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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不把自己当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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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梅梅回来,必须好好训训她。
    自打认亲以来,她一直忍让着梅梅,什么事情都顺着她。
    就差给她跪下磕头了。
    可结果呢,自己越是主动示好,梅梅就越不把她当回事。
    她好歹是大学老师,有身份,有地位,哪能让梅梅一直这样冷落她?
    蔡丹妮一脸鄙夷地偷瞄她一眼,心里暗笑。
    你把女儿一扔就是几十年,现在想让女儿给你好脸色,怎么可能?
    “妈,要不咱回家去吧,哥和嫂子太忙了,没时间见咱们。”蔡丹妮说道。
    “回什么回?”蔡翠芳气得老脸乱颤,走到酒柜前拿了瓶酒出来,“咱娘俩就在这儿等,妈去弄几个菜,咱俩好好喝点!”
    蔡丹妮一看这是从国外买回来的酒,味道肯定好,便抿嘴笑笑,“妈,我帮你打下手。”
    殊不知,这瓶红酒是夏长海为媳妇准备的。
    他知道春梅爱喝酒,结婚前便托朋友在国外特意买了两瓶。
    其中一瓶在运输中打碎了。
    剩下这一瓶春梅没舍得喝,一直存放在酒柜中。
    想着等新店开张后,大伙儿庆祝时再打开。
    冰箱里的羊肉吃没了,还冻着一条鹿腿。
    蔡翠芳想都没想就拿出来化冻,“丹妮,等会儿妈给你炖鹿肉吃。”
    不得不说,长海家确实有不少好货。
    “妈,这是兔子吗?”蔡丹妮从冰箱里翻出一只扒了皮的兔子。
    个头很大,得有六七斤重。
    “哎呀,这可是好东西啊,赶紧扔进盆里泡泡血水,切成块炒着吃可下酒了。”
    当军官就是好啊,这些野味肯定是军区的人送来的。
    蔡丹妮这会也不排斥中餐了,忙把兔肉放进水盆里泡上。
    旋即转身又在冰箱里翻腾起来,“咦?妈,你看这是什么?”
    蔡翠芳正忙着处理鹿肉,转身看了看,面色一喜,“这好像是大雁呀,真肥。”
    “不是大鹅吗?”蔡丹妮翻过来调过去看了两遍。
    “不是大鹅,大雁的肉皮是棕黑色的,而且个头更大,这一看就是野生大雁。”
    蔡丹妮听得直流口水。
    国外的那些餐食也就那么两样。
    面包加黄油,炸鸡薯条,再不就是牛排和咖喱之类的。
    这样看来,还是国内的菜品更丰富。
    蔡翠芳擦了擦手,接过大雁扔进水盆中,“先化冻,等会儿跟粉条炖上。”
    “妈,弄这么多吃的,咱们两个吃得完吗?”
    又是鹿肉,又是兔子,又是大雁。
    过年也不敢这么吃啊。
    太丰盛了吧。
    蔡翠芳冷哼一声,“不吃留着下蛋啊,家里有这么多好吃的,梅梅也不说给我送点过去,就自己吃独食。”
    蔡丹妮眨眨眼,试探着问,“妈,您就不怕嫂子回来跟您生气?”
    虽然还没见过顾春梅,但从昨晚电话的语气中能听出,那是个不好招惹的主儿。
    所以要想把长海哥夺过来,绝不能跟顾春梅硬碰硬。
    要学会察言观色,懂得变通。
    “我还没找她算账呢,她还敢跟我生气?”蔡翠芳板着脸道。
    顾春梅全然不知家里的存货被人糟蹋了。
    她领着招娣坐上公交车,一路来到军区医院。
    夏长海已经提前跟潘院长打好招呼了,约了皮肤科很有权威的专家号。
    招娣脸上蒙着头巾,很自卑地跟在干妈身后,“妈,如果脸上留疤,以后谁会娶我啊?”
    “胡说什么呢。”顾春梅回过头,“你那疤痕就算不治,自己慢慢也会消退的。”
    “真的吗?”招娣眼里燃起了希望。
    她皮肤本来就爱长痘,现在又添了一道疤。
    如果是男孩子倒还能接受,可她还是个没出嫁的姑娘,就很闹心。
    顾春梅伸手揉揉她的头,“我的话你还不信吗?”
    “当然信了。”招娣咧嘴笑了起来。
    今天来看病的人很多,窗口前排着长长的队。
    顾春梅踮起脚朝前面望了望,忽然一道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兴艳?”顾春梅愣住了。
    她不是跟自己老公公过上了吗。
    怎么突然跑到军区医院来了?
    “妈,你看什么呢?”招娣问道。
    顾春梅收回目光,轻轻摇头,“没什么。”
    柳兴艳手里捏着一摞单子,她也是来看皮肤科的。
    自从离开王广军后,她身上的疹子愈发严重了。
    刚开始擦点药膏还能忍住,可后来疹子扩散到了全身。
    密密麻麻,一片连着一片,快把她痒死了。
    听说今天皮肤科来了位专家,她赶紧过来挂号。
    早上抽血化验,这会儿结果出来了,她是来交钱的。
    顾春梅排在她后头。
    挂完号后,她领着招娣跟在兴艳身后一起来到皮肤科。
    “下一个,柳兴艳,进来!”
    柳兴艳没发现顾春梅,一听到自己名字,她连忙走进去。
    把一摞化验单递给医生。
    胡医生逐一看了化验结果,脸色逐渐凝重起来,“你这个可不是普通的皮肤病。”
    “大夫,我全身痒得厉害,你快给我开点药吧。”
    柳兴艳把袖子绾起来,露出一截胳膊,“你看,这红疹子折磨得我睡不着觉,就像有蚂蚁爬似的。”
    胡医生抖了抖手里的化验单,“你这是淋病,而且非常严重,已经引起各种并发症了。”
    柳兴艳不明所以,“淋病是什么?皮肤病吗?”
    “当然不是,淋病是性病的一种,医学上讲叫淋球菌感染,早期及时治疗可以痊愈,但你这已经大规模扩散了。”
    “怎么会这样?”柳兴艳瞪大眼睛,冲过去就抓住胡医生的胳膊,“我还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得性病,一定是你搞错了!”
    门外的顾春梅听后,跟招娣对视一眼,皆是满脸讶异。
    据说性病主要是通过性、交进行传播。
    兴艳嫁给宝根后,顺利怀上孩子,宝根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后来兴艳又跟王广军厮混在一起。
    可以确定这病就是王广军传染给她的。
    柳兴艳自己也清楚这病是怎么来的,只是不想承认罢了。
    胡医生皱紧眉头,“撒什么泼,松手,你到底看不看病?”
    柳兴艳闹了一通,红着眼圈问道:“大夫,我这病还能治好吗?花多少钱我都愿意!”
    她才18岁,不想就这么死掉。
    胡医生正色道:“先办住院吧,片子上显示输卵管堵塞,**糜烂,需要动手术切掉**,然后以抗菌消炎为主,后果是你以后不能再生孩子了!”
    “什么?”柳兴艳听完,一脸颓废地瘫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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