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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 章 遇见沈清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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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小插曲过后,京之春和杨二嫂走着走着,京之春就被一阵浓郁的带着肉香和热气的味道吸引了。
    引得她的肚子也咕噜噜的响了起来。
    她有多久没有吃热乎饭菜了,好像有七八天了。
    京之春吞了吞口水,转头一看,是个支在街角的馄饨摊子。
    一口大铁锅架在泥炉上,汤水翻滚,白气腾腾。
    摊主是个系着围裙的老汉,正麻利地用薄竹片刮着肉馅忙活着包着馄饨。
    此刻,已经是中午了。
    该吃中午饭了。
    虽说她带的包裹里有馒头还有肉干,但是,那些都冻的硬邦邦的,哪有热乎的馄炖好吃。
    京之春二话不说,停下了脚步,又拉住了还在往前走,四处张望的杨二嫂:“杨二嫂,等会儿。”
    杨二嫂疑惑地回头:“怎么了沈家娘子?出啥事儿了?”
    京之春指了指馄饨摊,脸上露出带着点不好意思,“走了这半晌,你我肚子也饿了,咱们先吃点热乎的垫垫,吃饱了再去寻客栈也有力气。”
    说着,她不等杨二嫂回答,转向摊主,继续道,“老板,劳驾,来两碗馄饨,都要大碗的,多搁点葱花!”
    “好嘞!两位娘子稍坐,马上就好!”摊主热情地应着,示意她们坐在旁边的摊位上。
    杨二嫂赶紧道,“沈家娘子,这……这摊子上的吃食贵,咱们有干粮还是吃干粮吧……”
    她勤俭惯了,觉得这钱能省则省。
    就在这时,摊主已经利落地将两把包好的馄饨扑通扑通丢进了翻滚的汤锅里,白色的雾气混杂着更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那鲜香的味道,让杨二嫂自己都忍不住悄悄咽了口唾沫,连拉着京之春要离开的脚步也顿住了。
    京之春看在眼里,知道杨二嫂也饿了。
    她二话不说拉着杨二嫂在摊子旁简陋的长条凳上坐了下来,低声道:“杨二嫂,别省这一口。这几日担惊受怕,风餐露宿,人都快熬干了。吃碗热馄饨,暖暖身子,也安安神。银子的事你别操心,我请你。”
    杨二嫂看着京之春坦然而坚持的眼神,又闻到那不断钻进鼻子的诱人香气,终究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那点心疼钱的感觉,被暖暖的汤水气和京之春的体贴冲淡了不少。
    她挪了挪身子,也安心坐了下来,想着等回家了,让二牛多拿些家里的泡菜送给沈家娘子。
    这人情啊,得还。
    两人没等多久,很快,两大碗热气腾腾,汤清馅满的馄饨就端了上来,一时间香气四溢。
    京之春拿起筷子,先吹了吹碗里的热气,小心地尝了一口汤,这汤鲜的很不说,还有一股胡椒的辛辣,真的特别的香,而且喝一口还驱除了身上不少的冷气。
    她又夹起一只馄饨,尝了一口,里面的肉也很鲜。
    京之春满足地感叹一声,也顾不得什么形象,大口大口的就快速地吃了起来。
    杨二嫂起初还有些拘谨,但热汤下肚后,那熨帖的暖意和香味儿,让她也暂时抛开了杂念,埋头吃了起来。
    两人都没怎么说话,只有吸溜汤水和偶尔筷子碰碗的轻响。
    一碗热馄饨下肚,两人也有了力气,连多日奔波的疲惫都消散了大半。
    京之春放下碗,满足的擦了擦嘴,她觉得这是她自打穿越以来,吃得最舒坦,也最像人的一顿饭了。
    “老板,结账。”京之春抹了抹嘴,心情颇好。
    “好嘞,两碗大碗馄饨,一共十文钱!”摊主笑眯眯地报数。
    京之春爽快地数出十个铜板递过去,然后看向杨二嫂,“走吧,杨二嫂,咱们继续找客栈去。”
    “好。”
    在杨二嫂的带领下,两人很快在南城门附近找到了那家名为悦来居的小客栈。
    正如杨二嫂所说,这间客栈这里很是清净,离闹市区挺远的。
    不过,价钱也相对公道,一晚上需要250文。
    京之春和杨二嫂要了一间带小炕的独立房间,虽然比大通铺贵上许多,但图的就是清净和安全。
    拿到房间钥匙,两人便进了那间虽然狭小但还算整洁的房间。
    京之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店小二帮忙烧两大桶热水,她们两人打算洗漱一番。
    当然,热水钱是另外算的。
    一桶热水20文。
    又额外花了点钱,买了两块最便宜的澡豆和干净的布巾。
    她和杨二嫂轮流用屏风,实际上就是一块旧布帘,被简单的隔开,仔仔细细地开始擦洗身体。
    两人擦洗过后,杨二嫂连日担惊受怕加上吃饱了,是困的不成了,也顾不得其他,脱了外衣便爬上炕,裹着被子,几乎沾枕就睡着了。
    京之春总算是找到了一个人单独出去的机会。
    她回身,看了一眼炕上沉睡的杨二嫂,然后蹑手蹑脚地穿戴好自己的衣服,戴好狼皮帽子出了客栈。
    站在清冷的小巷口,京之春深吸了一口冷气,就直接往闹市区走。
    一边走,一边跟人打听有没有卖二手衣服的地方。
    无论是打听柳府的具体情况,还是为夜袭柳家做准备,她都需要装扮一番自己。
    免得,到时候一个粗心大意的不留意,引来杀身之祸。
    京之春很快就遇到以为好心人,给她介绍了一家当旧衣的铺子。
    京之春花了300文买了一套合身的男子穿的缝缝补补的棉袄,出了旧衣铺子,她兜兜转转的在一条没人的小巷里换好了衣服。
    又从系统商城里买了一些化妆需要的东西,拿着个巴掌大的镜子就给自己拾掇了起来。
    没费多少功夫,京之春就将自己给装扮成了一个五官平淡,看着毫不起眼的青年模样。
    这扮演贼人啊,相貌一定要大众脸。
    绝对不能太丑,也不能太帅。
    一定要长一张大众脸,这才最安全,也最不易被人记住。
    京之春看着自己这一张大众脸,颇为满意,这下谁也认不出她原来的面貌了。
    把这些化妆品和自己的狼皮袄子装进布包里打包好,京之春背上包裹就出了巷子,去跟人打听柳家的消息。
    在这消息闭塞的古代,消息最灵通的除了茶馆酒肆,就属乞丐了。
    所以,京之春决定去找乞丐。
    走了一段路,碰到了一位面相和善的妇人,京之春佯装好奇地打听:“这位大嫂,请问一下,咱们这城里,那些要饭的平日多在哪儿待着?家中有远亲来寻人,听说流落在此行乞,想碰碰运气。”
    那妇人打了个哈欠道,“哦,要找他们啊?白天,这些乞丐大多在城里那几家大酒楼的后巷墙根底下窝着。那边常有伙计倒,泔水,扔些剩菜残羹,运气好能捞着点吃的,他们都在那里等着呢。”
    京之春跟着妇人道了声谢,便转身朝着城里看起来最气派的几家酒楼方向走去。
    很快,一座颇为气派的酒楼便就映入眼帘了,招牌上龙飞凤舞写着鸿宾楼三个大字,酒楼门前有车马稍驻,还有进出的人都衣着光鲜。
    京之春正打算绕到后面去找乞丐,可就在她一个不经意的回头,她的目光就顿住了,停在了鸿宾楼正门口方向。
    只见一个身着黑色细棉布长袍,外罩半旧羊皮坎肩的男子,正从里面缓步而出。
    他身形颀长,面容清秀俊朗,举手投足间自带一股读书人特有的文雅和从容。
    那张脸……
    那张脸就算化成灰,京之春也认得!
    这人居然是原主的男人沈清舟!!
    怎么会是他?
    他怎么会在这里?
    还穿着这样干净体面的衣服,而且还神色自若地从这县城里数一数二的酒楼里走出来?
    他不是应该是在山里穿着囚衣,和所有的男流放犯一起服苦役吗?
    流放犯,如果没有非特赦不得离开服役之地,他是如何脱身的?
    又为何会出现在这远离流放地的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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