美。” “可到底有多美?比之禅意呢?” 被问的人就不耐烦了,还带着不侵犯的不愉:“美就是美,我要是能说出来,我早就成诗仙了。” 由此,那人的美貌就被传得神乎其神,而且当日竟然真的有一个被称为“诗豪”,以大号毛笔为武器的江湖名人,殚精竭虑地写出了一首描述那个卖兔子的少年的诗,其中有两句是如此写的:“不该人间有,忍我徘徊。” 此人写完后就封笔了,说突然发现自己的诗稀烂无比,糟蹋了那人的美貌。由此,“江湖第一人美人”的称号在诗豪的权威性下正式更换,从禅意的头上转到那惊鸿一瞥的少年头上,也不知道这次,这称号都在人家头上顶上多少年。 这边八卦着的人用一种阴阳顿挫,起承转合的腔调讲完了这最新的关于“江湖第一美人”的情报,立刻在酒楼中引来一片喝彩,此人便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四处鞠躬作揖,谦虚地说:“可惜我是没见到那新的江湖第一美人,不然我定然试着给大家描述描述,哪怕描得三四风姿呢,也不枉我说书人的名声。” 此人自称一落,酒楼陷入短暂的沉寂。“说书人”不大不小也是个名人,听名字像是一个爱好说书顺便赚钱路费的好人,可他才不是正派人士,每一个被他用来磨练说书艺术的人,都有一半的可能性会死掉,他又惯会捡软柿子捏,他随身携带着的惊堂木又是一件威力极大,触动后能够射出带有剧毒的牛毛细针,功夫精深也难对付,每年杀的人也不多,所以他也悠哉地过到了现在,也没被人除掉。 说书人见酒楼静寂了,顿时不满:“怎么了,我说了这么精彩的一段话,怎么连个掌声都没有?要么鼓掌,要么死。” 酒楼里的掌声顿时雷鸣般响起,经久不息,说书人见了,又得意一笑:“今日我心情好,鼓掌喝彩了的,都可以走了。” 酒楼里凳子顿时往后移,移动的人们却没有让桌椅发出一点声音,不一会儿,酒楼的人就快撤干净了。说书人摸摸自己留长的胡子,心想,今天这段说得不错,再练习练习就可以找人试命了……咦,怎么还有人在? 说书人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唯二剩下的两桌。要知道,这时候还佁然不动的,要么是傻大胆,要么是有真本事,前者还好,得罪后者可别丧了命。说书人能混到今天,那是有眼色的。他人生中有一个最大的原则,那就是“看上去不好得罪的,就别得罪”,宁怂不失命。 这两桌中的其中一桌,坐着一个刀客,刀客的刀很随意地横放在桌子上,桌子脚上还放着两坛已经喝光了的烈酒,而刀客戴着斗篷,拿着酒碗的手骨节突出,手腕粗糙,斗篷里露出来的下巴上还带着只有成熟男人才能有的修建随意的硬胡茬。他的坐姿亦是不羁,豪迈极了,从桌子底下看,他的腿极长,这桌子底下放不开,所以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位置,把腿放在两边。 他的气势亦是很强,回视说书人的眼神像藏锋了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