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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出版社里的茶水间。 肖斯然好整以暇地拨通一个电话,电话响了很久,而他一点不耐烦都没有,反倒在等待的过程中,想象电话号码的主人在铃声响起后,惊惧交加,既不想接又不能不接的逗趣模样,可惜不能直接弹一个视频邀请,真想看看她现在的表情—— 啊,接通了。 “编、编辑……” 电话里,传出微微颤抖的女声,带着一丝通宵过后的哑意。 “夕欢,今天《王爷求放过》的稿子校对完了,我发到你的邮箱里,你自己再检查一遍,看有没有问题。” 他轻吸一口气,说出最期待的一句话:“新书大纲写好了吗?” “……” 夕欢沉默片刻,发出了求饶的声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放过我。” “我只是要你交稿,不是要你去死。” “要我交稿,跟要我去死有什么分别?……不,仔细想想,如果有个手起刀落的歹徒在截稿日之前杀害我就好了,我就能从稿子里解脱出来了!编辑!杀了我!” “我做了三年编辑,从来没听过这种要求,” 肖斯然搅拌着黑咖啡,电话里的甜软女声是最好的奶油球,中和掉咖啡的苦涩:“你上一次交的稿子很符合主题,但虐得太狠了,读者来稿反映希望你下次能挑战一下甜文,安慰安慰她们受伤的心灵,大纲这周四给我可以?” 啪的一声,电话陷入忙音。 夕欢(假装)晕过去了。 ……… … 夕欢,23岁,职业作家。 说是作家,乍一听很上档次,而她本人则认为顶多算是写作维生的网络写手,混口饭吃,不容易,写出来的东西质量不够流芳百世,数量连在晋江小说网上个年榜都艰难。刚入行的时候,对网文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这行业简直太适合她了,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部能订外卖的手机……就能一个人活下去。 客观来说,夕欢与外界对宅女的印象略有分别。 每天必洗澡,小区有室内游泳池,每周都会去游两次,自觉活得比白领还健康,毕竟她空闲时间很多,可以随意支配,偶尔也会去做头发,不怕出门,不怕跟陌生人说话,甚至有过很丰富的恋爱经验,也曾经出国旅游。 在粉丝的怂恿下发过自拍,被惊呼【大大明明能靠脸吃饭为什么要靠才华】。 也听说过老对手翻了一晚上的ins和百度识图,就想证明她的自拍是盗来的网图。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从一个朝九晚五的社交达人,‘退化’成足不出户的宅女? 没有惊天动地,影响三观的大事。 只是过尽千帆,觉得还是呆在空调房里,喝肥宅快乐水,创作故事这种生活比较有意思。 经历过,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也有可能,是见识过现实里的恋爱,又写了太多虚幻的,不切实际的恋爱故事,才觉得谈恋爱不好玩。 目标清晰,执行力也有了,但该抱怨的一点也不少—— “周四……” 夕欢往后一仰,倒在柔软的双人床上,她斥‘巨资’购下的床上四件套,舒适程度媲美五星级酒店——既然大部份时间都在家里度过,即使是租来的公寓,她也要打理得精致,宅得有态度。 在夕欢看来,连居住环境都不挑的宅,并不尊重宅的艺术,很不上档次。 当然,她这番理论,多半是不能在家中两老面前提起的。 “读者催我开新坑,编辑让我交出版稿子,这种压力是真实存在的吗?” 她抬手抚额,纤长的手指长年累月在室内,捂出了凝脂玉般细致的白,嗒嗒嗒的在额头上跃动数下,想从中敲出灵感来。 她侧耳细听,想得到心灵深处的反馈—— 听到了,是大海的声音。 夕欢在微信上敲字:【编辑,我脑子进水了,稿子可以下周四交吗?】 肖斯然:【不能。】 好气哦! 夕欢气鼓鼓的点开看书软件,想找找灵感。 最近流行主角是网络写手的小说,榜单上频现《原来我是网文大佬》、《码字系统了解一下》、《网文大神是萌妹》……等等的书名,她随手点进去一本,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大半天。 和读者想象中的略有分别,以写作维生的全职写手,并不是一个很风花雪月的职业。 时常要向五斗米折腰,市场需要什么,她就要转换题材。 一时火穿越古言,她费劲巴拉的练了一手红楼腔。 转头宠文火了,纵然她知道现实中男人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也要塑造出一个两眼只有女主,条件超好但是年届三十都是处男的霸道总裁,其神奇程度,让她怀疑在遇见女主那一刻,男主才开始长出小**,过去的二十九年人生里,都不具备性功能,也没有性需要,只是一个要宠女主的工具人。 没办法,不是大神,跟市场较劲的下场就是订阅差,直接影响生计。 她可以很有梦想,但她的房东并不会因为她有梦想就不断了她的水电。 而归根究底,即使才华不足,产量感人……夕欢也是热爱创作的。 晚上十点,她已经将榜单上,以网文写手为主角的小说看了一遍—— “怎么肥四!!” 系统写文,光脑码字。 可能是日更一万太合常理,不够冲击性,一个个的重生后都开着外挂,日更三万,每天还码一万存稿以备不时之需,这金手指也太爽了!逢年过节加更十万字起跳,甩同行十条街。一本尚嫌不够,双开更新,一本在女频,一本在男频,爆更如喝水吃饭一般寻常。 打开男频,没有最过分,只有更过分,一本《超级网文系统》,光脑会自动整理男主角的脑电波,睡觉时无意识也能码字,一觉醒来发现存稿多了十万,而且光脑还帮忙修错字,真正羡煞同行。 翻页时,弹出一条手游广告,宣传语十分应景——创意懒人玩法,全天候自动刷怪,丢掉没有尽头的任务,放弃肝不完的体力,一切任务都将由系统帮你完成。只要挂机,你就会变得更强! “这是误导!” 夕欢甚是气愤,从床上跳起来,啪一下的按亮书桌上的小鹿夜灯,藏在玻璃瓶里的火树银花温柔地照亮半室:“万一读者看了这种爽文,以为随随便便就能每天写一万字怎么办?此风不可长!” 曾经,一夜七次,人均粗如儿臂,金枪不倒的台湾小言男主角形象让多少女孩初夜梦碎,多少男孩自惭形秽。 如今,网络作者也要遭此毒手了。 这种孩子气的迁怒,平常不能宣之于口,也就自个吐槽一下。 夕欢自觉做不到逢年过节敬敬业业坐在电脑前码字,也攒不住稿子,只想出去看部电影,或者蜷缩在丝绒沙发上磨咖啡豆,功夫繁琐,但得一室咖啡香,有假日的感觉,外边越是热闹,家中越是安宁写意。 这样爱享受,活该不红。 她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苦思下一本小说的内容。 最近流行爽文宠文,最好加一点打脸复仇的情节。 但是,唉,这种文很吃更新量,谁耐烦每天等你三千字,打个脸都分上下两章,巴掌要落不落的,读者难受,转投另一篇文,反正都是打脸,人家日更一万,脸打个不停,彷佛左右开弓,多爽。 打脸和上床的拟音词都是啪啪啪,而两者同样讲究痛快。 在这两件事情上吊人胃口,是很不道德的。 “好想日更一万啊……” 夕欢单手托着下巴,分出一只手来,启动手机,手机屏保感应到指腹触感而亮起,那点光映进她眼里,像碎开的星辰,姿态是猫般的娇懒,随时要躺到高床软枕,或是丝绒沙发上面去,柔软度惊人。 另一边厢,难得回肖宅一趟的肖斯然正坐在沙发上。 他的坐姿一丝不苟的,脊梁似有无形木板助他保持笔挺,不知‘轻松’两字如何书写,有风度而没趣味,矜持到眼镜腿,连在家陪长辈看电视也像见客。 兄弟俩的脸孔英俊得很相似,但气质截然相反。 弟弟探头过来,瞥到一眼大哥手机,稀罕了,居然在看朋友圈,他还以为他哥只对书本感兴趣。 旧欢如梦:【23岁生日愿望,我想要有可以时速一万的光脑,也想要挂机码字!】 肖斯年忍俊不禁:“哥,你朋友真懒,不像你。” “有进步了,她上一次的愿望是晋江小说网服务器崩溃,不用赶全勤,再上一次是祈求出版社融资失败,当晚倒闭。” 前者时常实现,后者则不大可能。 毕竟出版社是肖老爷每年打发一笔资金,让少爷继续他的文艺事业的,亏本没所谓,何况经营得不错,营利颇丰。 肖:【生日快乐,好好码字,天道酬勤。】 肖斯然猜想,她日更一万的愿望,大概率是不可能实现了。 就连夕欢本人都这么觉得的。 毕竟根据日漫英美影视定律,11岁生日有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16岁能觉醒做魔法少女,18岁成人礼,没听说过23岁能中彩票的。 然而,中国并不归以上定律管。 于是,夕欢在她的23岁生日,得到了一份……奇迹。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快穿主要放满了我各种懒得当长篇小说来写的神奇脑洞 女主小姐超会撩 不一定虐渣 因为全文最渣的角色就是女主小姐 夕欢,贪一夕之欢 原地360度翻滚,猛虎落地式幻肢插雪地,诚意求评论求收藏求摸头。 ☆、002 夜幕低垂。 准确来说,是12点01分36秒,夕欢刚刚到达23岁后的一分钟。 在一分钟之前,发完朋友圈的夕欢到浴室淋浴完毕,正在擦身体乳的她听到房间一声巨响,连忙趿拉着拖鞋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一头云发半湿着披散下来,还没来得及擦干。 映入眼帘的,是一地的玻璃碎片,夏夜的晚风从空空如也的窗子吹进来。 “呜……” 一只毛茸茸的小奶猫,双爪捂住脑袋,发出哭唧唧的声音。 然而前爪太短了,这一捂,整只猫不平衡,往前滚了数圈,骨碌碌的滚到夕欢面前,脑门撞中拖鞋前端才停下。 …… 这是什么愚蠢的生物,天外飞猫? 夕欢抬头看了一眼破碎的窗,来不及惊骇,只很现实地想到,又要花钱补窗了。 然而超现实的事情立刻发生,脚下的小奶猫坚强地抖了抖一身细毛,仰起圆滚滚的头:“你好,我是接收到你的创作愿望,从9527星系前来与你签定契约的,你可以叫我白宝。” 从窗外撞进来的猫,会说话。 “我逃避交稿的冲动已经强烈到产生幻觉了?”夕欢沉吟,抄起旁边的白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会说人话是?不错,能沟通就好,这位外星朋友,你可以把窗赔我吗?” 白宝仰头,嗷呜一声。 地板上的玻璃碎片无风而动,像是被无形的丝线悬吊着,重新回到窗框上,融为一体。窗恢复如初,一切都像没发生过,然而夕欢低头,这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仍然努力仰着头,双眼闪亮亮的—— 求表扬! ……啊,不是梦啊。 因着工作需要和个人喜好,夕欢看过不少幻想题材的现代爽文,空间系统穿越反穿种田玄学……热元素她闭着眼都能说出一大堆套路,然而看得越多,人越是现实,就正因是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发生,才会寄望于虚构小说。 夕欢本人十分相信科学,但更相信双眼所见。 她蹲下来,摸摸白宝的头:“好乖好乖。” 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这不是梦,也不灵异,充其量是科幻。 在头发彻底吹干的同时,夕欢也从这只口吐人言的外星猫中,搞明白了事情的原由。 在浩瀚宇宙中的9527星系居民,以文章为食,需求决定供给,猫均文化程度也很高,于是产出的文章也越发高深有内涵,类比地球食物的话,便是日本的怀石料理,中国的国宴,最讲究的米其林餐厅…… 但白宝喜欢的,是章鱼小丸子,是街边麻辣烫,是冰可乐配炸薯条! 夕欢:“也就是说,你喜欢看爽文。” “我想吃你产的粮!” 这种个人口味独特,但又没有产粮技能,创作不出好文章的9527星系居民,只能带着光脑到其他星球去寻找,幸运的,兴许能找到情投意合的产粮者,与其签定契约,长期供粮。白宝就是其中一员,它在宇宙漫游了很久,饿得胖头都消瘦了,才捕捉到来自地球的创作愿望。 如此庸俗,热烈,甜蜜,爱恨分明的产粮者,是它梦寐以求的大大! 听它诉完来意,夕欢缓缓开口:“我是个很好客的人,不介意朋友来我家暂住。” 白宝期待地仰望着亲切的地球人。 “——除了来要稿子的。” 白宝的笑容渐渐消失,眼睁睁看着到嘴边的冰可乐要长翅膀飞了。 夕欢双手抱头,只觉大脑在颤抖。 “这都什么破事啊,我人生第一次的奇遇,居然连外星人都在催我更新,我不想码字啊,为什么不能有光脑帮我自动码字,我只要负责开脑洞就好了!我想挖坑不填!我每晚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文思如尿崩,可是坐在电脑前,灵感就退化成便秘,我是不是思想出了问题?” “呃,你想要光脑?我有啊。” “……”她挠脸的动作顿住。 “你想要自动码字,阔以啊!”初来报到,身上的翻译机犹在适应中,白宝有几个字带了微妙的口音:“你只要负责开脑洞就好了,光脑会帮你自动完成!” 语毕,白宝小短爪捧着圆脸看她。 夕欢放下揉脸的手,拍拍床边,唇角微翘,笑得比看见初恋还甜:“以后大家就是室友了,你继续说,我听着。” …… … 白宝发现,自己选中的产粮者,可能挺不要脸的。 条件谈拢,便开始商议细节。 白宝口中的光脑,跟网文中常见的码字系统略有不同,不是闭着眼睛随时随地就能在脑海中码出来,而且同步到电脑云端的懒人圣品——听到这一步的时候,夕欢已难掩眼中失望,坐着等数钱的美梦已然破碎。 光脑能读取脑电波,作者只需构建出世界背景、人设和大纲,亲身进入当中,完成剧情,光脑就会自动得出完整的文档。 文档里的故事内容,根据宿主在该世界里的行为决定。 “我懂了,快穿穿书,”夕欢沉吟:“文风呢?我文笔很好的,要是像码字软件那种东抄西抄的组合文就算了。” 有些偷机取巧的码字软件,为了满足现今网文越来越大的更新量,收集了现有的‘素材’——也就是别的作者小说里的选段,供使用者挑选。其中往往是一些描写段落,别人截取一段百度一下,立刻出来数十本‘兄弟文’,尴尬之极。 夕欢作为一个商业作者,虽然更新懈怠了点,但简洁漂亮的文字这种基本功是一点不差的。 要是光脑自动生成的文字不够好,需要全文润饰的话,那比码字还累。 为出版改网文稿子已经改得她快对自己的小说产生生理性厌恶了。 白宝:“光脑会翻阅你曾经的小说和你的脑部,经过处理得出来的文字,应该和你本人写出来的一模一样。” “那你读一下我的脑子,不就能生成无数篇想要的食粮了吗?” “这不一样!” 白宝炸毛,消瘦的身体肉眼可见的胖了一圈:“连载小说的魅力就是随着作者的想法情绪变动,这种化学作用不是科学能合成的——”它一顿,圆滚滚的眼往下瞥,语速心虚地慢下来,短乎乎的双手捂住头,试图减低存在感:“也是……可以的噜,但宝不爱吃人工食品……” 还挺挑,要吃有机食品。 夕欢对外星生物的原理不感兴趣——她的好奇心很重,但是十分偏科,对两性和人性可以感兴趣得长年累月的研究琢磨,但对微波炉的原理,人体如何组成,太阳粒子何时爆炸这种问题,则不想追究,太煮鹤焚琴了。 她对着月亮只会想起‘今夜月色很美’或是‘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最好有一位知情识趣的男伴一起在海边漫步赏月。 可惜自一年前和男友分手后,夕欢就一直保持单身,上次一起赏月的,是一位女性友人。在她感叹:“今晚真适合接吻。”的时候,闺蜜道:“接吻其实是交换唾液里的菌群,虽然我听说对身体无害,但也没好处啊?” …… 风花雪月用医学说出来,太煞风景了,与人接吻又不是保健运动,唉。 地球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超乎白宝想象,它好奇:“你就这么接受我了?” “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夕欢像是完全猜到它在想什么,一边闲闲说着,一边站起来打开衣柜,翻出一床冬季的厚棉被,放在近窗的床边,地上还有一层厚厚的地垫:“我不习惯跟别人睡过夜,家里也没有猫窝,打地铺凑合行吗?” “阔以!” 将自己团成一个毛团的白宝从床上滚下去,落在厚棉被上,发出咚的一声。 “不要小看地球人啊!你看过我的小说?现在不论是重生系统穿书还是反穿,最重要是快,不会给你时间慢慢接受现实的,第一章就去攻略男主角了,为什么要追究原理?重要的是好处啊!” 穿上香槟色丝质睡衣,夕欢打开长窗,轻轻倚靠在阳台栏边,云发散在脑后,层层叠叠的搁在整个光滑的背上,乌黑浓密的长发与雪白皮肤形成强烈对比,晚风温柔拂过皮肤表面,像是跌进一个轻柔的拥抱。她肉眼可见的心情很好,在万家灯火都熄灭的时间,思绪随着夜风去到远处。 “你能给我好处,那就坐下来慢慢谈,反正我有大把时间……你说,我听着。” 夕欢回头望向棉被上的外星生物,蓦地扬起唇角,把自己说得笑了。 夜灯映不进她的眼,但笑起来时,眼形弯弯,像两轮月亮。 经济适用房,阳台自然没有海景,没有海上月可看,幸而年轻漂亮的女人眼睛就是一片海,因笑意而闪闪发光。 凝望宿主,须臾,白宝跟她详细地解释了光脑的用法。 因为旅费有限,它购买的便携光脑是基础款,需要宿主通多次使用来解锁更多功能,一开始会有许多让宿主不方便的地方。 这个理由听上去太真实了,夕欢掩脸片刻,不忍吐槽。 每个星球都有奸商,在每个细节提醒用户——仔细想想,不冲钱,你会变得更强吗? 【进入书里后,宿主将随机丧失对设定的记忆】 这个限制…… 也就是有可能会失去对剧情的预知,增加了攻略男主的难度。 夕欢把自己以前写下的预定脑洞回忆了一遍,觉得有一本特别适合应对这种情况。 【如果宿主的大纲背景人设写得不够详尽,将会由光脑扫描你的脑洞,自动生成并补全缺漏部份】 嚯! 这个好,这个方便。 “穿进自己的书里,跟自己写的男主角谈恋爱,我很中意这个设定,有助我写出有人格魅力的角色。” 连作者本人都不会心动的男主角,就不算塑造成功。 “这周要交稿,还有读者在嗷嗷待坑,事不宜迟,立刻来一发!” 夕欢拿出压箱底的新文大纲,按着白宝所教的方法,躺在床上,录入光脑—— 《抱紧盟主大腿》 暂定的书名很长,还没确定,确定了也没用,要是拿去当出版稿子的,同行一本《网恋对象是个神》这么简单好懂的名字,都能被改成《承君眷顾》这种文艺调调,夕欢早已看透。 现代玄学学徒穿越到武侠小说里,一个被灭门的孤儿,小可怜被正道大派抱养,抱紧日后将会成为正道领袖的男主大腿,成为他的白月光,同时要斗倒盯上男主的N个女配,从此过上吃香喝辣好日子的甜宠狗血文。 由于最近流行先虐后甜,就是前半截让女主苦苦追求男主,男主角则化身王境泽,对着女主角冷冷放狠话—— ‘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对你有感觉!’ 后半截,女主角放弃,远走他乡,男主幡然悔悟,回头猛追白月光。 ‘真香。’ 为了剧情的可持续发展性,夕欢在设定人设的时候,绕开了爽文常见的玄学大师女主,变成一个小学徒。 能窥天机,但看不全。 女主角用玄学窥天机的能力,帮助男主变得更高更快更强更持久,成为武林盟主。 【滴——】 【《抱紧盟主大腿》已成功录入】 【随机删除剧情记忆——10%到90%——】 等等?这随机跨度也太大了! 以她过往的手游十连R的抽卡运气……夕欢心中腾地升起一阵不详预感。 【滴!已成功删除90%的剧情记忆——】 …… 她就知道会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儿童节快乐!!!(吨吨吨冰阔落) 以下由女主表演——抱错大腿上错贼船的爱情故事(。 看穿了谁以后会牛逼哄哄,惟独看漏了人家以后的立场。 抱错了本书最大的未来魔教教主 还用自己的玄学能力帮他变得比原文更牛逼,原定的男主打不过他了 …… 魔教教主:我现在是男主了 女主:你是尼玛魔教中人!滚!(崩溃抱头) ☆、魔教教主养成记 3 再度睁开眼的时候,夕欢是被吓清醒的。 根本不给她犹豫的时间,漫天火光晃花了双眼,连呼吸到的空气都像在燃烧,鼻端萦绕着发焦的味道。她抬手,长袖捂住口鼻,压下环境异变生出的惊慌,减少呼吸幅度,避免吸入过多浓烟,提前玩完。 夕欢抬眼环视四周,脑海涌入大片原主的记忆—— 只有—条道没烧着,可是想要逃出火场,也得跳过掉落在地上,仍在熊熊燃烧的横梁。 原主穿得累赘,—袭朱色褙子,别说跳了,跑都费劲。 夕欢抓起旁边木桌上的—海碗,砸碎,取—碎片,配合双手,嘶啦—声的,将裙摆撕开到小腿。 光脑说到做到,也真没给她剩多少剧情,她—边结合着原身记忆整理,—边找寻出路。 许是因为写大纲的时候没来得及给女主角取名的关系,进来之后,原主也叫夕欢,夕家独女。 夕家因父辈恩怨而惨遭江湖第—鞭宋怀意灭门,杀到厢房来的时候,夕父的旧友,天海帮的帮主陈征前来救援。宋怀意来不及亲自杀她,利用跟陈征周旋的空档,—边到处点火。夕欢—路连跑带跳,火烧得快而刁钻,厢房不算长,她左穿右拐的,费了不少时间。在快要跑到夕出去的时候,才蓦地从剧情记忆中翻出—— 妈耶,根据设定,她应该在里面等男主角来救的! 男主角是谁? 相关记忆被抹掉,夕欢错过了第—个认出日后金大腿的机会。 来不及沉痛,要走出厢房了—— 院子里的三人映入眼帘,她的心脏同时紧缩了一下。 男人手执长剑,剑尖滴着血,刚刚夺走歹徒的命。 这个倒是没所谓,都长胡子了,看着即将奔四,超出男主角的守备范围,她不可能设定这么老的男主,应该就是天海帮的帮主陈征。 问题在于,陈征旁边的两位少年。 左边一袭蓝衣,剑眉星目,五官俊俏,气质朗润。 一身玄色的右边亦有张极漂亮的脸,月色映着他的双眼,眼梢微微上挑,不笑也像在笑,虽然年少,但等成男子,想必长是位风流人物,可惜紧抿着的薄唇,透着一股不好说话的疏离感,并不想与人**,白长了张风流脸。 ……… … 可恶,都挺有男主相的啊! 夕欢在内心捶胸顿足,恨自己把路人甲也写得这么帅,分不清谁是她的心动男生了。 她思维转得极快,转眼便将滔天大火抛诸脑后。 当务之急,是给两位‘男主嫌疑人’留个好印象。 少女稚气未脱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灵动的眼,从漫天火光中奔出来,披散着云发。 对女子来说,自然是不得体,有失仪态的,可是此情此景下,只显得身姿楚楚。火光灼人,她倔强地咬着下唇,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茫然惊慌得整个人也像玉似的要碎开了,可又堪堪维持着完整。 成年人的灵魂藏在里头,拉出强烈的反差,即使是右边俊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玄衣少年,也不禁被夺去了注意力。 她穿的不是下人的衣衫。 “你是夕家姑娘?” 陈征出声,玄衣少年才别开眼。 “我是,”少女开口,声音脆生生的,带着满腹疑虑:“你是谁?爹娘呢?……依云!依玉!” 依云依玉,是夕家千金的两个大丫鬟,已经死在宋怀意的鞭下。 陈征来的时候,宋怀意还在忙着杀人点火,这人武功上佳,行事有点一根筋,一个个的杀过去,杀得很没效率,还漏了女主角。 “夕姑娘,定山他……” 陈征迟疑片刻,迎着女孩祈望的双眼,她大约已猜出这满屋烈焰与寂静的原因,只是由他说出口,就彷佛是宣判了死刑:“被歹人报复,已遭不测,是陈某来晚了,我收到消息的时候,连夜赶来……救到你一人,也算留住定山他最后一点血脉。你先随我离开,以后再作打算。” 夕家上下已无人,看着眼前年幼无依的孤女,陈征已打算收养她。 但在惨遭灭门的此刻,自然不能立刻说出要人换爹的话,便先离开这伤心地。 闻言,少女浑身一颤,将将要哭的看住他。 眨了眨,溢出一层透明的水光,双眼湿漉漉的,好似一只受了委屈的小鹿。她像是用尽全身力气去忍住眼泪,保住千金闺秀最后的尊严与仪态,易碎得如此珍贵坚强,甜软外表下,有着定松般的内核。 居然没哭。 两个少年自知不是适合说话的时候,默契地沉默着,只是看见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以为她要大哭大闹,当场失态。可是除了逃生时撕开了些许的裙角和散落开来的头发以外,她全无失态。 太意外了。 水光潋滟的眼,背衬火光,耳际是木头燃烧的声响,组成一张深刻的画,烙在少年心头之上。 …… … 靠,居然哭不出来。 夕欢憋了半天,代入原身的记忆里,就差把眼珠子憋红,也没能梨花带雨的哭出来,只酝酿了一层敷衍的水光,剩下全靠演技。就像以往跟麻烦的情人分手,为了给足对方面子,只能演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和平分开。 幸而经验丰富,愣也演得有模有样。 哭不出来,那就尽量悲伤得好看一点。 须臾,她似强忍巨大悲伤,点点头,跟着陈征离开,坐上马车,一开始相对而无话。 趁这沉浸在悲痛里的空档,夕欢整理了一下剧情记忆,知道自己当初拟大纲的时候,往‘父母双亡’奔着去了,没计较细节,设计了个脑子有点问题的功能性反派,完成使命后就死得十分痛快。为了让她放心,陈征清清嗓子,解释了一下来夕宅这趟的原由,自己的背景,以及身边带着的这俩跟班的身份。 天海帮的帮主,已婚,育有一女,跟夕欢差不多大。 夕欢一听,猜测这肯定是个重要女配角,非忠即奸。 “杜浩歌,我的大徒弟,” 陈征朝玄衣少年昂了昂下巴:“华听风,二徒弟,如果他日你愿意拜在我门下,他们就是你的师兄了,如你无意习武,他们也定视你如亲妹照顾。” 突然就被安排了个妹妹,杜浩歌精神一振,然而转眼看向夕欢,想搭话的话头又咽了回去。 跟被娇宠着的师妹不一样,这位夕姑娘彷佛一戳就碎,他不敢大声说话了。 旁边华听风冷着脸,一点也没有当她大哥的意思,只微微颔首:“一切听师父吩咐。” 夕欢静静地看向两人,眼眶红红的,似有泪意。 片刻,她移开了视线。 从未看过如此心碎的眼睛,杜浩歌忍不住好奇,加上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一路上猛往夕欢脸上瞧。 这么小的女孩,满腹愁绪,即使不用师父说,他也会视她如亲妹,照顾保护她的! 只不过,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到底哪个才是男主角。 光脑剩给她的记忆里,除出开头安排,关于剧情的提示,只有三项。 【自己有相面能力,可以看出以后谁牛逼】 【男主角以后会是武林盟主】 【男主角很容易害羞,不能瞎撩,要保持适当的节奏感】 刚穿过来,又经历了火场逃生,原身的脑袋已疲惫得厉害,夕欢刚想启动看相的玄学能力,看看以后哪位兄弟会有出色,脑袋便针刺般发疼,只得暂且压下,容后再提了。 杜浩歌,华听风。 唉,这俩连名字都有主角相!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哭不出来,尴尬了 两位大兄弟:居然有这么坚强的姑娘!! 感谢评论,老感动了(憋出了诚恳的眼泪 ☆、魔教教主养成记 4 天空蒙蒙亮之际,陈征一行人到达天海帮的总舵,将夕欢安顿下来。 帮主和重要成员的起居饮食都在总舵后半区,女眷所住的静雅厢房则要再靠后一点,以一庭园的流水小径相隔开来。许是因为身是正派,天海帮内部气氛温馨,规矩并不森严,全靠帮派成员自觉。 天海帮不收女弟子,除了陈征的亲女陈贞儿,还有如果夕欢愿意的话,她也能拜入门下,习武艺傍身。若是不愿,也会养她至及笄,再安排她的婚事。 除出陈贞儿,陈征门下只收了两个徒弟,杜浩歌,华听风。 这俩孩子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弟——陈帮主这么说的。 夕欢在榻上,辗转反侧,使出了吃奶的劲,绞尽奶汁,都记不起男主角是谁。看来光脑在记忆抹消方面做得很到位,她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也曾想过,既然她是作者,当然会选符合自己喜好设定当男主角…… 但问题是,她太博爱了。 无论是阴暗黑化病娇、阳光天真小处男、风流倜傥翩翩公子、禁欲自持的眼镜教授……等等,不同类型的男人,只要有亮点,她都能欣赏,也想在小说里嫖一下。这广阔得无国界的爱,深深地难住了她。 杜浩歌和华听风,这俩小兄弟,夕欢能想出一百种苏他们的套路。 这可怎么办啊! 床板太硬,浅浅地睡了约三个小时夕欢便醒转过来。 察觉到房间内的动静,外头候着的丫鬟捧着水盘进来,自称淡玉,是陈征吩咐过来伺候她的丫鬟。 淡玉年纪看上去只比她原身大两岁,脸圆滚滚的,细眉下是一双杏眼。 洗脚洗脸,丫鬟一手包办。 夕欢怔忪片刻,没来得及犹豫要不要自己动手,淡玉已经手脚利索地将她伺候得贴贴服服了,她连一根手指也不用动,比去做按摩还专业:“小姐想要哪根簪子?” 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珠翠,款式都比较素,夕欢扫了一眼,淡玉便惶恐解释:“小姐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老爷让淡玉在库房里挑一些你可能会喜欢的首饰……” “我知道了,别怕,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定定神,夕欢对着铜镜端详,这不看则矣,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她十来岁时候的模样吗? 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设定女主角外表,只设了年龄段。 幸好她本人长得不差,十来岁的年纪,更加嫩得出水。 而且这吸收了现代营养的身体,发育得早,五官精致,惟独双眼透着股不符合外表的成熟。 眼睛是灵魂之窗,而这双眼里藏着的灵魂,并非一个无知天真的孤女。 夕欢婉拒掉淡玉帮她化妆的请求,让她在一边候着,自己动手。 工具有限,饶是彩妆达人也苦于无米之炊,她描了喜欢的眉形,唇往胭脂纸上轻轻一抿,红得很克制。末了心血来潮的往眼角抹了一点,遵循彩妆‘少量多次’的原则,不然就像俩瓣猴子屁股在眼角了,指腹往外压,极少量的红晕染开来,与旁边白皙的肤色无缝连接。 不消片刻,铜镜中的少女,已是一副楚楚之姿。 宝刀未老啊! 很多年轻女孩,被营销号鼓吹的彩妆文化迷得七荤八素,十六往上也就算了,十六往下的,最珍贵便是那股清冽的美感,一生只有这段时间,稍纵即逝。成熟美可以玩很多年,大可慢慢捣鼓,但青葱年华的美,被化学成分压一头,未免太可惜了。 诚然,夕欢可以化一个精致美艳的妆容,烈焰红唇一画,简直可以去攻略陈帮主了。 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华丽登场,太违和了。 夕欢崇尚女子应自立自强,但当下,在古代背景,又是甜宠文的攻略……甜宠文,不是升级流!抱大腿就完事了! 她拟好计策,必定不能跟陈贞儿走同一条路线。 而这条路只有她能走的,一个好清纯好不做作,幼小可怜又无助的孤女。 梳妆完毕,夕欢便随丫鬟去跟帮主和帮主夫人一道用早膳。 路过庭园时,隔着假山与涓涓流水的背景音,一把娇甜的女声响起。 “大师兄,你先答应我,不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我了。” “我怎么可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你?”是杜浩歌的声音:“我已经答应师父,无论夕姑娘以后是不是我们的师妹,都要对夕姑娘视若亲妹照顾,都是妹妹,岂会来了新的,忘了旧的?” 这不解风情的发言,噎得女声一阵胸闷,接着强调:“你要最喜欢我!我不要一视同仁的喜欢!” 假山后,应该就是陈帮主的独女陈贞儿,本书前期关键女配角。 夕欢一边停住脚步,一边按住丫鬟的肩,示意她噤声。 听壁角,乃古今往来,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 听修罗场和啪啪啪的壁角,更是乐事之最。 而且,她也可以听听,女配角喜欢谁,那男主角应该就是那位了,感谢陈贞儿送出的助攻! 然而不等她在心里谢过,陈贞儿的下一句就让夕欢差点被口水噎到—— “二师兄也是,一定要最喜欢我!” ……可恶,怎么连你也这么博爱! 不应该啊! 虽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口一个喜欢,你们对得起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吗?这是什么年代!哪个皇朝!作者不负责任,乱来,没规没矩的…… 迁怒到一半,夕欢忽然想起自己就是作者。 另一把冷淡的男声:“师妹,你不是不喜欢我吗?” “我是不喜欢你,但你不能喜欢别的师妹。”陈贞儿也算是位耿直人。 “罢了,我谁都不配喜欢,这种无聊的事情,不要扯上我。大师兄,我先行一步。” “师弟,我和你一块去。” “慢着!你们等等贞儿啊!” 三人声音渐远。 和被师妹闹得脑壳痛的杜浩歌不同,华听风极敏感,宛若一只领地意识很强的猫,夕欢主仆二人来到的时候,他早就察觉到了,只是不想与人打招呼,也就没提,这时更是想尽早远离这闹腾的两人……再多来两个,他真受不了! 反正,笑也好闹也好,都是为了大师兄。 与他这个怪物无关。 淡玉小心翼翼地觑向新主子,后者神色莫测。 她已经听说夕小姐家中刚遭逢巨变,好不容易得老爷收留,只是向来娇惯野蛮的大小姐果然不喜欢她的到来……大抵,要和华公子一样,被大小姐欺负了。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夕姑娘片刻翘起的唇角,满是兴味的笑意,在丫鬟眼,中也成了强颜欢笑。 “走。” 夕欢昂了昂下巴。 另一边厢,三人同时走进大厅,跟陈征和师母请安。 陈贞儿深吸一口气,跟亲爹撒娇:“爹,你不是说不收女弟子吗?贞儿听说你昨夜带着大师兄出去,就带了个小师妹回来。” “贞儿是说夕家姑娘啊,” 陈征拧着眉,轻叹一口气:“夕家上下二十七口遭遇不测,我陈征身无长物,字都不会写,也就这一招半式还能拿出来,要是夕妹子想习武,我就收她为第二个女弟子。我已经和你娘亲商量好了,若是她不想习武,我就收她作养女,当你的妹妹……贞儿,爹爹对夕家亏欠在先,夕定山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旁边师母边听边颔首。 “妹妹?贞儿不要妹妹!” 闻言,陈贞儿跟被踩了尾巴似的闹起来:“爹爹有我就够了!我才不要什么妹妹,来一个赶一个!大师兄说要把她当妹妹看待,与我一视同仁,我不依,谁要一视同仁,大师兄要对别人好了……” 她顿住,抽噎两下,愣是没哭出来,决定作罢,接着口齿清晰的表达诉求:“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这一闹,吵得震天响,习武之人中气十足,长句子说起来不带喘的。 华听风厌烦地别开头,看见愣住的大师兄,完全不在状况内。 说来,还得怪大师兄。 好好的,大早上跟师妹夸了一通夕姑娘,师妹心悦师兄的事,连下人都略有耳闻。她内心警铃大作,就怕爹爹收夕欢作养女,让她有了竞争大师兄的资本。她想得单纯,做得复杂,华听风将师妹无理取闹的样子看在眼内,又觉得有点羡慕。 羡慕师兄,有人为了取悦他,整日做些傻子举动。 轻盈的脚步声,从门外渐近。 众人转首望向来人,少女一袭素净青衣,眉目楚楚,怔怔地看住吵闹的声源,眼睛一眨,豆大的眼泪不堪重负,断线滑落。 这次,是已接受快穿新世界,做足心理建设的夕欢。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说演,她也能演。 要来修罗场,算上她一起玩!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夜蹭个玄学 昨晚没憋成的眼泪,这章憋出来了,还挺自然。 感谢评论!(梨花带雨) ☆、魔教教主养成记 夕欢来得晚,远远地只听到了最后两句…… “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敢情她是个现成的二胎。 夕欢倒是无所谓,甜宠文的宗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要抱对了大腿,大腿就可以为了你跟全世界作对。身份低一点,没所谓啦。她看陈贞儿,就像看一个叛逆期的初中小妹妹,怎么斗都是来自成年人的降维打击,欺负欺负挺有意思,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意。 她是来快穿的,快穿的重点就在于快,要是还拜师学艺,练他个七八年打好武学根基,那就是升级流武侠的长篇小说,或者披着快穿皮的慢穿了。 既然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小说成品,就像做直播,要做观众爱看的内容。 写甜宠文,读者就爱看女主角抱对了大腿,向大腿绝地求饶,对着其他配角绝地反击。 此刻,脸色苍白的少女泪水涟涟,纤弱的身体摇摇欲坠,像是即将要被巨大的悲伤压垮,因为努力忍住悲伤而微微发着抖——憋眼泪憋得太用力,人抖得厉害。 楚楚身姿映入在座三个糙汉眼里,陈征变色,两个少年亦慌了手脚。 天海帮里的门生都是男孩,帮主夫人身边的丫鬟都鲜少与他们接触,即使是入室弟子,陈征也不会安排丫鬟来伺候他们,一来是觉得近了女色会影响练功,二来认为练武不吃苦练不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还要人伺候穿衣起居,丢人。 师妹哭出来,那是真正震天响,而眼前的小姑娘,身影单薄,没声息的拿眼把人看着,眼泪便一直往下掉,杜浩歌真没见过这种安静的哭法,那眼泪像打在他的丹田上,又烫又重,忙不迭的上前安慰:“夕姑娘,你别哭了,你……”他想用手帕给人擦眼泪,可是他练功都不用手帕擦汗的,想到今天刚起来跟师父师母用早膳,还没出汗,一袖子的凑过去:“用我的衣服擦擦!” “……” 夕欢抬头看他。 才哭那么一会,一双眼睛就红通通的,眼角也红了,衬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娇嫩。 她接过淡玉递上的帕子,印干眼泪——别把妆给揉花了,幸好她没在脸上擦粉,不然这会肯定得流出两行浊泪来:“谢过杜公子……我自己来就好,不麻烦你,”她转眼,望向陈征,深呼吸:“如果不是陈帮主前来相助,我可能已遭歹人毒手,救命之恩重若泰山,我又怎能让恩人为难?” 编不下去,夕欢抽噎起来。 她很少写古言,上次写一本,是在读者跟魔王编辑怂恿之下,鬼迷心窍开的。文风一点都不古,古代规矩用架空糊弄过去,腔调也很不宅斗,这时自己亲身上阵,没有琢磨句子的时间,想到什么就要立刻说了,说不出‘小女子’、‘妾身’、‘奴家’之类的自称,幸好武林中人,也没有皇室官家的规矩。 见人快哭得要晕倒,陈征急了,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虚扶起她:“夕姑娘,你爹于我也有恩情,咱们不说恩不恩的,也该照顾好故人之女,不然我就枉对定山叫我的一声大哥了!以后你就在天海帮安心住下,没人会欺负你……听风!” 想到自家闺女对浩歌的小心思,陈征也怕她闹,于是朝二徒弟使了下眼色。 华听风内心升起一阵不妙:“徒儿在。” “以后,你不用练功的时候,就多陪陪夕姑娘。” 华听风:“……” “夕姑娘,”陈征双手虚扶着她的双肩,虎目定睛看住她:“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告诉听风,天海帮没有女子玩乐的地方,你可能待得没趣,但山上景色绝佳,也不缺好爬的树,和掏鸟蛋窝的地方,让他带你到处玩。” “……” 这次轮到师母懵住了。 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你建议人家去爬树掏鸟蛋? 不过自家男人说得正经,态度不似作假,她要维护夫君的权威,也不能驳了他的面子,只能面有难色的望向他。 方才被夕欢说哭就哭的演技镇住的陈贞儿,也回过神来。 两个跟班少了一个,她大感不划算。 虽然她经常羞辱华听风,但那是因为他对她不如大师兄温柔——她怎么可能主动对人好?向来是大师兄先哄她,惯她,依着她,她才投桃报李的也对他好。华听风这种整日冷着张脸,不解风情的小怪物,难为她还替他守住怪病的秘密…… 要带这个大师兄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女人到处玩? 那以后她不就少了个可以使唤的跟班? “爹,我不要!我喜欢二师兄,我要二师兄陪我……” “贞儿,别闹了!” 同样是练武的,陈征好歹是一帮之主,内力深厚,吼起来直接压过了她的声音,不容反驳的续道:“事就这么定了,坐下,吃饭!再调皮,你今儿也别出去玩了,跟嬷嬷抄书练字去!” 抄书警告一出,陈贞儿立马噤声,乖乖坐好。 眸光扫过她,夕欢亦坐下。 嚯,原来喜欢二师兄。 说来师兄这称呼真奇妙,二师兄听着就让人想接上一句‘不好啦,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则让她想到‘我不是针对你,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反正没好事。 脑补得正欢,笑意跃上她的眼。 这一点笑颜,像是破涕为笑,又像是穿透漫天雨的一缕曙光。 看见俊男美女一靥一笑,总会赋以许多美好想象。 而美女本人,可能只是在想一些很没营养的梗而已。 杜浩歌瞥到这抹笑,心头像被猫挠了一下似的。 这个夕姑娘,哭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饭前闹腾一番,陈氏父女两人的饭也吃得不香,大的觉得自己要办正事,也没委屈了闺女,夕姑娘刚死了全家,她这么泼辣,合适吗?看来是太娇惯贞儿了。而从小的角度来看,夕欢全家又不是她杀的,家里平白多了个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龄姑娘,比自己好看,还要分走一个跟班,直接跟她结仇,她好委屈啊! 而吃得最香的,就是夕欢了。 可惜碍于人设,方才又哭过,不便吃得大刀阔斧,只能小口多次。 玉米鸡丝粥,鸡是帮派自家圈养的,鸡肉紧实鲜美,连做厨的都有武学根底,刀工精细,鸡丝齐整,绵密的粥里渗着一丝玉米勾出来的微甜,最适合安抚早上空荡荡的胃。缺乏多样的调料,就还原菜式材料的优质,是她在城里没吃过的美味。要是旁边没人,夕欢能双手捧碗一口气喝完不带歇的。 这还是穿到武侠小说里,唉,早知道就给这架空历史安排个六扇门之米其林盟,鼓吹美食,让她在光脑里吃香的喝辣的。 小口小口地喝尽最后一滴粥,拈起一块红豆酥饼,浅尝—— 妈惹,里面真的有红豆! 除了厚度适中的一层酥皮外,里面满满是红豆馅儿,甜入心坎了。 吃多了皮和馅比例为十比一的现代奸商馅饼,夕欢陷入短暂的怀疑人生。 下次来本美食文? 吃饱喝足,席间又有人看她不顺眼,夕欢寻了话头,先行离开,想着再作打算。 陈征:“慢着,听风你也吃完了,就带夕姑娘去熟悉一下环境!休息半日,午点过了,再来观海厅找我。” 华听风心想,自己吃饭怎么吃那么快呢? 不过留下来,多半也逃不开要被师妹缠着吵闹。 罢了。 他颔首:“徒儿得令。” 两人并肩而行,淡玉稍稍落后,各怀鬼胎。 夕欢多留了个心眼,男主角日后是必成大事的人,但成大事路上也需要女主角的玄学本领相助,也就是到处给他寻宝寻机遇。那些机遇无一不在危山险岭,她一个娇弱的菜鸡去捡,等于作死,只能让男主角去干,又要在他发家之前,牢牢抓住他的心,别养了只白眼狼出来,想着升官发财换老婆。 虽然,女配角说喜欢二师兄,但看她那恨不得全世界跪舔的脾气,这句喜欢,更像是小朋友不愿意把玩具分给别人玩儿。 夕欢想用相面的本领,瞧瞧华听风以后是大人物还是小喽罗。 但女主角学艺不精,想要看清,就得额头贴额头。 看华听风这一脸冰清玉洁的禁欲相,她要是贸然贴上去,怕不是被他一巴掌拍飞粘在墙上。 “淡玉,有华公子陪着我就可以了,你先行退下。” 夕欢脚步一顿,朝丫鬟笑了笑。 要被打发开,淡玉急了,然而主子已经发话,她和新主子也没亲近到可以给建议的程度,只能忧心忡忡的一步三回头。 冷眼看着夕欢的举动,华听风生出了一点好奇。 待丫鬟走远,他开口:“我不想陪你。” 声音沉沉的,却没沉到底里去,也不哑,很有质感,适合说书。 夕欢回头,不躲不闪的迎着他的眼。 华听风模样是长得真好,五官无一处不好,很难想象一个整日练功,日晒雨林的人能拥有这么白璧无瑕的一张脸,貌若桃花,惟独挺鼻薄唇,为整张秀气的脸定下了凉薄的基调。长睫毛,眼角微挑,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组成少年冷漠自持的独特气质。 看着,就很想打破他的冷静从容,想让他慌乱失措。 想看看他在动情时,是否还能保持一副不想跟她说话的高冷。 高岭之花,最美不过两刹那。 一次,是迎寒霜而不屈。 一次,是被人摘下来。 目光扫过华听风的脸,夕欢忽然,很想当这个摘花人。 华听风语气更淡:“我不会对你心软,你哭也没用,”说到这里,他薄唇扯开一抹自厌的冷笑:“我说话也许不中听,也不是针对你,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 最好离他离得远远的,他落个清静,她也不用被他惹哭。 也许师妹说得对,他这种身怀怪病,性子冷僻的人,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不应计较太多。 闻言,夕欢心中一动。 不吃白莲花人设? 没关系,也可以换一款,夕欢做人很随和,但此时觑着他的神色,却觉得他不是不吃这款,更像是被阴霾笼罩,不愿接受他人好意,将自己包成了个榴莲。依她的经验,这种傲娇都是纸老虎,只要坚持不懈的暖他,对他好,对他么么哒,就会发现…… 什么榴莲,根本只是一个大号猕猴桃。 “我知道,” 盈盈笑意自她唇畔绽开,两人对着笑,要不是华听风脸上的疏离太明显,远远乍一看去,似是相谈甚欢。她的笑颜里,故作坚强的意味太重,又是那副随时要碎开,却努力保持完整的模样。 “是不是我不哭,就可以待在你身边了?” 华听风冷归冷,话还挺多的,还不会藏事,透露了不少信息。 他喜静,嫌烦,看陈贞儿说顺嘴了句句话戳心窝子的劲,再从他那句‘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除了杜浩歌,应该没有一个朋友——这不就是起点最爱的逆袭流男主吗? 光从这点,也很有男主相啊! 不招人喜欢,没关系,姐姐喜欢你。 大腿给姐姐抱就行!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我只有你了。” 夕欢一个人也能说台词说得很欢:“我很乖,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她仰起头看他,发红的眼角掩不住满眼期盼。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实在想不出台词来骗评论了 这里没人给我评论,只有你们了,QAQ 更了四千!我乖不乖! ☆、魔教教主养成记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 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华听风神色微变。 一句句的话,往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捅——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在乎了,武装到发尖。此时蓦地发现,不是他自护得好,是没人往上面捅刀。他垂眸看住夕欢,眼睫下的眸光深而脆弱,他想移开视线,然而,面前姑娘期盼的眼,何等坦率直接…… 又何等像曾经的他。 他在看她,她亦在不着痕迹的近距离打量他。 越看越好看,笔墨写成的男人就是不一样,钟灵毓秀的通透。 只是常年少做表情,再好的眉眼也凝固了,不习惯笑,也不习惯哭,说是处变不惊,也可以说是不像活人。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定格为一幅俊美的画,美则美矣,未免可惜。 夕欢想看他笑,也想看他哭。 “我……” 他开口,却怎么也说不出残忍拒绝的话,别开了头,向来稳如磐石的声线现了不愿承认的慌乱:“没说讨厌你。” 有戏! 夕欢的目光柔柔的,却不错过他每一丝的神色变化。 以她的观察力,她敢相信,即使华听风现在露出那种只有小说中才有的‘眼中掠过一丝玩味/冷意/心动’神色,她也能抽丝剥茧的看出来,何况是不擅隐藏的华听风小朋友。 陈贞儿对他凶,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当自己是死人。 然而她对他表达善意,他就不懂得怎么藏事了。 夕欢得寸进尺,装作喜不自胜,踏进一步,轻轻拉住华听风的衣袖:“那你可不可以陪陪我?” 随着她的一步靠近,少女衣袖间的幽香掠过他的呼吸。 那香极微,可能是闺房中熏香残余下的一点,又或是少女天然的体香。华听风是练武之人,五感超越常人,这时又因惊讶而深吸了一口气,嗅个正着,再冷静从容都像被骗徒拍了迷晕药一般,心律不整。他拿捏不好对小姑娘的力气,怕用力挣脱会误伤了她,只好任她扯着衣袖:“师父有命,我自是会陪着你,” 他一顿,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做派:“因为是师父吩咐的。” 哦嚯,可以。 在夕欢的记忆中,《抱紧盟主大腿》,是一本先虐后甜的小说。 前期难攻略一点,拒人千里之外,那不就是虐吗? 她不会因为少许的磨难,就放弃风哥的! “那你陪陪我……” 夕欢偷偷开心的模样映入华听风的眼,少年心中困惑极了——有这么值得高兴吗?眉头轻蹙,忽尔想到一些不愉快的过往,他好像也曾经这么傻,对他人释放的丁点善意如获至宝,不舍得松手,实在愚蠢!可是恨归恨,对着一个把所有期望都放到自己身上的小姑娘,他说不出重话。 “嗯,” 华听风强调:“我本来就会听师父的话,带你熟悉天海帮。” 风哥浑然不知,自己撇清关系的话,落进天真无邪夕姑娘的耳里,却被归类为傲娇发言。 天海帮占据整个山头,养着百来外门弟子,是新崛起的一门江湖势力。 帮主陈征一手《凌风剑法》,又凶又正,武功奇高,年轻时在武林大会上夺得魁首,自此名声大噪。自立门户后,大批年轻人前来拜师学艺,杜浩歌和华听风是其中天赋资质最好的两个,被收为亲传,由帮主亲自教导。 以上,是华听风边走边说的。 他奇怪:“你爹师父是故友,他没跟你提过天海帮的事吗?” 夕欢摇摇头,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但夕定山不爱跟女儿说江湖中的事:“爹年少轻狂时在江湖上犯过不少错,娶了娘亲之后潜心经商,娘亲不喜欢他跟江湖中人来往,他也就没跟我提过,”她扯扯唇角:“现在更没机会提了。” 两人走到了天海帮的后山,一地青葱,树影重重。 没人定期修剪,植物自由生长,偶尔能看见粗壮的树干上有条条剑痕,许是弟子来后山练剑的时候,在树上留下的痕迹。这一路华听风出奇地沉默,虽然他本就不是多话的人,二人也没多余话题可说,这沉默却有些奇怪。 夕欢抬眸觑向他。 他形状优美的薄唇被他来回抿得发红,看着怪诱人的。 都说唇薄的人薄情,她也更喜欢嘴唇有肉一点的,惹人欲念,适合接吻。但没关系,薄唇也有萌点,她都能欣赏。华听风并不知道身边人已经心猿意马到他的嘴唇上了,只察觉到她探究的视线,终于把之前憋了半天的话憋了出来:“对不起。” “嗯?” “是我失言。” 刚遭灭门,夕姑娘就算面上再淡然,也不该多提。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望见华听风俊脸上隐现的局促与不自在,夕欢费了老大的劲才没笑出来。 太可爱了! 少年你的高冷人设崩了啊! 一边吐槽,心里却柔软了下来,可惜光脑把她创作人设时的想法和心情暂时隐藏起来了,她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她所见到的,只是一个警戒心很重,却很善良的漂亮男孩。 以后,一定会是个好盟主。 他能力不足,她愿意帮帮他。 只要他把大腿让给她抱就好了。 “我没怪你啊,” 夕欢抬手,摸向树干上的剑痕,心里想的是如何跟风哥的额头碰一下,确认他以后能不能成大事,还是只是一个过分漂亮的NPC:“生死有命,何况爹爹年轻时也杀过不少人,杀人者人恒杀之,我娘亲这辈子只爱他一人,夫妻共赴黄泉,也免得独留一人伤心,”她垂下眼,睫毛长而浓密,睫下的眼中影影绰绰,泛着一层水泽,盛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只是对我挺残忍的。” 知道自己说错话,华听风默然不语,心里悔得要死。 他实在不擅言辞,在帮里不讨喜就罢了,却是无心伤她的。 他倒希望夕欢大发脾气,一来让他好受一些,二来他也很习惯被姑娘骂,师妹一有不顺心的就拿他一通骂,他也习惯了,自觉皮糙肉厚,被骂几句没所谓,权当还师父的恩情,都是他该受着的。 只不过,下一刻,比发脾气更坏的事情发生了。 轻抚树上剑痕的夕姑娘回过头来,一眨眼,泪水划过脸颊。 滴落在草地上,瞬间没入泥土。 夕欢抬手捂住脸,勉力扬起唇角:“糟糕……我不能哭,我哭你就烦我了……” 本来就因为说错话而内疚的华听风,这下整个人都不好了:“我没有烦你!” 她抬起头,双眼满满当当的水光。 眼泪要滴进他的心里去了。 对陌生人的防范稍为退去,除下有色眼镜,华听风才发现她长得真好看,黑白分明的眼,总是一副要流泪的样子,水光淋漓的动人。五官精致只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即使是无一处不美的美人,也必然有一处特别让人留下深刻记忆的,夕欢的眼睛便生得特别好,笑时眉眼弯弯的,哭时惹人怜爱。 灵魂之窗生得好的人,会让人误以为也对她的灵魂心动。 简单来说,就是看见个好看的都想叫老婆。 “我……只是不会说话,” 华听风逼格全无,装了一天一夜的高冷范已然破功,忙不迭解释:“我并非有意掀你伤口,我只是,不会说好听的,我……”他怏怏地抿了下唇,声音压得低低的,多了一丝求饶的意味:“你别难过,我不说话就是了,你想去哪我陪着,这山上偶尔会有野兽出现,我会保护你。” 反正,他也习惯了在师兄旁边做个安静的陪衬。 语毕,华听风不闪不躲,给自己刷了个乖乖的冷脸,似乎就真要陪在她身边,当个安静的伴游。 没想到,方才还将将要哭的夕姑娘噗嗤一声的掩唇笑出来。 这一笑,把他看呆了。 ——怎么可以有人笑跟哭的反差这么大? 方才残余的泪珠结在眼角,碎开来,化为笑意的一部份。 天海帮的后山不只有野草,也有花田,很好养活的花,野蛮生长,每到春天漫山遍野都是,师父说这是春色,看了让人心底生出愉悦,应该多看,有助练武的心性。他听罢不以为然,不就是花吗?这就是春色? 无论他怎么看,心情也没因为一地的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