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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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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葛晴从出生开始,就是个没人喜欢的孩子。    她的妈妈怀上她的时候,才刚刚十五岁,因为是第一胎没经验,一直到肚子大得像个球,也只是以为自己胖了,所以只吃很少很少的东西,希望能把体重减下去,到后来猛醒过来,怀疑自己肚子里有了孩子之后,第一个反应是要用一切办法把她打下来,但是那时候葛晴在她肚子里已经足月了,没有医生肯为她动手术,于是葛晴就这样保住了命,来到了这个没人欢迎她的世间。    她长得很小,干瘦干瘦的,像一只营养不良的猴子,因为母亲怀孕时期营养摄入严重不足,她连哭起来都没有力气,像一只奄奄一息的小奶猫,远不如同时出生的别的小孩哭声洪亮。    做母亲的还是个懵懂的孩子,也并不知道如何养她,母女俩躺在城中村的铁皮房里,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她妈妈在医院门口把她丢下一次,福利院门口一次,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世界真的不欢迎她,还是包着她的包袱太过破旧,不仔细看以为是一堆破烂,那样人来人往的地方,她愣是没有人被人捡走,年轻的妈妈无奈,只好放弃了把她丢掉的想法,用口袋里仅剩的不多的钱,买了车票,把刚刚出生二十天的她,送回了乡下的老家。    老家的外婆很老了,身体不好,脾气更不好,年轻的妈妈知道老外婆的为人,把刚出生的葛晴丢在老屋床上,根本不听暴怒外婆的大吼大叫,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消失在城市的茫茫人海里,一直到葛晴长大,都再也没见过她。    因为不知道父亲是谁,她只能跟着外婆姓葛,被她妈妈送回老家的那天晚上,天上开始下大雨,连绵的阴雨天持续了整整一个月,将镇子的水塘都下满了,暴涨的河水和水塘连在了一起,辛苦了一个夏天的庄稼和蔬菜,全被淹在了水里,脾气暴躁的外婆认为这倒霉的大雨全都是这个倒霉孩子带来的,对她更不待见,后来托人上户口的时候,张口就给她起了个名字“葛大雨”,户政的民警看了这个名字连连摇头,说这什么名字啊?都已经要发洪水了,大雨大雨的,多不吉利,雨过天晴多好,干脆就叫“葛晴”?    外婆根本不在意她叫什么,有个名字就得了,于是她的名字就从“葛大雨”变成“葛晴”了。    外婆身体并不好,乡下严苛的生存环境,让她浑身都是病,本以为老了可以偷个懒了,不想又要一把年纪帮女儿收拾烂摊子。    好在这个烂摊子,似乎知道自己并不是千呼万唤、千娇百宠的金枝玉叶,刚刚二十多天大的她,本能中仿佛了解自己并不受欢迎,于是她身体虽然又瘦又小,脸也皱巴巴的,被没有经验的少女母亲侍弄得浑身脏兮兮,膝盖那里甚至积了一层厚厚的污垢,从外表看上去比一只瘦骨嶙峋的泥猴强不了多少,但是奇怪的是,不管怎么瘦小,怎么吃不饱穿不暖,她都不死,被冻得感冒发烧浑身一会儿滚烫一会儿冰冷,甚至拖延成了肺炎,她也没死。    除了命大,她另外还有一个优点,这个优点也让她在老外婆的摔摔打打中奇迹般地存活下来了,那就是她出奇地省事。    不哭不闹,安静得像个哑巴。    这在别的时候,或许算是个缺点,但是在老外婆这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优点。她从生下来开始,就几乎不哭,饿了就吃一点儿外婆给的米汤,吃完了就睡,一整天都不发出声音,就连拉屎,她似乎也非常懂事地,拉得比别的孩子要少一些,照顾这样的孩子,比照顾一只安静的猫多费不了多少事,于是即使脾气暴躁,毫无耐心,把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看做坠脚的拖油瓶,但是因为她真的太安静了,太不给人添麻烦了,所以最终她还是没有被外婆丢出去,留了下来。    本以为日子会像这样艰难、但又安静地过下去,哪知道第二年冬天的时候,她刚刚满了八个月,她年轻妈妈的双胞胎妹妹,也就是外婆的第二个女儿,突然也如法炮制,跟自己姐姐一样,也神出鬼没地回到老家,趁着母亲不注意,神不知鬼不觉地丢下一个孩子,跑走了。    同样是个女孩,刚刚两个月大,有一双黑白分明、漂亮极了的大眼睛。    只是这一次,闯了祸的妹妹多少比她双胞胎姐姐强了一点儿,她给老母亲丢下一个孩子的同时,也留下了一点儿钱,不多不少,刚刚一千块,夹在婴儿的棉被里,在棉被的旁边,还有一袋婴儿用品,尿布、换洗的衣裤、小帽子、小鞋子,应有尽有,准备得很齐全。    但是即使是这样,老外婆还是气得几乎昏过去,她看着床上这个不停哭闹的小女婴,无名之火腾腾上窜,当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每逢冬天就犯病的风湿痛让她钻心入骨,生活本来就不容易了,这样两个本就不该出生的孩子,怎么带大呢?    越想越是灰心,生活就像外面的风夹雪一样,被各种冰冷和凄苦裹夹,人生就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辛苦的话,何必活着呢?    死了,一了百了——    于是她摸黑起来,带着两个小女孩,一个八个月大,一个两个月大,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镇里的河边,打算趁着黑夜,把两个小孩丢进河里淹死。    然后她自己也跟着跳进去,真的活够了。    可那个风夹雪的夜晚,老外婆并没有自杀成功,以后两姐妹成长的过程中,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说着那个晚上想要淹死她们俩的事情,目光看着两个小女孩中的小的那个,对她说道:“都是因为你啊,救了我们三条命,你呀,是个救星。”    妹妹的名字叫葛婷,意思是停,老外婆起这个名字,是希望在外面的女儿不要再不自重,接连送没爹的孩子回来这种事,千万别再发生。    那个外婆想去投河自尽的晚上,姐妹俩的表现,跟日后她们长大时的性情,如出一辙,姐姐葛晴在命在顷刻的那一刹那,眼睛睁得大大的,即使本能告诉她,有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她恐惧到了极点,但是她依然是安静的,一声没吭——    当然即使她吭声,也并没有什么用,命运多舛成她这样,从来不是她哭叫几声,就能改了运的,而且老外婆说了,那天晚上她想死的心那么强烈,就算两个小孩哭死,她也不会心软。    然而在那个生死攸关的时刻,哭叫虽然没有用,但是两个月大,还在襁褓中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却突然笑了,她咯咯地笑个不停,没有原因,毫无来由,在三个女人全都又冷又饿的大晚上,就笑得那么开心,漂亮乌黑的大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在漫漫冬夜里,发现了划过天空、一闪即没的精灵。    她笑得甜美,小手甚至从襁褓中伸了出来,碰到了老外婆灰白了的头发,不停地拉扯,老外婆盯着她,濒死的石头一样冷硬的心先是木木的,仿佛什么都感觉不到,后来一老一小的目光相对,老外婆昏花的老眼看进了这个隔代的骨血的眼睛,那么纯净漂亮,她脑子里仿佛漆黑的夜晚突然劈过一道闪电,噩梦中惊醒一般,心肠突然就软了。    刚刚浑身僵硬,只想着死了一了百了的躯体,颓然地坐倒,手中紧紧地抱着两个孩子,看着小的那个女孩的笑脸,看得眼泪全都掉在她粉嫩的脸蛋上,哭个不住。    于是她们活下来了。    因为这双漂亮的眼睛,老外婆像是对生活升起了一丝微薄的希望,她艰难地养大了这两个孩子,眼睛盯着小的那个,暗暗地希冀着什么。    然而不管她如何在心中希冀,一年比一年苍老虚弱的老外婆,除了给她们提供一口食物,让她们不至于饿死以外,能做的毕竟不多。    她有心无力,能力和体力全都如此。    外婆在镇里卖菜为生,她一大早五点多就起来了,晚上六点多才能回家,两个小女孩和她们的母亲一样,像散养的羊,听天由命地长着。    正因为是散养,正因为没有大人的管束,这两个女孩的漂亮妈妈才会在不到十五岁的时候,就从学校逃学,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吸引,年纪小小就离开故乡,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打工,耍朋友,一点儿避孕知识和婚育知识都没有的情况下,生了她们两个。    一模一样的命运,在葛晴葛婷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几乎注定要重演,毕竟母亲的基因写在她们的身体里,而她们赖以成长的坏境,比起她们母亲小时候,并没有强上一分半毫。    两代人的生存环境硬要对比起来,小一辈的似乎还要差一些,因为老外婆的身体,比她们母亲小时候要差多了,对这样一个除了外婆的劳力,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现状比过往还要不堪。    老外婆嘴里像个救星一样的妹妹葛婷,是个甜美到了极点的小女孩,其实她们姐妹俩长得十分相像,因为双方的母亲毕竟是同卵双胞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长着一模一样的眉眼口鼻,在她们脸上表现出来的气质,竟迥然不同,葛婷甜美的地方,葛晴就冰冷,葛婷柔和的地方,葛晴就坚硬,妹妹有多随和,姐姐就有多刻板。    老外婆总是说,从来没见过这样变型儿的姐俩。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是个发文的好日子,谢谢大家来捧场    ☆、2    老外婆虽然虚弱,病怏怏地,但还是一边养大她们,一边提防着她们,亲生双胞胎女儿的前车之鉴不远,她对这两个小女孩的担心随着她们长大,与日俱增。    她们慢慢地长大,她慢慢地观察着她们,娘三个所赖以为生的这个小镇,距离最近的省会城市,只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四通八达,繁荣又堕落,它有大城市的放荡,但又缺少了大城市的规范与律法,老外婆几乎是用焦虑的心情,迎来了这两个小姐妹的青春叛逆期。    十三岁,初中一年级,她们俩同时来了月经,同时开始了乳/房发育,也几乎同时在一夕之间,身段儿露出了亭亭玉立的姑娘样子。    外婆的脸色一天比一天差,她的眉头永远锁着,看着姊妹俩的眼睛总像是隐藏着心事,她从她们进入初三开始,破天荒地不再从早到晚摆摊,早上将她们俩送到学校去,才去菜市场,而下午只要姐妹俩放了学,就能在学校门口看见老外婆板着一张脸等待她们的身影。    她们明白外婆的心思,知道外婆防备的表情从何而来,心有灵犀地从不作任何让自己更漂亮的尝试,她们顶着外婆给剪的土里土气的齐耳短发,长年累月穿着外婆给买的青黑色的衣服,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从没想过穿同龄小姑娘都穿的花裙子,身上全是简朴到了极点的长衣长裤,看上去老气横秋。    她们的气质也多少带了些老气横秋,葛婷性格天生外向,但是十五岁,她多少也明白了自己这样诡异的穿着,背后隐藏的是自己那见不得光、令人难以启齿的身世,这身世显然在这个小镇无人不知,旁人异样的眼光让她感到深深的自卑,好在她甜美乐观的天性,多少压抑住了这种自卑,外表上看,她就是一个穿着奇装异服,但是无忧无虑、漂漂亮亮的少女。    至于葛晴,因为从生下来就安安静静,不是被逼无奈,她从不说话,所以让妹妹自卑的那些身世,到底如何影响了她,从外观上一点儿看不出来。    她沉默寡言的性格到了十五岁时,达到了顶峰,除非必要,比如老师上课把她叫起来,让她回答问题,她才会从牙齿缝儿里蹦出一两个音节外,一整天,一整个星期,极端的时候甚至一个月,她都能一句话不说。    一直到十五岁,养育她们长大的方式虽然跟她们的母亲如出一辙,但是老外婆的思路却渐渐地改变了,因为外婆终于发现,这两个女孩,跟自己那两个不成器的女儿相比,实在是好太多了。    好得让外婆以为这两个孩子不是她女儿生的。    先是她们俩很聪明,聪明到每年都在学校拿第一名和第二名,这样的成绩,让老外婆没有掏过一分钱的学杂费,初中二年级开始,因为家里没钱,打算让她们出去做事,不要再念书了时,镇里中学的校长都找上门来,这个赵庆书赵校长,在这样的小镇里就算是知识分子一样的人物了,外婆从来没有跟这样的人打过交道,于是她完全听从了校长的指示,打消了让两个孙女退学的念头。    第二个就是这两个女孩十分听话,跟她们野马猴子一样的妈妈不同,她们从不旷课,从不吵闹,也从不偷外婆钱包里卖菜找零用的零钱,她们不做任何不讨外婆喜欢的事情,而对外婆给予她们的一切,包括那难看的青黑色的衣裳裤子,那民工穿的黄胶鞋,那难看的发型,都懂事地接受着,从不抱怨。    这让外婆石头一样刚硬的心,柔软了一些。    但是柔软的心,不能代替硬挺的钞票,她们初中毕业的时候,不花钱的义务教育结束,学习好的姐妹两个,凭借定向计划招生的指标,全都考上了省内最好的第一高中嘉南中学,成绩足以免除学费,但是每年的生活费住宿费仍然需要一万多块,两个孩子就三万,这样的天文数字,老外婆把铁皮房子和自己老骨头全都拆了,也掏不起,只能辍学。    那个初升高的夏天,辍学的夏天,铁皮房子外的大树被雷电劈开了的夏天,十五岁的姐妹俩收拾了书包,整理了行囊,准备出去打工了。    改不了的命运,脱不掉的贫穷,外婆抚摸着自己肿起来的风湿病腿,看着一声不吭、默默地收拾包裹的姐妹俩,哭得撕心裂肺。    葛婷懂事地劝老外婆:“哭什么啊,我出去赚钱了,帮外婆你把腿治好了,让你再也不疼了,多好啊?”    外婆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了,气都喘不过来,眼睛盯着自己面前的两张录取通知书,还有那更难得、更荣耀的嘉南中学的免除学费通知,一口痰憋在胸口,险些背过气去。    葛婷吓得走到外婆身边,用力捶着她的后背,着急地说:“哭什么呀?外婆真是的,我们俩出去赚钱,这是好事儿啊,你咋这么想不开呢?”    “你俩这模样,这岁数,出去赚个什么钱啊!”外婆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想到外面的世界曾经怎样玷辱了她的两个十五岁的女儿,就一阵恶寒,明明可以有不一样的人生的,明明有一条康庄大道,上面布满了阳光鲜花,洒满金色许诺的,仅仅因为自己掏不出每年三万块的生活费,她们就只能走那阴暗的、艰难的、前途叵测的曲折暗巷,通向那无法预知的生活。    三万块,在现在这个世界,外婆知道有人的一件衣服,一双鞋子,就值这个价了,而她的外孙女,却因为这样的小钱,命运逆折,如果原本有可能高居云上,现在却只能扎扎实实地摔进了泥水里了。    多不甘心啊!    哪怕有一个有出息,也是好的,终究好过两个全都沦落在底层讨生活。    她哭得心肠都要断了的时候,听见一直默不作声的葛晴突然说道:“我去打工,婷婷上学。”    外婆猛地抬起头,看着地上站着的葛晴,这孩子有几年没怎么听她正经儿说话了,她说话的声音是什么样子的,外婆都快要忘了,现在听她开口,划过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个孩子说话的声音,竟然是如此好听的吗?    “你去打工?”外婆不敢相信地问。    “我赚钱,供婷婷上学。”葛晴重复了一边,对惜言如金的她来说,连续说了两句话,几乎是破天荒的事情。    葛婷当然不同意,如果说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人打工,一个人读书的话,那读书的那个也该是晴晴姐姐,毕竟,这么多年来,姐妹两个人的成绩,从来都是姐姐第一,她第二,历来如此,从无例外。    “你适合学校。”葛晴听了妹妹的反对,没有多说什么,只给了这一个理由。    外婆立即就懂了,眼前的两个女孩,虽然外貌肖似,都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样娇艳,但是小的那一个就脆弱多了,老大是临冬不凋的梅花的话,这个妹妹,就跟娇嫩的玫瑰似的,不堪风吹,不禁雨打,一个呵护不周,恐怕就要凋零了。    葛婷知道姐姐说的是对的,她在收拾出门打工的包裹时,手一直在颤抖,双腿轻飘飘地,因为害怕,她好几次险些哭出来,但是即使如此,她也不能让姐姐做出这样的牺牲,她知道这样的牺牲意味着什么,她不确定自己是否值得。    “别担心,我们俩都不念书太可惜了,我念书的话,你根本赚不来钱,白费力气。”葛晴声音平淡地说,那实事求是的口气,像是一点儿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话,把妹妹无形中贬低了。    葛婷脸红了,茫然一片的内心中,隐隐地觉得,姐姐说的是对的,自己出去打工,不但赚不到钱,恐怕还会饿死在外面?    但是换成姐姐的话,她比自己强那么多,无论是学习,还是性格,她应该不会像无用的自己一样,一想到出去打工,就恐惧得浑身发抖?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暗暗地出了一口气,在安心的喜悦中,也没有听见外婆长长出了一口气,只听见姐姐毫无波澜的声音说道:“我存够了钱,就给婷婷打在卡上,但是那怎么也得一个月左右了,你开学的时候也够呛能存够,到时候你还得跟学校说,不够的生活费暂时拖一下。”    葛婷完全不懂这些,惊讶地看着姐姐,纳闷地发现仅仅在这短暂的一段时间对话过后,姐姐似乎已经成了大人,她的气质中十五岁的痕迹本就不多,因为太过安静,心里在想什么,从来都没有人知道,即使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自己,也对她并不了解。    原来,她是这样一个细心的人么?    葛晴收拾了自己的包裹,背在肩上,对屋内的外婆和妹妹说道:“时间不等人,我这就走了,赚到了钱,我给你们打电话。”    她说完这句话,就要向外走,神情态度之间,竟然没有一点儿犹豫和迟疑。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要留言哦,听说收藏也很重要,规则这个复杂。现在晋江的网文环境,冷文就是因爱诞生,没爱就坑的存在哇。所以,留言是爱,收藏是爱,show me一万个爱**    ☆、3    外婆叫住她,葛晴回过头来,看着外婆,她的眼睛安静,深沉,完全不像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外婆到了嘴边的话突然觉得多余,那些话对这个孩子来说,应该没有什么用处?    “在外面不要随便交男朋友,别让坏男的占了便宜。”外婆终究还是叮咛了一句,脸上已经有些不自在了,对自己不得不跟十五岁的外孙女提这样的话题,感到难受。    “我不会。”葛晴答道。    “别忘了你跟你妹妹都是怎么来的,你们妈妈造了多大的孽把你们生下来,管住自己的腿,别随便张开,再生了孩子,我就直接扔进前面的大坑里淹死,把你也淹死,省得我们娘们再丢一世人。”外婆话头开了,就收不住,径直将自己最大的担忧说了出来。    葛晴点头,毫无犹豫地说:“不会,我讨厌男人。”    她的声音十分单调,听的人知道她说的就是事实,虽然外婆和葛婷隐隐地觉得洁身自好未必需要讨厌男人,但是十五岁出去打工,能有这样的念头,最起码在她还小的时候,留在家里的一老一小不必再担心她的安全问题了。    外婆没说什么,低着头,女儿和外孙女都在未成年的时候跑到外面的世界打工,生死由命,她心里的无力和悲凉几乎压倒了她,脸色看起来病态又苍老,满是凄苦。    葛晴没再犹豫,背着包裹,向外走去,头都没回。    葛婷追出来,在后面大声喊她的名字,看她一步一步地走得越来越快,以为她不会回头了,不想到了拐弯的地方,前面背着背囊的葛晴突然停了下来,就那样静静地站着,垂着头,仿佛在心中想着什么心事。隔了好一会儿,她才突然回过头来,看着远远望着自己的葛婷,破天荒地冲她笑了一下。    葛婷从来没见过姐姐笑,这是第一次,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她想不到姐姐笑起来是这样子的,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葛晴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了。    像众多离乡背井外出打工的姐妹一样,葛晴弃学外出讨生活,第一条路子就是投奔老乡,她坐了一个小时的车子,来到背山临海盛世繁华的省城,按照外婆给的地址,找到了同一个村子的张静。    张静今年十七,因为学习不好,也是初中毕业出来打工,这也是村子里绝大多数女孩儿十五岁之后的唯一选择,在她眼里,葛晴不过是把自己走过的路重走一遍罢了,没有什么稀奇。    两个人全部的过往,就是同一个村子长大的熟人,葛晴的出身和性格,让她跟同龄人几乎无法交流,所以,虽然说是投奔老乡,她其实跟张静根本不熟。    这个城市于她来说,等同于举目无亲。    低端廉价的劳动力,在蒸蒸日上的经济大环境下,永远都不难找到工作,张静把她引进自己工作的洗车行,洗车场老板立即就雇佣了葛晴,每天早上八点上班,晚上六点半下班,老板包吃包住,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没有薪水,一个月之后如果试用合格,底薪一千五一个月,做得好慢慢会有分成。    葛晴听了,在脑子里快速地计算了一下,眼睛里流露出失望。    张静是过来人,明白她的意思,趁着身边没人,切了一声冷笑道:“我知道你想什么,不想干就不干,这家简直就不是人呆的地方,第一个月干完了,第二个月你也拿不到钱,那老胡子还要押你一个月的薪水,怕你跑了。”    “那就是前两个月一分钱都拿不到?”葛晴问。    “是啊,实话告诉你,我干完这个星期,下个星期我拿到了钱了,我也不干了,那一个月扣的薪水,就留着给他们两口子买棺材。”    “你不干了?”    “是啊,干洗车这一行的,其实根本没有多少年轻的女孩儿,我要不是因为我男朋友,我早就不干了,现在他走了,我也不想留在这儿了。”    葛晴听见张静竟然有了男朋友,看了她一眼。    像所以年轻的女孩儿一样,张静也喜欢炫耀自己的男朋友,她拿出手机,点开图册,从里面翻出一张自己和一个年轻男人的合照,指着那个男人说道:“就是他,怎么样?”    葛晴看了一眼,照片上是满大街都能看见的那种瘦高瘦高的年轻男人,染着头发,气质和服装之间,有着农村青年刚进城的流气与土气集于一身的不和谐感,五官也毫无出奇之处,她点了一下头,没说什么。    “你话还是那么少,哎呀,出来打工,还像以前一样像个哑巴似的,你可咋办啊?”    葛晴一言不发。    “他叫赵志军,现在在群星那边儿当保安了,他可大方了,我这个手机就是他给我买的,五千多呢,不错?我下个月就去他那边儿卖衣服,你没去过群星?里面的衣服都是上万的。”    张静吹嘘着自己的前路,并没有告诉葛晴自己的新工作地点,距离群星百货还有几百米,虽然只有几百米,但是一个是顶级卖场,一个廉价服装批发市场,中间可有天壤之别。    张静不觉得有必要把这中间的差别解释给这个刚出村的小老乡听,她对自己男朋友的帅气十分自信,而葛晴连看都没看,更别提像别的小姐妹一样眼冒星星大呼小叫地夸赞和羡慕自己了,这样少言寡语的人实在太不招人喜欢了,她不喜欢葛晴,觉得她有点儿奇怪的骄傲,不过是个没爹没妈的野种,拽什么呀?    她心里不忿地想,像许多在社会上地位低下但是心气奇高的人一样,她极容易将沉默误解为蔑视,将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视为假清高,因此对葛晴不满起来,快速地收起手机,不太耐烦地道:“你干不干?”    “没钱不干。”葛晴话里没有一点儿犹豫。    “那你咋办?他家就这样,雁过拔毛地抠,要不然一样儿是打工的,他们两口子怎么就发财了呢?”张静哂道。    “老板是打工的?”葛晴问。    “是啊,话说谁不是啊?我男朋友说这城里九成九的人都是外来的,打工打着打着,打成了老板的,多了不知道哪儿去了!”张静说到这里,看着不言不语的葛晴,笑嘻嘻地一拍她的肩膀,说道:“你不会是想当老板?赶紧地,你发财了,我就投靠你,给你打工。”    话里没有一点儿鼓励,全是轻视与揶揄,显然是拿葛晴寻开心,进城打工打成了老板的人虽然多,可是打工一辈子依然是穷光蛋的更多,人类曾经经历的所有社会里,底层的人永远是最多的。    葛晴只关心眼前的两个月自己能不能拿到钱,她问:“别的地方也是前两个月不给钱吗?”    “那不是,都给的,我那时候出来谁都不认识上了个当,上了贼船就下不来。”张静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她对葛晴既然没有任何故旧之情,就想到了中介提成,于是拍着葛晴肩膀说道:“啥都不说了,我介绍你去别的地方,你第一个月发钱了,分我百分之二十,然后请我吃顿饭,行不?”    葛晴琢磨了一下,这个提成的点数,比普通中介都贵了,她看了一眼张静,没说什么,点头答应了。    张静在外面打工时间久,认识的人多,很快就联系了一家稍微大型一些的汽车美容店,员工全都穿着统一的黑马甲,老板本人根本不在,值班的经理姓武,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身材矮胖,嘴唇诡异地血红,他看见葛晴,说了句:“多大?这么瘦,能干得了吗?”    张静用手推了一下葛晴,让葛晴说句话,葛晴嘴巴张开半天,也没发出一点儿声音。    她本来就话少,别人说她瘦,她也觉得自己太瘦,认为是一句实事求是的评语,所以根本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挽回。    “是哑巴?”武经理看对面两个打工妹年轻识浅,说话也就也太客气。    “不是。”葛晴连忙回答,回答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经理听见:“我不爱说话。”    经理听了,忍不住看了她一眼,是太过稚嫩清瘦,年纪也绝对不会超过十七岁,他血红的嘴唇咧开,不自觉冲她笑了一下。    葛晴板着脸,没有回笑,她不懂得这种交往礼仪。    她太过生硬,好在这城市足够大,车子足够多,车多人多,汽车美容行业正是红红火火的时候,所有的洗车行都需要人手,葛晴年小瘦弱,还寡言少语闷头闷脑地不会来事儿,看上去就是个菜头,但是店里实在缺人干活,经理就同意收下了,因为她未满十六岁,拿了个底薪一千五百块,负责擦车。    从早擦到晚,车里车外,一辆接着一辆,第一个月做完,别人都是薪水直接打到银/行/卡,她只能拿现金。武经理一边儿把现金给了葛晴,一边用胖胖的下手摸了一下她接工资的手,夸了一句:“真没想到,你还挺不错的。”    ☆、4    葛晴把钱接到手里,开始点数,眼睛都没抬地问道:“那我的工钱能涨点儿吗?”    经理出乎意料,以至于半天没答出话来,想不到这小丫头竟然直接提加薪,而且提得这么理直气壮、心平气和,很多比她大得多的成人,都没这个胆量,就算鼓足勇气畏畏缩缩地提了,还要提心吊胆地观察着自己的脸色,跟做贼似的。    这看人,还真容易看走眼。    经理盯着这个自己差点儿看走眼的小姑娘,问道:“你现在到底多大?”    “十五岁零十个月。”葛晴查完了,一千五百块一分不差,眼睛总算从钱上抬了起来,看着经理答道。    “根本就未成年,你也有胆子提加薪,换个地方你看看哪家能要你?先干满三个月,等试用期结束,你也满十六了,那时候我跟老板说说,看看能不能转成正式工。”    正式工是两千二一个月,葛晴在脑子里算了算,因为店里包了吃住,她又从不出门,一分钱都不花,所以每个月的钱全都是净赚的,这样积攒一年,也才刚刚能维持婷婷今年的生活——    这样根本不够……    莫非自己应该再找一份工吗?    她越想越是着急,脸上却一点儿焦急的神情都看不出来,依然冷冷地,只在嘴上十分难得地说了句谢谢经理,声音低得跟没说一样。好在经理现在心情很好,眼睛看着她,还笑着对她说道:“是么?那你怎么谢我?”    葛晴听了这句话,竟然认真地想了一下,问经理道:“请你吃饭?”    经理想不到这小姑娘竟然会说出请自己吃饭的话来,她到底知不知道请男人吃饭是什么意思?莫非这女娃子小虽小,但是实际上非常精,想趁此机会把定自己,好在工作上给她一些好处?    这样一想,倒也说得通,经理心中不无得意地想到,忍不住仔细打量起眼前的小女孩来,瘦虽然瘦,还绑着土气冲天的撅撅辫儿,但是就像自己刚刚才留意到的那样,眼前少女肌肤白皙细腻,眉眼十分标致,虽然稚气了一些,但是只需要稍微捯饬捯饬,就会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女。    经理决定近水楼台先得月,花开堪折直须折,当机立下收了这朵雏花,于是十分殷勤地说道:“既然这样,那就今天晚上请,反正明天店里休息,你也没事儿。”    葛晴嗯了一声,指着马路对面的小区,对经理说:“那我回宿舍一趟。”    难道是去打扮了吗?    经理心花怒放地想到,原本心里还对自己对这么嫩的花骨朵下手感到微微不安,这会儿看这女娃子这么上道,那一滴点儿的内疚感也消失到爪哇国去了。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工装,心想小丫头都打扮去了,自己也不能落后,他在外打工已经十多年了,经济条件要好得多,买了一辆经济实用型的车子,也早就不住公司租的员工宿舍了,为了尽快拿下这朵乡村出产的雏花,他决定也捯饬一下自己。    七点他的车子准时等在小区外面,看见从里面走出来的葛晴,身上除了上工时候的袖套和黑马甲不见了,竟然一点儿变化都没有,清汤挂面的脸上甚至还有微微的汗迹,好像她回宿舍的这一个多小时,她不但没有用来收拾打扮,反而干了不少体力活。    经理微微有些失望,打开车门,问她道:“你咋满头大汗,干嘛去了?”    “给我妹妹汇钱。”葛晴答着。    她依然惜字如金,但是此时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音调中微微有些不同于往常,让经理忍不住看了她一眼,见坐在副驾的她双眼晶亮,目视前方,红艳艳的唇角微微上翘,粗看去还是那个少言寡语木头一样的女孩,但是再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她现在非常高兴,像是有什么喜悦的情感在她那隐藏得深深的内心中酝酿着,而外人无从知晓。    经理感到自己的下半身弹了一下,明显发情了,他不太舒服地在座位上动了动,掩饰自己的不自在,暗暗纳闷怎么以前没注意这小姑娘漂亮得如此惊人,莫非那时都瞎了眼了吗?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关节因为用力,微微泛白,克制着自己,问道:“去哪儿吃?”    “群星那边儿。”她说道。    经理发现她这句话是个肯定句,这女娃子显然不觉得请上司吃饭,需要询问自己的意见,他心想这是代表了她年轻识浅呢?还是性子顽固缺少变通呢?    不管怎样,在拿下她之前,顺着她一些也就是了,孩子还小呢,不懂的地方可以以后教。    周一的晚上,车流并不多,即使是市中心的群星广场那里,也并没有堵得太过离谱,经理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停车位,跟葛晴下了车,看她带着自己一路走到群星广场的南门口,她拿出三十块钱买的二手棒棒机,不知道给谁打了个电话,隔了不到十分钟,一个女孩出现在两人的面前,竟然是张静。    张静看见经理,哎呀了一声说道:“武哥怎么也来了?”    经理姓武,平时在店里,每个人都叫他武哥,除了葛晴。葛晴的嘴里他就是经理,有时候武哥甚至怀疑这小丫头是不是根本都没记住自己姓武。    这女孩儿眼睛里,似乎除了干活,就是干活,哦,对了,发薪水那天眼睛里还有钞票,点钞票的时候眼睛特别亮,不过除了干活和钞票,她好像就真的不曾留心过别的了。    “咋地,我的员工请我吃饭,你有意见?”武哥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葛晴,心中微微有些失望,本来以为她单独请的自己,没想到她还请了老乡,看张静这个早有准备的架势,没准儿自己才是捎带的那个。    “我哪敢哪?武哥是啥人啊,求着武哥来吃饭还求不着呢。”张静笑嘻嘻地说道,她的口才和应变能力,比之先前要强多了,显然是受现在工作性质的影响。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虽然是听腻了的你来我往的奉承,武哥心里依然十分高兴,他斜眼看了一下葛晴,心想你听听别人怎么说话的,明明不傻,怎么不好好学学,却见葛晴目光直视,脸上一点儿笑容都没有,完全没留意自己和张静的对话,这女孩儿的个性是真够木讷的,要不是自己清楚记得先前她的眼神唇角曾经含过笑,看她现在的样子,会以为她天生面瘫,而先前的笑容,不过是他的一场错觉。    不过,即使木着一张脸,依然是好看的,跟站在她身旁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张静比起来,甚至跟这个繁华街头来来往往的绝大多数的时髦女郎比起来,她都是好看的。    趁着还小,还不懂事,赶紧收了。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样娇嫩的小花,不知道哪天就会被哪个有钱有势的主儿看上了,那时候自己再有心,也摸不到她一根汗毛了。    武哥在心里默默盘算,萦绕在葛晴身上的目光好半天收不回来。    张静在一旁看了,心里登时明镜儿似的,对武哥那点儿心思立即明白了,她看着武哥的五短身材,心里暗暗冷笑,暗地里寻思就这男的这样儿的,不过是比自己男朋友多俩钱儿罢了,这臭丫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先前那个拽样儿还以为她多了不起呢。    看不起自己的男朋友,也不过是勾搭上一个癞蛤/蟆,还以为她真能找个王子呢。    “葛晴,你请武哥吃什么好东西啊?”张静笑嘻嘻地问道,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武哥,心领神会地跟武哥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穷,请你们吃大排档。”葛晴对张静说道。    “切,说什么穷啊?谁指望你请我们吃银杏酒楼了咋地?大排档就大排档,等下我男朋友,他马上就来。”张静说道,丝毫不觉得临时加了一个自己的男朋友让人请客,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神情态度,隐隐然还有自己的男朋友临时蹭饭是屈尊了,给的葛晴面子。    “你男朋友也来吗?”葛晴问道。    “是啊,他七点下班,换衣服去了。”    “那他自己掏钱吃饭,我没有带他那份儿。”葛晴说道。    张静脸上立即变了颜色,她丝毫不觉得自己和男朋友揩这个小老乡的油有何不妥,但是小老乡不肯乖乖被揩油,她立即就不爽了,面子挂不住,生气地问道:“咋回事?你请客还差一个人的饭钱啊?”    “差啊,我身上就剩一百块钱了,你男朋友要是跟着去,我钱能够吗?”    “你咋就剩了一百块了呢?你不是刚发工资吗?”    “给我妹妹邮过去了。”葛晴答道。    武哥一旁看着,见木木的葛晴,在提到妹妹两个字的时候,唇角不自觉地又翘了一下,所以——她是有一个特别喜欢,又特别疼惜的妹妹了?    “全给葛婷了?你自己没留点儿啊?”张静问完了这句话,又想起一件事,说道:“不对,我那三百块呢?咱俩当初可是说好的,你第一个月工资,我提成百分之二十,你想赖账啊?”    “我自己不花钱,留点儿干什么?你的钱,我是答应了给你,可没答应现在给你啊?”葛晴理所当然地答道。    ☆、5    张静张口结舌地看着葛晴,气得脸通红,偏偏对面的葛晴跟个机器人一样,就算自己气疯了想要咬她一口,也大有无处下嘴的感觉,她在社会上历练得刁钻无比,不想遇到了葛晴这样油盐不进的,不由得回想起从小到大跟葛晴同校,几乎从来没听她说过话,也从未见她笑过,古怪得远近闻名。    现在看起来,这女娃子确实怪胎一个,又臭又硬的脾气,跟厕所的石板似的。    张静想要耍性子干脆不吃了,可是偏偏这时候,自己的男朋友赵志军竟然走过来了,她嘴边的话咽了进去,本来觉得有个小老乡请客,在男朋友面前是个特有面子的事情,没成想遇到葛晴这样的奇葩,搞得不上不下的,她脸色难看至极,抬起手僵硬地冲着男朋友用力招了招。    赵志军跑过来,跟张静打了招呼,然后看着武哥和葛晴,对葛晴一抬下巴,问张静道:“这就是你那个小老乡?”    张静嗯了一声,脸上讪讪的,本该介绍两个人认识,这会儿也没心情了,心想不管怎么样,花光这个葛晴的一百块钱,她的工作终究是自己给介绍的,蹭她一顿绝对理所当然。    “长得挺漂亮,有没有对象啊?”这个赵志军问道。    一行人已经向着大排档一条街走过去了,葛晴双手插在黑色的夹克里,既不回头,也不回答,跟没听见一样。    “人家心气儿高着呢,你别瞎介绍,你没看看,连武哥都来吃她的饭了——我老乡不是一般人呢!”张静挽着赵志军的胳膊,对着一旁的武哥笑着说道。    武哥没说话,他走在葛晴旁边,见葛晴就那么听着这些带刺儿的话,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自己出来闯荡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越是看着她,越是品出她的稀奇来。    大排档虽然地处繁华市中心,但是躲藏在摩天大楼后面的一片老破旧小区里面,几条马路边上,放的全是遮阳伞和塑料凳子,一进了胡同,大排档里面拉客的就全都出来了,卖力吆喝客人进自家的店面。    “去哪家?”武哥问葛晴。    葛晴走着,进了店牌上写着**记的烧烤店。    四个人落座,忙得满头大汗的服务生丢下一张菜单,转身就走了。张静看见餐单,连忙伸手说道:“给我,我来点。”    武哥拿起餐单,说道:“那怎么行,谁请客谁点,这点儿规矩你总该懂?”    张静脸红了,不高兴地说道:“葛晴点的我不爱吃怎么办?”    武哥还没等说话,葛晴已经伸手接过餐单,看着上面的菜品,琢磨了一会儿,头也不抬地问道:“我没点过菜,通常都怎么点呢?”    这女孩儿真是个极品啊,武哥看着她,心里越来越喜欢,忍不住笑了一下,说道:“通常一个人头一个菜,加个汤,一两个凉菜,两个小吃,也就差不多了,我开车来的,不喝酒。”    “这样啊——这四个菜有什么讲究吗?”葛晴依然头都没抬地问。    “越贵越好呗!”张静大声答,跟赵志军俩人笑了起来。    武哥瞅了一眼张静,如果还在昨天,他甚至不会觉得张静的表现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出来玩,大家都这样,不管是年轻的小伙子,还是小姑娘,一言一语都跟张静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可是这会儿有葛晴比着,武哥不知道怎么地,看张静哪儿哪儿不顺眼,嘴上说了句:“吃顿饭,这么高兴?”    这是一句损人的话,可是损人损得十分有技巧,分寸拿捏得刚刚好,张静不自觉地收了笑容,觉出了没趣,扁了扁嘴,不说话了。    “两荤两素就行了,这里的荤菜也不超过四十块,你——”武哥开口指点。    葛晴却没有听完,已经说道:“两荤两素加一个汤两个凉菜两个小吃还有主食,全点最便宜的,也超过一百块了,超出的部分,赵志军你自己出钱。”说完这句话,她捏着铅笔,在餐单上刷刷地画圈儿点餐,然后大声叫服务员过来领单。    算账点餐一气呵成,不见任何缩手缩脚的局促,座中三人眼睁睁地看着她,一时之间,竟然没人能说出话来。    =========================================    葛天籁擅长两件事:学习,沉默。    家大业大族人众多的葛家,学业优异、沉默寡言的他,是整个家族的中心。    他跟父亲两个人住在市中心的大楼顶跃里,这是为了方便给葛天籁私人授课的老师们登门拜访而特意购买的住宅。葛天籁今年十五岁,从五岁起,他对各门知识的求知欲让他的父亲注意到了他的天分,那之后起,葛文浩陆续给他请了各种老师,只要葛天籁想学,葛文浩一定会竭尽所能满足孩子。在这方面,他们是非常模范的父子。    近一个月葛天籁沉迷上的学科是宗教学,登门拜访给他授课的是百年学府中文大学哲学系的才子薛兵尘博士。    当天上课的内容集中在基督教的起源与推广。    因为葛家当天有家族聚会,上课地点临时从书房改到了葛天籁的卧室,薛兵尘给他上课月余,还是第一次到葛天籁的房间,见室内一色雪白,纤尘不染,完全不像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生活起居的地方,反而像是医院的高级病房。    房间中唯二的别样的颜色,除了床头柜上那一堆高高的参考书,就是在墙壁上方,挂着的金色耶稣像。    薛兵尘问道:“你在床头挂了这个?是已经信了吗?”    葛天籁摇头,他长得极为俊美,眉目之间聪颖得近乎犀利,虽然年仅十五,但他超群的求知能力,使他在博学多识的薛博士眼里,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    “那挂这个干什么?”    “挺好玩的。”他简单地回答。    薛兵尘看他神情态度十分随意,修长白皙的双手翻着一本王友三先生的《西洋宗教史》,眼帘低垂,高挑纤瘦的身体仿佛三春之柳,漂亮极了,这样静坐的少年,本身就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那干干净净若有所思的样子,让人联想到劳伦斯那副著名的油画《红衣少年》,清新俊美得让人难以移开目光。    但不知道为什么,薛兵尘总觉得眼前少年那干净的气质里,有一丝让人不安的成分在内,薛兵尘无从琢磨清楚这种感觉的来由,或许,是自己杞人忧天了?    “上次让你根据参考书目,写的读后感,你写了吗?”薛兵尘问道。    “写了。”葛天籁从一个白色的帆布包里,拿出来十几页的稿子,递给薛兵尘。    “写了这么多?”薛兵尘有些惊讶地问。    “不算多,里面多数都是我的疑问,我把他们写下来,老师您如果有时间,可是跟我一起探讨,如果没有时间,您把具体的参考书目给我,我自己去看也可以。”    薛兵尘从教学科研的百忙之中抽出身来,给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当私教,除了葛家给的丰厚得吓死人的束脩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初介绍他这份工作的本校西语系的几位博士说,葛天籁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学生,不但有天分,而且勤勉,正是老师们最喜欢最想要的那类学生。    看来果然是这样。    薛兵尘盯着手里的稿子,他确实没有时间一一给葛天籁解答这十几页的疑问,所以他粗粗地翻了翻,越看越是满意,心想这样的聪敏加上勤奋,未来全世界所有最好的大学,都会向他敞开大门。薛博士本人曾经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求学过,当年求学时的老师很多依然在伯克利教书,如果蒙此少年青目,未来他愿意去加州分校就读的话,自己倒是可以微尽绵薄之力,也不枉自己与这个孩子师生一场。    他一边脑海里飞快地拟定了一份数量可观的书目,一边问道:“将来出国留学吗?”    “应该去,我爸爸一直打算送我去哈佛念书。”葛天籁回答。    有钱人家的孩子去哈佛这样的学校,并不算什么稀奇事,捐款换取学位,这在全世界的大学都很平常,不过以葛天籁的聪明,即使是哈佛也会向他敞开大门,葛家倒是可以省了这笔数目不菲的钱财。    葛兵尘将对母校的毛遂自荐吞回了肚子,正打算合上纸稿,看见文稿的最后一页上突兀地只写了一句话:    十字军东征,信仰,还是财富?    薛兵尘微微凝目,抬起头看着葛天籁,指着这句话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葛天籁看着这句话,棱角分明的嘴唇微微抿了一下,他睫毛长长的眼睛低垂,就在薛兵尘以为他又要给自己一个敷衍的答案时,这孩子已经声音清脆地答道:“我只是在想,信仰跟财富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会考虑这个问题?”薛兵尘惊讶地问。    葛天籁漆黑的眼睛在薛兵尘的脸上扫过,虽然只是一刹那,薛兵尘却知道,深深地知道,这孩子在审读自己,他是用目光微扫那么短短一刹那的时间,想要得出一个结论,眼前的这位大人到底值不值得说实话?    显然这少年的决定是不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嗯,对头,这就是男主角啦    ☆、6    葛天籁道:“没什么,看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庶子私生子,以上帝的名义,去别人的地盘上抢夺土地和财产,嘴上呼喊着光明正义与真理,而做着强盗小偷的行径,让我有感而发罢了。”    他说完这句话,伸出手来,拉开雪白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长长的匕首,长不过三尺,刀鞘上漆金镶玉,看去颇为华丽,葛天籁从里面抽出刀刃,在空中微微挥了一下,声音有些奇怪地说道:“用这样的刀刃,刺入别人的身体,或者用强壮的胳膊干脆利落地将头颅砍下来,这样的屠杀,如果以狂热的信仰的名义,是不是做起来就会简单一些?”    “简单在哪里?”薛兵尘盯着匕首的光芒,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上一丝恐慌,本能地想要离眼前挥舞着匕首的少年远一点。    “人类经过几千年的驯化,只要不是天生的恶魔,道德与良知的教诲已经深入到基因当中了,早就忘记了远古的时候,我们曾经为了果腹,为了活下来,曾经无数次杀人,甚至吃人肉,所以,当一个受了教化的人杀了人,夺走了别人的生命,难免地面临道德良心的谴责,这种谴责的后坐力,有时候甚至会反过来杀了杀人者本身?于是,这种时候,正义与信仰的力量就显露出来了。”说到这里,葛天籁举起匕首,对着自己的指尖轻轻刺了一下,鲜血流出来,他将流血的指尖含在嘴里,看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兵尘,说道:“为了不让自己杀了人之后半夜做恶梦,先给自己找个正当的理由,是十分必要的,您觉得我说的对吗?”    薛兵尘眼睛盯着他血红的嘴唇,他有满腹的话可以回答这个少年,但对着他的眼睛,竟然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    薛兵尘在一个半小时之后离开了葛家,他从葛天籁的卧室出来的时候,竟然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直到走出了那个房间,才意识到自己在过去的一个半小时里,竟然有多么紧张。    在那个孩子身边,似乎很难放松呢,薛兵尘心道。    他看见葛家豪华阔大的客厅餐厅书房里,此时全都是人,熙熙攘攘的,有老人,有孩子,尤其是小孩儿,竟然有十多个,虽然都挺安静地聚集在远处的小活动室里玩着桌球,但是终究是太多人了,太多声音了,薛兵尘抚着脑袋,七万一平米的豪宅,单单是这个奢华顶跃,就值上亿了?自己在这样的屋子里呆着,竟然会浑身不自在呢。    还是桃李村自己那个四十多平米的小书斋舒服啊。    他婉拒了葛天籁父亲葛文浩的挽留,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葛文浩礼数恭敬地送走老师,转过身来,看见站在楼梯上的儿子葛天籁,红色的地毯在他脚下迤逦铺开,一身纯白的衣服,修长英俊,气质冷漠,优雅得像个王子。    葛文浩今年三十七岁,像多数白手起家的第一代富豪一样,他出身草根,初中毕业不久,就跟本村的原配夫人结了婚,刚刚过了二十岁就有了葛天籁,那之后事业仿佛搭上了云霄飞车一样,越做越大,人生也仿佛开了挂一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葛天籁五岁的时候,他打拼赚的钱已经能够负担得起他的私教费用,而到了儿子十五岁,他可以给他的,已经是这个世界上他想要的一切了。    他是个不错的父亲,自从原配意外身亡之后,面对青春期的儿子,他额外谨慎,一举一动全然以这个儿子为出发点,为了葛天籁,事业繁忙的他,甚至已经一年没有出过远门了。    他希望自己的努力,会在聪明的儿子心里,多少留下一些不错的印象。    这是最关键的四五年,只要天籁到了二十岁,进入成人世界,就会换一种角度看待父亲今时今日的所作所为,重新解读并重新理解发生在家庭、父母身上的一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亲生父亲充满了成见。    天籁,这个名字代表了自己对他无限的爱,这个世界上,唯一比钱更可爱的、更值得费心费力的,就是自己这唯一的孩子了。    “天籁出来了?快下来啊,站那儿干什么呢?”葛天籁的舅舅王文东站在葛文浩身边,打破了父子之间的僵局,他轻松地唤着外甥的名字,向葛天籁招手。    葛天籁冰冷的脸看见了舅舅,微微笑了一下,走下楼梯,站在舅舅身边。    见舅如见娘,王文东和葛天籁母亲王文南是双胞胎姐弟,王文南去世之后,葛天籁对母亲的孺慕思念之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王文东能感觉到这个个性孤僻的外甥对自己的亲近,多少是因为思念自己过世的姐姐的缘故,唉,世事无常,谁能想到姐姐好日子没有过几天,年纪轻轻的,就会死了呢?    苦命的姐姐,真的太命苦了。    王文东因为姐姐的缘故,对姐姐留在世上唯一的骨血葛天籁自然关心多了一些,他总是念着自己那个过世的姐姐,小时是个宁可她自己不吃饱,也要让亲弟弟吃上饭的好人,现在姐姐不在了,照顾天籁,对他来说是责无旁贷的事情。    他其实是想让天籁到自己家去住的,这个建议自从两年前姐姐去世之后,他一再提起,但是葛天籁毕竟有父亲,而且葛家族人众多,又特别抱团,葛天籁的亲叔叔葛文瀚跟兄长葛文浩的关系也极为亲密,葛文瀚生了三个女儿也没有生下来儿子,所以现在葛家这一脉就只有葛天籁一个独苗了,让这个独苗到外姓人家里住,葛家上下全都不同意,所以这个建议也就作罢。    这几年看来,虽然没有母亲在身边,外甥也将丧母之痛调试得很好,当初那个因为母亲逝去激烈得割腕自杀的少年,如今看上去平和多了。    这才是对的,这才是真的聪明。    “天籁,你必须上个好大学,不是哈佛,也得是斯坦福,听见没有?”    葛天籁看着舅舅微微一笑,目光移到客厅里波西米亚风格的地毯上,他爆发的父亲买的除了贵,一点儿优点都没有的地毯,事实上,这个屋子到处都是这种东西,莫名其妙的摆得满满当当,连六个厕所的马桶盖子上方,都放了一堆丑得让人屙不出尿来的古董。    这些东西,真是讨厌得紧啊。    “即来你弟弟,脑子不太灵光,全身上下就一个优点:懂事。我现在就指望你上了哈佛,给他做个榜样,我们这群人都没有文化,你们小辈的都上了哈佛斯坦福,有了这些“福”镀金,以后我和姐夫也能扬眉吐气了,看哪个王八羔子还敢瞧不起我们苇陀村的。”王文东说道。    他们全都出自苇陀村,或者出自苇陀村周边的头陀岭、何婆岭之类的,当年荒山野岭用来充作乱坟岗的地方,或许是风水绝佳,或许是埋对了人,竟然在最近三十年间,出了数不清的富人,其中就有葛家一脉,在外做生意的时候,因为生意上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甚至在商场上有了苇陀系这个名字。    王即来,是王文东舅舅三个孩子中的老大,跟葛天籁一样十五岁,葛天籁跟他相处并不融洽,就算在大人的面前,葛天籁也不怎么搭理王即来。    他听见舅舅王文东喊着表弟的名字,一会儿工夫,表弟那特有的踢踢踏踏的走步声传了过来,葛天籁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王即来,还是那么又高又胖,不像是十五岁,说他二十都有人信,脸上带着闲适无害的笑容,对着自己笑眯眯的,葛天籁感到一阵甜腻腻仿佛甩不脱的胶皮糖一样的东西粘住了自己,讨厌,这种黏腻得像是鼻涕一样的东西太讨厌了。    他在舅舅的目光里冲王即来点了点头,一径沉默,并没有打招呼。    “即来,你从明天起,跟着天籁上课,他上什么课,你跟着上什么——别跟我说听不懂,听不懂下课了就问天籁,你自己哥哥有什么不能问的?天籁他敢不告诉你,你就跟我说,我来收拾他——”王文东说,一边说一边拍着葛天籁的肩膀,苦口婆心地道:“我知道你不爱跟你弟弟玩,总是不爱带他,可是你也想想,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样那么会念书的,即来有出息了,你们兄弟长大了,互相之间是个照应,对不对?这做生意,再也没有什么比一家人更可靠的了,我要不是你爸爸,我能有今天?他要不是我亲姐夫,能这么拉扯我?”    葛天籁脸上的神情一直淡淡地,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只有紧挨着他坐着的王即来,发现了他眼神当中一闪而过的不耐,知道自己父亲这些话,心气高傲的表哥根本就没有听进去,而表哥之所以没有干脆站起来离开,就像别的亲戚对着表哥讲废话的时候表哥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估计也是看在过世的姑姑的面子上。    自从姑姑死了以后,表哥是一天比一天不好接近了。    冷得像一座冰山。    ☆、7    别说靠近了,光是远远地看着他,都觉得冻得慌,看长了眼睛都疼,要是真的离得太近了,只怕自己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问题。    据说,表哥现在已经连姑父都不怎么理睬了。    王即来想不通怎么会有人对亲生爸爸冷冰冰的,他自己是个很知道感恩的孩子,可能因为他从小的时候,父亲王文东和母亲何淑华忙于做生意,将他丢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他做留守儿童一直到十岁,因为爷爷奶奶粗心,他吃了很多苦,还曾经因为不靠谱的奶奶忘记做饭而饿得昏过去,但这样的苦日子毕竟到了十岁那年就结束了。十岁之后不久,父母将他接到了城里,再后来他妈妈一年添一个弟弟,他曾经担心父母有了弟弟,会再次将自己丢回农村老家,但是他们没有,而且他的生活以指数级别的速度不断向上攀升,越来越好,去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再也不用担心回到过去,他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了,而这一切,都归功于父母。    归功于父母将他生下来,带他来到这个世界,归功于父母日复一日地在外面打拼,甚至归功于他们狠心地将他丢在了农村。    毕竟没有当初的狠,现在他怎么会成为同学朋友羡慕的富二代呢。    天籁哥哥这样聪明的人,为什么会想不通这一层,一点儿都不知道感恩呢?    他很想跟天籁亲近,他知道所有亲戚朋友的小孩,都想要跟天籁亲近,不过大家都没有胆子,包括天籁亲叔叔家的那三个女孩儿,天华、天丽,天美,虽然都姓葛,但是她们三个甚至到了看见堂哥就吓一跳的地步。    王即来对着葛天华招手,葛天华十二岁,刚刚念初一,看见王即来招手,笑了一下,走过来坐在王即来旁边,王即来说道:“周末去不去游泳?”    “去哪儿游?”葛天华问。    “去蓝鲸游泳馆,我们高一好多同学都在那里办了年卡,我也想去。”王即来很喜欢跟大家玩在一起,自家住的别墅区内虽然有个五星级的会所,里面也有个国标的泳池,但他觉得一个人去没意思,宁可凑在市民游泳馆里,跟同学一起玩。    “你们班的那个大鼻子也去吗?”葛天华皱着鼻子问:“那个人好讨厌,我觉得他特别恶心。”    “孟田宇?”王即来惊讶地说:“他挺好的呀,你干嘛烦他?”    “我觉得他恶心,眼神儿不对。”葛天华说道,她在嘉南中学的一年级,嘉南中学的高中部和初中部共用一个校区,中间只隔了一条校内林荫路,这所省内排名第一的中学,跟葛家沾亲带故又学习不错的孩子,全都在里面就读,其中就有葛天籁和王即来,而孟田宇是王即来的同班同学。    王即来嘿嘿地笑了一下,孟田宇有一个超级大的鼻子,跟成龙似的,看起来是有点儿怪异,至于说眼神嘛,青春期的男生,看女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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