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温水
当沈信桢推开会议室门,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L——放在会议桌上的脚。 赵普亮闪着泪光的眼睛望着沈信桢, 恭敬地对某大佬道:“温总, 您找的沈小姐来了。” L侧脸看过来,与她的视线交汇。 沈信桢分明看到他眼中闪过了一丝复杂的情绪,像是愉悦偏偏又夹杂着几分埋怨…… 他淡淡收回视线, 利落地把长腿一收,起身时顺势甩了甩衣摆,大阔步往外走。 沈信桢忙跟上去。 众职员俱是沉默地看着自家老板摆了一个炫酷的姿势,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了…… Fiona眨眨眼回神, 捏着手上厚厚的文件, 问道:“这会还开吗?” 赵普亮扶着额角, 颇为头疼地摆摆手:“取消取消, 等通知。” 拿出手机来, 边走边给Matteo医生打电话。 沈信桢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总觉得L一次比一次变得好说话了。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他甚至毫不留情地把她甩到了墙边上,第二次更恐怖, 一言不合就去跳楼,第三次……那次的乌龙事件,她根本不想回忆。 现在的L,比起叛逆的非人类,更像是一个不懂事又对这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 他喜欢好玩的地方,小夜市和游乐场;他喜欢好吃的食物,面包煎蛋和饮料。 虽然他总是把蔑视人类的那一套摆在脸上, 但偶尔还是会不小心暴露出对新奇事物的渴望。 譬如现在,他站在一架娃娃机面前,眼神认真地盯着里面装的玩偶,拉也拉不动。 旁边来了两个小男孩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地走过来,嫌弃L挡路还用小手戳了戳他的西装裤,仰着脸奶声奶气道:“哥哥,你挡到我们了。” 他不自觉地往旁边退了退,等站定的时候似乎觉得这种行为有损他的威严,于是瞬间冷了脸。 沈信桢怕他做出当街欺负小孩儿的事来,及时拉住他的手,问:“你想玩这个吗?” 一路冷脸的男人垂眼扫了一眼女人细白的手指,冰冷的眼神有了一丝温度,轻哼一声算是应答。 沈信桢点头,松开他的手去店里换了几个硬币回来放在他手心里。 “这什么?” 沈信桢往小孩子那边抬了抬下巴,“你看。” 他顺着沈信桢的视线看过去,注视着两个小孩子把硬币投进去然后握住操纵杆移动。 两个小孩玩了几次,因为技术不成熟一次也没成功抓起来,沈信桢跟着惋惜,她旁边专注学习的L,想了想说:“这个看起来容易其实真的很难的,要练习很久才行。” 她想,提前安慰他,免得一会儿他觉得挫败。 没成想,她这话刚说完,L就攥着硬币走上去,把挡在面前的小孩往旁边一拨,岔腿猫腰就开始玩了起来。 “……” 俩小孩懵逼着小脸对视了两眼,醒过神来,张嘴就要嚎啕大哭,声儿还没放大就听到一阵欢快的音乐。 玩偶,抓出来了。 “!!” L看了玩偶两眼就随意扔到了地上,又专注地投入到了娃娃机上。 地上的玩偶是只粉色的小兔子,颇为可爱,沈信桢捡了起来递给男孩儿,安慰道:“哥哥帮你们抓的小兔子。” 小男孩儿破涕为笑,接了兔子也不走,就站在一边看着,似乎认定了这个没礼貌的哥哥是个抓娃娃的高手。 事实上,L确实是高手。 二十分钟后,沈信桢望着扔了满地的玩偶,震惊又惶恐。 震惊的是他“百发百中无虚弦”的抓娃娃技术,惶恐的是……老板的脸已经黑的不能再黑了。 路上围观的群众越来越过汇聚到这里,有的还大着胆子捡起来揣进自己包里。 沈信桢生怕他把人家店里所有的娃娃机都掏空了,忙上前阻止,拉住他的袖子小声道:“别玩了,我们回去。” 男人根本不理睬她,就当沈信桢尴尬地额角滴汗的时候,视线被一团绿挡住了。 L举着娃娃机最后的一个玩偶,勾唇一笑,“我最喜欢的,送给你。” 周围的吃瓜群众发出“哇——”的一声轻呼。 而女主角沈信桢拿在手上看清,竟是一时无话。 男人抬手摸了一把额角的薄汗,自负一笑道:“不要太感动,这些都是小意思。” 沈信桢抿着嘴,眼神费解地看着手里的丑不拉几、面目狰狞的绿色怪兽,“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她这辈子都还没见过比这个更丑的玩偶了,难怪被压在了最下面…… 沈信桢抬头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大概就是非人类的审美? 最后,沈信桢和L在众人的欢送中远离了娃娃机。 L双手抄兜,姿态慵懒地沈信桢并肩走着,步伐缓慢神情悠闲,就像是在这大太阳下散步。 沈信桢被晒得有些渴了,对L说:“等一会,我去买点东西。” 他没吭声,视线跟随着沈信桢,看她走进一家超市。 沈信桢买了两只可爱多,一个巧克力味一个草莓味,从超市走出来的时候,那个男人一动没动地站在原地。 晴朗天空白云朵朵,几缕金色阳光照耀进他漆黑的眼睛里,光线剧烈,他用力眨了眨眼睛,眯着眼的时候,神情无辜茫然好像是个迷路的孩子。 沈信桢在门口看了一会儿,走上去递给他两只,“你想要哪一个?” 如果是温则的话,一定会选择巧克力的,因为他知道沈信桢很喜欢草莓,沈信桢想,如果是L呢? “我都要。” 随即,两手一空。 男人大手握住两个甜筒,转身就走。 ??? 沈信桢不敢置信地盯着自己的手,只有手心上残留的水渍和清凉证明她曾经拥有…… 拉着享受甜筒的某人上了出租车回到昙宫时,Matteo医生已经在客厅等待了。 他和L并没有见过面,当L经过客厅时只是淡淡扫了他一眼,径自上楼,大概是以为他只是别墅里的佣人罢了。 沈信桢没跟上去,走到Matteo面前,忧心道:“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开始都好好的突然在公司就出现了。” Matteo:“详细情况赵助理已经和我说过的,我亲自来是想要告诉你,请尽快说服L和Simon沟通。” 沈信桢想了想,下定决心道:“放心,我一定说服他。” Matteo赞赏地看了沈信桢一眼,然后坐在了沙发上。 沈信桢顿了顿,问:“没有别的了?” “没有,剩下的就交给你。”Matteo说完,害羞地挠了挠满头白发,道:“我太喜欢了这里了,趁着Simon不在,你一定不会介意我在这里吃一顿晚饭再走?” “……您随意。” 考虑到L不喜欢陌生人,晚饭是沈信桢送上去给他的。 当沈信桢进来的时候,他正坐在床边摆弄着手里的模型,那个绿色怪兽就放在他的腿边。 沈信桢把餐盘递给他,视线落在那只玩偶上,笑了笑说:“你怎么会喜欢这么丑的东西?” 按照L的性格,他不应该会是很嫌弃的么? 他嘴里咬着食物,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因为是独一无二的。” “恩?”沈信桢没听清。 他掀起眼帘,眼瞳漆黑深邃,说:“因为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才喜欢。” 沈信桢想了想,或许是他认为,独一无二的才配他这个非人类? 刚想开口笑话他,一道低沉中略带羞涩声音打断抢先开口—— “你也是独一无二的。” 沈信桢一愣,看着男人向来冷白的皮肤上微微发红,眼睛闪闪发亮。 “所以,我也喜欢。” 我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 你。 气氛有片刻的僵化,好半晌,沈信桢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问:“你,在对我告白吗?” 他不语,看着她的眼睛,说:“给我起一个人类的名字。” 沈信桢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名字这么执着,笑了笑,“不是看不起人类吗?为什么非要有一个人类的名字。” 他把视线从她脸上移开,垂眸,低低道:“可你是人类啊。” 他刚洗过澡,头发柔顺垂下额前,细碎地落下一层阴影,让人看不清神色。 “如果有了人类的名字,就可以离你更近了?” 她听到他这样问。 万籁俱寂,空气中的尘埃也静止不动。 好半晌,她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温……律。” 则和律。 一样的,却又是不同的。 这一刻,他没有再去厌弃那个姓氏,在心里默默重复: 温律,温律。 她给的,他的名字。 第二天,程湘华通知沈信桢和温则回本家吃饭。 沈信桢原本想要找一个理由拒绝,但还没开口,程湘华便笑呵呵说:“今天是他爸的生日,一定要早点回来。” 沈信桢挂断了电话,忧心忡忡地看着在泳池边上休息的某人,惆怅地叹了口气。 庆幸的是,有了名字的L,不,温律,比以前要好说话很多,听完沈信桢的请求,几乎没有考虑就答应了下来。 并且借此要挟沈信桢,事成之后要带他出去玩。 沈信桢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只要他不惹事,她就已经很高兴了。 到达本家的时候时间还早,程湘华已经在指挥着佣人布置餐厅了。 她拉着沈信桢和温律,兴高采烈地介绍着她刚刚做好的生日蛋糕,沈信桢看着那上面一个大大的“冥”字,哽在喉咙里的夸奖怎么也说不出口,只好僵硬地笑了笑。 丰盛的晚餐后,程湘华忧伤地追忆了两句温则的父亲,便拉着沈信桢的胳膊神秘道:“伯母有个好东西要给你看,跟我来。” 说着把沈信桢往房间里带,沈信桢用眼神暗示了温律一眼,示意他“安分守己”不要乱跑。 温律不咸不淡地扫了她一眼,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进了房间,程湘华便从柜子里拿出几本厚厚的本子来摆在床上。 沈信桢看了看,问:“相册?” 程湘华笑着说:“我呀,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拍照,这里面可都是我珍藏很久的照片呢,我一直想着阿则快点娶老婆,这样我就能和她一块分享了。” 沈信桢脸有些红,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程湘华翻着旧旧的相册,一张一张地回忆着给沈信桢讲以前的故事,从一厦的成立,讲到温则父亲的去世又到温则小时候的琐事。 沈信桢想,程湘华大概是想要让她提前了解这个家,不仅是温则,不仅是家里的每一个人,更是家族背后的故事。 沈信桢有些感动,身边这个保养极好的富贵女人,是真的把她当做了亲人看待。 明明见面不过几次,却爱屋及乌地对她这么好。 程湘华翻到一页,手指顿了顿,目光变得有点惆怅,“这个是阿则小时候最好的朋友。” 沈信桢仔细看,那张照片上只有两个小男孩儿,相互拥抱,笑容灿烂地看着镜头。 沈信桢看着他那略显夸张的笑容,眼神柔柔,低声说:“原来温则小时候这么爱笑。” 虽然现在的温则也经常笑,却是没有过这样开怀大笑的时候。 程湘华怀念地说:“是啊,阿则小时候和现在可不一样了,简直像个小猴子,吵吵闹闹调皮的不得了,可是后来就变得不一样了。自从他这个朋友去世之后,阿则就彻底变了。” 沈信桢是知道那件事情的,直到现在,温则依旧会被那件往事折磨得做噩梦。 “阿则的朋友出事后,他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不吃不喝甚至不愿意说话,我和他爸都很担心,甚至以为他有了心理阴影。可是某一天,他突然又恢复了正常,愿意吃饭也愿意和我们说话了。但是改变的太大,完全变得像是另外一个人。” 沈信桢抬眸,对上程湘华的眼睛。 “我们很担心,还请了好几个医生来看,幸好检查不出什么问题才放心了。” 程湘华笑了笑,说:“不过从那以后,阿则变乖了也不调皮了,每天就知道学习,就连喜欢的玩具模型,连看都不看全都扔了。” 沈信桢愣住,呐呐问道:“他从小时候就喜欢模型吗?” “当然啦!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了。” 程湘华毫无所觉,翻着相册突然停顿一下,指着上面的照片说:“看这个,这个限量版模型是阿则爸爸专门去国外给他买回来的,他可喜欢了,成天抱着不撒手,谁碰都不让呢!” 她脑海中有一种恐怖的想法逐渐成型,以她遏制不住的速度不断生长着。她努力地看清楚,那七岁男孩怀里抱着的模型,身体慢慢僵硬住。 这个……竟然和L当初抢走模型一模一样。 她声音颤抖着,问:“伯母,温则小时候,是不是很讨厌牛奶?” 程湘华不明所以,点头:“是啊,不过后来也能接受了。” 沈信桢艰涩道:“很喜欢吐司煎蛋配橙汁,很喜欢去热闹的地方玩,还很喜欢游泳……是吗?” “……啊,是啊,不过这都是很多年的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程湘华终于察觉到了沈信桢的不对劲儿,担忧问道:“信桢啊,你生病了吗?脸怎么苍白成这个样子?” 话音未落,沈信桢已经打开了门冲了出去。 与此同时,尘封已久的玩具房被再次打开,佣人自发退到一边。 在看清里面密密麻麻摆放的东西时,男人的眼神从不耐烦渐渐变成了疑惑。 他慢慢走进去,环视着四周,最终视线停顿在最中央摆弄的一个模型上。 破旧不堪,几乎零碎,仿佛是被什么坚硬的东西洞穿而过。 他俯身,在他伸手触碰到它的那一瞬间,仿佛是有一把冰凉匕首插进他的心脏,血液迸溅开,一片血肉模糊咆哮着他的大脑,猩红一片,倾袭而来。 “温则——”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转身,对上沈信桢的视线。 在这分秒停顿的一瞬间,在这视线交汇的一瞬间,细微声响,光阴抖落尘埃。 他定定看她半晌,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俯身在她耳边低语—— “是我,温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设定很冒险,很多人可能会接受不了会弃文,但是我还是想这么写……不管发生什么,温则永远是男主。 ps:Simon这个英文名是一出隐喻,其实还挺明显。 (约十九17),但主因受鞭伤极重,以致体弱无力,无法继续前进,于是兵丁「勉强」西蒙,为耶稣背起十字架。 隐喻到温则身上,就是温律因为太过自责,选择了遗忘和逃避,分裂出一个强大而完美的人格来为自己承受痛苦,并且完成伙伴临死之前的遗愿。 读者“一条里脊肉”猜中了,如果还在请留言,发红包~ 此章留言也有红包,即将弃文的就别告诉我了~看在我这两天都写到凌晨两点的份上,就别再打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