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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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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余彤这两世加在一起都快活了25年了, 现在因为牵到男人的手美滋滋,实在丢人。    不过余彤很快摒弃丢人的想法,继续沉浸在自己美美的世界里了。    在70年代末谈恋爱的感觉还是蛮好的,大家都是真心喜欢对方,牵个手就觉得了不得了,纯洁的不得了。当然,也有像赵莉莉和刘明伟那种情不自禁的,但在泥土地里他们都能情不自禁, 余彤也挺佩服他们的。    当然, 70年代也有不好的一点, 那就是通讯不发达,余彤又不能给谢文成写信,两人见不到面时几乎任何交流都没有。余彤这才明白,为啥古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对于他们这种刚恋爱的,那都要如同好几秋了。    余彤是春天入学的, 现在马上要放假, 天气也越来越热。    余彤没课, 她忍不住去找谢文成,去之前还从超市里拿了包狗粮出来, 倒在帆布兜里,打算给谢文成带去。现在养狗估计吃的都是人食,人食太咸,对狗不好, 吃多了会得病。    她拿狗粮去也不怕谢文成问,就这么点量,估计谢文成不在狗子就吃完了。    去找谢文成的路上,余彤看见有卖冰柜的木头箱子,忍不住去买了个老冰棍。    冰棍1毛钱一支,基本上就是个大冰块,不太值,不过余彤为了解暑也没办法。    谢文成刚考完试,还在等结果,这几天基本没什么事干,光在家琢磨给余彤做什么好吃的了。    余彤将谢文成的那份交给他,自己蹲在院子里和狗子玩去了。    谢文成在屋里问她:“中午想吃什么,我去买菜。”    “都行,我不挑食,”她强调,“很好养活的。”    谢文成笑着出门。    余彤在院子里逗了会狗,傻狗被余彤耍得团团转,余彤有点腻了,她拿出自己先前带来的狗粮喂给狗子吃。等狗子吃完,余彤才进屋,她闲着没事儿干,只能瞎转悠。    转着转着,她忽然发现桌子上摆着个相机。    相机在这个年代也是稀罕物,有相机的人家基本上都是大款。    而谢文成家的相机,不是普通的傻瓜相机,而是单反相机。    有单反相机的人家,那已经不是大款的问题了。    余彤从前很喜欢摄影,自己也为单反相机花过不少钱,玩单反的人都知道摄影是个无底洞,镜头贵得吓人。只不过来到这边后,因为没有物件,她已经很久没拍过照了。    余彤忍不住伸手戳了一下相机。    也不敢戳的太用力,万一戳坏了,她可赔不起。    剩下等待谢文成的时间,余彤就坐在相机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    她看着相机,忽然有了主意,她知道该怎么筹钱了。    等到谢文成回来,余彤立刻奔过去,激动地问:“你家有相机?可以用吗?你会用吗?!”    “相机?哦,是我父亲的,我借来用两天,你想用?”谢文成放下刚买来的蔬菜,对余彤刮目相看。知道余彤聪明,啥东西一学就会,平时还会画画,很是多才多艺。但谢文成怎么也没想到,余彤居然连相机都会用。    余彤频频点头,“我想拍几张照片,你能借我用一下吗?或者你帮我拍也可以。”    谢文成不懂余彤想干什么,但还是点头:“当然可以,一会儿我教你怎么用,你拿过去用就行。这东西是别人送给我父亲的,他也不怎么用,不喜欢,现在算是归我了。”    余彤松了一大口气。    虽然她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能不能顺利实现,但好歹也得试试。    这可是她能想到的最快的筹钱的办法了。    回到宿舍,余彤立刻拿着相机钻进超市,将张业忠的画取出来,对着拍了一大通。拍完,她立刻拿着相机去洗照片,照片是黑白的,很小,明明是刚洗出来的,复古感却扑面而来。    余彤一刻都不耽搁,拿到照片后立刻回宿舍,然后去超市给男人打电话。    “我刚搞到了几张张业忠画的老照片,”余彤装模作样道,“看样子估计是70年代的,应该是张业忠刚把画,画出来的时候拍的。你能不能帮我联系联系,看看有没有人愿意买?对了,你们BOSS不是很喜欢张业忠的画吗,他会买吗?”    男人耐着性子听余彤编瞎话。    其实余彤的处境他都知道,毕竟他就是专门为余彤服务的,哪能不知道她现在的生存环境。    所以余彤的瞎话编完,男人都要佩服了。    还70年代的老照片,真能虎人。    不过BOSS估计还真喜欢。    男人道:“好,我这就帮你问问。你昨天给我的画也卖出去了,不多,500块钱,离1万还差19500,加油。”    余彤:“……”    这个油加得十分扎心。    余彤手里其实还有些闲钱,加一加总共有3000,离目标还差7000块。    她也不回宿舍了,直接在超市里等男人给她回信。    没过多久,男人的电话打过来,带来的却不是什么好消息,“我们老板说了,老照片不值钱,不过他喜欢张业忠的画,看在内容是画上,他愿意把照片买下来。2000块钱,怎么样?”    如果照片能卖2000块的话,她就还差5000,虽然没有预期的高,不过好像也不错。    “成交!”    ***    往后的几天,余彤开始寻找一切都能卖钱的东西。    别说,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周日,其余人都出去下馆子了,余彤留在宿舍打扫卫生,和她一起的还有于颖。    于颖虽然性格不好,但在宿舍里,该自己干的活还是会干的。她农村出身,有时候为了显示自己勤劳,她还会多干很多活。毕竟她曾经也是下过地的,这点活和在地里比起来,可差多了。    余彤扫着扫着,就听见于颖那边传来“啪”的一声,应该是有东西从床上掉了下来。    于颖正在扫墙角的蜘蛛网,余彤看她不方便,便走过去帮她把东西捡起来。    余彤走过去才发现,从于颖床上掉下来的是一本红宝书。    这个年代的精神支柱。    余彤记得出版年份较早,保存完好的红宝书能拍不少钱,最起码是百万起步的。于颖的红宝书不管是年份还是新旧程度都很符合要求,可惜的是,这本书的主人是于颖。    如果是别人,余彤还能商量着用高价买下来,但于颖肯定是不愿意的。    所以余彤只想想,没实施这件事儿。    她现在已经攒够5000,来钱的速度比预计的快多了,应该不用等到放假回家找林香莲。    想到此,余彤直接把书放到床上,自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于颖看了余彤两眼,心里不是滋味。    她一直觉得自己其他方面都比不上舍友们,但论干活肯定是她做的最好,可现在看着余彤她才发现,好像大家活做得都不错。于颖忍不住道:“你们这帮少爷小姐,平时在家里也干活?”    “小姐?”余彤诧异地看向于颖,接着便笑了,“你搞错了,咱们宿舍有不少都是农村来的,比如我,我也下地干了很多年活,当不成小姐。”    于颖皱皱眉,心里更堵。    原来大家的成长经历都一样?可看她们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农村人?倒是自己,整日灰头土脸,一看就是农村来的,没人愿意接近。    于颖蹲在床上,闷闷不乐。    短暂的对话结束,余彤没放在心上,继续去做自己的事情。她打扫完卫生后一直在画画,还差5000块钱,最少也得画5副画,画一幅画要两天时间,等她凑够钱,怎么也得是10天以后了。    不过让余彤惊讶的是,午饭时间,于颖竟然找过来了。    她埋着头,语调一如既往的阴森,声音还低了不少:“我有件事情想拜托你……”    余彤听着于颖阴森的语调,差点起鸡皮疙瘩。    她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啥事,说。”    “你……”于颖支支吾吾好半晌,才拼凑出一句完整的话,“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平时都是怎么打扮的?”    余彤一怔:“打扮?”    于颖脸红了大半,这回声音非但不阴森,反而还有几分少女的娇羞:“我的衣服、衣服太土了,发型也不好看,看着就很丑。我以前一直以为你是县城人,但你说你也是农村来的,还和我一样下地干活过,外貌咋和我不一样?”    余彤的脸白白净净的,一点都不想于颖,黑色素都快沉积了。    还有,余彤的衣服也很好看,要么端正要么俏皮,每次搭配都别有用心,大家都说余彤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呢。于颖平时虽然不说,但她毕竟是女孩子,她也是爱美的。    一席话说完,余彤忽然明白,于颖为什么一直和她们疏远了。    她骨子里还是自卑的。    大概是见余彤太长时间没说话,于颖心里着急,她补充道:“我不白让你教,你不是很喜欢那本《毛/主/席语录》吗,只要你把我教好,我把那本书送给你!”    见余彤帮她捡书的时候她都看到了,余彤盯着那本书看了好久呢。    也不奇怪,这本书里的名言警句于颖也很喜欢,于颖觉得余彤喜欢这本书很正常。    余彤听后却是吓了一跳。    她原本还想着从哪里找本红宝书拿去拍卖呢,现在看来,她好像要坐着收几百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基友,竟然在我码字的时候叫我去吃瓜,太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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