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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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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眼睛眯了眯, “昨天你抓我的时候, 好像没想过要帮我止血。”    长生表情一僵, 然后干笑道:“我那不是饿极了么……”    郑晴歌没再说话, 长生盯着碗里的血,渐渐地, 她的眼睛有点变红,长生咽了咽口水, 看碗已经满了一多半了, 就按住了男人手臂上的伤口, 按了大概十几分钟,血液才渐渐凝固。    没有纱布, 长生就拿一块干净的布条代替了, 给他绑好以后,她把碗递给郑晴歌,“喝, 喝完就该走了。”    郑晴歌没接过去,而是皱眉看着她, “你要去哪?”    “我还有别的事, 一会儿我给你一个地址, 你去找公会,告诉他们你是新生血族,然后他们就会帮你解决一切。”    她想了想,还是觉得把郑晴歌送公会是最好的选择,在外面捕猎太危险了, 一不小心就会暴露身份不说,被公会逮到就完了。如果可以,她也想自己送郑晴歌过去,可她还是通缉犯,去了就出不来了。    谁知道,听到她的话,郑晴歌脸色瞬间就变了,她捏住长生的肩膀,对她威胁道:“不准走!你敢走,我就杀了你!”    长生眼睛睁得极大,愣愣的看着她,郑晴歌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立刻触电一般松开长生,然后极为懊恼的站起身,她烦躁的用手理了下头发,开始在房间里不停踱步,想要压下自己突然暴虐的脾气。    长生缓了缓心神,仰头看着她,“没事,新生期的三个月所有情绪都会被放大,控制不了自己是正常的,不过你一定要努力控制,只要熬过这三个月,以后就没事了。”    郑晴歌靠在墙壁上,冰冷的墙壁可以让她冷静下来,她闭着眼睛,好半天过去,才感觉狂涌的情绪褪去了一些,再睁眼,就看到了长生担忧的视线。    她突然觉得有些狼狈,“你把那些血喝了,我出去透透气。”    能把口粮送人,看来她还不是太饿。于是,长生心安理得的把一整碗都喝光了。    郑晴歌站在窗户前,因为房子里血腥味很浓,所以她只打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闻着外面的新鲜空气,她感觉脑子又清醒了一些。    虽然刚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被饥饿感控制了大脑,但等到意识回笼,她还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也记得她是怎么对待那个女孩的。而且,她觉得自己没做错。    那个女孩要袭击她,她反抗,没错;拜这个女孩所赐,她变成了和她一样的东西,于是她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喝她的血,也没错;哪怕她后来因为用的力气太大,把她撞晕了过去,她还是觉得没错。    她是常年混在灰色地带的人,人生信仰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始作俑者是那个女孩,是她非要把她拉进来,如果不是她,后面的这些都不会发生,所以,从郑晴歌的角度来看,哪怕她杀了那个女孩,她都是没错的。    可是……她怎么感觉这么烦躁,就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    一想起来自己那么粗暴的对她,她却还反过来安慰自己,她就更烦躁了。    长生哪知道郑晴歌纠结的心情,她吃饱喝足,还打了个嗝,然后才悠悠走出来,找到郑晴歌,她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终于夸了她一句,“你真厉害,第一天还没过呢,居然就能这么冷静了。”    郑晴歌只觉得她在说反话,刚刚她是真的想杀她,她还说自己够冷静?    长生瞪大眼睛,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真的啊!新生期的血族都是天天想杀人的,树上掉了一片叶子,都能引发一场血案,你这样真的很冷静了,不错不错,说不定你能更快的度过新生期呢。”    嘴里说着夸奖的话,其实长生在心里也挺纳闷,原主回忆里的郑晴歌可没那么好脾气,回忆里的她也是喜怒无常,动不动就制造一场流血事件。    长生跟她凑近了一点,闻着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甜甜香味,长生觉得,这肯定是不争的功劳,她家不争多么成熟温柔的一个人啊,哪怕处在新生期,也是一个成熟温柔的新生期血族。    长生看着郑晴歌,“你要是不想去公会,那就只能跟着我了,现在的你太危险,还不能单独在人类社会里生存。如果跟着我,我就要教你怎么用血族的身份生活,哎,想当年,我就是没有人教,才走上了一条歪路,现在还后遗症无数呢,你可千万不能学我以前那样,要做一个好血族。”    长生说的沧桑,但郑晴歌完全没注意到她后面说了什么,她的注意力都在“跟着我”三个字上,顿了顿,她说道:“你没有地方住?”    “与其说没有地方住……”长生尴尬的笑了一下,“应该是没有地方躲。”    郑晴歌了然的点点头,然后用问今天晚上吃什么的语气问她,“你杀人了?”    “怎么可能,我才不杀人。”    郑晴歌挑挑眉,显然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长生看了看她,心虚的撇开视线,“就是吃饭的时候吃的太多了,一不留神,就把人吃进医院了。”    听起来……好像也不是什么大罪过,昨天以前她对吸血鬼的印象还停留在阴冷、高贵、手段残忍,然而看看眼前这个女孩,果然传说都是骗人的。    想了想,郑晴歌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夏芙,”长生盯着她,不错过她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小名叫长生。”    郑晴歌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长生有些失望,她低下头,听郑晴歌说道:“我叫郑晴歌。”    长生低低的“噢”了一声,郑晴歌不明白她怎么突然就情绪低落了,不过么,孩子的脸、六月的天,她看着年纪不大,情绪多变也是正常的。    郑晴歌把窗户的缝关上,然后看向她,“你不是要收拾么,去,然后跟我回家。”    长生听了,很自然的点头,“行,你把那个人扔出去,我留下来打扫,一会儿咱们在大门那汇合。”    长生把之前的生活习惯也带了过来,在她眼里郑晴歌就是换了一张脸的不争,所以支使她支使的很自然,但刚说完这句话,她就反应了过来,不争不认识她,现在她们是陌生人啊。    她连忙抬头,想补救一下,却见郑晴歌边走边应了一声,“好。”    诶……    长生看着郑晴歌的背影,微微歪了下头,然后才跑去卫生间,把清扫工具都拿了过来。    血腥气一时半会儿是散不了了,长生先把有脏污的地方擦干净,然后尽量将东西全部放回原来的位置,有的她不记得是放哪的,就一律扔进了杂物间,都做好以后,她下楼出门,彼时郑晴歌已经在大门口等她好几分钟了。    长生跑过去,第一句话就问她,“你饿不饿?”    新生期绝对不能饿着,只要郑晴歌说饿,她立刻就得去找新鲜的口粮,不然她自己小命就不保了。    看原主记忆就知道,被饥饿感控制的血族毫无理智可言,到时候哪怕是不争,可能也会轻而易举的拧断她的脖子。    听到她的问题,郑晴歌向她走近一步,然后轻嗅空气,闭上眼感受一下,她才睁开眼回答:“不饿。”    长生:“……”原来你饿不饿不是胃告诉你的,而是鼻子告诉你的吗?    既然不饿,那她们就可以走了,现在是秋季,人们都穿着长袖衣服,长生捂得更严,她穿着一件港式风衣,风衣领子立了起来,头上还戴着一顶灰黑色的鸭舌帽,一低头,整张脸都被挡住了。这还不算完,她从兜里摸出一副墨镜,墨镜很大,她的脸又太小,这么一戴,半张脸都遮在了墨镜之下。    郑晴歌无语的看着她,她这个打扮,活像怕被粉丝认出的明星,虽然只露了一小部分,但因为长得很精致,反而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心,让他们特别想知道,如果摘掉墨镜和帽子,这会是怎样的一个美女。    长生扶了一下墨镜,“我准备好了,咱们走?”    郑晴歌张了张口,想告诉她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倒是更容易引来追兵,可长生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她挎上郑晴歌的胳膊,装作小鸟依人的模样,其实墨镜底下的她正用一双眼睛四处乱看,生怕哪边就有一个会长派来的人。    其实就算真有,她也认不出来,会长底下人手千千万,原主总共就遇上过十几个,还回回都不重样,会长这么精明,这次派来的肯定也不是之前那些人。再加上还有潜在的无数普通血族都憋着劲想抓她,那些血族和人类一点区别都没有,她能看出来才怪了。    长生的整颗心都吊在了追兵身上,完全忘记了郑晴歌说过的她不喜欢碰别人,郑晴歌低头看了看紧紧贴在自己身侧的长生,又把视线转了回去。    她径直走向主路,昨天她的车就是被扔在这了,结果走到昨天停车的地方,看着空空如也的路边,郑晴歌怔了一下。    车呢?!    长生看她不动了,也把注意力收了回来,她把墨镜摘下一半,用老奶奶看报的姿势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呃,这里是主干道,不让停车的……”    不用问,车肯定是被拖走了,长生看着郑晴歌,“你这样不行啊,当人类的时候就不遵纪守法,还怎么当一个好血族,不行,得改。”    郑晴歌:“……”    她家在常市的另一头,是远郊的别墅区,车没了两人就只能搭别的交通工具回去,可不管是打车还是坐客运汽车,一想到要和陌生人同处一个密闭空间里长达两个小时,她心里的烦躁感就更严重了。    如果是以前,即使她有洁癖,也不会龟毛到这种地步,顶多在心里反感一下,该做的事情还是会做,当老大嘛,自然要能屈能伸,然而现在她情绪不稳定,于是,仅仅是这么一件小事,她就炸了。    郑晴歌眼里戾气越来越重,她攥着拳头忍了半天,最后还是没忍住,一拳砸向路边的灯杆,然后,灯杆上就出现了一个拳头形状的凹痕。    长生:“!=口=”    被巨大的声响吸引,好多人都看了过来,长生赶紧把她拉回自己身边,“淡定淡定,不就是车没了么,到时候再来取就好了,交通工具那么多,不缺一辆车,这样,我去叫一辆出租车,你在这等着。”    郑晴歌却不同意,说什么都不让她去叫出租车,长生皱着眉看她半天,觉得她这是洁癖又发作了,她也很惆怅,这么远的距离,走回去不现实啊。    “要不,咱俩扫个码,骑共享单车?”    郑晴歌:“……”等骑回去,天都黑了。    郑晴歌拿出手机给手下打了个电话,那边立刻表示,马上送一辆车过来,郑晴歌的表情这才好看了点,她带着长生往前慢慢溜达,刚刚她和手下约的地点就在前面那条街,等她们走到了,手下和车也就到了。    打电话的时候郑晴歌避着长生,打完电话也只说了一句一会儿有人送车过来,长生挑挑眉,她这是不想让自己知道她的身份么。    长生觉得挺好玩,做出一副天真好奇的样子,“你是富二代吗,还有人给你送车?”    严格来讲郑晴歌确实是个二代,不过她是云'裳'小'筑黑二代,她爹是黑道大佬,死了以后就把公司和手下全都继承给了她,不过她不想专干违法犯罪的事,就小小的洗白了一下,把业务从国家绝对禁止的领域转移到了国家模棱两可的领域。    可这怎么解释,对,我家有钱,我爹也有钱,所以我是富二代。那你家是干什么的?倒卖武器、给军队派发临时工的。    ……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富二代!    她和长生认识不到一天,说话也没有几句,不过长生已经强调了好多次让她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个好血族了,如果她把自己公司的主营业务说出去,说不定长生会对她很失望,然后离开。    郑晴歌眯着眼,绝对不行!    是她把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也是她让自己尝到了鲜血的美味,那她就该对自己负责。她不想喝任何人的血,却想喝长生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龟毛的洁癖没在长生身上体现,但这对她来说也是好事,至少她不会被饿着了,可如果长生跑了,她吃什么?    所以,想跑?没门!    郑晴歌声音淡淡,“去了你就知道了。”    长生默,这句话怎么这么像电视剧里拐卖少女前人贩子说的台词……    她俩还是慢悠悠的走着,拐进一条小路的时候,长生余光看到后面有个人在跟着她们,对方穿的斯文彬彬,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    长生不动声色,依然挎在郑晴歌身上,只不过脚下的步伐快了些。    只要走出这条小路,外面就还是主干道,人那么多,哪怕对方真的是追兵,他们也会顾忌一些的。    “这四个人是来抓你的?”    长生一愣,“四个?”不是就一个吗?    话音未落,对方知道自己暴露了,瞬间房顶上就跳下来三个人,长生心里一惊,赶紧带着郑晴歌往旁边移了一段距离,她再次感慨,这具身体不止脆皮、听力也不行,郑晴歌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她却听不到!    一个是天天和枪林弹雨打交道的,一个是天天和比她还弱鸡的普通人类打交道的,静观默查的本事当然有差距。    对方只有四个人,长生觉得自己还是打得过的,撂倒这几个人连五分钟都不需要,到时候她和郑晴歌过去,估计车也送来了,正好。    长生摩拳擦掌,露出一个阴测测的笑容,然而还没等她出手,她身边先有一个身影冲了过去。    郑晴歌一整天都在压制自己想要破坏、发泄的情绪,这四个人主动送上门来,简直就是老天爷专门给她送的发泄工具啊!    老天爷:不,不是这样的= =    郑晴歌下手没有轻重,对方也没想到夏芙身边的人也是血族,而且看她的样子,很可能还处在新生期。    我日……新生期最恐怖了好吗!!    两个追兵围着长生,另外一个赶紧去支援队友,结果就是这么跑过去的功夫,队友已经被揍得没有人样了。    看到暗红色的血液从对方身上流出来,郑晴歌的眼睛也渐渐变了颜色,她一只手掐住追兵的脖子,追兵不停的用手去掰她的手指,可他的力气正在渐渐流失,根本掰不动,气管被掐住,他只能发出“嚇嚇”的声音,跟个破风箱一样。    长生惊叹的看着这一幕,“哇,原来她喜欢用这种方式杀人啊。”看这姿势,和原主的回忆一模一样。    另外两个追兵:“……”你还有时间感叹?!没见我们队友都要被她掐死了吗!    这俩追兵见要出人命,连长生都不管了,直接跑过去,想把队友救回来,结果一只手掐着追兵的脖子,一点都不耽误郑晴歌打架,她比他们都灵活、而且精通格斗术,她一个就能制衡他们三个,而且毫不费力气。    围观一会儿,长生终于反应过来,跟屁股后面有火烧一样,急速冲过去,然后拽着她的胳膊,叫道:“松手松手快松手!这可是公会的公务员!杀了他你就别想活了,快松手啊!”    郑晴歌一点都不想松手,她就想享受一条生命在自己手中慢慢消减的快感,但听长生的声音那么急迫、那么担心,她只能不情不愿的松开了手。    刚被她放开,那位血族公务员就瘫到了地上,他一边猛烈的咳嗽着、一边还不忘自己的职责,“殴打公职人员,且意欲行凶,还窝藏公会通缉罪犯,我、咳咳、我要逮捕你!”    大哥……你都成这样了,还怎么逮捕啊= =    长生默默看着他没说话,剩下三个人还不如瘫在地上这位,就算他们一起上,不管长生还是郑晴歌,都能轻易的干掉他们,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其中最矮的那个公务员说话了,“我已经拍下了你的同伙,也传回公会了!到时候你们就一起等着公会的制裁!”    说着,他特别悲壮的抹了一把眼睛,“我为公会和无数的血族同胞、人类同伴牺牲,他们会记住我的!今天我就跟你拼了,夏芙!”    长生飞起一脚就把这个抗日神剧看多了的公务员踹趴下了,嘴里还嫌弃着,“先别说你牺牲不了,就算你牺牲了,也不会有人记得你,你们会长顶多给你家送面锦旗好?”    “……”    “杀公务员是死罪,你当过我没读过血族刑法?得了得了,把我俩带回去,跟你们讲不清楚,我还是去找会长讲比较好。”    这下他们四个全愣了。    郑晴歌也皱眉看着她,不明白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罪犯主动要投案自首,虽然他们四个心里一直嘀咕,不过还是把她们带回去了,一路上,长生都安静的很,郑晴歌坐在她身边,时不时的看看她。    郑晴歌今天才知道还有公会这种东西,长生也没来得及跟她讲,她不知道公会具体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公会的刑罚有多恐怖,所以她才能这么淡定的跟着长生一起过来。    血族公会就在市政府这里,表面它的名字叫圣玛丽安教会,但在哥特建筑的下面,才是真正的血族公会所在地。    把教堂和公会放在一起,也不知道这些人都怎么想的。    长生一走进去,就获得了无数个注目礼,大家看着她,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感叹和了然,眼神好像在说,“哦,这就是夏芙啊。”    血族最不缺的就是名人,因为长得太好看,又需要交很多税,现在暴利的娱乐业都快成为血族的支柱产业了,往演员堆里砸一块石头,砸到十个人,十个都是披着人皮的血族。    几乎所有明星都是血族,在这种情况下,夏芙一个游猎人居然都能在血族里混出这么响当当的名声,可见会长是有多想抓到她。    长生默默想着一会儿见到会长要说什么,走到一个前台这里,长生抬起头,看了看前台小姐,然后对旁边的公务员说道:“你怎么不带她去登记啊?”    那个被她看着的公务员愣了一会儿,然后好笑的反问:“登记?开什么玩笑,她现在跟你一样也是罪犯,先上过法庭再说登记的事!”    长生的声音和表情一样平静,“她不是罪犯,第一,她没窝藏我,而是我窝藏她,她是昨天被我转化的,还什么都不知道;第二,她也没殴打公职人员,是你们先打她,她还手,你们才会被揍的,新生期血族保护法里面是不是有说,只要没闹出人命,那就不算刑事案件,只要罚款就可以了?”    那位公务员憋屈的看着她,半天,才问她:“你不是游猎人么,怎么知道这么多血族法律,你不会是想改行当公务员了?”    长生不好意思的笑笑,“怎么会,公务员什么人都有,同事素质参差不齐,我才不去当公务员呢。”    “……”    你可以侮辱我的人品,但不可以侮辱我的职业!= =    她三两句话就撇清了郑晴歌的犯罪嫌疑,其他人只能带着她去登记,结果人家还不乐意。    “我不去。”    知道新生期血族执拗起来比牛还倔,而且绝对不能强硬着来,不然就等着挨揍。反正登记也不急于一时,他们就不再坚持了,带着她们一起往会长室走。    会长听说夏芙自首,惊得把高级口粮都给打翻了,鲜血糊在地毯上,愁坏了清洁女工。    会长不管那个,他激动的在办公室里不停搓手,哈哈哈哈,夏芙这个老油条,终于让她落网了啊!太好了,以后他再也不用跟在夏芙后面给她擦屁股赔钱了!    瞧会长这高兴劲,不知道的还以为夏芙是被他手下抓回来的。几个人带夏芙进来,会长摆摆手,让他们都出去领悬赏。    他们出去了,会长这才发现,夏芙身边还有一个女人,而且仔细看看,居然还是个新生期血族。    会长惊了,“就你这样的,还敢去转化别人呢?”    长生:“……我这样的怎么了,好歹我也有六年经验了。”    “是,六年违法犯罪的经验,”会长吐槽一句,又笑了起来,“既然能来自首,应该就是做好准备了?李秘书,赶紧把夏芙送进去,她的监狱我早就给她备好了,单间,无窗,隔壁就是口粮运输区,每天都能闻得见味,但就是吃不着。哈哈哈哈多好的位置啊!就为了你,我一直留着呢!”    郑晴歌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她皱眉看向长生,长生给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而且眼神里还带着很深的歉意。    郑晴歌:“?”    长生移开视线,看向会长,“等等,路德维希会长,你倒是说说我犯了什么罪。”    这位会长是个地地道道的亚洲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名字却是欧美的。路德维希觉得她这是在拖时间,“还需要说?故意伤人啊!一伤就伤了七百三十人,你知道我替你赔了多少钱么!”    钱就是路德维希的命根子,长生就是瞅准这一点才敢过来的,当初原主被抓,她特别害怕,就问路德维希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免了牢狱之灾,当时路德维希的回答是,还钱。    ……    因为长生没钱,所以她只能躲追兵,但现在不能躲了,如果她躲起来,那郑晴歌就会被视为她的同伙,然后一起登上通缉名单。是啊,郑晴歌很强,可双拳难敌四手,总有一天她会被抓住,哪怕抓不住,难道也要让郑晴歌过一辈子逃亡的生活么?    虽然不争的记忆没了,但长生的记忆还在,之前一直都是不争来保护她,现在该她保护不争了。    就是……这个保护的方式……嗯……    长生又愧疚的看了一眼郑晴歌,然后霸气的一挥手,“不就是钱么,只要我还钱,就不用进监狱了对?”    路德维希诧异的挑了挑眉,他没想过让夏芙还钱,因为夏芙根本就没钱,转化前的她就是个弃婴,一点经济基础都没有,怎么可能还的上这么多钱?不过,看她这个胸有成竹的样子,难道她这些年不光会伤人,还会抢劫?    路德维希心里快速过了一遍各种可能性,然后才斟酌着开口,“行,如果你能把钱都还上,而且保证以后绝不再犯,那你就不用进监狱了。”    很好,要的就是这句话。    长生邪魅一笑,再度霸气的挥手,直指郑晴歌,“没问题,她会给我还钱的!”    路德维希:“……”    郑晴歌:“……”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大佬就成了长生的债主    得卖多少烤鱼才还得起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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