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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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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他,恐怕魏康裕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    ——除非景言在乎他,想念他。    可是,景言会在乎他,想念他吗?魏康裕倒是想抬高自己,对自己说句景言在乎他,想念他。可他明白,景言仍然是小孩子心性,忘性大,出去见了精彩的大千世界,哪里还会记得还有个魏康裕呢?    多么不公平!魏康裕想,他心里就只装了一个景言。要是两者立场能够颠倒下多好!他也想让景言心疼,心疼一点就好,心疼太多了,他还得再心疼回来。    魏康裕被关了半天不到,就冷静下来。首先,他无法硬闯出去,若论个人武力,他并不比外面这些暗卫差,可这些暗卫都有些奇奇怪怪的手段,魏康裕没有压倒性的实力,对方又人多势众,没有成功可能性的事情没必要去尝试。    而且,魏康裕也觉得,景言此刻肯定不会去京城了,他出去找,又怎么找?凭景言的能力,若他不想让自己看到他,就算景言站到自己面前,自己也只能捉眼瞎。    所以,虽然魏康裕心中十分着急,却强迫自己不要表现出来,既然暂时没有对策,总不能浪费光阴,总得找些事去做,免得陷入一味的焦急。他在房间有限的空间里练武,还去了书房里坐着。    魏康裕的书房还真有模有样的,各样的书都占满了书架,书的种类十分丰富,也十分干净整洁,只是太过干净整洁,如同新书一样,连点褶皱都没有。只有两个书架里的书翻阅的痕迹最多,一个书架里放的都是各式话本,另外一个书架里放的是兵书。这个书房还是梦娘给魏康裕布置的,只有话本是魏康裕自己买的。    当然,书房里面还有一个暗柜,里面放着一些不可告人的,还配着图的小册子。武伯侯和梦娘从来不会到书房里突袭,所以魏康裕坐在这里读话本、看小册子时都十分自在,从来不担心有谁会突然闯进来。    他这次进来,既没有看话本、兵书,也没有打开小柜子,而是站在装着崭新书籍的,从未驻足过的书架前半响,终于从中拿出了一本《游记》。    这本《游记》并不是寻常的游记,这是百年前一名很著名的权臣年老时写的自传,写的是从他从一介书生,想要周游列国,增长学问而外出,阴差阳错下却辗转几个国家的朝堂,最终权倾一时的事,其中写了很多他在朝堂博弈中使用的权谋,这本书也可以说是每个文官手中必有的一本了,武官却只觉得这本书写得很阴险。    魏康裕之前对这种书籍不屑一顾。他更喜欢靠实力横冲直撞的碾压过去。可这会,他却想读了。    并没有太突然的契机。只是,如果多读读书,此刻的他就能想出更好的主意了。或者,如果说景言就是那瞬息万变,很难揣测的国,那他学学治国,总是好的。    ……    “哦,他开始读书了?”    梦娘听完汇报点点头。看看那些书总是好的,学进去了,就不会发生武将在前面拼杀,却不能控制住在后面拖后腿的文官的那种事。梦娘却没打算亲自教。她一直自诩为聪明人,也一直关注着朝堂,对朝堂上的变化并不陌生,但是身在后宅,总不能去教将成人的儿子朝堂之事,特别是那些杀人于无形的阴谋,别再让儿子敬畏于自己。    不过,以梦娘对魏康裕的了解,他这么乖乖的才是奇怪,甚至都没有对外面看守着的暗卫和进去送饭的丫鬟发火,这就奇怪了。想到这里,原本还想再拖几天的梦娘,还是起身去看望魏康裕。    梦娘来的时候,魏康裕刚把《游记》看完一遍,又回到头来准备看第二遍。他本以为自己会看得很困难,需要逼着自己看的,结果却出乎意料,他看进去的很顺利,理解起来也不困难,    魏康裕看到梦娘,就站起来笑着叫道:“母亲。”    梦娘坐下,和他聊了两句。谁都没有提到这关禁闭到底关到什么时候。梦娘只见魏康裕精神状态很好,情绪也很平和。她见到魏康裕的《游记》夹了书签放在放在桌子上,就问他:“你读到哪里了?”    “刚开始看,实在看不下去,翻来覆去,还在前几页折腾呢。”    梦娘说:“那你能耐下性子去读,也是很好的。”    魏康裕说:“那我真希望我能读进去。”    说完了这个,两人一时之间都停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半天过去,魏康裕是一句询问景言的话都没说,还是梦娘主动提起的:“你父亲找了一些时日,总是没有线索,京城的城门已经重开了。”    “哦。”魏康裕神情淡淡的应了一声。    “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    “我觉得,你们找不到他。”    “你不怕徽朝分崩离析吗?”    “那不是我该管、能管的事情。”    梦娘不再问了。从这寥寥几句中,她再次体会到魏康裕的心是多么的顽固,平和的外表下,隐藏着对他们的不信任。    孩子大了,不再好管了——或者说,小时候他就那么不听话。梦娘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她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和她毫无默契,甚至还对她产生了抗拒;小女儿一直养在瑞阳公主膝下,和她并不亲近,甚至她见了女儿,都不能唤她一声做父母的起的名字,“魏雅怡”,而是只能唤她的称号,希向郡主。    梦娘一时之间灰心丧气了。回顾过去,她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远不如自己以为的过得那么好。明明和武伯侯青梅竹马,可名义上瑞阳公主才是正妻,她只是平妻;武伯侯事务缠身,少有在家的时候,回家一次也是来去匆匆,特别是近日,因为要寻找景言的缘故,他们夫妻二人连话都谈不上几句。儿女又是这样。    梦娘最后对着魏康裕笑笑,就站起来回房了。她突然不想管了,反正那个所谓的预言都是假的,景言找得到找不到就那样。找得到,那最好,别因此影响到皇室,特别是瑞阳公主的名誉。她可以想象到,以瑞阳公主的性格,如果她知道自己的事情被天下知道,定然是活不下去的。找不到,那就说明没人能发现这种事情,那景言不在她眼皮底下,至少还不会膈应她。    至于这两种情况下,魏康裕的反应,梦娘就放开了,随他,她何必再去干涉,反而惹来魏康裕的敌对呢?    第二日,魏康裕起床后,透过窗户,就看到门外消失了那几个门哨。他推开门,顺利地走了出来。他的心情并不急躁,先去练武场里打了几编拳,又从头到尾练了自己学过的枪术,把近日在房里憋的闷得慌的骨头拉伸的咯吱作响,又去洗了个热水澡。    作者有话要说: 新加了一千字,算作者福利,已经买过的读者就不用再花钱啦。主要是三千字一章方便计算榜单,而且我发现我有个毛病就是假期很难更新,今天出去浪了一天开心了,结果七点钟就困了,打着呵欠写了一千字就这个点了QAQ    ——    大姨妈来了今天就特别短小了QAQ    今天也太气了,我教的五年级啊!放古代都结婚了!今天八个学生哭了!只要我一出教室,肯定有会学生跑过来对我说,老师,xx哭了!全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气的我更难受了。    39、三十九章 ...    魏康裕泡了一个很长的热水澡。他的浴桶中什么多余的材料都没有加, 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往里倾倒热水。水温很高,魏康裕却不觉得热,泡到最后,皮肤红彤彤, 薄弱的地方都因为缺水而显得皱巴巴。    洗完这个热水澡后, 魏康裕就回书房去读书,把《游记》又看了十多页。他看得很慢, 每一页都细细地读。虽然这些日子在书房,总共只读了这一本书, 魏康裕却觉得自己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次日,魏康裕总算出门去了。    他感觉到梦娘的人在自己身后徘徊了一阵又消失了,心里想, 难道她以为自己要去找景言吗?不,他暂时没有这种打算。    他只是骑马去了五口庙。那次他和笑口和尚的对话让他受益匪浅,而此时的他又陷入迷茫, 很想找那个和尚聊一聊。    笑口和尚仍然是一副有大智慧的模样,五口庙里的气息也仍然让人安神凝气。上次魏康裕没有仔细观察, 这次发现这股气息来自于佛前点燃的香, 这香点起来后的烟雾直直向上, 烟雾聚拢, 与众不同。    笑口和尚还记得魏康裕,双手合十问道:“施主今日来,可是又有烦恼?”    魏康裕说:“是。有一个我很在乎的人,他做了错事, 不被他人喜欢,大师,我该如何让其他人忽略那些事?”    笑口和尚说:“施主带着疑问来,可也带着答案来的。你的答案是什么?”    魏康裕说:“他们觉得他做错了事。可他并没有做什么,我想把这错事揽过来,他们要怪就怪我好了。”    笑口和尚击掌称赞:“施主好担当。既然你已有定论,请回。”    笑口和尚只说了三句话,魏康裕却像是得到了什么启示,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十分感激笑口和尚,又捐了一大笔银子。    五口庙中,哭口和尚又问笑口和尚:“这银子怎么能来得如此轻易。”    笑口和尚:“少说,多肯定,让他们自己说服自己。你若是总不肯钻研,我怎么能放心你离京去开分庙?”    哭口和尚:“师兄,我还是跟着你干,我是没有吃这门手艺的天赋。”    ……    哑奴既然决定要躲避来安城清查的人,就停了去做工,也没有多此一举的去告诉雇工自己不做了的事。他没有攒下钱,不过既然决定这段时间不再外出,那有钱也花不出去。既然没钱,就囤不了米面粮食,哑奴就干脆沿着一条富人街从头顺到尾,从这家拿点米,那家拿点面,这么凑凑也凑出来不少。他找的都是看管不严的富人家,又特意从仓库里面拿着陈米陈面,想必这些东西消失了,他们也发现不了。    东西都备齐,哑奴就打算和景言在家里安静的呆着,等着风头过去,反正武伯侯的人不可能一直在这里耗着,一旦他们确定这里没有他们,就会前往下一个城市,总是耗不过他们。可景言却不打算赞同哑奴的意见。别的都可以,但是他要去何家。    何袖那天说,三天就能做出第一批牛奶干,叫景言到时候去拿了。    所以景言听到哑奴叫他哪里都不要去后,就不开心了。他对哑奴的解释完全不满意。是,何大人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可他怎么能想到自己要找的人会潜入他家拿牛奶干呢?再说,景言想,就算他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厉害,可仍然很厉害啊,怎么都不会被抓到的。哑奴再怎么说,景言这次也拗上了,大有哑奴不答应,他就要在地上打滚的架势。    哑奴还能说什么呢?他只能叫景言答应他,到时候不要单独行动。这点景言倒是无所谓。    三天后,景言顺利地拿到了牛奶干。牛奶干的味道和他第一次吃的比起来要更好吃。何袖对他说,那是因为之前用的是从安城送到京城的牛奶做的,送过去后总是没那么新鲜了,而现在都是现做的,自然味道更足了。    何袖这次做了很多很多牛奶干,给父亲母亲和弟弟妹妹都各送了一包,剩下的都送给了景言。景言抱着这些牛奶干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笑意就没收拢过,嘴角开得大大的。何袖还答应他,等他想吃了,可以随时去找她,她都会给他做。    何袖那句话说完后,这个长相美貌却没有攻击性的温婉少女,瞬间超越了魏康裕在景言心中的地位。景言是个惯性很强的人,有时候他不爱变化,有时候又喜新厌旧。他迅速习惯了安城的生活,迅速的习惯了没有魏康裕的生活。再这样下去,他连魏康裕的名字都不会再记起。    不出现在生活里的人或事物,除了被抛之脑后,难不成还要每天刻意去怀念么?    景言津津有味,每天数着牛奶干过日子。他并不贪吃,这一包牛奶干是五十粒,他每天只数着吃五个。吃牛奶干的时候,他可以什么都做,就只是坐着,全心全意地含着它们。    不含牛奶片的时候,景言就用之前买的材料编小东西。他编小包、小动物、花朵还有各样的首饰盒。他觉得自己好厉害,总能做出来很漂亮的东西,可能他在这种东西上很有天赋。    做这个一是为了打发时间,再就是,他也想赚钱了。总不能老让哑奴出去做苦工,景言去看过哑奴做的活,虽然哑奴做起来毫不费力,可是怎么说,做这种活也显得太磕碜人了。    景言没多久就把所有的材料用完了,编出来一篮子小玩意。景言跃跃欲试地想出去试着叫卖,当然,是哑奴叫,他卖。结果哑奴一提,他才想起来,现在还不能出去呢。他催着哑奴快出去打听下消息,看看外面的清查结束了没有。    也是不凑巧,哑奴出去没多久,景言蹲在地上,扒拉着装满自己做着的小玩意的篮子时,就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细小的声音传到他耳边时却如此清楚。    “何大人,这间屋子的情况是主人外出寻找被拐了的小孩,房子空置几年,这一间也是安城最后一间可能藏匿犯人的屋子了。”    景言站起来左右一看,这来时荒草丛生,尘埃遍地的小屋在他和哑奴的努力下,已经变得干净整洁了,房屋一角还堆了两颗大白菜,处处充满着住人的痕迹。景言没有多犹豫,他的牛奶干被自己随身携带着,别的也没有好拿的,于是拎起手里的篮子,带上自己的斗篷就跳上了屋顶,顺着一个方向就跑了出去。    等着外面的人闯入这屋子后,就只能找到几件换洗衣服和吃剩下的东西。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线索。    很快,城主就调来捕快仔细研究这房屋,可是,他们连个脚印都没有找到,这犯人在这里暂住也是十分谨慎。    在发出要清查无户籍和无路引的人口的公告后,他们这两天兵分两路进行寻找,一是去找突然消失的被雇佣人员,二是去久无人居住的房屋查找是否有居住的痕迹。其中这两路都找出不少可疑之处,不过这暗地里的老鼠总是摆脱不了,这一清查起来,安城也是乱糟糟的,不管这一遭能不能找到,城主也只想快点结束此事。    而他们几乎都放弃了的屋子,却成了最有可能的线索。可是,里面的人跑哪里去了?这是最使他们迷惑的,看样子这间屋子已经被他们住了一段时间,人却能在他们来之前先行离开,莫非是有什么人告密了不成?    何大人心里沉甸甸地回到何府,心里却是想着另外一个问题。    他在那个院子里,闻到了一股很淡很淡的牛奶味。何大人自小嗅觉就很敏锐,即使是极淡的味道都能闻到,这次其他人也没有闻到,而他之所以不做声张,却是因为这股味道是如此的熟悉。他回到书房坐下,从一个盒子里拿出来了女儿给他的牛奶片。    以前户部工作繁忙,何大人一个月总有半个月是直接住在户部的,又因为男女有别,他和女儿何袖极少见面,何袖主要由何夫人照顾。前几日何袖做了牛奶干送给何大人,何大人不爱吃甜食,吃了几片就放牛奶干放在了书房没再动过,可这个味道,他却没有忘记。    何大人想到武伯侯的人是从京城来,追查的是从京城中逃出来的犯人,而何袖从京城来此遇到了那种事,又一直没说救她的是什么人,还有这何袖亲手做的牛奶干的味道,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踟蹰了一会,还是使人把何袖叫了过来,只父女俩在书房谈话。    何大人温言询问何袖:“这些日子,还忘记询问你那恩人的事。不知道他们如今身在何方?我们总要好好感谢人家。”    作者有话要说: 哭口和尚:师兄,你好像成了天下的罪人。    笑口和尚:嘘,我什么都没说好伐。    ——    尴尬,洗了半□□服回来一看没人评论好失落,然后发现我忘记设定发表时间了QAQ上章增加了一千字,没看的读者可以回去看看~    40、四十〇章 ...    听了父亲的问话, 何袖楞了楞。她并不知道外面的事情,也并不知道父亲这话的意思。倒是刚刚,景言和哑奴突然出现,从她这里又取走了一些牛奶干, 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还告诉他说他们要离开了, 牛奶干不必做了。因为想到这个,何袖脸上就带出来异样, 本来她之前是想隐瞒着不说,然而父亲突然问了, 她也露馅了,只好含糊着说:“恩人们淡泊名利,不在乎这些, 救下我和丫鬟就走了。”    “们?”何大人一楞,又问:“救下你的是几个人?”    何袖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两个。”    两个人?何大人松了口气,又提了一口气。没错, 武伯侯传来的消息是追捕一个人,救何袖的是两个, 那个小院里的生活痕迹也是两个人的, 所以应当不是同一人。可即使这样, 女儿亲手做的食物却出现在陌生男人的住处, 这又怎能说得过去?他们提前离开,是不是也是何袖从他这里偷听来,又去通风报信的?    既然这事不牵涉到正事,何大人就摊开来质问何袖, 把随身携带着牛奶干扔到桌子上,问道:“那这是怎么回事?”    已经成功和哑奴汇合的景言并不知道何府中何袖刚被她父亲扣下一顶“私通男人”的大帽子。    他带着东西从房顶里跳出去后——说起来以跳房顶的方式来逃跑可真是方便快捷啊。哑奴已经在短短的时间里已经走得很远了,所以才会和前来清查的何大人一行人错开。景言以自己的直觉去追,跑了没多久就追上了。    景言从后面拍了拍哑奴的后背,哑奴差点要跳开回击,不过还是忍住了,回头一看,果然是景言,再看看他手里抱着的家当,顿时明白了。    “他们追来了?”    景言点点头。    “那我们快走。”    景言先摇摇头,拉拉哑奴的手,拉着他换了一个方向跑。哑奴认出来这是通往何府的路,不禁摇摇头,陪着景言先去找何袖。    景言明白要离开后,恐怕就不会再来了,这里毕竟离京城太近了。只是他十分舍不得牛奶干,可舍不得又能怎样呢?他们居无定所,连用来邮寄的地址都没有,世上总是没有两全其美之之事。他叫哑奴告诉何袖他们不会再来了,叫她不必做了。    真走了,景言反而抛弃了这些无所谓的情绪。    在安城生活了一段时间,除了牛奶干,他们也不是一无所获。哑奴在码头上做工,在这人流混杂之处听到许多真真假假的事情和市井见闻,知道在离京城足够远的地方,有很大一片地方,官府的势力微弱,江湖的势力兴盛。    其实,也不能说是官府的就微弱了,倒不如说是官府刻意微弱,而把足够的空间留给江湖人士。江湖上有行侠仗义的,也有枉顾徽朝法律做恶事的,朝廷管不过来,也不愿意把有限的力量都去管这些屁事,索性划出一块地方,让江湖人士有恩有仇的都在那边自己解决,别碍着朝廷的眼。当然了,说是自己解决,但是也不是没有限度的,朝廷的底线就是江湖的恩怨不要牵扯到普通人的性命,可以说很宽松了。    就算是这么宽松,每年还是有不少犯了戒的江湖人被逮住关到大牢里。    那个地方,江湖人对它有个很泛泛的名称,它就叫做“江湖”。    所以说,“我要到江湖去”这种想法是十分容易达成的。而现在,景言和哑奴就要去江湖了!    景言还挺激动的。他们赶路全靠两条腿,跑得比马车快多了,当天就出了安城的范围,又开始走小路赶路。景言激动地晚上都没睡好,睁着眼睛一直想事情。他脑子里浮现出了种种从魏康裕那里听来的关于江湖的话本故事,那些策马奔腾,快意恩仇的故事情节击打着他的心。不过,他只想旁观,并不想参与。    第二天,他们继续赶路。这次真的是赶,几乎都没有停下来。他们想快点到江湖去。    为什么如此着急呢?因为哑奴怕武伯侯和皇家的势力一路追过来,而江湖中人士的扮相千奇百怪,如景言这般带着个斗篷的,根本算不得什么。    ……    梦娘坐在上首,听着侯府当铺的掌柜汇报,听的时候,她就用手摸索着手里的玉环,若有所思。    “这玉环是下面小店里送上来的,说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人拿起当的珍宝,小的拿来一看,这不是去年当铺送给公子的生辰礼么?小的就急急忙忙来见夫人了。”    梦娘笑着说:“是你有心了。前几日康裕还念道这玉环不见了,我还以为是他粗心丢哪里去了,也没在意,却没想到侯府里竟然还有胆子这么大的,竟敢偷了主人的东西去卖。”    掌柜的哪里还敢接话?总不能说是夫人管家无方,所以只是嘿嘿笑。梦娘三言两句把他打发走,再看手里这个玉环,正想它丢掉,可想想最近魏康裕看似正常却透着诡异的举止,还是起身到他的院子去。    在路上的时候梦娘也很发愁。她现在知道景言很小的时候就去拐带了魏康裕的性子,魏康裕小时候忽喜忽怒,情绪大变都和他脱不了关系。现在这个蛊惑魏康裕至深的孽种离开了侯府,魏康裕怎么也不该是这种样子。魏康裕要是同他们闹,或者情绪变了也罢,做父母的也放心些,可他越是同平常没有任何区别,梦娘就越是提着心,总觉得魏康裕心中燃着一把幽幽的火,等时机到了,那把火被点燃了,他这个人也就毁了。    所以梦娘带着这个玉环过去,就是为了试探魏康裕。    梦娘去的时候,魏康裕刚外出会友回来。他的朋友中最近多了几个文人圈的,是那种浪子模样,却很受京城大姑娘小媳妇欢迎的骚客,魏康裕跟着他们还混进去几个诗会,一开始张口做的诗还惹出几个笑话,到现在也能像模像样的做几句诗,而不会惹人嘲笑了。    最难得的是,魏康裕现在完全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安分许多,不会一言不合就暴起伤人了。要单从这点讲,梦娘觉得,景言离开也是有好处的。怕就怕在魏康裕只是强行压抑自己,压抑不住了就不是伤人,而是出人命了。    梦娘到的时候,魏康裕还在换衣服。梦娘有嗅到他衣服上有香粉的味道,再看他脸色虽然如常,可身上还有酒气,不由得埋怨道:“你可别跟着那几个去那种地方。”    梦娘可是知道魏康裕新交的朋友是什么德行,虽然他们有几分才气,很受不懂事的小姑娘的追捧,可他们却都是浪荡性子,夜宿青楼是常有的事,时不时还要为他们青楼名妓、戏楼名怜写个诗做个小曲儿,以被传唱为荣,梦娘这种出身于正经文人家的,最不耻这种作风。    魏康裕嘻嘻一笑,侧着头看她,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今天就去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也不明白母亲你忌讳什么。”    梦娘一惊,接着就是一怒:“你怎么能去那种肮脏地!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你去,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    “母亲,你消消气。现在哪有男人不去呢?我不去,他们还在背后笑话我呢。”    “哼,你也不怕染上病来。”梦娘怒极,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没事,我只要干净的。”魏康裕顶了回去。    梦娘胸膛剧烈起伏起来,不由得抚住胸口大口喘气。她这是被气急了,来的路上就很担心了,现在再看,魏康裕分明是自暴自弃了!    她也不去管别的了,把手里拿着的玉环往魏康裕的方向一扔,转身就气冲冲地大步离开了。    魏康裕眼明手快地接住了梦娘扔的东西,拿到面前一看,脸色就变了。这是他送给景言的玉环,而且多次确认景言一直随身佩戴着,可这玉环却落到了梦娘的手中,莫非……    他迅速跑了出去,堵到梦娘前面,把梦娘吓了好一跳。突然跳出来的魏康裕还不算什么,最让梦娘惊吓的,是魏康裕的神情。    只见魏康裕的脸几乎皱起一团,脖子上青筋暴起,脸色涨红,眼睛里全是红血丝,看着她的神情噬人般的恐怖。他厉声问:“母亲,这是从哪里来的!”    梦娘委屈极了。就因为这种事情,我怀胎十月的孩子来质问我?可她又气不起来,心中已经把魏康裕不同常人的性格和脾气都归咎于景言身上。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发抖,镇定地回答:“这是当铺里回收的。如果这是你送给景言的,那大概是他缺钱了。”    魏康裕长长叹口气,刚才耳边嗡嗡的回响慢慢消失了,那是血液急剧上流带起来的聒噪声音。他逐渐恢复了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青楼名妓: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男子,来青楼只是为了喝酒。    想着要努力更新好赚小钱钱血拼双十一和黑五的我,发现现实好残酷。    ——没有努力更新,也没有小钱钱QAQ    41、四十一章 ...    景言缺钱了?这并不意外。魏康裕想, 景言走得时候是那么的急,他送给景言的东西都没有带走,这个玉环大概是景言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在见到这个玉环之前,魏康裕觉得景言在外面过得很好。他那么厉害, 怎么会过得不好的呢?可是现在, 景言突然意识到,他一个人在外面, 怎么能过得好呢?    景言孤身在外,没有金钱, 只能居无定所,漂泊无依。外面的世界那么复杂,景言单纯的心性能适应得来么?他吃得饱, 穿得暖么?他没有身份证明,他出去后,只是关在里面的幽灵流浪到外面而已, 自由就是流浪,就是受苦。    魏康裕忍不住回想起被自己照顾得很好的景言, 他身体表面虽然凉凉的, 可脸色却很健康, 虽然神情慵懒, 却十分精神。那时他身上穿的,嘴里吃的,手上玩的,都是他精挑细选送上去的。可在外面, 景言什么都没有,又无法说话,连求助都无法。    一想想景言可能过的悲惨日子,魏康裕就觉得自己无法呼吸,心揪成了一团。可同时,他又隐隐觉得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非常危险——他希望景言能记住受苦的日子,从而对比出他魏康裕对自己的好。    魏康裕有时候觉得自己太宠景言了。太宠了,人就不知道体谅,不知道退让,只会越来越习惯。他真希望景言在外面吃多了苦,就会回来。    不,不,魏康裕急忙摇头,改变了主意。这样的武伯侯府,景言回来了又怎么样呢?也许他在外面过得更愉快些。魏康裕真恨自己太年轻,能做的太少。    ……    离开安城不久,景言终于遇到打劫的了!他高高兴兴地耍弄了对方,并且从对方那里获取了第一笔反打劫银。已经知道各种面值的钱币能买什么的景言,对拿到手里的小手指大的碎银子也不嫌弃,只是,怎么打劫的人会这么穷呢?看来这不是一种好职业。    景言想把这块碎银子换成铜钱,那样沉甸甸的的拿在手里,还会有钱变多了的错觉。    景言和哑奴赶了一个星期的路,终于来到了被统称为“江湖”的地界中。徽朝地大物博,也格外大方,江湖占了好几个大城。还没进城,景言就看到了穿着千奇百怪的人群,他扶了扶自己的斗篷,又往下压了压,就和哑奴往城门的方向去。    这里不要入城费,倒是给景言省了一些钱。除了带着个斗篷外,并不奇怪的景言,果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透过斗篷上的面纱,景言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真是很热闹!    景言对京城的印象只是惊鸿一瞥,记不深刻,只记得那络绎不绝的人群和从不止息的人声,和空气中混杂的食物的味道。    安城呢,景言是住了一段时间,可他还要躲着人,所以极少出去,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大大咧咧走在人群中。安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安安静静的,人们来往很有秩序,哪怕是闹市,也是闹不起来的。    可江湖呢,却和京城、安城都不一样。这里的声音是嘈杂的,繁闹的,有人说话声音很大,有人说话时只有嘴唇在动,有人举止狂放,有人举止内敛,有人状若疯癫,有人温文尔雅。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江湖人,身上或多或少带着功夫。    比哑奴厉害的只有那么几个,真打起来就未必。而景言觉得,比他厉害的是没有的,就是这么自信。    景言的斗篷上上下下的动,那是因为藏在斗篷里的脑袋也在不安分地摇动着。这很难让人忽视,毕竟,我们都知道的,戴着斗篷想要遮住自己脸的家伙,是不会做出这么夸张的举止的。可景言会在乎么?当然不了。    和视线平行的事物都被景言看明白了,于是他抬起头上继续往上看。街边最高有四层小楼,其中有一个三层小楼,就在景言的旁边,散发着食物的芬芳,其中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白衣人,当景言抬起头来看他时,他也回看着景言。    那个白衣人景言是认识的,就是那个有两个名字,又叫“苏公子”,又叫“主上”的白衣人,还被他偷听到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内容。那次偷听时景言在树上,从上往下看就只看到白衣人的衣服,看不到他的脸,可就算这样,景言依然认出了他。    这白衣人的相貌竟然很俊美。景言之所以用了一个“竟然”,是因为他是拿魏康裕的相貌来和他对比的。在他见得很少的人中,魏康裕的相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景言出来后,也逐渐认识到,像魏康裕那样的相貌是少有的,大部分人,长得普普通通,叫人提不起精神来认识他们。而这个男人,相貌却是不输于魏康裕,虽然两人不管从气质还是从举止上都不相同,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世上少有的人,和普通人区别就像是普通的牛奶干和何袖做的牛奶干那样大。    在景言看着这个白衣人时,白衣人也看向了他。    白衣人原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喝茶,目光自然望向外面,从这条街上走过的人,都被他收到视野中。戴着斗篷的景言,在这些人中并不突出,可白衣人却发现这斗篷制作得非常精美,虽然用的材料劣质,可这手艺却把这材料升华,让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只是它的这种艺术美十分低调内敛,白衣人想,也许只有他发现了这顶斗篷的美。    因为这顶斗篷,白衣人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景言,也注意到了景言停了下来,戴着斗篷的脑袋一会儿朝这儿转,一会朝那儿转,像是图个新奇的孩子,加上景言不高的身量,白衣人突然觉得这人这种动作挺可爱的。    透过面纱,景言和白衣人的视线对上了。景言看了看他,心中仍然对他那天说的话感到好奇,可是并没有追根究底的欲.望,所以又把头转了过去。    白衣人朗声笑道:“下面的朋友,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个酒?”他举起了自己的杯子,做出了邀请的姿势。    景言动了动鼻子,忍不住用怜悯的眼神看着白衣人。这杯子里面明明装着的是茶嘛!他却说是酒,好像脑子有问题。    不过,景言虽然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可摸摸自己兜里的小小块碎银子,还是抬步进了酒楼,先蹭顿饭再说。    酒楼里机灵的小二把景言和他身后的哑奴带到了白衣人坐着的位置。景言在白衣人对面坐下,哑奴却站在他身后。这三楼也是大堂,只是多了些隐隐约约的屏风,景言一路走来,看到这酒楼上座率有一半了,也有随从是站着的。    哑奴站着却让景言格外不自在。    景言并没有接受过主奴应该如何相处的教育。他只是习惯了被哑奴照顾,却并没有非要区分开二人身份的意识。他于是拉了哑奴一把,把哑奴拉的坐到了他旁边。    白衣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并没有在意,示意小二拿来一壶酒给他们倒上,同时把自己的茶杯放到一旁。他自我介绍道:“小兄弟,我叫苏钦,刚才见你,觉得我们有缘,邀你来一起喝酒,你不会觉得冒昧?”    苏钦也是第一次如此邀人。接下来,该是对面自我介绍了,哪知道,对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戴着斗篷的家伙斗篷没有摘掉,也没有任何声音从这斗篷下传出。苏钦看向另外一位,这一位相貌普普通通,只是脸上连点小模样都没有,一看就是不善言谈。    苏钦又耐心地等了等,却只看到戴着斗篷的人拿过酒杯,掀起一角面纱去喝酒。苏钦眼神不自觉的跟着那只手,瞥见了一点下巴。极好的目力让他看到了那下巴的形状极其优美,让他心生惋惜,这样的相貌竟然被遮挡起来,真是暴殄天物——他倒是没有怀疑过,也许这人只有下巴能看呢。    景言不是第一次喝酒了。魏康裕没有拿酒给过他,可景言在安城里喝过。他在安城喝的就是普通人家喝的兑了水的酒,酒精味很淡,唱不出来滋味,景言只喝完哑奴买的那一份就不喝了。这次他也没有拒绝,因为灵敏的嗅觉告诉他,这酒可不是之前喝的那种能比的。    实际上,苏钦要的是酒楼里的招牌梨花醉,在这江湖中都是有名的酒酿。这一坛梨花醉,和一柄利器同样的价钱,口感清冽绵软,后劲足却不上头,不是烧喉咙的豪迈,而是会友时的最佳佐酿。    无酒不江湖,江湖中若是没有了酒,也就不是那个人人向往的江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码不动字了,因为……我长冻疮了。    学校太冷,农村地区没有空调暖气,家里也还没供暖,我恨冬天!    但是还有一更要写,求捂手!    42、四十二章 ...    梨花酒一入喉, 景言就惊讶地坐直了身体。    他加起来就喝过两次两种酒,无从比较,可就算是这样,景言也可以断定, 能令他挑剔舌头承认的, 定是好酒。许多人第一次喝酒,根本品尝不到所谓的酒香, 而是先觉得很冲,再觉得很辣, 很苦,还会觉得那瞬间头晕脑胀。景言上次就没有尝出来酒香,只觉得这酒里好像水更多, 色泽浑浊还有沉淀,酿酒人的手艺实在糟糕。    而这第二次饮酒,就是截然不同的体验了。倒完酒的店小二已经离开, 苏钦虽然看不到景言的表情,可从他的姿势能看出来他是觉得好喝的, 于是适时介绍道:“这梨花酿是云客来的招牌酒酿, 虽然名字带着梨花, 可这酒却和梨花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它色泽略白,口感醇厚又清冽似梨汤,闻起来香气淡淡若隐若现似梨花香,才有了这么一个名字。这梨花酿度数并不高, 小孩子也喝得,喝多了也不会头疼,所以极受人欢迎。”    听到苏钦的话,景言不由得低下头来观察酒的颜色,又凑近用鼻子闻,果然正如苏钦所说,酒水好看又略带香气。梨汁他没有喝过,也没有赏过梨花,可是凭着这杯酒,景言却勾勒出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景象。    一杯喝完,景言去瞧哑奴。哑奴面前的杯子纹丝不动,他亦是坐得十分笔直。酒能醉人心神,他不敢喝。    景言拿起哑奴的那一杯,硬塞到他手中。此处十分安全,这个叫苏钦的虽然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实力却是他目前见的人中最强的,比武伯侯还厉害。当然,比不是这么比的,武伯侯的封号里虽然带着一个“武”字,这个武却不是个人武力,而是国之武力。    苏钦是侠士吗?景言觉得那次看到时,他身边跟着的人都鬼鬼祟祟的,虽然他还是一副优雅的模样,可绝不是侠士,不过景言感觉不出来他对自己有坏心,所以喝点酒没什么错觉,人家也说了,这个酒不醉人的。    哑奴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他不是不馋,他现在对什么都好奇,景言喝了一杯就不喝了的酒,他都去买过几次。但那时他在暂时安全的住处里喝,喝的也是度数低的,掺了水的酒。这个酒不一样了,光听苏钦介绍,哑奴就知道这酒得很昂贵,因为好才昂贵。可是这里哪里是能放下心的地方呢?初来乍到的江湖,陌生的酒楼,摸不清心意的陌生人,除了这酒没毒令他放心外,其他都是隐患。因此,哑奴态度十分坚定地把酒杯放了回去。    哑奴不喝,景言也不去勉强,拿了哑奴的杯子继续啜饮着,喝完那杯才重新给自己倒。这酒大概是让人慢慢喝的,两三个好友聚在一起,聊得尽兴时就喝上一口,半天才需要续杯,大口大口地喝酒反而不衬这酒的味道。所以这和乳白色酒坛成配套的小酒盏小巧玲珑,大口喝的话一杯酒的容量还不如平时喝水时的一口多呢。    可是眼下这个酒却呆错了地方。苏钦倒是很想和对面的人如好友一般交谈一番,可这人都喝了两杯酒了,也没有发出哪怕一点声音。这人的随从也是同样的沉默寡言,而苏钦自己呢,尝试着发起了几个话题后收不到一点回应后,就自觉地收声,同样陷入沉默。    没有话可以聊,好像为了掩饰这空白的尴尬一般,苏钦的手就只好不断地端起酒杯送入嘴中。景言觉得这酒好喝,他遇到味道好的东西又总是全神贯注的品尝,而他饮酒时虽然也是小口小口,每一口都要在嘴中转上几圈,细细品味后才肯咽下,可架不住他现在只做这一种动作啊!自然倒酒的速度就快了,小酒杯空了一次又一次。    景言也不知道什么是客气,既然苏钦说请他喝酒,他就真以为是请他喝酒。他倒酒喝酒的动作没有停下来,动作行云流水,哪怕看不到脸,也是赏心悦目的。于是没多少会,这酒坛就空了。    苏钦见过吃食的小松鼠,颊囊一动一动,食物不停地往嘴里塞着,好像没有停下的时候。他喝着喝着,动作就慢了起来,因为被一动一动的景言吸引住了心神,,手不知不觉松开了酒杯,一只手撑着头,只是看着景言。    等着景言倒酒把酒坛子都翻转了也没有倒出一杯酒时,苏钦才恍然清醒过来,带着待客不周的歉意说道:“是我的错了,忘记点菜,竟然让朋友只有酒可以喝了。”    景言拿不准这句话里到底有没有讽刺,那就当没有好了。    此时也不是吃饭的时候,苏钦来这里也只是为了喝茶,连碟点心都没有点。不过这一坛酒下来,天色渐黑,酒楼里人声渐喧,那浸透着烟火味的香味也渐渐弥散到三楼来。苏钦唤来小二,想必面前这二人初来乍到,又不愿意发声,就做主点了菜。    苏钦要的是梨花小宴。梨花小宴是制式菜,共十道菜,还包括一坛梨花酿,是云客来酒楼卖的最好的一个搭配,也是每一个慕名而来的客人必点的一套,这十道菜冷热荤素五味俱全,再搭配上梨花酿,最美不过。    店小二挺好奇这三位客人是怎么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牛吞完这一坛子梨花酿的,不过他面上可没表现出来,过了一会儿,就陆续把梨花小宴的十道菜端了出来。    这十道菜整体给人的感官正如那梨花酿给人的感觉一样,温和,不冲不淡,样子好看。这些菜肴都有一个好看的模样,可中正平和的味道基调,没有太过热烈的颜色,让它只能成为“小宴”。    苏钦近日已成为云客来的常客,这里的小二只知道他是在此处有房的,只是来江湖游玩的贵公子。这梨花小宴,苏钦只吃过一次,介绍起来却也头头是道。他刚开始还想介绍下每道菜的来历、做法,却发现景言根本没有听的打算,筷子已经朝着这十道菜开动了。    其实这种举动挺鲁莽而没有礼貌,若是平常,定能惹得苏钦动怒,可此时他却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好笑,声音不自觉的放轻:“好,我不絮叨了,你慢慢吃。”    这次哑奴终于动筷了。他视苏钦为无物,看着景言喜欢吃那个,就给他夹上。景言是遇到喜欢吃的东西就能胃口大,遇到不喜欢吃的吃一点也能饱,所以哑奴给他夹食物的时候,并不会考虑他的胃口。    身为主人的苏钦受到如此冷遇,特别是发现自己筷子还没伸出去后,桌子十道菜都快被哑奴夹光了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有些古怪,哑奴顿时停止了动作,抬起头来直视苏钦。他发现苏钦看自己的眼神并不好看,不过没有感觉到他对景言有恶意,所以衡量了一下得失后,又低下头来夹夹夹,不过这次,他的眼角余光却一直看着苏钦——这样一顿饭肯定很贵,要珍惜这得之不易的蹭饭机会。    苏钦也不夹了,梨花小宴虽然出名,可他却不怎么爱吃。云客来在江湖中极其有名,梨花小宴和二意宴、白水宴这三宴都是云客来的招牌制式菜。梨花小宴中正平和,味道淡雅,二意宴一眼望去都是红彤彤的色泽,麻辣两味呛人,白水宴是全素宴,素到食物都不屑于伪装成肉类。这三者之中梨花小宴接受度最高。    三种制式菜都各有自己的喜爱者,不过随着云客来的名字越来越大,有好事者拿江湖来比喻这三种宴。梨花小宴是游人,赏玩江湖而不深入,只做壁上观;二意宴是真正的、较真的江湖人,快意恩仇,爱恨分明,不管是素的还是肉的是燃着的;白水宴是混够了也混不动的江湖人,只想找个地方养老。    这种说法传开后倒是惹来不少赞同之声。可不是,江湖之中多少人只是来游玩一遭,并未投入全部心神;只有少数是活在江湖中,恩也好,爱也好,全寄托在这看不清底细的江湖。也许后一种人老了,就变得素淡,也有可能,他们要麻辣到底,老也老得有滋味。    苏钦是活在江湖中的,可他既爱二意宴的爽辣痛快,也爱梨花酿的清冽滋味。    但眼前这两人呢?看他们对江湖十足的陌生,哪怕他们话也不说,举止也很少,老练的苏钦还是能看出来他们对这座城市的陌生。他们是从别处来的,恐怕是没有江湖的别处,因为一个人一旦入了江湖,江湖的味道就会浸透全身,再难洗去。    苏钦想,他们这么爱吃梨花小宴,看来只是游人了。来江湖一游,玩腻了自然会回去。而他,必将死在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肝完……肾虚……    都说南方湿冷,北方干冷,可我坐在20度的室内,只有披在腿上的厚被子和棉睡衣、大棉袄能给我一丝温暖。    又:当初还没开文前,我买了很多古代的美食书,结果一年过去了,我《东京梦华录》都没看完,所以我干脆连菜名都不写了QAQ    43、四十三章 ...    梨花小宴有十道菜, 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大。梨花小宴本来就不是大宴,适用于三四好友慢慢闲聊,而不是一堆人大快朵颐,酣畅淋漓。    苏钦就一开始吃了几口就不动了, 只是慢慢喝着梨花酿。哑奴殷勤地给景言夹菜, 自己吃得很少,而景言吃得很慢条斯理, 吃着吃着,苏钦就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    他之前喝了不少茶, 再加上这些酒,此时也有些忍不住了。苏钦见眼前两人都不见他,就十分自然地从位置上起来, 去茅厕解手,解完之后他擦手的时候突然一滞,心想, 那两人不会趁他不在就溜走?这很有可能,苏钦不由得脚步匆匆走到三楼, 一看, 那两人还在呢, 只是桌子上的盘子彻底空了。    同时, 他一直情不自禁地去看的戴兜帽的家伙正倚着他仆从的肩膀上,呼吸声极其轻微。这会并不是睡觉的点,苏钦想,难道他是喝醉了?可梨花酿并不醉人, 也十分温和,怎么会喝醉呢?他并不知道,景言除去第一次喝的掺了水的酒,这次可是头一回正儿八经喝酒,他喝了一个半坛子,那坛子再小巧精致,也架不住一坛半的分量,景言也没有刻意保持清醒,而是由着自己陷入昏昏沉沉的睡眠中。    哑奴倒是不犯愁,抱着景言去找个旅店住下就好,只是不知此地物价如何,那一点碎银子能吃喝几天。他还不清楚自己在这里的实力,也不敢用老方法去找地方住,万一遇上有同样想法的高手怎么办?景言又还睡着。    哑奴抬头一看苏钦,嗯,长得不错,不过这相貌和为人向来没有太大关系,哑奴对杀意敏感,这苏钦的身上是没有杀意的,可别的呢,他就体会不到了。哑奴信赖景言,他见景言没有躲着走,便觉得这苏钦可能人还不错,看样子对此地又很熟,于是就问他:“这边住店一般多少钱?”    哑奴不会讲话,问得很突然,连个铺垫都没有。他从头沉默到尾,突然冒出来这样一句话,饶是镇定如苏钦,也惊讶了一阵,他还当这两人都拿定主意装哑巴呢。    苏钦很好的隐藏住了自己的惊讶,眼睛在两人质地低劣廉价的衣服上转了一圈,就说:“这边住店都不便宜,能让人睡着的,一个人一晚上至少也得二两银子。”    苏钦可没说谎,只是他这个参照物是自己而言,他还体贴的降低了要求,要知道,就算是二十两银子一晚的客房,也未必能让他睡好。    哑奴面露为难之色。景言从那劫匪手中拿到的银子还不到二两呢,他总不能带着景言去睡大街!    苏钦十分体贴地再度开口:“其实,两位朋友没必要出去住,我在这地有个小宅子,你们可以我这里暂住些时日。”    哑奴看看睡得很沉的景言,没有过多犹豫,说:“好。”    ……    好困啊……可这种困意却十分舒适,温温和和,景言只想顺着这股困意,沉睡过去。    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时,景言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看到雕梁画柱,极其精美的房顶,还沉浸在睡意中的大脑对此并不惊奇,好半天才爬起来,看到床边放着的就是自己的斗篷,于是拿起来戴到头上,走了两步,看到前面放着一盆清水,架子上搭着一块白色的棉帕,水上还冒着热气,这大概是让他洗漱用的。    景言用手搅动着温水,却并没有把水往脸上泼。除了他刻意把自己弄脏外,他的身上都是不沾染污垢的,这水,未必比他干净。    却不见了哑奴,景言打开门一看,原来哑奴正站在门口,嘴里还叼着一个包子。    那是一个成人手掌般大小的包子,褶皱细密,呈菊花状,哑奴保持着咬在包子上的姿势,从他的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景言好奇极了,见他手里端着的盘子里还有一个,于是拿来学着哑奴的姿势咬开。    怪不得哑奴要用这样的姿势!原来这东西像是包子,其实里面并没有馅料,只有浓稠的汤汁,在吃上面阅历并不丰富的景言尝不出来里面都用了什么材料,只尝到这汤汁接触到嘴唇的时候还滚烫着,可又不烫嘴,鲜极了,里面好像蕴含着嚷嚷吵吵的声音,喊着“我们好吃极了,快来吃!”,铺天盖地一样把人淹没,一点都不含蓄。    可不含蓄有不含蓄的美,景言何时吃过这么不矜持的食物?他再也无法慢条斯理的,喉咙同样发出咕噜咕噜吞咽的声音,从咬开的面皮口里吮吸着汤汁。    这包子大极了,汤汁浓稠到粘稠的地步,这一个景言吮吸了半天才喝完,拿不准这剩下的面皮能不能吃,再抬头一看哑奴已经吃了一半了,于是也咬开面皮吃。    这面皮的味道也是与众不同,它哪里还是包子呀,分明是固定的汤汁!也不知道它被汤汁浸跑了多久,都被那鲜极了的味道给同化了,死面皮原本就容易入味,这里面的皮都染成了汤汁的颜色,景言三口两口,就把包子给吃完了,再看哑奴,他竟然还在舔手指头。    被景言发现,哑奴不由得羞赧起来。这包子送来后,他就把人打发走了,不知道怎么吃,结果第一口咬的太用力,汤汁都溅到手上了,这会包子吃完了也意犹未尽,不知不觉就含上了。    哑奴悄悄把手背到身后,匆匆地说:“我去问问还有没有。”    他离开后,景言就四处张望起来。    天在他吃完包子的时候又亮了一些,竟然已经是第二天了。原来我睡了这么久!可是好舒服啊!景言伸了个懒腰,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他身上的衣服并没有被换掉,景言掀起袍子看了看裤腿,原来短了一些,怪不得总觉得有些漏风。我今年十几来着?景言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会,可是实在记不得。    在小院里,他们从来不过节日,也不记日子,只看四季。春去冬来,又过了一年。可到底是几个春天几个冬天?这就不必去数数了。    景言只记得最近几年长得飞快,往往早上起来时,就看到哑奴动作十分笨拙的给他接裤腿、袖子,哑奴找不到很合适的布,所以是拿以前穿小了的衣服改的,弄得颜色多种,看着破破烂烂。不过景言身上这件,是之前他们还有钱的时候买的成品衣,是哑奴直接买的,买回去景言穿还正好,这会却显短了。    景言知道自己在长大,不过他对此却毫无波澜了。长大就长大,一个必不可少的规律而已,只是长大了,更费钱而已。    他放下袍子,打量着四周。    这是一套很精致的宅子,没有看到全貌,不知道这宅子大小,不过景言觉得,这里并不比武伯侯府差。    景言也只有见到新奇事物需要对比的时候才会想起武伯侯府,那个住了那么多年的宅子,也就只有这点好处了。    他住的是客房的位置,外面小径曲幽,有暗香浮动,是温婉柔和的美,正如那苏钦给人印象一般——景言知道这宅子是苏钦的,大概是昨日他醉得困过去了,哑奴就接受了他的邀请。    景言才刚刚欣赏起此地的风景,哑奴就又回来了,脸上带着歉意说:“那包子没有了,厨房说这种包子很难做,他就做了三个,我们和苏钦一人一个的。”    哑奴还说,早上苏钦邀请他们共进早餐,不过景言还没醒,哑奴就没去,厨房里就直接把餐送了过来,放在隔壁的房间,哑奴在房间里呆不住,所以才拿着包子出来站在景言门口吃的。    说着,哑奴把景言带到隔壁房间,从盖着小棉被的篮子里取出其他的食物,包括小米粥、八宝粥以及五样精致的小菜,还热乎着,两人坐下开吃,因为嘴里味蕾还留着被那包子冲击的鲜明感,所以能尝出来小菜也很好吃,可仍然吃得心不在焉的,结果小菜还剩下大半。    哑奴说:“怪不得厨房叮嘱我,叫我包子最后吃的。”    景言摇摇头,意思是没事。    再过了一会,苏钦来了,见了就说:“我听厨房的人说,你们很喜欢吃那包子?那包子里全是鲜菌,从大山里采来的,又得熬成浓缩的汤汁,所以材料不够用,今天才做了三个。你们要是想吃,就在这里多住几天,在过几日,材料就运来了。”    想起那味道独特的包子,景言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苏钦暗喜,想这人看来很容易被美食勾走心神。美食还不容易?他是个惯会享受的,走到哪里都会带着厨师,天南海北的厨师可是收集了不少,此处虽然是他临时的府邸,可论起享受来,是丝毫不打折扣的。    接下来几天,景言过得特别快活。那味道香醇的牛奶干,被种种美食冲击的地位不断后退,很快就算被景言想起来,心中也没有太大缺憾了。也许等他过了这段新鲜劲儿,吃够了美食,才会重现回忆起那爱了很久的牛奶干。可是,苏钦这里,怎么食物里总是有层出不穷的新花样呢?这几日,景言总是被震撼着,人,竟然有这么的创作力和想象力!真是了不起!魏康裕拿给他的那些食物,和这里的一比,就太差了。原来武伯侯府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苏钦并不总是出现,他似乎很忙。不管是景言还是哑奴,都没有主动了解他的意愿,反正二人都没有普世的价值观,在这里白吃白喝等着吃了包子再来并没有压力,因为苏钦为了让他们放心,总是强调他们有缘,很愿意接待“朋友”,毕竟话本里也写着,江湖的人总是好客而豪爽,不在乎得失嘛。    然而景言不想去了解,反正他也无法发问,苏钦却会主动来说。他自己说几句,总会不易察觉地抛一个反问,这些反问里并没有触及敏感的问题,比如他们从哪里来,景言为何要带着斗篷,只是一些很小的,得到很多后能编织成一个人的性格、爱好,甚至于人生的问题,可是这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就算是名字都不行,不管是哪一个,被问的两个人,连摇头都不愿意,直接装傻。    对着这两个油盐不进的人,苏钦也感到十分无奈。他向来观察仔细,可相处几日都还摸不清这二人的底细。他现在只知道身为主人的那人从不说话,仆人多半时间都在沉默寡言,对另外一人说话的时候也从来不用称呼,他说的也是标准的官话,听不出口音,也没有使用某地特有的词语。他们没有忌口的,甜咸都吃,主人还很爱喝酒,不管是梨花酿,还是他府里味道中和的酒都喜欢,烈酒却不爱。    仆人性格简单,藏不住表情,可从这些表情里苏钦却读不出来他们的生平。而他更想知道的是另外一个,可是连表情都看不到,肢体语言更是读不出来什么。他唯一能够肯定的是,这二人都十分爱吃,此外,就真是油盐不进了。    很难得的,苏钦感到一阵挫败感。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在意。是,他们身上的确有种神秘感,在隐藏着什么,可这与他有什么关系?他何必节外生枝?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多写几个字,周三就能少赶榜……    嗯多一个字也是我的爱呀!    景言今年多大啦?前三个猜中的发红包哦。    44、四十四章 ...    苏钦得不到那二人的信息, 甚至连名字都得不到。这样下去,很难顺利的往下交流。他们虽然油盐不进,苏钦却没有放弃,他对景言说, 他家里一直经商, 只是他本人对江湖中的生活很感兴趣,所以搬到此地居住, 在经商的同时,也不忘搜集一些江湖秘闻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他有意无意地加重了“江湖秘闻”这四个字, 遗憾的是,他没有听到景言的反应,哑奴也没有搭腔。他不知道的是, 哑奴是真不好奇,而喜欢听魏康裕讲话本的景言却露出了好奇的表情,等着苏钦继续往下讲呢, 遗憾地是,他戴着斗篷, 而苏钦和他没有足够的默契, 体会不到他的想法, 所以这个话题就被跳过去了。    斗篷底下, 景言气恼地撇撇嘴,又想,大概真是秘闻,所以苏钦不能告诉他。不过, 景言不觉得这个没说出来的江湖秘闻是苏钦经商搜集来的,他对苏钦的自我介绍是一个字都不信,哪有经商会鬼鬼祟祟的想要溜到城门紧锁的京城的?还要拿什么东西,搞不好有什么阴谋诡计呢。想到这里,景言觉得他们该离开了,毕竟这里可以意味着危险,而他们没必要被卷进去。    可是,景言在苏府呆了十天都没有再吃到那个包子。苏钦总是说,商队迟迟不来,可能是耽误在路上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偏偏语气真挚,还带着对商队的担忧之情。景言已明白他是狡诈奸猾之人,可他天生就能分辨出人是否有说谎,所以,商队是真没来,包子是真做不出来。    想到这个包子,景言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这十天在苏钦这里吃到的其他美味的食物,还有每日一坛缺不了的梨花酿,苏钦自己收集的某些酒也很好喝。景言爱喝有些甜味的酒,苏钦这里的果酒滋味就很不错,还有从域外来的葡萄酒,都很合他心意。    但他到底不会因为这些而心安理得的在这里停留太久。他们来江湖,是为了躲避武伯侯的追踪,更是为了来玩。后面这个要搁置下了,景言已经知道要玩就需要钱,否则不会玩得愉快,他想先赚些钱,再去下一个地点。    景言并不是一直呆在何府里的,他每日也会出去转转,大街小巷都摸了个半熟,那些街边小贩卖的手工制品也一一看过,听了价钱。江湖儿女多豪爽,所以这座城市里物价确实高,街上小贩买的东西都价格昂贵,可是那些穿着精致的男女遇到了喜欢的东西,连价钱都不杀,直接就拿下了。    景言翻检了下自己保护得很好,一件没少的篮子,这里面装着的都是他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就景言自己比较,他觉得还是可以卖一些钱,若是遇上大方的买主,还连找零都不必呢。    景言刚高高兴兴地这么想,紧接着又灰心了,因为他想起来这里的物价太高了!靠卖小玩意很难让他过得很好。他又想起来安城,其实,他更喜欢的是安城那样的城市,消费低,压力小,晃晃悠悠一天就过去了,好喝的牛奶也不贵,何袖还会送他牛奶干。等他玩够了,就回安城去,或者停留在更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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