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有客仙来 第二百二十七章:独生
卓无昭不解:“为什么?”
“那本书,百姓翻看下自觉晦涩,不会深究,修仙士……哈,当时有飞升之才者,谁会接受这样的纸上谈兵。”
苗叔苦笑一声,道:“何况后来,也有不少书坊效仿,出天劫、修行解析之作,有畅销的,也是一阵风就过,还不如那些传统的分析经文之作,至少取仕之道,人人可见成效。”
他缓缓道:“说到底,是我先前太顺,盲目自信,才招致恶果。不仅自己血本无归,还让方逸仙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
“他本是个好人。心怀大愿,助人为乐,他……本该是可以成仙之人。”
卓无昭沉吟着,忽然道:“你说的方逸仙,是不是总穿着道袍,戴发冠,插一根短檀木簪,眉毛眼睛都很有神的一个人?”
苗叔愣怔半晌,看着他,点了点头。
“你知道他?”
“我在浮浪丘船坊旁边的水楼里,见过和你的招牌上的船类似的、被供奉的船灵。”
卓无昭话音未落,苗叔明显瞪大了眼睛,道:“水……水楼……那一艘船的主人,是不是……是不是个女子?”
“是个老婆婆,姓何。”卓无昭答。
苗叔的身形放松下去,也像是脱力,摇摇欲坠。
豹妖忙支起半身,将苗叔的手杖与腰身都撑持。
苗叔缓了好一阵子,才又开口:“那是……我听逸仙说起的,他在海边救下一个女子,看那女子状态不对,似乎还要轻生,当时他手上有我送他的名帖,于是他就地取材,用上面的标记假冒船灵,取得那女子信任,终于将她劝动。之后再去看,那女子果然好好活着,为此他骄傲了许久,这故事也跟我说过许多遍。”
他叹一口气,呢喃道:“原来,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卓无昭想起去送灵会时,光明婆让他们看到的景象。何嬢嬢中年潦倒之际,在船上看到的身影——那也是方逸仙?
“方逸仙后来如何?”卓无昭问。
苗叔仿佛没听到,神色空茫,身躯却不自觉颤抖起来。
卓无昭一步上去扶住他,直到他稍稍平静。
“多谢……咳……”苗叔推开他的手,勉力站稳,而后摇摇头,似乎要将一切杂念都摒弃。
“方逸仙他……渐渐地,像是变了个人。他更加疯狂地搜集天劫实例,更加疯狂地钻研理论,他写了一版又一版,来求我,还说可以自学刻印,无须另找匠人,我……我没忍心拒绝,何况……咳,咳咳咳……万一……万一呢……
“于是我借钱回购了一部分老工具,还把之前通过阿陆买下的鳞甲……取出来……只要这一次,纸本能够畅销,那么更便于保存、便于携带的鳞甲本就会成为无价之宝……往后其他书,都可以……
“果然,果然!这一次,我亲自带着我们的《五之三》,去市场售卖,很快被抢购一空,但凡修仙士,哪怕只是翻过一页,都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停在摊前,流连忘返。方逸仙也十分争气,做出了真正的鳞甲本,即便开出天价,也很快被人悄悄买走。就在我计划着重启书坊时,就有仙人入魔的消息传开……紧接着,一个,又一个……那些名号,我在摊前听过……他们的脸、装束、甚至气质,都跟传闻重合了……”
苗叔越是说下去,呼吸越是急促。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声音便从气缝里漏出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方逸仙也……他没日没夜都在写,他说我应该供养他,一切都是他的成就,在人前,没有人知道佚名君是谁,他是,我也可以是……他疯了,他要杀我,因为我是罪魁祸首,而他,则可以了断人间因果,飞升成仙。
“那个时候,我哭求,下跪,逆来顺受,苟延残喘,我只想活下去。终于,我得到机会,逃出了地狱,想着不会再被找到,这事情也牵连不到我……只是还没多久,我又见到……他,他双目通红,骨瘦如柴,早就不成人样……
“他还是找到我,拿着他的新版稿子……最新版。他向我说好话,求我,威胁我,他要更多人受到《五之三》的点拨,感受到他的心意……我……其实在这段日子里,我并不是全然躲避,我……我也想要了结。”
卓无昭心头微微一凛:“你……”
“我满口答应他,安抚他,哄骗他,最后……毒杀了他。”苗叔说到这里,在吐出一口大气之后,反而稳定下来,他一字一字,道,“那是专用来毒杀修仙士的药……是我,向一位被称作光明婆的人……求来的。”
卓无昭失声道:“福光会?”
“是……后来我才知道,一切都是七星真道仙君的恩惠,他回应了我的祈求。”苗叔哑声道,“他留我在这里赎罪……天长地久,我的罪孽,或许永远都赎不清了。”
“那……”
卓无昭愣怔着,脑中勾连赫舍与他说起的水邪之事,一时只觉得寒意透骨:“你将方逸仙的尸身丢进了海里?”
“是……”苗叔徐徐地道,“我……怕他回魂……还特意……租了船……咳咳咳……将他远沉……再然后……咳咳咳——”
他咳得撕心裂肺,每一声都像是肋骨之间的摩擦。
卓无昭已经忘记去扶。他呆呆地立在原地,一时什么都顾不上了。
他一直追寻的《五之三》本源,亦是魔君的意志,原来不知为何,机缘巧合与方逸仙相融,此刻,却又因方逸仙身死,被存在于海底的、古老的邪祟所吞噬。
——方逸仙真的身死吗?
赫舍……日刹舍,他又看出来多少?
所谓命定,是借口,还是……真的命中注定。
卓无昭不让自己深想下去。
事已至此。
一切尚未偏离他的计划,他应该专注于找到水邪,真正的水邪,再在无人知晓之际,尽纳那份飘零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