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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比他傲气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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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镇子上转了一圈,楚浔和李守田都定下了目标。
    其中有林家被充公的,也有其他人着急甩卖的。
    就连张三春,都从楚浔那“借”了几十两,买下一间不大不小的铺子,打算将来开个炒货店。
    每一间定下的商铺,都在门口挂了木牌,写下姓名。
    这代表着已有所属,别人就不会再来看了。
    只等报给县衙,交了银两,签字画押便算成交。
    等木牌都挂好后,一直欲言又止的林巧曦,显得闷闷不乐。
    尤其在经过林家宅院的时候,她更是忍不住看去。
    曾经熟悉的朱漆大门,已经歪斜。
    门板上尽是别人砸来的痕迹,还有人用木炭写了许多难听话。
    回想过去,林家的宅院,每一年都要修一次门槛。
    因为来拜访的人太多了,哪怕林桂万只是旁亲,亦是如此。
    可现在,门可罗雀都不足以形容其荒凉。
    人人对林家之物敬而远之,再便宜都不愿意买。
    这间宅院挂牌许久,只需要区区三十七两白银,却比从前三万两的铺子都难卖。
    这时候,张三春忽然走过去,将挂在门口的木牌摘下。
    回到林巧曦身边,他低声道:“我不会写字,你来写吧。”
    林巧曦怔然,写字?
    写什么?
    张三春挠挠头,道:“阿浔说,再多借我四十两,把这宅子买下来。以后开炒货店,就不用回村里了。”
    林巧曦愣住,她的确想过买这宅院,奈何腰包太瘪。
    已经借了楚浔几十两买铺子,再借更多,她实在张不开口。
    但不用她开口,楚浔又怎会不知她的念想。
    便提前多给了张三春几十两,让他到这宅子的时候,摘牌留名。
    林巧曦转头朝着前方看去,见几人已经停下。
    楚浔笑吟吟的看着这边,表情温和自然。
    林巧曦心中涌出一股暖流,快步走过去,就要对着楚浔跪下。
    楚浔连忙将她扶起:“嫂子何须如此。”
    林巧曦眼眶发红,道:“小叔这番恩情,做牛做马难以回报,实在不知该如何感激。”
    楚浔道:“钱财不过身外之物,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才算有了价值。大哥和嫂子这一路携手而行,诸多不易,权当是我的心意。”
    他是真没打算让张三春还钱,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自己能活很久,可张三春他们呢?
    总有一天,会白发苍苍,尘归尘,土归土。
    楚浔很珍惜现在的生活,更期望身边的人和他一样,能在逐渐老去的路上,不留太多遗憾。
    然而他这样想,林巧曦却绝不可能就这样作罢。
    张三春也过来,坚持这些银子,无论如何都要还。
    他也知道自己没多大本事,便说:“十年还不上,就二十年。我还不上,就儿子还,孙子还,总能还清的。”
    扎着羊角辫的欢儿,啃着手指头,拉着张安秀的衣角,左看看,右看看,似在好奇长辈们说的什么。
    楚浔虽不缺银两,但他知道,穷人最宝贵的,也最无人在意的,就是这点尊严了。
    没有再坚持,只道:“既然大哥和嫂子这样说了,我也不矫情,就这样办吧。”
    李守田在一旁笑道:“难怪人家说傻人有傻福,三春,你这福分不浅呐。”
    娶了个好老婆,又有楚浔这样的好兄弟帮衬。
    再想想自己,身边一大家子都不让人省心,也就儿子李广袤还算像他,没惹来那么多烦心事。
    张三春憨笑着挠挠头,虽无言语,却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随后,林巧曦找来笔,亲手在木牌上写下张三春的名字,再郑重挂回宅院的门框处。
    没有县衙报备,宅院不许随意进入。
    林巧曦凝视着歪斜且脏污的大门片刻,这才热泪盈眶的离去。
    翌日,楚浔和李守田,张三春一同前往县衙报备,交了银两,签字画押。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是,县太爷唐世钧亲自操办此事。
    其身着圆领青色官袍,鹭鸶图案绣于胸前身后。
    头戴二梁乌纱帽,两侧帽翅宽大。
    虽是七品,却已经是寻常百姓难得一见的“大官”。
    七品官员立于身侧,为你递笔,磨墨,蘸取印泥。
    这样的殊荣,让李守田激动的浑身发抖。
    签完字,便跪下给唐世钧用力磕了几个响头。
    唐世钧将他扶起,笑若春风:“李村长不必多礼,本官还要谢谢诸位慷慨解囊,为国分忧呢。”
    说着,唐世钧又看向已经率先完成这一套流程的楚浔。
    上下打量一番后,夸赞道:“楚众宾以一家之力,开荒三十亩,年少有为。今后当再接再厉,将来必有一番作为。”
    乡饮宾亦有上下之分,共三等。
    一等大宾,二等介宾,三等众宾。
    唐世钧这话,客套居多,但对楚浔也并非没有赞许。
    楚浔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拱手道:“多谢大人谬赞,蒙大人体恤乡邻,草民心存感激,自当尽力。”
    一旁瘦高的主簿郑修文,见此皱起眉头。
    平头百姓,得了县太爷的夸赞,不说磕头谢恩,起码也要热泪盈眶,方显郑重。
    楚浔这般不卑不亢,自然令官吏不喜。
    后续还有其他人要来买办,楚浔三人便拿着田契和地契告退离开。
    等他们走了,郑修文上前一步,道:“大人,这个楚浔似是有些傲气。您如此夸赞,他却无动于衷,怕会是个刺头。”
    唐世钧将毛笔放入水盆中,细细搓洗,免得下一个人来的晚,墨汁干在上面。
    郑修文的话,并非让他动色,只淡声道:“此人幼年失双亲,吃百家饭长大,如今不过二十五,便坐拥百亩良田,数百尺铺子。一千两银子,莫说寻常百姓,即便你我,只靠俸禄也拿不出来。”
    “如此年轻有为,有些傲气又如何?”
    把洗干净的毛笔,拿来麻布裹住,静待吸干其中的水份。
    重新放回笔架后,唐世钧擦了擦手,一对帽翅随着动作轻颤。
    他看向郑修文,道:“要论傲,我比他更傲气百倍!他想要的,不过家财万贯,衣食无忧。而我要的,是政通人和,河清海晏,国富民强!”
    “倘若他真有大本事,再傲,本官也视他如手足。若没本事,天大的背景,亦视若无睹!”
    年少轻狂,并不稀奇。
    自幼两岁识字,六岁作诗,九岁出口成章。
    一路科举,过关斩将,荣登新科榜眼,有值得狂傲的资本。
    他的傲气,野心,抱负,从不掩饰。
    所以唐世钧不怕谁是刺头,更不会因他人傲气心生不喜。
    在漳南县,他只看结果。
    只要能助他实现抱负,即便给你斟茶端酒又能如何。
    越傲气的人,越喜欢有本事的人,越不会拘泥世俗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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