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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并且摸清楚对方的目的。
“魔修?”阮阳若有所思,脑海里闪现通常故事中邪魅狂狷的魔教教主啦什么的,估计是个爱穿黑衣服的哥特系,说不定还有中二病,人设明显,应该还挺容易找的。
而且也不是要打要杀的任务,摸清对方的目的?这个要怎么做?阮阳一边低着头翻手机,一边在院子里散步,冷不防一阵狗叫传来,他下意识抬头,栅栏外一个正在遛狗的美女,乍一看还挺眼熟。
这是谁呢?他盯着人家的侧脸想着,奈何对方的脸被墨镜挡住大半,根本看不清脸。
美女也看见他了,先是一愣,接着隔着栅栏大力挥手:“亲爱哒!你怎么在这儿?”她摘下墨镜,阮阳这才认出来,这位看起来眼熟的美女原来是范恬。
看到久违的好闺蜜,他立刻欢快的跑到门外:“范恬,好久不见!”
范恬却哼了一声:“你什么时候搬过来的,离我家这么近,就没见你去找过我一回。听说你辞职,我们还以为你因为失恋要离开d市了呢。”她伸出尖尖的堪比凶器的指甲,戳戳阮阳的肩膀,“你倒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消失了,电话都打不通。”
“呃,我刚回来,之前在山上,信号不太好,呵呵……”阮阳解释得很勉强,没办法,他总不能说他是去修真了,范恬肯定会觉得他遇到了传销骗子。
说话间朔旌寒大概是听见动静也出来了。他没靠近,就站在别墅门口,隔着一个小花园看向他们。范恬眼睛一亮,迅速揪住阮阳的胳膊:“你找到新欢啦?这个很帅嘛,比那谁帅出几条街哎!”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假意生气道,“难怪你最近一直联系不上,热恋期有了男朋友,就忘了我们这些好闺蜜咯!”
“不是……”阮阳无力扶额,算算这是被第几个人误会了?为什么感觉全世界都觉得他俩有一腿?
心很塞。
这样还怎么出去泡汉子。
范恬眼睛亮闪闪,在朔旌寒和阮阳之间来回晃荡,最后道:“算啦,看在你新欢很帅的份上,我就原谅你突然消失的错了!既然现在住得近,有空来找我玩哦。”她嗖地凑近,压低声音,“顺便记得多带几个这种水准的帅哥来玩啊!”
阮阳无力地挥手:“赶紧遛狗去吧你!”
范恬笑嘻嘻地抛了个飞吻,戴上墨镜牵着爱犬离开。阮阳转身,被不知什么时候凑近的朔旌寒吓了一跳:“卧槽?”
“新欢?”朔旌寒挑眉。
阮阳脸一热:“你别听她乱说。”
“那旧爱是谁?”出乎意料的是今天的朔旌寒居然意外的想要追究这个无聊问题,他想了想,露出一个古怪的神情,“难道是那只——”
“别说!”阮阳突然激动起来,就差扑过去了,“不是不是不是!”他拒绝回忆那只呱太!
“那只妖兽?”然而朔旌寒还是把话说完了。
阮阳欲哭无泪,很想掩面,那是他恨不得从没发生过的黑历史。
朔旌寒大概也不太喜欢把自己跟一只呱太放在一起对比,从善如流地闭上了嘴,可惜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自从文瀚的本来面目暴露之后,阮阳的颜控晚期症状有所好转,起码不会再看见帅哥就智商自动下降了,这个好处在朔旌寒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要是以前的阮阳,恐怕看到朔旌寒那张脸就要走不动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但是现在他已经认清了朔旌寒的“恶劣本性”,除了偶尔还会脸红心跳一下之外,平时已经可以做到习以为常了!
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多亏了那只已经嗝屁的呱太!
阮阳生无可恋地将脸砸到厚厚的枕头中:这没什么可开心的。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朔旌寒似乎对范恬的误会没有任何不悦的意思,再往前想想范恬也不是第一个误会他们有一腿的人了,凭着聚宝阁在修真界的影响力,他俩的“绯闻”恐怕已经在修真界里漫天飞了。
朔旌寒可不是个小人物,传说他闭关了一百多年,也就是说他的年龄起码在一百多岁还要往上,如今跟一个几个月前还是普通人的二十多岁小辈搞起“忘年恋”……虽然不知道在修真界介不介意这个,但是作为话题确实算得上耸动。
大概可以传好久。
阮阳生无可恋地想。
然而朔旌寒却没有丝毫解释的意思,放任这些流言扩散出去,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要是换个人,阮阳肯定会以为对方对他有意思。
然而对方是朔旌寒,呵呵,他最多就是懒得解释。
阮阳自认为很了解他。
使劲拍了拍脸,让自己从胡思乱想中回过神来,他重新拿起手机,搜索了一下蓬园路在哪,扭头喊道:“喂,你会跟我一起去的吧?”
半晌才从楼上飘来一个“嗯”字。
阮阳放心了。
次日一大早,二人就动身前往蓬园路,这是老城区里有名的古玩一条街,人流量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阮阳孤身一人,抓着手机一脸茫然地站在路口。
朔旌寒把他带过来,丢下一句“我有点事”就离开了。
阮阳以为他真的只是有“点”事,很快就会回来,起初还耐心地等着,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路口已经一个多小时了,那个混蛋还没有回来。
掏出手机想打电话给他,阮阳突然惊醒:他根本没有朔旌寒的手机号。
话说朔旌寒到底有没有手机啊?他看到过对方接电话的样子,所以应该是有的吧,可是为什么不把号码给他呢,难道是忘了?不过话说回来他前段时间跟朔旌寒一直在一起根本用不着打电话所以他根本没想起来要跟对方要号码……
阮阳站在原地抓着手机一动不动,目光呆滞神游太空。
隐身在暗处的朔旌寒看着他的蠢样,默默叹了口气:他不会就这么杵在这儿一直等到自己回来吧?本来还想让他自己试试完成这项任务,现在看来,恐怕不太可能。
刚准备现身过去,一个陌生人在他之前凑到阮阳面前,生生止住了他的脚步。
“哎,朋友,第一次来吧?”一个巴掌拍上阮阳的肩膀,来人比阮阳还矮了半个头,仰着脸看他,白净的脸庞上一双弯弯的桃花眼,很是讨人喜欢。
“嗯。”阮阳被他一巴掌拍回神了,老实点头。
“你想买点什么?不是我自夸,这一带我陶煜熟得很,只要这条街上有的东西,就没有我找不到的。”说着他更加凑近几分,好似无意识地吸了吸鼻子,“像你这样的生人,在这里可是很容易被宰的哦。”
阮阳想了想:“那就麻烦你了。”
陶煜的眼睛弯了弯:“好啊,你想找什么?”
阮阳朝里扬了扬下巴:“边走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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