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六章 大结局(下) (2)
因为,在妹妹满周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着她就出国了。没有要紧的事情,他们也没再回来过。 至于我为什么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大概或许是小时候的自以为是。 那时候,我觉得,只要我表现的没有任何杀伤力和危险性,只要我天天微笑,其他人都会接近我,喜欢我。 当然了,我没成功,家族里的同龄人都不愿意靠近我。更多的人对我也不过是虚伪的诚惶诚恐。 但是,我这个微笑的习惯还是保留下来了,因为我觉得这样笑着,就不会有人知道,我心里在哭了。 当然,我也不是没朋友的。 七岁那年我遭遇了一场绑架,在那场绑架中,还有许多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其中一个,最为让我注意,也就是他,让我知道,人生还有另外一番除了按部就班,还有热血涌动的模样。 那个男孩应该是比我大一些,整个瘦瘦高高的,虽然敛着眉眼,但他还是感受到了他身上的安全感。 我一直都很冷静,因为我从小的教育就告诉我,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或许是我的不吵不闹,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就暗自接近我,让我配合他。 或许他天生就有一种领导者的气质,我没有拒绝,更何况,我也不想死。 我看着他和我一样的身体,竟然很厉害地上去打昏了两个绑匪。 我帮着他打掩护,就像是演电影一样,不一会儿的功夫,穿着便装的警察就和我们二人汇合了。 接下来的一场混战中,他一直都带着我,看着一个又一个被他放倒的人,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血沸腾和崇拜感,就像是我平静如水的生活里,滴进了一滴热油,瞬间炸裂。 后来安全之后,他伸出满是茧子的大手,揉乱了我向来一丝不苟的发,对我豪情一笑,“老弟,我看你不错,要不要交个朋友?” 鬼使神差地我点点头,应下了。 他告诉我,他叫谭斯年,在部队大院里长大,为了破获这个人体器官贩卖团伙,故意被捉来,为了里应外合捣破犯罪团伙。 我问他,你就不怕吗? 他一脸轻狂正义,也同样云淡风轻,“不怕,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就像是灵魂上的共鸣。 我赫然发觉,这个看起来意气风发的人,眼底也有和我一样的死寂平淡。 我们,大概是一类人。 回到家族之后,谭斯年给我了一份资料,我看完后就烧毁了。 为什么? 因为谁恐怕都不会相信,把我消息透露给坏人的,竟然是我的亲生父亲。 大概,是我的出生,让他本来接任洛家家主的丝丝微微可能性,全部剥夺了。 这件事,除了我和谭斯年,谁都不知道。 对了,我今年十五岁,正在处理家族里一些阴私的事务,一点也不累,习惯了。 白水凝 唉,妈妈又带男人回来了,这是这个月的第几个?貌似是第十五个? 还是妈妈比较厉害,爸爸这个月才带回来十个漂亮姐姐。 哦?你问我是谁? 我是可爱的白水凝啊!最喜欢躲猫猫的白水凝! 我知道很多很多秘密呦! 比如,我哥哥喜欢男生,带回来的女生都是他雇佣的演员。 他们之间的动作虽然亲昵,但是下意识地具有排斥性。 而哥哥在看其他男生的时候,眼神里带着含蓄和热情。 比如,管家叔叔的妻子和园丁有一腿。 因为他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管家叔叔的妻子身体会下意识地向园丁方向靠拢。 比如,我能看透人心。 因为…… 因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自从我从小黑屋出来后,我就能看懂这些小秘密了。 欸?你问小黑屋是什么? 小黑屋就是我经常待的地方啊! 妈妈不开心了,会把我关进去,妈妈分手了,也会把我关进去,妈妈口红花了,也会把我关进去。 爸爸喝酒了,会把我关进去,爸爸生意惨淡了,会把我关进去,爸爸看到我了,会把我关进去。 你要问我怕不怕?嘿嘿,我不怕啊!小黑屋什么也看不见,包括我自己,就像是彻底消失了一样呢! 妈妈带回来的男人貌似也有喜欢我小黑屋的,偷偷地跑过来和我抢。 可是我的地盘,不允许别人的侵犯!我好生气啊! 所以,在他们靠近我,抱住我的时候,我会用我的小刀把他们顶着我的东西割下来! 虽然这样做妈妈会很生气,会把我打的半死,但是,我觉得我这样做没有错。谁让他们侵犯我的地盘! 不过,生活真是无聊啊! 前天晚上,我偷偷地跑出了我家的庭院,因为前院好像来了客人,我很好奇嘛! 在篱笆下,我看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哥哥,一直都在微笑。在他的身边,我的堂姐也小脸红扑扑地,盯着小哥哥。 嘿嘿,我又看出来了小秘密,堂姐喜欢这个小哥哥。 可是啊,这个小哥哥不喜欢堂姐呢,你看他的眼睛多黑,都没有情绪呢。 他们说得订婚什么的,就是要像爸爸和妈妈那样生活在一起吗? 那我相信,小哥哥肯定比妈妈还要厉害,一个月能带回来超过十五个! 呀!小哥哥看过来了!我是被发现了嘛? 快跑! 我一边跑着,一边听到堂姐甜蜜蜜的声音,“洛少主,我…我都听你的……” 我是白水凝哦!七岁的白水凝!你有什么小秘密一定要藏好哦~ 洛鸢 人就一定要结婚生子吗? 我真是头疼! 自从我退了和白家大小姐的婚约后,周围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给我介绍女人。我今年明明才二十岁。 呵,女人算是什么东西!我洛鸢不需要。 这种应酬的宴会真是让我麻木了,如果大哥还有老三老四在就好了,起码不会这么无聊。 好了好了,你个话唠!我和你交际,也不过是为了生意而已,说完了就赶紧走! 呼~真有自知之明,你这么有眼色,那我决定了,明天和你们公司合作,就多宽容一些。 真是闷死了!去阳台透透气。 阴天了,大概晚上会下雨,一会儿叫司机带把伞,我可不喜欢雨打湿衣服的粘腻感觉。 嗯?那个自残又脑残的少女干什么呢?殉情? 呵,果然女人都是愚蠢的。 她抬头了?她看到我了!她长得好小,还未成年?她怎么对我笑了?等等,她怎么又哭了? 这少女,该不会是个神经病? 她的口型在说什么? 貌似是:堂姐,我摘完了,可是好疼啊! 我抬头看向楼上的方向,虽然没有看到人,可是却听到了比较熟悉的声音,甜蜜蜜中带着恶毒的声音,“哈哈哈,我就说她是个不正常的!在家里,谁都可以戏弄她!你们还想怎么玩,都可以!” “你这堂妹长的倒是不错,就不知道滋味怎么样,要不,嘿嘿嘿……” 真恶心! 不过,我也不会管。不是我无情,也不是我没有良知。而是我知道,我可以帮那个女孩一次,却不能帮她两次。 想要在肮脏的大家族中生存下去,要么吃人,要么被吃,怨不得别人。 我离开了宴会,也没注意那个女孩到底有没有被她那个表里不一的堂姐算计。 只不过,回到家里之后,我脑海里还浮现出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少女,赤手采撷着红色玫瑰花的模样,比玫瑰花还要鲜红的血液从少女的手心滴落在白色的裙子上,荼蘼而诱惑。 也就是那一夜,我该死的梦遗了。 呵,女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白水凝 我今天看到小时候见过的小哥哥了,他还是那么漂亮,还是那么的让我想要收藏占有。 说来也有点奇怪,自从小时候见过他之后,我就有些想每天都见到他。因为只有见到他的时候,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和放松感。 就像是我的小黑屋里,有一个我允许进入的伙伴一样。 我的小黑屋,也可以邀请他分享呢。 只不过,每次我偷偷看到小哥哥和堂姐在一起,我都很不开心呢。 所以,我不想堂姐和小哥哥在一起。 于是,我就简简单单用了一些方法,让小哥哥看到堂姐和一个男人滚在一起。 我可是一个好人,因为堂姐和那个男人经常说小哥哥是一只笑面虎。小哥哥是人吖,才不是虎! 至于我为什么能成功的用这个方法,还是因为我知道很多小秘密吖! 人一旦有了秘密,就等于有了可以操控的弱点。 还有,我就知道小哥哥会参加那个宴会,可是家里人都不让我去,说我不够资格,也说我上不得台面。 没办法,我只能让堂姐带我去了。 我知道小哥哥的性格,肯定会在阳台上透气的,所以,我就故意装作不懂的模样,听了堂姐的坏计划。 嘿嘿,小哥哥,我带给你的视觉和印象,你还喜欢吗? 我知道,你会喜欢的,我知道。 真是的,最近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真的好想搞懂自己这种能读懂别人的能力,是怎么回事。 唉,只能暂时放弃找小哥哥的想法,好好学习,读一个心理学专业。 小哥哥,要等我呦! 洛鸢 呵,这个世界依旧那么冷血无情啊。 大哥就这样离开了京城,满怀失意和落寞,折辱和嘲讽。 如果自己身上没有这个可恶的担子,我真的也想像老四那样,直接同大哥一走了之。 雪情的做法我的确有些不认同,但是我也只能理解。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反正他们也没有真的在一起。 最近真有些累了,就连应酬都有些力不从心。 家里又在催促我结婚,传宗接代就那么重要?我又不是生育机器! 昨天,我竟然又见到了那个几年前徒手摘玫瑰花的少女。几年未见,她竟然几乎都没怎么变,依旧长了一张小孩子的脸。 她还大胆地站在我的面前,笑眯眯地问我,“先生,缺不缺女朋友,我会暖床哦!” 自荐枕席吗? 真是可惜了当初我对她的一丝丝涟漪。原来她和那些女人也没什么两样。 我看也没有看她一眼,就要离开。 可是,下一秒,我就脑子一个恍惚。 当时我是迷迷糊糊的,事后才记得我陪她演了一出你侬我侬的恶心戏码。 我被催眠了。 她用一个响指叫醒了我,那张孩子气的脸对我礼貌走疏离地笑着,一点也没有之前的烟尘气息,她对我说,“不好意思,任务需要,多谢配合。”她给我看了她的证件,原来是一个军人。 我还想说一下我的不忿,她转身,毫不留恋地离开。 空气中只徒留她身上好闻的青草味道。 好像,这个味道他一点也不排斥。 白水凝 我的小哥哥,想我了吗? 我是想你了。 我成功上了我心仪的大学和专业,还因为天赋异禀,被特别行动部的人看重,重点培养。还没有毕业,就成为了一名在编国安部人员。 小哥哥,你看你未来的媳妇多厉害! 哦,对了。 我的确心理有问题,类似于创伤后应激障碍。还有一些其他小问题,不过都没事的,我可以控制我自己的! 小哥哥,我可以追求你了哦! 不过,你那么聪明,我肯定要小心翼翼地把你收入囊中的。 所以,对于我精心设计的重逢,你觉得惊喜嘛? 还有,我又知道了一个小秘密,那就是: 小哥哥,原来你对我也是有喜欢的。 嘘~别担心,我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这是只属于你和我的小秘密。 小哥哥,我要正式让你进入我的领地了,你准备好了吗? () 番外五 洛鸢水凝(下) 洛鸢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可是每一次,她的眼神里都没有我。 对于每一个出现在我身边的人,我都需要调查一下,以免有图谋不轨的人。你们把这种审慎称作为我的被害妄想症也无所谓。 她叫白水凝,是我前订婚对象白家旁支的一个不受宠,又没有存在感的女孩。 她的父母也是因为联姻才走到一起,互相都不相爱,也都有各自的情人。 而这个白水凝的童年,可谓是非常黑暗了。父母非但不宠爱她,反而动不动就非打即骂,要不就锁在小黑屋里,一锁有可能就是一天,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还有一次险些被她母亲的情人侵犯。 在白家,她就是一个小透明,没人管她,也没人在乎她,更没人护着她。 我深刻怀疑,这个少女心理有问题。毕竟在那种环境下长大,就算没问题,也迟早有问题。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凑巧,白水凝大学选择的专业正是心理学,成绩非常优异。 怎么说呢,我从小就经受过很多训练,也依旧看不懂白水凝。 也不知道怎么了,我近几年在能力,总会梦到她当年一身白裙,鲜血潋滟,手捧红玫瑰的模样。 但是,我知道。当一个人开始对另一个人感兴趣的时候,往往都不是一个好兆头。 这个白水凝…… 白水凝 好气哦! 明明小哥哥都已经开始对我感兴趣了,最近他怎么又和其他名媛开始相亲了呢! 我知道小哥哥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所以我一直都在他面前耍存在感啊! 好气好气好气! 小哥哥,难道你也像我父亲那样,投身于一场政治联姻,而后各自欢愉吗? 男人原来都是这样不可靠吗? 明天我就要去国外出任务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小哥哥,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千万不要草率的结婚啊! 哦!对了,今天是我暗恋你十周年的纪念日! 纪念日快乐! 洛鸢 我貌似好久没有遇到过她了。 嗯?不对,我怎么又想起了她? 看来,我真的需要找个名媛订婚了。 反正我没有喜欢的人,大概同谁结婚都是一样的。 …… 我万万没想到,再次见到白水凝的场景竟然是这样的尴尬。 挂在我手臂上的女人已经衣衫半解,我也没有拒绝她的诱惑。 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也会有解决生理需要的时候。难道你还指望我像什么里那样,洁身自好到清心寡欲? 只是在这种时候,一抬头,就对上一双清澈却又震惊的眼,我怎么可能不尴尬。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边的女郎,那张可爱的脸上瞬间绽放出一个笑容。 “不好意思,打扰了。”她轻轻地道了一声,转身直接从门口离开。 从她的背后,我看到了她被血染红的衣衫。 登时,我心下一紧,就直接从床铺上跳下来。 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光脚在地上行走,这要是放在平时,我肯定是不会接受的。可是此时此刻,我也不知道怎么了。 你受伤了,我说。 回应我的,只是她随手轻轻关上的房门。 这一刻,我忽然明了,我貌似爱上了这个女人。 白水凝 我是迫不及待想要见他的,所以伤也没有包扎,就直接从窗户闯入他的房间。 可是,看到的一切,都让我明白,我一直都只活在我自己构想的世界里。 那一刻,我非常冷静,心底竟也没有任何怨气。 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他和一个女郎厮混吗?我父母和他们情人之间的事情,我也看过几次。 可是,我终究是有些累了,大概是后背那道伤口,在爬窗户的时候,挣裂了。 他也是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可是我好累啊,我想我的小黑屋了。 洛鸢 我向来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知晓自己爱上了白水凝,就不会有什么迟疑和犹豫。 可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调查到了,我们之间有些看似‘巧合’的相遇,竟然是某人令人策划的! 我真是被气乐了,甚至联想到她是学心理的,还会催眠,那我是不是被她一直都在牵着鼻子走?包括所谓的爱上她? 我洛鸢在商场上沉浮这么多年,竟然还能被鹰啄了眼? 冷静下来后,我静静地思考揣测。 并不是这样的。 我是在她受伤后对视的那一刻,才真正确定我的心意。而那一次,她没有任何策划,也没有任何诱导。 所以说,我是真的爱上了她。 而且,我也能确定,她在暗中也像是一条伺机而动的蛇,对我觊觎着。 怎么单单是想一想,我就觉得热血沸腾了呢? 白水凝,我不介意你心理到底有没有问题。既然你主动招惹我,还成功了,那你就别想逃! 将计就计! 白水凝 嗯?这是什么情况? 我竟然被求婚了! 求婚的人,还是我朝思暮想的小哥哥! 我是不是应该犹豫一下,马上答应是不是不好? 耶!看来我的捕猎计划成功了! 他应该不知道我暗恋了他那么多年? 嘻嘻嘻,这个秘密千万不能让他知道! 好幸福!好幸福! 洛鸢 我们结婚了,她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适合我。 看着她的睡颜,我觉得我所有的烦恼都可以烟消云散了。 或许,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也是想要和一个人相伴一生的滋味。 昨天她出去逛街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了她藏在抽屉里的日记本。 这个小傻瓜,日记本的密码竟然就是我的生日,你让我怎么不想要打开看看。 翻开泛黄的笔记本,我的喉咙里就像是堵了一块棉花一样,鼻尖微热。 这个傻姑娘,竟然从七岁那年就开始暗恋我。 从七岁到二十三岁,整整十六年的岁月。 我抱住小小的她,却不由自主地唤了她的名字:水凝。 她半梦半醒,迷迷糊糊地应了一下,翻身却是钻进了我的怀抱里。 水凝。下辈子,让我先喜欢你,好不好? 番外六 无涯(上) 刚刚参加完秦俊阳和阮花颜的婚礼,喝的伶仃大醉的姜无涯依稀梦到了那个已经在他生命里消失多年的人——夙雪情。 他神情有些恍惚,甚至有些迷茫。 因为他,已经好久没有梦见过夙雪情了。 雪情离开后,他就出了国。 大哥结婚的时候,他回来过一次,如今老四秦俊阳结婚了,他这才是回来的第二次。 他在国外走走停停,甚至不修边幅。一路上,他见过沙漠可怕的龙卷风,也见过秃鹫分食大象的尸体,也在破旧的汽车旅馆里挤着一张大通铺,也曾经在街头裹着一张报纸酣睡…… 甚至就连这次姜无涯回来的时候,都把秦俊阳吓了一跳。 姜无涯就像是一个流浪汉一样,头发过肩,胡子拉碴,皮肤黝黑,特别是那双眼深邃沧桑。 最后还是洛鸢皱着眉头,把姜无涯直接踢到了造型工作室,才让他在婚礼上,又恢复成了当年京城四少之一的风华俊朗。 姜无涯紧紧地抱着‘夙雪情’,因为喝醉而停滞的大脑也混乱跳脱。 行走多年,他想起她的时候越来越少,如今闲暇了,他心里的内疚却汹涌澎湃。 自己怎么可以忘了昔日的恋人,怎么能忘了想她? 就像是有一条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打着他,一句一句大声讥讽着‘人死如灯灭’的残忍。 他无力反抗,惶恐愧疚。 才不过五年的时光啊,他竟然就开始松懈了吗?他的爱难道就如此廉价? 姜无涯拿着她的手,狠狠地抽着自己的耳光,一边抽着,一边说着对不起。 也不知道是呜咽伤怀,还是醉酒恍惚,他就这样沉沉睡去。 而被他当成‘夙雪情’的女人,脸上竟也是满眼泪痕。 原来,他一直拒绝她,竟然是因为一个叫做夙雪情的女人,一个让他铭心刻骨,让她永远都无法超越的女人。 她叫劳拉,是在背包旅行的过程中认识的姜无涯。 那时候,她被一只野猪袭击,腿部受了伤,防身用的匕首也被野猪踢飞了。 她非常绝望,也非常平和。 因为什么一个背包旅行探险的爱好者,她知道,自己命丧在大自然的机率,比她病死的机率要大的多得多。 就在这里眼睁睁的看着野猪的尖牙对着她的身体袭击过来的时候,一声枪响突然响彻云霄。 野猪身上热腾腾的血液喷了她一身,腥臭难闻。 可是比起捡了一条命的幸运,这腥臭简直就是劫后余生的庆典洗礼。 劳拉抬起头,看向那个救了她的救命恩人。 她的救命恩人是一个东方面孔的男人,衣着装扮也同她相似,应当也是一个背包客。略显陈旧的夹克,黑色的长裤,胡子茂密。他的手里端着枪,略显沧桑的眼神凝着她,“你没事?” “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她对上帝发誓,她对这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每个女孩都有一个英雄救美的梦,而她劳拉一直自诩自己就是英雄,不需要什么救她的英雄。 可是,这一刻,她生命里出现了英雄。 他走上前一步,却是没有靠近她,从背包里翻出一些消炎药和纱布,递给她,“我想你需要它们。” 她没有接过来,而是主动伸出自己的手,碧色的眸子里露出野性的光芒,“你好!我叫劳拉,和你一样,是一个背包客!” 男人顿了顿,才和她轻轻地握了一下手,“里奥。” “我受伤了,我能请求和你结伴而行吗?”她是一个热情而主动的女人。既然自己喜欢上了里奥,肯定会主动追求! 他迟疑了一下,不过视线触及到劳拉腿上的伤口时,才点点头,应了下来。 就这样,他们一起组队行走。 从开始的相互提防,到后来的无话不说,劳拉越来越被他吸引。 她才知道,里奥是华夏人,汉语的名字是‘姜无涯’。 姜无涯,这三个字,是她第一个会的汉语。 越对姜无涯了解,她就越发的不敢告白。 因为姜无涯同她认识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样。他含蓄而内敛,颓丧中却独有一种坚韧。 他感情细腻,却自我封闭。他沧桑的双眼里,总是隐藏着她看不懂的悲伤。 或许是身为女人的敏锐感觉,她知道,那份悲伤,是因为另一个女人。 他们在一起旅行了一年多的时间,当他得到要回国的消息时,她终于下定决心告白了。 可是,结果同她意料之中的差不多。姜无涯拒绝了。 或许就是因为她的告白,让姜无涯开始对她疏离,再也没有了同为伙伴的信任和亲近。 她甚至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可是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挽回。 最后,姜无涯对她不告而别。 她当时的确是有些生气的,生气姜无涯对她这般冷血无情。就算不能在一起,他们也曾经是并肩作战过的伙伴,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她庆幸自己当初问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也看到了他要参加婚礼的地点。 就这样,她毅然决然地追随着姜无涯,踏上了这块她从未接触过的土地。 她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姜无涯。 很明显,姜无涯对见到她非常惊讶。 她故作轻松和埋怨,甚至就像是忘记了自己曾经对他告白过一样。 “里奥,你太不够意思了!竟然不告而别!说好了我们是并肩作战的伙伴呢?” “不是,我……” “别多想,我只是对华夏这块神秘的东方土地感兴趣而已!我想要看看东方的婚礼是怎么样的。等婚礼一结束,我就要踏上新的旅程了。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神农架……” 看着劳拉的侃侃而谈,姜无涯这才放下心。他就怕劳拉是因为对他有意思才追随而来。 说实话,他对劳拉这个朋友,还是很投缘的。 婚礼上,姜无涯看着秦俊阳终于获得所爱,心里颇有感慨,也异常高兴,所以喝的比较多。 劳拉主动对其他人包揽了送姜无涯回去的活计,旁人也知道姜无涯对劳拉的信任,便也就没有阻拦。 “里奥,我爱你。”劳拉混着眼泪,低头吻向姜无涯的唇。 却不想,那明明沉睡的男人,也给予了她回应。 只不过,他唇边溢出的名字却是,“雪情……” 劳拉如坠冰窖,却没有阻拦姜无涯用力的手。 罢了罢了…… 里奥,这一次,还了你对我的救命之恩,也断了我对你的深爱,也让你在梦中如偿所愿…… 番外七 无涯(下) 姜无涯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只觉得头痛欲裂,喉间还有些干涩,应当是昨天喝的太多了。 “醒了?” 姜无涯被这声突如其来的声响,顿时吓得睡意全无,忙的看过去,顿时警惕起来的心就松缓下来,“二哥啊,一大早上的,你不去找二嫂,在我这里干什么。” “我有话和你说。”洛鸢穿着一身休闲装,表情却略显严肃。 姜无涯伸了一个懒腰,从床上坐起来,打着呵欠,“什么事?” 这话刚说完,他就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身上怎么有些凉? 姜无涯低头一看,顿时羞赫地拉了拉被子。自己怎么浑身光溜溜的? “二哥,我怎么……” 洛鸢眸光一闪,“我为的就是这个。你和你的那位朋友,劳拉,到底是朋友还是情侣?今天早晨,人家女孩红着眼睛离开了酒店,你二嫂看见了,就让我问问。” “劳拉?她,她只不过是我同行的朋友。”姜无涯还觉得脑袋晕乎乎的,并没有从洛鸢话语中察觉到不对劲。 洛鸢看向他的眼神多了一抹凌厉,“朋友?如果只是朋友,你们还会发生关系?” “嗯?”姜无涯被这一句问得一愣。脑子瞬间清明了,“你是说我和劳拉她……” 该死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他脸色一白,心思杂乱。 “无涯,我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想要干涉你的私人生活。我只是不希望你犯错!我知道你也是一个有正常生理需求的男人,可想要解决,也不能伤害人家女孩子。况且,我也不希望老四的事情在你身上重演。”洛鸢起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自己考虑清楚。” 说罢,洛鸢就走向了门口。 在临走前,洛鸢对姜无涯说了最后一句话,令姜无涯呆滞而低迷。 “雪情已经离开我们了,如果她在天之灵有知,恐怕也不希望你沉湎过去。无涯,五年的时光,已经够长了。” 房门紧闭,姜无涯却觉得心乱如麻。 昨夜的事情他几乎没了记忆,竟不知道自己做出了酒后乱性的事情。 不行,他需要对劳拉说清楚。 想罢后,姜无涯便快速地起身洗漱。 也正是因为起身,床单上的痕迹也让他明白,自己的的确确同劳拉有了关系。 让姜无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起来准备去找劳拉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怎么都联系不到劳拉了。 劳拉不告而别了,就像他不久前一声不吭的对她不告而别一样。 对他吃抹干净,转身就干脆利索的离开? 姜无涯心头不免某些气闷,却不知道,这份气闷是由于劳拉的不告而别,还是因为旁的。 不过,他也知道,他们二人这种关系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毕竟劳拉曾对自己表白过。 于是,他找到了苏锦,让她帮忙查一下劳拉的下落。 苏锦的罗网之强大,他也是认识到了。 他刚拜托不到一个小时,大哥就打电话告知他,劳拉坐飞机去了神农架。 倏的一下,他有些心慌。 劳拉的确是一个很成熟老练的背包客。可是,她孤身一人前往神秘现象频出的神农架,不禁让他担忧。 只不过此时此刻,他还只不过认为,他的担忧仅仅是来自于伙伴之间的照抚,并未多想。 放劳拉自己去神农架肯定是不行的。 姜无涯马上决定,自己要去找她。 这事让谭斯年等人知晓了,便直接大手一挥,给姜无涯配备了几个老练的佣兵,叮嘱他一定要注意安全。 当姜无涯找到劳拉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个月里,他可谓是经历了险象迭生的惊险生活。如果不是身边的佣兵能及时帮助他,恐怕他都要命丧于此。 或许就是因为自己这方这么多人都无法安然,他心里的担忧也愈加浓厚。 他不知道劳拉的死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再诺大的神农架里找到她。 或许是太过担忧,他最近脑海里经常浮现出他和劳拉一起行走旅程的记忆。 在他记忆里,劳拉是一个非常出色,非常自立强大的女人。她不仅具有很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还不失细腻与柔情。 唯独,他没有想到,劳拉竟然喜欢上了他。 看着看起来安然无恙的劳拉,姜无涯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 劳拉在看到姜无涯的一瞬间,眼底涌过一抹惊喜,但很快会为平静。那一抹情潮似乎只不过是旁人的一个幻觉一样。 姜无涯把劳拉一阵训斥,训斥她太过胆大妄为。没有做好准备,就孤身一人进行这样的冒险。 劳拉静静地看着他,平静地道,“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在没遇到你之前,我一直都是孤身一个人探险旅行。” 瞬间,姜无涯哑然了。 看着劳拉满载期待的眼,他竟然只能挪开眼睛,不敢与之对视。 他是爱雪情的……和她注定也不会有结果,她不能回应他的感情,抱歉。 “……好了,正好我也要离开神农架,结束探险生活了。”劳拉心头充满了失望。自己还期待什么呢?难道发生一次关系,他们就能在一起? 姜无涯心里此时也很复杂,随口问了一句,“哦?准备好下一次去哪旅行?” “不旅行了,我该回家了。”劳拉脸上的苦涩渐渐褪去,成为了洒脱,“里奥,谢谢你。” 她没说谢的是什么,可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他们离开了神农架,他送她去了机场。 劳拉在登机前,只对他说了一句话,“知道么,里奥,我不是输给了她,而是输给了你。” 她仿若能穿透他灵魂的眼,让他不敢与之对视,似乎要被她看穿什么一样。 劳拉离开了,头也没回。 姜无涯还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我已经心有所属。 可是,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大概只能蒙蔽自己而已。旁人都看得出来,他心里未必没有劳拉。 几个小时后,劳拉发给了他一条短信:我回家了。 他打过去,这个号码却永远地关机了。 劳拉从他的人生中消失了,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姜无涯再也没有出国,不知道是不是怕触及到什么。 他开始在华夏的名山大川之间游历,期间却是没想到碰见了魏薇薇。 他有些恍惚,因为自从夙雪情离世,这是他第一次见魏薇薇。 也正是魏薇薇的出现,又一次的提醒他,他已经好久没有想夙雪情了,在他脑海里,最多出现的,那个名字是劳拉。 眼前的魏薇薇已经活成了另外一个模样。 她把头发剪成了干净利落的毛寸,脸上不染纤尘,穿上了中性的服装,举手投足间,充满了类似于男人的洒脱。 魏薇薇活的,貌似很好,她找到了自己想要活出来的模样。 见到他的一瞬间,还咧嘴一笑,扬手打了招呼。 她现在在一个小村镇里做支教,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在他们在一起闲聊的时候,简陋的学校操场上,天真的孩子们正在打闹,看到魏薇薇都会热情地喊上一声,“魏老师好。” 魏薇薇看向孩子们的眼神也充满了温和,看的出来,她是发自内心爱这群孩子们的。 “没想到,你选择了这样的人生。”姜无涯有些感慨,当年的魏薇薇工于心计,同他算是情敌,他其实不太喜欢她。“很高尚。” 夙雪情离世后,魏薇薇就消失了踪影。他甚至还会想,她是不是悲伤过渡,随雪情去了。 “我可算不得高尚。当初我其实也心如死灰,想一死了之来着。不过走着走着,就到了这个村子里。在一个人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生活的意义。”魏薇薇一脸坦然,丝毫不顾忌谈及夙雪情,也不顾忌自己对夙雪情的深爱。 她看向不远处,站在教室门口,静静伫立的年轻男人。“就是他,一个年级比我还小一些的男人。大概每个人的人生都存在着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幸。你别看他年纪尚轻,但是他的经历也是刻骨铭心的。他的恋人也永远地离开了他。” 姜无涯不由自主地看向那个和他们同病相怜的男人。却发现,他的眼底也是知足平和的。 “为了完成他恋人的心愿,他世界各地都走了走,最后,却留在了这里。这间学校,就是他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力排万难建立的。”魏薇薇继续说着,“非但如此,过来上学的孩子,大多都是不交学费的,有些家长过意不去,至多给他送些吃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依旧坚持下来,还收养了两个被村民遗弃的女婴。” 姜无涯皱了一下眉头。 魏薇薇却回头,似乎知道了他的想法,“你是不是想说,他真傻?哈哈,其实我这样说过他,可是,他却告诉我…”她神色一肃,颇为认真,“人的一生,总要找寻一些存在的意义。或是一个人,或是一件事。只要是值得,只要是情愿,那就是无悔的人生。可是,让他有意义的那个人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如果他继续沉浸在悲伤之中,岂不是浪费了生命的意义。他活着,不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那个没能陪伴他一起到老的那个人。” 姜无涯神情有些动容,看向男人的眼神里,便带了一些肃然起敬。 “所以,姜无涯,你又在犹豫什么,迟疑什么呢?”魏薇薇看着他,那双眼睛似乎是看透了他心底的一些事情。 姜无涯苦笑一声,“我并没有犹豫和迟疑,只不过有些烦乱而已。毕竟,我不想耽误旁人。你应该理解的?” 面对魏薇薇,他也没有隐藏自己内心的一些复杂,直言而说。 毕竟,他与魏薇薇之间,的确有些惺惺相惜之感。 “你现在的情况,同当时的雪情又有什么两样呢?姜无涯,你陷入误区了。”魏薇薇叹了一口气,“其实你自己也不愿意承认,你爱上了别人?每当你动情的时候,就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你爱的人是雪情。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欺欺人。 你还记不记得,雪情对你的放心不下,对你的告诫?” 姜无涯抿紧嘴唇,自然自己当时夙雪情在弥留之际,对她的叮嘱。 “你不必有任何的负罪感,相爱的事情,谁都说不准的。千万不要让自己后悔,毕竟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临。”魏薇薇一言就道出了姜无涯内心深处所有的真情实感。 或许是因为魏薇薇的一番话,也或许是他想到了夙雪情对他的遗言。 自己努力压制的情感汹涌而出。 那一夜,他并不是真的一点感受都没有。 他也感受到了两个灵魂之间的吸引和愉悦。 “看起来,你是想通了。好了,我也不和你多聊了,我要上课了。”魏薇薇站起身,对姜无涯笑了一下,径直走向教室。 “薛老师,是不是到时间了……” 姜无涯福至心灵,从小村落离开后,直接坐飞机去了堪培拉。 是的,他唯一知道的,只有劳拉当时是飞往堪培拉的。 堪培拉那么大,他要找的人在哪里? 他登报,他上电视,上广播,只为找到那个叫做劳拉的女人。 他走过格里芬湖,走过国会大厦,走过国立大学,走过山村牧场,每去一个地方,都会留下他的联系方式。 “…欸?那个东方男人长的挺帅的啊!”麦迪逊碰了碰劳拉的肩膀,正在记录数据的劳拉皱了一下眉头,瞪了一眼自己同性恋的同事。 “嘿!完成不了工作,我们谁都别想下班!追求人也要等到下班后!” 麦迪逊做出了一个夸张的表情,“别这样!他真的很帅!” “嗯嗯,我没兴趣。”劳拉低头在本子上写下一个数字。 “啊!他竟然走过来了!”麦迪逊兴奋地拉着劳拉的手臂。 劳拉不受其扰,终于抬起头。 那个让自己努力不去想的男人,就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 “劳拉,对不起,我来晚了吗?”姜无涯看着她,眸子里涌动着温柔。 劳拉努力扬起唇角,眼泪却潸然而下,“还好,不过我想你需要重新追求我一次。” “那好,美丽的女士,你好,我是里奥,很高兴认识你……” 番外终 呦呦鹿鸣 有一个超级八卦的女儿是怎么个体验? 苏锦只觉得心很累。 明明她和谭斯年两个人都不是八卦的人,可是生出来的崽,怎么就像是一个记者和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呢? 早晨起来,七岁的呦呦就眨巴着眼睛,爬到了苏锦的怀里,用甜甜的小奶音问着,“麻麻,昨晚的故事你还没说完呢,你最后和粑粑是怎么结婚的呢!” “乖,呦呦,妈妈送你去上学,晚上回来给你讲故事,好不好?”苏锦只能一脸慈母笑,把呦呦童鞋抱向洗手间,自己赶紧把早餐做好。 洗手间里,奶爸谭斯年早已经把宝贝闺女的牙刷准备好。 于是,苏锦在厨房都能听到父女二人的对话: 呦呦:“人为什么要刷牙?牙膏为什么清凉凉的?” 谭斯年:“为了保持口腔清洁。” 呦呦:“周舅舅家的哥哥收到情书啦!” 谭斯年:“没想到周恒的儿子那么受欢迎,哈哈,还有什么?” 呦呦:“有吖,萧舅舅……” 父女二人愉快的洗漱时间还真是八卦满满啊! 苏锦终于把父女二人送出了家门,依旧还在深刻怀疑,难道自己做情报,就是因为自己八卦吗? 不!她绝对不承认。 别看谭呦呦小朋友很八卦,可是她可是十成十地随了谭斯年和苏锦二人所有的优点。 那双眼睛明亮又深邃,就像是一对黑曜石一样,长长的睫毛像是小扇子般,小脸粉嘟嘟吹弹可破,小嘴饱满红润。 她可谓是整个沈家,整个谭家的掌心宝。虽然以小公主的态度宠着,可绝对不娇纵。 从小就跟着苏锦夫妇锻炼身体,就连周恒都非常稀罕她,亲自做她的武术师父。 周恒的媳妇还戏言,让自家儿子给呦呦做上门女婿。 而洛鸢和白水凝也表示,可以考虑一下他家的小子,年纪大了会疼人。 当然,呦呦童鞋本人却非常有主见,表示身边这些小哥哥都不是他的菜。 苏锦就问了,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呦呦童鞋一本正经,还掰着小手指头数,“要对我好,最好是金发碧眼的小哥哥,要孝顺,要懂事,要随叫随到…” 谭斯年听得一脸黑线,也深刻怀疑自家闺女的审美是怎么长歪的,不喜欢身边人就罢了,竟然还喜欢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当然,苏锦只是当呦呦童言无忌。 她万万没想到,在谭呦呦的班级里,还真转来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帅哥。 谭呦呦见到雅尔的那一刻,眼睛就闪闪冒金光! 雅尔拥有欧洲神话里美丽天使一般柔软的金发,蓝色的眼睛里仿佛藏着广袤无垠的大海。白皙的皮肤似乎都能看清楚浅浅的血脉。 或许是初次来到陌生的地方,这个看起来柔软纯净的男孩,还有些腼腆和羞怯。 可是他一开口,那如同泉水叮咚一般的声音就让谭呦呦一见钟情了。 “大家好,我叫雅尔,来自于F国,今年八岁。”他的中文说得字正腔圆,就像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夏人一般。 很凑巧的是,雅尔就被安排在了谭呦呦的后座。 谭呦呦的终于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小鹿乱撞的感觉,整整一节课,她都问着身后男孩身上散发出来的清冽清香。 终于下课了,还没等谭呦呦转身,微凉的手就碰了碰她的肩膀。 “你好,同学。” 谭呦呦转过身,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雅尔,“好了,开始!” “什么?”雅尔一脸迷茫,蓝色眸子在懵懂之间真的像一只小鹿。 “咳咳,你的身高、体重、籍贯,家庭组成,婚恋史……”谭呦呦侃侃而谈,一到了她最喜欢的八卦时间,她甚至都看不出来是个孩子。 瞬间,雅尔的脸就红了,“这些…太**了?我只想问问你,下节课是什么课……” “你告诉我以上问题,我就告诉你什么课。”谭呦呦甚至都准备好了纸笔。 单纯的雅尔虽然觉得不太好,但为了知道课程,就只能一一告诉了她想要的问题。 “…欸?你父亲的名字叫做布鲁诺?好熟悉的名字啊,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谭呦呦一边嘟囔着,一边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可是,她并不知道,雅尔的眸底深处涌动了一下什么情绪。 原来,这个雅尔,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般无辜单纯。 就这样,谭呦呦就傻乎乎地和雅尔成了朋友。 晚上放学的时候,苏锦来的稍晚了一些。 谭呦呦在门口等待着。 “…小朋友,你在等妈妈吗?” 谭呦呦侧过头,便望见了一双忧郁的眼,同样是蓝色,可是这抹蓝,却蓝的深沉。 她虽然感觉这个突然出现,穿风衣的帅大叔有些危险,可是却丝毫感觉不到任何对她的不怀好意。 不过,老师和父母都告诉她,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还是警惕些比较好。 那大叔也不气,而是依旧自顾自地对谭呦呦说话,“这双眼睛,还是随你妈妈比较多些。我一直都记得,她的眼睛是多么的明亮。” 认识她麻麻? 谭呦呦眼睛一亮,她似乎闻到了八卦的味道。 “我经常听闻,在华夏的戏文里,有一句话:就算是娶不到那个女人,能娶到她的女儿也很不错。”大叔本来忧郁的眼更加沉寂,似乎还有些悲伤。 可是谭呦呦依旧被这句话吓到了,有些惊恐地看着这个怪蜀黍。 大叔恍惚了一下,这才对谭呦呦一笑,“放心,我不是这样的人。就算是你母亲,我曾经也是有机会拥有的。” 谭呦呦心里警铃大作,脑袋里努力回想,粑粑曾经对她说过的他的情敌。 “我就把雅尔交给你了,让他在你身边保护你。如果你喜欢他,你们就可以在一起。如果你不喜欢他,就让他一辈子给你当个侍卫。”大叔笑得很复杂,或许谭呦呦读不懂他眼底执念,但是,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谭呦呦有些懵,“你是雅尔的粑粑?” 这个怪蜀黍是雅尔的粑粑? 还有,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雅尔,过来。”大叔招招手。不远处的雅尔乖巧地跑过来。 大叔面对雅尔的时候,却没有面对谭呦呦这般温和,严厉的眼瞧着雅尔,“你来之前,我就给过你反悔的机会,你没有拒绝,那么,从今以后,你就没有反悔的机会了。雅尔,希望你不要让我后悔送出你这个礼物。” “不会的,父亲。”雅尔眼底非常清明坚毅,小脸紧绷,却一场坚韧。 是您从战场上把身为孤儿的我捡回来,让我免以遭受可怕的事情。更是您把我培养这么大,我也应该回报您。 况且…… 雅尔隐晦地扫了一眼谭呦呦… 而且我的妻,就在这里啊。 雅尔有个秘密,就连他的父亲也不知道…… 大叔拍了拍雅尔的头,转身离开了。 看着父亲的背影,雅尔心头情绪难以自持。 这是他今生今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父亲。 而谭呦呦才发现,怪蜀黍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还伴有丝丝微微的机械声音。 等等……机械声音、布鲁诺… 难道这个人就是那个妈妈的神秘追求者? “…呦呦?!对不起,妈妈来晚了!”苏锦步履带风地走了过来,蹲下身子对谭呦呦道歉。 谭呦呦抱住苏锦,向大叔的方向指了指,“麻麻,布鲁诺叔叔……” 苏锦一惊,侧头看过去。可空荡荡的马路上空无一人。 “咦?不见了……”谭呦呦揉了揉眼睛,“麻麻,那个叔叔说是把雅尔交给我了。” 苏锦这才注意到旁边那个安静的过分的金发男孩。 “伯母,这是我所有的证件。”雅尔一点不认生地走过来,把书包拉开,里面满满的都是类似于户口本身份证的证件。“我的父亲是布鲁诺先生,但我是他捡来的。父亲是把我当成呦呦可以完全信任的伙伴培养的。您可以放心。” 苏锦看着雅尔,眸光倏的一下锐利起来。 她总觉得这个雅尔身上有些违和感。 而且,他说布鲁诺… “这是父亲让我交给您的信。”雅尔抽出一个信封,交给苏锦。 苏锦接过来,打开一看。 上面只是寥寥几语法语: 这个孩子是我亲自培养的,你可以放心他对你和呦呦的忠诚。 如果你们不喜,杀了他也无妨。 雅尔瞪着天真的看向苏锦,似乎丝毫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信里面对他的性命看待如同蝼蚁。 而苏锦,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和布鲁诺已经十多年没有联系,而他给了她这样的一份‘惊喜’。 罢了,不过是一个孩子,就算是有问题,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干什么呢?她沈家大宅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当苏锦把雅尔带回去后,谭斯年听了前因后果,顿时醋味大发。 任谁知道自己的情敌对自己妻子贼心不死,还准备了这么一个活人‘礼物’,谁心里能好受? 连带着,他看雅尔也都不顺眼起来。 可是,雅尔毕竟是一个孩子,他也不能有**份。 但,他也没把雅尔安排在他们的宅院里,而是安排在了后面沈玉烬和萧凝秋夫妇的宅院,顺带也能让舅舅好好监督这个身份模糊的小男孩。 谭呦呦似乎特别喜欢雅尔,拉着雅尔在整个沈家的庄园里游玩。 而雅尔也安安静静地任由谭呦呦拉着,甚至,他的眼底也充满了满足和宠溺。 当然,如果这情绪放在大人身上很正常,可是放在一个八岁大的孩子身上,就着实有些可疑了。 谭呦呦把雅尔介绍给了自己的小伙伴们,有的表示欢迎雅尔,有的却一点也不隐藏地表示出了排斥。 当然,表现出排斥的,大多都是男孩子,他们对呦呦可充满了喜欢呢。 萧松和周北宁二人都比谭呦呦大一岁,和谭呦呦是青梅竹马。 两个人犹为看不惯雅尔,也非常气愤他们每次为难雅尔,雅尔都能四两拨千斤的化解。 或许是两个男孩子皮,就暗戳戳地密谋把雅尔锁在体育室里,吓唬吓唬他。 或许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他们二人正巧看到雅尔窝在椅子上睡着了,衣服蒙在脑袋上,也看不到他们。 他们二人静悄悄地离开教室,反手,就把门狠狠地关上,落了锁。 哼!让这小子和他们抢呦呦妹妹。 他们两个人直接跑开,找谭呦呦玩去了。 体育室里,被关门声吓醒了的人,猛地从椅子上坐起来,衣服滑落,露出了黑色的小脑袋! 睡着的人竟然不是雅尔,而是谭呦呦! 呦呦一看教室里没有人,便起身往外走。 她昨晚有些着凉感冒了,所以在体育室睡着了,对了,雅尔呢? 呦呦推门,却怎么都打不开门,只能用力地拍着,“有人吗?我打不开门了!” 可惜,无论怎么拍,都没有人回应,门也打不开。 谭呦呦有些慌了,本来就头昏脑胀,还自己一个人在黑漆漆的体育室里,她一边叫喊,一边哭着。 “…呦呦?!”雅尔的声音从门外传过来。 雅尔一听到呦呦的哭声,顿时急得掉了手中特意从医务室取来的药。 “呦呦你别害怕!”雅尔极力安慰谭呦呦,可是谭呦呦真的吓坏了。 雅尔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睛里迸发出了骇人的怒气。用小小的拳头直接打碎了玻璃,并快手快脚地直接爬了上去,不顾那尖锐的玻璃碎片。 当雅尔来到谭呦呦身边的时候,谭呦呦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样,顿时驱散了不少恐惧。 可是看到雅尔鲜血淋漓的手时,顿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该死的,他竟然忘了,自己的妻子晕血。 后来,老师们找到了他们两个人,并及时地把谭呦呦和失血过多的雅尔送到了医院。 据说,当晚萧松和周北宁两个人屁股被打开了花,整个小区都是他俩的嚎叫。 雅尔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手上虽然有些疼痛,但是他甘之如饴。 倏的一下,他的房门被推开,他忙的闭上眼睛,装作睡着了。 来人轻手轻脚地走到了他的床前,却直接上了他的床,紧紧地抱住他。 谭呦呦泪流满面。 谁也想不到,她一睁开眼睛,竟然回到了自己童年时候。也没想到,前世因为保护她而离世的丈夫就这样不期然地还活生生的。 “雅尔…” 他还在,他真的还在,他还活着,“我亲爱的雅尔啊……” 床上的雅尔猛然睁开眼睛,揽住谭呦呦的腰,“小鹿?!” 谭呦呦也惊愕了,因为她大名叫做沈鹿,却是成年后才改过来。 而喜欢叫她小鹿的,只有前世的丈夫,她的雅尔! 难道…… 黑暗中两个人四目相对。 “你来了?” “你也来了?” 就大概就是神的眷顾,让他们重新来过,细水长流。 谭呦呦一边涌动着泪水,一边看着雅尔受伤的手。 “你是不是傻?就不会去脸老师吗?还傻乎乎的打玻璃…”知道是自己前世的丈夫后,谭呦呦就更心疼了。 雅尔吻了吻谭呦呦的额头,声音在黑暗里格外清晰: “因为屋子里面有你,我怕你害怕,一刻也不敢离开你。所以,我宁愿选择陪着你……” “你真傻!” 雅尔笑着。 傻就傻,谁让他前世今生,只有这么一个妻子。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