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家暴
山重不甘心一辈子当一个上班族。
新婚不到一个月,山重对我说,她想辞掉自行车零件厂的工作,到城南找门面开一家小商店,经销烟酒副食冷饮和日常生活用品。
在我的大脑里,从来没有经商的这根弦。我理想的生活是像大姐那样,在城里有份稳定的工作,八小时上班,八小时后看书、写作、散步。我追求的是一种闲情逸致的小资产阶级的生活。
如果山重辞职开了商店,我不能袖手旁观,每天下班后和周休节假日要替她守店,让她外出进货。我那里还有时间读书写作呢?我不想成为一个唯利是图的小商人,这不是我的理想。
家里没有什么积蓄,在我的坚决反对下,山重打消了辞职的念头。两人之间个性差异的冲突,暂时以山重的忍让归于平静。
夫妻二人的性格一个偏于外向,一个偏于内向,应该说是一种绝配。对于人生态度方面,我是一个积极入世,勇于开拓进取的人。落实到人际交往,社会活动,我又是一个偏于内向的人。山重的性格偏于外向,善于社交,这是我所缺少的品质,出于性格互补的原理,我选择了山重为妻。两人性格有差异,彼此互相理解,互相沟通,互相包容,应该说生活是很和谐的。谁都会讲这个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新婚两个月后,我和山重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家庭小事,爆发了第一场家庭战争。
第一场战争发生在1990年7月下旬的一天早晨。
这天早上,山重比我早起。她起来后,坐在床头上给我的一件衬衣缝一颗扣子。我醒来从床上坐起,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大脑里一片混沌。
山重吩咐我道:你把盂盆给倒了。
我们的新家是一间二十多平米的房子,没有独立卫生间。单位一底一楼的职工宿舍里住着四五十号人,共用宿舍不远处的一个有五个蹲号的公共厕所,男3女2。山重内急去女厕所,发现没有坑位,便回房里方便。
床底下一个有盖的盂盆,山重拖出来,揭下盖子,蹲在盂盆上解手。夜里恩恩爱爱,山重懒得穿衣服外出上公厕,赤身溜下床在床前把内急解决在盂盆里。我从来不用这劳什子,偶尔夜里用上一次。山重每天早起上公厕,顺便把盂盆倒掉。
这次破天荒地叫我去倒,我有点儿难以为情,我随口说道:爷们怎么能去干娘们做的事情呢?
山重道:我今天偏要你干。
我说,我来做早餐煮面条,或者其它的什么都行,就是不倒盂盆。
山重道:不行,老娘今天偏要你来倒,看你倒了会不会死人。
山重第一次在我面前撒泼称老娘,我也使横抖起了威风:今天就是死人,老子也不倒。
我说到做到,起床径直去厨房煮面条。
面条煮好,我端了一碗递给山重,她抬手把我手中的面碗打落在地上,碗破汤流了一地。
我没有发怒,也没有去收拾。我已做到仁至义尽,她不吃白不吃。回头我端了一碗面呼呼呼呼地吃了起来。
山重跑到我面前,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面碗狠狠地朝墙壁上掷去,“砰”的一声,碗成了粹片,一些面条粘在了墙上。
早上起来我穿了一条短裤衩,光着上身。山重一连把我煮的两碗面都给泼了,我懒得理睬,拿起她给我缝好扣子的衬衣准备穿上去上班。
山重不让我穿衬衣,两人一个拉衣领一个扯衣襟,拉拉扯扯中,山重的一条腿撞到了床沿上疼得直叫唤。山重放下衣襟,弯腰从脚上脱下一只黑色高跟牛皮鞋,狠狠地用皮鞋打我。
终于,我像一头野兽般地发了怒,一把从山重手中夺过皮鞋,朝她身上劈头盖脑地一阵猛打,打得她大哭大叫直求饶。愤怒到极点的我一抡起皮鞋,山重吓得倒在了床上。我没有罢手,把山重摁在床上抡起皮鞋,像武松打虎一样,打得她在床上滚来滚去。直到山重从床上滚到床下,我把皮鞋给扔了。
山重穿着一身薄薄的裙子,怎生禁得住一个发了狂的男人一顿痛打。山重从地上爬起来,只见她的手臂上,小腿上,凡是裸露在外的肌体,几乎体无完肤,遍体鳞伤,简直惨不忍睹。一向胆小怕事,在外从不敢惹事生非,见人唯唯喏喏的我,没想到在屋里头一次打起自己的女人来,下手是如此的凶狠。我被山重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给吓懵了。
山重猛然一阵号啕大哭,边哭边骂:你这个畜牲,把老娘打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啊!
我不知所措,呆在房里傻傻地看着山重的嚎哭,不知这场战争如何收场。
山重哭了一会儿,突然跑出房间,说道:老子喊人来杀了你。
我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如果不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我跟着跑出去,一把拖住山重,用力把她拉回屋子,关上了房门。
家丑不可外扬。我对山重说,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你要怎么样都可以。
山重提出条件:你把老娘打成什么样子,老娘也要把你成什么样子。
行,我说,没问题。
山重说到做到,在我没有任何抵抗的情况下,用她的一只高跟牛皮鞋在我的身上进行疯狂的报复。
我双手抱着头,咬紧牙关,任山重在我的身上砸打消气解恨。
高跟皮鞋鞋跟打在我的身上,痛在我的心里。山重用力凶猛,她抡起高跟牛皮鞋在我的后背上打一下,我的身上禁不住往前蹿一步。山重一直把我从房中央打房门角里好一会儿才罢了手。
我穿好衣服迅速赶往单位去上班。
山重换下裙子,穿上长衣长裤掩盖好身上的伤痕去了自行车零件厂。
同事向亚云不经意间发现了山重的手腕上有一道紫瘢,问她,是怎么搞的?
山重掩饰说,是骑自行车不小心给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