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首先是晚上。 今天晚上是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陪他。 古人不同于今人。今人有电视电脑晚上娱乐多多,自然睡得晚,只怕,比起古人,连房事也要少上许多。 可古人晚上的娱乐少得可怜,赏月得有月亮才行,至于歌舞又非一般普通百姓用得起,所以古人晚上最大的娱乐,莫过于颠鸾倒凤。 虽然南宫墨和司空惊云有欣赏歌舞的本钱,但比起与凌飞共效于飞,吸引力自是要小得多。 于是晚饭过后,凌飞便被两人连哄带骗地哄上了床。 做的时候,凌飞虽觉今晚的两人,似乎比往日要待他更体贴更周到些,但却不及事后的反应。 “好飞儿……” 三人一阵颠来倒去的折腾过后,彼此都觉得今晚可以到此为止了,于是凌飞便在激情平复之后,起身,准备叫下人打水来净身,正在此时,却被那司空惊云唤住了,紧接着,被搂进了他的怀里,听他柔声道:“飞儿累了,不要去了,且歇着。”而后又听他吩咐南宫墨:“南宫墨,你去唤人打水来!” “那你呢?”南宫墨冷冷打量他横过凌飞腰间的手,反问。 却在看见司空惊云使眼色之后,转口道:“好!我去唤,你唤我唤,都一样……”吵架的事,目前不宜进行,私下解决比较好。 于是那凌飞便愣愣地看着南宫墨开门让下人送热水,等下人送来了热水,司空惊云又止住了他要下地洗澡的意思,而是边温声说他要帮他洗边将他“抱”进了木桶里,真的帮他清理起身体来。 而一旁本来含笑看着司空惊云表演“怜香”本事的南宫墨,看那司空惊云还真的帮凌飞洗了起来,于是,在凌飞惊讶至极的目光下,也加入了进来,帮起凌飞来。 凌飞原想他们是还想要,所以提出要帮他清理身体,于是便答应了。 可是很怪异的,那两人虽吃了他无数豆腐,但最终却没再要他,只将他认真打理干净了,并且还当他不会走路似的,又再次将他“抱”上了床,连路都不用他走,最后更是体贴万分地替他盖上了毯子,说是莫着凉了。紧接着,司空惊云和南宫墨也洗了个澡,这才搂着他睡了,空留觉得奇怪的凌飞。 要知道,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子弟,所以侍候人的事,他们基本没做过,除非是他们还想要,才会借着为他打理身体,增进些情趣,若真像今晚这样,只是帮他清理身体,并无他意的事情,还真是从未有过(以前都是各人洗各人的)。所以凌飞会觉奇怪,也自是在情理之中。 然而,若说此事不过是件小小的事,自己用不着大惊小怪,那么,接下来所发生的那些事,凌飞就绝不认为是自己少见多怪了,因为很明显,那些事,确实称得上很怪,至少对这群人来说,的确很怪。 却说第二天早上。 睡意朦胧间,凌飞便闻到了一股清香,打开眼看时,却见桌上摆着一盆开得正盛的兰花。──兰花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花,只是他不太明白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里。除了那十二只狼外,没人知道他喜欢兰花了,所以,应是那十二人搞的鬼。只是,搞这些东西做什么? 正疑惑间,却见南宫墨过了来,道:“飞儿喜欢吗?我昨晚派人,专门从云州运过来的。” 云州,也就是凌飞出江湖时所呆的那个州,土壤气候均适宜兰花的生长,是以云兰天下闻名。在凌飞的那个小山谷里,就杂生着许多野生的云兰,若论其质,丝毫不比人工栽培的差。也因为从小就住在那种环境里,所以兰花才成为凌飞喜欢的一种花。 “你……你派人运这个过来干吗?”凌飞吃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云兰很贵的!而且看眼前这盆云兰,显然是个中上品,只怕没个千两银子,是拿不下来的。 “别问运过来干吗,只说你喜不喜欢!”运过来干吗?当然是为了讨好凌飞,不过,这个原因,南宫墨是傻了才会说。 凌飞看了,点点头道:“挺喜欢的。”喜欢那花儿。 不过,南宫墨没去深想他的话,听凌飞说喜欢,便松了口气,淡淡笑道:“飞儿喜欢就好。” 下床,洗漱完毕,正要到前厅用饭,却见司空惊云和东方默各端着一个托盘过了来道:“今天没你什么事,别去前厅吃饭了,你不是挺讨厌看到那些武林人吗?那我们就在这儿吃,瞧,饭菜我们都端过来了。全是你爱吃的菜。” 凌飞见他们将饭菜都弄来了,便将本来意欲前往大厅的念头去了,四个人,围着桌子,吃将起来。 “飞儿,这个给你。” 东方默给他夹菜。 凌飞心中惊疑不定,不明白这些人搞什么鬼,只默默接受,想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些什么。 席间,几人不停地给他夹菜,直到他说不要了,这才停止了这种诡异的行为。饭后,凌飞正要出去走动走动,却被司空惊云拦住了。 “怎么?” “这几天好生无聊,飞儿一定闷坏了,今天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散散心去!” 看向南宫墨和东方默,俱是一幅期盼的样子,于是凌飞便点头,道:“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