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夕阳落在肩膀上, 叶卿怀里依偎着恬静的女孩。 他轻轻吻她的额头,“出去走走。” 程晚睡醒, 抬起稍显疲倦的双眼,“什么时候了?” “五点半。” 出去看看落日。 他们坐车,去了最近的海边。车厢十分安静, 里面只有零零落落几个学生。 程晚靠在叶卿的肩膀上, 看着外面流动的春景。 天空仿佛在燃烧一般,景象波澜壮阔。 她扣住他的手指,他低下头,亲吻她的脸颊。 程晚再抬眼时, 电车已经驶过长长的街区, 视野迎来深蓝色的大海。 夏天的海边有些潮气, 海平线上的云朵像被染红的棉花糖, 太阳还有一点点温度,暖着在人行道穿梭的路人,风景很好, 在公路边行走时, 叶卿让程晚站在夕阳下, 他说:“我给你拍照片。” 背景是大海, 叶卿找了个直男角度,拍了个直男游客照, 程晚笑得很自然, 大海和落日跟她一样漂亮, 因为他拍照技术太差了, 显得她的表情背着光有些模糊,不过程晚觉得这样挺好的。 她把照片发给了沈仙,沈仙回过来星星眼的表情。 叶卿在一个小船坞的坝上坐下,他习惯性地摸烟盒,才记起刚刚路过的吸烟区离这里已经很远了,懒得再回头,叶卿打消了这个念头。 程晚在他身边坐下。 “小喜还跟你说我什么了?”叶卿问道。 程晚想了想,“说你大学里的事。” “我大学里什么事?” “说你大学里喜欢的女孩子。”她嘟囔着。 叶卿挑眉:“她是这么跟你说的?” “难道不是吗?” 他没再接话。 过了会儿,才开口:“没有喜欢,对别人只能算动心。” “那你怎么不去追呢。” “她把自己藏得太深了,我招架不住。” “还有你招架不了的人。” “当然有,我不是圣贤,不可能兜住每个人的喜怒哀乐。” 程晚撇撇嘴,问他:“她比我漂亮吗?” 叶卿笑话她,“你是小孩子吗,还比来比去的。” “那你心里总有个答案,谁更漂亮。” “没有。”他坦白地说,“如果皮囊不能决定什么,我不会通过这一点做判断。” 程晚轻哼了一声。 叶卿摸摸她的头,安慰她:“别生气,攀比易伤身。” “你敷衍我,她肯定比我好看。” 让人啼笑皆非的断言。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比你好看,但她好像没你这么爱较真。” 程晚气得脸都鼓起来了。 被叶卿捏回去。 他说:“你可以通过你的皮相认识自己,但一个人要认清自己是很难的。光看这些肯定不够对不对。” “再漂亮的人容貌也会衰老,身上的肌肉会慢慢地柔软萎缩,身体机能退化。” “到那时候你能留下什么。” “留下的是你最坦率的性情,最直接的面对生活的态度,还有你的气质和风骨。” “如果早些认识到这一点,不用拘泥于某些很小的圈子,把心胸展开一点,会活得更舒服。” “你可以试试。” 叶卿说完,程晚想了想,“你这样说是很有道理,可是到那时候我还能剩下什么呢,等到我连皮相都没有的时候——” 他打断:“你还有我。” “你会更爱那时候的我吗?” “我在我的每一个时候爱着同一个时候的你。” “你现在是这样说,我怎么知道你以后会不会。” “给自己一点信心,也给我一点信任。” 程晚没话了。 叶卿跟她说一说温柔的话还是很有效果的,程晚的确给了他很大的信任,后来她很少会问哪个女孩有没有他漂亮这样的话,不过叶卿给她的承诺也确是肺腑之言。 他觉得拿女孩子的容貌作对比是很不礼貌且没有意义的事。 他会喜欢程晚,也不是因为她漂亮,从来都不是。 并排坐在一起,程晚把手塞进他的掌心:“如果我再放弃你一次,你还会爱我吗?” “我从来不觉得生活里少一些什么,不是因为不缺,是因为我可以不需要。如果你不在,我也可以没有爱情。你执意要走,我留不住你。你愿意回来,我一直都在。你明白吗?” 叶卿这样说,程晚挺感动的,但她又有点听不懂,“那你觉得我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沉默一会儿,开口道:“圣经里面有一段,上帝抽走了亚当的一根肋骨,造了夏娃。让他们结为夫妻。于是亚当说,他的妻子就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大概就是这样的意味。” 哎呀,嘴巴跟灌了蜜糖一样甜。 程晚笑眯眯地看着叶卿,“可是你不是亚当,我也不是夏娃。我们只是很渺小的两个人。” “人是渺小的,爱情不是。爱情一律伟大。” 程晚给叶卿拿出一个小绣包,掌心大小的,正反两面各秀了四个字,手艺不精,看得出来是她亲手做的。 她说她这是在华人街跟一个老太太学的,是在留学快要结束那阵子,准备结课时,程晚突然迷恋上的小爱好。 她没学上几天,只做了这么一个,绣包上有淡淡的花香,正反两面的字连起来是——“一叶舟轻,双桨惊鸿。” 因为这句词里面有他名字的谐音,她觉得很美,而程晚很不巧地记错了这句话,原句应当是“一叶舟轻,双桨鸿惊。” 绣在绣包上不太押韵的这几个字连起来读也意外的很好听。 他说,这样被她篡改一下,好像更美了。 程晚很高兴他这样表扬他。 她脸上露出久违的容易满足的笑容。 —— 在日本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产品上市,关注边缘人群的设计理念让他们的项目大受好评。日本这边的合作分公司也会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来支持。 虽然说得玄乎玄乎的,程晚还没玩过他们传说中“治愈孤独”的VR设备。 一周以后,在回国的飞机上,程晚跟叶卿说起这事,他说他想办法搞一个回家给她玩玩。 程晚笑着骂他不靠谱。 回国之后,程晚去燕城看了一次爸妈。 这几年爸爸老去的速度很快,这次见面,程晚给他剪了一天的白头发。 爸爸退休之后,有时候会带妈妈出去爬山,可能是年纪大了,他们也不爱去很远的地方旅游。 老了的突突时常依偎在妈妈的脚边,它已经跑不动了。 他们一起晒太阳。 妈妈很多年没有犯过老毛病了,冬去春来,他们在一年年流逝的光阴里迎来暮年。 爸妈住的房子靠着山,还带一个小院子,特地找了这乡下的地段,是为了方便妈妈经常在院子培壅一些花草。她很喜欢农村的宁静和舒适。 爸爸不再叫妈妈“唐唐”了,因为妈妈说这个称呼太腻歪了,于是爸爸就改口称她老伴儿。 老伴儿,今天的茄子炖肉有点甜了。 老伴儿,这几天天气凉要加衣服了。 老伴儿,小晚来看咱们了。 程晚坐在阳光下剥着橘子,爸妈面对面坐在一起泡脚,突突在舔他们的洗脚水。 程晚笑着,把小狗狗拎走了。 叶卿给她打电话来。 “说好了三天假,这才一天半就被骚扰。你真烦人。”她跑进卧室里,偷偷跟他打电话。 叶卿失望地“啊……”那么一声,“你不想我的吗?” 程晚笑说:“你想我了啊?昨天早上还见着呢。” “想啊。” “多想。” “我可能是用生命在想你了。” “肉麻。”她嗤笑。 接着电话,手臂抬到变酸,就这么互相听着对方的呼吸,程晚嘴角一直挂着浅浅的笑,她吃完一个橘子,这边还甜着呢,听见外面爸爸敲了一下门。 “跟男朋友打电话?” “嗯!”程晚把头扬了起来。 然后外面就没声音了。 过了会儿,程简阳又敲敲他的门,“打完电话出来一下,有事情跟你说。” 程晚闻言,便没再跟叶卿说话了。 她立马结束了通话,去了一趟爸爸的书房。 程简阳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隔一段时间就要整理他的书架和桌面,必须得摆放得整整齐齐。 程晚没有上去帮衬,她知道爸爸不喜欢在忙什么事情的时候别人过来指手画脚,她看着程简阳的手,他手上的皮肤皱得一层一层的,指甲还是修剪得很干净。 “爸爸。” “你过来,坐下。”程简阳拉了一张桌子下面的凳子。 程晚坐下了。 他拿出一个小铁盒,把里面的东西统统拿出来,这些证件票据都长得层次不齐的,稍显凌乱,程简阳简单地整理了一下,把那些东西一个一个拿给她看。 “这个是房产证,这套房子的,写的是你的名字,这是妈妈前几年做老师时候的存下来的积蓄还有你大学时候的奖学金,这是爸爸的存折,银行卡,密码我写在……” “你干嘛。”程晚打断道。 “给你看一下这些东西。” “为什么要看这些?” “因为你大了啊。” 程晚捏了捏鼻子,她声音颤抖着说:“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程简阳愣了一下,赶紧拍拍她的背,“哎呀误会了误会了,完全没什么事。” 他哭笑不得地哄她:“真没事,爸妈现在身体都挺好的。” “不过给你看一下这些,就是让你有个准备。” “小晚……” “爸爸妈妈年纪大了,身体也不是像年轻时候那样能抗了,虽然没有生什么病,但是到了这个年纪,就会有很多安全隐患在身边,很有可能连病都不用生,说不在不在了。总之你得有个心理准备,总有一天我们要比你先走的。” 程晚听完他直白地说完这些话,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你不许胡说!你年轻着呢!” 程简阳笑眯眯地抱着她的脑袋,揉在自己怀里:“行了啊行了啊,几岁了你还哭哭啼啼的。” 他拍了拍自己的嘴巴,“都怪我这嘴,天天瞎说瞎说。” 把东西往角落里一推:“不说这些了,咱们出去遛狗去。” “啊,遛狗去遛狗去,走走走。” 程简阳推着程晚往外面走。 她看到妈妈在外面择菜,就没有再哭了,赶紧收拾好了情绪。 “突突,突突!”程简阳吼了两声,没有得到回应。 他走到狗窝里,看到突突肥嘟嘟的身子摊成一堆,睡着香呢。程晚跟在旁边,她在狗窝旁边蹲下了。 突突来他们家好多好多年了。 虽然人们都说泰迪日天日地的,可是突突是条特别乖的狗狗,一点也不色。 程晚每次看到它,都会想到点点,不知道突突还会不会记得它的小主人呢。 她用手指刮了一下它的耳朵,“突突……” 突突没有动。 程简阳端来它的狗粮,放在突突的鼻子下面,突突仍然一动不动的,他察觉到一点不对劲,他用手去抄了一下突突的身子。 它身上已经凉了。 阳光照在年迈的突突身上,它身上的毛发被风吹得一卷一卷的。 程简阳在那一瞬间并不觉得伤感,他轻轻地笑了笑。 “小晚啊你看,突突总算能回它的世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