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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地书还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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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体内残存的所有法力、精血,乃至那不灭的准圣元神,在这一瞬间彻底点燃、逆转!
    一股毁灭天地的恐怖气息,从红云的体内轰然爆发而出。
    他的身体就像是一个极度膨胀的血色太阳,散发出令人胆寒的毁灭光芒。
    “不好!他要自爆!”
    帝俊、东皇太一和鲲鹏察觉到这股毁灭气息,皆是吓得亡魂皆冒,疯狂地催动法宝想要防御。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红云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不甘,犹如一颗划破天际的陨石,直直地冲向了妖族三人。
    “轰——!!!!!”
    一位斩去了一尸的准圣大能,毫无保留的自爆,其威力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那一瞬间,方圆百万里的空间如同脆弱的镜子般寸寸碎裂。
    恐怖的毁灭风暴席卷天地,将周围的一切山川、河流、生灵全部化作了虚无。
    帝俊、太一和鲲鹏虽然在千钧一发之际祭出了最强的防御。
    但依然被这股恐怖的自爆余波给炸得鲜血狂喷,身受重伤,倒飞出了数万里之遥。
    而随着红云那悲壮的自爆,那道承载着成圣之基的鸿蒙紫气,从爆炸的中心激射而出。
    它仿佛拥有灵智一般,在虚空中滴溜溜地转了一圈,随后化作一道紫色的流光。
    瞬间撕裂了空间壁垒,直接遁入了那无尽的混沌之中,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代老好人红云老祖,就此身死道消,化作了洪荒量劫中一抹凄凉的血色。
    然而,躺在巨大神像头顶上的秦风。
    仅仅只是懒洋洋地抬起小爪子,百无聊赖地挠了挠头上的龙角。
    “哎,这洪荒世界真是一天到晚都不消停,还让不让龙好好睡个午觉了。”
    秦风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翻了个身,将功德兽皮大衣往身上裹了裹,准备继续自己的春秋大梦。
    至于远在西方陨落的红云老祖?
    抱歉,那老好人的死活,关他这条苟道金龙底事。
    其实,在很久以前,秦风也曾冒出过一个大胆的想法:
    要不要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红云一命?
    毕竟,若是能救下红云,那便是对镇元子有了天大的恩情。
    到时候,他大可以挟恩图报,向镇元子要来极品先天灵宝——地书。
    有了地书那无敌的防御力加持,他以后在洪荒大地上碰瓷那些不长眼的大能时,岂不是更加肆无忌惮?
    不过,这个念头仅仅在秦风的脑海里盘旋了几圈,便被他果断给掐灭了。
    “第一,本龙又不是全知全能的天道,鬼知道红云那老小子,到底会在哪年哪月哪日被妖族截杀?本龙总不可能天天什么事都不干,就跟个保镖似的去五庄观外头盯着他吧?那多累啊。”
    秦风在心里暗自盘算着,嘴角勾起一抹腹黑的笑意。
    “第二,本龙现在身上的天道功德和大道功德已经厚得像城墙一样了。就算没有地书那乌龟壳,这洪荒之中又有谁敢轻易动本龙一根汗毛?光凭这一身刺瞎人眼的功德金光,本龙直接冲上去硬碰硬,都能把那些准圣给碰瓷到业力缠身、身死道消!”
    更何况,在秦风的认知里,红云虽然是个烂好人,但也绝对没有那么容易就死得魂飞魄散、连渣都不剩。
    要知道,红云的手里可是握着一件凶名赫赫的极品先天灵宝——九九红云散魄葫芦!
    那件法宝可是专门针对元神、护持真灵的无上利器。
    但凡红云在自爆的最后关头留了个心眼,一丝残魂躲进那散魄葫芦之中,那他便有了重新复活的希望。
    “嘿嘿,只要红云还有一丝残魂在,镇元子那个重情重义的家伙,为了复活自己的生死老友,必定会满洪荒地去找人帮忙。”
    秦风那双金色的竖瞳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算盘打得劈啪作响:
    “放眼整个洪荒,有资格、有能力重塑肉身、复活准圣大能的,除了鸿钧老头,也就只有精通造化大道的女娲妹子了。”
    “到时候,镇元子必定会去求女娲。凭本龙和女娲妹子那铁打的交情,只要本龙在一旁稍微吹吹耳边风,镇元子手里的地书,还不是手到擒来、乖乖奉上?”
    想到这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白嫖地书的美妙前景,秦风的心情顿时大好,连那漫天的血雨看起来都不觉得碍眼了。
    思绪翻飞之间,秦风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另一件,让他惦记了许久的杀伐至宝——弑神枪。
    当年在西方大陆,他与三霄、后土联手布下大阵,死守地脉交汇点,最终拯救了西方残存的生机。
    从那以后,秦风仗着自己对西方地脉的熟悉,时不时就会悄悄溜去西方那千疮百孔的地下深处,像个财迷一样四处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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