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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美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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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悄然如流水。
    在四月底的一个周三,欢喜刚到中顺大厦办公室。
    还没有开始工作,她接到了范晓乐的电话。
    在电话里,范晓乐告诉她,她将在五一举行婚礼,地点就在京城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欢喜虽然有些意外,但也恭喜她。
    电话里范晓乐却并没有准新娘的幸福感,反而语气低迷说她拿不定主意这个婚该不该结?
    欢喜听出了不对劲,在得知她现在就在京城时。
    她约范晓乐一起吃中午饭。
    地点就在曾经她们约过的那家餐厅。
    欢喜比范晓乐到的早,再次来到这家餐厅,对她来说,一切都物是人非,再也回不到从前。
    自从欢喜和温言政推心置腹推测一番之后。
    知道自己再遇见击杀事件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她就开始尝试让自己回归到普通人的世界里。
    哪怕每周三去中顺大厦坐班,她也不让党岁安排太多保镖。
    只有小涂被党岁安排在了司机岗位兼任保镖司机双职。
    欢喜带着党岁进了餐厅。
    没有清场。
    她到的时候,这家餐厅已经有不少客人。
    欢喜甚至也没有选包厢,就直接在大堂靠窗的一个雅座坐了下来。
    等了大半个小时,才等来了范晓乐。
    欢喜看着走进来的范晓乐,很是意外,她目光扫过范晓乐微微隆起的腹部,视线才定在了她的脸上。
    她微微皱眉,因为范晓乐脸上哪怕是化着精致的妆容,也掩盖不了她眼底的疲惫和憔悴。
    和上次她见到的那个一心扑在工作上的范晓乐有天壤之别。
    欢喜将水杯放到她面前,才轻声问道,“怎么回事?”
    范晓乐双手捧着水杯喝了一口水,苦笑,“意外怀孕了。”
    “我和他互有好感,但是因为现实问题,我们不算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他是京城总公司的人,偶尔才会出差。
    而我是偶尔才会来京城总公司,大多时间都在外面出差,就一次意外,就怀上了。”
    欢喜默默听着,没说话。
    “他是本地人,父母都是做小买卖的,家庭环境还不错。
    上面三个姐姐,我意外怀孕后,其实没打算要这个孩子。
    我事业刚起步,我从没有想过这么早进入婚姻生孩子。
    可是他不同意,在知道我怀孕后,表现的非常积极,向我求婚。
    我头脑一热,感动上头,就答应了。”
    “我们开始见父母,选日子,定酒店,一切本来都好好的。”
    “直到我发现他单单是在公司各部门的前女友,就有三个。
    但这毕竟都是和我之前的过去事,我就算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我也劝自己释怀。
    毕竟他对我确实挺好的。”
    “上周我去产检,他没空,是他姐姐陪我去的,她姐姐竟然托了医院的亲戚,问出了我怀的是女儿。
    之后,他父母对我的态度就没那么热乎了,时不时的感叹一句可惜我是个外地人。
    他几个姐姐甚至开始和我商量着这胎生下后立马生二胎的事情。
    欢喜,你敢相信,如今这个信息年代了,竟然还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还不是农村,还是京城。
    我简直不敢相信,难道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那些想生女儿不想生儿子的消息都是假的?”
    欢喜沉默着。
    范晓乐也不在意欢喜的沉默,她自己都知道她这种情况,谁都帮不了她。
    “随着婚期的临近,我开始失眠,情绪也变的敏感,我甚至开始怀疑我结这个婚生这个孩子应不应该,对不对?”
    欢喜看着她,“关于你面对的问题,你老公什么态度?”
    范晓乐眼神黯然了下来,“他说是我处于孕期情绪敏感,他家人根本不是我以为的意思,他姐姐也是一番为他们着想的好意。”
    欢喜蹙眉了。
    “就是他和稀泥的态度才让我开始不确定了的。
    欢喜,婚期上周我就应该通知大家的。
    可是我一直拖一直拖,直到今天都周三了,我才通知你,我甚至都还没有通知心欣她们。”
    欢喜目光落到她腹部,“几个月了?”
    范晓乐下意识的摸着微拢的腹部,眼神不自觉柔和了起来,
    “快五个月了,她真的真的很乖,从没有闹过我。
    我也没孕反过,发现她的时候都快两个月了。
    我接受求婚后就申请调到了总公司从普通员工做起。
    这几个月我适应工作,其实忙起来很多时候都忘了她的存在。我是真割舍不下她。”
    欢喜的心情其实复杂程度几乎不亚于范晓乐本人。
    如果是以前,她或许不会这样共情女性的处境和艰难。
    可如今,她知道她的认知终究还是受到了影响。
    从此刻范晓乐眼底散发出来的对孩子的爱意,她知道婚礼十之八九会如期举行的。
    因为她舍不得腹中的这个孩子。
    那怕结了婚再离,她也会生下孩子。
    目送范晓乐离去的背影,欢喜反而情绪低落了起来。
    她没去公司,而是回了胡同小院看看。
    站在院子里,欢喜注意到了墙角的花都谢了。
    她栽种的小菜苗也都老枯了。
    欢喜回房间换了身衣服出来,开始清理杂草。
    门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欢喜拔草的动作一顿。
    党岁知道外面小涂在,但还是任由人敲了门,那只能是认识的人。
    她走过去开了门。
    门外的人,让她很是意外,“是你?”
    陶桉退后了一步,指了指胡同深处,又提了提手里的菜兜子,
    “我买菜要回去,经过这里……看外面停了车,还有司机在,就想着是不是欢总回来了。”
    党岁看着他,没说话,而是回头对蹲在墙角正在清理菜园的欢喜汇报:“欢总,是陶桉。”
    “让他进来吧。”
    党岁打开了门。
    陶桉提着菜兜子进来了。
    欢喜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定在了他手里提着的菜上面,“你也住胡同里?”
    陶桉轻声道,“嗯,住了一年多了,当初是照哥让腰哥给我安排的住处,我和另外几位保镖大哥一起合租,住的是腰哥二姨的院子。”
    欢喜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党岁刚伸出手,想送陶桉出去。
    陶桉却道,“欢总,我来帮您吧。”
    说着,他就动作飞快的放下了手里的菜,袖子一挽,就朝欢喜那一排的菜沟地去了。
    也不像欢喜那样还带劳保手套,直接就上手去拔那些枯萎的菜和杂草了。
    党岁看了他一眼,手无声收了回去。
    欢喜再次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垂低下眼继续干自己的。
    陶桉干这些活是非常利索的。
    本就只有一排地沟的菜园有了他的帮忙,很快就清理的非常干净。
    不仅如此,他还很有眼色劲的帮墙角的那一排花都清了杂草。
    清完杂草,他又像个小陀螺一样,开始给院子搞卫生。
    欢喜洗干净手,在石桌前坐下,看着他不停给自己找活干,也不说话,径自喝着党岁给她准备的茶水。
    院子本就小,平时都有专人定期打扫卫生的。
    除了欢喜的那一排花和几沟沟菜地里长出了几株杂草外,也真不脏。
    陶桉终于停了下来,他在水池边仔细洗干净自己手上的泥。
    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水,朝坐在石桌前的欢喜灿烂一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笑起来非常动人。
    “欢总,您还想喝鸡丝粥吗?您要是想喝的话,我可以给您煮的。”
    欢喜看着他,没吱声。
    清爽的黑发,白衬衫配牛仔裤,袖子挽起露出了半截冷白皮的劲瘦手臂。
    唇红齿白,眼睛也黑白分明,清澈见底。
    青春,也清纯。
    这得天独厚的长相优势,让他刚才的话显得十分正常。
    哪怕其实已经非常不正常。
    欢喜看着他,又看了看这处院子。
    “你来过这里吗?”
    陶桉点头,“照哥在时,我来过几次。”
    “那你现在提着你的菜去厨房,给我做两样你拿手的菜吧。”
    陶桉眼睛亮了起来,忙不迭的提起他的菜兜子往厨房冲,生怕欢喜改变了主意似的朗声道:“欢总,您稍等一下,我很快就好。”
    陶桉说很快,确实很快。
    两菜一汤,很快就端上了石桌。
    不仅如此,他还盛好了饭,亲自递上了筷子,然后紧张的站一旁看着她吃。
    欢喜看着桌上的两菜一汤,都很熟悉。
    熟悉的就仿佛是孙照做的。
    就连味道都差不多。
    欢喜吃着饭菜,突然冷不丁的开口,“你想应聘我的厨师吗?”
    陶桉看着她,白皙的脸庞突然涨红,眼睛里也浮现出来慌乱,却又像是鼓足了勇气开口,“我…我想做欢总的厨师,但我也不只是仅做厨师,我还想让您养…养着我。”
    一旁的党岁飞快的瞥了他一眼,目光迅速收了回去。
    欢喜吃着饭菜,“说说你的理由?”
    陶桉看了她一眼,“您非常非常有钱。”
    欢喜夹菜的动作顿了一下,抬眼看向他,“还有吗?”
    “还有,您年轻,只比我大三岁,长的也不难看,我一点都不讨厌。”
    “还有吗?”
    “您让我非常有安全感,而且你还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保护我。”
    欢喜突然问,“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个心思的?”
    陶桉垂低着头,“就那日在蓝色酒吧,您让附光放开脚的时候。”
    欢喜挑眉,所以那日不是她感觉出了问题,而是这人是真的在勾引她?
    “你想要多少?”
    陶桉惊喜的抬头,眼睛闪亮,“一个住的地方,一辆车,每个月……二十万?”
    欢喜笑了,语气温和了下来,“你想住哪呢?”
    陶桉脸上的笑容非常灿烂,“春光里可以吗?”
    欢喜知道春光里,因为就在胡同外一条街的对面楼盘。
    广告标语清清楚楚,现房,主打的是改善住宅,最小的户型一百二,最大的将近六百平方。
    欢喜深看了他一眼,目光又落回到了石桌上的菜上。
    “党岁,你按他的要求安排。”
    “是。”
    陶桉笑的非常满足,见欢喜放下来筷子,连忙上去收拾好了石桌。
    又跑进厨房收拾妥当,还非常贴心的将厨房垃圾带了出来。
    看样子显然是准备等会带走的。
    欢喜站起身,“酒吧后厨的工作你还做不做?”
    陶桉迟疑了一下,摇头,“我不喜欢熬夜,如果可以,我不想做。”
    “那就不做。”
    “谢谢欢总,欢总,房子和车子都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当然可以。”
    “谢谢欢总,欢总,那您需要先验货吗?”
    党岁听到这里,是真忍不住了,她飞快的又看了一眼陶桉。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了吗?
    欢喜非常淡定平常的回,“不需要。”
    陶桉欲言又止,“可是这样会不会不好?”
    欢喜指了指门,“不会,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你这会可以先回去了,等会会有人去接你去选房选车。”
    “好的,谢谢欢总。”
    陶桉非常听话的离开了,带走了他清理好的厨余垃圾。
    欢喜看着就连背影和头发丝都似乎透露着欢快的陶桉,不自觉地皱起眉。
    让党岁去查查陶桉底细的话到了嘴边,她还是咽下去了。
    直觉上,她觉得就算去查,也不会有问题。
    如果当日在蓝色酒吧,陶桉就在诱惑她。
    余钦肯定也发现了。
    回想起那日,余钦的反应已经是非常敏锐和迅速了。
    关于内庭,余钦能动用的人脉和资源不会差。
    这几个月以来,余钦从来没有和她提起过,说明至少表面上,陶桉的身世应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现在的她有些杯弓蛇影了。
    不管有没有问题,既然她都留下了,先看看吧。
    欢喜压下心里想法,离开了小院,在准备回九鼎山庄的路上,冯封给她打电话了。
    欢喜这才想起,上周末她为了应付他,随口说了句等周三上班,就去他那里吃啤酒鸭的。
    疯子非常执着,已经将啤酒鸭炖出了水平。
    “欢喜,现在离你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我炖的鸭子已经开始转小火了,等你下班过来,肯定就非常入味了。”
    刚刚已经吃过两菜一汤的欢喜:是真忘了!
    她今天中午见了范晓乐,下午都没去公司,直接来了小院了。
    欢喜挂了电话后,想了想,还是吩咐党岁去安排陶桉,让小涂送她冯封那里。
    啤酒鸭是吃不下了,但喝点贡酒是没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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