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次日一早他们便赶车上路, 途中在林中深处还搭救了一个被野兽袭击的采药人。 为了报答救命之恩,采药人便招待他们来到了湖畔村落的家中,款待当地林中的特产聊表谢意。 款待的食物是用松鼠的肉做成的肉汤。因为松鼠很小,从骨上把肉切下来比较费事,于是他们就将骨头连肉一起剁碎,然后捏成肉丸放到锅里加上调味料一起煮。为了不让肉腥味坏了汤的美味,他们还特意加入了晒干的鹅掌草去除腥味。 光秀还从来没有吃过松鼠肉。柔软的肉里含着细碎的骨头,咀嚼起来口感非常好,在鹅掌草的作用下, 肉里还夹带着微微甘甜的果实香味,让人食欲大增。 “呼~真好吃,谢谢款待。”光秀将一碗浓汤饮尽, 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 “实在对不住,只能招待你们吃这些。这林子里人进出的多了, 动物们就都躲起来了。以前还能经常打到獐子,现在能用陷阱捕获几只松鼠就已经是大丰收了。” 夜羽惊讶:“你们这个村落并不大, 单凭几十口人就能把森林里的动物吃光?” 男人苦笑道:“不是吃光的。这广袤的森林物产丰富,生长着很多珍贵的草药。我们的皇帝想要长生不老,他身边的方士便献了个药方,灵不灵不知道,却要很多珍贵的草药。宫廷里的库存不够了, 就要全国的百姓进献。交不上的,就要杀头。久而久之,别的人也都到我们这森林里来挖草药了。这人气一多, 动物们自然就躲着不出来,或者是往更深的林子里去了。” “对了大哥,跟你打听。”夜羽道,“这朗达山脉的山脚下是不是有个落叶镇?从这里要怎么去?” 男人迟疑着,讷讷道:“怎么你们几位,是要到落叶镇去?” 见这男人神色不对,玄王便揖了揖手,道:“我们有个朋友,多年不见了,听说在落叶镇成了家,这次专程是来见见他。” “若是如此,劝你们不去也好。” 三人互看一眼,忙问:“这话怎么讲?” 男人叹道:“落叶镇早已被夷为一片平地,镇子里的人全死了,现在那里俨然已是一座废镇,你们去了也是白去。” 只听一声“咣当”,光秀手中执着的茶杯一下摔在了地上,碎片四溅。他的心好像要裂开,惨白着一张脸,若不是玄王及时从背后扶住了他,他就要软倒在地上。 呆了半晌,他才大呼道:“不,不可能,我不信,你说的一个字我都不信!” 见他这般伤心欲绝,玄王心里也说不出的难受,想起那帮屠戮镇子的凶手,双眸覆上一层阴影。 夜羽揪住男人衣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玄王大手一挥,让夜羽又松开了对方。 男人不是不能理解他们的心情,也没见怪。只是摇了摇头,赔着笑说:“两年前,皇家的军队大举进山,说是要找什么异教徒,还把落叶镇给屠了。” “他们,他们怎么可以连落叶镇的居民都不放过?!他们怎么可以!” 光秀这般悲愤填膺的模样,着实叫人于心不忍。 男人带着同情的目光看着光秀,叹道:“说实话,我们村子与落叶镇也有往来,哪有什么异教徒啊?这山上,山上就更没人啦!” 他压低了声音说道:“有人就说呀,皇帝的首席方士是妖怪变的,就像那妲己妖狐一样,魅惑皇帝,坑害百姓。唉……几位若是想去祭奠一下你们的朋友,从咱村西北头出去,顺着林荫小道一路北行,约莫步行两个时辰,就能看到落叶镇了。” 还不等男人把话说完,光秀已如箭一般蹿了出去! “光秀!”玄王也追了出去。 夜羽对着男人抱了抱拳:“多谢了,告辞。”见完礼,夜羽也赶忙跟了出去。 “光秀!” 光秀一路横冲直撞,出了采药人家,一路往西北头奔,眼见就要出村口,这时脚底下被个石子一绊,人直直往前摔了一跤。 玄王急忙将他扶起,衣袖抖落着他身上沾染的泥土,忙问:“摔疼没有?” 许是因为这一跤,方才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流了出来。玄王将他紧紧搂在怀里,他伏在玄王的肩头,痛哭了起来。 玄王任凭他在怀中发泄。这种时候,不管说些什么话都可能伤害到他。在光秀心中,一直认定是自己的亲哥哥害了他们一族,现在,还害了他们一族经常到访的无辜小镇。 在他的心中,已势必将自己的胞兄认定成所有祸端的根源。 这其中的苦楚,玄王了解。 在如此艳丽的阳光下,人世间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悲伤和不幸? 玄王用力咬着嘴唇,将怀中悲恸的他搂得更紧。 如果想让光秀忘却这所有的苦楚,只有一个办法。 玄王的心在踌躇,在挣扎。 ——「记忆消除」。 遗忘本就是世间最好的伤药。 他的手慢慢抬起,又放下。 ——忘记一切,这对光秀而言真的是正确的吗?他在心中这样问着自己。 还有,他的心魔。 私心是魔。 他无法想象,当有这么一天,这样一个喜欢甜甜的叫他“玄王大人”,喜欢抱着他撒娇的小可爱,忽然冷冰冰地看着他,声音清漠的如同路人,问他“你是谁”时,他的心是否又能承受得住这样的寂寞?他在心中这样问着自己。 剪不断,理还乱。 就在这时,怀中的光秀渐渐止了哭声,他仰起头,冲玄王绽放出一个“不用担心”的微笑:“谢谢你玄王大人,我已经冷静多了。” 玄王抬起手,轻轻擦拭着他核桃一样红肿的眼。 心更乱,乱如麻。 一直候在不远处的夜羽牵着两匹快马慢慢地走了过来。 “准备好,我们就出发了。” 光秀明白,玄王问的是他心里有没有做好准备。当亲眼目睹熟悉的城镇化为废墟,甚至地上还有早已凝固发黑的血迹时,他心里是否已准备好接受这个事实,他是否会受到刺激晕死过去。 说实话,光秀不能保证。光是听到别人这样说心就已经快要爆炸,何况是眼见为实? 他去握住了玄王的手,紧紧握住。 掌心传递来的不仅是皮肤的温度,还有无限的勇气。 他慢慢地点了点头。 只要有玄王陪在他的身边,他就有勇气直面所有的苦痛和悲剧。 因为在他的心中,早已将玄王认定为不可替代的勇气源泉。 马儿在林荫路里快速穿行。 光秀与玄王共乘一骑,夜羽单独骑乘一骑。 马是千里驹,加之骑乘之人骑术高超,两个时辰的路程硬是被他们缩短至不到一个时辰。 繁密的林荫向两旁退开,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一块石牌坊巍峨耸立,映入眼帘。牌坊中央石刻篆书三字:落叶镇。 黄土路在牌坊下换成了石砖铺就,顺里蜿蜒。 他们策马在石牌坊下停下,仰望那笔力劲挺的三个字。 玄王操持着缰绳的手就改握住了颤抖不已的光秀的手。 ——该面对的,迟早都是要面对的。 “有我在你身边。”玄王在光秀耳边轻悄悄说了这句话。 光秀翻转过手,与玄王的手十指相扣。 他深吸了一口气,慢慢点了点头。 “驾。”玄王双腿踢了一下马肚子,命它慢步前行。 只是马并未走出几步,他们便勒马停下。 “这、这是……人?” 活生生的人!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行走在道路上。 宽阔的道路两旁商铺簇立,店铺门窗大敞,正在做着生意。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支着摊子,在兜售着各种商品。 这样繁华的街景,哪里是一座死城?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夜羽立马揪住一个路过的男子,问:“你们可是落叶镇的居民?” 男子像看神经病一样地看着他:“你这不是废话吗?” 光秀在马背上喃喃:“……不是说……小镇的居民都已经死了吗?” 男子耳朵可尖,给他听见了,拂开夜羽的手,冷哼一声:“神经病!你才死了,你全家都死了。晦气,哪来的神经病。走走走,躲我远点。”他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像个痞子一样外八字走路,威风凛凛地走开了。 “玄王大人,这……” 那采药人不像是说谎的样子。人命关天,他不可能拿这种事来开玩笑的。 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活生生的人群,修葺的好好的建筑,一片繁荣的景象。 玄王环视着四周,却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一个老汉推着满载着木炭的推车走来,他们的马挡住了人家的路,玄王和夜羽赶紧赶马移到一旁。 “你是……你是霍大叔吗?铁匠铺的霍大叔?”老汉自他们身边经过时,光秀认出了老汉的脸,忙探出身子问他。玄王怕他跌下来,一手横抱住他的腰。 老汉停下来,眯着眼细细打量着光秀。 光秀赶紧从马背上下来,走到老汉身边,好让他辨个仔细。玄王和夜羽也翻身下马。马由夜羽负责牵着,玄王则是站到了光秀身边。 老汉人已有些痴呆,盯着光秀的脸瞧了半天,“嗯嗯”了半天,突然一拍大腿,指着他惊呼道:“哎呀!你是那个经常来我店里捣乱的小娃娃!哎呀,你已经长这么大啦?” 光秀几乎是用嚷的:“那是我大哥啦!我才没有捣乱过!” 这老汉蓄着浓密的八字胡。每当他生气时,胡子就上下一颤一颤的,甚是有趣。光秀的大哥特别喜欢看他胡子动的样子,所以经常偷跑下山,到铁匠铺捣乱,惹他生气。他说,看这胡子够他笑一天的。 光秀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大哥就是爱干这种无聊的事。 老汉摸着胡须,又将光秀细细打量一番,笑道:“哦!是,是,那小娃娃确实还有个弟弟!哎呀。怎么,你哥哥今天没随你一起来吗?这娃娃调皮归调皮,可是调皮过后还是会帮我倒倒炉渣的。” 光秀神色一暗:“我大哥他……” 玄王这时突然道:“他的大哥家中有事要忙,所以没有跟他一起来。” “哦哦,这样啊。我看又是你娘训斥他去放羊了?让他平时总爱偷懒。哎对了,那你们两位又是……?” “哦。”玄王抱了抱拳,“我们是光秀的朋友。陪光秀来镇子采买东西的。” “这样啊……那你们忙,小老儿先告辞了。” 玄王与光秀让出道路,目送老者走远的双眸,闪过一丝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