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在一起吧
回到房间,戈樾琇拿起手机一看,手机还真是没电了。 宋猷烈猜得没错,这个正确的猜测建筑在他曾经往她手机打过电话,换言之就是她没被丢在酒店里。 喜滋滋来到宋猷烈面前,宋猷烈正在检查酒店安全设置有没有到位,她问他怎么一个人回来,他的助手呢。 无回应。 不要紧,这是她和他套近乎的伎俩。 继续套近乎:“今天很忙吗?” “嗯。” “工作还顺利吗?” “嗯。” “午餐和晚餐都在工厂吃吗?” “嗯。” 喜滋滋的心情因为这一问一答逐渐暗淡了下来,接下来呢,接下来是要问他午餐和晚餐都吃了些什么吗? 她都觉得类似这样的提问非常无聊。 可,她没什么可说的了。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寸步不离跟着他,眼巴巴看着他,心里头盼着他能问问她:戈樾琇,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若是问的话,她会一五一十,事无巨细说给他听,她渴望他以亲吻安抚她,这一路赶来,说不害怕是假的,这个国家她之前从未涉足过,当真卡车司机把她卖给土著人生孩子呢。 但,没有,检查完酒店安全设施后,宋猷烈看了她一眼,说我们还得在这里呆一天。 点头。 “为了让环境更贴近原生态,酒店也会圈养乌鸦,乌鸦一直叫是因为饿了,待会我打电话给柜台。” 点头。 宋猷烈再看了她一眼,说我回房间了。 “你……”顿了顿,“你要工作吗?” 文件袋鼓鼓的,肯定带了不少工作回来。 “嗯。” “那……不要工作得太晚。” “你也早点睡。” “好的。” “晚安。” “晚安。” 道完“晚安”戈樾琇手一伸,他的衬衫袖口擦这她的指尖,她还是没敢去抓住他的衣袖。 只能站在那里,目送他,很快传来关门声,宋猷烈进房间了。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状若梦游般移动着脚步。 站在自己房间门前,眼睛却是盯着他的房门瞧,也不知道瞧了多久,脚步移至他房间门口,伸手。 “咚、咚、咚”敲门声又沉又闷。 无回应。 “咚咚咚”再抬手。 终于,宋猷烈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有什么事情吗?” 是啊,有什么事情吗。 戈樾琇看着自己的手,刚刚她用这只手敲了宋猷烈的房间门。 喉咙发涩:“宋猷烈。” 房间里无任何回应。 发涩的还有双眼,双眼直勾勾盯着那扇门板。 乌鸦已不再啼叫,周遭安静极了。 往前一步,手规规矩矩垂在前面,问:宋猷烈你还觉得我可爱吗? 无回应。 “在戈樾琇做了那么多糟糕的事情后,宋猷烈还觉得戈樾琇可爱吗?” 无回应。 离开莫桑镇后,戈樾琇把她做过的那些事情想了又想,就像宋猷烈说的那样:戈樾琇还真是一支大烂队。 歪着头,想了想,现在应该有十点了?这个时间点,隔着一道房间门板,和宋猷烈谈论戈樾琇还可爱不可爱有点奇怪。 然,眼睛依然痴痴盯着那扇房间门板。 状若在梦呓,说:“宋猷烈,你现在还愿不愿意和我好?” 无回应。 为什么还无回应呢? 也许,还需要她讲详细一点。 “我这里指的宋猷烈还愿不愿意和戈樾琇好是……”艰难地润了润唇瓣,“如果下次我们还一起去家具店,我不会再逃避,我会很坦白告诉家具店老板,我们要一张双人床,假如说,家具店老板还送情侣马克杯赠品,我会和她表达感谢,说这太好了,我们正缺这个,离开前,我还会告诉她,女士,您的直觉很准,我和他现在一起生活。” “我和他现在一起生活。”就像是那颗糖果。 这颗糖果被添了一点点柠檬味,有一点点的酸涩,那酸涩让眼睫毛粘了一点点的雾气,但心里头却是别有滋味。 为什么还没回应呢,是不是这些话来到太迟了? 垂下头。 看着地板。 他会不会听不到,她要不要再说一次? 可是呢,刚刚那番话好像要把她身体的力气都掏光了,现在,她的腿在发软,一副随时随地想倒下的样子。 呆呆看着地板,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然后,有一缕光线投递在地面上,最开始是一道缝隙,逐渐,那缕光线被扩大,光线是橘黄色的,她爱的颜色,像新鲜的橙汁。 恍然抬头。 那扇门开了一半,橘黄色光线就是从那扇门透出的。 呆呆看着半打开的门。 有一只手,从打开的门缝伸出,那只手有白皙修长的手指,白皙修长的手指如此轻而易举的握住她手腕。 从握住改为抓住,牢牢抓住她的手,一扯,她的身体就那样,跌跌撞撞扑向那道橘黄色的光线里头。 关门声很轻很轻。 她的背部贴着门板,那双手迫不及待捧着她脸颊,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先触及的是鼻尖,鼻尖擦过她鼻尖,脸颊贴上她的脸颊,两张脸紧紧贴在一起,碾着。 最后,他的额头抵住她的额头。 “戈樾琇。” “嗯。” “戈樾琇。” “嗯” “戈樾琇。” “我在,我在呢。” 灼灼气息打在她脸上,每一缕都似要把她烧焦,声音却是又涩又楚:“戈樾琇。” “我在呢,我在呢。”急急忙忙回应。 忽然间他就那样的愤怒了起来,骂她小疯子。 用很是愤怒的声音:“戈樾琇是小疯子,戈樾琇那个小疯子该死的我要拿她怎么办?嗯?” 安静的,傻傻的承受他的愤怒。 愤怒变成叹息,叹息转成轻呵。 在她耳畔轻呵着:“戈樾琇,你说!我要拿你怎么办?” 双手轻轻触摸着他脸上,低低说:“你想把戈樾琇怎么办就怎么办,装进集装箱里,藏到衣柜里,在她身上下一道咒语怎么怎么都好。” “怎么怎么都好吗?” “嗯,怎么怎么都好。” “戈樾琇,你和梦里出现时一样,很会说花言巧语。” “我在你梦里总是说花言巧语吗?” “是的,戈樾琇在宋猷烈的梦里出现时总是说着花言巧语,但这次说得最动听,宋猷烈,你想和我好吗?”他笑,笑里头交织着痛楚,喃喃重复着,“戈樾琇说了,宋猷烈,你想和我好吗?” 那眼角,有眼泪呢。 眼泪沿着戈樾琇带到眼角缓缓落下。 好巧啊,宋猷烈也总是在戈樾琇的梦里出现,她得把这件事情告诉他。 于是她和他说:“戈樾琇总在宋猷烈的梦里说花言巧语,可是,宋猷烈在戈樾琇梦里总是不爱说话,不说话可手却坏死了。” “怎么个坏法?” “怎么个坏法啊……”想了想,戈樾琇决定给他说最后的那一次,“前天,我在帐篷里生闷气,你就进来了,然后你就把我压在身下开始摸我,你让我给你,我答应了,可是珍妮花说我没谈过恋爱这让我很生气,于是我和你说珍妮花的事情,然后,你就让我不要好奇珍妮花的事情,你让我……让我好奇抵在我大腿上的是棒球棒还是大铁棍,你还说,是火炉上的钢棍也是可以的。” 他头搁在她肩窝里笑,笑得一阵一阵,一边笑一边说“小疯子还是小色女。”轻捶了他一下肩甲,恼怒说宋猷烈坏的人可是你。 “是,是,坏的人可是我。” “宋猷烈。” “嗯。” “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在做梦?”她轻声问。 她不怀疑不行啊,不久前,她就做过类似的梦,从房间里伸出来一只手,那只手把她拉到房间里了,是宋猷烈。 话音刚落,吃痛,哼出。 他声线黯哑“现在还觉得在做梦吗?” 摇头,梦里他弄她时就只觉得痒不觉得痛,只是扯了这么一大堆,宋猷烈还没回答她的问题呢。 趴在他耳畔低声说这次戈樾琇送上门来,你高兴吗? “嗯。” “有多高兴?” “有多高兴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比你知道的还多。” 那就是很多很多了。 眉开眼笑。 但还有一样需要从他口中得到确认。 “那你,那你……现在还要不要我?”小心翼翼问。 没回应,她急了,那他还把手伸进她衣服里,而且动作相当的大。 顿脚,扯着他衣摆:“那你还要不要我?” “要。”又重又沉的一声。 “什么?” “要,怎么能舍得不要,更舍不得不要。” 就那样的。 戈樾琇二十六年来尝到了人们传说中甘甜的幸福眼泪滋味,沿着眼角渗透至心上,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从前所有厌倦的统统变成了欢喜。 喜欢,泣极。 “要,怎么能舍得不要,舍不得不要。”这句话也许是戈樾琇施予宋猷烈的终极魔咒。 这魔咒与生俱来。 是着魔了吗? 不然,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样一种不合理的情感存在着。 细细追究这种情感逻辑:它毫无章法,更无任何战术可言,即使在三分线上已经投失了一百个三分球但还是乐此不疲,手高高扬起,球飞向篮筐,“砰”一声球弹框而出,下一次,眼睛依然看着篮筐,眼神依然明亮。 这一定是着魔了? 上班,下班,开车,用餐,早安晚安,和周围的人打交道,打开办公室门,按照行程表行程一天的二分之一就过去了;或是酒店房间,或是在飞机上,或是在家里度过长夜,一天剩下的二分之一也打发了。 关于每天每天,无酗酒,无找人挑事,无任何不稳定情绪,除了有点烟瘾,偶尔会忘记上一秒说过什么之外,宋猷烈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以上可以理解为:也许戈樾琇于宋猷烈没那么重要。 也许戈樾琇于宋猷烈没那么重要,这是一个潜在理念。 这一道潜在理念在昨晚看到她坐在游泳池边时变得可笑又可悲。 那坐在棕榈树下的女人会不会是一个梦? 这个梦按照他的意愿产生:她在等他,以一副很是可爱的模样,头发可爱,姿态可爱,低着头像做错事的模样更是可爱至极的。 戈樾琇,你也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 朝她走去,脚步和平常一般无异,会不会一旦他走近,那靠在棕榈树下的身影就会像彩色泡沫一般消失。 一边走一边想。 那靠在棕榈树下的身影应该和那通电话有关。 戈樾琇给他打了电话。 他没接。 问为什么没接,大致真是宋猷烈已经没多少精力了。 没接电话导致的结果是当晚他梦到戈樾琇了。 那个小疯子强行闯入他梦里要死要活的,红着眼眶指责他为什么不接她电话。 “宋猷烈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她把那句话重复到第六遍时他就把她压在身下了,该死,他连在梦里拿戈樾琇也没办法,最起码得等她说完第十次才把她压在身下,直到黎明来临,她才从他梦里离开。 而他,洗完冷水澡,开始绕着跑道跑。 嗯,那只是为了一个梦。 所以,眼前那靠在棕榈树下的女人有可能是戈樾琇变法子来惩罚他不接她电话,也许是他喝了酒的关系,今晚的她比昨晚来得真实。 细细打量靠在棕榈树上的女人,最后,目光落在她穿的鞋子上。 嗯,穿着别的男人鞋子来示威了。 这一次,他要么把她丢到游泳池去,要么把她留到天亮。 脚步和那颗棕榈树形成平行线,那只手忽然伸出抓住他的裤管,那阵风吹过,驱赶了若干酒精。 宋猷烈意识到棕榈树下的那抹身影是真真实实的。 那抹身影是真真实实的,那么—— 穿在她脚上的男人的鞋也是真实的了,不仅如此她身上穿的外套也是男式的。 即使此时此刻,那只叫做嫉妒的虫子依然很活跃。 没能把她丢到游泳池里去,也没能把她放在那里一整夜。 她以可怜兮兮的语气说她饿了,该死! 承认,宋猷烈,在打开洗手间那扇门时,触到她哭红的眼眶时,那双手已经是迫不及待想拥她入怀,用世界最为可爱的语言哄着她,把她哄得破涕为笑,假如说她想因为他不接她电话讨个说法,怕是他也会顺她的意。 不,不不,更早之前已经有溃败的迹象了。 在穿过那道门,看着她坐在那颗棕榈树下,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他已经意料到,宋猷烈是摆脱不了戈樾琇这支大烂队了。 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克制住:不去拥她入怀;不问她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不问她来找他干什么。 这些在那一刻变得不重要,最最重要的是她出现了。 同样,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不去亲吻她红红的眼眶。 一边亲一边顺着她的话,是是是,都是宋猷烈的错,是是是,宋猷烈是混蛋,是是是,宋猷烈这个混蛋怎么能无视戈樾琇交到他手上的护照呢?那简直是罪大恶极。 不能抱,不能亲,不能摸,戈樾琇那女人得吃点苦头。 吃点苦头,就明白人类离别的滋味,我的小疯子。 尝到离别滋味,就会懂得珍惜,一起散步,互道晚安,一起做饭,看一场电影,坐在公园长椅上,互瞪一眼,闹闹小脾气再在亲吻中和解等等等等都需要呵护,而不是破坏,更不是占有。 总有一天,小疯子会一点点学会这些。 但—— 不不不,让小疯子一点点学会这样学会那样的理想见鬼去,他只想抱她,只想亲她,只想把她要得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这想法,在看到她一副花枝招展模样想趁他不在偷偷溜出门去时尤为强烈。 红嘴唇,露腰装,就这样想去看土著表演,还有,那粉嘟嘟的双颊又是怎么一回事? 见鬼,当真去看表演了,该得有多少男人偷偷把目光落在她脸上,看她的脸之前想必已经暗地里把她的胸围丈量了一遍。 戈樾琇那女人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让人更头疼地是,戈樾琇还有一张惹人怜爱的面孔,就是那类去夏令营时,让男生们会无比乐意为她忙前忙后的女生类型。 他可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隔着门板,她和他说“宋猷烈,你现在还要不要和我好。” 那个三分球终于投中篮筐了吗?戈樾琇这支大烂队终于得分了吗?还是,这又是一次周而复始的循环? 连宋猷烈也不知道。 较为清晰的是,戈樾琇就在他房间门外,戈樾琇来找他了,这一次不是让他给她收拾烂摊子而来。 虽然,她穿了别的男人的鞋出现,而且穿在她脚上的那双鞋是谁的一看就知道。 现在,她就在门外。 打开门。 手牢牢握住她的手,一扯,她就软软跌入他怀里。 但愿,这一次,戈樾琇能懂事一点。 她已经学会给他熨衬衫。 如果能学会给他整理行李箱就更好了,要知道一个月他最少得出差两次,当然,他也会陪她。 当戈樾琇因愤怒而奔跑时,他会陪着她奔跑,当戈樾琇感到寂寞时,他会和她说她爱听的话。 比如,戈樾琇你的头发很漂亮。 小疯子很懒的,小疯子肯定在心里很渴望一头容易打理的短发,但,目前,小疯子还没自信到剪掉头发。 “戈樾琇的头发很漂亮”是小疯子的能量饮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