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4)
最后, 这些花还是没逃过长生的魔爪= = 高级口粮送过来, 大部分都进了长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长生强行喂给郑晴歌, 不过无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来。 长生这才信了, 郑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别人的血。 长生觉得这是新生期的问题,现在的郑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来就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会变成这样倒也正常。从始至终, 长生就没想过为什么她的洁癖没在她身上体现这个问题。 长生觉得没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因为她是长生啊, 哪怕换一百个壳子, 只要里面的灵魂是不争,她就永远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长生就是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不过后来在长生的强烈抗议下,郑晴歌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这种方法, 没办法,长生坚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离家出走, 那郑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这里住了一周,长生已经想出来自己要做什么了,此时她正一边给自己抽血,一边算成本问题。 郑晴歌就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盯着血袋的情况, 在长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时候她都不会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有节制,可看着冷冰冰的针管自动抽血,她反而很担心,怕抽的太多影响到长生的身体。 长生跟她解释了无数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没了也没事,顶多晕一会儿,把抽出去的再补充回来,立刻就能恢复,然而郑晴歌还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时候紧迫盯人。 长生懒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觉得自己那点存款可以坚持一个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头看郑晴歌,“明天我就要开始摆摊了。早上十点开始,夜市13号摊位,记得来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给你。” 闻言,郑晴歌坐在她身边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头,“几点回家?” “卖完就回来,我还得看着你呢。” 郑晴歌的表现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狂性大发了,长生没打算卖多少,前两天只要能回本就行。从前天开始,郑晴歌就开始正常工作了,长生跟了两天,发现她表现还行,只要没人评论她现在的长相,她就不会生气。 长生叮嘱了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弟,小弟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其实是郑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将,有他在,长生就不用担心了。 而且她摆摊的地方就在郑晴歌公司对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她也赶得过去。 第二天一早,长生从被窝爬起来,准备骑一辆小电动去码头买原材料,结果她在郑晴歌家的地下车库里翻了半天,发现连个自行车都没有。而她又是刚刚才成年,根本没有驾驶证。 在她纠结是打车去还是来一发无证驾驶的时候,郑晴歌走过来,拯救了她。 郑晴歌带着她去码头,长生好奇的问她,“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郑晴歌看着路况,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长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楼下,不可能吵到你?” “跟声音无关,”郑晴歌回答的漫不经心,“你起来走动,我会闻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对吗? 长生面无表情的在码头买了一百条秋刀鱼,郑晴歌把鱼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时人不多,但各种商贩已经开始准备了,长生抱着一箱鱼和一箱调料走进去,连个道别都没和郑晴歌说。 郑晴歌靠在车边,看着她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周围有各种商贩在不停的出来进去,他们在经过郑晴歌身边的时候,都会惊讶的看一眼她再离开。 在外面,郑晴歌的回头率也很高,不过那些人都带着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过去,郑晴歌非常不喜欢那种眼神,而在这里,人们看她只是单纯的惊讶,惊讶她这样好看又光鲜的女孩子,怎么会一大早上出现在这里,而短暂的惊讶以后,人们就又把视线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门了,马上就要开始做生意,大家都为自己的生计奔波着,哪里有时间去关注别人啊。 这是郑晴歌从来都没接触过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会儿,才回到车里,掉头去了公司。 自从转化以后,郑晴歌就没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绪不对,现在还不适合去和各方势力打交道。 因为之前她刚和C国签了一个大单子,手下们都忙得很,也就没发现郑晴歌的不对劲。 郑晴歌到公司的时候才八点半,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她进去的时候全公司都在一边啃早点、一边胡吹海侃,看到她来了,整个公司都安静了下来。 郑晴歌看了一眼众人,对他们点点头,然后施施然的走进了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桌子上的电子钟,静等数字变成十。 长生见过的那个手下叫孟云,他是郑晴歌的贴身助理,见老大来了,他也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帮着整理东西,看郑晴歌的视线一直放在电子钟上,他好奇的问:“老大,今天有事?” 这两天郑晴歌跟上班族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来了也只是看看文件,基本没出去过,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让他和其他手下代替,过的这叫一个清闲。 不过孟云跟了郑晴歌四年,深觉这位不是能闲住的人,看郑晴歌盯着时间,他第一反应就是工作狂魔郑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结果郑晴歌只是语调悠扬的回了一句,“嗯,十点我要去夜市。” 孟云觉得自己听错了,“您说的夜市……是新开的夜总会么?” 郑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就对门那条街。” …… 那条街去年因为城区规划变成了工商局指定的夜市,虽说顶着夜市的名头,其实不管白天晚上人都很多,在旁边购物逛街的人都喜欢来这吃小吃,郑晴歌还因为这个发过两次火,人多了他们的安保就得加强;而谈生意也不能再来公司了,不然久而久之人们都会发现她这是个皮包公司;这些还都好说,至少有解决的办法,最让郑晴歌受不了的,是每天源源不断的酱料香气和油炸味道。 郑晴歌洁癖的程度大家都有目共睹,她本人也计划好了过两个月就搬公司,连地址都选好了,可是郑晴歌刚刚说什么?她要去夜市? 孟云有点担忧,“老大,你小=说=群=1=1==0=8=1=7=9=5=1=不会是想拆了夜市?那好歹也是工商局的地盘,虽然咱的挂名业务有房地产,可没有拆迁队啊。” 郑晴歌默了默,“长生在那里卖东西,她让我过去捧场。” 长生? 孟云回忆了一下,恍然道:“哦,是夏小姐啊。夏小姐在夜市卖东西?卖什么?” “烤鱼。” 孟云:“……” 夏芙长得像个精灵,唇红齿白,脸还没巴掌大,给她安对翅膀,不用化妆就能演奇妙仙子,这样一个画里走出来的人物,居然要去卖烤鱼…… 孟云想象了一下夏芙穿着围裙、蓬头垢面,左手举着一条死鱼,右手拿刷子往鱼身上抹油抹酱料的画面,突然觉得脑壳有点疼。 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听说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么老大不会给,卖烤鱼估计也是突发奇想,觉得好玩就去做了,这样做出来的烤鱼,一定很难吃= = 孟云看看安静如鸡的郑晴歌,觉得自己有必要为经验匮乏且完全不懂得怎么疼人的老大排忧解难,他建议道:“老大,要不我带几个弟兄过去,把夏小姐的烤鱼都买回来。” 省的夏芙连一条鱼都卖不出去,到时候惨遭打击。 郑晴歌听了他的建议,不知想到什么,她笑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你们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来。” …… 说夏芙太聪明不好吗?为什么要用这么扎心的说法= = 还没到十点,郑晴歌就独自溜达了过去,彼时长生正认真的看着烤架上的秋刀鱼,不时给鱼翻面。 郑晴歌过去,打开铝合金的门,新奇的看了一会儿这个小隔间里的各种设备,然后才坐到长生身边,等了一会儿,长生就把烤好的鱼递给她了。 “小心烫,拿这里。” 长生的动作小心翼翼,她捏着竹签的尾巴,怕郑晴歌碰到上面发烫的部分,她干脆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抓起郑晴歌的手,让她捏着自己刚刚捏住的部分,两人手指相碰,郑晴歌垂着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动作,直到长生松开手,继续去翻剩下的鱼。 望着自己手中这条已经被烤成金黄色、散发着鲜香的秋刀鱼,郑晴歌顿了顿,然后低头、咬下一口。 外酥里嫩,脆脆的、咸咸的,腌制的时间不长,佐料的味道没有覆盖鱼本身的鲜美,反而相得益彰。 长生托着下巴,期待的看着她,“好吃吗?” 郑晴歌没说话,又咬了一口,然后才笑着点点头,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觉得这个味道还有点熟悉,好像以前吃过一样。 虽然现在人类的食物对她来说已经没用了,不过因为是长生做的,她还是很捧场的吃了两条,被香味吸引,渐渐有客人上门,长生熟练的烤鱼,没多久,一百条秋刀鱼就卖没了。 郑晴歌很惊讶,第一天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长生比她还惊讶,在九天境烤着好吃是因为鱼本身就很好吃,换成寻常的秋刀鱼,她以为效果要大打折扣,没想到居然也这么受欢迎,那她攒本钱的过程应该会缩短不少? 她原本的计划就是先找个成本低的生意做着,慢慢攒本钱,然后带着本钱去做一个更大的生意,真正的开始经商。虽然郑晴歌说了不用她还钱,但她不想让郑晴歌吃亏,更不想一直靠着郑晴歌生活。 在九天境是没办法,她没身份、没根基,出去就会像唐僧肉一样被所有人盯上,好歹正道不对唐僧感兴趣,可不管在哪一道眼里,她都是一盘菜。如果不是不争一直护着她,她哪有平安长大的机会啊,要么被人吃了、要么被姒颜带回去,做一根沾满鲜血的魔草。 最初她跟着不争,是因为她觉得不争好看、令人心疼,所以她想跟着她,能一直看着她、心疼她,但结果却倒过来了。 长生从没跟不争说过这些,她觉得不争已经很累了,如果说了这些,她还要来安慰自己、想办法打消自己的疑虑,岂不是更累。她是棵懂事的草,已经学会了如何体贴别人,她的沉默,就是她的体贴。 但不说不代表她就忘了这件事,如今有机会再次把两人的角色调换过来,长生特别开心。 她跟个小老板娘一样,一边数着今天挣的钱,一边对郑晴歌说道:“等着,早晚我能把自己赎回来,然后再把你买过来。” 郑晴歌在生意场上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这种言论在原来的她看来,就是挑衅。但听了长生的话,她一点没觉得自己被挑衅了,甚至胸腔里有种被塞得满满的感觉。 她感受了一下这种从没体会过的感觉,然后才认真的回答:“嗯,我等着,也期待着。” 下午一点,长生收工了,今天她净赚了四百多,她准备明天多买点原材料,然后再看看情况。 连续一个月,长生都在夜市里待着,从一开始的一天一百条,到最后变成了一天六百条,她的摊位是夜市里最火爆的,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她还能再多卖点。 如长生说的那样,郑晴歌自控力很好,别人的新生期需要三个月,到她这就两个半月,如果不是有事情刺激她,估计刚到两个月,她就能度过新生期了,然而,世事难料啊…… 常市的雇佣兵公司不止郑晴歌一家,还有另外两家,他们互相是竞争对手,另外两家一家姓洪、一家姓薛,姓薛的处事圆滑、狡兔三窟,不得罪任何人,同时也不和任何人交好,比较低调,没什么好说的。姓洪的这位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社会大哥思想,不服就干,他看中什么,别人必须给,不愿意给也行,干一场,赢了就放过你。 洪老大今年三十多岁,膀大腰圆,左青龙右云kk裳k小k筑白虎,大金链和墨镜是标配,夏天光膀子冬天穿貂皮大衣,有时候大家都怀疑他是不是古惑仔电影看多了…… 郑晴歌和洪老大一直不对付,从性格到审美再到生意,这俩人就没有一点能说得上话,每次见面,都得明里暗里的互怼一回,郑晴歌被夏芙狩猎那天,她要去见的内奸,从种种迹象推断,就是洪老大派来的。 原本出了这事,郑晴歌应该给洪老大一个下马威,可她突然被转化了,这事也就被搁置下了,后来长生一直盯着她,坚决不允许她和别人起冲突,她也只能不了了之,想着过了新生期再去清算。 结果她没上门,洪老大倒是上门了。 他还是穿着那一身黑的发亮的貂皮大衣,大金链挂脖子上,走到哪都用鼻孔看人,孟云在门口正好碰上他,一见他,他就觉得自己眼睛疼。 太辣眼了…… 洪老大完全没有自觉,他一脚踢开玻璃门,摘下墨镜,傲气十足的对孟云道:“郑晴歌呢,让她出来!” 孟云揉了揉眼,“我们老大不在,您有什么事,就跟我说。” “跟你说?你算老几,我要的那批货,在南美中转的时候,刚一落地就被当地的**武装势力给抢走了,这是你们干的好事?知道我赔了多少吗!赶紧把郑晴歌给我叫出来,就会背后阴人,敢不敢讲点江湖道义!” …… 大佬,您是卖武器的,又不是走江湖的,讲哪门子江湖道义啊,热血动漫看多了? 郑晴歌其实就在三楼,但这点小事孟云还不准备惊动郑晴歌,他想着打会儿太极把洪老大打发走就算了,没想到洪老大是真的很生气,他推开孟云就想直闯,他身后的手下们手里也都拿着家伙,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孟云算是明白了,今天这事没法善了。 他不知道洪老大说的事,平时郑晴歌就不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他,所以他也不清楚自家是真的干了这件事,还是被冤枉的,可人家都打上门来了,不管有没有这事,他们都不能就这么把人放走。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楼上的郑晴歌一看到点,就准备下班,去夜市找长生了,结果刚从楼梯口走出来,就见到了剑拔弩张的一幕。 郑晴歌蹙眉看着他们,“怎么回事?” 有人挡着楼梯口,洪老大看不见那边来了谁,但这声音他熟悉啊,郑晴歌那个一听就如同被浇了一桶冷水的声音,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不过……今天这声音有点奇怪,好像没那么冷淡了,她是不是感冒了? 洪老大一边疑惑着,一边拨开挡在他面前的人,“滚滚滚,都给老子让开!郑晴歌你今天必须给我个说法,不然我就砸了你——” 狠话说到一半,洪老大没声了,郑晴歌穿着灰色的长款羊毛大衣,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淡淡的看着他,“砸了我什么?” 洪老大的手下觉得奇怪,也往郑晴歌的方向看了一眼,顿时就惊悚了。 卧槽,郑晴歌什么时候整的容啊?! 尼玛这这这这这这也忒好看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手下们是这样的想法,洪老大自然也一样,原来的狠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愣愣的看着郑晴歌,郑晴歌被他看得心情不爽,不过因为快过新生期了,所以她还能忍。 真正剪断她理智神经的,是洪老大接下来的那句话。 洪老大的脸突然红了,古惑仔突然化身纯情男,还是《乡村爱情》版本的纯情男,“没、没什么,都是误会,大妹子,饿不饿?哥带你出去吃饭?” 全体都有:“……” 后来洪老大被揍的有多惨,已经没法用言语形容了,总之两边的小弟一直在拉架,郑晴歌喊:“都放开我,我要掐死他!” 洪老大则喊:“都放开我,让我郑妹子继续消气!” ……尼玛,活该你被她打死。 今天收工早,长生换好衣服等了一会儿,没见郑晴歌过来,她就自己走过去了,在门外她就看见里面有不少人,走近了居然能闻到血腥味,长生怔住,立刻一个百米冲刺,凭着娇小的身体钻进包围圈,看到郑晴歌又在疯狂揍人,她赶紧劝架:“别打了,再打他就死了啊!” 郑晴歌的眼睛已经有点变色了,不过周围人注意力不在她脸上,所以才没看清,而躺地上的洪老大却看见了,他恍惚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长生注意到这一点,当机立断,直接抽过旁边某位小弟手中拿的伸缩棍,精准的在他俩之间砸下,“砰”的一声,瓷砖四分五裂,还溅起了几块碎瓷片。 她这一下动静太大,现在好了,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然后集体默契的后退两步。 长生也不管他们,她把伸缩棍扔掉,然后拉起郑晴歌,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副墨镜,给她戴上,遮住郑晴歌的眼睛,她环视一圈众人,长生脸上没什么表情,看起来倒是和以前的郑晴歌挺像,被她这么一看,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后背凉飕飕的,然后下意识,就给她和郑晴歌让出了道路。 长生一句话都没说,拉着郑晴歌的手就出去了。 剩下人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收拾残局,洪老大的一个手下后怕的抹了抹脑门上的冷汗,然后不放过任何机会的跟孟云打听,“你们老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凶残了?” 孟云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我们老大什么时候不凶残了?” ……也是。 “那刚才那个女人是谁啊,新人?”新人就这么厉害,还这么有魄力,说不定是他们公司新来的二把手呢。 孟云一巴掌拍到这小子脑门上,“还想混就别瞎说!” 对方觉得委屈,他哪瞎说了? 顿了顿,孟云颇为得意的说道:“那是我们老大的夫人,厉害?” 对方跟着奉承,“厉害厉害,这么说她俩已经结婚了?” 孟云不甚在意的回答:“没呢,不过快了。你见过我们老大有这么听一个人话的时候么,说跟着走就跟着走。” 这倒是,看来孟云还真没骗他。对方望着两人离开的方向,觉得还挺不可思议,才几个月没见,郑晴歌居然变化这么大,不仅更漂亮了、更凶残了,竟然还脱单了。 突然,对方愣了。 如果那位是郑晴歌的夫人,而且也这么凶残,那等她知道这边打起来的原因始末…… 他赶紧跑到自家人那里,对着已经晕过去的洪老大就是一顿猛拍,“卧槽,老大,醒醒、快醒醒,快逃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前的大纲用完了,下个世界不知道开啥好,欢迎点单,说说你们喜欢啥题材,说不定就能中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