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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逃不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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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拍摄第十六天。
    凌晨三点四十一分,深水埗福荣街后巷。
    张国荣蹲在一家,通宵营业的粥铺门口。
    身上裹着件从道具组借的旧军大衣,头发刻意的乱糟糟。
    脸上留存着三天没刮的胡茬,在路灯下泛着青灰。
    他手里拿着笔记本,铅笔在纸页上快速移动。
    粥铺老板,一个六十多岁、背微驼的阿伯。
    正把熬了一夜的白粥,舀进保温桶里。
    动作慢得像在举行某种仪式。
    他偶尔抬头看张国荣一眼,眼神浑浊,但没赶人。
    “阿伯,您每天几点开档?”
    张国荣轻声问,声音里带着熬夜的沙哑。
    “三点。”
    阿伯头也不抬,“三点起火,四点下米,五点头批粥成,卖到上午十点收档。三十七年啦,冇一日停过。”
    “为什么是三点?”
    阿伯停下动作,看了他一眼:“后生仔,你试过天未光就肚饿嘅感觉冇?码头工人三点落班,清洁工三点开工,的士司机三点交更。佢哋都要食啖热嘅。”
    张国荣在笔记本上写下:凌晨三点,被遗忘的人的开饭时间。
    他陪阿伯坐到五点。
    看着第一批客人,确实是码头工人打扮,满身鱼腥味;
    然后是清洁工,橙色制服在昏暗光线下像锈迹;
    最后是两个的士司机,边喝粥边抱怨油价又涨了。
    五点半,天蒙蒙亮。
    阿伯突然说:“你系拍戏嘅吧?”
    张国荣点头。
    “拍乜戏?”
    “拍一个倒霉蛋。借高利贷,中彩票被抢,想自杀都死唔成那种。”
    阿伯沉默地搅动粥锅,热气模糊了他的脸。
    “后生仔,”
    他开口,声音像从很深处传来。
    “我个仔,十年前借高利贷赌马,输到扑街。债主追上门,佢从四楼跳落来。冇死到,瘫咗。”
    张国荣笔尖,停在纸上。
    “但佢而家仲喺度。”
    阿伯看向巷子深处的一扇小窗,“每日我收档,就推佢出去晒太阳。佢话,老豆,原来死唔到,先系最难受嘅。”
    粥铺里安静得,能听见米粒在锅里翻滚的声音。
    “你要拍倒霉蛋,”
    阿伯舀了碗粥,推给张国荣。
    “就唔好净系拍佢几倒霉。要拍佢点样喺‘死都死唔到’之后,仲要起身,仲要食粥,仲要望住个天谂:今日点过?”
    张国荣捧着那碗粥,热气扑在脸上,眼睛突然发酸。
    早上七点,他回到清水湾片场,直接去找赵鑫。
    赵鑫正在一号摄影棚,调试新到的斯坦尼康。
    从美国租来的,一天租金抵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
    看见张国荣的样子,他挑了挑眉。
    “体验生活回来了?”
    “回来了。”
    张国荣声音很轻,“鑫哥,我想改大伟的戏。”
    “改哪段?”
    “上吊那段。”
    张国荣翻开笔记本,上面画着潦草的分镜草图。
    “原本设计是滑稽的,踩凳子踢凳子那种。但我想改,大伟真的想死,绳子套上去的瞬间他是认真的。只是排插线太旧,断了。他摔在地上,不是马上爬起来骂娘,是躺在地上,看着天花板,看了很久很久。”
    赵鑫放下工具,认真看着他:“然后呢?”
    “然后他慢慢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只有半盒过期牛奶。他拿出来,对着光看了看,还是喝了下去。”
    张国荣顿了顿,“因为死不了,就得继续活。活就得吃东西,哪怕食物是馊的。”
    两人沉默对视。
    远处,《英雄本色》剧组,已经在布置今天的重头戏。
    小马哥和宋子豪,在码头重逢。
    那场“我等了你三年”的经典对白。
    “改。”
    赵鑫最终说,“但你要把握好度。太悲,就破坏了《英雄傻色》的荒诞基调;太轻,又浪费了这个深刻的洞察。”
    “我明白。”
    张国荣点头,“我会在悲和笑之间找平衡。就像那个阿伯说的,原来死不了,才是最难受的,但也是最真实的。”
    上午九点,谭咏麟遭遇了他职业生涯,最分裂的一天。
    《英雄本色》第四十七场:
    小马哥在停车场给黑帮老大擦车。
    瘸腿,落魄,但擦车的动作一丝不苟。
    他要演出“虎落平阳”的尊严感。
    即使擦车,也要擦得比谁都专业。
    徐克的要求近乎变态:
    “阿伦,我要看到你对那辆车的感情!它不是车,是你逝去的江湖地位!你擦的不是灰尘,是你自己的骄傲!”
    谭咏麟趴在地上,用软布擦拭轮毂。
    摄影机在他脸上推特写,汗水沿着鬓角滑落,混着油污。
    他眼神专注,嘴唇紧抿,手上的动作沉稳有力。
    这个镜头拍了八条,徐克才勉强点头。
    “卡!换场!准备下午《英雄傻色》第二十一场!”
    谭咏麟爬起来,瘸着腿走到休息区。
    助理递来水,他咕咚咕咚喝完。
    还没喘匀气,化妆师就冲上来开始改妆。
    要把小马哥的沧桑落魄,改成陈永仁的浮夸油腻。
    “眉毛画粗点,对对,再粗点!发胶!多打点!我要他头发硬得能戳死人!”
    赵鑫在旁边指挥。
    中午十二点,谭咏麟顶着全新的造型,出现在地下赌场景里。
    《英雄傻色》第二十一场:
    陈永仁以为自己要赢大的,把最后一张钞票押上,手在抖,眼睛发红。
    “Action!”
    谭咏麟把钞票拍在桌上,动作很响。
    但手指在离开钞票时,流连了半秒。
    因为那是穷人,口袋里仅剩的钱。
    庄家开牌。
    陈永仁输了。
    剧本里这里,该是夸张的崩溃。
    抱头大喊那种。但谭咏麟没按剧本演。
    他盯着那张输掉的牌,看了很久。
    然后慢慢直起腰,整理了一下花衬衫的领子,对庄家笑了笑,那笑比哭还难看。
    “冇所谓。”
    他说,声音很轻,“反正都系借嘅。”
    然后转身,走向赌场门口。
    脚步很稳,但背影佝偻得像突然老了十岁。
    “卡!”
    赵鑫喊,“阿伦,你加戏了。”
    谭咏麟转身,脸上还残留着那个苦涩的笑。
    “阿鑫,我突然觉得,陈永仁和小马哥,可能是同一个人。”
    “怎么说?”
    “小马哥输掉了江湖,陈永仁输掉了钱。但那种‘输’的感觉是一样的,不是愤怒,是认命。”谭咏麟走回监视器前,看回放。
    “你看,我刚才转身那个肩膀下沉的动作,和上午擦车时一模一样。”
    赵鑫盯着屏幕,沉默。
    画面里,谭咏麟的背影,在赌场霓虹灯下拖得很长,孤独得像条被遗弃的狗。
    “这条过。”
    他最终说,“下午继续拍陈永仁,但我要你记住上午擦车时的尊严感,即使输光了,也要挺直腰走出去。这是陈永仁对自己最后的尊重。”
    下午两点,成龙迎来了他“疼痛美学”的巅峰时刻。
    《英雄本色》第六十三场:
    小马哥的小弟(成龙饰)为掩护大哥逃跑,被黑帮围攻。
    他要从二楼跳下,落在堆满纸箱的货车上。
    然后滚落地面,继续跑。
    动作设计原本很标准:跳,落地,翻滚,起身。
    但成龙在排练时改了。
    “徐导,我可不可以这样?”
    他比划着,“跳下去时,脚踩到纸箱边缘,整个人失去平衡,不是漂亮的翻滚,是狼狈的摔趴。然后挣扎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跑,但跑两步又摔一次。”
    徐克皱眉:“为什么要加这么多摔?”
    “因为真实。”
    成龙认真地说,“小马哥的小弟不是超级英雄,是普通人。普通人逃命时会慌,会摔倒,会疼得龇牙咧嘴。我要观众看到那种疼,才能理解他为什么还要爬起来继续跑。”
    徐克思考了十秒:“试试。”
    实拍。
    成龙从二楼跳下。
    落点精准,但他故意让左脚踩在纸箱边缘。
    纸箱塌陷,他整个人侧摔下去。
    肩膀重重撞在货车挡板上,发出沉闷的“咚”声。
    现场所有人,都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成龙趴在那里,停了两秒。
    那是真疼的缓冲时间。
    然后他挣扎着爬起来,右腿明显使不上力,一瘸一拐往前跑。
    跑出五米,左脚绊到地上的水管,又摔了一次。
    这次他脸着地,扬起一片灰尘。
    但他没停,手脚并用地爬起来。
    继续跑,直到冲出镜头。
    “卡!”
    徐克冲过去:“成龙!你没事吧?”
    成龙坐在地上,龇牙咧嘴地揉肩膀。
    “冇事冇事,就是撞那下真的疼,”
    他顿了顿,“但效果是不是更好?”
    徐克看着监视器回放,久久不说话。
    画面里,成龙的每一次摔倒,都真实得让人牙酸,每一次挣扎都揪心。
    那不是设计好的动作,是人在绝境中的本能反应。
    “这条……过了。”
    徐克声音有点哑,“下午《英雄傻色》的香蕉皮戏,你不用拍了。休息。”
    “不行不行!”
    成龙连忙站起来,“下午那场戏我设计了新动作!踩香蕉皮后空翻,但在空中意识到自己要摔,想调整姿势,结果扭成麻花落地,这种‘想帅但帅不起来’的反差,最好笑!”
    赵鑫走过来,拍了拍成龙的背。
    成龙疼得倒吸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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