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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这么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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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坡下的土路被午后的太阳晒得发烫。
    史密斯·多米维奇背靠悍马车门,抽着烟。
    不是叶子,是正经的万宝路。
    毕竟叶子是那群阿米狗抽的,他有钱,不用抽。
    烟雾在干燥的空气里笔直上升。
    他穿着私改的MultiCam作战服,防弹插板是德国货,步枪握把上缠着医用胶布。
    在中东和老乡进行酣畅淋漓友好接触的时候养成的习惯,防手滑。
    “我们这批先到的,”
    他弹了弹烟灰,
    “怎么感觉就是送死的啊。”
    汉弗莱·泰勒蹲在旁边嚼口香糖,腮帮子规律地鼓动。他头盔搁在脚边,露出剃得很短的金发。
    “不至于吧,”
    汉弗莱说,
    “报告里就一群退伍老兵,最高的也不过是个上校而已。”
    他吐掉口香糖,黏在车轮挡泥板上。
    “就算报告里说的那个保有小型核武器,他们也没有投放的东西,最多就可能是原地引爆而已。”
    “也是,福特老爷不至于为了这点钱坑我们。”
    史密斯点了点头。
    他看着山坡上方。
    河港镇在五英里外,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几栋仓库的屋顶和水塔。
    “那……”
    他刚转头。
    砰!
    三点钟方向传来了一声短促枪声。
    汉弗莱的头盔发出“铛”一声脆响。
    侧面溅起一簇火花。
    他整个人往后仰,从石头上翻下去,摔在土路上。
    身体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右边太阳穴位置凹进去一块,血从盔沿下渗出来,很快积成一滩暗红色。
    边缘微微翻卷,露出里面凯夫拉纤维的黄色截面。
    史密斯没有喊。
    他的身体比脑子快,左手拉开车门,右腿蹬地,整个人侧身滚进驾驶座。
    动作连贯得像练过几千遍。
    引擎一打就起。
    不愧是他刚修的宝贝。
    踩下油门,方向盘猛打半圈,车子向前蹿出三米,横在汉弗莱尸体前方。
    防弹车身对准子弹射来的方向。
    车内另外三人瞬间醒了。
    没有询问,没有慌乱。
    三个人同时抓起放在脚边的步枪,拉栓上膛,动作同步得像机械。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
    几乎在同一秒,驾驶座、副驾驶、后排左右两侧的车窗,四块四级的防弹玻璃同时炸开蛛网状的裂纹。
    裂纹中心点各有一个弹孔。
    位置精准。
    史密斯俯身,额头抵着方向盘。
    右手抓着自己的步枪。
    “反……”
    话还没说完。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再次从远处响起,间隔不到半秒。
    四块防弹玻璃在同一瞬间彻底碎裂。
    不是破裂,是粉碎。
    整块玻璃向内塌陷,变成一堆指甲大小的碎片,哗啦落进车内。
    而子弹的势能没有完全被抵消。
    第一发打中后排左侧队员的下腹。
    弹道从防弹插板下缘三厘米处切入,击穿侧腹肌肉,撕开腰椎,从另一侧穿出时带出一团暗红的内脏碎块。
    那人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身体歪倒。
    第二发和第三发几乎同时命中。
    一发打中后排右侧队员胸口正中。
    陶瓷插板瞬间炸裂。
    那人闷哼一声,一口血喷在碎裂的车窗框上。
    不过没有死,他直接一个翻身滚到车座位下躲避。
    另一发打中副驾驶队员的左肩。
    插板边缘,子弹切断锁骨,撕裂动脉。
    血像高压水枪一样喷出来,溅满仪表盘。
    史密斯已经不在驾驶座。
    在玻璃碎裂的瞬间,他直接滚到了车底板上,无视那遍地的玻璃碎渣直接靠在了车壁上。
    只有这加厚的防弹钢铁车架能给他安全感。
    呼吸急促。
    耳朵里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像擂鼓。
    “这tm是什么鬼!”
    明明中弹的不是他,但是史密斯却心跳得极快。
    四级防弹玻璃,要想被两枪打爆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就是巴雷特那些穿甲弹直接大力出奇迹。
    但就他的听枪经验,那最多就是一把M416之类的步枪,不然不会这么小声。
    要么就是同一个地方连续打中两次。
    但是那tm是四块防弹玻璃!每块都碎了!
    间隔时间还tm不到一秒。
    这他妈是什么射击精度?
    他在伊拉克见过最顶尖的狙击手,用TAC-50在八百米外打硬币。
    但那需要时间,需要计算,需要风速湿度海拔数据。
    “淦!不会真的是什么神赐吧!”
    史密斯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字。
    他抬手,把步枪举过被打碎的玻璃窗口。
    凭感觉,朝着枪声大概来的方向扣扳机。
    老乡战法!信仰射击!
    这是曾经在中东老乡那边看到的,当时他还很鄙夷呢!
    现在嘛~
    哒哒哒!哒哒哒!
    是半自动步枪的短点射,三发一组。
    在他精湛的射击下非常准地打向了他感觉可能是开枪的位置。
    毕竟他可是正儿八经战场上下来的精英!
    其他还活着的队员也在开火。
    几乎同时,车里还能动的人也开火了。
    没有战术动作,没有交叉火力,没有交替掩护。
    所有人都采用同一种姿势:躲在座位或车门后,把枪举过头顶,枪口指向窗外,扣住扳机不放。
    全自动扫射。
    弹壳叮叮当当落在车内,滚烫的铜壳烫到皮肤也没人在意。枪口焰在昏暗的车厢里闪烁,硝烟味浓得呛人。
    这是他们在中东最讨厌的战术——老乡战法。毫无精度,纯粹靠火力压制。
    但现在他们用了。
    因为恐惧。
    子弹泼水般扫向山坡方向,打在树干、石头、土坡上,溅起一片片尘土。
    没有任何还击。
    扫射了两个弹夹。
    然后——
    砰。
    一声枪响,很近。
    而且很熟悉,是……
    “格洛克……”
    史密斯的动作停住了。
    他感觉到脖子侧面一凉,接着是灼热的刺痛。
    温热的液体顺着颈动脉开出了血花,溅了车里满地。
    头不受控制地扭动着,视野开始旋转。
    短暂响起的几枪格洛克的枪响,以及一个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车门口的人影。
    穿着平民衣服,工装裤,格子衬衫。
    一只手端着M416,枪口装着消音器,另一只手抬起来,扣动着格洛克的扳机。
    “就剩这些了吗?”
    声音很平。
    卡尔蹲下,用刀割开史密斯身上的作战背心扣带,把插板抽出来。
    板面完好,只有一处浅浅的白痕。
    “还是四级板,”
    男人说,
    “大手笔啊。”
    他把插板扔给身后的人。
    山坡下,其他几处修整点也安静了。
    一百多辆悍马和装甲运兵车,散乱停在土路两侧。
    车旁地面上,有些人双手抱头蹲着,有些人躺着转职成为高达。
    枪声已经停了。
    只有风吹过山坡上松林的声音,沙沙沙,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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