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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孙大少的狗血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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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酒吧,夜风一吹,酒劲散了不少。
    陈浩站在路灯下,又点燃了一根烟。
    孙凯,红龙乐队,贝斯手,地下掩体A1室。
    信息足够了。
    后世记得他只提过自己搞过乐队,却没有吹嘘有过什么成绩。
    多半是玩了个寂寞。
    陈浩吐出一口烟圈,看着在路灯下盘旋的飞蛾。
    那就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一个比校内音乐节大得多的舞台。
    HOtOrNOt那个网站的雏形应该已经搭建得差不多了。
    只要孙凯这个演员就位,这把火就能从波士顿烧到钮约,烧到整个东海岸。
    到时候,不仅孙凯会成为留学生圈子里的明星,自己这个合伙人也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孙凯最信任的人。
    陈浩把烟头扔进垃圾桶,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回科普利广场酒店。”
    车窗外的街景飞速倒退。
    回到酒店房间,陈浩并没有立刻睡觉。
    他打开笔记本电脑,连上酒店那慢得像蜗牛一样的拨号网络。
    屏幕上跳动着QQ的图标。
    他给梁博发了个消息。
    “博哥,网站进度如何?”
    那边很快回了过来,显然正在工作中。
    “核心功能跑通了。
    界面按照你说的,极简风格。
    但我还是觉得这玩意儿太无聊了,真的会有人玩?”
    “无聊才是生产力。”
    陈浩敲下一行字。
    “把测试链接发给我。
    另外,把你找人翻译的那堆英文文案再检查一遍,别有语法错误。”
    “放心吧,找的外语系系花翻译的,绝对地道。”
    陈浩关掉对话框,点开了梁博发来的链接。
    页面加载得很慢。
    几秒钟后,一个黑白配色的网页出现在屏幕上。
    没有花哨的FSh动画,没有复杂的导航栏。
    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占位符,下面只有两个硕大的按钮。
    HOT。
    NOT。
    简单,粗暴,直击人性。
    ……
    第二天一早,陈浩被生物钟叫醒的。
    七点半。
    他起床洗漱,在酒店餐厅简单吃了个早饭,培根煎得太老,咖啡倒是很香。
    九点半,陈浩出门。
    按照昨晚大刘给的地址,他找到了那个所谓的“地下掩体”。
    这地方确实隐蔽。
    入口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只有一扇涂满了涂鸦的铁门,上面挂着个摇摇欲坠的霓虹灯牌,写着“BUNKER(掩体)”。
    还没走近,就能感觉到地面在微微震动。
    闷雷般的鼓点顺着通风管道传出来。
    陈浩推开铁门,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
    沿着昏暗的楼梯往下走,墙壁上贴满了各种乐队的海报和演出传单,有些已经泛黄卷边。
    地下一层是个狭长的走廊,两边是一间间紧闭的隔音室。
    陈浩走到走廊尽头。
    那里有一扇厚重的隔音门,门上喷着一条红色的龙,虽然画工拙劣,但气势挺足。
    A1室。
    陈浩站在A1室的隔音门外,没急着推门。
    门缝里漏出来的音乐声震得脚底板发麻。
    陈浩侧过身,透过门上那块巴掌大的脏玻璃往里看。
    屋里有五个人正在排练。
    正中间站着个金发碧眼的主唱,穿着件破洞皮夹克,手里抓着麦克风架,姿态很狂,正闭着眼嘶吼。
    旁边两个吉他手也是白人,长发披肩,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扫着。
    角落里站着个亚裔青年。
    正是孙凯。
    那张脸比陈浩记忆中还要稚嫩几分,还没被后来的酒精和名利场泡发。
    他穿着件限量版的SUpreme卫衣,脖子上挂着把樱桃红色的吉普森雷鸟贝斯。
    这琴陈浩认识,两千刀起步,还得预定。
    此时的孙大少正皱着眉,死死盯着琴颈上的品格,手指笨拙地按动着。
    他太想跟上节奏了,额头上全是汗。
    而在电子琴后面,坐着个混血亚裔姑娘。
    长得挺甜,画着烟熏妆,穿着渔网袜。
    音乐声戛然而止。
    不是自然结束,是主唱猛地一挥手,示意所有人停下。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吉他音箱电流的底噪。
    孙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先发制人。
    他摘下贝斯背带,把琴往架子上一墩,指着那个女键盘手喊道:
    “艾米!你怎么回事?
    进副歌的时候那个和弦又慢了!
    我都说了多少遍了,那是升C,不是C!
    你这一错,我节奏全乱了!”
    陈浩在门外挑了挑眉。
    这小子,明明是自己贝斯跟不上鼓点,倒学会了先甩锅。
    那个叫艾米的女孩没说话。
    她坐在琴凳上,手指在琴键上无意识地划过,眼神有些飘忽,甚至不敢看孙凯的眼睛。
    “行了,别吼她。”
    主唱把麦克风插回架子上,慢条斯理地从兜里掏出一包万宝路,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旁边的吉他手立刻凑过去帮他点上火。
    “杰克,不是我要吼她。”
    孙凯有些急躁,他觉得今天的排练气氛很怪。
    “下周就是伯克利的秋季音乐节选拔了,咱们这状态怎么上台?
    设备我可是全换了顶级的,要是连初赛都过不去,我脸往哪搁?”
    杰克吐出一口烟圈,烟雾喷在孙凯脸上。
    他伸手拨弄了一下孙凯那把昂贵的贝斯,语气轻飘飘的:
    “你也知道我们要上音乐节啊。”
    “废话,这乐队是我组的,名是我报的。”
    孙凯挥了挥手散开烟雾。
    “赶紧的,再来一遍《SmellS Like Teen Spirit》,这次艾米你盯着点鼓。”
    “不用练了。”
    杰克弹了弹烟灰,烟灰落在孙凯那双崭新的AJ球鞋上。
    孙凯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鞋面上的灰点,又抬头看着杰克:
    “什么意思?累了?”
    “我的意思是你不用练了。”
    杰克双手插兜,下巴扬起。
    “你可以走了。
    以后红龙乐队的排练,没你的份。”
    孙凯张着嘴,半天没反应过来。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是这帮老外在跟他开什么美式玩笑。
    “你在跟我开玩笑?”
    孙凯干笑了一声。
    “这排练室租金是我交的,这一墙的马歇尔音箱是我买的,连你手里那把麦克风都是我刷的卡。
    你让我走?”
    “所以我们很感谢你的赞助。”
    杰克耸了耸肩,脸上显露出一种理所当然的表情。
    “但这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你的贝斯弹得像屎一样。
    你是这支乐队最大的短板。
    我们要去参加音乐节,那是伯克利的舞台,下面坐着的都是行家。
    带着你?我们会被人笑掉大牙。”
    旁边两个吉他手发出一阵刺耳的哄笑。
    其中一个抱着手臂,用一种看冤大头的眼神看着孙凯:
    “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你有钱,可以去买票在台下给我们鼓掌。
    但在台上,钱买不来节奏感。”
    孙凯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从小到大都是被捧着的,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
    在京城的圈子里,谁敢当面说他不行?
    到了这异国他乡,花了钱,供着这帮人吃喝玩乐,结果养出了一群白眼狼?
    “我弹得烂?”
    孙凯忍不住咆哮起来。
    “没有老子出钱,你们还在街边公园里喝西北风!
    你们用的琴都是二手的破烂!
    现在跟我谈才华?”
    他猛地转头看向一直沉默的艾米。
    这姑娘是他刚来波士顿不久追到的,虽然也是留学生,但家里条件一般。
    孙凯没少在她身上砸钱,名牌包、首饰,甚至这把昂贵的罗兰键盘也是他送的。
    “艾米,你说句话!”
    孙凯指着杰克。
    “告诉这帮白痴,谁才是这支乐队的老大!”
    艾米身子缩了一下。
    她抬起头,看了看暴怒的孙凯,又看了看杰克。
    那种眼神让孙凯心里咯噔一下。
    艾米站了起来。
    她没有走向孙凯,而是走到了杰克身边。
    杰克顺势伸出手,揽住了她的腰。
    艾米顺从地把头靠在杰克的皮夹克上,那是个极其亲昵且熟练的姿势。
    “凯,对不起。”
    艾米的小声地说道。
    “我觉得杰克说得对。
    你的贝斯确实不太行。
    这是音乐节,我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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