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叶坤
“怎么可能牵扯到墨兰斯。”凌飞桐皱眉,道:“说到底,还是什维尔的贵族想杀了他,少扯那些有的没的。” 云之遥嗤了一声,说:“摄政王的确是顺水推舟,他早就想把凌给搞死了,他怎么可能让凌一家独大?” 凌飞桐道:“你能想到这一层,怎么就没想到摄政王派你出兵,是想借墨伽华之手把你搞死?” 云之遥悲愤地说:“摄政王从没想过搞垮远征军团,他想搞死凌,是为了拿到血罗刹,再加上凌是个奴隶,民众不需要一个奴隶英雄!谁能想到本少爷都把血罗刹给他供奉上了,他还糊弄本少爷!” 凌飞桐:“……血罗刹在摄政王手里?” 云之遥耷拉着脑袋,失落地点了点头。 凌飞桐气得肝都疼了。 他深深吸了口起,站了片刻,才沉声开口: “云之遥,凌的死,和西曙光的任何人都无关”〇云之遥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凌飞桐接着说道:“你胆敢提一句墨兰斯陛下,不等其他人动你,我会直接来要了你的命,听清楚了吗?” 云之遥撩了下眼皮子,嗤笑着满带嘲讽道:“看来你也知道凌是墨伽华的姘头啊?你是怕墨伽华知道之后,为了他和墨兰斯闹翻?” 凌飞桐倒是觉得奇了怪了,说是云之遥智商欠费,他竟然也不傻,居然能猜到凌飞桐和墨伽华之间的关系,也能猜到他的意图。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你就告诉墨伽华那傻逼,凌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什维尔的特工正在抓捕,他要是动作快,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捡个大便宜。”云之遥说。 凌飞桐审视他片刻,道:“你想活命?” 云之遥动了动脚,说:“谁不想活命?” 凌飞桐道:“你既然知道凌和墨伽华殿下的关系,你以为他会放过你?” 云之遥靠在椅背上,说:“放不放过我,还不都是他的一句话?反正落在你们手里,凶多吉少。” 其实,当初他在亲自围攻凌的时候,就已经预测到了今天,只是那个时候,他已经被摄政王和陛下给他画出来的权势大饼给迷住了眼睛,又听信挑唆,对凌产生了浓浓的嫉妒之心,这才毫无良心地对凌动了手。 后来的每一天,他都在告诉自己,凌该杀。 但是见到这个让他想起那个一直都将他当成亲弟弟来照顾的人时,云之遥觉得他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后悔了。 云之遥一改之前窝囊的样子,说:“你们要杀要剐都随便,但本少爷怕疼,是爷们儿就给个爷们儿的杀法。” 凌飞桐看着云之遥,道:“叶坤是怎么死的?” 云之遥扫了凌飞桐一眼,眸中阴晦地说:“不是说了么,上面人想要的是血罗刹,我外公挡了他们的路,活不成的。” 凌飞桐轻轻点了点头,眸子冷若冰霜:“你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是我外公设计的局,自己杀了自己。”云之遥轻描淡写地承认了,他盯着一脸错愕的凌飞桐,好笑道:“不过这个局面,外公是以我的名义做的,你说是我杀了他,也是对的。” “叶坤为什么要这么做?”凌飞桐满是不信,道:“他完全可以离开什维尔,他手中有血罗刹,有整个远征军团,难不成皇族根本不考虑这些?” 云之遥歪了歪脑袋,说:“你还真是关心我外祖啊,说起来,你不会是他以前的小情人?,,凌飞桐一脚踹在了云之遥的大腿上。 云之遥:“……因为我外祖手里面有血罗刹啊,多少人都想要血罗刹,皇室怎么可能让这个东西流在外人手里?说到底,凌不过是我的替死鬼而已,外公将一切嫁祸在我身上,不过是为了让皇室相信我罢了。” 说到此处,云之遥哑着声音哈哈笑了起来,道:“凌也真是个脑袋进了水的傻逼,他居然真相信那老头把他救回来,安了什么好心。就连凌那两个小娃的事儿,都是老头的人泄露出去的,不然你们以为,我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大少爷,怎么能比特工还提早知道这种事儿?” 凌飞桐沉默不语。 他在怀孕五个月的时候,被叶坤从奴隶场带了出去。 他原本也不想继续打下去了,因为腹中的孩子虽然健康,也不怎么显眼,但是谁都保不准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他怕死,更怕孩子死。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到墨伽华身边,也不知道他和墨伽华的未来该怎么走,这个孩子,就是他最后的感情寄托了。 然而奴隶场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人的?尤其是他身上的胜率最大,赌注最高,身材又好,多少上层都喜欢看他在格斗场里面挥汗如雨的样子。 凌飞桐若是想走歪门邪道,他早就能攀延富贵离开了。 但是他不会那么做,他当年跟着墨伽华离开,此后他也只跟着墨伽华一个人。 凌飞桐给奴隶场打了半年的擂台,同时他和奴隶场的那个老板,签订了一条合约——半年之后,奴隶场便放他离开。 打完了最后一场,凌飞桐的手臂受了伤,但并不算严重,他在更衣室换衣服,肚子上缠着收腹的绷带,他打算和奴隶场的老板打声招呼就走。 然而就在那个时候,一群拿枪的奴隶冲了进来,将他制服在地。 在那间没有其他人的办公室里,老板带着看起来斯文实则令人作呕的笑容,摸着凌飞桐的肚子,凑在他耳边说道:“我就知道你是个双身子,从明天开始,你不用去格斗场了,我也不舍得让你受这种苦,你就跟着我,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双身子的孕夫了——水多,身子又软又敏感。” 凌飞桐恶心的要死,奈何他全身都被五花大绑,动弹不得。 老板去亲凌飞桐的嘴巴,凌飞桐假意抗拒了一番,便放弃了反抗。 在老板亲吻着凌飞桐的时候,凌飞桐将嘴里隐藏的毒药,也送到了这个淫邪之人的嘴巴里面,这人迅速去见了阎王爷。 凌飞桐没能跑成,一来他那个时候还打不开绑在身上的金属绳索,二来此处全部都是那个老板的下属,他一旦出门,就会被抓个正着。 凌飞桐便躺在床上等死,一边等还一边想,他到底有没有十分后悔离开墨伽华——他想念墨伽华的温暖怀抱,想念那个他亲手布置的家。 万念俱灰的时候,门被人打开了,两个身着军装的男人率先进入,看到一脸惨相死在地上的家伙之后,两人眼睛都不眨一下,像是没看到。 而这家奴隶场背后真正的大老板,则是和叶坤一起不快不慢地走了进来。 大老板是个贵族,他容貌艳丽无双,一头长发如墨如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厉害了,这样都能杀人,果然是个好苗子。” 凌飞桐睁开眼睛,冷眼看着他。 大老板笑道:“这张脸也真是好看的紧,倒不如留下来,给我当个情人,怎么样?” 叶坤知道他喜欢玩儿,但也知道这人是个生意人,他给的价钱已经足够让他放弃对凌飞桐的猎艳之心了。 凌飞桐却不知道,厌恶地移开了视线。 他此时心里却是在害怕那个显然身居高位的军人:难道他和墨伽华之间的关系暴露了?亦或者是墨伽华反悔,派人来抓他了? 大老板的笑声之中,带着几分花花公子的玩味,道:“还害羞了呢,放心,我可不是这个不解风情只会巧取豪夺的蠢货,所有跟过我的人,可都是对我死心塌地,言听计从,我让他们走,他们也还都不愿意呢。” 凌飞桐只当没听到。 叶坤此时开口了,说:“你欺负一个小孩子做什么?钱我已经交给你了,人我现在便要带走了,以后他就是我叶坤的学生了,你们这边,也把他不该有的记录,给毁尸灭迹。” 叶坤一自报家门,凌飞桐便愣了一愣。 红河星系的战神都有哪些,都是谁,本身就是妇孺皆知的常识,在超亚人被推崇到极高之处的今日,恐怕没有人会不清楚战神代表着什么,哪怕不是一个国家,也都能如数家珍。 凌飞桐自然知道,叶坤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血罗刹。 远征军团军团长。 叶帅。 可是,叶坤怎么叫他学生? 凌飞桐茫然不解,又是一脸的防备。 那个大老板语调悠扬地说:“看来你是真的看中他了,那我便也忍痛割爱,把他让给你了”〇叶坤道了句谢,便亲自过来给凌飞桐解身上的金属绳子。 叶坤那个时候身体还算不错,至少从那俊逸的外表上来看,说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都绝对能唬住人——但他眸子之中那种历经沧桑、阅尽人间之后才会有的睿智和沉着,却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连装都装不出来的。 叶坤想找他做什么? 凌飞桐怀着三分警惕和七分的恶意,跟着叶坤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奴隶场。 从此之后,什维尔帝国所有人都知道,叶坤元帅从边塞的一个奴隶场里面,带走了一个绝色少年,那个绝色少年,可是让他花了个大价钱。 不少人都在调侃传颂叶帅的风流韵事,但这些话,倒是从来没有传入过凌飞桐的耳中。 凌飞桐被叶坤带到了一家医院。 医生给他治疗了伤口,在看到他腹部的时候,眼睛里浮现出讶异之色,凌飞桐这才得以确定,叶坤并不知道他身体有孕。 大约是医生给叶坤报告此事,当叶坤再次出现在凌飞桐身前的时候,他皱着眉头看了会儿凌飞桐的肚子,最终叹了口气。 □作者闲话:前面有点bug,桐桐其实是在什维尔遇到老师叶坤的,这里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