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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无人深处,发现神秘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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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老虎发出低沉的吼叫声。
    似乎察觉到了陈志远的气息。
    “你就吼吧,等下就让你乖的像小猫!”
    陈志远哈哈大笑,毫不犹豫用了驭兽术提升卷。
    【恭喜宿主,驭兽术到达10级!】
    【白狼进化完成!】
    【宿主还可以再绑定一只兽宠!】
    陈志远看向大老虎。
    大老虎竖起了尾巴,似乎在挑衅。
    这森林之王的气势,也的确不是一般野兽能相比的。
    “绑定!”
    大老虎金色的瞳孔眨了眨,又吼了一声,不过这一声特别温柔。
    然后它趴在了地上,晃着尾巴,一副乖巧模样。
    哈哈!
    陈志远大喜,再看隔壁,白狼身子大了一圈,正趴在木栅栏上,吐着舌头卖萌。
    陈志远打开木门,白狼冲了出来,带起了一阵风。
    “等下带你出去遛遛,顺便带着你虎姐一起!”
    因为驭兽成功,陈志远现在知道这是头母老虎了。
    白狼蠢蠢欲动,出了这栅栏就现出了狼王的血脉,仰天发出了嚎叫声。
    而陈志远已打开了老虎笼子。
    母老虎优雅的走了出来,似乎感受到了陈志远的意思,立刻匍匐在地。
    远处,木屋打开,白雅琴她们走出来,随后一起发出尖叫声。
    女孩们惊恐的看着陈志远。
    这家伙竟然抱着那头大老虎,还满脸欢笑的样子。
    “快!拿枪!”
    春妮大喊起来。
    陈志远听到吓了一跳,急忙转头道:“不准拿枪,你们都别怕,这母老虎被我收服了!”
    妈呀!
    志远哥是不是吓糊涂了?
    老虎怎么能收服呢?
    春妮还是端起了枪。
    陈志远再次摆手,然后对母老虎做了个手势。
    那凶猛的老虎顿时匍匐在地,委屈的晃着尾巴。
    “得先给你起个名字!”
    陈志远打量着老虎:“就叫月牙吧,你额头上的这撮毛看着像月牙。”
    大老虎还在晃着尾巴,还张开嘴喊了一声,似乎在答应着这个名字。
    春妮放下枪,目瞪口呆。
    白雅琴还是吓得浑身哆嗦。
    而陈志远站起身,冲着大老虎喊道:“月牙,翻个跟头!”
    女孩们一起瞪大眼。
    那老虎竟然真的在原地翻了个跟头。
    娜塔莎喃喃自语:“这是马戏团训练出的老虎么?好听话啊。”
    春妮手里的枪都拿不住了。
    她可是知道,这是虎神爷,是团结村几十年供奉的虎神啊!
    怎么志远哥说什么,虎神爷就乖乖做什么?
    难道志远哥他是神仙?
    陈志远这时候竟然骑在了老虎身上,一拍老虎屁股:“走!”
    大老虎唰的冲了出去,带起了一阵狂风。
    白狼刀锋紧随其后,瞬间,陈志远骑着老虎,带着白狼,冲入了山林中。
    啪嗒,春妮手里的枪都扔到了地上,似乎直到现在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白雅琴捂着胸口:“这,这到底咋回事啊?”
    只有安娜看的双眸闪亮,眸中全都是崇拜。
    “志远哥哥,实在是太厉害了,马戏团的老虎,也做不到这样!”
    ……
    陈志远骑着老虎,一路穿山越岭。
    按说,作为猫科动物,老虎虽然爆发力超强,但耐力不足,不可能跑这么远的。
    但因为跟陈志远绑定了,这母老虎就被动得到了主人的体质加成。
    所以现在大老虎和白狼那是又有爆发力,续航又足。
    穿过人参岭,先看了看不久前抓鱼的大水沟。
    里面又塞满了数百条大茴鱼。
    只不过上面也结了一层薄冰。
    陈志远乐呵呵的砸开冰,跳下水一阵乱摸,又收了五百公斤的大茴鱼。
    上岸,继续骑着老虎,带着白狼狩猎。
    只见前方一头梅花鹿傻乎乎的出现,还在张望呢,白狼刀锋如闪电般出现,一口咬在了鹿脖子上。
    “好,刀锋先拿下一只,月牙啊,你是老虎,可得更加努力啊,别被弟弟瞧不起。”
    陈志远也是无聊。
    明明只要一枪就能放倒,偏偏要两只宠物去狩猎比赛。
    于是猛虎和白狼撒开了劲,都要在主人面前表现自己。
    小白狼虽然进化了一次,但比起虎神爷,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不多时,月牙叼回来四头梅花鹿,而小白狼只拖回了两头。
    “都表现的不错!”陈志远仿佛战场上的将军,对两名忠心耿耿的手下进行了表扬,然后分了一头鹿给它们。
    剩下的鹿收入空间,正准备走的时候,忽然一声古怪的声音传来,像是哞哞的牛叫声,又像是夜猫子的哭喊声。
    什么东西?
    陈志远下意识的打开全息地图,便看到了一个闪动的银色光点!
    普通猎物都是红点,这个猎物完全不一样。
    陈志远立刻召出狙击猎枪,打开狙击镜观察起来。
    随后他就看到了一头从未见过的猎物。
    至少高三米,恍若一座小山般。
    长得像梅花鹿,但鹿角却是银色的,而且体重少说也有一千公斤。
    最震撼的,还是它周身那柔软泛着银光的皮毛。
    这啥玩意儿?
    陈志远看的目不转睛,都没舍得开枪。
    随后,又是一阵哞哞声传来,竟然又出现了三头。
    这群银鹿行走在冰原上,寻找着各种食物,它们最喜欢吃的,似乎是树皮?
    眼看着前方一片树林都枯萎不堪。
    失去树皮的大树有的断折,有的倒下,横七竖八的,全都化为了干燥的木柴。
    陈志远看那几头银鹿要走,不再犹豫,直接开枪。
    他打中的是第一头巨大的银鹿,但那鹿竟然没当场就死,反而转头奔跑起来。
    陈志远震惊了。
    自己这神级狙击术,命中目标可是威力翻倍的。
    他跳上了老虎,直接追了上去。
    此时白狼刀锋一路前冲,带着一阵风声,跃起,死死咬住了银鹿的后背。
    那银鹿挣扎起来,拖着白狼往前跑。
    陈志远再次开枪。
    连续三枪,都命中同一伤口,巨大的银鹿终于倒下。
    陈志远跳下老虎,走过去摸着柔软的银色皮毛,看着那很像水晶的鹿角,惊叹不已。
    他拔出猎刀,施展庖丁解牛之力,切割了整张鹿皮。
    展开足有四米宽。
    都能做地毯了。
    而且十分纤薄,还带着一股树皮的清香味。
    再看肉质,十分娇嫩,就好像顶级的和牛一样的粉红色。
    陈志远切下了一段鹿角,又割下一块鹿皮和鹿肉,其他的都收入空间里。
    带着老虎和白狼又玩了一会儿,陈志远回到林场。
    他在木屋里把玩了一会儿鹿角,就开着车去县城找老刘叔了。
    这山里的事,还得问老刘叔才靠谱。
    老刘叔如今住在建设委员会的宿舍里,看到陈志远就欢喜的站起来,还抓了一把刚炒出来的花生。
    等陈志远拿出那银色鹿角,还有鹿皮和鹿肉的时候,老刘叔倒抽一口冷气。
    “这莫不是老一辈人说的那种银角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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