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牙骨
卓婉的一双黑亮的眼睛快瞪成了圆珠子,自认特有气势特有范儿特凶蛮地大声道:“我不弱,我两只手能提起两大桶水。” 她真觉自个挺强的,相比较她二堂姐的弱不禁风,她长的可瓷实。 而且,自从她跟着小老太太练甩鞭后,她的力气在稳步上升,她现在能平举两大木桶的水站半柱香,这就是踏踏实实的实力。 矮墩子早在他姐给他说完那番话后,他就没了对骨头他们的害怕和厌恶。 瞧见他姐这副据理力争的模样,背对着她对骨头使了个眼色。 他姐有个大将军的梦,对武功和力气有着强烈的崇拜,每次甩鞭时那认真的眼神都让他们不忍打击她。 说实话,他姐真不适合练武,脑子不开窍,四肢不协调。 但,他们愿意哄着她,每次都是一个眼神下去,就心有灵犀地知道了夸她的主题词。 有一次实在找不到新词了,他一个不慎就说了她的力气眼见着变大了,她真的用水桶去测她的力气。 要不是摄政王用劲气托着桶底让她稍稍艰难地平举起了两桶水,他姐不知准就枯成了一朵干花。 骨头避开城主的视线范围,与指骨打了个手语。 指骨心领神会,对着眼前软趴趴的小城主,一脸认真反思后的恍然大悟,歉意道:“我忘记你是普通人,不能与我们练武功的人一块比较。你一下子能提起两桶水,已经很厉害了。” 卓婉眼里亮出了彩光,还矜持且谦虚地点了点头道:“我也一般,只是比其他姑娘们更壮实一点而已。” 小老太太回到厨房,无声地大笑着,整个的背影都在不停地颤抖。 她的小花有个霸气的食人花梦。 勒安谦躺在书房的摇椅上,一本被糖包极力推荐的话本盖在他的脸上,话本下传来低沉的闷笑声。 摇椅悠悠地晃动着,遮住了低笑声。 “秀衣,即使在沙城,用壮实来形容一个姑娘也不是很合适,这一点你跟小姐讲过吗?”红衣笑问着,她刚从军营回来就听到小姐暗藏自豪的谦话,可爱的让她心痒痒,想咬一口在阳光下发光的白软脸蛋。 “这个形容词是她最新开发的,我也没想到小姐会用这个词来形容她自己。”秀衣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在小姐心里,壮实是个很好的词。”红衣忍笑道。 “这里不是京都,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也没人在背后嚼舌根子,小姐喜欢怎样说就怎样说 。”秀衣不打算阻止她继续这样形容自己。 红衣暗笑着点点头,心里了然,秀衣这书不舍得把小姐拘在一个框架里。 秀衣跟着小姐的时间最长,在她们四个丫鬟里也是最了解最宠着小姐的人。 在分工明确的高效率药草分拣过程中,卓婉迅速地与能说会道的指骨成了知己。 骨肉带头离开的时候,卓婉依依不舍地与指骨挥手告别。 “你们有时间了记得来找我玩,我还没跟着你们去城外找吃的。” 指骨很熟悉沙城风沙暴的规律,无意识地挠了挠头道:“最近月亮发红,接下来还会连续有三四场大风沙,等这波风沙平静了再带你去城外。你收好药草和被子,别在这节骨眼拿出来晒。” 卓婉连连点头,看指骨不停地挠头,问:“头发痒?” “嗯。”指骨又挠了挠。 “我给你刮个光头?”卓婉满眼都是贼光,把矮墩子抱起来,指着他小辫子下的后脑勺道:“这就是我刮的,技术已经很熟练了,而且青衣给我做了软发泡沫,刮的时候一点都不疼。” 五个孩子看向骨头,骨头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指骨笑咧咧地顶着一头泡沫第一个坐在她前面的石凳上。 她这么弱,他瞬间就能取到她的命,由她站在他的背后碰他的头,他无需警惕。 更何况,小城主又傻又笨,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有那门子的心计。 卓婉甚是认真,比她看话本的时候还专注,在剪掉了脏兮兮的头发后,道:墩子的发型是我以前给他设计的,他一直喜欢到现在。你喜欢啥,我给你头顶也设计一个。” 指骨双眼一亮,兴奋道:“大白馒头。” 卓婉在他头顶小心翼翼地刮了个冒着热气的大馒头。 指骨满意地摸着头,把石凳让给了骨头。 “小城主,头儿喜欢你送的酱。” 骨头沉默着,没有拒绝。 卓婉利落地在他头上刮了个竹筒。 其他孩子看看指骨的造型再看看竹筒,觉的冒着热气的大馒头更有吸引力,审美一致地全选择了馒头造型。 嫌弃了一把城门丑字的赵蒙背着边西,看着信上用眉笔画的地图,找到了小院。 推开院门,就见一手丑字的胖妞身前站着一串的光头。 赵蒙的心咯噔了一下,胖妞又在祸祸了。 卓婉紧随着门声抬头,看清门前的人,尖叫一声,疯狂地跑了过去,大笑着跳到赵蒙的身上。 背后一个,身前一个,被夹成饼馅儿的赵蒙黑脸,“下来!别逼我生气。” 卓婉偏不下来,抱着她的肩膀跟她背后的边西亲昵地蹭额头。 赵走到石凳前,小心地让边西坐到石凳上,用空出来的两只手把身前的肥崽子给拽了下来,毫不留情地把她扔到了边西怀里。 卓婉欢快地从边西腿上站起来,“西西,你怎么来了?东子呢?来的时候怎么不说一声?我让平八来送你。” 边西把她拉到对面的石凳上坐下来,语气轻缓道:“不要急,慢慢说。东子还在山上,小鸭子还在孵化离不开人,我先来找你,等她把鸭子孵化好再拜托给九掌柜暂时照看后,会赶在你及笈的时候到这里。” 边西说到这里,看向赵蒙。 赵蒙接话,言简意赅,“搭个伴。” 卓婉兴奋地围着边西和赵蒙团团转,被刮了一半的牙骨摸了摸头,扭头喊话道:“小城主,这么还有半个头没刮,过一会就没泡沫了。” 卓婉这才想起她还没刮完,拿着刮刀走了过去。 牙骨龇牙咧嘴道:“给我来个大光头,凉快。” 卓婉把牙骨的头刮的干干净净,“你头顶上刺了个字,夏?”她不太肯定这个华丽的字是不是夏,看外形有点像。 甭管怎样,她脑海里已经上演了一出夏国皇子流落民间的苦难剧。 “我娘给我刺的。” 卓婉又脑补了一出慈母刺字精忠报国的热血剧。 “她说,如果我哪天消失了,还能根据字找到我的骨头稍微埋一下,她这个母亲也就做的仁至义尽了。”牙骨得意地呲呲牙,“小瞧我了,我可比她活的长。” 卓婉拍了下他的大光头,道:“你这字比我给他们刮的馒头更有型。” 牙骨摸头,咧嘴笑。 六个人正准备离开,赵蒙突然道:“商队在城门。” 卓婉嘴角一翘,问骨头道:“你们喜欢鸡鸭肉,还是馒头?” 骨头毫不犹豫道:“馒头。” 卓婉跑回厨房,给蒙蒙和西西留下两个馒头后全部打包给了骨头。 “今天的活儿,你们干的很细致,还帮师叔编了篱笆,超额完成,四个馒头。剩下的是定金。” 骨头沉默着,他本想只拿三个馒头,想起石洞中奄奄一息的小妹和小弟,接过了全部的馒头。 牙骨撞了撞指骨。 指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羞红着一张脸道:“城主,你有那种很长时间没吃饭后的药吗?咱们沙城的神医有这个药,听说神医住在这里。 ” 卓婉托着下巴,使劲地想着,她隐隐约约地听青衣说过这件事情,指了指他们抱着的木桶和大缸道:“这个就是药,每天都多喝一口,等一下子能喝下两大碗的时候,人就好了。” 卓婉再次仔细地回忆青衣的话,叮嘱道:“第一次喝,只能喂十小口,渐渐地增多,饿了多少天就要用双倍的时间来补回来,急不得。这些水直接喂,不要加热。神医说过了,咱沙城的地下水干净,直接喝没事。” “这些水你们尽快喝完,别舍不得喝,放三天以上就没用了。到三天后,你们来这里找我,我给你们再泡点水。” 牙骨脑子活泛,听完她的话,很快就想明白了。 “城主,蜜蜂喜欢什么呀?” “喜欢大红花。” 牙骨咧嘴笑着,他知道蜜蜂住在试验田,他不闯,他就多种点花让它们多留一会认识认识他。 说不定哪一天,他也能有小城主的待遇。 没有也没关系,他多瞅它们两眼也高兴。 送走骨肉他们,卓婉激动地跑到后院,在小溪旁找到正洗菜的小老太太。 “师叔,我把馒头送人了,今天咱们吃大家都喜欢的烤鸭肉,吃肉吃到饱。” “秀衣同意了?” 卓婉安静,其实她已经先斩后奏了。 馒头哪有鸭肉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