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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生杀才,请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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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还没散去,喧嚣声顺着江风飘过来。
    “天生杀才?”
    夏景怡捂着嘴,惊呼出声,声音里透着诧异:“师父,什么是天生杀才?杀人杀得多就是杀才吗?”
    周永和没急着回话。
    他半倚在板车上,目光深邃,像是要把远处那个年轻人看穿。
    良久,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手指轻轻敲击着膝盖骨,发出笃笃的声响。
    “那是命,也是骨子里的东西。”
    周永和的声音压得很低:“所谓杀才,在咱们练武的行当里,讲究的是一副‘龙筋虎骨’。”
    “龙筋虎骨?”
    夏景怡眨巴着眼睛,这词儿听着就透着一股子霸气。
    “不错。”
    周永和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掩饰不住的艳羡,那是对老天爷赏饭吃的无奈与敬畏:“常人练武,练的是皮肉,磨的是气力。但这世上总有那么一小撮人,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
    “有的人,大筋如龙,崩弹有力,一发力便如强弓硬弩,不知疲倦,爆发力惊人,这叫龙筋。”
    “有的人,骨重如铁,密度惊人,看似松垮,实则骨架宽大,能承千钧之重,挨打不疼,打人挂画,这叫虎骨。”
    说到这儿,周永和顿了顿,目光再次落在秦庚身上,仿佛透过那件粗布褂子,看见了里面那条正在微微起伏的脊椎大龙。
    “龙筋虎骨,二者得其一,就叫天生杀才。”
    “这种人学武速度奇快,旁人练三年的桩功,他三个月就能登堂入室;旁人一辈子悟不透的发力,他打一架就能摸到门道。”
    “如果秦庚并非双胞胎的话……那上次就是师父看走眼了。”
    周永和自嘲地笑了笑:“上次摸骨,只觉得这小子根骨尚可,是个能吃苦的。没成想,这哪里是尚可,分明是一块没开刃的百炼精钢。”
    夏景怡听得入神,忍不住追问道:“那……若是二者皆有呢?若是这人既有龙筋,又有虎骨呢?”
    周永和闻言,神色变得肃穆起来。
    他坐直了身子,看向天空,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二者皆有的,命格奇特,生下来就是办大事的人。”
    周永和道:“这种人,那是真正的人中龙凤,万中无一。咱们大新朝的道门、佛门,甚至是皇宫大内里的,都派了专人,整日里拿着香灰、罗盘、龟甲,在大江南北到处转悠。”
    “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发现这种天生命格奇特的主。”
    “命格奇特,不一定非得有龙筋虎骨。但若是有龙筋虎骨,那命格一定奇特,注定是要在这乱世里搅动风云的。”
    夏景怡若有所思地点了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
    她喃喃自语,“师父,那要收他为徒吗?这么好的苗子,若是被别人抢了去,岂不是可惜?”
    周永和却摇了摇头,重新闭上了眼睛,恢复了那副慵懒的模样。
    “收徒这事儿,讲究个缘法,强求不得。”
    “况且,他如今已经入了门,有了自己的际遇。我看他那发力的方式,是我河北形意的路子,但毕竟不是我手把手教的,是他自己对着册子琢磨出来的,我现在收徒,上赶着,不合适,像是投机,坏了缘分。”
    “等他下次来找他姑姑的时候再说吧,看看有没有这份师徒缘分。若是缘分没到,强行收在身边,反倒是坏了他的气运。”
    “……”
    夏景怡抿了抿嘴,点了点头。
    她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机缘巧合,离奇经历,最后稀里糊涂地成了周永和的徒弟,只能说一句缘分天注定。
    “行了,别看了。”
    周永和懒洋洋地摆了摆手,“热闹看完了,该干正事了。”
    “赶紧拉车。”
    “过晌为师不盯着你了,也不会给你钱吃饭。今儿个晚饭想吃啥,全靠你手里这辆车赚。赚不到钱,那就饿着,这也是修行。”
    闻言,夏景怡原本还带着几分憧憬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变成了苦瓜色。
    “师父,您这也太狠了……”
    抱怨归抱怨,她还是老老实实地拉起车把,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码头。
    ……
    码头上,风还在吹,血腥味还没散尽。
    秦庚站在江边,看着脚下那具已经有些变凉的尸体,心里头也是一阵恍惚。
    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一拳下去,竟是直接把人打死了。
    是真的死了,透透的。
    刚才那一瞬间,他脑子里其实没想太多,就是看着陈三皮那拳头打过来,身体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脊椎一弹,力量一送,拳头就出去了。
    这感觉,和上次打郑掌柜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打郑掌柜那一拳,虽然也是全力施为,但就像是打在了一团厚实的棉花里,又像是泥牛入海,任凭多大的气力,都化在郑掌柜那一双看似绵软的肉掌之中了,半点浪花都没激起来。
    而这次,则是打得痛快,淋漓尽致!
    劲力实打实地砸在陈三皮胸口的铁球上,穿过铁球砸断骨头,最后轰进那团血肉里。
    那一瞬间的反震力,顺着拳面传回来,不仅没有让他感到疼痛,反而让他清晰地感知到了自己这一拳的破坏力。
    力量全部宣泄出去了。
    就像是积蓄已久的洪水终于找到了宣泄口,那种通透感,让他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
    “或许,这就是杀法之中讲的发力感,劲力感?”
    秦庚握了握拳头,若有所思。
    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多余的动作,就是纯粹的力量与速度的结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破坏。
    这就是国术。
    只杀人,不表演。
    这时候,周围那一群刚才被吓傻了的人群终于回过味来,爆发出一阵躁动。
    “真死了……”
    “那一拳,真狠啊。”
    金叔和马来福强撑着身子走了上来。
    金叔捂着胸口,脸色虽然惨白,但眼神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激动。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陈三皮,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
    “呸!这狗日的,也有今天!”
    马来福则是蹲下身子,在那具尸体上摸索了一阵。
    江湖规矩,人死债消。
    但这身上的财物,那是战利品。
    不一会儿,马来福从陈三皮那满是血污的马褂口袋里,掏出了两块沾着血的现大洋,还有几个铜板。
    他也不嫌脏,把钱在衣服上蹭了蹭,走过来塞到秦庚手里。
    “拿着,这是彩头。”
    马来福声音有些哑,但透着股狠劲。
    杀人摸尸,这是江湖规矩。
    秦庚也没推辞,顺手揣进了兜里。
    两块大洋,够买两剂壮骨散了。
    这世道,杀人偿命那是官面上的话。
    在津门江湖,拳头大才是规矩。
    陈三皮想杀他在先,技不如人被反杀,江湖上谁也说不得什么。
    “徐叔,马叔,给他沉江。”
    秦庚淡淡地说道。
    “好勒!”
    徐春和几个壮实的车夫应了一声,也不嫌晦气,直接抬起陈三皮的尸体,喊着号子,像是扔一袋垃圾一样,用力往江里一甩。
    “一、二、三——走!”
    噗通!
    水花溅起老高。
    江水翻滚,很快就把那点血色冲散了。
    在这个乱世,一条人命消失在浔河里,连个泡都冒不出来。
    用不了半个时辰,江里的怪鱼就能把他啃得只剩下一副白骨。
    处理完尸体,金叔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秦庚,努了努嘴。
    那意思很明显:小五,现在这场面是你打下来的,你得说两句,立个棍。
    秦庚心领神会。
    这时候万万不能露怯。
    如果不趁着现在这股子狠劲儿把规矩立下,那明天巡警阁子的黑狗、陈三皮的狐朋狗友、其他眼红地盘的流氓地痞很快就全都找上门来。
    越是自信,越是张狂,别人越是摸不清你的底,事儿反而越少。
    若是怂了,这帮人就能把你骨髓都吸干。
    秦庚深吸一口气,往前迈了一步。
    他这一动,周围那些看热闹的、其他窝棚的车夫,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圈。
    “诸位也都看到了。”
    秦庚的声音并不高,但透着一股子大吕洪钟般的沉稳,在这空旷的码头上回荡。
    他身形挺拔如松,目光如电,扫视全场。
    最后秦庚对着四周虚抱拳拱手。
    “从今往后,南城来浔河码头拉车的车夫,只能有我们这一伙人。”
    “这块地盘,我们占了。”
    “其他人若是想吃这块肉……”
    秦庚缓缓举起那只刚刚打碎了人胸骨的右手,握紧成拳,在空中虚晃了一下。
    “先问过我秦庚的拳头。”
    这话一出,掷地有声。
    他只字不提刚才与陈三皮的具体恩怨,仿佛打死陈三皮这个凶名在外的打手,对他来说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事。
    听到这话,城北、城西、城东的那些车夫们,一个个心中都是一凛。
    他们都是在街面上混饭吃的,眼力劲儿还是有的。
    学武的谁没师父传承?
    就算是蠢笨如陈三皮,平日里也能扯扯漕帮“翻江手”的大旗,虽然被逐出师门,但香火情还是在,谁都不敢试试翻江手会不会罩着他一次。
    这秦庚如此年轻,出手如此狠辣,实力如此强劲,完事儿之后还能这般镇定自若,甚至敢当众划下道来。
    指不定这小子的师父是哪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区区一条人命,背了也就背了,根本没当回事。
    “万万不能得罪。”
    这是所有人心头冒出来的念头。
    “那是那是,五哥说了算。”
    人群里,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声,紧接着便是一片附和声。
    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但不管懂不懂武,大家都看明白了一件事:南城出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这小五,哦不,现在得叫五哥了,不仅拳头硬,而且心更硬。
    “听五哥的!”
    人群很快就散了,带着满肚子的谈资和敬畏。
    车夫们各自拉客去了,行人们也都看够了热闹。
    自今天过后,津门平安县城的车夫圈子里,少了个闷头拉车的秦小五,多了个能一拳碎胸、让人闻风丧胆的秦五哥。
    ……
    徐金窝棚。
    日头偏西,昏黄的光晕洒在破败的窝棚区,给这贫民窟镀上了一层金边儿。
    平日里这个时候,车夫们都在外头疯跑着接活,想趁着天黑前多挣几个铜板。
    可今儿个,徐金窝棚里却热闹得像是过年。
    那张缺了一角的石桌前,秦庚被摁在正中间的石凳上坐着。
    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
    马来福,李狗,金叔,徐春,还有马村窝棚和徐金窝棚那七八个当时在场的车夫,大家伙儿围着秦庚,那架势,搞得跟三堂会审一般。
    只是这审讯的气氛,不像衙门里那么肃杀,反倒是透着股子热乎劲儿。
    秦庚看着这一双双充满好奇、兴奋、还有几分陌生的眼睛,心里头有些哭笑不得。
    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人、邻居、发小。
    徐金窝棚里的叔叔们是看着他从小孩长大的,在他爹死后,要是没这大家接济,秦庚早饿死在街头了。
    马来福他们则是隔壁窝棚的邻居,平日里互相借个火、借点盐、借点吃食,有了难处也是互相帮衬。
    至于李狗,那更是能叫一句发小。
    此刻,大家也不说话,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秦庚,时不时发出几声“啧啧”的惊叹声,像是在看什么稀罕物件。
    李狗这小子胆子最大,他挤到最前面,伸出那满是老茧的手,好奇地戳了戳秦庚的肩膀,又捏了捏那硬得跟石头一样的胳膊。
    “我去……”
    李狗瞪大了眼睛,“小五,你这肉咋练的?硬得跟铁坨子似的,这还是人肉吗?”
    秦庚被他戳得有些痒,无奈地扒拉开李狗的手。
    “各位叔伯,还有狗子,这正是上客的时候,你们不去接活,都在这里看着我干嘛?”
    秦庚笑着问道,顺手拿起桌上的大碗茶灌了一口,“我脸上有花吗?还是我不认识了?”
    “哈哈哈!”
    金叔第一个笑出声来。
    他大步走上前,一把搂过秦庚的脖子,激动地用那只蒲扇般的大手捏了捏秦庚的后背。
    “这一身腱子肉,没得假!”
    金叔的声音有些哽咽,那是劫后余生的庆幸,更是看着自家孩子出息了的欣慰:“小五啊,今天可多亏了你。叔这条老命,今儿个算是你给捡回来的。要不我这会儿估计已经去见阎王爷了,兄弟们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就是啊,小五,真不赖!”
    徐春也凑了过来,脸上满是自豪,“当时我心都凉了,寻思着老金要完蛋。谁成想你小子‘嗖’地一下就蹿出去了,跟个炮仗似的!”
    “哪里学的本事?!”
    马来福一脸的好奇:“今天才露底?一拳就把陈三皮那个祸害给打死了。那陈三皮可是号称练过‘翻江手’的,虽然是半吊子,但在咱们这片也是横着走的啊。”
    “是啊是啊,我看那一下,那陈三皮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飞出去了。”
    “怪不得你最近这么能吃,上次我看你一个人吃了两斤卤煮还不够。”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言语中满是探究。
    “各位叔伯。”
    秦庚早有腹稿,他正色道,“大家也知道,我在城里有个姑姑。”
    众人都点了点头。
    “前段时间,我去找姑姑,正好碰上了主家的大支挂。”
    秦庚半真半假地解释道:“那位苏家的大支挂,见我根骨还凑合,就随手指点了我两手把式,还给了一本手抄的册子让我回来练。”
    “加上我最近拉车确实下了死力气,这力气一长,才赢了那陈三皮。”
    借势。
    这也是朱信爷教他的道理。
    既然大家都这么想,那就让他们这么以为好了。
    这层虎皮扯得越大,窝棚里的亲人们就越安全。
    “苏家的大支挂?那是高人啊!”
    毕竟秦庚认字,城里有个大户七姨太姑姑,这是窝棚里大家都知道的事儿。
    之前大家愿意喊这半大小子一声“小五哥儿”,多半也是因为这份体面。
    如今这“把式”有了出处,大家心里的疑惑也就消了,剩下的全是羡慕和自豪。
    “怪不得,怪不得!”
    “小五这是遇上贵人了!”
    “……”
    大家正感慨着,窝棚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年轻车夫拉着洋车一路小跑到了窝棚门口,停稳后车上跳下来一个小老头。
    正是朱信爷。
    这老头平日里走得四平八稳,今儿个却是跑得有些气喘吁吁,胡子都吹乱了。
    “呦,朱信爷!”
    秦庚眼尖,赶忙起身迎了过去,顺手扶了一把。
    “小五……”
    朱信爷抓住秦庚的胳膊,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全须全尾,连皮都没破一块,这才松了一口气。
    “没事就行,没事就行。”
    朱信爷一边拍着胸口顺气,一边把秦庚拉到一旁没人的角落,那双浑浊的老眼里满是精光。
    “你小子,跑得是真快啊!”
    朱信爷苦笑道,“信爷我这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刚火急火燎到了浔河码头,一看地上只有血没人了,一打听才知道你小子已经凯旋了。转头又往你这赶,感情你们都已经开上庆功会了。”
    “多谢朱信爷报信。”
    秦庚收敛了笑容,一脸郑重地对着朱信爷拱手,“若不是您及时,今天金叔恐怕真的要出大事。这份恩情,我秦庚没齿难忘。您且等我的,必有重谢。”
    “得了得了。”
    朱信爷摆了摆手,捋着胡子笑了笑,“信爷我混了一辈子江湖,啥大风大浪没见过?等你个球的谢。咱就是看你这小子顺眼。”
    说完,朱信爷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他压低声音,凑到秦庚耳边说道:
    “小五,我刚才来的路上特意打听了。”
    “你那一拳,现在可是传遍了。牛而逼之!”
    “义和窝棚的那帮人现在是吓破了胆,短时间内肯定是不敢惹你了。”
    “但是……”
    朱信爷话锋一转,语气凝重,“陈三皮毕竟是混过漕帮的,虽然被赶出来了,但在当地人脉甚广,是条地头蛇。他那一帮狐朋狗友,未必没有狠角色。”
    “虽说人死如灯灭,江湖规矩看似结了,但你还是小心为上,千万别被人敲了闷棍。”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秦庚点了点头。
    “放心信爷,这个道理我懂。”
    这话秦庚明白。
    江湖上,斩草除根是最难的。
    如果他死了,就真的人死如灯灭,金叔等人就不给他报仇了?
    金叔等人估计会躲着,但往后只要活着,金叔他们肯定会想办法给他报仇,哪怕是敲闷棍、下绊子
    如果金叔死了,那他秦庚就更会敲闷棍了,而且他还更有能力。
    在这津门,给一口饭,卖一条命的,有的是,谁管你对外人如何?
    一饭之恩,我就敢杀人全家!
    陈三皮混了这么多年,身边保不齐也有这样的死党,甚至是有像是秦庚这样有能力的死党。
    人在江湖,小心驶得万年船。
    “你是个心里有数的,我也就不多啰嗦了。”
    朱信爷见秦庚听进去了,满意地点了点头。
    “还有个事儿。”
    “码头上你既然当众撂了话,把徐金窝棚和马村窝棚这两伙人都揽在了身后,那你现在就是这群人的‘头儿’。”
    “今个儿晚上,你得请客吃饭。”
    秦庚微微一怔:“请客?”
    “没错。”
    朱信爷也是倾囊相授,掰着手指头给他讲道理:“你若是没发话,那信爷我劝你装聋作哑,甚至躲出去两天,免得树大招风。”
    “但你既然发了话,说这片地盘归你罩的,那就得收拢人心。”
    “这一顿饭,叫‘庆功宴’,也叫‘安抚酒’。”
    “一是让大家伙儿把今儿个受的惊吓压下去;二是借着酒劲儿,把这层关系坐实了。以后大家伙儿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你在码头上的地位才稳当。”
    “不然,光靠你一个人一双拳头,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秦庚听得连连点头。
    姜还是老的辣。
    这朱信爷不愧是津门的万事通老资历,这人情世故拿捏得死死的。
    自己虽然武力值高,但在管理团队和江湖阅历上,确实还嫩了点。
    浔河码头这么大一块肥肉,以后是他秦庚说了算,这一群人劲往一块使,再加上他秦庚,就算是林把头想收了这肥肉都得掂量掂量。
    “明白,信爷。”
    秦庚爽快地应道,“那今晚就去九合饭店摆几桌!信爷,您一定要来坐主桌,给我撑撑场面!”
    “哈哈,我就不去凑你的热闹了。”
    朱信爷却摇了摇头,背着手往外走,“你们一帮年轻后生喝酒吹牛,我这老头子去了大家都放不开。我啊,还是去吃我那口老卤煮自在。”
    “记住我说的话,稳住人心,小心暗箭。”
    说完朱信爷也不等秦庚再劝,乐呵呵地哼着小曲儿,转头走了。
    望着朱信爷离去的背影,秦庚心里涌起一股暖意。
    这位老人家,在关键时刻,是真把自己当晚辈护着。
    秦庚收回目光,转身回到窝棚中间。
    他拍了拍巴掌,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各位叔伯!”
    秦庚朗声道,“今儿个是个坎儿,咱们迈过来了!”
    “从今往后,浔河码头就是咱们的地盘了。只要咱们抱成团,稳稳当当的,最起码能吃他个三年五载的肥肉!”
    “为了庆祝,也为了去去晦气。”
    “今个晚上,九合饭店,我做东!咱们吃顿好的!不醉不归!”
    “好!”
    徐春第一个反应过来,明白了秦庚的意思,激动得把大腿拍得啪啪响。
    “小五大气!”
    “今晚我要吃肘子!”
    “我就想喝那的一口烧刀子!”
    众人欢呼雀跃,原本那种劫后余生的压抑气氛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对晚上这顿大餐的期待。
    对于他们这些苦哈哈来说,能去九合饭店吃顿饭,那简直比过年还高兴。
    ……
    华灯初上。
    九合饭店。
    这饭店坐落在南城的繁华地段,三层小楼,挂着几盏大红灯笼,把门口照得通亮。
    这饭店在津门南城这块地界儿,算不上什么顶级的大酒楼,跟那些接待达官贵人的“登瀛楼”、“鸿宾楼”没法比。
    但在这南城的平头百姓眼里,这也是响当当的字号。
    消费水平正好卡在那个坎儿上——既能让有点闲钱的小商小贩体面一把充个大头,也能让攒了许久钱的苦哈哈们偶尔来打个牙祭。
    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津门三教九流、底层江湖人的聚集之地。
    真正的大富大贵看不上这儿嫌乱。
    来这里吃饭的“有钱人”,多半是外地刚来的客商,人生地不熟,图个方便。
    此时,饭店大堂内早熙熙攘攘,人声鼎沸。
    众生百态于此。
    那是属于市井的烟火气。
    有刚拉完活儿换了身干净褂子的车夫,正大口扒拉着面条;
    有光着膀子、腰里别着红腰带的“腥挂子”,正跟人划拳喝酒,这是吞刀吐火卖艺的,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假把式;
    有那不入流的小戏班子成员,还在那吊着嗓子;
    角落里还坐着几个穿着长衫、穷困潦倒的老秀才,就着一碟花生米喝闷酒。
    跑堂的伙计端着托盘,像穿花蝴蝶一样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嘴里高声吆喝着菜名。
    “爆肚儿一份嘞——!”
    “溜肥肠来啦——让让,小心烫!”
    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酒味、还有各种重油重盐菜肴的香气,这就是津门南城的烟火气。
    秦庚带着金叔、李狗等人浩浩荡荡地走了进来。
    他换了一身从估衣铺淘来的干净青布长衫,虽不是什么好料子,但穿在他那如今已显峥嵘的身板上,却是透着股子精悍利索劲儿。
    刚走到门口,那眼尖的门童就迎了上来。
    门童眼毒,平日里迎来送往,认人的本事一流。
    这南城发生了点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
    他先是习惯性地打量了一眼秦庚的衣着,本想随意招呼一声。
    可当他看清秦庚那张脸时,脸色瞬间一变,那腰立马弯下去几分,脸上堆满了笑。
    “呦!这不是秦五哥吗?”
    门童的声音拔高了八度,透着股子亲热劲儿,甚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畏惧。
    这一嗓子,就像是平地一声雷。
    原本喧闹的大堂,瞬间安静了一瞬。
    不少离门口近的食客,纷纷停下筷子和酒杯,好奇地探过头来张望。
    “秦五哥?哪个秦五哥?”
    “还能有哪个?今天在浔河码头,一拳打死陈三皮那个!”
    “嚯!就是他啊?看着挺年轻啊,斯斯文文的,不像个杀才啊。”
    “你懂什么,这就叫人不可貌相。我当时可瞧得真真的,那一拳下去,那陈三皮胸口的铁胆都被打碎了,那声音脆得跟炒豆子似的!”
    “真的假的?铁胆都能打碎?”
    “骗你我是孙子!”
    众人的低声议论钻进秦庚的耳朵里。
    秦庚面色平静,带着一丝温和笑意,对着门童点了点头。
    这声“秦五哥”,听着倒是比“小五”顺耳多了。
    这就是江湖地位。
    是用拳头打出来的,也是用人命堆出来的。
    “请客吃饭。”
    秦庚说道,随手从怀里摸出从陈三皮身上摸来的两块大洋——扔给门童。
    “给我整个大包厢,要安静点的。”
    “一共十几个兄弟,酒菜捡硬的、好的上,肉要足,烧刀子酱肘子不能少。”
    门童手忙脚乱地接住那两块沉甸甸的带血大洋,眼睛都直了。
    这出手,阔绰!
    “得嘞!您放心,保准给您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门童把大洋往怀里一揣,扯着嗓子冲楼上喊道:
    “贵宾一位——!”
    “三楼雅字号包房伺候着——!”
    “秦五哥,您这边请,小心台阶!”
    这声吆喝,算是彻底坐实了秦庚如今在这南城江湖的地位。
    秦庚迈步上楼,步履稳健,身后跟着昂首挺胸的金叔和李狗等人。
    每一步落下,秦庚都能感觉到,他在这津门江湖里又往上爬了一层。
    一步一步,从底层苦哈哈,混出个名堂,爬到那最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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