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没给你发工资吗?”街边树下, 身材高挑的少年穿着立领的灰色校服,松垮地系着领带,挽着袖子, 书包扔在旁边一辆共享单车的车筐里, 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正看着一边蹲在地上捡包裹的男生。 男生体格高大, 皮肤晒得黝黑, 剃成平头的脑袋头发短的几乎露出发白的头皮, 他低着头捡包裹,后脖颈微微露出鼓起的青筋,汗水顺着肌肉线条滑落进领口,看起来很是性-感。 男生有力的手指熟练地分拣了自己管辖片区里的包裹,一抬手将它们都准确无误地扔进了自己的电瓶车后座上, 随后站起身用绳子将它们打包捆好。 他一站起来, 就比旁边的少年高出一个头去, 他脸上带着笑, 柔和了稍显硬朗的五官, 薄唇轻启, 吐出磁性的声音:“你给的是你给的,我赚的是我赚的。” “什么歪理。”路边的少年一脸不满, 他头发乌黑亮泽, 发丝柔软,稍长的发尾被风一吹微微扬起弧度, 阳光从树梢上零碎地洒下, 似在他头上落了层淡淡的糖霜。 两个半大少年都穿着附近私立高中的校服, 引得周围路过的其他学生频频回头——那可是市里一等一的高级学府,无论是教育资源还是学费都让人瞠目结舌,能在这样的学校念书的人,居然还打工? 高大的男生毫不在意外人的目光,捆好了包裹便迈步朝路边的少年走去。 那少年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几乎要靠到树干上,梗着脖子道:“干嘛?我说错了?你这不是歪理是什么?合着我开的工资就不是你赚的了?”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高大的男生微微弯腰,遮挡住了阳光,他一手撑在少年身后的树干上,来了个树咚,笑着低声道,“别往旁边看,亲一个?” “亲……”被树咚的少年顿时脸红,眼睛下意识朝旁边看去,却不想被男生捏住了下颚,对方的手很温柔,指尖却带着滚烫的热度,烫得少年人心口都缩了一下。 男生随即覆盖过来,路过的学生顿时发出了低低地尖叫,有女生忙掏出手机想拍照,男生却是一触即退,手指暧昧地摩挲过柔嫩的唇,道:“乖,你先回去。” 这被亲的是谁?自然是郝乐,而这位树咚的高大男生,自然是钟权。 距离郝乐提议给钟权开工资之后,又已经过了三年,此时二人都已是高三生,正是入夏时节,天气也渐渐闷热起来,钟权不知哪根筋不对,居然在高考的节骨眼上打起了工。 他兼职了一家快递店员,每天放学后过来帮忙送快递,送的货物虽然不多,但时薪对于学生来说还挺可观。 “我等你。”郝乐被亲得没了脾气,干脆靠在树干上,懒洋洋地看人,“说好了今天一起回去的。” 钟权笑起来,他真是爱死了郝乐这幅懒洋洋仿佛没骨头般的样子。 少年这几年长得愈发精致,穿着立领的校服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眉清目秀,气质又很是文雅,但脾气并不那么好,如果踩了他的底线分分钟炸毛给你看。 集合了十九本书的经验,这二人成绩都相当不错,几乎不用担心高考的问题。 但同时也因为集合了十九本书的经验和阅历,两人的性格都有了不同的改变。 郝乐平日还是那般温和好相处,但笑容里总有让人无法置喙的东西存在,只要是他做好决定的事,哪怕反对声再多,郝乐也会笑眯眯地不顾反对声一往无前。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被欺负得很了,现在这人很是狡猾,颇有些“学坏了”的感觉。 “好,那你陪着我一起?”钟权牵着爱人的手,温柔地捏了捏。 郝乐点头,随后骑着共享单车跟着钟权去送货——他已经很久没让家里派车来接了,他喜欢和钟权一起骑车回家的感觉,那会让他暂时忘掉所有的烦恼,感觉自己真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 两人边骑边聊:“肖杉和展楠回国了。” 钟权嗯了一声:“听说了。” “你爸那边呢?” “还行,起码不至于露宿街头。”钟权耸肩,“钟家的生意现在都在国外,也算是重头再来了。” “你不回去帮忙?”郝乐背着书包,打了个哈欠,暖风吹拂而过,空气里有花香的味道。 “我是你的,”钟权笑着说,“我哪儿也不去。” 郝乐勾起嘴角,这些年他们的日子过得十分太平而幸福,他跟钟权再也没有分开过,相处的时间也是目前最久的一次。 他们保留了许多的回忆:生日、交往纪念日、毕业纪念日、“初吻”纪念日还有…… 郝乐想起前几天的事情,耳朵又忍不住红了起来。 日子过得太悠闲,又一直听不到系统的声音,时间长了偶尔会让人恍惚——仿佛之前的一切都不过是场恶梦而已。 郝乐看着前方的背影,心里是一片平和和满足,他像是重新经历了一次恋爱——从青梅竹马到交换亲吻,躲在学校操场背后的小树林里打瞌睡,在回家的路上被温柔地拉住手。这些都是他和钟权之前来不及经历的,普通的恋爱。 郝乐勾起嘴角,微微抬起身体快速超过了钟权,笑着回头:“你太慢了!” 钟权跟在后头一脸宠溺又无奈:“慢点,注意安全。” 等钟权送完最后一家快递,钟权将电瓶车还回快递公司,脱了身上印着“XX快递”标志的背心,一头汗地跟着郝乐回家。 钟权提着两人的书包慢慢地走,郝乐骑着车子在他身边S型绕来绕去,颇有些孩子气的举动。钟权脸上始终带着笑意,眼神温柔而专注,等路边发现了共享单车,两人便一起骑回家去。 如今钟权吃住在郝乐家,自从他给郝乐打工之后,郝乐便干脆从家里搬了出来。爷爷对这个孙子是宠溺到了极点,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立刻在距离学校不远的地方买了间公寓。 公寓不大,两个半大小子住却是刚好,郝乐还挺满意的。 一到周末,两个孩子便回甄家陪陪爷爷,甄老爷子虽然知道当年因为钟家的失误又丢了一回孙子,可见两个孩子关系这么好,也不忍心拆散他们。 郝妈妈则是隔三差五地会带炖汤来公寓,郝家父母在这座城市也找到了新的工作,并未答应甄老爷子当初要求的进甄家公司,他们不想落人话柄,只想陪着儿子而已。 二人刚到了家楼下,就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薄荷绿小电瓶。 这是郝妈妈的标配,平日上班下班都骑这个,此时这电瓶把手上还挂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几个肉夹馍,郝乐上前不客气地拿了两个出来,分了一个给钟权,一口咬下去满满的都是卤汁汁水。 “唔!这个味道……是我最爱的那家店!”郝乐幸福地眯起眼睛,嘴角边沾了一圈卤汁,钟权瞅瞅周围没人,凑过去舔掉了小爱人嘴角的卤汁,顺便再撬开对方的牙齿,将对方嘴里的肉叼了一块出来。 郝乐:“……”这人是愈发没脸没皮了。 郝妈妈果然在家,正将炖汤倒出来加热,又弄了两个小菜,看着两个孩子回来还吃着肉夹馍,顿时笑了:“是乐乐发现的?这孩子,就会抢人吃的!” 郝乐笑嘻嘻地凑过去,把脑袋蹭在妈妈肩膀上,撒娇道:“妈,你买了肉夹馍都不给带上来,要不是我及时发现,我岂不是要错过美味了?” “瞎说。”郝妈妈纵容着自家宝贝,拿手指点了点郝乐的鼻尖,拉开冰箱门给他看,“妈妈会不给你买吗?少了谁的也少不了你的。” 钟权听着母子俩聊天,嘴角带着笑:郝乐对郝妈妈的依恋这些年他是看得一清二楚,他庆幸一直以来都有郝妈妈温柔地照顾着郝乐,才让他生出了那份温柔善良又坚强的心。 钟权知道郝乐非得跟郝妈妈撒上一会儿娇才行,于是自己换了鞋子,又将郝乐的鞋子归位,提着两人的书包去放好,顺便换了家居服。 他挽着袖子出来帮忙时,郝妈妈已经麻溜地弄好了饭菜,连厨房都擦洗了一遍。 钟权没了用武之地,无奈道:“阿姨,你把我的事都做了。” “一家人,分那么清楚干什么?”郝妈妈早把钟权当自己第二个儿子了,钟权沉稳能干,跟爱撒娇的郝乐不一样,有他陪在郝乐身边,郝妈妈也很放心。 郝妈妈系着围裙,将饭菜端上桌,看了看晒得黝黑的钟权担忧道:“今天回来这么晚,又去打工了?功课不要紧吗?” “他才不要紧。”郝乐吃完最后一口肉夹馍,还想再吃一个,舔了舔嘴皮说,“月考年级第一。” 郝妈妈顿时笑起来,一脸骄傲:“咱们家小钟就是厉害。” 郝妈妈习惯叫钟权小钟,郝乐每次听到都觉得特别滑稽,此时忍不住又憋笑起来。 钟权看了郝乐一眼,嘴角勾着笑跟郝妈妈说:“我只做半个月。” “你这孩子从小就有自己的计划,谁说都没用。”郝妈妈摘下围裙,摸了摸钟权那刺猬似的平头,“行你们吃着,我得回去了,晚了你郝叔又要疯了。” 郝爸爸是个爱妻狂魔,虽然嘴上别扭,总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但对老婆是付出实际行动的好。 郝妈妈一提起郝爸爸笑容就温柔了不少,这边还没出门,郝爸爸的电话果然就追了过来。 “准备回家啦……” “我知道小心,你要说多少遍啊?” “我骑得很慢啦,幼儿园小朋友走路都比我快啦……” 郝妈妈一边说着一边关门走了,等楼道里没了声音,郝乐才噗嗤笑了出来。 钟权吃着饭说:“我们要像阿姨叔叔学习,要一直那么恩爱。” 郝乐耳朵红了,哼唧:“谁要跟你恩爱,肉麻。” “其实你有点像叔叔,”钟权慢条斯理说,“一说到感情问题,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郝乐:“……”哼! 两人开着电视一边看新闻一边吃晚饭,和每天一样饭后钟权去洗碗收拾,郝乐把作业抱到客厅里,坐在地毯上慢条斯理地写作业。 外面的夜色渐渐深了,路灯渐次亮起,楼下的篮球场上有孩子玩耍的吵闹声,空气里满是祥和安逸的味道。 钟权收拾完餐厅和厨房,便过来拖过自家少爷的作业帮着写起来。 郝乐撑着腮帮子,细长的手指转着笔尖:“前几天老师都看出来了,说我的作业上是你的字迹。” “那又怎么了?”钟权头也不抬,灯光在他的侧脸上打出立体的阴影,将那面容显得更硬朗了几分,“月考你还年级第二呢,那总不是我帮忙写的?” “你还说!”郝乐轻轻踹了钟权一脚,“全科满分,你是要吓死谁啊?” 郝乐和钟权都可以轻易拿全科满分,这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可如果回回都拿满分就不对了,总得做出个正常学生的样子来。所以一般来说他们都会故意做错题,维持在一个比较平均的水平上。 平日考试,钟权都会做出偏科的假象,故意落后郝乐几分,高中三年就没有超过郝乐的分数,可这一次居然拿了全科满分,自然跑在了郝乐前头。 钟权抬头,拿着笔歪头笑了:“我听到隔壁班有人说这次你考了第一就要跟你告白。” 郝乐:“……” 钟权放下笔,凑近了几分,暧昧道:“我得把所有的不良苗头都掐死在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