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24)
以证明,高质量的青春偶像剧、家庭伦理剧,能更好的吸引观众,优良的仙侠剧、宫斗剧,同样能将年轻一代的眼球牢牢的抓住,而历史性题材的剧作,则是最没卖点、最没市场的…… “任何剧作,情感纠葛是重中之重,而历史剧,往往是正剧,突出重点讲的是历史***件,很难将感情上的暧昧展现出来,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肯定会失去一大片年轻观众的支持…… “观众最感兴趣的依旧是情感问题,越贴近生活,越能激发共鸣,越有市场…… “所以我觉得,老秦你之前的提议,想做一个严谨的历史剧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吃力不讨好,很难得到你想达到的预期效果……其结果可能是,砸了重金,却没多少回报。 “因此,我强烈建议,改变计划,本年度公司接下去应该制作一个精良的家庭伦理剧,或是宫庭古装剧……这更容易得到经济回报……” 蔚彤瑶有条不紊的阐述着她的观点和看法。 可是,她为什么要向秦九洲这么建议呢? 芳华呆了呆,心里起了困惑,而秦九洲则在很认真的看那份资料,脸上全是深思之色。 “哎,我说,老秦,你那脑袋瓜里怎么突然之间想到要制作历史剧了?说真的,我也觉得这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风险真的太大……” 邵东坡也疑惑的冲秦九洲问了一句。 这话会让人觉得,秦九洲似乎可以左右光影的发展方向。 秦九洲依旧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一张一张,他一目十行的将它看完了,才抬头表述起自己的想法: “风险是挺大的,但我一向喜欢挑战大风险的项目。这不是单纯的为了赚钱。 “如今国内的影视公司为了迎合观众的喜好,都在规避风险,所以在市场创作方面,包装出来的没营养的剧作很多,且多是粗制滥造,污染观众审美,各种雷剧层出不穷,我就是想正一正市场风气。 “你们不觉得,在当前这种时代框架下,如果能出现一部有质量的历史正剧,让观众们更好的了解历史,将历史当中的人物以他特有的风貌呈现出来,将这部剧作所产生的历史知识普及一代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吗? “就像《康熙王朝》那样的作品……我觉得不错。就算挣不到钱,挣到一点口碑也是好的。我想做一点有教育意义的东西,不想纯萃的为了娱乐而娱乐。” 这几句话一出,芳华的心,咯噔了一下,血液莫名沸腾了起来。 因为,她忽想到了一件事:程菊珛曾说过,蔚彤瑶借脚崴一事曾向她们的老板投怀送抱,而秦九洲则带过崴了脚的蔚彤瑶上医院,正好被她瞧见了。还有,公司内部盛传,蔚彤瑶暗恋光影的大老板,且还被大老板包养了才有机会被捧成名编;而事实上,蔚彤瑶喜欢的是秦九洲…… 于是乎,一个想法抓住了她:难不成光影的老板是秦九洲? “芳华,你有什么想法吗?也可以和我们探讨探讨的……” 邵东坡突然点了她的名,同时秦九洲的目光也凝睇到了她脸上,似乎对她的看法很想兴趣。 芳华眨了眨眼,脱口的不是想法,而是满怀惊疑的询问: “你,你是光影的老板?” 237,他想告诉她:所有有关他和她的故事…… 偌大办公室内,秦九洲无比优闲的靠在沙发上,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 “对,光影隶属传世旗下。” 这话,令芳华脸色陡然一白,呵,果然是的。 她不觉咬住下唇,心头突然冒出了一股子被耍得团团转的气愤,但她没有马上发飙,而是压着这股气,继续憋着问了一句:“所以,当初是你把我招进来的?” 秦九洲哪能看不出她恼了,暗中叹了一声,却还是据实以告了: “不是,当初招你的人是老邵。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于是芳华嗖的转头看向了邵东坡。 这人一脸无辜,但还是满口承认了:“对,是我自作决定招的你,那会儿你正被韩三梅封杀,就想做做好事,之后有问过老秦,所以,最终决定留下你的还是他……” 于是,她又看向了秦九洲。 “不管是谁招的我,重点是,你之前怎么没对我说过这件事?” 声音轻颤着,她站起,忍无可忍的叫了起来: “秦九洲,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是瞒着我的?” “的确还有一件事瞒着你……” 秦九洲静静的回答。 “什么事?” 对面而站,她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跟我去个地方,我必须从头和你说起……” 大步跨过来,他一把牵住了她的手,往外带去。 蔚彤瑶则脸色腊白的看着他们牵在一起的手,手上那份资料被她狠狠揪成了一团。 她想叫住秦九洲,想问个究竟,可是,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挤不出来。 邵东坡则坐在那里瞄着手上的资料,漫不经心的道了一句: “小蔚,这下你可以彻底死心了……事实已经摆在眼前,老秦娶的是芳华。前段日子,他有带着她去法国见家长了……” “不该是这样的!” 这句话,终刺激得蔚彤瑶吼叫出声,眼泪紧跟着就被逼了出来。 这一刻,她心里怀揣着太多太多的想不明白: “芳华不是老秦侄子的女朋友吗? “她怎么可以转嫁给老秦? “还有,老秦就一点也不介意她曾是他侄子的女人的吗? “他就不怕成为别人嘴里的笑柄?” 这么久没见秦九洲,知道他过来,蔚彤瑶是那么的开心,欢天喜地就跑了过来,结果呢,却看到了他手上的戒指,那和芳华手上一模一样的款式,惊呆了她。 本来,她还怀揣着一份侥幸心理,可能只是巧合,结果,秦九洲却用行动告诉了他们:他和芳华的关系,就是非同一般。 芳华嫁的人居然是秦九洲? 那么,她昨天见到的那个男生是谁? “这就是西方思想和东方思想的差别。很显然,在老秦眼里,那些都不重要。要不然当年他也不会娶苏苏了……小蔚,你别忘了,你之所以能成为光影御用编剧,全是因为苏苏……” 这个提醒令蔚彤瑶的心脏紧缩了一下。 “放手,你要带我去哪?” 这么被他牵着走,那得引起多大的猜测? 所以,一出办公室门,她就紧张的甩掉了他,结果,还是被邵东坡的助理给看到了,人家冲他俩投来了好奇的一瞥。 “去了你就能知道。” “你答应过让我好好考虑的,现在,你的这种行为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压着声音恼着叫着,努力想和这个男人保持距离。 可是,也不知为什么,这一刻的秦九洲神情显得那么的异样,一双原本深沉的大眼,变得异常的精亮,那里头闪烁着难以名状的光芒,令他整个人显得璀璨夺目。 “在你决定之前,我想和你说一件事。很重要很重要。” “可我不想听……” 对于他,现在她很抗拒,调头要走。 身后,秦九洲叫了一句: “芳华,上午十点十分时,我在路上出了场车祸……” 猛得一下,它拉住了芳华的步子,而后,她急急转过了头,不得不重新细细打量他,额头上、还有下巴上,真的出现了几块淤青,不过不是很明显…… “你身体上没出现什么大问题……” 怀着复杂的神思,她到底还是问了一句,不管怎么样,这人已经是她丈夫。 这一问,令他心头一暖,眼神跟着变得无比热烈起来: “身体没事,不过我找回了我的记忆……那些我苦苦寻找不得的碎片,现在已经一一回到我的脑子里了……” 那只是一场普通的车祸,只因为他开了小差,闯了红灯,眼见得就要和对方来车相撞,他动了一下方向盘,避是避开了,却撞到了路边的护栏上,车头当场扁掉,气囊弹出来前脸撞在了方向盘上…… 那一撞很激烈,大脑深深的被撞翻,可那深锁着过去的大门,却悄无声息的解开了,一直藏在黑暗中的记忆就那样一点点全都从脑子深处涌了上来…… 是的,那一连串的回忆,来的是那么的气势汹涌,它们猛烈的撞击着他的大脑,以至于被过来处理事故的交警以为他撞坏了脑子,直接将他送去了医院。 这不,他刚刚从医院出来,是阿中来接的他,而后,他撇下阿中,马不停蹄就跑来了这里,只为了见到她——这个他已经错过了整整八年的女孩子,他最最心爱的小姑娘,他的妻子。 现在,他想告诉她:所有有关他和她的故事…… 238,十七年那年,他们初相识 十七年前。 十六岁的秦九洲是个小大人,不大爱笑,不爱被吵,总是安安静静的,有条不紊的做自己的事,从来不需要大人来操心。 做功课,练钢琴,偶尔去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什么都难不倒他,只要他认真去做,成功总会为他一路保驾护航。 很多人都嫉妒他,怎么那么厉害? 他也曾反思过,可能是因为他学习能力强,又擅于寻找各种通往成功的捷径,高人一等的逻辑判断力令他无往不利,所以,成功很爱眷顾她。 只是,太容易成功,不是一件幸事。 当一个人被看作大神的同时,他就和普通人隔离开了。 秦九洲很难交到朋友,也有点不屑和反应慢的人成为朋友,于是,人际交往渐渐成为了他身上最最薄弱的一个方面。 伴着年纪一天一天的长大,年轻的心,越来越变得寂寞,生活中的各种成功,并没带给他太多的成就感,反而把他的青春激情,彻底给挖空磨灭了。 生活在英国的那些年,父母常常忙碌不在身边,兄弟姐妹散居在世界各地,年轻的他无处吐诉心中的情感…… 在看了一本有关中国的《上下五千年》以后,他决定回国,暂住在二哥家,进入北市第一高中读书。 那一年,他读高二,是班级当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也是全年级当中后来居上、成绩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仅用半年时间,他就把中文牢牢掌握,成为了第一高的超级学霸…… 高三上半年,学习与他完全没了挑战性,于是,他对赛车生了兴趣,开始瞒着二哥在不良同学的影响下,玩起赛车,喜欢上了那种风驰电掣一般的快感。 金秋十月,他偷偷参加了一场非法赛车,期间,一场人为的事故降临到他头上,最终导致他脸部损毁,膝盖受伤…… 顺风顺水十六年,那是他第一次经历人生的挫败。 那一年的秋冬,他奇怪的站不起来了,而脸上的伤疤,更令他羞于见人,于是,他变得越发的沉默寡语,越发的自闭无言。 那段日子,医院换了一家又一家,心理上的受伤障碍,始终困扰着他,令他无法摆脱轮椅重新站起来。 后来,他去了上海某医院,住院期间,他腿部的康复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但在这家医院里,他认得了一个小小女孩。 她叫二妞,头发长长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挺挺的,小嘴红红的,笑起来时小脸蛋亮堂堂的,比钻石还要璀璨,比太阳还要耀眼,比山泉还要清亮,比春光还要娇媚…… 这是一个很可爱之极的小姑娘,可他并不会因此就去搭理她。 在他们家,小侄子小侄女太多了,他很少给他们好脸色看——但是,如果他们不识趣的来缠着他的话,他也是很无奈的,身为长辈,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要求,他总得满足他们…… 唉,多可怜,小小年纪就得学着做长辈,他身上的那一副老秋气横,全是被这个家给逼出来的。 偏偏这个叫二妞的小姑娘,是一个黏人的娃娃,一有空就来黏他,每一回过来,都会甜甜腻腻的叫他“大哥哥”…… 呵呵,大哥哥? 在当惯了“小叔叔”“小舅舅”之后,“大哥哥”这个称呼,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至少他心里一点也不排斥。 这是一个爱弹钢琴的小姑娘,兴趣爱好与他相仿,这大约是让他没办法排斥她的原因之一,生在这人世上,知音最是难求。生活太过于浮躁,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懂得乐曲的美妙? 之二,她有一份坚韧不拔的性格,哪怕双目不能视物,心境却依旧那么乐观开朗…… 而正是这种对生活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他,令他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她。 对,那一年十七岁,他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小小女娃。 这种喜欢,简单,干净,纯萃,没半分杂念,而多了一点小小的牵挂。 在秦九洲的生活当中,从小到大,从来是别人在迎合他,而他从没想过要去迎合别人,关心别人。 那一年,二妞却毫无预兆的闯入了他的世界,而他竟就容忍了她的喋喋不休,容忍了她对他的又亲又抱,也容忍了她三番四次的跑来打搅他睡觉,更磨着他,并成功的说服了他教她弹琴歌唱…… 每当看到她眉开眼笑,他会觉得这样被闹着,也挺好,生活就该有欢有闹…… 母亲常说他:老九,你活得太高冷,应该放下姿态,多一点孩子性情,该多笑,老是一本正经,严肃不笑,你不觉得累吗? 累倒是不累,但他就是找不到让他快乐微笑的源泉和动力。 而二妞让他懂得了一件事:生活可以很无情,心态却可以很温情,良好的心理状态,能带给人良好的生**验,换一种眼光,可以看到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精彩。 生活是快乐的,还是无味的,还是苦涩的,是心在决定着它的滋味。 那段日子,阿政见到他居然能容忍二妞的捣乱,非常惊讶。 其实,他自己也有点惊讶——但是,她的笑容,真的真的很有魅力,让他没办法拒绝她的亲近,并心甘情愿做他的钢琴老师……反正,就像中了邪一般,被她迷了。 秦九洲在那家医院总共待了一个月,后来,母亲决定将他送去国外治疗,他想了想,同意了——因为他不想一直这样萎靡不振虚度年华。 转院前一天,二妞过来找他时,他在午休,这孩子一声“大哥哥”将他从梦中唤醒。 坐起那一刻,他看着二妞扶着墙面走进来。 她的眼睛坏了,根本没看到柜子上正在烧水,而脚上又横倒着一副画架,那是阿政乱丢在那里的,那水也是阿政为了吃方便面偷偷烧的,适时房内没有看护,二妞被绊倒,带翻了那个汩汩冒着白气的电水壶…… 如果不将她救出,那烧得沸腾的水就可能当头浇到她脸上,毁掉她如花一般的容颜,她那已经显得惨淡的人生,势必会雪上加霜。 那一刻,他惊吓到了,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掀被奔下床,扑过去救了她。 二妞没事,倒是他被热水烫坏了皮肉,当夜高烧不止,第二天,他被父母转去了别处,临别,甚至没机会和二妞告个别。 等烧退,清醒过来,他在另一座城市,离北市已遥不可及。 都说人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会遇上无数的人生过客,他们可能会和我们有一些交集,但之后呢,那些交集会水过无痕,虽然经历过,但它会消失不见,唯一的烙痕,只藏在心上,那便是记忆。 而记忆会褪化。 新的记忆会替代旧的记忆,若不是特别的铭心刻骨,终会在时间的长廊消失的无影无踪。 秦九洲以为,这个二妞也终将是这人生过客当中的一名,缘起,终有缘灭,这便是生活。 至于他的脚,却在之后神奇的康复了,并就此回到了学校,开始了高三下半年非人的生活……而二妞留给他的记忆,似乎也淡淡远去了…… 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着那封信,跑进了他房里,兴奋的对他说: “小叔,我给二妞寄了一张名信片,她居然给我回信了。不过是她爸爸代的笔,她的眼睛还没好呢,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复?” 秦九洲取来看了看,只是简单的写一些近况,二妞爸爸的笔迹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还没恢复,那样一双眼睛就此瞎了,着实有点可惜。 “你爱怎么回,就怎么回……” 秦九洲把信还了回去,有点怅然信中并没有提到他这个“大哥哥”,而怏怏有点不快。 那种滋味,实在有点怪,想想啊,他的肩上还着一道烫伤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没良心鬼,却一点也不惦记他,真是太叫人感伤……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那张可爱的小脸,在离别经月之后,又无比清晰的在他脑海浮现,原来,他竟从没将她忘怀。 239,那一年,他在给阿政写回信 “可我的字好滥,拿出去好丢人!” 这大约是韩启政第一次意识到,字迹好坏,会影响一个人的颜面问题。 “那就好好练一练……” “问题是临时抱佛脚,已经来不及了呀,这信我已经收到好几天了,必须马上回信。” 小阿政双手合什,一脸恳切的央起了他: “小叔,拜托了,拜托了……帮帮我嘛……这封回信,求你帮我回好不好,我真的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他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 于是,秦九洲忍不住起了好奇,问他:“哎,那你之前名信片上难不成都没写字吗?” 阿政一脸尴尬,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那是让我爸的秘书给打印的,上头根本没写字……现在可是回信,要是再去打印,显得我没交朋友的诚意,所以了,小叔,帮帮忙……你也是知道的,我的作文超滥的,怎么写?” 一个下午,这小子黏着他不肯放。 秦九洲实在是受不了这孩子如此折腾他,最后只得帮着给写了一封: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写完后那孩子觉得挺好,之前那趟旅行他有一起同去,所以他写的东西,他深有体悟,还直赞他写出了他的想法,临走更是狠狠亲了他一下…… 真是一个小疯子。 只是因为这封信,秦九洲突然无比想念起那个小女孩,惦念起她那双失明的眼睛…… 他知道,他们家家境一般,想治好这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思来又想去,他做了一个决定:卖掉了手上一支股票,托父母找了关系,买到了一对眼角膜,而后通过种种关系,让这片眼角膜长到了二妞眼睛上。 手术成功的消息传来之日,他望着上海的方向,心里竟比自己重获光明还要高兴。 之后,阿政又收到了二妞的来信,那时,她已经恢复上课,只是因为中间落了太多太多的课,所以她读上去很吃力,每门功课都跟不上,这让她很沮丧,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阿政看完后,跑来抓脑挠腮的问他:“我该怎么安慰她?其实跟不上就跟不上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干嘛这么纠结,我天天在读,还有好些不会的呢……那丫头脑子真是够死的呀……可我又不好在信里这么说,是朋友就得说点安慰的话……小叔叔,我不会安慰人,所以,求求你了,还是你帮我回……” 秦九洲将那封信拿去细细看了看,字迹写得端正秀气,同时透着一股子稚气,就像她本人那样,干净,灵动,明媚,读之,叫人眼前一亮,感觉很是舒服。 于是,第二封信还是他回的: “二妞,来信已收,首先,恭喜你恢复上学,中间停了这么久的课,学业上会跟不上是必然的,别泄气,落下的功课,可以一点点补上去的。多看看书,多做做习惯。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老祖宗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勤能补拙……” 此后,秦九洲开始忙碌高考。 只是期间,二妞又来过信,阿政又想拿这信来拜托他。 这回,秦九洲不乐意了,极不愿意再做这小子的帮凶去欺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满口就拒绝了。 240,因为她,他报考了医大 “阿政,这是你的笔友,却回回让我代写,你好意思呀?这次你自己去想该怎么写,我是不会帮你的……我要高考,你没见我有多忙吗?” 秦九洲摆出一副小叔叔的架子,板着脸狠狠训了他一顿。 阿政只能一脸忧伤的垂头离开。 憋了两天,他终于憋了一段文字出来,又跑来求他了: “小叔,帮我誊抄一下好不好?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练字,不练就是小狗……我要把字练得比你写得还要好看……但今天这封信,你一定得帮我誊一誊……要不然我怎么和她解释我的字迹会前后不一致啊……” 那段日子,秦九洲正受了二嫂所托,在逼这小孩练字,听他如此央求,勉为其难,就又给誊了一份。 至于内容,自没他编的好,文字枯燥,又没多少营养,主题绕着游戏打转,不过,倒是挺符合韩启政的年龄层次和写作水平的。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的高考开始了。 最终,秦九洲考上了医大。 他会选这样一个工作负荷无比大的职业,大大出乎了家中所有兄弟姐妹的预料。 为此,母亲曾问过他原因。 最初,他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选择,就好像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他,后来,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之下,他反复自问,终于弄明白了原因: 因为二妞。 因为她说过,她很喜欢穿白长褂的医生,救死扶伤,可以带给别人生的希望,光明的希望…… 这句话影响了他。 所以,重回学校后,他细细想了想,读工商,钱赚得再多,又能怎样,当亲人们生病时,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他们的健康。 他希望自己可以学有所用,可以在未来父母生病时,帮得上忙。 他觉得,在这个富贵荣华的大家族当中,每个人都那么会赚钱,少一个赚钱的,多一个能续命的,更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而不久之后,秦九洲出去旅行了一趟,回来后就从二哥家搬了出来去了医大。 先是住校,后来,他嫌吵,就在医大附近租了房子。 这一年下第一场雪的第三天,他放假回了一趟北市,重游了二哥之前的老别墅——不久之前他们一家人搬去新家了,这边一直空着,还没有卖出去。 流连了一番出来时,他经过了那个绿油油的邮箱,忽记起阿政那小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拿二妞的回信来打搅他的生活,一时兴起,他去找来钥匙开了开邮箱,而后,在里面发现了几封被遗忘了的信,皆来自宁县,出自二妞的笔下。 不消说,阿政那小子定是没有给二妞新的地址,所以一封封信仍在往这里寄过来…… 阿政是个善忘的家伙,在过去这么久之后,恐怕早忘了他还有个笔友正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着他的回信。 于是,秦九洲将这些信带了回去,本来是想要交给阿政的,但那天,他一忙就没给出去,等回到宿舍,他才发现它们依旧安安静的躺在他的单肩包里。 鬼使神差的,他拆了那些信,小女孩被人遗忘的忧伤,尽数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 241,那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秦九洲的心,莫名的被她笔下的情思牵动了,心下实在不忍她伤心,不知不觉就回了第四封信: “二妞,我们这边下雪了……必须得说一声抱歉,我们搬家了,地址变了,没能及时通知你……给你一个新地址,回头寄这边来,我就能收到了……” 他给的是他在学校附近公寓的地址。 信寄出之后,他觉得不妥,可当他跑去想把信追回时,已经晚了,信发了出去。 没过几天,他的公寓邮箱内就收到了二妞的来信。 就这样,他们之间开始了这样一种通信。 起初时,他有署名韩启政,后来只署了一个韩字。 十八岁放寒假前的一个周日,韩启政过来找他,翻箱倒柜时,看到那些信件,遂即拿着那些信,瞪大了眼,满嘴稀罕的来问他: “小叔,你在和二妞通信呀?” 秦九洲脸上明明有点小小的尴尬,却训得老秋气横: “这得怨谁?当初是谁说要和人家做笔友的? “通了几封信后,搬了家也不记得给人家换个地址,结果人家全寄到老别墅那边去了…… “亏得我去找点东西才发现……给,还你…… “如果你还要和人家继续做笔友……以后多写点信件,权当练作文……” 他把那些信故意还给了他。 韩启政还是个小孩子,根本不晓得反驳,他在看了那些小女孩写的文字后,吐了吐舌头,兴趣缺缺的直摇头: “我不要。你字写得那么好,我要续下去写那得多丢人,有这功夫写信,我还不如多玩几个游戏呢……再说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了,还是算了……小叔,要不,咱们就别理她了……过段日子,她就会忘了我们……” 正如秦九洲所料的那样,韩启政就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主,对做笔友这种事,早已经失去了兴趣,拍还了那些信后就只顾着玩游戏。 那日被韩启政这么一说,秦九洲心里忽就有了那样一个想法,想去见见那个小姑娘。 孩子是最最容易起变化的,一年一个样,十年大变样,所以才会有那样一句话,女大十八变。 这件事,最终付诸了行动。 就在小学生拿成绩单那天,秦九洲在一股奇怪冲动的支配下,去了宁县第一小。 那天是他第一次开车开那么远,但他并没有走进芳华就读的小学。因为他没办法给自己定位。于是,就那样复杂的坐在车里,等着那一帮孩子下课。 当铃声响起,人群中,他一眼认出了她,穿着宽松厚实的校服,系着一根红领巾,一根小马尾扎得高高的,走动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小脸蛋尖尖的,五官如画似的,恰到好处的点缀在脸孔上,而那双明亮的大眼,则是最最迷人的,扑闪扑闪亮得不要不要的…… 若将她和其他小女生作比较,那就是,她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对了,这孩子挂着满满当当的笑,灿烂之极,那是最最惹人喜爱的。 那一刻,秦九洲情不自禁从车内走出来,拿着相机就冲这孩子拍了起来,将她的美丽,定格到了他的镜头里。 242,那一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2 这时,出于安全考虑的保安过来问了: “哎哎哎,你干嘛的?把口罩摘了,不准随便拍照……” 可能是因为他有点鬼鬼祟祟,保安的神情有点严肃。 于是,他咳了咳,指了指故作暗哑的喉子说: “我是一名实习记者,来拍一点小学生的精神风貌。实在是因为感冒了才戴口罩的,怕传染给别人……” 还拿了一张实习证出来,那是他刻意借的。 保安查得不是很仔细,瞄了一眼,又听出他的嗓子真的像感冒了,也就罢了。 而他就这样肆意的在校园门口拍了起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二妞和她的小伙伴走出校门后,这丫头竟冲他走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蛋带着满满的好奇,滴溜溜直望着他,问: “大哥哥,你在拍什么?” 再听得这样一声“大哥哥”,秦九洲心情甚是复杂,他呆呆的看了好一会儿,挺想和她打个招呼的: “哎,二妞,好久不见,最近好……” 可是,如果这么对话了,他得怎么解释自己有她地址的? 直接说他是从阿政那边打听到的么? 问题是,他和她又不熟,又何必特意跑来见她? 他没办法自圆其说,沉默良久,直到二妞怪怪的问他: “大哥哥,你怎么了?” 他这才回过神,指了指手上的相机说: “我在拍照片啊……” “可你拍照片来干嘛呢?” “呃,这是我的实习作业。拍得好的话,就能发到杂志上去……” “那能给我和我的同学拍几张吗?我们今天都拿了奖,不过我同学明年要转到别处去读书,我们再也见不着面了,所以,我们想照个相留个纪念。大哥哥,我们可以给你钱的,但等印出来后你得给我们每人一张……” 二妞一点也不怕生,竟冲他提了这么一个要求。 秦九洲笑了笑,欣然点头道:“当然没问题。” 那一天,梅花树下,小丫头摆了好几个POSE,和她几个小伙伴一起做起了他的模特,而他则拍了一个尽兴。 后来,她留下了名字还有班级,开开心心的坐上公交走了…… 这一趟,与秦九洲而言,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他很高兴见到了她,而且,性格还是那么的阳光开朗…… 回来之后,他把照片去洗了出来。 过了年,开学之际,他又去了宁县第一小,将照片放在了门卫…… 只是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居然寄来了一打照片,其中有几张就是他拍的单人照,另有几张则是她过年时候拍的,一身红外套,喜庆的不得了,浑身散发着一种过年的味道,漂亮的叫人移不开眼…… 时光匆匆,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逝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伴着光阴的逝去,信积得越来越多,秦九洲已然从一个青涩少年,一步步蜕变成了一个年轻优秀的医者,玩着股票的同时,又和聚集在他身边的一帮年轻人成立了公司,用他的人脉,以及他对市场的判断,买地造房,玩起了房地产…… 那一年,他在宁县筹建了第一个小区,而后在给二妞的去信中告知她说: “这个楼盘位置绝佳,将来的增值空间无穷大。我家里有这方面的专家,如果你信我,告诉你爸爸,可以买进……” 后来,芳必天真就买了一套。 芳华十六岁那年秋天,秦九洲去了宁县第一中学,见到了长大后变得婷婷玉立的她。 243,你是不是失恋了? 这次距上次见面已相隔数年,虽然,她每年都会寄照片给他,而每张照片上的她,都会有一些细小的变化,比如长高了,头发长长了,稚气渐渐脱去,身上那股青春美少女气息越来越重了…… 但这一次,却是他第一次见到长大后的她。 个子很高,估计已经超过一米六五,笑容依旧璀璨,一根马尾,束得高高的,生气勃发的在太阳底下一跳一跳的,虽穿着宽大的校服,但苗条的身子,还是很明显的。 这本就是一个迷人的漂亮小女生,现在呢,慢慢长开了,显得越发姣美了,往后头再大点,也不知会出落成怎么一个大美女。 不过,这不是一次愉快的见面。 因为,他看到有不少小男生围着她直打转,一个个看她的眼神很不一样,似都想讨好她……稚嫩的脸孔上,藏着一些少男少女独有的朦胧思慕。 虽然,秦九洲从没在学生时代谈过恋爱,但是,他长着一颗无与伦比的脑袋,有着非凡的洞察力,可以透过别人的神情来判断这个人的心理。而且,他的判断一向精准。 他知道的,十六七岁的时候,正是对异性触发各种想象的年华,他们怀着一颗纯真的心,在生活中学习中,慢慢摸索着感受着:何为喜欢,何为不喜欢,此时的感情,最为的真挚、热情,也最为的简单。 那一天,他远远的看着她,在一群同龄人当中闪闪发光,就像那聚光灯似的,吸引着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在校园里,谱写着只属于她和她同学们的学生时代。 而那却是他不能参予进去的时光,因为他只是一个人生过客,悄悄的到来,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默默观望。 那天回来后,他心里莫名很烦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是,看资料看不进,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整个人变得恍恍惚惚,就像丢了什么魂似的……白天做事总走神,还险些酿出大祸。 有伙伴见他如此失常,问他:“哎,你是不是失恋了?怎么整个人完全不在状态?五迷三道的,感觉完全不像平常的你呀!” 秦九洲白他眼:“我连女朋友都没有,怎么会失恋?和谁去失恋?” 伙伴却露出了一副情场高手的模样:“可你的症状明显就是失恋后才会有的呀……我失恋都失出经验了……哎,我说,我滴男神,你不会是看上谁,人家没甩你,所以你身上才出现了这样一种失恋综合症……” 这话让他无比鄙视:“我看上的人会不甩我?你妄想症发作了?” 从小到大,他一直深受欢迎,从来只有他不理人的份,哪有别人看不上他那个道理。 伙伴却指着他的眉心问:“那你眉心紧蹙的,到底在焦躁什么?” 秦九洲听了之后去照了照镜子,自己真的有蹙眉,一脸尽是我很不爽的模样,也难怪会有人误会他失恋了…… 那么,他到底在焦躁什么呢? 他想来又想去,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身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244,那一年,他就想她做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怀揣着满心的困惑,他睡了去。 迷迷糊糊中,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头,有他的小芳华。 这本是很平常的事。 这些年,他的生活当中,虽也有女同学无数,但真正和他有灵魂上交流的只有那个小小丫头。如此深、如此长年的纠缠,令他想忽略她的存在都难。所以,时不时的,他会在梦里梦到她,但,这一次,却有点不太一样。 在这个梦里,她穿着漂亮的长裙子,冲他跑了过来,精致的小脸上,尽是眉开眼笑,整个人是那么的欢快,嘴里却叫着“阿政”,原本很高兴的他变得超级不爽,可还是将她搂住了…… 对,这是重点,以前,他做梦,绝对不会这样动手动脚,总是规规矩矩的。 可这次,他的心思有点邪恶了,二话没说就狠狠吻住了她那张粉粉嫩嫩的小嘴,把她吻呆了,吻傻了,吻得不知所措的,那么无辜的望着她…… 可他却没有就此罢手,一双手失控还抚上了她的腰,想要更多…… 吻完还霸道的对她说:“我不是韩启政,我是秦九洲,芳华,记住了,以后,你是我秦九洲的小女朋友……” 小芳华眨着水汪汪的大眼,小脸红红的,没有任何反抗,就那么服服贴贴的同意,正式升级做了他的女朋友。 对此,他很满意,心里甚至还有了一些小小的得意:谈恋爱其实挺简单。 而后,他的想法越来越污浊,想见她的渴望越来越强烈,身体上更有一种奇怪的躁动,在控制着他,令他荫生了一种想扑倒她的冲动,而潜意识当中的道德底线在控制他,不能做这种事。 之后画面一转,他看到她和男同学们在讨论班务,其中有一个,一直盯着她的胸部看,这令他恼火极了,上去把人拎起来就狠狠揍了一顿,拉着芳华就走。 这期间,小丫头居然还头头是道的质问他:“为什么要打我同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野蛮了?” 他见这丫头一点也不领情,还帮着她的男同学说话,一恼,直接将她吻了…… 这个吻,令他整个儿着了火似的,心跳跟着狂跳不止。 画面再一变,他发现自己竟将她带上了床,她生气的抗拒着,而他却不想停下来……甚至还得逞了…… …… 一切太过于真实,秦九洲完全是吓醒的,醒来浑身全是汗,一身尽是潮腻腻的,更悲摧的发现了一件事,他居然“遗·精”了,且是因为梦到那个小丫头才发生的……这让他的心理好一阵子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他竟然对那丫头有了想法,竟想她做他的女朋友,想搂着她做那些亲密之事,并且,蛮横的不想顾及她的意愿。 这简直就是一种变态心理。 他可是一个二十五岁的成年男子,而那丫头呢,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嫩丫头,还在为高考奋斗,就像一种含苞欲放的花骨朵…… 他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 为此,他恨不得给自己几个耳光,觉得这很羞耻,好几天,他都没办法从这种自耻的状况当中调整过来,甚至还去看了心理医生。 245,你只是在潜意识当中在等她长大 这不是一个顶出名的心理医生,秦九洲也不敢找那些专家,他们那个圈子,说大是挺大,说小也挺小。万一对方医德有问题,泄了他的个人**,一旦传开来,他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笑柄。 为了保护自己,他特意戴了墨镜,套了顶鸭舌帽,还裹了一副口罩,将自己打扮的神神秘秘的。 秦九洲发誓,在他无比理智的活了二十五年之后,却因为这样一个问题的困扰,而把自己搞得有点神经兮兮的,委实是可笑的。 “所以,你觉得你是心理出问题了?” 心理医生听完讲述,笑着问他。 “难道不是吗?” 他依旧钻在牛角尖,怎么也绕不出来,压力有点山大,说话时语气是紧张的,郁闷的。 心理医生却双手一摊,一脸不解的反问: “可这有什么不正常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古代,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早已经嫁人生子,虽然现在的女性平均结婚年龄推迟了,但也不是所有地方都硬性规定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的。 “这个情况仅出现在中国大陆。且不是所有地方都这样按章办事的。在民间,某些穷苦的地方,仍有十五六岁结婚的现象。当然,这种婚姻绝对是非法的,不能提倡。 “可也有合法的,比如,香港那边的法定结婚年龄就只有16岁,韩国也是,法国更是只有15岁…… “所以,对一个16岁的女生有一些想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嗯,说到这里,我可否再问一个涉及**的问题,你回不回答随意。” 秦九洲点头答应了。 心理医生看了看病历上写的年纪,指着那数字道:“你25岁了对!” “嗯!” “有女朋友吗?” “没有。” “可你都成年这么多年了,怎么会一直没找女朋友,是什么原因?生理上有问题?还是你长得有问题?“ “不是,是我对女生不感兴趣。” 心理医生笑笑说:“男人喜欢漂亮女生,那是一种雄性动物的本能。你这种想法有点奇怪。韩先生,你有想过你不感兴趣的原因吗?” “没想过。” “为什么不想。” “我工作很忙,没空想。” “不对,忙仅仅只是一个借口。” 心理医生强调。 “怎么说?” “其实,在我看来,你不是因为忙而不想谈感情,事实上,你只是在潜意识当中在等她长大。” 秦九洲蹙眉:“这不可能?” 心理医生再度反问:“怎么就不可能了?难不成,你不喜欢她?如果不喜欢,怎么会通了长达八年的信?” 秦九洲辩道:“我是挺喜欢的,可那种喜欢不是那种喜欢。” 心理医生却打断他:“那你是怎么确定不是那种喜欢的。现在,请你反过头来想一想,在你看到那个女孩和其他男生在一起时你就不舒服了,那就说明你在吃醋。只是你不想承认而已。” 这话是尖锐的。 秦九洲动了动嘴皮子想争辩,却发现一句也吐不出来。 最后,心理医生劝他:“喜欢就喜欢了,别憋着,越憋着越有心理负担,释放出来反倒是一件好事……” 那天,他和心理医生谈了很久,藏在心头的那个死结,终于在对方的开解中,一点一点释怀了。 246,他该怎么行动,才能将这丫头稳稳的追到手呢? 那天,他终于弄明白了一件事情: 原来,这些年他不想交女朋友,就是因为他心里藏了一个人,于是,他就将所有精力全都投放到了学业上,用心在了赚钱上……每月两三封信,就此成了他所有的精神食粮。 那么,一个25岁的男人,喜欢上一个16岁的少女,应不应该,允不允许呢? 乍一看,好像是挺变态的——这个男人心理不健康,居然想染指孩子,这个癖好,实在太可怕。 可细一想的话,现实生活中,老夫少妻少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现象,太多太多了。 远至古代,哪个皇帝老儿不娶小老婆? 近至现代,京东老总是个例子,歌星周杰伦也是个例子……如此个例,举不胜举…… 所以,他要这么怪责自己干嘛? 一个女孩,只要她成年了,只要她爱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爱她,年龄上的差距,根本不重要。 是,现在的她,是还小,可他又不是急着结婚生子,再等上几年,等她大学毕业了,那时,她二十四,他三十出头,事业也有成了,那岂不就可以成就好事了? 古往今来,老夫少妻,见多不怪,那是最最寻常的事。 离开时,秦九洲的心理终于彻底平衡了。 只是,情况却并没有因此好转。 这一次,他愁的不是心理问题,而是因为了解了自己的心思之后,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他认为,既然喜欢,那他就得有所行动。 可是,他该怎么行动,才能将这丫头稳稳的追到手呢? 首先,他得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他得去她居住的城市。 其次,必须让她有那样一种意识,就是,她是他的人,她得乖乖的长大嫁给他。 如果想要达到这样一个效果,他就必须和她见面,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将她迷一个神魂颠到,晕头转向。 他觉得,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颜值高、智商高的他,无论到哪都能吸引眼球,而他们又有那么多年的感情在,迷倒她自不在话下。 最后,他得想尽一切办法,将她养在身边,杜绝一切她有可能向外发展的机会,将她从小培养成他的准老婆。 可问题是,他该怎么打开这个僵局,让他们的关系发展起来呢? 也正是这个时候,机会来了,芳华写了信过来,要求见面。 接到这封信时,秦九洲乐呵的把嘴都给笑歪了——这绝对是真真的,以前他可不爱笑,但那天,捧着那信,他邪恶的傻笑了大半天,觉得,这肯定是老天爷不想他单相思,所以派这只小猴子用这封信来解救他的,于是,他无比兴奋的写了一封回信过去,约了时间和地点。 约会前的那几天,他的精神一直处在亢奋状态,为此,他也曾细细思量过,觉得男性这种动物,一旦被荷尔蒙控制时,还真有点没理性可言,就只是见个面,他竟高兴的连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那个时候,他真的感觉到,原来喜欢一个人,竟是那么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