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37中文网 > 都市言情 > 竹马律师太犯规 > 第一章 那就结婚吧

第一章 那就结婚吧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九月的江城,暑气未消。
    我站在民政局门口,盯着手机上的电子请柬,指尖冰凉。
    照片的伴郎团里,有一张我死都不会认错的脸——周彦川。那个在三年前庭审现场,隔着被告席的玻璃,对我露出怜悯微笑的男人。
    他害死了我爸,现在堂而皇之地站在我表姐的婚礼伴郎团里,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而我,连一张请柬都不配收到。
    要不是表姐“不小心”把电子请柬发错到家族群,我甚至不知道,江家还有人记得我这个扫把星。
    “江小姐。”
    一道清冽的男声打断我的思绪。
    我抬起头。
    男人逆着光站在三步开外。白衬衫,黑西裤,领口解开两颗扣子,露出清瘦的锁骨线条。五官冷白精致,眉眼间隐隐有几分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陆辞。”他朝我微微颔首,“让你久等了。”
    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尾音,在心口轻轻一挠。
    我收起手机,迅速把这个声音带来的怪异悸动压下去。
    “刚到。东西带了吗?”
    他扬了扬手里的文件袋。
    透明塑料膜下,户口本、身份证、婚前协议,整整齐齐。
    很好。一个干净、听话、急需结婚证应付家里的穷学生,正是我需要的那种闪婚对象。
    “走吧。”
    我转身往民政局大门走,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笑。
    “不看看协议?”
    “车上再看。”
    迈巴赫的后排宽敞得过分。
    我看着窗外倒退的行道树,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协议边角。这车是租的吧?为了撑场面?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法学院学生,哪来的钱租迈巴赫?
    算了,不重要。
    我翻开协议。
    条款清晰到近乎刻薄。财产独立,互不干涉私生活,婚姻存续期间——等等。
    第十三条。
    “婚姻存续期间,除法律允许的必要场合外,禁止与异性有任何亲密接触。”
    什么叫“除法律允许的必要场合”?律师拟的条款就是不一样,连控制欲都控制得这么严谨。
    “这条什么意思?”我指着第十三条。
    他偏过头,视线从我的指尖移到我的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那种诡异的熟悉感又涌上来。
    “字面意思。”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法条。
    “我连跟男同学搭个肩都不行?”
    “不行。”
    “毕业照呢?全班合影那种?”
    “不行。”
    “你是不是有点——”我斟酌措辞,“管太多?”
    他沉默了一秒。
    然后,他笑了。
    不是那种客套的、疏离的笑,而是眼角微微弯起,像是在回味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笑话。
    “江小姐,”他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行吧。”
    我继续往后翻。
    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合需维持恩爱夫妻形象,以免被识破。”
    第三十四条。
    “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
    “陆辞。”我把协议拍在座椅上,“这哪是结婚协议,这是卖身契吧?”
    “不想签?”他偏头看我,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情绪,快得让人抓不住。
    “你没有别的选择。”他说。
    这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我确实没有别的选择。
    我需要一个律师。一个背景干净、能帮我接近周彦川、还能在法庭上为我所用的律师。
    “签。”
    我拔开笔帽,在最后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江暖暖。三个字,用力到纸背透痕。
    他没有立刻接过协议。
    他低头看着我的签名,沉默了很久。
    久到车停在民政局门口,久到我以为他要反悔。
    “暖暖姐姐。”
    他说。
    声音很轻很轻,像小时候趴在我耳边说悄悄话。
    “这么多年,你的字一点都没变。”
    我猛地转过头。
    他已经在推车门了。
    “走吧,领证。”
    背影清隽,步伐从容,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什么“暖暖姐姐”?
    我叫住他:“你刚才说什么?”
    他回过头。
    正午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下来,逆光下他的轮廓有些模糊。
    “我说,”他顿了顿,“婚姻登记处,往前直走,再右转。”
    不是这一句。
    绝对不是。
    可是我张了张嘴,一个字也问不出来。
    领证的过程快得惊人。
    拍照,填表,签字,钢印落下。
    不到十五分钟,红本本就递到我面前。
    我打开看。
    “持证人:江暖暖。登记日期:——”
    “走了。”他从我手中抽走结婚证,连同自己的那一本,一起放进了公文包。
    “我自己保管。”
    “协议第三十九条,”他垂着眸,修长的手指按在公文包搭扣上,“结婚证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保管人统一保管。”
    “我们什么时候协商过?”
    “刚才。”
    “……你这是强买强卖。”
    他终于抬起眼。
    那双黑得纯粹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法律上,”他说,“这叫夫妻共同财产。”
    我哑口无言。
    行,你律师,你说什么都对。
    “晚上住哪?”他问。
    “宿舍。”
    “好。”
    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干脆。我以为他会搬出什么“新婚夫妻不同居容易露馅”之类的狗屁条款。
    直到他接了一句——
    “我送你。”
    “不用。”
    “协议第二十七条。”
    “……”
    他替我拉开车门。
    我坐进去,看着他从另一侧绕过来,坐到我身边。
    肩并着肩,不到十厘米的距离。
    他把玩着一枚银色的打火机,指节分明,转动的动作漫不经心。
    “暖暖。”
    他忽然开口。
    没有“姐姐”,没有“江小姐”。
    单叫一声“暖暖”,语气亲昵得像叫了一辈子。
    “嗯?”
    “到了。”他抬手指了指窗外。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出去——
    江大东门,女生宿舍楼,老槐树。
    “我没告诉你我住哪个校区。”
    “……”他沉默了一瞬。
    然后,他偏过头,对我笑了一下。
    “江大就一个校区,江暖暖。”
    对,江大就一个校区。
    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走了。”
    我没再深想,推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走进校门。
    绕过花坛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那辆黑色迈巴赫还停在原地。
    车窗紧闭,看不清里面的人。
    我深吸一口气,转回头,大步往宿舍楼走。
    没事的。
    只是一场交易。
    我帮他应付家里,他帮我复仇。
    各取所需,两不相欠。
    ——
    晚上七点。
    我被手机震动吵醒。
    【陆辞】:在楼下。
    【陆辞】:下来。
    我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
    【江暖暖】:干嘛
    【陆辞】:生活费。
    【江暖暖】:?
    【陆辞】:协议第二十一条。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生活费,以维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日常开销。
    【江暖暖】:不用,我有钱。
    【陆辞】:你在拒绝履行协议条款?
    【江暖暖】:……
    我认命地穿鞋下楼。
    推开宿舍楼的玻璃门——
    人山人海。
    准确地说,是一群女生。
    她们围成一个半圆,举着手机,尖叫着,往同一个方向看。
    “陆神!真的是陆神吗!”
    “法学院那个?天哪天哪天哪!”
    “他怎么会来女生宿舍啊啊啊!!”
    我顺着她们的视线看过去。
    老槐树下。
    男人斜靠在树干上,怀里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橘猫。
    他换了一身衣服。白衬衫变成了江大校服的藏青色T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劲瘦的手腕。
    还是那张脸。
    可是气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清冷,疏离,浑身上下写着“生人勿近”。
    和下午民政局里那个叫我“暖暖”的人,判若两人。
    他抬眼。
    越过层层人群,精准地找到站在台阶上的我。
    然后,他笑了。
    和下午的笑不一样。
    这个笑里,有一种我见过的东西。
    ——十年前,隔壁沈家那个小男孩。
    ——每天跟在我身后,奶声奶气喊“暖暖姐姐”。
    ——我说“不要跟着我了”,他就站在原地,红着眼眶,对我露出这样的笑。
    我手里的手机“啪”地掉在地上。
    因为他对我说了两个字。
    不是“暖暖”。
    不是“江暖暖”。
    是“姐姐”。
    没有声音,只有口型。
    可是我看得清清楚楚。
    就像十年前一样。
    他低下头,揉了揉怀里的橘猫,再抬眸时,那个笑容已经收敛了。
    他朝我走来。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路。
    一步,两步,三步。
    他在我面前停下,不到半步的距离。
    “嫂子。”
    他说。
    声音不轻不重,刚好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哥让我给你送生活费。”
    他把一个信封递到我手里,低头凑近我的耳边。
    温热的气息落在耳廓上。
    “协议第一条。”
    他压低声音,只有我能听见。
    “——在任何公开场合,不能让你被别人议论。”
    “可是,陆辞……”
    “嘘。”
    他的指尖按上我的唇。
    冰凉的触感,一触即分。
    “从现在开始,我是你丈夫的弟弟。”
    他撤回手,往后退了一步,笑容温驯无害。
    “嫂子,钱收好。”
    “哥说,让你早点回家。”
    周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
    我站在原地,手心攥着那个信封,指甲嵌进掌心。
    信封里什么都没有。
    除了一张便签。
    上面只有一行字,是他的笔迹——
    “暖暖姐姐,我找到猫了。”
    “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家?”
    我猛地抬起头。
    他已经走远了。
    背影融进暮色里,怀里还抱着那只橘猫。
    和我记忆里那只一模一样。
    十年前,老槐树下。
    我说:“沈渡,我不走,我去给你找猫,找到了就回来。”
    他说:“暖暖姐姐不要骗我。”
    我说:“不骗你。”
    然后,我再也没有回去。
    而他等了十年。
    现在,他找到了猫。
    也找到了我。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