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
病人已经脱离了危险期,明天就可以醒过来了,但是还是要住院观察几天。” “谢谢你啊,医生,真是太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 “病人已经没事了,我就先走了。” “慢走啊,医生。” 朦胧中叶姝听到有人在说话,到还没有来得及消化这些话的意思,就又陷入了睡眠。 叶姝上辈子是湖国人,湖国是一个小国家,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出现过的朝代。湖国国王昏聩无能,苛待国民,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但是好在叶姝家乡在江南乌镇,鱼米之乡,所以生活还算过得去。 叶姝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是她师傅收养了她,把她抚养长大。师傅叫月娘是一家绣坊管事的,叶姝从小就被师傅教导学习刺绣,手艺还算说的过去。 但是好景不长,在她十六岁那年,邻国南国大举进攻,仅仅半年时间,湖国大半国土都被南国收入囊中,江南富庶之地更是首当其冲,乌镇很快便被敌军占领,叶姝也是在逃亡途中死于敌军手下。 迷迷糊糊中她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一个她未见过的世界,在梦里她看见了一个小女孩短暂而又幸福的一生。 小女孩叫叶清欢,她本来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父亲严厉,母亲温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她15岁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刚刚中考完的清欢迫不及待的想去临市玩,叶父叶母受不住叶清欢的央求撒娇,无奈之下只好答应她。两人特意放下自己手头的工作,空出来两天时间带清欢出去玩。 但是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车子撞上路边的护栏,整个车的前半部分被撞变形,叶父叶母当场身亡,而清欢因为坐在后排,收到的冲击没有那么大,头部受到撞击,当场昏迷过去。 清欢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星期,叶父叶母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被她姑姑叶芸安排下葬。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她的父母已经变成了一块冰冷的墓碑。 清欢一下受不了这个打击,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连着一个星期她偷偷地把医生开的药里的安眠药藏起来,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全给喝了。如果不是叶芸走后觉得放心不下,偷偷回去看了一眼,就真的救不回来了。 就在叶姝想继续看下去的时候,一阵微风吹过,整个梦境就像用灰尘构建的一样,慢慢散去了。 “清欢?”叶姝满脸惊讶的看着站在自己眼前的女孩。这不是这个梦境的主人公吗?她怎么会在这里?自己不是早就死了吗?现在是什么情况? 叶清欢看出了叶姝的疑问,笑着解释道:“你好呀,小姐姐,是我把你从异世界叫过来的。我要走了,但是这个世界必须还要有个我,所以我就把你找来了。你不会生气?” 叶姝这才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说,你要走了但是这个世界必须有你的存在,所以我,”说着指了一下自己,“就是你找来代替你的?” “对,”叶清欢点了点头,“小姐姐你很聪明嘛。” “哪里哪里,”叶姝满脸不好意思,笑着摆摆手,“不对,你要走那?” “我要去找我爸爸妈妈,我实在是太想他们了。”叶清欢向叶姝挥了挥手,“再见了,小姐姐。”说完整个身体就变成光点消失了了。 “再见了,也祝你跟你的父母早日团聚。”叶姝也挥了挥手小声回道。 而此时现实世界的叶姝也猛地醒了过来。刚醒过来就听见耳边传来一道声音,“欢欢啊,你可算是醒了,医生医生……” 叶姝看着离开的这个女子的背影,开始默默消化叶清欢这15年的记忆,虽说在梦境里已经见过了,但是毕竟是从旁观者的角度,没有亲身经历来的更有感觉。 刚刚离开的年轻女子是叶芸,今年26岁,是叶清欢的爸爸叶林的亲妹妹,叶清欢的亲姑姑。叶林和叶芸两人相差12岁。叶芸五岁的时候,叶林17岁,两人父亲患病去世,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不到三个月就迅速改嫁,留下兄妹两人相依为命。叶林把叶芸从小拉扯大,两人说是兄妹,更像是父女。 ☆、第 2 章 又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后,医生宣布可以出院了。车祸留下的伤已经基本痊愈了,剩下的无非是静养罢了。 出院那天,天气正好,风和日丽,蓝天白云,阳光微风。叶芸的意思是想接叶姝跟自己一起住,但是叶姝拒绝了。如果她是真正的叶清欢,一起住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她现在是冒牌的,住在一起分分钟露馅。 兄长去世,叶芸是真心的想照顾清欢,所以想把她接到自己的身边。一是好好照顾她,二是担心她再有什么轻生的举动。不过没想到叶姝拒绝了,见叶姝的态度比较坚决,她也就没有继续说下去,怕适得其反。 到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叶家是在L市的一个普通小区,但是环境,治安方面都很不错。虽然是个很普通的三室两厅,但是被叶妈妈装饰的很温馨,到处都充满了家的感觉。 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家,叶姝忍不住的想,如果是真的叶清欢在这,估计已经受不了了。物是人非,不过如此。 大半个月没回来,家里积了一层的灰,两人刚把东西放下,就开始打扫房间。看着打扫得热火朝天的清欢,叶芸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的劝道:“欢欢……你真的不考虑跟我一起住吗?” “姑姑,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再说了,咱们离得这么近,你随时可以过来看我呀。”叶姝拧干抹布上的水,回道 “你自己一个人住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我不做傻事。” “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做傻事的。”。她又不是真的叶清欢,寻死这种事做一次就够了,她可惜命的很。 两人收拾了两个小时才收拾完,收拾过后的房子就是跟之前死气沉沉的样子不一样,整洁,明亮,生机勃勃的。 “姑姑,大黄呢?”她在叶清欢的记忆里看到家里是还养着一只狗的,怎么没看到? “大黄在宠物店呢,最近我也是忙不过来就把它寄养在宠物店了。”叶芸一边整理东西一边回到。 “等会儿去把它接回来,这么长时间不见,我还真是有点想它。”叶姝笑着说道。 大黄是叶清欢家养的一条黑背,通体漆黑,只有头顶有一撮黄色的毛,所以叶清欢就叫它大黄。 叶芸见状也笑道:“它肯定也想你了,它可最黏你了。那咱们等会儿出去吃饭的时候,把它接回来。” 叶姝点了点头,“嗯。” 吃过饭,两人慢慢悠悠的走在路上,一阵微风吹来,树叶哗啦啦的响起来,给这个闷热的夏季夜晚带来一丝丝的清凉。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叶芸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叶姝是享受这难得的静谧夜晚。 “姑姑,我爸妈的墓在哪里?”两人安静的走了大约10分钟,叶姝率先开口打破了这份安静。 一句话就使之前还很轻松的氛围变得沉重起来,叶芸一直在避开这个话题,没想到叶姝自己先提起来了。这还是叶清欢醒过来后第一次问,叶芸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能稍微安慰下清欢。 沉默了一瞬便决定照实说:“在郊区邙山上边。” 叶姝点点头:“知道了,谢谢姑姑。” 叶芸悄悄看了一眼叶姝平静的侧脸,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安慰。 好在走了一会儿宠物店就到了,叶姝刚进去就看见了墙角的大黄,毕竟在一众小型犬中,大黄这体积实在是引人注目。大黄也一下子就看见了自己的主人,要不是因为被牵引绳绑着,早就跑过来了。 叶芸在一旁跟店员交流,叶姝走过去蹲在地上跟大黄玩了起来,大黄见自己多日不见的主人来接自己,也很是开心,背后的尾巴摇的只能看见残影了。 叶姝:你也不怕把自己的尾巴摇折了? 叶姝被大黄舔的痒死了,一边笑着一边躲着不让它舔,大黄以为是主人在和自己玩,舔的更起劲了。 叶芸在一旁看见叶姝和大黄玩的这么开心,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她就怕叶姝一直想不开,再做出什么伤害自己事。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更要好好活着。 叶芸把叶姝送回家自己就走了,临走之前似乎有千言万语要交代,但是临到嘴边只有一句:“清欢,你要好好的。”说完,拍了拍她的肩膀就走了。 而独自在家的叶姝跟叶芸想的完全不一样。对现代人来说,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电器已经习以为常,已经习惯了电器带来的便利,但是对叶姝这个古人来说,简直不能更神奇了。 早在住院的时候叶姝就对灯泡很感兴趣,一按就开了一按就关了,而且亮度还很高。虽然她已经有了叶清欢的全部记忆,但是看见跟自己试试还是不一样的。就这样叶姝在一个小时之内,玩遍了家里所有的电器。 而蹲在一边亲眼目睹了叶姝所有行为大黄:夭寿啦,我主人智障了!!!主人你放心,大黄一定会对你不离不弃!!! 玩了一个小时仍然意犹未尽的叶姝一低头看见大黄一脸关爱智障的表情。不要问她为什么能从大黄这一张毛脸上看见表情,因为大黄眼睛里的同情都快溢出来了。悻悻的把手从开关上放了下来。 “大黄,你这是什么表情。”叶姝蹲下来揉了揉大黄的毛脸。 大黄以为主人在跟自己玩,欢快的跑到角落里,叼过来一只球,蹲坐在叶姝面前,一脸期待的看着她。叶姝秒懂,伸手接过球就扔了出去,大黄蹭的便跑过去接球,然后又叼过来给叶姝,如此循环往复,不知不觉就玩了半个小时。 “大黄,不能再玩了,我要去洗澡睡觉了,明天还有事情要做。”叶姝揉了揉大黄的头便起身走向浴室。 等叶姝洗完澡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也不管仍在滴水的头发就上床睡觉了。 ☆、第 3 章 第二天叶姝起了个大早,准备好要带的东西后就出门了。小区门口就有一家早餐店,这时候时间还早,店里边也没有人,只有老板夫妻两个在。 卖的早餐有包子油条,豆浆粥,价格都很便宜,叶姝简单的买了点吃的。刚坐下,包里手机就响了,是叶芸打过来的。 叶芸昨天回到家越想越不对,就担心叶清欢伤害自己,本来想昨天晚上就来的,但是已经跟清欢说过会相信她。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是时睡时醒的,睡不安稳,好不容易熬到早上六点。 谁知道到了清欢家,敲门没人应,用备用钥匙开开门,家里只有大黄在家,看不见清欢的人。她一下子就慌了,赶紧拿出来手机给清欢打电话,拨号的时候手都是抖的。电话响了两声就被接到了。 “喂,欢欢,你现在在那啊?家里怎么没人呢。”说话的时候声音也是颤到不行。 “姑姑啊,我现在在吃早饭啊,”夹起一个包子尝了一口,“这里的香菇包真好吃。”她还从来没吃过香菇呢。 “没事没事,就是我早上去你家了,没看见你,打电话问问。那你吃饭。”电话挂断后叶芸心里的大石头才放下来。 如果是真的叶清欢的话可能会想不开,但是叶姝又不能直接跟叶芸说,叶清欢已经去跟她爸爸妈妈团聚了,现在在这里的是我,我叫叶姝,我是不可能寻死的,你放心。这话如果说出来,估计叶芸会认为叶清欢受刺激太狠了,疯了。 从这里去邙山要怎么坐483路公交车。邙山是在L市市郊,公交车不是很多,叶姝等了20多分钟才等来一辆,车上的零零散散的坐了几个人。 上车后叶姝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心里默默感慨,这里真的是太神奇了,还记得她以前去给乌镇大户人家做衣服的时候,人家派了辆马车来接她们。那是叶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坐马车,那时候她觉得马车就已经很舒服了,现在看这个公交车,比马车舒服多了。 公交车到邙山大约要一个小时,叶姝扫了一圈,发现车上的人都在玩手机,于是她也把手机拿出来研究研究。看着手机上花花绿绿的各个应用的图标叶姝那叫一个眼花缭乱。随意的点进去一个,只听见一阵音乐响起,手机画面变成了几个小动物,叶姝翻了翻清欢的记忆,这个是开心消消乐是个益智类游戏。清欢已经玩到五百多关了,叶姝决定从第一关开始玩起。 不知不觉就玩了一个小时,这个时候车也到了。邙山站是这个公交车的终点站,中途不断地有人上来下去,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就只剩下叶姝一个人了。 下了车就看见不远处有一片大山丘,山下被一圈围栏围了起来,入口处有一块牌子,上边写着邙山陵园。这就是叶姝此行的目的地,叶清欢虽然不在了,但是叶姝觉得自己有义务来看望叶父叶母。 叶姝在附近买了束郁金香,这是叶母最喜欢的花。陵园入口是有专人看管的,叶姝向他出示了叶清欢的身份证,保安大叔就放行了。 向上20分钟叶姝才看见叶父叶母的墓碑,叶夫和叶母是一个合葬墓。叶芸选的位置很好,树木葱郁,鲜花盛开。 叶姝把花放在墓碑前,跪了下来,“伯父伯母,您好,我是叶姝。我本来在我的世界已经死了,谁知道竟然在您二位女儿的身体里活了下来。” “虽然占了您女儿的身体实非我所愿,但是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我就会好好地活下去。” “从今天开始世界上在没有叶姝,只有叶清欢,我会连带着清欢的那份好好活下去,希望您二位见谅。” “也希望你们一家三口能在另一个世界早日团聚。”说完就‘咚咚咚’磕了三个头 回到家清欢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浑身都被汗湿透了。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空调,不一会儿温度就降下来了。清欢不由得感慨,空调真的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早上出门的时候给大黄的盆里倒得狗粮已经被它吃完了。而大黄显然对主人早上出去但是没有带自己的行为很生气,在清欢进门的时候理都不理,还转过身去把屁股对着清欢。 清欢蹲下来,戳了戳大黄毛茸茸的屁股,大黄挪了挪屁股,还是不看她。清欢见状又戳了一下,大黄又挪了挪屁股,终于在清欢戳第五下的时候,大黄把头转过来对着清欢呜里哇啦的谴责了一通。 清欢一边点头,一边认错,“好了好了,不生气了,是我错了,下次出门一定带你” 大黄表示看在你道歉这么诚恳的面子上,勉强原谅你,不过下次出门你一定要带我。 刚才还高冷的大黄,在清欢道完歉后就兴冲冲的从自己窝里叼出来一个球,想让清欢跟它一起玩,清欢无情的拒绝了它。 看着大黄控诉的眼神,清欢摸了摸它的头,“大黄啊,你主人我现在还没吃饭呢,等我吃完饭再给你玩。”被主人安抚过后的大黄,觉得自己脆弱的心灵得到了安慰,就自己一只狗去旁边玩了。 厨房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就算之前还有的,放了两个星期也已经不能吃了,昨天打扫屋子的时候都给清理出去了,所以厨房现在除了油盐酱醋这些调料,什么吃的都没有。现在是就算清欢会做饭,也什么都做不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就在清欢愁的不行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来,在叶清欢的记忆里,好像有点外卖这个办法。飞快的回忆了一下点外卖的基本做法,然后拿出手机,花了五分钟就下好了单。 ☆、第 4 章(修) 夏季的时候白天格外的长,虽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但是太阳仍然悬挂在天上,挥洒着自己的余晖。 吃饱喝足,清欢就带着大黄准备出去溜达溜达。 大黄一看见清欢站在门口就知道主人这是要出去,就在清欢的脚边撒娇、打滚。想让主人带着自己一起去。 清欢看着也是好笑,就蹲下挠了挠大黄的下巴,“好了,好了,带你出去玩,不要在卖萌了,再说你这样根本就不萌。”说完便把大黄的牵引绳从墙上拿下来套在大黄的脖子上。 牵好狗,锁好门,清欢便带着大黄下楼了。小区附近有一个挺大的公园,一到晚上就有很多人出来遛弯,乘凉。 一路上清欢都在观看沿途的风景,就算路边一颗普通的树在清欢看来也是稀奇的。 带着大黄走了五分钟就到了,公园里有个大草坪,旁边是一个小广场,公园中心是一个不大的人工湖,湖面上满是荷花,一阵风吹过,带来阵阵清香。 清欢站在湖边深吸一口气,满是荷花的香气,好闻极了。 一到晚上,因为白天炎热的天气在屋子里待了一天的人,纷纷走出家门,公园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公园的小广场上的大爷大妈跳着广场舞,大约是为了不打扰周围的人,每个人的头上都戴了一个耳麦;旁边的草坪上,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分享自己的乐事,吐槽自己遇见的奇葩事。每个人都非常开心。 直到此时,清欢才有一种真实感,才确定自己是真的来到了这个世界。没有战乱只有和平。 大黄看见这个草坪的时候已经要按耐不住的上去撒欢了,但是看主人站在原地发呆,就只好眼巴巴的看着草坪。 清欢刚回神就看见大黄趴在地上,看着草坪,顿时就明白了,“走,大黄,我们也去草坪上玩玩。”话音刚落,大黄立马爬了起来,围着清欢转圈,嘴里还“汪汪汪”的叫着。 几乎是清欢刚一松手,大黄立马就跑了出去。草坪中间此时有几只狗在追逐打闹,大黄想跟他们一起玩,但是那几只狗冲着大黄敌意的叫,大约是不欢迎这个陌生狗。 大黄试了几次,想偷偷摸摸的加进去,但是每次都是很快被发现了。无奈只好在旁边看着它们玩的开心。 清欢在草坪上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在一旁看的开心,突然感觉自己的后背被碰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一只萨摩,浑身雪白雪白的,皮毛油光水滑,看得出来被养的很好。清欢努力控制住自己蠢蠢欲动想上去撸一把的手,“小可爱,你主人呢?” 萨摩歪了歪头,‘汪’的叫了一声,清欢被萌的不要不要的。上去就是一通撸毛,小萨摩也乖的不行,站在那一动不动的任凭清欢摸。摸得正开心的时候,听见一个声音传来,“看来,云云很喜欢你啊。” 说话的是一个男人,20岁左右,穿着运动服,手里还拿着一条狗狗牵引绳,跟小萨摩脖子上的应该是一套。 清欢收回自己撸毛撸的正爽的手,问道:“这是你的狗?” “对啊,是我家养的,叫云云。平常的时候摸都不让摸,更别说像你那样了。” 云云看见自己的主人来了,抖了抖毛,斜睨了一眼自己主人,朝着清欢点点头,迈着优雅的步伐,高冷的走了。男子摊了摊手说:“你看,理都不理我。” 清欢:居然感觉到一丝丝的荣幸。 两人正相谈甚欢的时候,听见“汪、汪、汪、汪”的声音,而且还不是一只狗在叫,是一群狗。这像是狗狗觉得自己受到威胁的时候发出的叫声。 清欢看过去,刚刚在草坪上玩的开心的狗狗全都围着一个人吼叫。身体下沉,声音低沉,一副要攻击的样子。 那人却习以为常的样子,不慌不忙的站在那。而那些狗狗虽然看上去攻击性十足,但是并没有真的攻击,更多的像是吓唬。 清欢定睛一看,中间叫的最凶的不是大黄是谁,赶忙起身跑过去,抱住大黄向那个男的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大黄看见自己的主人来了,也不叫了,剩下的狗好像一瞬间失去了攻击目标,伸了个懒腰就四散开了。 见自己的小伙伴去玩了,大黄从清欢怀里挣脱出来,跑了出去。留下清欢跟对面那个男的相对站着,气氛一时很是尴尬。 这人约莫17、8岁,身量修长,面容清俊,但莫名就是给人一种很凶,很不好惹的感觉。 “刚刚真的很不好意思。”清欢真心实意的道了个歉。毕竟是大黄的错。 那人对着清欢点了点头就转身走了。 清欢站在原地满头雾水,这时刚刚的那个狗主人走了过来,看见清欢疑惑的表情就解释到,“他是傅遇,住在我家楼下,基本上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他。” “都认识?” “对啊,我们这所有的动物不管是花鸟鱼虫还是什么,只要看见他就围着他叫,拉都拉不住,但是从来没有咬过他,我们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清欢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刚刚那些狗狗的主人那么淡定,就她一个人冲了出来,但是这人也太倒霉了。 傅遇回到家,就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卢鸿雁一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在生闷气。就放下手里的东西坐到他旁边说:“怎么了,你不是说去跑步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被狗追了?” 傅遇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看自己儿子的样子,卢鸿雁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毕竟这种事从小到大已经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回了。 卢鸿雁拍了拍傅遇的后背,语重心长道:“儿子,你要习惯,毕竟以后还有几十年的时间,你要学会接受。” 傅遇看着卢鸿雁,幽幽道:“妈,我是您亲儿子。”有这么安慰自己儿子的吗。 如果傅遇不是自己儿子,就傅遇从小到大发生的事,卢鸿雁觉得自己能笑一年。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像傅遇这样的。 傅遇上小学的的时候,放暑假了,全家去乡下奶奶家,大家在院子里进进出出的都没事,只有傅遇,只要在院子里出现,就会被公鸡咬,被鸭子追,被鹅撵,连院子里的小奶狗都冲着傅遇奶声奶气的叫。 刚开始的时候,傅遇遇到这种事还会惊慌失措,随着这种事越来越多,傅遇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他也越来越淡定,基本上已经可以泰然处之。 晚上睡觉前,傅遇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清欢,当时他已经做好了短时间之内不能离开的准备,谁知道清欢一出来,那群狗就散开了。前后不到5分钟,他从来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脱开身,最长的一回他被一群流浪狗在小巷子里围了整整两个小时,那年他上小学六年级,最后如果不是卢鸿雁见傅遇这么长时间还没回家出来找他,可能这个时间会更长。 ☆、第 5 章(修) 转眼,清欢已经出院一个星期了,在这一个星期里,清欢已经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附近的环境也熟悉的差不多了。她觉得是时候出去找个工作了。 她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了,如果再花人家留给自己女儿的钱就有点过分了。况且以后的时间长着呢,她更应该提早打算。 上辈子清欢做的是绣娘,针线活在她在的绣房里也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这次她还准备找与刺绣相关的工作。 第二天早上吃过饭后,安抚好大黄,清欢就背着自己的小包包出门了。 自从上次发生清欢想做饭吃,发现厨房没有食材的状况后,第二天她就去超市买了一大堆食材回来,自己做饭。虽然味道一般,但是省钱,在这种没有收入的时候,清欢觉得钱还是有必要省一省的。 清欢家在金水区,是L市的中心区,而清欢今天来看的就是金水区最繁华的一条街——立新街。商铺林立,晚上的时候各个店铺的霓虹灯亮起来,站在高处看过去就像是一条彩色的丝带,漂亮极了。 清欢挨个看过去,发现服装店很多,但是招的都是卖衣服的人,并不招做衣服的人。转了两条街,发现没有一家服装店招做衣服的。一时也不免有些泄气,找个工作怎么这么难! “你这手帕是在哪买的,这花儿绣的可是真好看。” “就是在前边的一家店,里边的东西都是纯手工制作的,像这朵花就是人家一针一线缝的。” “那可得不少钱。” “可不是,就这个手帕就花了我200块钱呢,不过这是真好看。” 清欢向声源处望去,只见两个阿姨站在路边聊天,手里还拿着一条手帕,以清欢眼光来看,这条手帕绣的很是一般,针法不齐,没有一丝灵性,不过看两位阿姨的样子应该是很喜欢。 “是啊,你说的那家店在那,叫什么名字,改天我有时间了也去看看。” “就在前边,你走个五分钟就到了,叫一珂锦绣。” 剩下的话清欢没有继续听下去,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这个一珂锦绣看看,碰碰运气。 走了五分钟,果然就看见,是一块木头做成的牌子,上边用行书写着一珂锦绣四个字。牌子比较小,只是左右两家店的招牌特别大,所以就显得这个牌子格外的小。 招牌虽然小,但是里边的空间还是很大的。整个店的风格就是古风,随处可见的木制品,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您好,欢迎光临。”店里的工作人员见有客上门,走上前问候道。 “姐姐你好,我想问下这里边都卖的有什么呀?”清欢客气的问道。 “我们店里主要经营的就是各种手工制品,配饰什么的,有手帕,香包,还有团扇等。”那个姐姐也认真的回答了清欢的问题,并没有见清欢年纪小就敷衍她。 “姐姐,我能先看看手帕吗?” “当然可以,这边请。” 只见里边靠墙的地方有一排木架子,上边整整齐齐放的全是手帕,“姐姐,这就是你们这里全部的手帕吗?是纯手工缝制的吗?”清欢一边看一边问道。 木架子上摆的手帕在清欢看来,品质很一般,图案呆板,针法不齐,做这个的人应该是个新手。 “是的,这些全部都是纯手工刺绣的,不过,小妹妹,你如果是自己用的话,这些就很适合你。”这个姐姐并没有看不起清欢的意思,只是看清欢一个小孩子,好心的提个建议。 “那这些多少钱?”清欢也没有纠缠着非要看,就问了下价钱。 “这些的话是每条288。” 清欢暗自咂舌,一个包子才一块钱,一条手帕就是288个包子,这个手帕这么值钱!她两个小时就可以绣一条,而且品质比这些还好。 “那姐姐,你们这收不收自己做的手帕?” 这个小姐姐也楞了一下,她接待过许多的客人,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个问题,“不好意思啊小妹妹,我们这里是不收外面的东西的。” “姐姐,我绣的可好了,真的,我能不能见见你们老板。”清欢虽然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但是还是忍不住央求道。 “这......”这个小姐姐也面露难色,老板今天确实是在店里,但是自己也不能贸贸然的跟老板说。 就在清欢准备放弃的时候,一道声音传来,“小妹妹,你会绣帕子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今天是姜茯苓每个月固定来店里视察的日子,转了一圈见没什么事就准备打道回府了,谁知道刚出来就看见一个小姑娘在问收不收帕子,本来是不想理会的,但是见小姑娘怪可怜的,就忍不住问了一句。 清欢转眼望去只见说话那人身着一袭红色旗袍,身段玲珑,肤白貌美,举手投足间说不出的体态风流。 姜茯苓移步走上前,笑着问道,“小姑娘,你说你会刺绣,可是真的?” “我真的会绣,比这上边的这些都好。”说着手指了指那排木架子。 “小姑娘,你今年才多大,我这些可都是绣了好些年的人做的。”这下姜茯苓也是惊讶起来,因为开绣品店的缘故,她雇了几十个会刺绣的人,其中不乏一些绣了十几年的老人,这个小姑娘竟然说能比这些人绣的还好,这可奇了。 “绣的时间长就绣的好吗?刺绣也是需要天赋的,刺绣讲究的是疏而不密,歧而不并,活而不滞,参差而不齐,神似而不求形似,而架子上的这些针法呆板,不懂变通,而且绣出来的毫无灵气,不过死物而已。美则美矣,没有灵魂。”清欢虽然不能说绣的是最好的,但是要说比架子上的这些好,她绰绰有余。 听见清欢的话,姜茯苓更觉惊讶,这姑娘看上去不过15左右,小小年纪竟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我们里边说。”说完就带着清欢去了里边自己的休息室。 休息室在后面,整个装修风格跟前边一样,走的是古风的路子,随处可见的木制品,就连沙发也是木质的。清欢大致的扫了一眼休息室的样子,就收回了视线。 姜茯苓见此更是惊讶,她见过许多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但是没有一个像清欢一样,如果不是满脸的稚气,她甚至以为自己在跟同龄人讲话。 “小姑娘,既然你能说出这样的话,那想来你绣的肯定比这些好,不知道我能不能看看。”说着沏了一杯西湖龙井递给清欢。 清欢端起茶放在鼻子下边轻嗅,接着抿了一口,“好茶。”茶汤清亮,入口生津,确实是好茶。 “成品有,但是我没带在身上,不知道明天可以不可以。”其实是根本没有。 “好,那就明天上午十点,还是在这里。”姜茯苓笑了笑又给清欢续了杯茶,“既然这样那我们就认识认识,我是姜茯苓。” “我是叶清欢。” ☆、第 6 章(修) 清欢本来以为自己今天要无功而返了,谁知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结果竟然谈成了生意。 从店里出来后,清欢长舒一口气,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地方买针线,然后晚上的时候把帕子给做出来。 又转了一个多小时才买够需要的材料,而这时已经是下午一点了,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肆意的挥洒着自己的热度,清欢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默默地给自己点了个赞,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搞定了工作,自己真是棒棒的。 回到家后给自己和大黄随意的做了点饭,清欢就开始思索怎么来绣这个样品。毕竟是要拿去让姜茯苓看的,绣的不好肯定不行。 本来是想绣个鸳鸯戏水的,但是又觉得式样有点老,现在已经很少用到这种图样的的了。想绣个别的又不知道绣什么比较好。 “我可以发个微博问问啊。”清欢一拍枕头说道。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好,自己想不出来,微博上肯定有人知道。 爱刺绣的小姑娘:我想绣一个手帕,大家有没有合适的图案推荐。如果图案合适的话,将会赠送一个手工缝制的手帕。谢谢! 编辑,完成,发送。“好了,接下来就看大家会发什么图了。”清欢抱着自己的萝卜在床上滚了一圈说道。 过了五分钟,刷新微博,没有评论。又过了五分钟,刷新还是没有评论。清欢不死心,又等了五分钟,再刷新,终于有一条了。 爱吃兔子的萝卜:就绣一只兔子。图片 清欢点开图片,是一张手绘的图,一个小兔子,抱着一个比自己还高的胡萝卜在啃。看的出来,画画的人画工很好,寥寥几笔,一个可爱的小兔子跃然于纸上。 爱刺绣的小姑娘回复爱吃兔子的萝卜:好的,谢谢。你可以把想要的图案还有自己的地址私信给我,我做好后寄给你。 而另一边的帝都。 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罗琳难得的下午哪也没去,安静的待在家里,躺在床上,吹着空调刷微博。 “爱刺绣的小姑娘,跟我名字还挺像的,让我看看这个小姑娘发的啥。” “刺绣图案?这是啥玩意?果然一个评论都没有。” “看在你跟我名字很像的份上,回你一条。” 回过后,罗琳就没再看了。过了一会听见新消息提示音,是爱刺绣的小姑娘的回复。 爱吃兔子的萝卜: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给你发一个。”点开微博,私信小姑娘:我家在帝都xx区xx小区8号楼601,图案的话就这个。【图片】 发完就退出了微博, 罗琳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发完私信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直到一个星期之后,她收到了一个来自L市的快递。 清欢仔仔细细的绣了两个小时,终于绣成了。把手帕抻平放在桌子上,默默地给自己点了个赞,很好,就算换了个世界自己的手艺依然没有退步。随手拍了张照片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 大黄见自己主人终于忙完了,就叼着球想让主人跟自己玩。自从上次大黄解锁捡球特别准这个技能后,就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清欢放下自己手里的手帕,陪大黄玩了起来。 “大黄,不能再玩了,我得去超市买咱们两个的口粮了,要不咱们两个今天晚上就要饿肚子了。” 大黄也知道饿肚子的重要性,就不再缠着清欢玩游戏了。 “大黄,我走了,你要好好看家啊。”清欢揉了揉大黄的头说道。 “汪,汪。” “很好,看来你已经知道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了,那我就先走了。”清欢一脸严肃道。 大黄:我的主人是个智障。 小区附近就有一家大型超市,清欢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但是每次来都还是会惊叹,超市真不愧叫超市,就是一个超级市场,在里边可以买到需要的所有东西。 这个时候正是下午买菜做饭的高峰期,超市蔬菜区到处都是买菜的人,清欢在里边挤了一个小时才买够了自己想买的东西,顺带还给大黄带了它最喜欢吃的狗粮。 结账区也是排的长队,清欢随意挑了一个人比较少的队伍。刚站定就发现自己的前边是傅遇。 傅遇下午的时候在家打了一下午的游戏,卢鸿雁看不过去,做饭的时候就以家里没有酱油的名义派傅遇出来买酱油。 看了一眼家里还有大半瓶的酱油,又看了眼面不改色说没酱油的卢鸿雁,傅遇默默地点了点头就去买酱油了。 在清欢看见傅遇以前,傅遇就已经看见清欢了。傅遇对清欢可以说是记忆犹新,在自己被动物围着的时候,除了等它们自己散开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但是上次被狗围着叫的时候,清欢一来,小动物基本就恢复机智了。这可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这么多年傅遇也就见了个清欢。 清欢见是他刚想换个地方排队,就看见傅遇的眼神扫过来,抬起的脚就默默地放下了。见傅遇并没有开口跟自己打招呼的意思,清欢也就没有主动开口,谁让这个人上次瞪自己来着。 直到结完账,两人都没有任何交流,清欢可以确定这个人是真的不记得自己了。 清欢出来的时候刚好看见傅遇在不远处。两人是在一个小区住着,回去的路是一样的,两人就一前一后的走了十分钟。 正因如此,清欢才亲眼目睹了傅遇被流浪猫打劫小鱼干的整个过程。 ☆、第 7 章 太阳刚刚落山,夕阳的余晖照耀着大地,路两边恹恹了一天的树,此时也精神起来,一阵微风吹过,带来了一丝清凉。 这时正是各家各户吃晚饭的时候,路上的行人零零星星的几个,也都脚步匆匆的往家赶。 两人相隔大约50米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走着,傅遇先停下了脚步。清欢疑惑,这人走的好好的,怎么突然停下来了?难道是发现我偷偷地跟着他?不对,我为什么要说偷偷,这本来也是我回家的路。 思及此,本来还有点心虚的清欢就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快步走上前,语气夸张的说了句:“哎呀,好巧啊,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 傅遇淡淡的瞥了一眼清欢就收回了视线,这人真虚伪,明明之前在超市就见过了,现在来装刚看见,还装的这么夸张。 清欢看见他鄙视的眼神,顿时气结,刚想开口,就听见‘喵’的一声。顺着声音看去,只见在两人身前聚集着四五只猫,看样子应该是流浪猫。 领头的是个大黑猫,体格健壮,应该是这群猫的老大,剩下的几只应该是猫小弟,站在猫老大的后边,虎视眈眈的盯着傅遇手里提着的袋子。颇有一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意思。 清欢扯了扯傅遇的袖子,“这些猫......都是你招来的?” 傅遇默默地点点头,“嗯。” “它们不会不让咱们两个走?”说着试探的向前走了一步,见猫咪没有反应,又向前走了一步,“哎,那个谁,好像可以走,你也试试。” 傅遇刚抬起脚,就看见这几只猫拱起身子,嘴里还发出警告的声音。默默地又把脚放下了。 清欢见状说道:“好,我得更正一下,是不让你一个人走。”顺着猫咪的视线看过去,清欢发现它们看的是傅遇袋子里的小鱼干。虽然卢鸿雁是以家里没有酱油的名义让傅遇出来,但是傅遇知道家里还有,就给自己买了点零食,其中就有小鱼干。 清欢:噗,哈哈哈哈哈,你竟然被一群流浪猫拦路打劫,打劫的还是小鱼干,哈哈哈哈哈。 傅遇一脸平静的看着清欢,“好了好了,我不笑了,哈哈哈哈。”清欢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眼泪说道,“它们要的是小鱼干,你把小鱼干给它们就行了。” 说完后见傅遇并没有给的意思,“你不会,一包小鱼干都不舍得?!”傅遇见她一脸‘我看错你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的表情,内心气的吐血,谁说不给了,如果不是她莫名其妙的冲出来,自己早给了好吗!! 把从超市带出来的干净袋子铺在路边的地上,倒了大半包小鱼干在上边。猫老大看见傅遇把小鱼干拿出来了,就叫着自己的猫小弟一起来吃。傅遇就默默地退后两步,看着它们吃。 清欢看着这个傅遇熟练的动作,微微愣了下,这人应该不是第一次被‘打劫’了,但是丝毫没有不耐烦的样子,反而很细心的把小鱼干放在干净的袋子上,还把它们引到安全的路边。这人也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凶嘛,还怪可爱的。 天虽然还没有完全的黑,但是路灯已经亮了起来,看着站在路灯下边的傅遇,清欢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句,不仅不凶了,怎么还有点帅了呢? 大半袋的小鱼干,这几只猫用了不到五分钟就吃完了。吃完后对着傅遇叫了一声,傅遇就把剩下的小鱼干连着袋子递给了猫老大,猫老大对着傅遇点了点头就走了。 清欢:??? 这群猫大爷不仅在这吃,还要外带???!!! “谢谢了。”傅遇开口说道。 “不用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更何况我也没帮你什么,没有我你自己也可以。”清欢摆了摆手不甚在意的说道。 “……还有上次,也谢谢你了。” “上次?你被狗围攻那次?”见傅遇点了点头。清欢又开口说道:“那你就更不用谢了,叫的最凶的还是我家的狗,你不跟我要赔偿我就谢谢你了。” 傅遇笑了下:“……还是要谢谢你。” 清欢:这个人笑起来简直犯规啊,怎么这么好看呢!! 走了五分钟就到了两人还分开的时候了,分开前清欢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既然如此,那认识一下,我叫叶清欢。” “我叫傅遇。”傅遇认真道。 “那……再见。”清欢挥了挥手道。 “再见。” ☆、第 8 章 清欢刚打开家门就看见叶芸在自己家,惊讶道:“姑姑?你怎么来了?”说着把手里提的东西放在玄关,换上拖鞋。 “我明天要去S市出差了,今天晚上来看看你。”叶芸不漏痕迹的看了一眼清欢买的东西,见都是吃的、用的,这才把提着的心放下。 “你出差要去几天?”清欢把这一大袋东西提到厨房,分门别类的塞到冰箱里。叶芸见状也上前帮忙,“应该是去半个月,明天早上10点的飞机。” “那我明天去送你,刚好我也要出去。”清欢把最后一袋苹果放进冰箱里,心想现在吃水果可是真方便,什么时候都有,而且还不贵。 “好呀,不过你明天出去干什么?” “也不干什么,就是出去转转,散散心。”清欢打了个哈哈,搪塞过去。现在还不能告诉叶芸自己会刺绣,毕竟原身是不会的,说出来没办法圆过去,还是等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说。 “对了,你吃饭没?没吃饭的话尝尝我的手艺。”清欢对叶芸眨了眨眼,笑着问道。原身是会做饭的,不怕叶芸怀疑。 叶芸见此也不由得笑起来,“好啊,那姑姑今天就等着尝尝你的手艺了。” 清欢用了一个多小时做了三菜一汤,分别是酸辣土豆丝,地三鲜,糖醋排骨还有紫菜蛋花汤。做好盛出来放在餐桌上,映着餐厅暖黄的灯光,色泽诱人,看上去就很美味。 叶芸也是忍不住的惊叹:“没想到啊欢欢,你还有这手艺。”说着闭上眼睛使劲闻了一下,“闻着就很好吃。” “这可以说是我做的最好的一回了。”清欢见自己的成果也是忍不住的惊叹。“先让我拍张照片,纪念一下。”说着便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找好角度拍了一张。 叶芸见状也拿出手机拍了一张,“这可是我侄女给我做的第一顿饭,确实得纪念一下。” 待两人吃饱喝足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清欢摸着自己的肚子半躺在沙发上,“吃的好撑啊。”这还是清欢这两天来第一次吃这么多,一口气吃了两碗饭,撑得坐都坐住了。 “我也好撑。”叶芸也撑的不行,不过顾忌着自己的形象,没有像清欢一样躺在沙发上,“不能再坐了,我得走了,东西还没收拾呢。” “我送送你。”清欢从沙发上起来站起来说道。 “你也别送了,赶紧回去。”叶芸对清欢摆摆手说道。 “好,明天见。” 回到家后清欢又陪大黄玩了半个小时游戏,自己也顺带着消消食,吃的实在是太撑了。 等洗完澡上床睡觉已经是十点了,临睡前清欢又刷了会儿微博,发现下午发的绣的手帕的图片竟然有十几条评论。 卖白菜的:博主,这是你自己绣的吗? 宛若咸鱼:看我看我,【图片】 心如死灰:如果这是博主自己绣的话,那博主可是相当厉害了。 …… 除了上边几条比较好的之外,也有两条不好的评论。 我姓黄不姓王:呵呵,博主今年才15岁,就能自己绣成这样?我看是买的。@爱刺绣的小姑娘。 今天不开心:排楼上,博主你作业写完了吗? 友好的评论,清欢也友好的回复了,不友好的评论,清欢也“友好”的回复了。 回复卖白菜的:是的呢,我自己绣的。 …… 回复我姓黄不姓王:这是我自己绣的呢,再说我国法律好像并没有规定必须成年了才会刺绣,自己做不到就不要以为别人也做不到。微笑:) 怼完这个不姓王后,清欢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神清气爽的。顺手把晚饭的照片发了上去,就没再管这个人了。 今天累了一天清欢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所以没看见后来的这个回复。 黄杨是帝都大学的大二学生,平常就喜欢逛逛微博,转转论坛什么的,下午的时候刷微博刷出来一条微博。 爱刺绣的小姑娘:自己做的手帕,献丑了。【图片】 点开图片,是一只抱着萝卜的小兔子,“这兔子好可爱啊。”黄杨忍不住的惊叹。“这个小姑娘今年才15岁??肯定是自己买的,15岁怎么可能绣的这么好。”就顺手评论了下,还艾特了这个小姑娘。 没想到晚上的时候就被回复了,点开看过后,黄杨整个人都快气炸了。 回复爱刺绣的小姑娘:如果博主能证明这是自己做的,我直播铁锅炖自己,微笑:) 过了会儿见这个小姑娘没回复自己,黄杨更生气了,正要再@一下这个小姑娘的时候,队友发来消息,要组队开黑。黄杨也就退出了微博,跟队友打起游戏来, 第二天清欢早早的就起来了,给自己和大黄做了个简单的早饭,收拾了东西就出门了。 两家的离得不是很远,走路的话也就十分钟。清欢慢慢悠悠的走过去,到叶芸家时叶芸也已经收拾好了。 出了小区,两人打了个车就直奔机场。临别前叶芸忍不住抱了清欢一下,“欢欢,你等着,这次姑姑回来给你带礼物。” 清欢也回抱了一下,笑着说道:“好啊,那你可要好好挑了。” “一定好好给你挑。你在外边玩一会儿就早点回去,天气太热了,你头上的伤刚好,知道了吗?”叶芸叮嘱道。 “知道了,姑姑你就安心走,我自己肯定能照顾好我自己的。你现在该上飞机了。” “你知道就好,那我就先走了,拜拜。” “拜拜,到地方了记得给我报平安。”清欢挥了挥手道。 “知道了。”叶芸转身对笑着说道。 叶芸离开后,清欢就打车直奔一珂锦綉。跟姜茯苓约好的时间是上午11点,现在赶过去刚刚好。 一珂锦綉里边昨天的那个小姐姐今天还在,清欢上前问道:“小姐姐你们老板在吗?” “是你啊,小妹妹,我们老板在的,你直接进去就行。” “好的,谢谢你了。”清欢说完就转身进去了。看着清欢的背影,林笑心里也是忍不住的惊叹,没想到小姑娘真的会绣手帕,手艺也应该很不错,否则怎么可能被老板看上,真厉害呀。 清欢此时心里也很是紧张,丝毫不知道自己被别人夸奖了。这可是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面试,虽然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的紧张。毕竟今天的结果关乎着自己以后的“工资”。 站在姜茯苓的门前,清欢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门,里边传出来一个好听的女声“请进。” ☆、第 9 章 “你来了,来,这边坐。”姜茯苓起身迎了一下,用手指着自己旁边的位置笑着说道。清欢点点头,顺势坐下,心下也是忍不住的感叹,不过一个伸手的动作人家做起来就是好看无比。 “姜老板,这就是我做的样品,你可以先看看。”将自己绣的兔子抱萝卜递给姜茯苓。 姜茯苓接过去,将手帕伸平,待看清上边的图案后,面上闪过一丝惊讶,没想到这个小姑娘年纪轻轻地就有这份功底,看来她说的绣了十几年是真的了。 清欢从姜茯苓接过去后就忍不住的盯着她看。虽然惊讶一闪而过,但是还是被清欢看见了,内心紧张稍缓,看来今天的事要成了。 一放松下来就感觉自己的鼻尖萦绕着一阵薄荷的清香,轻轻嗅了一下,只觉得自己整个脑子都清明了。四下看了一眼,只见在办公桌上放着一个香炉,冒着袅袅轻烟,薄荷的香味就是从香炉里散发出来的。 “这是我奶奶给我做的,说是夏天人容易犯困,点着这个提神醒脑。”姜茯苓看完手帕,见清欢的眼神落在这个香炉上边,就出口解释道。 “看来你跟你奶奶的关系很好。”当对方说起奶奶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温和起来了。 “嗯,我从小是跟着我奶奶长大的。她很疼我,每年夏天都会做这个薄荷脑给我。她现在年纪大了,我就不让她再做了,做这个的工序复杂对老人家来说太伤神了。她坚持非要做,还说每年都得有,不能断。”姜茯苓摇头失笑,“我奶奶这个人,论起倔来,谁也倔不过她。你要是喜欢的话,待会我给你拿点。” 清欢摇摇头道:“还是不了,毕竟是老人家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这个姜老板怎么舍得将这么贵重的东西给自己? 见对方并没有想继续说的意思,姜茯苓识趣的换了个话题,“你的这个手帕形象生动,色彩鲜艳,短针细密,针脚平齐,片线光亮,立体感很强,是上品。那么之前我们说的价钱就要在往上加一下了。” 清欢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本来以为200块钱就已经很高了,没想到还能再往上加,“那姜老板以为多少合适?” “每条300,你有多少我收多少,除此之外,你如果有别的绣品的话,我都按最高价收。” “可以。”清欢点了点头。 姜茯苓顿了一下又道:“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请叶小姐帮我绣一副百鸟朝凤。” 清欢心道:来了,这人自从看了这个手帕以后,就对自己格外客气,又是给这又是给那的,果然有事。 见清欢面有迟疑,姜茯苓连忙道:“当然,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绣成以后,我可以给你10万的报酬。” “这个尺寸是多少?” “1.5×2.” 清欢暗暗在心里盘算,自己绣成这个大小的大约需要2个月,两个月10万,也还可以。更何况自己两个月以后就要开学了。也爽快道:“可以,不过需要的针线绣布什么的,得你提供。” “可以。 最终两人商谈的结果就是,清欢用两个月的时间给姜茯苓绣成一幅百鸟朝凤,报酬就是10万,由姜茯苓提供所需的原材料。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刚进门大黄就扑上来,围着清欢打转。 “大黄,你是不是也饿了。”清欢揉了揉大黄的头。 大黄:汪汪汪 “好啦,知道你饿,我现在就去做饭。”拍了拍大黄的头就去做饭了。 一人一狗吃饱喝足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清欢躺在床上,忍不住又刷起了微博。刚点进去就看见姓黄不姓王的回复。 清欢回复道:如果我真的做出来了,你可要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本来还想睡午觉的,见此也不睡了,索性直接把绣布拿出来开始绣。 爱吃兔子的萝卜发过来的图是一个黑色的小奶猫,举着自己粉嘟嘟的爪子,旁边还有一行字“我超凶的”,可以说是非常可爱了。 清欢决定把自己绣的全过程录下来发给不姓王,然后看他铁锅炖自己:),把手机放在一边,摆好角度,就专心开始绣了。 刺绣是非常考验耐心和细心的,清欢一开始绣就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手帕也绣好了。 清欢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把正在录像的手机关掉。把绣好的的手帕打包好,就出门寄快递去了。而另一边的罗琳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一份惊喜在路上了。 ☆、第 10 章 接下来的日子,清欢就开始闭关绣百鸟朝凤。白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就在晚上会带着大黄出去溜一圈。 几乎每天晚上都能遇见那个叫云云的萨摩,还有她的主人。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清欢对这个人也有了大致的了解。这人叫江新,是帝都大学的学生,最近学校放暑假,所以天天在家,晚上没事就出来溜狗。第一次见面以为他是帅气的金毛,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人就是一个欢脱的二哈。 “欢欢,你可算是来了。”清欢刚到,就看见大爷带着江新一路狂奔过来。大爷是江新家养的一只哈士奇。清欢一度很不理解怎么会有人给狗起名叫大爷。 “欢欢,你终于来了,我要被这只蠢狗给气死了。”江新指着大爷气愤的说道,“我昨天去菜市场买菜,这货居然偷了人家一个鸡蛋!关键还被人家给发现了,你知道那个老板看我的眼神吗!” 清欢迟疑了一下道:“大爷......能有这智商?”不会是你指使得?不是清欢不相信,实在是这货干过的蠢事数不胜数。 看着清欢不相信的眼神,江新更悲愤了,“真的不是我,谁知道这货怎么学会的。” “好了好了,不说大爷了,云云呢?” “云云被我妈带着呢。你知道更气人的是什么吗,我昨天回家有点晚,问我妈还有饭没,我妈说还有。” “那很正常呀。哪里气人了?”清欢问道。 “你知道我爸说什么吗,我爸小声跟我妈说,他吃了咱家狗吃啥。我现在竟然要跟狗抢饭吃!!” 清欢:“......”虽然这个很值得同情,但是真的很好笑啊。 见江新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清欢连忙岔开了话题,“哎对了,最近怎么没看见傅遇?”清欢也是后来才知道,江新跟傅遇是邻居。 “傅遇啊,好像在家玩游戏。他这个时候一般不出来。”见清欢提起傅遇,江新收拾了下自己崩溃的情绪。 清欢一想,也是,这个时间正是家家户户遛狗的时间。傅遇如果出来,肯定会引起轰动的。想想也是搞笑, 夏日的晚上,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在这个时间段出来溜达,也有小部分人会在家待着,比如傅遇。 看着在家宅了一天的傅遇,卢鸿雁叹口气道:“阿遇啊,你在家待了一天了,出去转转,透透气。”总不能因为一直被狗嫌弃,就不出去啊,哪能天天在家不出去。 “我知道了。” 看着只说好,但是一动不动的傅遇,卢鸿雁的声音就大了起来,“傅遇,你听见没有。” 见卢鸿雁快生气了,傅遇只好无奈道:“知道了,我现在就出去。” 出了门也不知道该去哪,索性带上耳机,随便到处溜达。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小区的那个大草坪。见自己不留神到了这里刚想转身就走,就听见一个人在喊自己的名字,转头看过去,看见了清欢跟江新,这两个人什么时候认识的? 清欢正在跟江新胡侃的时候,一扭头就看见了傅遇,就叫了一声。江新顺着清欢的视线望过去,也看见了站在草坪边上的傅遇,“这不是傅遇嘛。”看傅遇也看向这边就朝他挥了挥手。 傅遇见是清欢跟江新,就转身走向他们俩。刚走了两步,就又被以大黄和大爷为首的一群狗围住了。 清欢见他被狗围住就忍不住的笑,站在旁边的江新也一样。傅遇见这两个人不但不过来帮忙反而在旁边哈哈大笑,脸就越来越黑。清欢见他的脸有向包公发展的趋势,连忙止住笑,走上前去把大黄叫回来。说也奇怪,清欢刚走过去,那群狗狗就散开了。 傅遇看着清欢刚过来狗狗就散开了,上次还可以说是巧合,那这次呢?两次都是只要她过来,狗狗就好像一瞬间失去攻击目标了,随即就散开了。她就好像一个屏蔽仪一样,屏蔽掉了自己周围的磁场。 “咱们又见面了。没想到能在这看见你。”清欢笑着开口,他竟然在这个时间出来,不怕被狗围着叫了? “谢谢你了。”傅遇点了点头道,关于她是不是个屏蔽仪这个结论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明。 清欢摆摆手道:“不用客气,咱们好歹也是朋友了吗。”这个傅遇还挺有礼貌的嘛,,明明是是我家大黄的错,他还给我道谢。 傅遇见清欢满不在意的样子就知道她想岔了,也没有多做解释。 “傅遇。”江新见这两人站在并没有过来的意思,自己就走了过去。傅遇见是江新也朝他点了点头。 江新对此根本没放在心上,什么时候傅遇要是笑着跟自己说话,那才恐怖呢。 “你们两个什么时候这么熟了?”傅遇问道。 “我们俩是天天在一块遛狗溜出来的友谊,应该是叫做狗友。”写信聊出来的叫笔友,那遛狗溜出来的就叫狗友,没毛病。 傅遇:=_= 江新:→_→ 三个人就在草坪上边散步边聊天,谈天说地,什么都聊。当然说的最多的就是清欢跟江新,总的来说,相处的还是很愉快的。 不知不觉就侃了一个小时,“这么快就九点了,不能再聊了,我得回家了。”清欢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说道。 “也是,这么晚了。”江新也拿出手机,笑着说道:“临走之前加个微信。” “好啊,来,扫一扫。”说着点开微信扫了下江新的二维码。江新的昵称格外简单粗暴,jiangxin,加过江新之后,清欢看向傅遇,“傅遇,你的呢。” “我没带手机,你搜我手机号,155xxxx2573.”傅遇道。 “好了,以后有事微信上聊。”清欢向两人摇了摇手机,笑着说道,“那我就先走了,拜拜。” 回到家洗个澡,躺在床上,拿出手机又开始了每日一刷,刷微博。上次录完视频后,清欢就把视频发给了黄杨,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没有一点反应。看来这人也知道自己输了,所以才没胆量回话。 清欢这可就冤枉黄杨了,黄杨上次手机不小心掉水里了,送去修还没修好呢。 傅遇回到家后,看着自己手机里的唯一一个好友申请。备注写的是,我是叶清欢,(= ̄ω ̄=),盯着最后的那个表情看了良久,最后还是点下了同意 。 而另一边的帝都,在外边浪了一天的罗琳才刚刚回到家,经过小区门口的时候,小区的看门大爷叫住了她:“罗琳啊,我这有个你的快递。” 罗琳疑惑道:“可是我最近没买什么东西啊?大爷,不会是你看错了。” “我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眼睛还不花,你看这上边就写着收件人爱吃兔子的萝卜,不是你的还会是谁的。”大爷道。 罗琳凑过去看了一眼,见上边写着只见上边写着寄件人爱刺绣的小姑娘,收件人爱吃兔子的萝卜。 爱刺绣的小姑娘?这名字好耳熟啊,好像在哪见过。“可能是别人给我寄的。”罗琳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