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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被娘提起了。 可……如果是林大哥的话,他愿意给他生孩子。 言哥儿垂下眸子,眼神变得幽深,有一抹淡淡的红云飞上双颊,随后又被煞白的脸色占据。 但他们每天晚上就是盖着被子,林立轩教他念书认字,他这些日子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很多,前几天在林大哥的鼓励下他还写了一首打油诗,虽然写的并不是很好……他们还一起在县城里面卖豆花、吃小馄饨、买油盐酱醋……但这些事情里却仿佛有另一层东西把他们隔开,让言哥儿突然觉得……突然觉得他跟林立轩的关系就像是自己跟雨哥儿一样,只是顺序颠倒了。 言哥儿晒完衣服,他转过身来正好对上从柴房里出来的林立轩,林立轩见到他眼睛笑成月牙形,“言哥儿。”林立轩叫了他一声,走去言哥儿身边献宝一般地拉着季言来柴房看新买的小毛驴。 虽然很拥挤,但是驴子依旧被安顿在柴房里,巨大的四脚兽跟一群鸡鸭为伍,可怜兮兮的被安置在一个角落里,只有转个身的大小存身之地,堆放着木柴的房间里由于这些小生命的来到这一个月来变得生机勃勃。 之前林立轩拿着木板兴致勃勃一脸雄心壮志地要给小毛驴盖一栋“豪华宿舍”——其实就是一个小草棚,但奈何他又不是木匠出生,哪怕是一个简单的小草棚他都盖不出来,脑海里的规划图构建的再完美也只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唯一懂得点的就是赵立娘,可她根本不想看见那头糟心的驴子…… 拿着木板像模像样地比划了几下,堆出来的结果跟小孩子搭出来的积木一样一推就倒,连个花架式都没有,林立轩自暴自弃的把材料全部收起来,在心里计划着还是请专业人员过来造房子。 小毛驴睁大了眼睛看着新来的陌生人,以为对方也是过来喂食的,滴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渴望和期待。 林立轩也跟他新买的驴子一样满脸期待的看向身边的小少年,以为对方会按照他想象的那样兴高采烈,他还记得那一天言哥儿脸上满是好奇和笑容,身体半蹲拿着一把新鲜的嫩草投喂大叔家的驴子,如今这小毛驴是他们自家的……应该能获得更好的待遇? 林立轩嘴角勾起,若有若无的笑容蔓延在嘴边,笃定自己接下去会看到少年满怀喜悦的脸庞,双颊的酒窝也会跟主人雀跃的心情一样快乐地跳出来。 谁知言哥儿完全不像他所预料的那样,只那么轻飘飘的看了一眼,就低着头,脑后的头发垂到胸前,说道:“买了驴子啊,真好……林大哥……我,我去做饭了。”声音小的跟苍蝇一样,叫林立轩大跌眼镜,之前的期待全都落了空。 言哥儿这是怎么了? 林立轩拍拍小毛驴的头,轻轻地揉捏他的耳朵,小毛驴顺从的依服他手下的动作,林立轩解开小毛驴的绳索,决定暂时不把小毛驴放在这里,依旧拴在门口的木桩上,瞧这天色今天也不会下雨,还是让它在外头待着自由些。 他牵着驴子走出门口,听到言哥儿在厨房里弄出的声响,林立轩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言哥儿今天不会是遇上什么事了? ☆、交心 言哥儿心绪不宁地把饭给蒸上,大锅中开水翻滚不断掀起一阵阵白气扑面,言哥儿被呛到,他背过身去揉自己的鼻头,眼角微热,似是眼睛也被熏到了。外面,林立轩将柴门带上,吱呀的声音一响而过,脚步声由近及远逐渐消失。 日已西垂,唯两三点红光斑驳在深灰的天幕,与不远处的月牙遥相呼应,夜幕下的农家飘出缕缕炊烟,夜风一阵一阵吹过,夹杂着牲畜的啼鸣声,不时地晃动西边枣树的枝叶。 与季言初来时相比,林家如今的生活状况要好上一大截,在言哥儿心里,那简直算得上飞越,直接由中下水平上升到碧溪村上等水平,他们能时不时吃上猪肉了。林家没养猪,碧溪村养猪的人家也少,就算有养猪的,那也要等到岁末过年时节才舍得磨了刀把猪脖子抹了,除去自家吃用的,才在村里售卖猪肉贴补家用。 今天林立轩去到县里,不但买了驴子,还带了几斤猪肉白米回来,要是在先前林立轩大手大脚买这些东西赵立娘还得说上他几句,随着卖豆腐花赚了钱,日子不再紧巴巴地过,赵立娘也大方了。 可再大方她对林立轩四两银子买小毛驴的行为也表示强烈谴责,端起饭碗瞪着眼睛絮絮叨叨念个没完,“你这孩子,还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四两银子的畜生说买就买了,言哥儿,你以后得仔细盯着些轩儿,可不能让他乱花钱……” 言哥儿此时正闷头闷脑的低头扒饭,猛地听到赵立娘唤他名字,忙不迭点头答应,一旁的林立轩也无奈点头,一副谨遵母命的姿态任由赵立娘批评。喋喋不休颐指气使的赵立娘见儿子和儿媳都是一副乖巧柔顺听她教诲的模样,从心底生出一股自己是当家主母的气态,顿时气也顺了腰杆子也不疼了—— 就连四两银子买回来的驴子也看顺眼了! 对于赵立娘的话,林立轩是左耳进右耳出,驴子已经买回来了,不管赵立娘说再多都是无济于事,再说这四两银子本来也是意外之财,花出去何必惋惜,在林立轩这种商人眼里,钱永远不是省出来的,而是花出来的,越花钱才越多。 林立轩抱着碗,表面上认真听教诲,实际上那双漆黑眼眸的余光一直在旁边言哥儿身上打转。 言哥儿今天很不对劲。 具体表现在平日里一向喜欢的小毛炉如今见到实物了竟然一点都不上心,晚上的饭菜油水重、有肉有菜的作为大胃王的言哥儿居然比往日还少食了些……林立轩一边暗中观察一边在心里一条条数着言哥儿表现出来的不对劲。 这种观察持续到夜深就寝时。 按照以往的惯例,熄灯前林立轩会教言哥儿读书写字一会儿,这段时间以来,言哥儿对识字乐此不疲,每晚都聚精会神的听课,可今天的言哥儿却跟霜打的茄子一般——蔫儿唧的。 季言躺倒在木床的里侧,秋日渐渐寒凉,衾被也加厚了一层,桌边的蜡烛发出昏黄的光亮,言哥儿盯着墙上的黑影发愣。不经意间,季言又想起傍□□亲对他说的话,就算是再耿直再愚笨的双儿,季言也能意识到他跟林立轩的关系根本不像新婚的双儿汉子夫夫。 尤其是方才林立轩教他念书识字,以前他没去细想,但如今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好似过往的种种全都跑了偏,林大哥待他,怕不是新婚“妻子”,更像是把他当做弟弟一般对待,他们之间相处,就如同他没出嫁前在季家同雨哥儿的相处别无二致。 季言与林立轩都是碧溪村土生土长的,彼此就算缺少交流但对对方的成长过往经历都知晓的一清二楚,三年前发生的事情忽的在言哥儿脑海中炸开,林立轩以前喜欢的是隔壁村里长得漂亮的文依巧,还曾与她有过婚约…… 和身娇体软、胸前有两坨软肉的女人相比,季言知道有些男人是不喜欢跟自己一样身材硬邦邦的双儿—— 季言突然睁大了眼睛,手指颤抖的握紧,林大哥会不会也……会不会也不喜欢双儿,是的,双儿有什么好的,长得比女人高,骨头又硬,生孩子也困难,有财有家底的人家根本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娶个双儿回去,尤其是读书人,言哥儿恍惚想起大堂哥曾在家里说过,读书人一向是娶女子做正妻的,娶个双儿会受到其他人鄙夷。 林立轩之前是被迫娶了他,如果不是林大哥因为意外痴傻了,赵立娘根本不会做主让他嫁给林立轩,是了,林大哥人好,才在婚后对他不错,可他终究不喜欢双儿,等林大哥以后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子,会不会休了他把他赶回季家…… 把他赶回季家…… 季言被这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蒙了,整个人如堕冰窟,浑身僵硬无比。谁知此时,刚洗漱完毕的林立轩正拉开帘帐准备上床,抬眼间就对上了满目凄惶神色慌张的言哥儿,那副凄惨的小模样,就跟受惊失措的雏鸟似的,可怜极了。林立轩在心里吹了声口哨:赶巧儿了! 他正准备对言哥儿进行三堂会审呢,还没等他开口,言哥儿就自己撞枪口上。 自他从县里回来言哥儿的表现就极其反常,也不知这小脑袋瓜里装着些什么。 林立轩挽起袖子,拿起床边搭着的白毛巾擦干手上的水滴,挪过去坐在床角,给言哥儿整理了下被子,抓住他的手腕不动声色地问他:“怎么了?” 言哥儿还犹自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恐惧的不能自己,声音颤抖还带着无限委屈颤巍巍地说道:“林大哥……你会……你会娶别的女人吗?” 林立轩心下了然,在心底淡笑一声,他定定的看着季言,言哥儿近来丰腴不少,虽然在林立轩眼中还是瘦不拉几,但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脸色有所改善,可怜巴巴的小东西此时正充满期待地望着他,就希望能从面前人口中听到令他安心的答案。 这样一幅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像一只从笼子里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的小仓鼠,既笨拙又可爱,林立轩凑上前去,将人从被子里拉出,让言哥儿靠在自己的肩膀,语气平淡无波的反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我……”季言吞吞吐吐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眶急的泛出红色,之前的那句话问出口已经耗光了他所有的勇气,林立轩没有正面回答让他失望无比,现在这样,要如何收场?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季言是喜欢林立轩的,言哥儿从来没在心底这么清楚的明白这一事实,他不想跟林大哥分开,也不想林大哥讨厌自己……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林立轩摩挲他的头发,无声的安慰他,“是不是村里的人对你说了什么?为什么觉得林大哥会娶别的女人?”村里人的风言风语林立轩不是没听见过,说言哥儿配不上他,说他一个读书人最终总会娶一个女人做妻子……林立轩本人对这些多嘴多舌婆子双儿放出的话不屑一顾。 应对旁人的说三道四,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不去搭理,任她嘴里说出了花也成不了真,之前见言哥儿不受影响也就没跟他聊这些八婆无聊事。 言哥儿靠在林立轩的肩上,整个人委屈极了,他脑子笨,不灵光,说什么都觉得自己是错的,只好老老实实哽哽咽咽把今天娘亲跟他说的话在林立轩跟前复述的一遍。 说完后,言哥儿就像是在县官面前绞尽脑汁交代所有犯罪事实的犯人,低着头等待堂上大人拍板发落,最后,垂头丧气的他还灵光一闪的说了句:“我没把豆腐的方子说给人听。” 这哪跟哪啊,林立轩被气笑了。 他算是知道了,眼前的小妻子就是个又软又萌又爱胡思乱想的小少年,必须给他好好上一堂心理安慰课。 林立轩伸手将身旁的大宝贝揣进怀里,在穿来之初,林立轩的确是把这个清秀的少年当弟弟看待。可经过了这些时日,那个勤劳乖巧认真听话的小身影早就在他脑海中占据重要位置,认识到这段感情的林立轩不动声色地逐日加深两人间的感情,就如一只正在捕食的野兽,将猎物牢牢圈在自己的地界。 这不,被他圈养的小动物正不甘寂寞地向他宣告:“我已经成熟了,快来吃我呀!” “言哥儿。”林立轩叫怀中人的名字,眼神温柔的看着他,“你认真听我说,林大哥不会娶别的女人,林大哥这辈子唯一的妻子只会是你。” “真的?”季言呆呆的问。 “当然是真的,骗你做什么。” 言哥儿蔫儿唧的精神瞬间恢复,可还没等他高兴,他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林大哥你不是要考状元吗?他们都说读书人要娶女人做妻子……”他不想林立轩受他人取笑。 “谁说读书人不能娶双儿做妻子,隔壁县的县令娶的就是双儿,他们县的人也没人说他什么……”再说你林大哥也没打算考科举,做个有田有地有庄园的小地主不好吗? “林大哥喜欢你,自然再不会有其他人。” “我也喜欢林大哥。”季言彻底放心了,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两边的小酒窝将主人雀跃欢呼的小心思暴露的一览无余。 “那……”言哥儿在林立轩耳边小小声地说道:“夫夫之间晚上的那啥事……” 总不能一直盖着被子纯睡觉呀!言哥儿好忧心。 ☆、拉磨 “夫夫之间晚上的那啥事……” “……”林立轩被噎了一下,低头看怀中人在昏暗光线下泛着水润光泽的双眼,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被清秀少年的耿直、直白与执着给吓到了…… 季言满头疑问,轻轻摇晃脑袋无声催促林立轩给出反应。 到底是做还是不做嘛? 回过神来的林立轩从少年纯洁的大眼睛中读出这句话,又是一阵默然。他果断将人按到在枕头上,行为略为粗暴,但给少年盖上被子的动作却是温柔至极,他转身走到桌前把蜡烛熄灭,就着纸糊破窗透出来的些许微光回到床上,挤进被子将言哥儿搂进怀里——这是他们自成亲那日后第一次如此的亲密,以前他们都是各睡各自的被窝,中间隔着条河汉分明的界线。 漆黑的环境中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言哥儿闭上眼睛,右手不自觉的抚上自己的衣带,静静地等待着对方接下来的动作。 谁知接下来等到的却不是他自以为的发展…… 林立轩将他搂进怀里,捏好各处被角,瓮声瓮气的说道:“睡觉!” 这……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言哥儿睁开眼睛,不安分地在林立轩怀中扭动挣扎,林立轩赶紧把人跟按住,右手在怀中小炸毛细瘦的腰线上摸了一把,这一摸就把小炸毛吓的顺毛了,言哥儿安安静静的不敢再乱动。 赶在言哥儿开口前,林立轩在他耳边调笑道:“看看我摸到了什么?一把咯人的骨头,等我的小夫郎长胖些,再来想那事!” 言哥儿捂住耳朵,敏感地挡住近距离喷过来的温热气息。“我已经长胖很多了。”上次遇见娘亲的时候,娘还特别提到说要他在林家要少吃些,一个双儿别像汉子似的猛吃海喝,她还说见着自己比在季家胖了一大圈…… 他的饭量天生就比别人大,他也不想的……另外,他的骨头真的咯人吗?还是林大哥更喜欢柔软的女人…… 而且,刚刚他称自己为“小夫郎”——在床上能面不改色向丈夫求欢的“不知羞”小双儿季言听到这个称呼却唰的脸红了。 林立轩用手指□□少年滚烫的腮帮肉,捏起来又松开,言哥儿敢怒不敢言,只能睁大眼睛饱含指责的瞪着始作俑者,林立轩又凑过去在他耳边说笑了几句,终于把迫不及待想爬床小双儿的那颗按捺不住的心给送回去了。 被这么一连串的打岔,言哥儿终于暂时放弃了自己的爬床计划,偃旗息鼓,等待来日再战。今天……他已经得到了林大哥的承认,林大哥说他不会再娶别人女人……而且,他说喜欢他…… 言哥儿忍不住又回味了一下方才林立轩说的话,最后闭上了眼睛,此时早就过了平日的就寝时间,只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季言睡着了。 黑暗中林立轩睁开眼睛,听着身边人平稳的呼吸声,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最后在少年的额间留下一个轻轻的吻,被触碰的少年抖了抖,嘴巴砸嘴巴品味了一下,仿佛做着甜美的梦。 “娘说让我看着你不让你乱花钱……” 林立轩大惊,屏住呼吸细细看去,言哥儿面容安稳明显还在与周公会面,他吐出一口气,满头汗颜,也不知这小东西梦见了啥…… 面对少年直白的感情,林立轩倒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只是……言哥儿虽然已经年满十八,但他的身形跟一般的十五六岁少年没差,又因为不识字,没见过世面,那双纯洁无暇不染世事的眼睛就跟幽幽空谷中流淌而过的山泉溪水一样,实在是、实在是让他下不了手啊。 罢了罢了,怀中自投罗网的小猎物再多费心养一段时间。 清晨,天色-欲亮未亮,灰蒙蒙的光雾笼罩整片大地,将黄未黄的枝叶凝结一层薄薄的白霜,青草随风颤抖,一颗晶莹的露珠无声落入泥土之中,碧溪村农家惯常的早饭是隔夜的剩菜、新熬的白粥或刚蒸的馒头,白粥可能不能称之为粥,一般人家的白粥淅淅沥沥状若米汤,馒头当然不是香甜的白面馒头,而是偏黄干硬的粗面馒头。 以前,林家早饭以清粥咸菜为主,如今又加了碗豆浆和鸡蛋,豆浆是自产的,鸡蛋也是柴房里新近的老母鸡无私贡献的,家里新来了几只公鸡,也不知是兴奋还是为了争宠,赵立娘养的母鸡下蛋的频率增加了,把每天捡鸡蛋的赵立娘乐得喜笑颜开,提着一筐满满的深色鸡蛋,闲暇时特喜欢跟村里的农妇抱怨:“自家的母鸡又胡乱下蛋啦,这不,我今天竟然在香炉灰里摸出一个——这也太会找地方,哎……每天下这么多蛋,可费我找了。” 鸡蛋多了,就不再单是林立轩的特权了,赵立娘不是那铁公鸡般一毛不拔的人物,既有一份吃的,就绝不对家里人苛刻,言哥儿跟她每天也都有鸡蛋吃。 言哥儿刚吃了滚烫的水煮鸡蛋,急匆匆地跑去柴房牵驴拉磨,途中吓坏了两只正欲打鸣的小公鸡,一只老母鸡也被惊的跳上了木柴堆,林立轩在后面叫他慢点,刚吃了鸡蛋喝口水别噎着。 昨天刚领回家的小毛驴精神着呢,言哥儿牵着缰绳带它出来的时候,它简直是一脸高傲的神情,审视般的扫过路边的小公鸡和老母鸡,眼神里满是不屑一顾,不过,就算是再高岭之花的小毛炉,它也得拉磨。 言哥儿摸摸它的脊背,抚顺它的鬃毛,小毛驴顺从追随他的手指嗅了嗅,林立轩笑着走过来说道:“这驴子精神真好,没买错?” 言哥儿欢喜地点点头,赞同道:“林大哥真会挑,……这驴子,就是贵了点……” 别再纠结价格了,林立轩揉揉鼻头,所谓是驴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赶紧叫它提绳上磨。 饱满的黄豆浸泡在井水中过了一夜,吸足了水分的豆子一粒粒饱满而柔软,修长的手指将黄豆倾倒进石槽里,言哥儿将牵驴的麻绳绑在推手上,小毛驴纵是心比天高,也不得不低下头来辛勤拉磨。 终于不用亲手推磨了,林立轩在心里感叹道,畜力就是好,他勾唇一笑,转而去做其他事情了,言哥儿则守在驴子边看它扑哧扑哧拉磨,偶尔喂小毛驴几把黄豆吃。 言哥儿简直百看不厌地看着家里新买的小毛驴拉磨,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跟随小毛驴的身影,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地转,写了几笔字又打了一套拳的林立轩再来这边溜达的时候,言哥儿还是兴致勃勃地盯着驴子转。 言哥儿还真是喜欢动物,林立轩在心里笑道,看来驴子是真买对了。 再过一会儿,林立轩又来看的时候,觉得不对了,驴子工作了大半个时辰,精神是没开始的好,脚步也缓慢蹒跚起来,可言哥儿这副心疼怜惜的神情,也有点太过了,再仔细看看,这小模样简直是恨不得以身代之啊,这下可了得,林立轩赶紧走过去把人给拖走,别看了,是驴拉磨不是人拉磨。 双儿少年被拉走的时候,驴子还抬头看了他们一眼,林立轩也回视:买你回来,就是为了拉磨,解放和发展生产劳动力。 小毛驴只好低头继续干活。 自那晚夫夫交心后,有些改变如同春雨润物化无声一般融入他们之间的相处,关系更亲密一些,相处也似掺了糖一样渗出甜味,在林立轩看来,言哥儿似乎变得大胆了,居然会主动对他提出要求。 林立轩在画纸上信笔涂鸦时,季言见了居然凑上来主动要求他教他画画,林立轩对他的好学精神向来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自然是乐意教他画画的,被夸赞的言哥儿脸色绯红,跟林立轩学了几笔,深入满足对方好为人师的精神后,满脸羞涩献宝一般地捧出自己的画作给对方看。 言哥儿学写字一段时间了,拿毛笔的姿势炉火纯青,写出来的字也有模有样,就是这刚出炉的画嘛…… 林立轩笑着展开他的画作,低头看他的作品,白纸上画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家里的新人——小毛驴。 “画的不错。”林立轩将白纸合拢。 “真的吗?”言哥儿双眼亮晶晶,他没想到居然能被林立轩说不错,但他心里还存在疑问:“可我觉得画得一点都不像小毛驴……” 你也知道不像啊,林立轩好笑的看着他,如果不是“驴子”旁边的不明圆形疙瘩,他还真猜不出他的小夫郎画了啥,这驴子,腰圆膀粗画得跟猪一样。 瞧见林立轩憋笑,再愚钝言哥儿也知道他在糊弄自己了,如今也知羞的他赶忙把对方手里的白纸抢回来,林立轩一时不察还真被他抢回去了,季言把他的画作对折好,放入袖中的口袋,决定偷偷找个地方藏起来,毕竟是他的初次作品,怎么也不能弄丢了。 但绝对不会再让林大哥看了! 言哥儿的娘亲上次傍晚找过他后,就没有了下文,因为季家这几天发生了一件事。 ☆、开店 季家的事出在季言的亲哥哥季前身上,季前又被人打了。 打季前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宋巧儿。 季前生得好看,容貌俊朗,身材匀称高挑,是碧溪村鼎鼎有名的美男子,但他的好吃懒做、不学无术也是全水县附近几个村子里出名了的,更重要的是他还好色,上次就因为跟一个颇有姿色的已婚村妇不清不楚,最后□□暴露,挨了人家丈夫一顿毒打,腿脚落下毛病。季老大夫妇,也就是言哥儿的爹娘,为了治一治他这好色贪玩的毛病,特意为他娶了一名彪悍的妻子宋巧儿。 宋巧儿是猎户的女儿,从小杀鸡宰猪上山打猎,虽是一个芳龄十八的女子,可那个性,简直比农家汉子还要农家汉子,她长得也不能说丑,奈何满脸横肉、庞大腰圆,她一个人的身形能抵得上两个季前,若说季前像一棵迎风摇摆的弱柳,她就是那屹立不倒的巨松。 两个人是怎么看怎么不搭,季前特别嫌弃她的丑陋与粗犷。自她俩成亲之后,两人关系磕磕绊绊从没好过,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闹得季家不可开交,吵得季老大夫妇焦头烂额,但他们吵归吵,还真没动过手,因为啊——虽然季前不喜欢宋巧儿,但彪悍的宋巧儿却喜欢季前。 当初季家为季前招亲,也是宋家主动贴上来的。 宋巧儿生的彪悍,行事也如同男子般雷厉风行,但在那粗犷的外表下,她也偷偷怀有一颗小女儿家的心思,她就喜欢好看的美男子,她从来都没见过比季前还好看的男人。两年前,有次来碧溪村给人送猪肉,她瞧见了跟村里女孩打趣说笑的季前,那颗芳心,一瞬间就飞挂在季前身上收不回来,即使知道季前名声不好,既懒又好色,她也甘愿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季前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有这么俊俏的郎君做丈夫,宋巧儿简直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即使季前每天嫌弃她,与她吵闹,她也觉得季前无比的美好,就连季前那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在她眼里,也像她下山途中瞧见的狗尾巴花一样的风姿摇曳。 而他们为什么会动手?也是赶巧了,那天傍晚,季前一瘸一拐的在田埂上散步,瞧见田野边几个初来碧溪村探亲的妙龄女孩,那一颗躁动不已的心按捺不住了,主动上前去询问,人家女孩初来,也不知晓他的名声,见是一个俊俏的男子搭讪,红着脸扭捏地跟对方交谈。 季前哄女人的本事,那是祖师爷赏饭吃的,天生无师自通,几句话把女孩们逗得笑容满面,两颊绯红,一伙人聊的是热火朝天,正说到兴头上,就被扛着锄头正准备回家的宋巧儿给撞见了。 宋巧儿看不过眼,走过来讽刺了几句不中听的话,把女孩们吓的惊慌失色,她们可不知道这个俊俏男子是有妇之夫,季前也一脸难堪,觉得自己在外人面前失了他作为男人的面子。 娶这么个丑陋的妻子,平日在家里举止粗俗、令他难堪也就算了,如今在外人面前也让他丢份,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着几个女孩的面,季前对着宋巧儿一阵数落,什么长得比牛还壮,举止比猪还粗俗,人比驴子还愚笨之类的话接连出口,说到最后更是越来越难听,简直不堪入耳,宋巧儿本就是个冲动易怒的性子,吃了他这一阵数落,脑中充血,那只一巴掌能拍死只兔子的右手不受控制地挥了上去…… “爹娘在家哄着哥哥呢,嫂子也认错了。”雨哥儿于是说,林立轩在一旁喂他吃了一颗糖,糖是县城里买的,金黄的色泽是香甜的桂花糖。 屋外正是一场秋雨,来林家的雨哥儿衣裳大多湿了,季言找来自己的衣服给他披上,天冷风凉,若是一个不注意着风寒就不好了。雨哥儿端着碗缘有缺角的老旧瓷碗,小口小口喝他哥新煮的生姜水,姜水和嘴里的桂花糖融在舌尖,驱散了体内的寒气。 季言抖开旧衣服,一边给雨哥儿擦头发一边问道:“哥哥的伤严重吗?” 雨哥儿摇头:“大夫说不严重,敷点药就好,但是脸肿的很大,都能看到血丝了。”他伸出粉嫩的舌尖舔舔嘴唇,让嘴里的甜意散开。 哥哥虽然伤的不严重,却一直在家发脾气,不但骂嫂子宋巧儿,雨哥儿跟在他娘李月娥身边也被他哥逮着嫌弃,爹娘在哥嫂面前当和事佬,可哥哥就是闹着要休了嫂子,谁劝都不行,季选堂哥还在一旁煽风点火,说哥哥丢了他们读书人家的脸面,让他抬不起头了……后来还是奶奶出面,事情才得到平息。 他哥现在倒是不闹了,家里也一团糟,爹娘俱是焦头烂额,哪里还管得了其他事,雨哥儿还见娘亲偷偷抹眼泪。 “不过……哥哥的腿又受伤了。” “怎么了?”林立轩问道,他以为季前只是被打了一巴掌。 “哥被打后想抢嫂子手上的锄头,可那锄头重得很,哥抢过来后没站稳,摔下去时正好磕在了铁榔头上……” “……” “……” 那可真是恶人自有老天磨,林立轩默默在心里想。 知道了这件事,季前好歹是言哥儿的亲哥,林立轩就带着言哥儿去了一趟季家,探望季前的伤势,不巧的是,他们到季家时季前又闹起来了,季前的右脸肿的跟长了个瘤子一样,又紫又红又大,腿脚不方便躺在床上哪也去不了,他透过铜镜看到自己的脸,又是一阵谩骂抱怨,恼恨自己的爹娘狠心,竟然叫自己娶那么个恶毒媳妇。 李月娥忙着安慰亲儿子,季老大又不在家,也就没人关照他们俩,林立轩把带过来的跌打伤药留下后,拉着言哥儿回去。 走到季家院子,就见言哥儿的堂哥季压和季压的双儿夫郎赵青青在“窃窃私语”,一个满面红光跟身边的娇俏双儿保证自己老实勤快绝对不跟其他女人勾勾搭搭;一个柔情蜜意抚着腹部靠着自家汉子感慨自己嫁对了人…… 两人越说越大声,直惹的屋内有重物落地之声传来方才止息。 这都是些什么事啊!林立轩拉着自家双儿马不停蹄的走出季家大门,季家这瓶乱糟糟的浆糊,他可不想言哥儿参与进去。 就是可怜雨哥儿了……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小毛驴正式入住林家后,为他们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磨豆推磨不用人力了,去县里也不用搭村里的牛车,林立轩在县里找木工做了个车辕,他们家就是古代有车一族了,别说,骑着驴车还真别有一番风味。 小毛驴晃晃悠悠,夹道两旁飘叶飞絮,秋风送清凉,野菊明黄藏枯草,霜露浅浅闹秋虫,秋日的寒凉日益加重,县里行人熙来攘去却不见减少,更有不少挑两担瓜果的村民村妇自街头巷尾摆摊叫卖。 劳心又劳力的小毛驴每天苦哈哈不仅要拉人,还要拖动磨盘——也幸好他们家要磨豆子,每天过滤出来的豆渣,现今可不是进了小毛驴和家里鸡鸭的口中,言哥儿心疼小毛驴,时不时还给它“改善伙食”。 小毛驴被养的油光水滑,让林立轩看得惭愧不已,他劳心劳力养的言哥儿都没肥成这样跟秋蟹似的膏满蟹黄足,全家老小最精神气的可不是它? 在寒风萧瑟的秋日里,甜豆花没有咸豆花受欢迎了,红泥小火炉上隔水闷着黄白豆腐脑,客人需要时浇上酱汁,再散上青白的葱末,咸香柔软的豆花暖人脾胃。 随着秋意一点点加重,兜里钱袋子中的银两聚拢的越来越多,由古至今,卖吃食永远是最赚钱的买卖之一,有了本钱,林立轩打算在县里租赁一间店铺,也省得他与言哥儿来回奔波之苦。 “我听村里人说,县里的房子很贵的,租一个月好好几两银子呢。”言哥儿不敢想象,林大哥居然打算在县里开店,他没想过林立轩会一直做买卖下去,赵立娘说了,读书考科举才是正道,他以为他们赚的这些钱,是积攒下来明年供林立轩读书和买地用的。 赵立娘也是这么认为,“开啥店铺多费钱,据说一租就得租半年以上人家才答应,这一个月好几两银子的,我们那花得起?”好不容易挣点钱,可不能白白流出去。 ☆、租赁 林立轩可没打算考科举,对这个朝代的“四书五经”也没有半点兴趣,他虽有原主的些许记忆,要他去写“八股文”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在这种皇权大破天的社会,何苦去混官场。林立轩知道,赵立娘执着于让他考科举做状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林老头的关系,赵立娘她一个普通村妇,没那么大志向,她就想家里日子过得好些,能在村民面前装模作样惹人羡慕罢了,这种显摆的小心思,普通人都有。 林立轩当然没那么傻,现在就告诉赵立娘自己不去读书了,任何事情要达到目标都不能太着急。 他们靠古代流动摊贩卖豆花在碧溪村里虽然招人眼热,实际上每个月十两银子上下在县城里根本泛不起半点波澜。 林立轩打算在县城里租个铺子,早上卖馒头豆浆,日间卖各色花样豆制品等吃食,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把豆腐干、油豆腐、腐竹等食材宣传出去,最后主卖食材是最好的,等店铺经营积累资金后,就在碧溪村附近买山圈块地建果园,果园里再修个大庄园…… “娘,你放心,绝对亏不了。这么着,我只拿四两银子出来,其他的钱都让娘你收着,这样,就算我做生意亏本了,咱家也损失不大。”林立轩走迂回路线劝说赵立娘,而言哥儿,根本就不用劝,这种中立的友军随便说说他就能倒戈相向,还帮着林立轩一起劝说赵立娘。 言哥儿抱着箩筐点头不已:“是啊是啊,就让林大哥试试。”言哥儿虽然也心疼钱,毕竟四两银子对他们来说也是大半个月的进项了,但是林立轩尝试开店,言哥儿无条件支持。 好说歹说,赵立娘终于松口了,“那就开……不过,说好的,只四两银子哦。”她已经去问过了,县城里寻常的店铺一个月租金要三到四两,还要交上数目不少的押金,要是林立轩租得到房子,那自然就随他去了。 得到首肯的林立轩夫夫开始在全水县里找合适的店铺,其实早一段时间林立轩就已经打探过全水县正要出租的店铺,这几天就打算带着言哥儿去到实地选一选、挑一挑,而且,只有四两银子,还真不好租到合适的铺子。 一大早,他就带着言哥儿骑着驴车进县里,先去了松韵书坊一趟,他带了一摞新写的书稿,有事无事在林家的时候他就会撰写小说,如今他写的这几卷封神传奇,也不单单是对封神演义的改编,自从上次把书稿送到松韵书坊后,他在书坊里买了不少本朝本地的历史地理传记及传奇志怪小说,他一一翻阅,就地取材,将本地一些奇人异事的传奇故事一点点渗透在自己的书稿里。 此外,他在写书过程中还用了些许现代小说的技巧,情节**迭起波澜起伏,节奏分明引人入胜,当然,最重要的是让阅读的人能感受到“爽”,不过,林立轩也不敢写的太过分,适当就好,不要一次性挑战古代文人的心弦,毕竟能识字看书的都是有学识的人,太通俗会招人厌弃,本末倒置就不好了。 来到松韵书坊,正好林立轩熟悉的楚子航在那里,刚见着他对方就迎上来恭喜他封神传奇的第一卷在印刷坊开始制作了,估计年底就能出来,“多谢你了,文乐。”文乐是楚子航的字。 楚子航憨厚的脸上发出爽朗的笑声:“不用谢不用谢,咦,这是你新写的稿子吗?快拿过来让我看看,沈夫人不在肯定要后悔死,她可想知道故事的后续发展了,前段时间,已经来追问好几遍了,就问碧溪村的林家秀才来过没,看来这几天我得抄一份给沈先生寄去。” “怎么了,沈先生不在?”松韵书坊的老板即是沈先生。 “沈先生的儿子在京城里做官,这不,快过年了,先生和夫人被接去京城一家人团聚了,年后才回来。” 这可有些难办了,林立轩本想着用这书稿换几两银子周转一下,奈何人家老板不在,银子的事还真不好说,第一本书能不能大卖还没着落呢,要人家继续掏钱,那可难咯。 即使再难开口,为了生计也要说,“不知可否能先预支三两银子……” 楚子航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也做不了主。” “可否通融一下?” “我……”楚子航是个老实本分的读书人,不合规矩的事他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林立轩也不好为难人家,得知不行也只好另找办法了。 “真是对不住了。”楚子航一脸歉意,随后又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纠结道:“如果林兄实在是需要钱,我这倒有三两银子……” “不用了……”林立轩说了一番感谢他的话,笑了笑拉着一旁的言哥儿离开了。 季言跟着林立轩走到街拐角,忍不住好奇的问:“为什么不要?” 林立轩停下来,笑着看他的小夫郎,“你看人家像是富裕的人吗?” 言哥儿头摇得像拨浪鼓,楚子航的衣服上还有补丁呢。 “所以啊,万一我们借了他的钱他未来几个月就得喝西北风怎么办?” 言哥儿不懂了:“喝西北风是什么意思?” 好,原谅乡下小哥儿不懂俗语,林立轩笑着逗言哥儿道:“就是没饭吃,挨饿,只能吹西北风,吃土。” 没饭吃?挨饿?吃土?这几个字就像铁锤一样重重砸在言哥儿心上,对于大胃王吃货来说,最可怕的词莫过于此。 自从尝到了饱的滋味,就再也受不了忍饥挨饿的日子。 见言哥儿一副受惊的模样,林立轩笑着牵起言哥儿的手,只是一触碰,便觉冰冷刺骨,林立轩皱眉道:“手这么凉,怎么不多穿些衣服。” “已经穿很多了,就是手有些凉。”言哥儿自己没觉得哪里不对,以往每年最冷的时候,他差不多也是穿这么多衣服了。 林立轩无奈的握住他的手,温热的手掌包裹住他冰凉的手,冰冷的手指猛地触到暖热的掌心,一时只觉得滚烫无比,言哥儿想缩回手,却又舍不得离开那温暖。 两人走到天桥附近,林立轩远远就瞧见了那卖字为生的黄远,他懒懒的趴在桌子上翻看一本书,他摊位的生意就跟北风呼啸卷起的砂砾一样的凄凉。 他们最开始的简陋豆花摊子能开起来还得感谢对方的帮助,不但借了板凳碗筷给他们,最初的那几天还帮他们照顾摊位,只是后来说怕影响他们生意,黄远就不去了,林立轩对这个模样普通的热心肠书生极有好感,走过去跟人打招呼,对方一见他,惊喜地从书册里回过神来大叫:“是你呀!” 黄远站起来挤眉弄眼的笑了笑,看了一眼林立轩,又瞥了一下他跟言哥儿牵着的手,一瞬只觉得吹过来的北风比之前更冷了,他笑着打趣道:“小嫂子也来了?” 被打趣的言哥儿脸红的跟方才林立轩握住他的手掌一样滚烫。 林立轩笑眯眯的,突然看向对方木桌上摆着的一堆写好了的信纸,黄远顺着他的目光,就跟被摸了尾巴的大猫一样跳起来,赶紧把那一堆纸藏起来。 “你在模仿我的字?”不是林立轩自恋,实在他的字太好认了,他有一些习惯,有些笔画会比较特殊,对方不但模仿他的字,就连他写字的习惯也一并学了去。 “嘿嘿嘿嘿。”厚脸皮的黄远不好意思地笑,没办法,他也不想的,但是林立轩的字就是招人喜欢,他学了对方的字后,生意红火多了,以前他写的字根本卖不出去,最多就几个不识字的找他写信罢了,谁知道,后来还真有人买了他写的字,哈哈哈,虽然也只卖出了两三回…… 林立轩不在意别人学他的字,他的毛笔字也是从小跟随外公学习的,外公的笔画习惯,他这个外孙也一并捡了去,看到黄远这似曾相识的字体,难免有些感慨。 言哥儿也是照着他的字体学的,为什么见着言哥儿的字就产生不了感慨?因为言哥儿写的字目前还只能说是“有模有样”和“方方正正”。 “哎,你们是在县里闲逛吗?” “不,我和言哥儿想租一家铺子开店。” 作者有话要说: 十月十九号,也就是明天周四入V,当天下午会掉落三更,喜欢文的亲可以继续支持哦~ 蠢作者有本现耽娱乐圈预收文《古穿今啊古穿今》,感兴趣的亲可以关注下^-^ ☆、虔诚(一更) 一听到林立轩这话, 黄远睁大眼睛, 双手合掌一拍, “正巧了, 我三姑妈家有间店铺正要出租。” 黄远口中说的三姑妈倒不是他真正的三姑妈, 他们有没有亲戚关系他不知道,对方跟他母亲认识,母亲说她是三姑妈他就这么叫了。 三姑妈姓朱,是个寡妇,据她自己说, 丈夫早死了, 她一个人带着十三岁的女儿过活, 三四十岁的妇人, 一身都是病, 三天两头这儿疼那儿疼, 不是左手抬不起来,就是腿脚走不了路,家里全是各种药材。她名下的这间铺子, 据说是过世丈夫留下的, 她们孤儿寡母,平时就靠给人做针线活维持生计。 一听林立轩要租店铺,还是侄儿黄远介绍过来的, 朱姑妈笑的可开心了,什么都没问,就答应要租给他们, “我丈夫啊,死得早,那边的家人亲戚早不来往了,这间铺子是他留给女儿的,我身体不利索,手水肿的厉害,稍微重一点的东西都拿不起来,远啊,你母亲前段时间让我跟她一起做衣服,我也拿了一些布料回去……不是我不愿意,实在是我的手受不了,真受不了啊,你看,我的左手肿成这样,稍微累一下,就疼得厉害,你要跟你娘讲清楚,真不是我不愿意,我很感谢她教我做衣服……” 黄远笑着点头答应:“好的,三姑妈,我肯定跟我娘讲清楚。” 朱姑妈笑的牙不见眼:“要说清楚说清楚。” “就是你要租我的铺子吗?哎呀,这一看就是个正经人物,是跟黄远那小子读书时认识的吗?看见你这模样我就放心了,那铺子是我丈夫留下来……我很爱惜的,如果不是远小子介绍过来,其他不三不四的人我才不会租出去。” 朱姑妈一边絮絮叨叨跟他们说着,一边领着他们去看房子,她家的铺子在两条街道交汇处,正是往来客旅摩肩接踵的地方,地段好,店铺也宽敞,朱姑妈拿出钥匙把门锁打开,一推开门,就有股闷热的气味从里面喷了出来,进去后,木板隔了风,人也暖和了,林立轩放开了言哥儿的手。 这店铺估计有个一年半载没人使用,久不居住的房子或多或少有股霉味儿。 “房间好大。”言哥儿感叹道,他也见过不少县里的店铺,刘姑妈的铺子算得上中等水平,铺子里的桌椅板凳和柜台干净整洁,表面上看不出一丝灰尘,据刘姑妈说,她时不时会来清理打扫。 林立轩扫视整间铺子,这个地方用来卖吃食那可真是太合适不过,地方不偏,店铺也大,桌椅板凳也放得下,店铺后面还连着一个房间,有排水沟,到时候可以在后面磨豆子做吃食了…… “租金嘛,因为你跟黄远是熟悉人,我就不收你押金了,我们穷人家过日子都不容易,大家要互相帮助,这铺子一个月租金不算高,四两银子就好。”面容慈祥的朱姑妈一脸诚恳的说道。 黄远冲着林立轩眨眨眼睛,用手肘推了他一下:“怎么样?地方不错,这个价钱也合适,四两银子去别处绝对租不到这么好的铺子。” 林立轩点点头:“是挺好的。”他打听过县里街铺的价格,这种地段这么大小的铺子,四两银子绝对是偏低了。 “是是,如果不是远小子带过来的,我瞧着你也面善,要是别人,六七两银子我都不租!” 正好四两银子,言哥儿雀跃极了,心说他跟林大哥真是太幸运了,刘姑妈人真好。在去县城的驴车上,言哥儿还担心他们租不到铺子,租不到铺子就算了,他最怕林大哥伤心。 “如果你们确定要租,等几天就可以搬进来,铺子里东西乱,你们要花时间收拾一下。”这铺子以前可能也是卖吃食的,墙边的柜子里摆了几叠碗筷,瓷碗和木筷上积了不少灰尘,打开柜子时味道有些难闻,刘姑妈打了个喷嚏。 “店里的这些碗筷桌椅你们可以随便用……” 黄远大摇大摆坐在一张椅子上:“那感情好,你们搬完东西就可以开张了。” “你姓林,我就叫你林小子,我是真爱惜这铺子啊,你看这桌面上没有半点灰尘就知道,你们使用的时候千万千万要小心,特别是桌子和柜台,我听我亡夫说过,都是顶顶好的木材做成的,千万不能糟蹋了,每天早晚都要用抹布沾水轻轻地擦拭一遍……” “还有这里,这里这块木板沾不了水,这种木料见了水容易潮,千万不能滴水上去,水珠都不行,要是不小心弄了水上去,一定要马上擦干……” “对了,还有件事,我也不是不相信你们,毕竟你是黄远带过来的,我哪能不相信你们啊,黄远的娘帮过我很多次……我就是想,你们开店的前几个月,我能不能过来看看啊,当然,我绝对不打扰你们做生意,我就来看看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咦,我想起来了,还有这里,我一定要提前跟你们说清楚,那个邻居啊……” …… “……”林立轩越听越无语,甚至有些想笑了,天上果然没有掉馅饼的事,条条框框这么多,就是让他用他都不想要,这大婶一听就是麻烦事多的,租了她的铺子平白惹一身腥。 言哥儿也是吓的不清,心有戚戚然地想:这不能用那不能动,四两银子租回来当菩萨一样供着吗? 朱姑妈还自顾自地说个没完,“……不成,你们要租铺子我们还得写个条儿,铺子里的东西要是损坏了……” 到这里,黄远都听不下去了,本来笑着的一张脸全没了半点笑意,他背地里给林立轩使了个眼色。 林立轩笑了笑说:“多谢大婶了,到底租不租我还得回去跟我娘商量商量。” 三人离开了朱姑妈的铺子,直到走出了大半条街,黄远才松了口气:“我的天,林兄弟对不住了,我真没想到三姑妈是这样的人……这哪里是租房子,简直就是请尊菩萨回来每天上香供着,幸好你没租,吓死我了。” 黄远一个劲儿的拍自己的胸脯顺气,声音拍的又大又响,好像遭受到很大的刺激似的,路过的行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他,那眼神,就像在看傻子一样。 走了这一遭,林立轩表示自己还真长见识了,天下之大,奇葩无奇不有。 那么当宝贝的样子,干嘛要出租?自己天天守着就好了。 不过,“我跟言哥儿受到惊吓也就算了,怎么你也是一副后怕不已的模样?” “我当然害怕啊。”黄远一脸的难以形容:“她之前跟我娘说,要把店铺给我用……”他这么懒的人,要他每天虔诚擦桌子这不是要他的命啊,柜台上,稍微重一点都东西都不能放,有棱角的也不能放…… “……” “……” 三个人互看一眼,都是一脸不可言说的表情。 为了表示歉意,黄远说要陪着他们一起找合适的店铺,可惜找来找去,跑了大半个全水县,不是位置太偏,就是价格不合适,“刚刚那老板真小气,就他那铺子,也好意思说一个铜板都不能少,唉,你要是银子再多点就好了……” 言哥儿担心:“要是租不到怎么办?” 林立轩捏他的脸:“放心,总会有法子的。”要是今天遇不上合适的,那就回去另想方法赚些钱。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他们还是找到了一间合适的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六十身体还很健朗的老大爷,老大爷姓钟,巧的是跟言哥儿关系还不错,大爷牙口不好,经常来他们摊贩买豆花吃,言哥儿见他是常客,年纪又大,每次都给他多装一些。 善心结善缘,无巧不成书。 钟大爷的店铺不大,跟朱姑妈铺子比,估计只有后者的一半,店铺跟钟大爷的岁数一样老旧,木门两旁的柱子上,新旧不一的对联撕了一茬又一茬,屋内也不宽敞,言哥儿把双手展开站在门口,就能挡住整个门面。 也够用了,林立轩对着铺子点点头。 钟大爷说不要他们的押金,每个月租金三两,林立轩当场立了字据,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店铺就归他们用了,铺子通风良好,许久不用积了不少灰尘,借了钟大爷的扫把,林立轩三人简单地将店铺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清理半晌,差不多就到正午了,林立轩请黄远吃了午饭,午饭过后,三人在店铺里休息,黄远暗搓搓的请林立轩给他多写几幅字,好让他照着学,他还特意钦点了几篇文章,要求就按这么写。 黄远帮他们忙活了大半天,不就是写书法嘛,林立轩当然笑着答应了,他说写多少张就多少张,言哥儿也跟在旁边拿毛笔学,林立轩写字,他就在旁边磨墨,墨水黑润而色浓,墨香萦绕在他们身旁。 午后,黄远心满意足地拿着纸笔离开,林立轩与言哥儿将新租的铺子打扫一阵,整好东西关上门预备回去跟赵立娘说今年租铺子的事。 言哥儿本以为他们会直接回去,谁知半道被林立轩拉进一家布庄。 ☆、布庄(二更) 他们进了杜记布庄, 布庄外面看不大, 走进去地方却很宽敞, 满目琳琅的布料分门别类的堆叠在搭起的木架上, 绛青两色的绸缎自屋顶木椽向四周扩散展开, 棉布、绸缎、丝绢应有尽有,东边的墙角上还垂叠着各色流苏。 言哥儿惴惴不安,拉着林立轩的衣角:“林大哥,我们进来干嘛?娘没说要买棉布……” “给你买衣服。”林立轩摸摸他的头,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把言哥儿吓着了。 “给我?啊……”言哥儿一时反应不过来, 想清楚他话里的意思后忙不迭的拒绝道:“不用不用, 我不需要。”在言哥儿的世界里, 从来没有过买衣服的概念, 他也从来没有穿过崭新的衣物。 每年季家也会买些棉布, 可新做好的衣服都是穿在堂哥们身上, 而其他人,自然是旧衣服拆下来缝缝改改,他是这样, 他娘是这样, 雨哥儿也是这样。 林立轩用力抓住他的手腕,阻止言哥儿转身离开的动作,他把人牢牢的圈在身边, 一本正经地警告他:“站着,不要乱动。” 言哥儿最怕他露出严厉的面色,老老实实站着不动, 林立轩见他不挣扎了,才展露笑容语调轻松的哄他:“乖,你来我们家这么久了,还没给你添过新衣裳,要是别人知道了,会说我虐待你的……” “你才没有虐待我哩。”他都快被养成猪了,哪还能说得上是“虐待”,照言哥儿看来,村里人估计都在后面说他是懒媳妇了……最开始带过来的衣裳言哥儿前几天试过,都快不合身了,言哥儿很沮丧,他觉得自己屁股也胖了一大圈,虽然现在看起来还好,万一继续胖下去,那可怎么办。 居安而思危,这是林立轩前几天才教他的,言哥儿现学现卖,他现在就在为自己的身材“思危”。 林立轩被他委屈的小语气逗笑了。 林立轩一旦决定了的事就容不得别人拒绝,他招呼老板娘领他们看衣服,言哥儿以为林立轩只是打算买棉布回去自家做,谁知道他竟然指了件成衣让他去试,布庄除了卖布以外,老板娘还是裁缝,做了好些成衣在店里售卖。 言哥儿拿着衣服不敢动,林立轩催他去换,一旁徐娘半老身着红装打扮艳丽的老板娘也在一旁促狭道:“小夫郎快去啊,你看你夫君对你多好,眼光也好,这靛青色的适合你。” 言哥儿红着脸,拿着衣服步履轻巧走向店后的深灰色的帘子,他拉上帘子时,目光从林立轩和老板娘脸上一扫而过,又突然在他们身后看见堂哥季选一闪而过的身影。 季选堂哥,是的,他也在县里读书的。 杜飞白从店里的侧门出去,季选等其他几个好友等在街边,“我出来了。” 季选脸上满是谄媚的笑容,如果言哥儿能在当场,绝对会惊叹家里不可一世的堂哥居然会露出这么讨好一般的笑容。 “今日我们去哪里逛逛啊?”季选问。 “去碧波湖?”有一人提议道。 “天啦,这么冷的天还去水边玩,兄弟你也太有兴致了。”季选夸张道。 “哎哎哎,我跟你们说啊,前几天我可在碧波湖边瞧见了一个美人……”那人挤眉弄眼说的暧昧极了。 “美人?” “是啊是啊,不知道是哪个富人家的大家闺秀,不如一起去看看,说不定大伙儿能有一场‘艳遇’。” “咱们带上纸笔在湖边吟诗作对怎么样?” “这主意不错,指不定还能让美人倾倒在我们的才情中……” “……” 众人你一言我一言,就把今日的游玩地定下来了。 “你们去,我今日要去书坊看书。”杜飞白看着他们,脸上写满歉意。 都在兴头上却被人泼了盆冷水,季选皱眉:“你今年都考上秀才了,还那么努力干嘛?” “就是就是。” “明年再努力读书当大官。”季选一向信奉:春天不是读书日,夏日炎炎正好眠,秋高气爽出去跑,想要读书等明年。 杜飞白摇摇头,他可不愿意跟他们一起游手好闲,尤其是季选,书读的不好,旁门左道却钻研的厉害。 言哥儿换好衣服从内间出来,他左手扯着衣服,左看看,右看看,觉得浑身太不对劲了。 林立轩走到他身边,眼中的神色满意极了,“衣服很适合你,来,转个圈。” 言哥儿脑袋晕乎乎被他牵引着原地转了个圈,脸蛋涨得通红,好似涂了一层上好的胭脂。 言哥儿本就生得好看,他们一家三兄弟面容都随了母亲李月娥。曾经穿老旧灰扑扑衣裳的言哥儿,外人也觉得他样貌极佳,如今换上颜色艳丽的新衣裳,那更是清秀过人。 在林立轩看来,换上新衣服的言哥儿就跟在泥潭里打过滚被主人拎出来清洗后显出原本毛色的小猫咪,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了,眉间哥儿独有的朱砂痣比往日更红艳,不施粉黛的双颊在清幽的光线下宛如凝脂。 言哥儿被看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两边小酒窝偷偷的跑出来招摇,生怕别人不知道主人在强忍住脸上的笑意。 面前的双儿眼角眉梢悄然间多了一丝媚意,看得林立轩心头一动。 林立轩跟老板娘说要了这套衣服,老板娘笑着应了,言哥儿想把衣服换下,林立轩让他不用换了,直接穿这套回家,老板娘见言哥儿生的漂亮,还帮他梳了一个精巧的双儿发髻,送了支朴素的木钗,临走之前,林立轩还买了两匹布,颜色俱是言哥儿挑的,一匹绛色,一匹月牙白。 至此,带出来的四两银子,差不多都交代完毕了。 对此言哥儿很懊恼,他觉得他的夫君有毛病,对方手上好像有多少银子就一定要花出去,绝对不让它们在自己的钱袋里多待一刻。 总是存不了钱要如何是好? 季言既开心又苦恼。 他们回去时先去城门口取了驴车,驴车颠簸颠簸向着碧溪村归去,小毛驴见着言哥儿很兴奋,言哥儿拿了根萝卜喂它,以前言哥儿喂驴总是大大咧咧的,这一次却小心翼翼时时刻刻注意着自己的衣裳别被食物的残渣溅到,林立轩见此还臊了他一回。 “怎么了?跟你的小伙伴产生距离了?” “……”言哥儿第一次恨不得捶他一脸。 季言坐姿端正的盘坐在驴车上,林立轩则不然,他早就跟碧溪村的村民学坏了,仰躺在板车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那模样,嘴里再叼根草,简直跟村里放牛的二大爷无甚差别。 驴车颠颠簸簸晃地人摇摇欲睡,林立轩有一搭没一搭跟言哥儿聊天,一会儿笑言哥儿换了身衣服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变得扭扭捏捏;一会儿又哄他说布庄老板娘帮他梳发髻时,自己偷偷在一旁学了一手,以后在家亲手帮他绾发。 言哥儿时而羞窘,时而恼怒,时而欢喜,一时间,脸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全都轮转了一遍。 “林大哥,你今早为什么叫楚子航文乐,他不是姓楚,名子航吗?” “唔,那是读书人的表字……” “那你有字吗?” 还真有,上辈子外公给起的,“有啊,景知。” “那……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林立轩闭上眼睛,语气轻轻地道:“可以啊,不过——” “不过什么?”言哥儿心下忐忑不已。 “不过……”林立轩故意说得很慢很慢,嘴角勾起深深的笑容:“私下里,你叫我夫君、相公之类的我可能会更高兴……” “……” 小毛驴的尾巴甩了一圈又一圈,林立轩说着说着渐渐躺在车上睡着了,两人累了一天,又是找房子又是打扫卫生,临走了又买了衣服,着实够呛,林立轩精神不济,言哥儿却激动的没有丝毫睡意。 他给林立轩披上了旧衣服,免得他着凉,低下头,就见着对方俊朗的面容,此时睡着了的林立轩面容沉静而安详,一点都没有方才取笑他时的令人懊恼,他看着心里欢喜极了,他觉着对方就像他故事里的齐天大圣,拥有着七十二变,幼稚的时候,简直跟六岁的孩童一般;严厉的时候,却跟像父亲一样…… …… 换上了新衣服,总归是令人高兴的,言哥儿的手不经意地捏起鬓边的一缕黑发,回想林立轩在布庄里见着时他惊艳的表情,既羞涩又开心,自那夜过后,他们虽然没有发生进一步的关系,但言哥儿却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蜜罐里的小老鼠…… 每天过的又甜又酸…… 酸?大概是自己的舌头出现问题了,言哥儿忍不住笑出声。 “怎么,还在一个人臭美呢?” ☆、模具(三更) 言哥儿一愣, 再回神就看见林立轩含笑望着自己的双眼, 林立轩撑着坐起身来, 简单活动了下筋骨, 他看了会天色, 已是黄昏时分,红日西垂,林立轩没想到居然这么晚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这么晚从县城里回来。 今天在县城里耗了一整天,再加上临近冬日, 本来天色就暗的快, 言哥儿又害怕林立轩睡不安稳, 特意让小毛炉慢些走, 小毛炉越走脚步越悠闲, 它本来就爱偷懒——走走停停不亦乐乎, 言哥儿一直在出神,没人督促它,也难怪他们回来时到了这个时辰。 沿途空悠悠的悄静无声, 林立轩回望, 层层叠叠的树林掩映在落日最后的红光里,光影闪闪烁烁炫耀在随风摇摆的枯枝黄叶间,遥望天空, 能看见一个浅浅的清冷玉盘。 言哥儿的身形也不明显了,整个人像笼罩着一层橘红色的光晕,显得皮肤细腻如瓷, 林立轩在心头感叹:果然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种将暗未暗光线明灭的时分最容易叫人产生一种暧昧的情愫,林立轩想,他跟言哥儿还从来没在黄昏时分出来约会过。 或者说是幽会…… 内心的小情调平地起波澜,临近碧溪村了,林立轩让小毛驴停下,拉着言哥儿下车往密林幽暗处走。 “林大哥,要去哪儿,小毛驴不管了吗?”言哥儿被推搡着走,神色慌张又窘迫。 “不管了,就让他待在那吃草,放心,它跑不了的。”林立轩笑的像偷了腥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