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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境界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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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沙颇大。
    马蹄踩在黄土上,不快不慢,像是丈量着这片了无生趣的土地。
    姜月初半靠在马背上,一手牵着缰绳,另一只手,却捧着一卷书册,认真研读。
    好在前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书上的内容虽然晦涩,可略一思索,也能猜到大概是什么意思。
    此方世界,武道为尊。
    凡境搬运气血,熬炼筋骨,是为武道之始。
    所谓凡境,便是搬运气血,修炼武技。
    在不断打磨筋骨的过程中,强壮体魄,为日后做准备。
    这一步,没什么玄乎的,就是个水磨工夫,靠时间和汗水去堆。
    江湖上大多数人,皆是此境。
    再往上,便是闻弦。
    所谓闻弦,便是武者在修炼武技过程中,身上的气血达到一定的量,便内可听己身心跳血流,外可闻草木风声鹤唳。
    到了这一步,才算是真正踏入了武道的门槛。
    而且按照书上说,在闻弦之境,所修习的武技越是玄妙,对气血的搬运效率越高,修行速度也就越快。
    姜月初若有所思。
    她如今便是闻弦后境。
    而之所以狼妖的功法,并未让她破境。
    说不定是狼妖所授之法,品阶太低?
    她并未在此过多纠结,继续往下看去。
    而闻弦圆满之后,便是鸣骨。
    看到这两个字,姜月初的呼吸都放缓了几分。
    鸣骨,鸣骨。
    气血通达四肢百骸,淬炼骨骼,使其发出金石般的嗡鸣之声。
    到了这一步,肉身强横,寻常刀剑难伤,已非凡俗手段所能抗衡。
    只是,想要从闻弦突破至鸣骨,却难如登天。
    除了自身武学要足够精湛,更需要海量的天材地宝,或是......妖魔血肉为引,方能点燃气血,一举冲关。
    “啧。”
    姜月初合上书,揣进怀里。
    看来,往后自己修炼,对于这些外物,也要多留意才是。
    这般想着,心里也就有了计较。
    无论如何,都与妖魔二字绕不开。
    看来,自己天生便是要斩妖除魔了....
    姜月初自嘲地笑了笑。
    “诶......”
    “若是我真是镇魔司的人,那该多好。”
    她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那样一来,不仅身份问题迎刃而解,斩妖除魔更是名正言顺。
    朝廷发俸禄,天下妖魔任我杀。
    哪像现在。
    就算有心斩妖。
    却又不知妖所在何处?
    还得处处小心自己的身份问题。
    她摇了摇头,将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甩出脑海,专心赶路。
    目标,自然是那金城县的妖物。
    虽说对那妖物了解甚少,甚至连对方的实力也不知道。
    可时间不等人。
    如今的她,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
    妖物虽然肆虐,却也不像她前世游戏里的NPC那般,傻愣愣地站在那里,等着人去杀。
    许多狡诈的大妖,一听到朝廷要来剿灭自己,便会立刻溜之大吉,寻个深山老林躲起来。
    等人一走,再出来为非作歹。
    这也是她想混入镇魔司的理由之一。
    ...
    官道之上,偶尔有人,皆是背井离乡。
    姜月初一身寻常江湖人衣物,骑着马,逆着人流而行,显得格格不入。
    没了那身黑衣赤纹,她便只是个寻常的江湖女子。
    逃难的百姓见了,大多只是麻木地瞥一眼,眼中带着几分疑惑。
    这姑娘,长的是俊俏,可脑子似乎有些不好?
    毕竟,所有人都往外逃,唯独她一人反向而行。
    姜月初骑在马上,脸色毫无变化。
    她随手一勒缰绳,拦住了一个正领着孙儿,步履蹒跚的老汉。
    “老丈。”
    那老汉吓了一跳,抬头见是个骑马的年轻女子,才稍稍定了定神。
    “姑娘......有事?”
    “金城,还有多远?”
    “金......金城?”老汉愣了一下,指了指前方,“不远了,再走个十几里地,就到了。”
    十几里。
    姜月初默默盘算着脚程,天黑前,应当能到。
    见她不说话,那老汉又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姑娘,你这是......要去金城?”
    姜月初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老汉的脸上顿时写满了不可思议,他连连摆手,像是生怕她想不开。
    “姑娘,听老汉一句劝,如今的金城,去不得啊......”
    姜月初自然知道为何去不得。
    不过自己正愁没什么消息,正好问问情况。
    她故意一脸疑惑,“哦?为何去不得?”
    “妖!有大妖啊!”
    老汉一拍大腿,哆哆嗦嗦道,“金城左近的几个村子,一夜之间,全没了!听说那妖物......哎哟,那场面,血流成河,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如今城里的人都跑光了,连......连县太爷,都弃了官印,带着家眷跑路了!”
    “姑娘你这细皮嫩肉的,一个人进去,那不是给妖魔送吃食嘛!”
    老汉说完,也不管她听没听进去,拉着孙儿,头也不回地汇入人流,匆匆逃命去了。
    只留下姜月初一脸古怪。
    连县令都跑了?
    这妖物是有多猛?
    破碎的记忆在脑海里翻涌。
    大唐律令,官员守土有责。
    一县之长,遇灾祸匪患,可上报求援,可闭城死守,唯独不可弃官而逃。
    此举与临阵脱逃的将官无异,罪同谋逆。
    一旦被朝廷查实,轻则革职流放三千里,重则满门抄斩,祸及三族。
    能让一个寒窗苦读十数年,好不容易才爬到一县之主的读书人,连身家性命和满门荣辱都不要了,也要卷铺盖跑路。
    妖物的棘手程度,怕是已经到了让那县令觉得,被朝廷追杀,都比留在金城要有生路的地步了。
    明白这点,她不禁有些犹豫。
    自己还要不要去?
    正在她思索之际。
    官道尽头,忽地出现了两道身影。
    那两人皆是一身黑衣,身形异常魁梧,比寻常壮汉还要高出一个头,肩宽背厚。
    姜月初瞳孔一缩,下意识地手按在了刀柄上。
    离得近了,才看清他们的模样。
    说是人,却又不像。
    两人脸上都生着一层细密的黑色短毛,鼻子向前凸起,嘴巴咧开时,能看到森白的獠牙。
    猪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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