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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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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说醒来时,寝宫里已经透进天光。
    幔帐低垂,榻边鎏金熏炉里吐出丝丝缕缕的安神香。
    他盯着帐顶的云纹刺绣看了片刻,才想起自己是谁,在哪里,今天是……第几天。
    “第十四天。”
    赢说喃喃自语。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四天了。
    自己已经十四天没有听见闹钟刺耳的嘶鸣了。
    睡到自然醒,放在前世,这是多么奢侈的幻想。
    他送外卖,需要不停地跑,不累不休息,小休一下就接着跑。
    没有文凭,没有能为他撑腰的人,他找不到好工作,只能去赚那些辛苦钱。
    只要天不下雨,就是最好的工作环境,他能跑更多的单子。
    每天醒来,就是划开手机,接单。
    他从没有准时吃过饭,因为饭点的外卖单才是最多的,老骑手才会漏出一些高额的配送单出来。
    是的,就算是送外卖,那也是有竞争的,有等级的。
    记得他跑的外卖平台,就有这些段位,黑铁,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大师,王者。
    段位越高,就能优先选那些配送费高的外卖单。
    但至少有盼头,只要你肯吃苦,肯跑,拼命跑,王者段位,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并非遥远。
    跑外卖,没前途,但至少,有盼头,至少拿到手里的米,是真实的,哪怕全是百分百的汗水换的。
    现在不需要跑外卖,赢说反而有些不习惯了。
    实在不行,要不就在古代整个外卖业务?
    这个念头刚升起,赢说就否了,不可能办到的,没有手机,顾客怎么下单。
    将外卖建在古代,这个想法不说新奇,就是天方夜谭,不过搞搞配送服务好像是可以的,这就相当于押镖了。
    不过当下看来,押镖这个行业,还没兴起。
    一通古灵精怪的想法过后,赢说也算是回到了现实,自己是国君,国君就要有国君的样子。
    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自己就看不惯那些坐在龙椅上的废物皇帝,把天下治理的民不聊生。
    现在轮到自己了,那就——先享受一半。
    “君上醒了?”
    内侍的声音在帐外响起。
    赢说“嗯”了一声,掀开被子坐起身。
    立刻有两个宫女上前,一个帮他披衣,一个端来温水。
    眼神却低垂着,不敢与他对视。
    这是规矩。
    也是……监视。
    赢说心中冷笑,面上却没什么表情。
    古时候可没有洗脸刷牙一说,而是先更衣,束发,过手,也就是洗手,然后对着铜镜里的自己。
    “嗯,美呼!”
    说起这个美呀,赢说还是觉得自己的义务教育相当扎实,记得语文有篇课文什么来着。
    我与周公孰美?
    我与齐公孰美?
    反正具体跟谁美,赢说倒是记不清了。
    大致就是一个爱臭美的人觉得自己很帅,见人就问自己帅不帅,然后听说了另一个人长得也很帅,但自己苦于没有见过,就问别人自己跟他比谁美!
    朋友说当然是你美,妻子也说当然是你美,来拜见他的客人也说是他美。
    然后这个爱臭美的人就以为自己是本国第一美,直到见到那人真容,却自叹不如。
    洗嗽一番,按照赢说的习惯,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主要是这寝殿里空气本就不流通,还点了各种香,烟味重得很。
    广大烟鬼倒是有福了,可赢说一个前世不吸烟不喝酒的良好青年,可受不了这味。
    可如果不点香,这殿内的原味又太上头了。
    国君就寝时,门窗都是紧闭的,据说是为了防刺客。
    窗门打开之时。
    寒风立刻灌进来,吹得他打了个寒颤。
    赢说看着外面——宫城层层叠叠的屋檐,在冬日的日光里泛着青灰色的光泽。
    远处传来隐约的钟声,那是雍王山祭祀的钟,是从昨天就开始敲了,每隔一个时辰敲一次。
    明天就是年朝。
    秦国最重要的朝会。
    按照典籍记载,年朝应该很热闹。
    各地城邑的官吏提前三天抵达雍邑,先在雍王山参加祭祀大典,向天地、先祖祈福。
    然后入宫觐见国君,献上贺表,汇报政绩。
    接着是开席,君臣同乐。
    最后是颁赐新一年的政令。
    可赢说感受不到任何“氛围感”。
    宫城里静悄悄的,除了那隐约的钟声,几乎听不到别的声响。
    没有彩排,没有演练,甚至连个提醒他“明天要做什么”的官员都没有。
    好像年朝跟他这个国君……没什么关系。
    “按理说,不应该啊……”
    赢说皱眉。
    后世那些古装剧里,皇帝出席大典前,不都要演练吗?
    什么时候站,什么时候坐,什么时候说什么话,都有讲究。
    怎么到他这里,就全免了?
    礼部尚书呢?
    哦,秦国没有礼部尚书,还没有这个官制呢。
    不过有祭司一类的。
    “君上,早膳备好了。”
    内侍又来禀报。
    赢说点点头,走到膳桌前坐下。
    桌上摆得不算丰盛,但也不寒酸。
    一碗黍米粥,熬得稠稠的,冒着热气。
    几碟小菜,多是一些腌菜,反正赢说叫不上名,算是调味用的吧,味道虽怪,但也算是有点味道了。
    还有……一盘炙肉。
    肉是鹿肉,老大一块,烤得焦黄,撒了点粗盐。
    闻着倒是香,可赢说看了一眼,就摆了摆手:“撤了。”
    内侍愣了一下:“君上,这……”
    早上吃肉,不习惯。
    其实就是这肉没大味,赢说实在吃不下,他早上习惯吃点重口味,最后整点麻辣孜然什么的。
    奈何,这里没有呀!
    赢说淡淡道,“以后早膳,不用上肉了。”
    “唯。”
    内侍不敢多问,连忙将肉撤下去。
    赢说瞅瞅面前小鼎里的“灰黑”。
    这菜叫——
    这菜他不认识,反正能吃就行了。
    味道是酸的,可以当醋用了。
    这时期的醋,和后世的不一样。
    不是液体,是固态的,像一块黑褐色的膏体,封在陶罐里。
    要用时,得挖一块出来,加水稀释。
    味道很冲,酸中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怪味。
    但配着腌菜,倒也开胃。
    他又舀了一勺蜜——那是真正的野生蜂蜜,金黄金黄的,黏稠得像琥珀。
    闻起来有淡淡的花香,尝一口,甜得恰到好处,不像后世那些加了糖的假蜜。
    “难怪袁术兵败时都要吵着喝蜜水……”
    赢说忽然想起那个典故。
    三国时的袁术,兵败逃亡,穷途末路,还非要喝蜜水。
    当时觉得这人矫情,现在懂了。
    古时候能有蜜水喝,是多么幸福的事。
    一碗粥,几碟小菜。
    这就是秦国国君一顿“朴实无华”的早膳。
    赢说吃得很快——不是饿,是习惯。
    跑外卖的吃饭只需要三分钟,多了一分算他偷懒。
    久而久之,自然养成了吃饭快的毛病。
    穿过来后,虽然不赶时间了,可习惯一时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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