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节
李小雅在码头前停了下来。 “你就这么想死吗?” 姑娘转过头来,眼神阴郁,唇线紧抿,眉眼间隐着深深的戾气,表情举止一点儿都不像个十**岁的少女。 周涵也停了下来,距离姑娘足有七八米远。 虽然刚才热血冲头地一路追着李小雅,但他这会儿其实怕得要死,根本就不敢靠近。此时看着对方那可怕的脸色,腿肚子都隐隐有些发颤。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使得声音听起来镇定一点,“我、我跟你无仇无怨的,你为什么要下降头害我?” “我们是无仇无怨。”李小雅真的过于消瘦,使得她丰润的嘴唇在凹陷的脸颊上十分显眼,衬得她此时挂在唇边的笑容格外诡异而突兀。 她上下打量着前方的青年,视线从脚跟一直上移,最后目光固定在周涵的一张脸上,“但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天仓开阔、鼻翼饱满,兼之天魁、天銊入本命宫,正偏财座天德月德贵人,已经是我能遇到的人里,最为富贵的命格了。” “什、什么?” 周涵压根听不懂,连猜带蒙,大约只明白对方大概是在说他命好,但命好和李小雅在他身上下降头有什么因果关系?他心中这么疑惑着,就把话说了出来。 “因为,我要杀了你,把你的运势夺过来。” 李小雅裂开嘴笑了起来,笑容中带着点儿疯狂而凄楚的意味,“我有什么办法呢?能寄居的身体命格不旺,像你们这些人的身体我又用不了……” 她忽然提高了声音,发出了刺耳的笑声,“我在地下等了快七百多年,好不容易再来一世,不是为了活得这么憋屈窝囊的!你们这些天生好命的人,又怎么会懂!” 周涵被她的笑声吓得后退了一步。 若不是他当真见识过那能夺人性命的铜钱降和人面疮,他一定会笃定李小雅这是犯了癔症,人已经疯癫了。 什么寄居,什么在地下等了快七百年…… 周涵自小在欧洲长大,比起僵尸、画皮和狐狸精,他分明更加熟悉狼人、丧尸或者吸血鬼。他所知道的那些极为有限的奇谈异闻,都是在他接到的几部剧本里随随便便看来的,本身就经过小说加工,再被编剧一番魔改,动不动就是女蜗血脉、伏羲托生,一脚踏破虚空,一剑破碎苍穹什么的,以至于他对这方面就形成了一个“特别扯”的既定印象,根本连了解一下的好奇心都没有。 但是现在,周涵从面前这么一个衣着时尚、大眼红唇的青春少女口中,听到了让他觉得匪夷所思到只应该出现在小成本网剧剧本里的话语,李小雅说的明明是字正腔圆的中文,他才觉得自己有听没有懂,根本无法理解。 “……你、你是说,你已经活了、活了六百多岁了?” 周涵踉跄着又后退了一步,他心说这TM不是在演《夜访○血鬼》,说话的声音都抖出了电音效果,“这、这不能够的?” “呵呵呵、哈哈哈……六百多岁?错了,我只活了十六岁!” 李小雅放声大笑起来,属于年轻女孩儿的略有些尖锐的嗓音,在空旷静寂的公园里,平白放大了一倍,甚至令人觉得刺耳。 “我母亲是孛儿只斤家的公主,父亲亦留着黄金家族的血……” 她边笑边狠狠咬着后槽牙。 “就因为我一出生就是一副不男不女的身子,被那群养在大都里的术士批作‘天赋异禀、宜作人殉’,十六岁便让他们用陶土封了七窍活活闷死,尸体任虫蚁啃尽,最后魂魄连同练成的虫王一起镇在降墓里头,在无尽的黑暗中生生煎熬了这六百多年!……你让我如何不恨,如何甘心!” 也不知是不是真在墓里憋得太久,以至于格外有倾诉欲,李小雅脸上笑得狰狞,依然在滔滔不绝。周涵觉得她此时十足就是推理小说里的凶手,不把台词说完绝对不能甘心。 “现在我终于出来了!可是当年那些人却都死了!包括我那狠心的父王母妃、还有用泥封住我口鼻的人,全都死了!而我却又活过来了!” 她眼中流露出疯狂的神色,“这一世,我一定要活得很好,比他们当年都要好!我要活在世人的瞩目里!我要大红大紫、大富大贵!我要将前生亏欠的一切都享受回来!” 此时周涵已经听明白了,感情这李小雅已经不是原来的李小雅,而是个不知道怎么着附到了她身上的冤鬼,这倒霉孩子六百多年前顶顶憋屈地死在封建糟粕之下,现在为了弥补前世的遗憾,就一心一意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了,而方法竟然是让路人无辜躺枪,就像他这样,因为天生欧皇、人品太红,就要被她给杀人夺运了? “我也觉得你很可怜……但、但是我觉得你也不能牵连无辜啊……” 周涵抓耳挠腮,他知道阮暮灯正在赶来的路上,所以想尽办法要和“李小雅”多扯几句,好尽量拖延时间。 “对、对了,有一个问题我一定要问你!”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高声问道:“我听人说,你在我身上下的那降头,需要我的生辰八字?可我的八字应该没人知道啊,你是怎么拿到的?” “你的八字我当然知道……” 李小雅伸手按了按右耳,“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很多的事……” 周涵睁大了眼睛。 “而且,我还知道,你在等那个帮你破了我术法的‘高人’来救你……不过……” 红裙的姑娘露出一个有些渗人的笑容,“不过,我知道,今晚的胜者一定是我,他对付不了我!” 说话间,“李小雅”忽然手腕一甩,周涵便看到一道金光朝自己飞来。 周涵和姑娘说话的时候,精神就一直处在极为紧绷的状态,一刻都未曾松懈过。此时虽然毫无心理准备,但看到有东西冲着自己迎面扑来,立刻就本能地闪身一避,堪堪躲过了那一下。 金光落地,周涵仔细一看,顿时浑身汗毛倒竖,“哇呀!!!”一声惨叫出来——那竟然是一只巴掌长的大蜈蚣,金红交错的身体遍生布足,头顶一对黑金触角和毒勾,在昏暗的路灯下,依然反射着金属色的光泽。 然而最让他惊骇的是,这蜈蚣背部还生了两对薄翼,狭长透明,形状有点儿像是蜻蜓翅膀,落地以后还在微微扑腾,似乎随时要再飞起来! “周涵!” 就在周涵不知所措,吓得快要三魂出窍七魄升天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阮暮灯的声音,他刚要回头,就被一股力道猛地从身后一扑,整个人摔了个马趴,还因为巨大的冲力,在湿漉漉的地上滚了一圈。 那重新飞起来的大蜈蚣,就这么险险地擦着他的后脑越了过去。 “小心,千万不要被蜈蚣咬到!” 阮暮灯手里拿着自己脱下来的外套,冲着那会飞的蜈蚣一兜又一扫,将它抖飞出去,同时拦在了姑娘和好友两人中间,一张俊脸崩的紧紧的,眉心蹙起,双眼盯住那身穿红裙的少女,眼神极是凌厉,似要穿过她身上披着的那张假皮,直直看到内里那在地底埋了快七百年的怨魂。 &&& &&& &&& “你让我冷静?” 元宵节的深夜,路上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极为稀少,萧潇耳朵里塞着蓝牙耳机,烦躁地一脚油门踩到底,车速已经远远超过了开发区道路的限速,“如果阿阮出了事,你们到哪里去找一个那么乖巧能干的弟子赔我?我还指着他给我养老送终呢!” “我们的人已经赶去滨江公园了。” 电话那头的白意鸣白影帝似乎也很着急,萧潇能听到背景里他匆忙的脚步声,语速也明显比平日里快了许多,“但他们也不会缩地成寸的功夫,不可能立刻就到啊!” “我就没指望他们……” 萧潇猛打方向盘,在无人的十字路口不止冲了红灯,还来了个逆行左拐。 “阿阮是我徒弟,我不会放任他一个人面对那么危险的降头师的。” 其实萧潇不用猜也知道,这会儿原本派来处理徐玲玲身上的降头的“专业人士”,此时肯定都到医院去了,从医院那边赶到滨江公园,不会比他现在飙车过去快上多少,而且会被派来的人多半就像林博士那样,只擅长治病救人,论实战对敌就是个战五渣,而那降头师此时又身份不明,战力成谜,真正面对上,谁保护谁都还说不定咧! 其实,现在距离滨江公园最近的,应该是身在A省卫视演播厅的白影帝。 但白意鸣虽然是老爷子的联络人,但本身却因为体质和命格的关系,不能也未曾学过多少道术,萧潇也早习惯了把他当成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压根就没想过让他到现场帮忙。 如此想来,他能靠的也就只有自己了…… “萧潇!” 白意鸣察觉到萧潇那语气很不对劲,顿时有了十分不妙的预感,“我警告你,你可千万别把红鸾放出来,这大过年的那么显眼一只大鸟在城里飞,不可能没人注意到,这事影响太大,我们兜不住的!” 那边萧潇却没答话,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白意鸣觉得自己八成是猜中了,气得声音都不由自主提高了,“我说真的,你可别千万别乱来!” 他那边风声有点儿大,似乎是为了方便说话,人已经到了室外。 “也许情况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 白意鸣说道,“刚刚我已经让人初步调查过了,那个叫李小雅的姑娘,出身在沿海城市一个很普通的工薪家庭,成长环境很单纯,父母都在她上小学的时候就过世了,后来寄养在姑妈家,亲戚朋友之中也没有谁和巫蛊降头有关。所以她的那些降术,大概是自己从什么渠道里偶然学来的,不可能有多厉害……” 白意鸣的话还没说完,萧潇已经出声打断了,“你怎么确定,‘李小雅’她本人就是本人?” 这话听起来很像绕口令,但萧潇此时已经有了个隐约的猜测。 那么地道的铜钱降,不可能是一个城里少女只靠着些网络资料或者两本杂书就自个儿琢磨出来的,既然出身和手段不符,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她伪造了身世,要么就是她并不是“李小雅”。 他挂断电话,驱车朝着滨江公园的方向疾驶而去。 白意鸣说得对,他的红鸾不能放出来,至少不是现在。 尽管阮暮灯才学道不久,但其实本事已经很是不错,他要对自家徒弟有信心,即使对上一个身份不明的降头师,也绝对能平安撑到他赶到。 第 45 章、六、耳报09 说到“飞蜈蚣”, 几乎人人都看过周先生在《百草园与三○书屋》里对其的描述。 可虽然传说里书生收到的那条飞蜈蚣由高僧所赠, 能食美女蛇脑髓,但阮暮灯此时慧眼中所见的这尾带翅蜈蚣, 却是浑身黑气萦绕, 头部巨大, 口器寒光凛凛,一看就不是善茬, 怎么看都不像正道人士会驱使的东西, 只怕是和他在郗家村遇到的那些八脚怪虫一样,是用某种术法炼制出来的虫蛊,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九成九身有剧毒, 只要被咬上一口, 怕是等不到救兵,就要直接到阎王殿里报道了。 因为顾忌着那身带剧毒的飞蜈蚣的缘故,周涵被阮暮灯撞倒在地上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爬起来。 那金色的蜈蚣迅疾非常, 以周涵这普通人的眼力, 加上此时过于昏暗的光照, 他只能看到一道金光闪过,根本连虫子究竟爬到哪里都分辨不清。 然而阮暮灯的反应却远比他快得多,带着周涵一道腾挪闪避,简直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无论那蜈蚣从哪个方向突然窜出来,都能准确觉察。 周涵只觉得自己像个巨大的人形沙包一样, 一直在地上以各种姿势各种角度滚来滚去,两眼天旋地转,不辨东西南北。 不过虽然自己这被好友拉拽推搡着满地打滚的模样实在不太雅观,但比起被那大蜈蚣啃上一口英年早逝,他还是在心里由衷感谢阮暮灯的身手不凡。 阮暮灯此时心情却并不轻松。 那飞蜈蚣速度极快,他还要护着周涵,而那少女模样的降头师还在冷眼盯着他们,不知还藏着什么招数。 ——没办法了,试试这个! 那尾蜈蚣飞快地钻入了草丛之中,若是没有慧眼的帮助,普通人根本无法察觉它躲到了哪里,又要从何处发起突袭。 阮暮灯把贴身戴着的一个小小锦囊从衣服里扯了出来,将里面的一枚小小钱币衔入口中,同时咬破舌尖,血就连同唾液一起,沾在了铜钱表面。 那是萧潇送给他的“厌胜钱”,为大汉朝五铢钱,其形取天圆地方、阴阳调和之含义,又在盛世中经万人之手,辗转流传在世千百年,本身就是一件辟邪压祟、除晦拔恶的宝贝。 而他沾在铜钱上的舌尖血,便是所谓的真阳涎。 医理有云,血行五脏,循脉归经,化精载气,皆赖濡之。脉案阴阳之理通常认为,人血中精气最旺的地方,首为心尖,其次便是舌尖,再就是中指指尖。 阮暮灯用阳气仅次于心头血的舌尖血沾在硬币之上,就是为了用自身童子身的真元,增强附着在钱币其上的阳气。 以他慧眼所见,那蜈蚣浑身笼罩黑气,明显是用至阴至邪的蛊术炼出的邪祟之物,阮暮灯猜测,这样的东西,定能以厌胜钱与真阳涎克之。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下一秒,那大蜈蚣猛然振翅飞起,半空中长长的节肢蛇形扭动,朝着半趴在地上的周涵猛扑过去。 阮暮灯抄起外套,凌空一甩,鞭子似地迎向了那条蜈蚣。 只听“刺啦”一声,蜈蚣那锋利的口气已经在它的外套袖子上划出了长长一道豁口,而那金红色的壮硕虫体,也在这结结实实地一击之中,被狠狠抽到了他的脚边。 蜈蚣落地时,身体本能地弯曲成了一个“C”字型,护住自己的腹部,然而未等它重新伸展开,那沾着舌尖血的钱币便挟着劲风从天而降,如同一枚飞镖似地,楔入了它的头部,将它钉在了地上。 蜈蚣被相克之物一击正中要害,挣扎扭动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了。 “还有什么本事,通通使出来!” 阮暮灯抬起一脚,直接将那动弹不得的飞蜈蚣踩了个稀烂,扭头瞪着那披着“李小雅”皮的红裙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