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6 章节
日,想着从前在云尧山上的自己,可断过不下去这样沉闷的日子的。 “公子吩咐过,到了夫人想喝桃花酒的时候,便可以出去走走了。”这句话倒是甚合她意。如今,他还能记得她的品性,也算实属不易了! “也是,有些事旁人劝千遍万遍也不如自己想通来得好。”红韶微微一笑,好似春水晕开的一幅水墨画卷,透着微凉的诗意与初升的生气。她素白的手撑着床头起来,墨泼的云雾般的发丝散开,成就了一番翩然意味,让人移不开视线。眸子里却仍无什么生气。 巧韵看着如此妙人,有些怔愣!她知道公孙清酒美,从前,张扬的艳美震撼苏城,才绝滇京。却终不过如落花般消散的身影在她的心中挥之不去。 如今清冷的凉薄意味,羸弱之美,却别有一番风姿的她近在咫尺,却让她觉得不再是她。抛却从前种种,此刻也不禁被她的美填了满眼! 如此?,却也断不敢忘去将她扶起。顺手将床头早已备好的垫背放在红韶身后,以免硌着她的背。 “不用,我想出去走走,去给我拿件披肩来!”仍是那样美到危险的笑,让人难以拒绝的笑,巧韵并未多想,迈着莲步走出门去西厢拿披肩了。 “君冥,还记得师父说的话吗?红韶不是你的良人。红韶命定只会爱沧云何一人!从前自己不明白,如今却是明白得彻彻底底了。原谅我的自私……”红韶放下执在手中的狼毫,唇角再勾不起什么弧度。 这沈府终究困不住红韶,她有几把刷子沈君冥很清楚,所以从不会布人守卫她的房间…… 待巧韵回房,哪还有红韶的身影。她正要去通知管家凉愠,却见一人自珠帘后出来,来人广袖翩飞,血红的长衫透着张扬狂傲,光洁的额头上戴着一副尚好的黑玉额环,额环上突兀地镶着一颗血色宝石,五官异样的邪肆,手执一柄骨扇,骨扇上墨泼写意着几许红梅,煞是好看。女子见此容貌也与风姿也该自愧不如了。 她赶紧低头卑微地跪下:“巧韵该死,辜负了公子的嘱托。” 男子笑笑,唇色更加浓郁了几分,手中仍旧习惯性地拨弄着一枚泛黄的白玉扳指。 “无碍,她要走,这世间又有几个人能拦得住。”迟早要放开的不是。只是拨弄玉扳指的拇指更紧了几分,面上还是艳丽的笑,看不出悲喜。 他看向桌上的信,还是那么潦草的字迹,这丫头终究还是不喜欢练练自己那不堪入目的书法。所幸,还有他,一个看得懂她字的人,即使写得再丑…… “桃花酒都放在那条小道上了吗?”他挑眉俯看跪在地上的清婉女子。“回公子,早按您的吩咐放置好了”巧韵不敢抬头,声音低缓。 男子习惯性地拨弄着手中的白玉扳指,终是叹了口气,那声与他艳丽外貌不符的叹息就这样不紧不慢地敲在那封潦草的书信上,敲在匍匐在地上卑微的婢女的心尖上。 ?看着那抹张扬的红随风而去,巧韵眸色更黯然了几分。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世上怕是只有公子能担得起这样的赞誉。 可如是公子这样不似凡人的人也终究逃不出情爱二字。她不知道自己在叹息什么,是叹息公子的痴心没有结果,还是叹息自己心中那点卑微的虚妄。 红韶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视觉和听觉也都在一天天下降,能看见,能听见的东西越来越少。原来忘无忧的毒这般厉害。 “师父,您在天之灵一定不希望我这样沉湎。”红韶折下小道边桃花树上一节开得不甚艳丽的绯色。泛白的指尖摩挲着桃枝,一滴无声的泪滑过脸颊。 ?微风拂过,散了一地的芳菲桃花瓣,素色肩头多了几分写意桃色,那是桃花在为师父祭奠吗?那般灼眼的仙姿,那抹随便何处都最为突出的血红。如今,何处? ?“韶儿,这世上只有苍云何要得起你,只有他才有能力保护你。”她记得那个月夜,凉意如一张网将她拢如怀中,她在桃花树下瑟瑟发抖。 忽然耳边传来一声轻笑,她本就冻僵的身子这下算是彻底僵住了。她不敢回头,心里早在盘算着要怎么逃跑。却听那平时分外骚包的美人师父说道:“韶儿,早知道你馋我新研制的桃花酿,没想到这么晚了你都还有毅力在这儿等待时机。” 小红韶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心里那点小九九,侧头一把挽住了宋煜生的艳红广袖,撒娇道:“师父这说的是什?么话,韶儿这是在捉蛐蛐呢!都怪沈君冥啦,他昨日非得拉着我与他一同斗蛐蛐,可惜我根本就没有蛐蛐。这不,大晚上的还得出来捉蛐蛐。”小红韶清亮的眸子一闪一闪的,天知道又在动什么歪脑筋。 宋煜生不言,眼帘里倒映着韶儿那双清明的眸子,那般熟悉,那般熟悉…… “韶儿,明日我便让君冥陪你下山。”他拢了拢衣袖,一反平时的痞气,表情很严肃,更像一个师父了。但红韶却觉得这样的师父不像师父,很不像。 “为何?我才不要与那小子同行呢!况且,为什么要下山,在云尧山上,红韶每天都很开心。”红韶这可不开心了。 自她懂事起便一直住在这云尧山上,师父教她行云术,琴棋书画,还有南巫蛊术,还有她偷偷学的酿酒技艺。在她的眼里,师父无所不能,师父为她撑起了一片无忧的天空。 最后,她还是答应了师父同沈君冥下山。师父在她下山的最后时刻,告诫了她那句话,当时的她并不知道苍云何是谁,更是在与沈君冥一路的吵吵闹闹中忘了这个人。 宿命,好像早已写好,她还是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他! 思及此,她发现她真的释然了,要去找他吗?答案是:“必须!” 解药,最后一味药,在那个女人那里,她必须去。 “这酒香?”她在这条小道上再次嗅到了那股淳香,即使嗅觉也不再灵敏,但记忆里刻着的香,她此生也忘不了。 师父酿的桃花酿么?自己再怎么努力也酿不出的那股香,此刻正萦绕在自己的身边。伸出手,她碰到了一堵温热的肉墙。“师父?”她惊喜。 “韶儿,为师研制了多年才制出此酒。未料到竟会因此酒而来见你最后一面。”来人声音前所未有的温和,她的师父没死,真好,她早已激动地扑入他的怀中。还在,还在,这不是梦,不是幻觉,好真实啊…… 宋煜生回抱她,好像在呵护当年那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孩,娓娓道来:“死前最后见你一面,便是要将宋家交给你,红韶,你现在叫宋红韶,我要你成为宋家第一任女家主。” “好,韶儿记住了。”红韶在他怀里点点头,声音还有些悲戚的沙哑。 “还有,韶儿,你命格里便带了前世的孽债,只有苍云何要得起你,你切记。”话毕?,红韶还来不及答应,那抹血红便幻化成一场桃花雨被风吹散。 师父,师父。韶儿会铭记你所说的每一句话的。今后她便是宋红韶,宋家第一任女家主! 众人万万想不到,当年才绝苏城,后又令玄帝以十里红妆迎入滇京的红韶会再次出现在苏城。一时间苏城人民荡漾了,纷纷跑上街,竟生生把红韶堵在了大街上。 红韶皱眉,不耐地使了轻功,飞起来。白纱翩飞,清冷的容颜近乎透明。如九天玄女行至人间,从众人头上飞掠而过,唯余一股淡淡的叫不出名字的清香还萦绕不散。众人呆愣了,忽而又爆发出一阵阵夸赞声与讨论声。 红韶并不常使用轻功,加上身子也还很虚弱,此时便掐了一个诀,使用了师父所授的行云术!如今师父已去,她便不想再受师规的约束了。她今后要为自己而活。而此时,首先应该好好的活下去。 其实她从未想过还要回这里,苏城的翎羽花扶摇上青墙,将整个苏城围困在一片花羽纷飞之中,美得摄人心魂。也悲得悄无声息。 苏府是苏城的大户,传闻苏城从前并不是这个名字,是后来因苏府而得此名,苏家起底乃是官宦之家,且世世代代为朝廷办事。 历代帝王都忌惮苏家的势力,无奈苏家在百姓心中又有根深蒂固的清廉形象。且为官者从来都倾尽全力为朝廷与百姓办事。纵使上位者如何想除去苏家都无不以失败收场。 直到苏家的上一任掌家人,从小便不学无术,没有一点要继承家底,为朝廷效力的意识。曾几次被赶出家门,直到那一任的掌家者役,才被家里人找回,继承了苏家百年基业,并凭借苏家的势力从政坛过渡到了商坛。 此做法当然很合当时的帝王的心,亦将许多关乎朝廷的物事交给苏家做,以此更是壮大了苏家从商的力量。几年之间,竟已将苏家发展到极致巅峰,并写下家法,苏家世代子孙不得入朝为官,女子更是不得嫁入宫中。 苏城也因此由一个小城逐渐壮大到能与滇京相媲美的大城池。 苏家,一个传奇一样的大家族。像早已与朝廷定下了盟约一样,即使早已拥有了富可敌国之财,也从未有过野心造反。如此闲云野鹤般地生活在苏城这一方乐土。 直到,她不再愿意想起的事情发生……?待红韶行至苏府时,那里早已聚满了苏家人,苏家人盘根错节,她如今五识尚不清明,便更是辨不出谁是谁了。自云端翻飞而下,青丝纠缠,容颜冷艳。众人傻眼,曾经那个艳灼九天的红韶,何时竟变得这般清冷了。 “韶姐姐,瑶越好想你啊!”她刚一落地,便不知从何处飞来了这么大一团肉球,忽地就冲进了她的怀抱。 原来是爷爷怜爱有加的小肉团苏瑶越,她记得自己离家时,她还只有三岁,每日有事无事都追在自己屁股后面跑。那时,她还刚下山,贪玩得紧,可教了这小肉球不少捣蛋的技巧。也难怪这小妮子还记得自己这个姐姐。 “原来是瑶越啊?爷爷呢?”她尽量展颜微笑,却无奈只能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伸出手摸着小肉团可爱的包子头说道。 “也难为你还记得苏家还有个爷爷。便是爹娘也不认了?”大门口,最上方华衣锦服,气宇不凡的定是这偌大苏家的家主与家主夫人了。 “给爹娘请安,是孩儿不孝。”红韶恭恭敬敬地给父母行了一个大礼,苏瑜焕黑眸如星,嘴角几不可见地勾起了一个满意的弧度。 这孩子,从小便去云尧山学艺,好不容易回来,也与自己不亲。他没机会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好好教导她。如今的她,怎么看都比从前成熟内敛了许多。这样的性子,于她而言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红韶的母亲莫寥昕与苏瑜焕一样,一听到红韶回苏城的消息便什么事情都放在一旁,到这大门口侯着,她好想红韶,红韶这孩子,真的长大了。 “韶儿,来,过来,让娘亲看看,可是清瘦了许多,娘亲今晚亲自下厨为你补补身子。看这皮包骨的样子,娘亲要心疼死了!”莫寥昕可管不上什么规矩不规矩,径自跑向红韶。东捏捏西碰碰,顿时心疼得要流下了眼泪。红韶并未说话,她不想让娘亲知道自己已经看不清这个世界了。 苏瑶越依旧紧紧地拉着她的衣袖,无论如何也不放开。其实,她真的没有这个福气,她命中带劫,不宜与家人靠得太近。 回家的感觉真的很舒服,至少她能在这里感受到至亲的关怀。 是不是男人越坏,女人越爱? 近来整个古堡都笼罩在一片阴霾里,面对杀戮无常的迟爷,手底下的人都过得小心翼翼,连曼罗也不敢跟迟尽多说一句话。 今夜暗浔带着情报回了古堡,拉斯维加斯的夜有些凄凉,可以说,最繁华的地方永远灯红酒绿,而他现在待的地方凄凉阴森而已。 这些年他把自己关在这方寸之地,就怕自己忍不住去华国找她,可是有些思念越是压抑便越是浓郁,午夜梦回他总是会梦到那姑娘笑颜如花,放学时第一个冲出学校,然后奔到他的身边蓦然撞进他的怀里,天知道那时候的他故作镇定,其实耳根已经红完。 他会轻轻地牵起她的手,然后单手给她整理乱了的头发,他会每天送她回家,手牵着手,夕阳在他们的身上投出淡淡的阴影,他总会忍不住看向她,他的阿狸那么美那么可爱,怎么就会看上他这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呢? “怎……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乔狸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有些腼腆,可爱乖巧的模样让他越发觉得自己这是在拐卖良家少女。 “没有,还是很漂亮,就是很好奇,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给不了你。”那时候的他被人追杀,躲到了华国掩盖身份,因为暂时联系不上他的人,只得悄悄躲进了小巷子,做了个地痞流氓。 谁也想不到迟家声名赫赫的迟大少爷会被人追杀到要用地痞流氓这种身份来掩盖自己的身份这种事实?那时候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但是乔狸不一样,她家世不凡,至少在当时的他相比来看,跟阿狸在一起哪里是高攀?那是娶了阿狸就意味着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啊! 乔狸被他一句还是很好看迷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笑意流转间,她紧了紧握着迟尽的手,缓缓道:“谁说你什么都给不了我的?阿迟只要跟我在一起,每天陪我放学,每天陪我吃早餐我就很知足了。还有,你还能给我欢喜,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欢喜。” “傻姑娘……”迟尽见她那么单纯,傻乎乎的样子就觉得可爱,忍不住俯下身一个用力把她扯进了一个小巷口,高大的身影覆下来,很完美强势的壁咚,猝不及防,让乔狸忍不住缩了缩身子,那双湿漉漉的眼一抬就撞进了他那双深邃的黑瞳。 她从来看不清迟尽,但是她很单纯,只要迟尽待她好,待她是不同的就好,在外人面前他是地痞流氓他无恶不作,都无所谓。只要他所有的温柔都是给她一个人的,她就很知足。 乔狸耳朵红红,那股滚烫的电流一下子从脚尖传到了头皮,绕过她心尖时软软地缠绵,她忍不住动了动软软的小手,勾住了迟尽精壮的腰身,然后眨了眨湿漉漉的狐狸眼,眼底含笑:“流氓。” “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