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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番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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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棵树    他看着她的眼睛, 慢慢地回答:“去世了。”    男人说这句话时表情很平静,丝毫没有难过和哀伤,甚至连惋惜和惆怅都听不出来。    很显然他早就已经接受了妻子的去世。可不知为何,霍初雪却隐隐觉察到男人的内心远不如他面上表现    出来的那般平静。    她总觉得那种经过漫长时间打磨后才会有的内心深处真正平静和坦然,不是男人这个样子的。@无限好    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一个男人在妻子去世后还能捧着妻子生前喜欢的书来打发时间, 不用问她也知道他们的感情一定很好。    “抱歉。”她轻声说,很是歉意。    她无意揭人伤疤, 可却委实提了不该提的。“不碍事。”男人微微低头拿起怀里的书,小心地合上, 动作轻柔,放置在石桌的一角。    然后掀开毛毯,从藤椅上站了起来。    两人离得近,他一站起来,霍初雪便觉得自己眼前投下一片阴影。他很高, 她目测至少有185以上。    “小姐来岑岭旅游?”他的态度算不得热络,语调始终清淡无比。只见他坐到石凳上, “要是不介意可    以坐下喝杯茶。”    “好。”她并没有像平常路人那样推辞。依言坐到他面对,一双手规矩地放在大腿上, 摆弄两下手指,    解释自己的出现, “我来岑岭旅游, 可惜这山太大, 绕来绕去就迷路了。路过你家看到大门开着,就想找个    人给我指指路。”    “岑岭是大, 不过绕到我家来的,小姐你是第一个。”    霍初雪:“……”    男人的语调淡淡的,听不出深意。可霍初雪却觉得他话里有话。    短暂的接触让她大致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有了一点认识。看似温润儒雅,骨子里却有些清冷,有种文人特    有的矜贵。他应该从事着和文学有关的工作。    他给霍初雪倒了一杯热茶,清淡的茶香一直混在早春和煦的风里,纠缠着人的鼻息。    “小姐请喝茶。”    她伸手接过,“谢谢。”    “刚才我睡着了,这茶的火候过了,小姐凑合喝。”    “上好的小叶青,七分火候就够了。”    “小姐懂茶?”他微微抬眸,漆黑的瞳仁聚焦在她身上,脸上显露出几分意外。    她抿了小口杯中茶,唇上沾染上一圈水光,“我母亲爱好茶道,平日里总是倒腾这些,我耳濡目染知道    一些。”    “那令堂应该是位会蕙质兰心的女子。”他温和地笑了笑,徐徐说:“我妻子生前喜欢茶艺,时常在这个    院子里煮茶给我喝。她去世以后,我就自己动手。可惜我悟性不够,煮出来的茶水总是缺了点味道。”    男人提起妻子的表情很温柔,眼神透着光,神采奕奕。这让霍初雪对于这个早就离去的女人越发好奇。    能被这样一个男人深爱着,想来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    不到到底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她不请自来已经叨扰人家了。自然不能过多探听主人的**。    “先生应该只是怀念之前的那种味道。有时候人的味蕾比人还要恋旧。”    “小姐倒是看得通透。”男人环视四周,呢喃低语:“恋旧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恋旧。”    一杯茶饮完,男人适时给她续上。    霍初雪瞟了眼渐沉的日头,知道自己到时间该走了。可却挪不开步子。她喜欢听这个男人讲话。    “小姐贵姓?”他似乎这才想起问她的姓名。    “姓霍,霍初雪。”    “初雪?”他听后微微一笑,“意境不错。”    霍初雪抿嘴笑了下,没好意思告诉他自己这名字的由来。据说是她妈怀上她的时候,横桑下了第一场    雪。    “这房子看着有一定年岁了,是你早年建的,还是买的?”    “这房子是我早年找人建的。我太太是扶桑本地人,每年岑岭梨花开的时候,我都要陪她回来住一阵    子。”    “这么说先生你不是扶桑人?”    “我是青陵人。”    “这么巧!”霍初雪惊呼一声,“我父亲的祖籍也在青陵。不过我们一家如今都定居在横桑。我爷爷奶    奶和二叔他们还留在青陵。”    男人细细打量一番面前的女孩,心里大概有点数了。    第二杯茶水下肚,“呼噜”几声响,霍初雪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唱起了空城计。    霍初雪:“……”    “饿了?”男人耳尖听到了。    她揉了揉扁平的小腹,特别不好意思地说:“我没有吃中午饭。”    早上上山前她就吃了碗当地的炒米粉,如今一整天过去,委实饿了。    “霍小姐先坐会儿。”男人扔下话,片刻以后给她取了一碟桃花酥回来。    “房子里没什么吃的,只找到这个,你先垫下肚子。”    “那你平时吃什么?”    话没经过脑子,就冒了出来。问完她方意识到不对,问这话显得太熟稔了。事实上他们只是路人。    好在他也并未在意,如实告知:“到了饭点,家里的管家会过来。”    霍初雪:“……”    霍初雪实在是饿,也顾不上矜持,塞了块桃花酥到嘴里,甜腻腻的,口齿间具是酣甜。她不喜甜食,但    饿的人没得挑。    “你每年在这里要待几天?”满嘴桃花酥,说话也含糊不清。    “一周。”    “今天第几天?”    “第六天。”    “所以你明天要走了?”    “是的。”    不知不觉中那碟桃花酥全进了霍初雪的肚子。她其实压根儿就没在意,吃一块拿一块,再回神时,碟子    已经空了。    男人的目光落在空碟上,放下手中的茶杯,悠悠道:“看来真是饿了。”    霍初雪:“……”    这就尴尬了啊!    她有些脸热,忙转移话题,“你这儿的枇杷长得真不错。”    果然男人被转移注意力,视线投到那棵枇杷树上,说:“这树是我太太生前种的。她种了很多树,梨树、    枣树、橘树种了一堆,可最后存活下来的就只有这一棵枇杷树。”    霍初雪:“……”    “这棵树几年了?”    “十年了。”    霍初雪听完心里隐隐有了计较,这么看来他的妻子至少也离世十年了。    十年啊,确实够长的了!难为这个男人还如此长情。十年如一日,守着这么一小方地方,完好如初地保    留着妻子生前的记忆。    第三杯茶水饮完,霍初雪意识到自己必须得走了。若是再不走,天就该黑了。    “谢谢先生招待,我该走了。还烦请你给我指个路。”    “不急。”他不紧不慢地说:“等会儿我的管家会过来给我送饭,你跟他一起下山。这一片还没有开发,    游客很少来,天色已晚你一个女孩子下山不安全。”    “好。”她点点头,心里有几分感动。感动于男人的思虑周全。    “我打个电话。”说完他便退到角落里打了个电话。    他逆光站着,身形料峭挺拔,狭长的影子斜斜倒映在地上,静谧如画。    长得好看的人不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哪怕仅仅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    清贵。    ——    管家是在傍晚六点到的。是个年过六旬的老人,衣着朴素,精神饱满,面容很是和善。    看到霍初雪出现在别墅,管家明显很诧异,可却并没有多问。从食盒里取出饭菜,一一摆在石桌上。    倒是霍初雪主动解释自己的存在:“我到岑岭旅游,可是迷路了,找先生问路。”    管家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毫无反应。    男人跟她解释:“贵叔是聋哑人。”    霍初雪:“……”    难怪听不到她讲话!    管家摆完饭菜就退到了别墅里。院子里就剩下他们两人吃饭。    “招待不周,霍小姐多吃点。”    “先生您太客气了。”    两人平静地吃完一顿晚饭。    饭菜的味道霍初雪没太在意,不过她觉得那应该是她这二十多年來吃得最与众不同的一顿饭,也是最开    心的一顿。    他们吃完,管家来收拾残羹冷炙。    收拾好后,霍初雪就要跟着管家一起下山了。    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摘的枇杷,用一只小小的纸袋装着,拿给她,“霍小姐的运气不错,今年的枇杷    长势好,味道也不错,带着路上吃。”    “谢谢。”霍初雪格外惶恐,跟他道谢,“叨扰先生了,以后若是有机会,我请先生吃饭。”    “对了,忘记问先生你的名字了。”她这才想起自己忘记了这最重要的一个信息。    男人微微一笑,颇有股风流云散的意味,道:“贺清时,清时过却的清时。”    插入书签    更多动    态&gt;&gt;    作者有话要说:    后人续写《项脊轩志》写的是女儿,而我这里延伸出来的是枯木逢春的故事。青梅竹马固然美好,可我还是    喜欢这种有挑战的感情。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太少,所以我才会在文里写。    在评论区看到有读者留言问为什么周末会喜欢上邹依这种一无是处,普通至极的女孩,而放弃初雪这样的美    少女。    我记得《白马啸西风》里有这样一句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我却偏偏不喜欢。”只能说每个人的因缘际    会不同,最后携手的人也不同。有才子佳人,就会有王子和灰姑娘。然后这是小说,只是设定,不用过多纠    结。    周末不会单独开文,可能我自己的高中生涯太艰苦了,导致我始终不愿回首,下意识抵触那三年,所以我写    不来校园文。不过周最周少爷应该会另外开一篇文。    最后感谢姑娘们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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