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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君子竹(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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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子珺第一次见江殊殷, 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他刚被沈清书收作记名弟子,还未正式拜师, 就连名字都是沈清书为他取的。    初次来到坠云山,众人待他都不错,但也许是雏鸟心理, 他对沈清书更要亲昵些。那时的他对一切都还很陌生,总是一声不吭的拉着沈清书的衣角, 用一双与常人不同的紫眸瑟瑟的四处张望。    一日饭间,一个女弟子对他道:“子珺你还有个师兄, 他只比你大一岁。很活泼好动,也非常容易相处, 只是有一点, 他特别能捣蛋折腾,就连浅阳尊也拿他无法。所以他要是惹你,你不要理他, 远远的避开他就是了。还有若是他欺负你,你只管告诉浅阳尊,不要憋在心里不说, 要不然他蹬鼻子上脸, 老捉弄你。”    沈子珺乖乖坐在椅子上, 点点自己的小小脑袋, 咬着筷子小声道:“师姐那我来了这么久,怎么从来没见过他?”    女弟子道:“他这几日跟弄玉仙子出去了,再过两日你准能见到他。”    两日后的清晨, 沈清书帮他洗漱。晨光从窗内渗入,清风悠悠荡起纱帘,无比安宁祥和。    沈清书在铜镜前为他梳头,力道轻柔垂着眉目。沈子珺在镜中看着他温润的面貌,忍不住蹭蹭他的手指,乖巧小声的唤道:“师父。”    幼子的声线软糯乖张,沈清书目光宠溺柔和:“饿了吗?”    沈子珺靠在他怀里,眼巴巴的看着他:“还不饿。”    沈清书会意,细细为他梳好头发,牵着他小小的手走过长长的木栏。    此时正值阳春三月,木栏两旁的桃花开的诧如点点胭脂,一簇簇、一朵朵的花朵紧密挨着。每至风过总会扬起许许多多的缠绵粉色,飞至沈清书雪白的衣袖间。    时不时有衣饰整齐的弟子排排走过,纷纷恭敬的对沈清书行礼:“浅阳尊。”沈清书轻轻向他们点头。    即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不同常人礼节的脚步声。沈子珺正好奇是谁这样不知礼数,就见一身着白衣的俊俏小公子远远跳过来。    他跳的很欢快,腰间悬着一块翠绿的美玉,随着他的动作上下左右摇晃着。    小公子双目灿若繁星,两眼顾盼时灵动活泼。眉宇倨傲似火,姿容端丽且俊秀。然而随着他左顾右盼的动作,他极俏的眉宇间不经意流露出狡诈顽皮,仿佛一只年幼捣蛋的白狐,总有使不完的劲。    一看便让人知道,很能折腾。    他是一路跳过来的,见到沈清书很高兴,满口甜甜软软的叫着师父。最后离他尚有些距离,一头就蹦进他的怀里。    沈清书很怕他摔了,赶紧慌慌张张的接住他,最后让他乖乖坐在自己手臂上。    无奈,小公子偏偏不乖,坐在他手臂上左扭右扭,一双小手环着他的脖子,蹬着小腿挤着他,活像一条毛毛虫。    等他闹够了,沈清书才从身后牵出一直拉着自己衣角的沈子珺,打算让他们认识认识。    不料,江殊殷抱着他的脖子,喜滋滋道:“我认得她,姑姑在路上跟我说啦,师父又收了一个徒弟陪我玩。”    小孩儿总归是喜欢有同龄的孩子陪伴,沈清书对此暗自松了口气。哪知大徒弟,竟把人家的性别搞错了!    夜里,沈清书屋内是一副对峙的景象。    江殊殷抱着自己的枕头,用力鼓起两边的腮帮,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可怜的咬着嘴唇。    沈清书极为无奈,揉揉眉心叹息道:“殊殷乖,子珺比你小,且又是刚到咱们坠云山。他很怕黑,我先带他睡一段时间,等他适应了,再带你如何?”    小殊殷嘟着嘴,满目仇视的看着他床上的沈子珺,心中莫名腾起熊熊怒火,仿佛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被他人一手夺去。    屋外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沈清书莞尔道:“请进。”    一位俊秀的青年缓步入内,行礼道:“浅阳尊,弟子是来领江小师弟去睡觉的。”    沈清书低眉:“有劳了。”转目又对江殊殷抱以歉意:“殊殷你先与师兄睡几日,可好?”    江殊殷嘟着嘴抱着枕头毫无选择,只能闪着泪花被那青年男子抱走。    沈子珺默默低着头拉着师父的袖口,沈清书看出他的不安,用手轻轻拨开他额前的碎发,柔声安慰:“不必担心,殊殷很大方的,不会放在心上。”    哪知两人刚睡到半夜,就被一阵慌慌张张的敲门声吵醒。    小子珺懵懵懂懂的揉着眼,微微皱了皱自己的眉,便听屋外一个弟子慌张道:“浅阳尊快醒醒,殊殷赌气吃了半瓶辣椒酱,现在疼的在床上直打滚!还说如果您不过去,他就不让医师看!”    沈清书立即起身,百忙之中却仍旧不忘安慰他:“你好好睡,没事的。”说罢,还让屋外的弟子进来陪他。    老实说,这是江殊殷除外貌和腰间的碧色玉佩外,最让他记忆犹新的地方。哪怕多年以后,他成了西极之首,都格外让沈子珺念念不忘——太有胆量了,对自己太狠了!    而从一次洗澡后,小子珺总觉得自己似乎被他盯上了。    比如吃饭的时候。    江殊殷:“师弟我总觉得,师父给你的这只鸡腿比我的大啊。”    沈子珺傻傻对比:“好像是的。”    江殊殷:“那我们换换。”    沈子珺:“……”    比如听课的时候。    江殊殷手往他发上用力一扯,疼的他“嗷”的一声叫出来。    然后那人一脸无辜的回过脸来,一双人畜无害的眼睛忽闪忽闪:“师弟你干嘛呢,吓我一跳。”    比如沈清书给两人发糖时。    江殊殷不知从何处窜出来,奸滑顽劣、不知廉耻的凑过来:“师弟我听说师父给你带糖了。”    沈子珺点头。    “分我点。”    “呃。”看着他伸出的那只手,沈子珺默默给了他几颗。心里却纳闷的很:明明他也有啊……    再后来,沈子珺大了些,脾气也不像当初那般软糯。变得沉默寡言,整日整日正儿八经的板着脸,不苟言笑,算是与如今有些相似。    至于江殊殷呢,变化也很巨大。长相愈发俊俏,唇角的笑扬的更高,仿佛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忧愁。同时也越发调皮捣蛋,才仅仅八岁就几乎掀翻坠云山的屋顶,闹的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偏生,他极其可恶却又极其聪明,每次闯祸都能全身而退,众人简直无法。    江殊殷在坠云山中乐趣无数,其中一件就是每日捉弄沈子珺,气的他次次都破功咆哮,浑身血液都倒流发抖。    即便是身为师父的沈清书,唯恐自己小徒弟被他气的吐血身亡,时常费心教育都无济于事。    沈子珺扶着墙捂着心口,简直想揪着那死小子的领口一阵猛晃,再朝他大吼一声:“妈的,我到底哪招惹你了!!!”    但是……纵然如此,也不是没有美好的时候。    人是不能永远远离大家,一个人待着,那样会很孤独,也会很寂寞。    沈子珺不像江殊殷那般善于言辞,他从不喜欢参加各式宴会。因为宴会上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呆在角落,也因他的气质和态度,没有人会与他有过多的交谈。江殊殷则不同,他不管去到哪,都是人们的焦点,永远都被无数的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谈天论地。大家全低头附和着他,追随着他。    其实每次他都可以与所有人度过一个很快乐的时光,可每当他的目光扫到角落里的沈子珺时,他会翘起嘴角,歉意的对众人道:“抱歉我要陪师弟去了,你们聊啊。”    虽然沈子珺每次都高傲的撇过脸,心中却仍旧滑过一道热流。    还有时江殊殷嫌他无聊,动手做了几个简易的弹弓教他玩。    沈子珺九岁生辰那天,江殊殷不知从哪弄了一棵桃树的幼苗,强行拖他到一块空地,塞给他一把铁铲:“你生辰好啊,八月十五可是举家团圆。咱们把这颗桃树种下去,等它长大了、长高了,咱们与师父就能永远在一起,不分开。”    沈子珺白他一眼,冷飕飕道:“坠云山那么多桃树,差这一棵吗?”    江殊殷啧啧几声,嫌弃道:“没情趣真可怕。”    沈子珺黑着脸挖坑:“你干嘛非要今天种?明年不可以吗?”    江殊殷道:“你这小子就等着孤独终老!今天你九岁,‘九’可是个好字,谐音‘久久久’。你明年十岁,‘十’是什么?‘死死死’,你这是咒人!”    沈子珺脸色黑中带青。    种好小树苗,江殊殷倚着铁铲,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滴溜溜转着:“这棵桃树可与别的不同,咱们该给它取个名。”    沈子珺抬眼:“取什么?”    江殊殷认认真真想了好一阵,才拍手道:“就叫久久好了!”    “久久……”沈子珺呢喃一声,强扯起嘴角:“能再复杂点吗?”    江殊殷不假思索的回绝:“不能。”    再后来出了花港一事,沈子珺对混混恨之入骨,同时也将江殊殷当时对他说的话深深记入脑海内:“今后那些混混再朝你招手,你就上去暴打一顿,别客气。”    时间过的飞快,转瞬之间两人都成了修真界中的正道仙首。    那时修真界中,谁都早已知道他们关系不好。可是对于沈子珺而言,因为种种原因,不好的确是有的。但有时,在极深的夜里他也会辗转反侧——他们的关系真的不好吗?    究竟是不好,还是两人都太过骄傲,不肯最先放下自己的高傲?    那时的沈子珺终究是年少轻狂的,他纵然真心想与江殊殷犹如手足般亲密,却不愿比他先一步示好,更是处处与之抬杠。    最后在沈清书去往远处赴宴之际,与他打了一个赌约。    沈子珺怎么都想不到,挖破脑袋也想不到,那个赌约竟牵出江殊殷的身世!    看着他跪在恨河水边,崩溃的大哭着;看着他手指深深扣进泥土血肉模糊,痛苦的大叫着;看着他狼狈的跌坐着,发疯的问着什么是正,什么是邪时——沈子珺,慌了……    他扬起手打了自己无数个耳光,撕心裂肺的折磨着自己,也拉不回跳下残崖的江殊殷。    江殊殷离去后,他曾发疯的喝过酒,喝的烂醉如泥,想尽一切方法折磨自己,将自己折磨的遍体凌伤。    即便如此,他也无法原谅自己:是他毁了江殊殷,而江殊殷,恨他。    画下他的画像,用笔墨记下曾经所有的一点一滴,沈子珺很怕时日太长,会忘了曾经的过往。    弄玉前来开导他:“殊殷的身世,他迟早会知道的,哪怕不是你,也会有别人,终究都是一样的痛苦。他的身世就像深埋地底的毒瘤,他只有度过,今后才会再无隐患的快乐下去。”    对此,沈子珺无力的阖上眼。    他原本以为最坏的结果就是天各一方,岂知那人竟被封印,再也回不来了。    时隔一百二十年。这些年里,沈子珺变得愈发沉默冰冷,每天一日三次的擦拭着他的佩剑,编了一条金色的剑穗,悬于他的佩剑之上。    贴身装着还未归还的碧色玉佩,每至他生辰之日,为他供上一碗馄饨。    在他的心里,江殊殷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直到,遇见一个人——薛墨辕!    不知为何,从见到薛墨辕的第一眼,沈子珺就有一种想把他往死里打的冲动。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混混,也不是因为他不怕自己,更不是他脸皮比较厚。    而是因为几句话:    “沈峰主似乎很喜欢吃馄饨,不如我做给你吃如何?”    “这剑穗挺好看。”    ——他做的东西,他做的馄饨。岂是你能染指、你能做出的?    而在泣城相遇之时,那货腼腆一笑,扭捏着道:“沈峰主,你的心意我领了。”    沈子珺僵硬着脖子转过来:“你,你说什么?”    什么心意?他干嘛了??    不料薛墨辕根本没解释,只是百媚千娇的看了眼沈子珺,只差红了脸:“讨厌~沈峰主怎么还要我说第二遍?不过既然是你要求的,那我就勉为其难再重复一遍,我刚刚说,你的心意我领了。”    “……”    沈子珺又受到重创,猛地向后一退,犹如当年那般扶住桌沿稳住身形,只差捂着心口,内心恶寒。    要不是平静了四百二十年,他真的很想揪住他的领口,一字一顿的咆哮:“我干嘛了!”    因为这个人,又让他想起,当年被江殊殷折腾的恐惧。    直到这时,沈子珺才忽然明白:也许,他想归想,可是对那个人还是有心理阴影的,并且至今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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