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3)
瑞就比颜绯大十岁,是以两人装扮好后,年龄差也不是太大。 “别紧张。”孟元译朝宋初一笑笑。 宋初一其实有些疑惑,刚开始的时候,孟元译对她的态度只能算是前辈对晚辈的态度,不人太疏离,也不会太亲近。 但现在,她明显能感受孟元译对她的态度更好了几分,这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 脑海里想的这些并不妨碍她说话,她摇摇头,实话实说:“我不紧张。” 孟元译:“……” 很有自信嘛,他倒想看看,这小姑娘有多厉害。 打板开始。 狭小的房间内,气氛有些紧绷,楼启瑞坐在小桌边,拿着一把手枪,用布轻轻擦拭,他的动作很专注,专注的让人压抑。 颜绯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动作,眼中流露出痛苦,楼启瑞擦枪的动作已经持续好几分钟了。 “瑞哥。”颜绯深吸口气,“我已决定好了。” “我说了,我不同意。”楼启瑞的动作停顿了下,没有抬头,继续擦着。 “没有人比我更合适。”颜绯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脸,“这张脸,是得天独厚的资本。” 楼启瑞指骨开始泛白。 颜绯在他旁边坐下,握住他的手:“瑞哥,你看着我。” 楼启瑞终于抬头,那是一双哀到极致的双眼,明明没有任何泪光,却让人心中一颤,心中有为难受。 触及楼启瑞的眸,颜绯眼睫一颤,差点落下泪来,她却生生的憋了回去。 “瑞哥,在民族大义面前,我们的爱情只是小情。但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保护好我自己。”她握紧他的手,一字一句,“我还等着嫁给你,然后生一堆小孩呢。就凭这一点,我也会保护好自己。” “你下令。”她缓缓笑了,“我自加入组织后,就没做过什么事,而今终于能做点什么,瑞哥,我希望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而不是一直活在你的庇护下。” 静默,足足过了半分钟,楼启瑞才有了动作,他把枪放在桌上,将颜绯搂入怀里,闭上眼睛,遮住泛红的眼眶,从喉间溢出一个字:“好。” 他们没有再说话,只紧紧相拥,无声的悲壮笼罩在二人身上。 这股情绪传染到周围,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喊卡。 ☆、197:有点意思 197:有点意思 直到孟元译出声:“导演。” 刘东强嗯了一声:“可以,保持这个状态。”看了下身前的机器,对宋初一道,“重新来一遍,收音器稍微高一点,刚才入镜了。” 于是重来一遍,刘东强很是满意,他走到宋初一面前,仔仔细细打量宋初一。前一天宋初一的拍摄很正常,但今天是和孟元译对戏,刘东强还怕她会紧张导致发挥不好,没想到对方又给了他一个惊喜。 “不错。”他伸手拍了下宋初一肩膀。 宋初一莞尔,很谦虚的说:“也是孟前辈带的好。”她说的也是事实,一位好的演员,入戏快的话,也能让对方发挥更好。刚才孟元译的眼神完全做到了。 “你别谦虚。”孟元译笑道,“没有所谓的带不带,你从一开始就入戏了。现在的年轻人,前途无量啊。” 这种时候,宋初一保持沉默最好。 第一场戏两人就表现的这般契合,接下来的戏自然拍的很顺畅。 因为时间不像拍《后宫秘史》那般紧张,有六个月的时间,也让宋初一得到了喘息和休息的时间。 剧中的颜绯之所以能成为一朵受男人追捧的交际花,一是因为她的容貌,二是她能唱能跳,在著名的歌厅会所纳美川里,是NO.1。 也就是说,宋初一必须会跳舞和唱歌,之前宋初一想着,唱歌跳舞这两样,可以用替身和假唱,毕竟她从小到大在这两样上都没有天赋。 然而,刘东强拍片子的原则,演员不能用替身,一切演员能搞定的,都不用其他代替。 剧组请了声乐老师和舞蹈老师来教宋初一,宋初一起初很明确的对刘东强说她在这方面没有天赋,让刘东强不要在这方面浪费时间。 宋初一身段虽然柔软,让她揍人可以,但是跳舞…… 刘东强不信,教训了她一顿,说她一点都不敬业,宋初一不再辩解,乖乖的跟着老师学跳舞。 舞蹈老师说她的身体很适合跳舞,她跟着老师学,学的也很好,拆开的动作跳的很标准,可到最后连贯跳出来时,像只被线提着跳的木偶,怎么看怎么滑稽。 为了这个舞,宋初一连学两天,跳出来也看不下去,她很认真的学了,刘东强也看到她的努力了,奈何有些东西天生是和她不对盘。刘东强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真的学不会跳舞的,且时间也不能一直耽搁在这上面,最终只得放弃,用替身。 宋初一好歹是松了口气。 然后是唱歌,歌曲都是几十年前的那些老歌,宋初一硬着头皮唱,整首唱下来,没一个在调上的。 刘东强叹了又叹,看着宋初一的目光满是不解:“你说你非专科出身,台词功底天生就好,演技也扎实,天生吃演员这碗饭。听说你画画和书法都很好,为什么偏偏在唱歌跳舞这上面不行呢。” 宋初一:“……刘导,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 刘东强被噎了下。 “你、你再练练,跳舞我已经妥协了,唱歌必须你自己来。”刘东强干脆下了通牒,“我不求你能唱的多好,至少不要跑调,其他交给后期。” 后期一众小哥哥小姐姐们唰一下苦了脸。 就宋初一这唱法,他们估计得拿出毕生所学,才能让她唱出来的歌好听。 宋初一表示心有点累。 晚上下戏,她和沐景序视频的时候,趴在床上将这件事说给沐景序听:“我是真的不会唱。”她烦躁的皱起眉头,素净的小脸皱成一团。 沐景序好笑,安慰她:“拿出你当初学习的冲劲来,不说能唱的有多好,但我相信,至少你能做到不跑调,那你也达到导演的要求了。” “可我今天一直在学那几首歌。”宋初一叹气,“学了一天,没有一首能完整唱出来。” 这几天,她可没少听到风言风语,说她除了演技之外,什么也不会,简单的跳舞和唱歌都学不会。倒不是生气,只觉得有些打击人。 一直以为,她给自己定下的目标便是,想做什么,尽她最大努力做到最好。她也认真的学习跳舞和唱歌,但她很清楚,自己在这两样上面,没有任何天赋,不会就是不会,怎么学也不会。 “你知道一个真正的舞者和歌者,他们练习了多久吗。”沐景序说,“好比你画画,都是一朝一夕累积起来的,没有谁一开始就会。初初,给你五年时间,你觉得你能将跳舞和唱歌学好吗。” 这一下,宋初一毫不犹豫的点头。 哪怕没有天赋,五年时间,没日没夜的练,再笨的人,也能学个形似。 “我明白了。”宋初一终于笑了,她就是逼自己太紧,有些急躁了。 经过沐景序的开导,之后的两天,宋初一不再急躁,在老师的教导下慢慢学习,唱歌这一关总算是过了。 唱歌和跳舞的事解决,宋初一也该拍颜绯和山木田第一次见面的对手戏了。 此时颜绯已经成功进入纳美川这个最大的歌厅会所,成为一名歌女,艺名红玫瑰,凭借她姣好的脸蛋,热情的舞姿,以及优美的歌喉,她很快成为众男人争相追捧的角儿。 山木田作为侵略者中一个头领,一个下属告诉他纳美川新出一个能歌能跳的美人儿,邀请他前去。而地下组织中有几名爱国人士得知山木田会去往纳美川,想暗杀纳美川,然山木田出行,身边至少带有十多个护卫,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反而暴露,最后只剩下一名幸存者,靠着颜绯躲过一劫。 也正是这个举动,让山木田心中升起怀疑。 周一白已经换好戏服,他走过来,手里拿着剧本:“试试?” 自那天和周一白说清楚后,宋初一和他便再也没单独说过话,偶尔碰到,也就简单的点个头,没有什么交集了。 宋初一想,周一白到底是赤沙的七爷,她都那样说了,以他的性格和面子,自是不会再招惹她。 这样再好不过。 两人过了遍戏,感觉都不错,尔后开始正式拍摄。 当初宋初一说周一白适合当演员这话一点也没说错,周一白本身就是个伪装大佬,演起戏来,也是游刃有余,丝毫看不出来是个新人。 加之他相貌不俗,待人温和有礼,在剧组里的人缘很是不错。 宋初一好几次听到有几个工作人员讨论,说周一白肯定会大火。剧组里还有一些老戏骨,宋初一也听他们谈论过周一白,说周一白很有灵气。 这些都得亏于眼灵无事时在剧组里乱飞,然后听到的八卦。宋初一制止了几次,让它别乱跑,最后制止无效,也就随它去了。 摇摇头,宋初一将突然冒出来的这些思绪甩开,专心沉浸在角色当中。 颜绯唱跳完毕,向满厅宾客致礼时,感受到一股强烈的视线落在头顶。她脸上挂着动人的媚笑,不动声色的抬头,与对面二楼一位身穿军服的男人目光对上,暗光自眼底掠过,她高声道:“二楼那位先生,可是山木田君?” 山木田套着白色手套的手端起酒杯:“红玫瑰小姐真是好眼力。” “主要是山木田君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不小心,就把小女子眼睛给闪了。”她浅笑嫣然,说出的放如同一颗颗珍珠落在玉石上,听得大厅里众多男人如痴如醉。 “唉,我要是有机会能一亲芳泽,该有多爽。” “哈哈,你若是砸个几千几万大洋,别说亲,抱上床也是可以的。” “你们太庸俗了!” “庸俗?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否则做什么花五十大洋来买门票进来?” …… 便见众多目光中,二楼的山木田缓缓下楼,众人为他开道,让他径直走到红玫瑰身前,伸出手,非常绅士:“不知在下有没有机会,请红玫瑰小姐喝上一杯?” “山木田君盛邀,小女子荣幸之至。”颜绯跟着山木田去了二楼的包厢。 两人谈着一些风月相关的事,颜绯看着山木田喝洒,有一瞬间,起过在此杀了山木田的心思。 她的目光在山木田身后两个手下不着痕迹的瞄了眼,此人心狠手辣,城府极深,带来的人也是好手,她不能冲动。 借由着喝酒的动作,颜绯将心中的杀意按了下去,对面的山木田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 “山木田君的中文很好。”颜绯放下酒杯,试探的道。 山木田呵呵一笑:“在下有一位很好的中文老师,只可惜,她是一名叛党。” 他叹息一声:“我本想饶她一命,但叛党就是叛党,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红玫瑰小姐,您说是不是?” 颜绯脸上现出害怕之色:“我一个女人,最怕的就是打打杀杀,我呀,只要安安稳稳的在纳美川求生,就满足了。” “红玫瑰小姐能这么想,那是再……”他的话还没说完,身子猛的往后一躲,砰的一声,一颗子弹打中桌上的碟子。 颜绯慌乱尖叫,山木田和他的两名手下已经拔出枪,开始向袭击者反击,低下头躲避的颜绯脸色剧烈变化,刚才短暂的交战,她看清其中一个袭击者,分明是组织的人! 她根本没有传任何消息出去,他们为什么来这里! 糊涂! 颜绯想帮他们逃出去,却找不到任何机会,山木田的人已经彻底将美纳川包围,她已经看到三名同胞中弹身亡了。 她该怎么办! 她能怎么办! “报告山木大人,击毙三人,有一个逃了。” “他逃不了,必定躲在这里,带人搜。”她听到山木田对手下说的话。 颜绯低垂着头,抑制住心中的悲痛和愤怒,还有一名同胞,他需要她的帮助。 正想着,山木田走过来:“抱歉,让红玫瑰小姐受惊了。” 颜绯收拾好自己脸上的表情,换上梨花带雨的害怕表情:“我、我想回房间。” 山木田深深看了她一眼,吩咐手下送她回房。 回到房间,关上门,到处都是尖叫声,是山木田在让人在一间一间房的搜。 冷静,必须冷静,就在这时,她听到窗户处传来一道轻敲,颜绯心中一凛,走过去,打开窗户,是最后那名幸存的同胞。 “我看到他往这边跑了!” 颜绯低声道:“进来。” 同胞迟疑:“会不会暴露你……” “别说那么多,快!” 同胞不再迟疑,咬牙翻进窗,颜绯让他藏进柜子里。刚刚藏好,她便听到外面喊:“肯定在这周围。” “找了,没有,除了红玫瑰这间房。” 片刻后,山木田的声音响起:“红玫瑰小姐,听下人说似乎那名叛党逃进了你房间,还请你打开门,万一叛党真的进了你房间,不小心伤到你,那可真是太让人心疼了。” 颜绯深吸口气,白着脸打开门:“山木田君,我进房间后,并没有看到有人进来。若叛党真在我房间,我刚才……”说着说着,眼圈因为害怕,而红了,却又拼命忍住,无端让人怜惜。 又道:“叛党为什么会在这里动手,山木田君,您可要快点将叛党抓住才好,太吓人了,太吓人了。”她的身体微抖,看起来是吓坏的样子,不会让人相信她在说谎。 山木田在她脸上看了好几眼,随后安慰她:“红玫瑰小姐,你别怕,有我在,叛党伤不到你。” 他挥了挥手,几人跑进房间,仔细翻找。 颜绯没让自己往柜子看一眼,那是两层柜,上面放衣服,下面中空,躲在下面,打开柜子,只会看到衣服。 这是她特意命人订做的,就是预防出现这种情况,好在派上了用场。 几人查探一番,没有找到人。 山木田脸色唰的沉了下去,他的眼睛缓缓眯起。 颜绯抓住机会问:“叛党没在我房间?”她拍了拍自己胸口,佯装松了口气。 山木田沉吟片刻,道:“红玫瑰小姐回房间休息,你放心,只要……咦?红玫瑰小姐,你受伤了?” 山木田的目光落在颜绯的袖子上,那里,沾染着点点血迹。 颜绯脑子嗡的一下,瞳孔剧烈收缩,她猛的注意到山木田肩膀处中的枪伤,电光火石间,她道:“我没受伤,这血,想必是沾到山木田君的,我竟顾着害怕去了,反忘了山木田君受了伤。若山木田君不嫌弃,我替您包扎一下伤口。” “山木田目光稍缓,再度看了她一眼,想来是相信她的解释:“不用了。”转身带着人离开。 …… 这一段大戏换了好几个场景,有三个长镜头,拍摄起来较为困难,好在演员给力,这场大戏拍了半天就拍完了。 宋初一将面对山木田时的伪装演的很到位,之后差点被发现时那一刹那闪过的紧张和恐惧亦诠释的很完美。至于周一白,将山木田隐藏在俊美面容下的毒辣、多疑、阴险等也表现的淋漓尽致,尤其是身上散发的那股危险味道,让周围的观众都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孟元译之前在拍另一组,拍完折过来,正好看到最后一场,他身旁的助理搓着手上的鸡皮疙瘩:“老板,这个周一白演起坏人来,真的有点可怕啊,感觉把这个山木田演活了。” 他不得不承认,周一白演的是真好,那股阴森感,太强了。 孟元译却没看周一白,而是看向宋初一,这丫头才厉害,如果周围的人都能从周一白的演绎中感到头皮发麻的恐惧,那么直面周一白的宋初一,感受的自然比他们更强。 这种情况,要么遇强则强,互相演绎的更好,要么心中会害怕,一不小心就容易发挥失常。 宋初一显然是前者,这丫头比他想象中还不简单。 难怪会被老沐当成心肝儿。 有点意思。 ------题外话------ 继续撸老二! ☆、198:有男朋友吗 198:有男朋友吗 眨眼,宋初一进组两个多月。 因为拍摄顺利,进度出乎意料的快,原计划是拍六个月,照这个进度,估计要不到五个月就能拍完,偶尔刘东强为了让大家放松,剧组会放一天假,让众人休息。 拍摄地点一直在M市取景,宋初一在这边也没朋友,这天休息,她本想在房间里睡一天补觉,却接到童悦的电话。他要来M市参加一个朋友的画展,师徒俩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面,既然来M市,正好可以见上一见。 宋初一自然应允,询问好宋初一酒店的地址,前来接她。 宋初一换好衣服,想了想,将这事儿给金莉说了下,金莉知道她师从童悦,也没多担心,让她注意安全。 现在宋初一拍的戏都还没上映,谈不上红,是以走在外面,除了她的粉丝及狗仔,没谁能认出她。 但她在电梯,遇到了和保镖助理一起的孟元译。 “孟前辈。”后辈遇到前辈,自然要礼貌打招呼。 孟元译看一身简单的装扮,垮着小包,典型的外出打扮,微微挑眉:“你要出去逛?”演员平时工作忙,少有休息的时间,好不容易休息,一般都是补觉,除非休息的时间多,才会找机会出去逛逛。 宋初一点头。 “一个人?” 宋初一迟疑半秒:“和朋友一起。” 孟元译:“我也有许久没有出去逛过了,若是不嫌弃的话,多我一个,如何?” 宋初一:“……” 她真的有点懵,她虽然对孟元译是喜欢偶像的喜欢,但她并不追星,对她来说,平时能和孟元译一起演戏,已经很满足了。 也没想着能和孟元译成为朋友,毕竟人家那咖位,且两人之间岁数差的有点大,是以平时除了拍戏,两人之间没什么交际。 现在忽听孟元译提出这个要求,没有惊喜,只有不解。 她……貌似和孟元译不是很熟。 但既然孟元译提出来了,她也不能直言拒绝,好歹是她的偶像。 “不方便吗?”孟元译眉心不易察觉的拧了下,这姑娘不是他的粉丝吗,一般来说,粉丝得到偶像的请求,不应该想也不想的就答应吗? 这姑娘别是个假粉。 “没有没有。”宋初一摇头。 孟元译微笑:“那就走。” 回头对的助理和保镖说:“你们就别跟着了。” “老板。”助理担心,万一到时候孟元译被人认出来,遇上疯狂粉丝怎么办。 “没事。”孟元译说一不二,他对宋初一道,“我要是从大门走的话,有点危险,这样,我们从后门走。” 宋初一还能说什么,只能点头,顺便把自己的位置发给罗浮。 ——童悦过来接她,定然是罗浮开车。 “你朋友呢?”从后门出酒店后,孟元译往四周看了下,没发现人。 “还没到呢。”宋初一轻咳。 孟元译哦了声,看来是他猜错了,他刚才听宋初一说和朋友一起去,还以为是和周一白。老沐可叮嘱他了,防着周一白,顺便,小心周一白。 所以他才提出和宋初一一起,结果现在不是……这个,有点尴尬了。 他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和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一起出去,且他们在戏中演的还是情侣,到时候若是被拍到,少不得会被说。几秒时间,孟元译便想了很多,但既然已经这样了,也就只能继续了。 他不动声色的揉了下眉心,打量旁边的小姑娘,忽然问:“有男朋友吗?” 宋初一皱眉,要不是这段时间对孟元译有过接触,认为他是一个很稳重的人,她会第一时间想歪,认为他有什么不好的想法。 孟元译是娱乐圈里一个神奇的存在,地位高,被叫作天王,但他一直没有结婚,倒是谈过几次恋爱,恋爱对象是圈外人,可最后都无疾而终,以至于现在四十二岁了,还没成家。 孟元译见她沉眉不语,便道:“抱歉,我只是随口问问。” 基于自己对孟元译人品的判定,宋初一笑了笑,尔后很肯定的点头:“有。” 她不明白孟元译问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但她有男朋友,哪怕现在不能向众人公诸于世,可当别人问她时,她也不愿意否认。 换位思考,如果别人问沐景序,你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沐景序摇头表示没有。她想,她肯定会很难受的。 孟元译低笑,他算是明白为何老沐会将这小姑娘捧在心尖儿上了。作为一名演员,她和他并不熟,而她才刚进娱乐圈,事业刚开始,关于她的任何**都很重要。她还那么年轻,如果曝出她谈恋爱的消息,于她目前阶段的事业没有任何好处。 这种情况,她应该将她有男朋友的消息瞒的死死的,最好谁都不知道。而她却大大方方的向他说,她有男朋友,就不怕他得知后,稍稍动动手,将这个消息曝出去,让她事业受阻? 她点头并说出‘有’字时,眼中有着骄傲和自豪,还带着甜意,足可见她对她男朋友的喜爱。 “不错。”孟元译说,“有男朋友是好事。” 他继续给沐景序挖坑:“不过做演员这行很辛苦,你男朋友愿意你受这个苦?他不心疼你?” “苦吗?”宋初一摇头,“做喜欢的事而已,没什么辛苦的。他很支持我,再者,我工作的这点辛苦,哪比的上他的辛苦。” 她只是工作累一点而已,而沐景序,每一次任务,都在生死中徘徊。 孟元译唔了声,看向宋初一的目光已经有了不一样:“你男朋友很幸运。” 宋初一再度摇头,不知想到什么,她轻轻一笑:“应该是我很幸运。” 后来,等沐景序任务结束回来后,他收到孟元译发来的一段对话,在看到宋初一说的这些后,沐景序只叹了句‘傻丫头’,便没再说什么。 有些感情,是放在心中的。 * “来了。”结束莫名其妙关于男朋友的话题,宋初一看到一辆车开过来,透过眼灵,确认是童悦。 “老师,罗哥。”宋初一小跑过去,很是开心。 童悦打量她,皱眉:“怎么瘦了这么多。” 宋初一叹气,每一个和她有段时间没见面的人,见到她时,第一句话都是这句,胖不起来,她也没法。 “这是……?”童悦注意到孟元译。 宋初一刚要介绍,孟元译主动伸手,并且很礼貌的没往童悦的断臂处看去:“你好,我是孟元译。” “你好,童悦。”童悦亦伸手,两人握了下,出于礼貌,孟元译还和罗浮握了手。 童悦不易察觉的拧了下眉,孟元译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他不追星,也很少关注娱乐圈新闻,但孟元译的名字算是家喻户晓,他不认识,但听起来熟悉,也是正常的事。 孟元译并不介意童悦对他的陌生,他又不是人民币,人人都要认识他,不过—— “原来是童大家。”孟元译惊讶,没想到宋初一口中的朋友会是童悦。 孟元译爱好收藏,他又没成家,挣的那些钱没地儿花,是以爱上收藏。只要觉得喜欢的,他都会收藏,包括画作。 如此,自然听过童悦的大名。甚至,曾经还花高价收藏过童悦的一幅画。 “童大家,虽然有些冒昧,不过既然今天见到您,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这个机会为好。”孟元译当即拿出自己手机,点进相册,滑出一张图片。 那是一张山水写意图,画的右下角,是童悦的名字。画的中间,有一团模糊了,将整幅画的意境全部破坏掉。 孟元译说:“当初收藏您的这幅画作,不小心在中间沾了水,晕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能修补一下。这样的好作,不应该让我糟蹋了。” 一幅好的画作,被水晕了,不论是作者本人,还是收藏家,均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孟先生何必舍近求远。”童悦看了一眼,指向宋初一,“以初一的能力,足够修补了。” 孟元译:“?” 似是怕孟元译不相信,童悦又补充了句:“初一是我关门弟子,你不用担心她的水平。” ------题外话------ 孟大叔沉思:老沐找的这个女朋友,到底还能给他多少意外? ☆、199:两幅随画 199:两幅随画 孟元译转向宋初一,顿了足足有五秒:“你师从童大家?” 他知道宋初一会画画,剧组里有人说起过,助理顺便也给他说了。他潜意识里认为宋初一的画画也就一般。却没想到,宋初一画画的老师居然是童悦。 宋初一也没想到孟元译会喜欢收藏画,刚才孟元译拿出来的画她也看到了,光是修补的话,于她来说,没什么难题。 孟元译并没有什么童悦居然不亲自修补而是叫徒弟修补,被看不起的感觉。首先,本身就是他相求,童悦有拒绝的自由。其次,如果童悦真的修补了,他反而占了大便宜,童悦的名头可是摆在那的。 第三,童悦也没那个时间。 所以让宋初一修补,是再好不过的解决方案。一来,可以让宋初一练练手;二来,也可以趁此机会拉近她和孟元译之间的关系。 刚才交谈的时候,童悦已经想起孟元译的身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哪怕他没有看过他演的电视电影,但他的名头也从别人口中听过。初一刚进入娱乐圈,如果有前辈引领,定然会容易的多。 他这个老师在徒弟工作上帮不了什么忙,但当有机会能帮到徒弟时,自然截尽全力帮。 孟元译把画放在家里的,毕竟不可能去哪都带着它,他其实之前试通通过关系联系童悦,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童悦的联系方式,只得作罢。 在他放弃的时候,猛然遇上童悦本人,可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哪。 他也不耽搁,当即打电话通知他另一个在休假的助理,让他立刻把画送过来。 宋初一:“……孟前辈,不用这么急。” 孟元译:“我急。” 宋初一:“……” 她不再说话了。 童悦亦是有些忍俊不禁,发出邀请:“孟先生这么喜欢画,我正好带初一去一个朋友开的画展,不知孟先生有没有兴趣。” ——他不知道孟元译本来就是跟宋初一一起,以为是两人正好碰到。 “我很荣幸。”孟元译说。 童悦朋友的画展开在市中心一条非常繁华的街上,对方大手笔,包下三层楼,门口铺上地毯,摆满鲜花,整体看起来很是高大上。 待他们到达后,老板亲自前来迎接。 “阿悦,你真的来了。”老板叫庞俊,是个留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看到童悦时,热情的给童悦来了个大拥抱。 童悦介绍宋初一和孟元译。 庞俊看向宋初一,哈哈笑道:“早就知道阿悦收了个徒弟,一直想找个机会认识认识,今儿一见,小美人一个。阿悦,你收徒弟的眼光很不错嘛。” 宋初一:“……” “就是有点眼熟,感觉在哪见过。” 庞俊嘀咕一句,也没多想,又看向孟元译,调侃道:“你名字和一个大名鼎鼎的明星同音,平时估计很多人会因为你的名字关……咦?” 他说着说着,在看清孟元译脸时,猛的停住了。 这张脸,为什么看起来也这么熟悉? 他猛的跳起来,伸出手指着孟元译:“你、你你你……” 童悦拉住他的手,无奈道:“我们先进去。”在这大门口杵着像什么样子。 被童悦这么一拉,庞俊这才反应过来,赶紧领着几人进去,盯着孟元译左看右看:“你就是那个孟元译?啊?啊!”声音含着惊喜。 庞俊不追星,但他老婆追,作为一个疼爱老婆的小胡子,老婆喜欢的明星,他或多或少也有了解。 虽然他很嫉妒他老婆喜欢明星多过喜欢他,但没办法,谁让她是他老婆呢。 他老婆最喜欢的男明星就是孟元译,做梦都想见孟元译,现在孟元译真人出现在他画展里,不行不行,他得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老婆。 为了开这个画展,老婆跟着跑上跑下,忙活了很长段时间,本来今天她也该来的,但早上起床的时候,有些感冒,庞俊就让她在家歇着。 现在这种情况,要是老婆知道孟元译来了,而他不通知,回去铁定能削了他的皮。 “你们先随便看看,阿悦,你帮我招呼着哈,我去打个电话。”说完,庞俊匆匆走到旁边,拿起手机打电话。 童悦揉着眉心,对着孟元译道:“孟先生别介意,他从小就这样。” 童悦朋友不多,庞俊算是他的发小,他当初出狱后,家里什么也没有,自己身上也分文没有,全靠庞俊。 两人有过命的交情。所以庞俊开这个画展,童悦不远千里也要赶过来。这个画展,童悦自己也出了不少力。 他指着周围墙上挂着的画,对孟元译道:“这些画都是仔细经过筛选才挂出来的,每一幅都有可取之处,孟先生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又对宋初一道:“你也看看,学习学习。” 开业之前,庞俊打过广告,说童悦会来,是以画展里人不得,得知童悦到达,许多人往这边走。 不过能来这画展的,都是有钱人,没钱之人也不敢进来,是以大家都很客气,而童悦也没有名人所谓的傲气,很谦和的与他们说话。 宋初一和孟元译退到旁边,各自看画。 孟元译是在认真挑选,宋初一是在认真学习,时不时也关注童悦那边,怕人多出事,童悦虽说有罗浮跟着,但他只有一只手,万一有什么事,也不一定能反应过来。 然后她看到了一幅小猫春睡图,她之所以注意到这幅图,不是因为它画的特别好,而是因为—— “这幅画上的猫咪画的好逼真啊。”正想着,耳边传来一个女声,宋初一侧头一看,一男一女走过来,女的挽着男的胳膊,态度亲昵,应该是情侣。 “老公,你看那只猫,像不像我养的咪咪,我喜欢这幅,你给买这个,好不好。”女孩指着小猫春睡图,对身边的青年道。 青年点头:“宝贝喜欢什么,老公就给你买什么。” “老公你真好。”女生笑的非常甜,踮起脚尖在青年脸上亲了口。在她想撤退的时候,青年直接搂住她,然后两人便旁若无人的热吻起来。 宋初一:“……” 按理说这种时候,她应该往旁边走,不打扰这对正吻的难分难解的情侣,但她却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 “……那个。”宋初一咳了下,“姑娘,你确定要买这幅图吗?” 大概是亲到动情之处,两人都没听到宋初一的声音,或许听到了,也不想回应。 宋初一尴尬的站了两秒,最终还是继续道:“这画没什么价值,你们不若重新选一幅。” “你谁啊。”终于,两人分开,青年眉头一皱,“我们买什么关你什么事。” 女孩也有点不爽:“你这人懂不懂礼貌啊,你凭什么说人家的画没有价值,你知不知道这个画展是谁开的。童悦大画家还来这里了呢!说明这里的每一幅画都很好,都是名品。你自己不懂艺术,别在这里乱说。” “人家画家辛辛苦苦画的画,到你嘴里居然没有价值,瞧你这土酸样,怕是自己买不起,故意这样说。” 宋初一叹气,别的画她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价值,但这副小猫春睡图,她还是很清楚的。因为这幅画,就是她自己画的。 画中的小猫她画的是lucky,完全是随手画的,之前不是很忙的时候,她经常去童悦家练习,有时候兴致来了,随手画了许多画。 小猫春睡图就是其中一张。 她没想到,她随手画的画居然被放在庞俊画展上,而且还被一个女孩看上,欲要购买。 难怪之前她接到童悦的电话,说她画的那些随画,他征集一下,宋初一也没多想,她练习的时候画了太多随画,自己都不记得画了多少。 并且,这张画下面的标价并不便宜。 ——五万。 这也是宋初一为什么要阻止他们买的根本原因,这幅小猫春睡图她都没怎么用心画,卖出五万价格,她不能接受。 她又不能直言这画是她画的,情侣见她说不出话来,齐齐朝她投去鄙视的目光,女孩道:“你呀,看着年龄也还小,回去多读点书,出门在外,别随意评判别人的东西,这只会显的你很无知,没有教养。” “老公,你快去找老板。”女孩推着青年,那青年横了一眼宋初一,准备去找庞俊或者画展的工作人员。 女孩见宋初一还不走,不由无语道:“你还在这里干什么。” 宋初一问她:“你是真的喜欢这幅画吗?” “废话。”女孩控制自己没有翻白眼。 宋初一再度看了眼画:“你觉得这幅画画的很好?” “我说你这人到底想怎样,还有没有点羞耻心。”女孩插腰,“你别逼我爆粗。” 说完后,她又哼了一声:“我虽然不会画画,但眼睛也不是瞎的,你看画上的这只猫,连猫的毛毛都画的这么逼真,整个框架构图,看起来和真的没什么两样。要不是我知道这是画展,还以为是用相机拍下来的呢。其他的画我不知道怎样,反正这幅画在细节方面很戳我。” 大概是周围也没人,女孩说到兴头上也忘了眼前这人是个不懂艺术人品也不怎么样的,唰唰的不停说,将她对这幅画的感受全说出来。 总之各种赞美,听的宋初一自己都不好意思,她随手画的画能得这么高的赞誉? 正说着,青年和庞俊走了过来,庞俊脸上带着灿烂的笑,他开画展是想卖画挣钱,有人买画,他自然高兴。 “庞大哥。”宋初一率先出声。 庞俊看到她:“初一,你在这呀,你老师正找你呢。” 青年和女孩看着他俩,女孩皱眉道:“老板,她是你谁啊?我们想买幅小猫春睡图,她拦着我们不让买。” 庞俊一惊,不知还有这插曲,他看了眼小猫春睡图,这幅画他记得,是童悦给他的。画展中有些画是童悦提供的,还有许多画是他征集的,到时候若画卖了钱,他和原作者分成。 庞俊将询问的目光看向宋初一,阿悦的徒弟,不应该来坑他撒。 宋初一刚要说话,童悦走了过来,见到他,宋初一松了口气。 “童大家。”青年和女孩见到童悦,惊喜的喊出声。 童悦很快了解情况,他朝宋初一看去,他和宋初一虽然相处的时间不是太多,但对这个徒弟也算是比较了解。 知道她拦着不让对方买这幅画的原因是什么。 他笑了笑,对青年和女孩道:“小姑娘不懂事,两位别介意。” 宋初一皱眉,想说什么,童悦拉着她往旁这走去,将画的事交给庞俊处理。 女孩还频频往这边看来,那女的什么来路,跟画展老板认识,看起来和童大家也挺熟的。 “老师。”宋初一眉心拧起,“那幅画不值五万。” 童悦没说什么,随便指了幅同样标价五万的画:“你觉得这幅图如何?” 这幅图画的也是动物,画的是马儿,黑白色,宋初一仔细看了下,是用墨汁勾画的。 “整体不错,但是……”宋初一指向马儿的眼睛,见周围没人,才道,“这里不对劲,没有神韵,很呆滞。” 童悦笑:“你看,这样的画也能标五万,你觉得你那幅小猫春睡图,比它差吗?” 宋初一摇头。 “那不就得了。” 童悦道:“画的价值,不是你自己定的,值不值得,看喜欢它并想买它的人。” 顿了顿,他又道:“我的《交影》,我也认为有瑕疵,并不完美,但它拍出了一亿高价。” “我明白了。”宋初一说。 “真的明白了?”童悦问。 宋初一点头。 “明白就好。”童悦说,“你之前画的那些随画,我挑了其中两张,在我看来,这两张,都很好。” 两人交谈完,宋初一开始在画展里寻找自己另一张随画,很快她就找到了。这张随画,她画的是人物背影。 一位穿着环卫衣服,清扫大街的工人的背影。 宋初一仔细想了想,才从记忆中想出当时画这张画的初衷,她当时是在童悦家的画室,站在窗边,忽然就看到一名清扫街道的环卫工人。那时是冬天,天气很冷,工人穿的并不厚,因为穿太厚影响活动,也没有戴手套,那双裸露在外的双手给了她很大触感。 于是她就画了。 也没多想,只想把自己所见的画出来,着重点在那双手上。后来画完了,觉得自己有点矫情,便将画扔开,重新练习其他的。 这幅画下面的标价为八万。 宋初一想,为什么喜欢画画的都想要成为画家呢。因为画画真的是太赚钱了。 刚才童悦告诉她,她的画若卖出去了,她会分到三成的钱。 叹了口气,宋初一准备离开,哪相孟元译忽然从对面通道走过来。 孟元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喜欢这张?” 宋初一没说话。 孟元译看了两眼:“这幅画的作者,画功很不错。” 宋初一心中一动,转头看他。 孟元译道:“细节,每一个细节都处理的特别好,整幅画的意境,用很浅淡的色调,为人物勾勒出一抹悲凉。再看手部环节,着重点是手,红肿皲裂的手部皮肤,与背景的色调相呼应。唔,非常不错。” 宋初一听出他的话外之音,声音稍扬:“您想买?” “不行吗?”孟元译轻笑,“我收藏了很多画,有著名的画家,也有不著名的,只要我认为好的画,买下来又如何。这幅画标八万,低了。” 宋初一:“……” “我看你一直在看,你也喜欢?”孟元译说,“如果你喜欢,我不跟你抢。”画家有时候也会买别人的画,所以对于宋初一想买画,孟元译并不觉得有什么。 宋初一:“……” 她现在考虑,要不要一门心思画画,随便画的两张画,就卖了十多万。 为什么觉得这么不真实呢。 ------题外话------ 小初一还没意识到自己有多优秀! 以及,现在凌晨一点半,熬夜把这一更写出来,白天要忙一整天,也不知道晚上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时间码第二更,如果有时间我就尽量撸二更出来。 么啾。 ☆、200:灵魂扎刀 200:灵魂扎刀 孟元译果真买下了这幅画,宋初一想了想,终究没再说什么。 之后宋初一继续看其他画,眼睁睁看着孟元译又买了两幅幅,价格高低不等,总共价格超过百万。 宋初一其实很不理解这些所谓的收藏爱好家是怎么想的。好比三舅舅唐凛风,他也是个收藏狂。之前收藏了一块玉石,一块很普通的玉石,但因为这块玉石是从清朝时期一位皇帝佩带过的,价格被拍卖到了三千万。 就玉本身的价值,最多值一百万。 唐凛风还特别自豪,当时拍这块玉时,有其他人跟他争,最终没有争过他。他拿这事儿说好久,话里放外都是得意。 宋初一想,大概她并不具备艺术细胞,只觉得她这位三舅舅被坑了。 当然,这是人家的喜好,她无权干涉。 再然后,庞俊的老婆方心眉风风火火赶到,那是一个非常剽悍爽利的女人,从她的装扮以及说话的语气和动作就能看出。当她看到孟元译时,整个人唰一下僵住了。 “真的是天王。”方心眉喃喃,随后一巴掌重重拍在庞俊肩上,“英俊,你果然没骗我。” 庞俊揉着肩膀:“祖宗,我哪敢骗你。” 她都有些感冒了,他能拿这种事儿不顾她身体把她骗到画展上来吗! 方心眉狠狠在庞俊胳膊上揪了下,庞俊疼的龇牙咧嘴的,眼巴巴看着自己剽悍的老婆扭扭捏捏走到孟元译跟前,细声细气道:“天王,我能跟你合个影吗?” 他老婆要是平时也能这么温柔的对他,那该有多好。 孟元译现在很少给粉丝签名以及合影,因为曾经被一名疯狂的粉丝,以合影为由,竟然捅了他一刀。 理由是她太爱他了,但她知道自己的身份,肯定得不到他,既然得不到,那就毁掉。 好在孟元译躲了下,加之那位粉丝估计也有点怕,最后孟元译没有伤到致命点,在医院躺了近一个月才能下床走动。 不过既然是画展老板的老婆,而且画展老板是童悦的朋友,这个面子孟元译很爽快的给了。 “小姑娘,来,你帮我拍。”方心眉招呼宋初一,此刻还没有来得及向她介绍宋初一,是以她并不知道宋初一是谁,看她和孟元译站在一起,因为看起来年龄小,很年轻,下意识的便把她当成是孟元译的助理。心中还想着,天王的助理看起来很漂亮呢。 庞俊一脸黑线,老婆这使唤小丫头的口气可真是……他哭笑不得:“老婆,这是……” 但他话还没说完,宋初一已经接过方心眉的手机,替方心眉和孟元译拍照了。 “谢谢啊。”方心眉接过手机,看着屏幕里她和孟元译的合影,那叫一个激动。 她居然和孟天王合影了!这一次她在朋友圈里一定会成为NO。1的存在。 庞俊终于找到机会说完他想说的话:“老婆,这是初一。” 方心眉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阿悦的学生。”庞俊提醒。 恰好童悦应付完一众宾客走过来,方心眉看看他,再看看宋初一,一巴掌反拍自己脑门:“瞧我这狗记性。” “初一妹妹,”她对宋初一抱歉的笑,“刚才真是不好意思哈。”因为认为是孟元译的助理,她语气自然算不上特别客气,完全把人家当小丫头使唤了。 “您客气了。”宋初一说。 方心眉性情豪爽,人很幽默大方,除了刚开始在孟元译面前表现出忠实粉丝的羞涩,其余时候都是一副大姐大的模样,庞俊搁她旁边,跟个小媳妇儿似的。 中午几人找了个时间一起去吃饭,方心眉热情洋溢的邀请孟元译,宋初一本以为孟元译不会答应,毕竟他们还没熟到能一起吃便饭的地步,哪想孟元译竟然答应下来了。 席间,方心眉得知宋初一也在拍戏,很是惊讶,片刻后,郑重其事的对宋初一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二号偶像。” 宋初一觉得这位大嫂子特别有趣儿。 ——本来她该叫姐的,但方心眉说:“叫什么姐,叫嫂子。我家英俊虽然没有你老师那么有艺术,好歹这么多年来,也有些朋友。以后有什么事儿需要帮忙,招呼一声,别客气。” 小姑娘是阿悦的徒弟,那就是自家人,自家人当然得帮衬着自家人。她人又不傻,娱乐圈的水有多深,她还是略知一二的,像小姑娘这样没啥背景的新人,少不了会受点欺负。 阿悦虽然在画界上有名气,但论朋友,阿悦还真没她家英俊认识的多。 “谢谢嫂子。”宋初一笑的眉眼弯弯。 饭至中途,孟元译接了个电话后,需要马上离开,方心眉很是不舍,难得有和偶像一起吃饭的机会。 见他似乎很急,童悦表示可以让罗浮送他,孟元译拒绝了,说他的助理已经赶过来。 方心眉赶紧道:“天王,你买的画……?” 孟元译唰唰写下一个地址给方心眉:“麻烦寄到这里。”又对方心眉笑了笑,“谢谢你的款待。” 孟元译离开后,方心眉还保持着傻笑的样子,庞俊深深叹气,戳着碗中的鱼肉:“老婆,人家大明星已经走得没影啦,你能不能回神了?” “你懂什么。”方心眉回头瞪了他一眼,继续看着包厢门口,捧着心,脸上浮现出少女的娇羞,“天王刚刚朝我笑了呢,太帅了。” “请注意你的言辞和表情。”庞俊揪着自己的小胡子,“你是有老公的人。” 方心眉一脸嫌弃:“老娘我一直让你去把你胡子剪掉,你偏不,非要留,瞅瞅,哎呀妈呀,丑死人了。就你那颜值,留起胡子,只能让你的气质更加猥琐。我当初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庞俊:“……” 来自老婆的灵魂扎刀,一刀下去,太他妈酸爽了。 宋初一低头喝汤,掩盖住自己上翘的嘴角,要是真笑出来,也太不礼貌了。 然而对面的童悦和罗浮已经毫不客气的笑出声,童悦摇头,指着庞俊的胡子:“真的,胖子,你还是把它剪了。” ——庞俊,熟悉的人爱喊他庞子,叫的久了,便成了胖子。 至于英俊,那是方心眉对他的特有称呼。 宋初一看着笑的畅意的童悦,在她印象中,童悦几乎没有这般大笑的时候。她悄悄拿出手机,偷拍一张童悦此刻的样子,然后点出微信,给郁念之发了过去。 郁念之也接了新戏,在剧组里拍着,两人都忙,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联系了。 本以为郁念之不会很快回复,哪想不到一秒,郁念之便回了:【你老师来探你班了?】 【他的朋友在M市开了画展,过来帮忙,我正好休息,顺便把我接过来一起。】 【哦对,老庞和冬梅开了画展,今天开业。你老师之前提过一次,我这忙的全忘了。】 宋初一挑眉,原来郁姐姐也认识庞俊和方心眉。 她正敲着字准备回,方心眉手机铃声响起,她看了一眼:“呀,是念之打的。”说话时,她瞄了眼童悦。 童悦笑意略淡了些。 她接起电话,按的外放,郁念之的声音响起,带着沙哑:“抱歉,心眉,今天你和老庞的画展开业,我差点都忘了。” “没事没事。”方心眉毫不在意,“你声音听起来不太对劲,是不是感冒了?” 宋初一注意到,童悦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郁念之轻咳一声:“小感冒。”她似乎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停留,很快将话题转移,询问了些画展的事,最后又祝贺一圈,这才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后,方心眉蹙眉道:“念之这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小感冒啊。” 宋初一缓声道:“老师,您要不给郁姐姐打个电话问问?” ☆、201:不是良人 201:不是良人 童悦道:“先吃饭。” 宋初一拧了下眉,她和方心眉对视一眼,直觉告诉她,方心眉应该知道的比她多。 宋初一一直觉得童悦对郁念之是有感情的,但他却一直拒绝郁念之,这让她很是想不明白。 “你去下洗手间。”她站起来,方心眉也跟着站起来,“我也去,一起一起。” 两人去往洗手间,方心眉叹气道:“初一呀,有时间你劝劝你老师,让他别那么死心眼。念之这姑娘真的够好了,上哪去找这么好的姑娘,人家还是一大明星,他要是再错过,这辈子真的要单身到老了。” 她也是看出来了,童悦对这个徒弟很是疼爱,想来应该会听徒弟的话。 宋初一叹气,都以为她能劝童悦,可童悦哪是那么好劝的,他认定的事,几乎拉不回来。 如同之前装义肢的事,郁念之联系到国外一位义肢大师,想让童悦装,童悦拒绝。郁念之让宋初一劝童悦,可童悦仍然拒绝了。 他说:“我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方便的,若是装了义肢,反倒不习惯。” 宋初一不甘心,又多劝了几句,童悦便怅然道:“这只断臂也是提醒我,别忘了我当初做过的事。初一,我知你为老师好,你转告郁小姐,谠样罢,谢谢她的好意。” 于是,义肢一事不了了之。 她将这事告诉方心眉,方心眉气:“还有这事!”她在原地走了两步,最后叹气道,“你老师就是想折磨自己,这都折磨了十多年了。” 童悦失掉的那只手臂是被其父亲砍掉的,而他也是在反抗中,杀害了他的父亲。哪怕父亲千般不是,亲手杀父的感觉,宋初一垂眸。 “嫂子,你知道老师他为什么不接受郁姐姐吗?”想起方心眉最初说的话,宋初一心中一动。 “唉,”方心眉爽利的眉眼笼上一缕哀愁,“这件事说来话长,但我觉得,这事儿真得有个助功,告诉你,说不定会有什么办法。” 好在洗手间此刻也就只有她俩,宋初一慢慢听方心眉道来。 原来童悦曾经有个初恋女友阿念,那会儿童悦还没有出名,他和阿念在一起时,阿念的父母万般反对。因为童悦坐过牢,杀了自己父亲,还没了条手臂,这样的人,阿念父母如何会同意他们在一起。 哪怕童悦向阿念父母下跪相求,表示他能给女友来幸福,会让阿念一辈子快乐,阿念父母也无情的将他赶出家门。 说到这里时,方心眉很是忿忿,那个时候,她和庞俊在一起了:“你是没看到,当时阿悦有多卑微,他一遍遍的求,一次次下跪,真的,现在想起他那个时候,我都难过的很。” 宋初一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从方心眉的话中,也能感受到当时童悦的无力、绝望和痛苦。 她所认识的童悦,很爱笑,对生活充满希望,一点也不像有阴暗过去的样子。 方心眉继续说,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虽然阿念父母坚决不同意,但阿念却认定了要和童悦在一起,在某天夜里,阿念偷偷从家中逃跑出来,却在路上遇到歹徒,她不忍受凌辱,奋力反抗,跳进了旁边的河里,再也没起来。 童悦是在收到阿念父母焦急的电话时才知道阿念偷跑出来,可他并没有见到阿念,经过找寻无果后,报警,警察三天后,在河里捞出了阿念的尸体。 尸体已经泡的不成样子,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阿念的父母怒打童悦,认为是童悦害死了阿念,当时要不是警察制止,阿念的父亲能生生将童悦打死。 阿念的后事,阿念父母不准童悦参与,将童悦赶出灵堂,然而诡异的是,在将童悦打出灵堂时,灵堂上,阿念的遗相突然从高处跌落下来,相框上的玻璃碎掉,女孩本是笑着的脸,看起来像是在哭。 阿念母亲被这一幕震住了,最后,她拉住阿念父亲,满脸悲伤,声音嘶哑:“算了,算了。”也不是知在安慰阿念父亲,还是在安慰自己。 仿佛想通了似的,阿念父母不再阻拦阿念,也不再打骂他,只是一瞬间老了十岁。 自此之后,童悦将两老当成自己的父母赡养,他出名后,获得大量钱财,给两老换了大房子,请佣人,本想让两老搬到帝都与他同住,两老拒绝了。 两老身体不好,每年光是医药费都会花费不少,但童悦没有丝毫怨言。 方心眉拿出手机,点进一个很隐蔽的相册,从里面点出一张照片,让宋初一看。 宋初一看完之后,惊了下:“这是……?” 照片里的女子,一身淡绿色裙子,站在花树下,对着镜头浅笑。这是个很漂亮的女孩,让宋初一惊讶的不是她的漂亮,而是她的容貌,竟与郁念之有五分相像! 童悦的初恋女友叫阿念,而郁念之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念,两人长相这般相似…… 宋初一大概能猜出童悦为什么拒绝郁念之了。 郁念之和阿念这般相像,可童悦很清楚,阿念已经死去,郁念之是另一个人,他如果接受了郁念之,一是对不起阿念,二也是对不起郁念之。这对郁念之来说,并不公平。 宋初一问:“郁姐姐知道这些吗?” “当然知道。”方心眉又烦躁的搓了下脸,“所以我说这姑娘是好姑娘呀,她完全不介意。还事儿还是阿悦亲自告诉她,她来向我求证,她以为阿悦随便编的理由来骗她的。” “我跟她说是真的,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对说我不介意,哪怕是当替身也没关系。我其实也纳闷,她一个大明星,长的又那么漂亮,老实说,就容貌来比,她比阿念要美。这么大一个美人,死心塌地喜欢阿悦,甚至都说出不介意是替身的话来,你说,这么好一姑娘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你老师倔啊,仍然一口拒绝。” 宋初一一针见血的问:“嫂子,你觉得老师喜欢郁姐姐吗?” 方心眉一滞。 宋初一之前认为童悦会紧张郁念之,是因为对郁念之有情,可能是有特殊原因,才让他不接受郁念之。 但现在听完方心眉所说的,她有点不确定了。 如果童悦对郁念之的那点在意,只是因为郁念之与阿念有五分相像呢? 方心眉迟疑,一时没有说出答案。 她把童悦当家人看待,一心只为童悦打算,有个女人那么喜欢他,她不想看到童悦孤家寡人,就算童悦把郁念之当成替身也没什么,只要他能快乐一点。 但她忘了,如果童悦真的把郁念之当替身,郁念之就算自愿当替身,那她本人就不难过不伤心了吗。 宋初一揉了揉眉心,本以为知道事情前因后果,或许她能在郁念之和童悦之间帮上忙,现在看来,得知情况后,愈发复杂了。 她和方心眉对视一眼,方心眉咳了声:“算了算了,不管了,回去。” 饭后,童悦送宋初一回酒店。 路上,宋初一斟酌着该怎么开口,结果斟酌半天,也没想好如何开口才比较好。 倒是童悦忽然出声:“你想问什么?” 宋初一尴尬,原来她表现的这么明显和外露。 “老师。”宋初一不再迟疑,很干脆的开门见山,“您喜欢郁姐姐吗。” 前排开车的罗浮闻言,抬头透过后视镜看了眼宋初一。 童悦顿了下,他好笑道:“我记得你之前问过我一次。” 宋初一确实问过,那一次劝他安装义肢时,忍不住问了,当时童悦的回答是:“小孩子家家,懂什么喜欢不喜欢,好好练画。” 这一次,大概是宋初一眼中的执著或者其他,童悦想了会儿,道:“郁小姐才学兼低优,我很欣赏她。” “初一,我不是她的良人。”童悦看着宋初一的眼睛,很认真的道。 宋初一干巴巴的哦了一声,之后不留痕迹的拿出手机,发现与郁念之的通话显示已挂断。 她刚才并没有挂断,显然是郁念挂的。 在问童悦之前,宋初一拨通了郁念之的电话,而今关于郁念之和童悦的这道题实在不好解。大概因为她性别为女的缘故,她私心里更希望郁念之放手,无论怎样,这段感情,如果萌芽的话,或许它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不是她理智,而是这就是现实。 所以她才会拨通郁念之的号码,让郁念之听到童悦说的话。 如果郁念之能想通就好了。 到达目的地,宋初一和童悦挥手告别,看着车驶离了,这才折身回到酒店房间。 * 童悦将头枕在座椅上,闭上眼睛,眉心微微拢起。 见状,罗浮将车速放慢了些。 过了会儿,童悦睁开眼,拿起手机,在联系人名单上滑了滑,滑到一个名字上,指尖迟疑了下,最终选择拨出去。 郁念之的这场感冒来势汹汹,现在天气已经很冷了,她拍了半天水戏,她喜欢演员这个工作,也很敬业,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会用替身,其余时候她不会用替身。 半天的水戏,是她自己拍的,在冰冷刺骨的水中一直泡着,再强悍的身子也受不住,而她还来着大姨妈。 拍完从水中起一时,整个人就不行了,唰一下往旁边倒,脸色白的吓人,立刻将她送往医院。 导演这才知道她还是生理期,一边佩服她的毅力,一边又生气她这毅力,女人在生理期泡这么久的冰水,要是落下什么病根,那可是得不偿失。 经纪人得知后,赶过来愣是把她骂了整整一个小时,骂完后又心疼的直掉眼泪。还得郁念之反过来安慰她,因为此事,郁念之在医院里休息了两天,宋初一给她发照片时,她正躺在床上用手机看电视剧。 偶尔休息的时候,她也会看看电视放松放松一下。 看到童悦笑的那么爽朗,郁念之也愣了下,她知道童悦爱笑,但他的笑都很淡,而且童悦每次对她笑,都是那种客气的笑,客气的让她难受。 再然后,她接到宋初一的电话,听到了童悦的那句话,尔后,她默默挂了电话。 先前看的那部恋爱剧,剧情是女追男,正是因为是这类剧情,她才起了心思追看。 而今……那些她认为比较不错的剧情,啪啪打她的脸,令她自嘲的笑出声。 至今为止,她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童悦这个长相并不帅气,还缺了只胳膊的男人。 是因为有才吗? 著名青年画家,他的画作,千金难求。 可她也不差,她会唱歌会跳舞,努力认真,不潜规则,洁身自好,有着姣好的容貌,在自己工作的这个圈子内,也取得不小的成绩。 她甚至放下身段,表示自己做替身也愿意,得来的仍是拒绝。 可她不死心,怎么能死心呢。 这样的一个男人,他不帅气,他不强大,甚至他身有残疾,但在他身边,会有很强的安全感。 两年前,郁念之还没有大火的时候,那时的她,不肯迎合,不肯谄媚,不同流合污,这样的人,空有美貌,于一些人来说,没有丝毫用处。 可饶是如此,因着她的容貌,也引来有心人的觊觎,当时她接了部戏,演女二,女二的戏份挺多,于她来说,也是个机会。 在开拍之前,她被导演叫去见投资人,让她陪投资人喝酒,席上,投资人露骨的说,若是她陪他,他就让她演女一号。 郁念之拒绝,抑制住当场走人的冲动,因为她很清楚,一旦她走了,女二的机会也泡汤了。 是以她只能忍。 然而她没有离开的举动,让投资人以为她是在装,他和导演一起算计了她,在她的果汁里下了药。 郁念之慌乱的跑出包厢,却因身体无力而被拖了回去,在最绝望无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