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你最近微博……”陈彦看着叶安歌, 语气十分暧昧,“新的城市?” 叶安歌不动声色,但有瞬间屏息,她的脑子里忽然闪过许多念头—— 按道理来说,像陈彦、乔凌河跟郑慕、木子云这种在原著里是重要配角的人,应该比普通的NPC更难意识到这一点。 毕竟他们出现的原因就是要配合剧情。 看叶安歌不说话,陈彦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不用太紧张,我就这么一问。” 叶安歌轻笑:“我不紧张。” 陈彦挑眉:“哦?我看你都出汗了。” 叶安歌当然不信,这就是诓她的,这一手还是她曾经惯用的,要是真去摸了额头,就坐实了陈彦的猜测。 光是告诉傅骁, 就出了叶青和杨晶的事,木子云那边的惩罚现在还没过来, 再加一个陈彦的话,就够她头疼了。 就算要把陈彦拉入他们的阵营, 也得等木子云的事情过去。 不知道会有什么新惩罚。 陈彦说:“我不逼你, 但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 叶安歌微微一笑,似乎毫不在意:“那就等着。” 两人同时抬头, 四目相对, 似乎有火光四溅。 叶安歌从陈彦的眼神中看到了探究和饶有兴致的求知欲。 有那么一瞬间,叶安歌觉得自己穿越了,就像回到了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陈彦, 两人也是来到这家大排档吃饭。 时间如白马过驹,弹指一瞬间就已经过了近两年。 人的生命是很有限的,虽然不知道女主这具身体的寿命是多少,但是肯定会死的。 也不知道她死的时候,能不能打破这个世界虚伪的屏障。 虽然知道无论做多少可能都没有结果,可是不尝试的话,那就真的永远没有结果。 “吃饱了吗?”叶安歌问道。 陈彦用餐纸擦了擦嘴:“吃饱了,走。” 账是叶安歌提前结好的,陈彦也没说什么。 一百多块钱,争来争去也没意思。 更何况陈彦给叶安歌提供的帮助,也不是一百来块钱可以填平的。 虽然帮助的对象是原女主,但叶安歌也因此得到了好处。 得了好处就卖乖也没意思。 “开车了吗?”陈彦是自己一个人过来喝酒的,就没开车。 叶安歌摇头,她是专门出来找木子云的,当然也没开车:“我让助理过来一趟。” 陈彦阻止了她:“又不是上班时间。” 说的也对,叶安歌点头:“我去拦车。” 陈彦又说:“我让我秘书过来,他是二十四小时待命。” 叶安歌:“……”其实你不该姓陈的,该姓周。 陈彦嗤笑:“别这么看我,我给他开的工资可不低,对了,这小子住哪儿的?” 木子云还倒在桌子上,他不知道在做什么梦,嘴里嘟囔着别走,眼睛还在微颤,似乎是被梦魇魇住了,醒不过来,估计不是什么好梦,一边说着梦话,眼泪还顺着眼角滑落。 他看起来太脆弱了。 叶安歌看着木子云,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女性会喜欢年纪小的小男孩了。 因为母爱和怜爱也是爱的一种,只要是爱,就很难分清是哪种。 叶安歌正要过去把木子云扶起来,却看见陈彦一只手抓住木子云的胳膊拦过自己的肩膀,就这么把木子云扛着吊在身上。 叶安歌眉头一皱,陈彦:“别看我,抱是不可能的,背也不可能,就这么吊着。” 叶安歌:“你帮忙扶一下,我来背。” 叶安歌的话刚落音,陈彦已经吊着木子云走出门外了。 没办法,叶安歌只能戴上口罩走了出去。 “他家的钥匙在哪儿?”陈彦问了一句。 木子云没带包,陈彦掏了掏木子云的裤兜和衣兜,只有银行卡和门禁卡,没看到钥匙。 要么是木子云忘记带了,要么是来的路上丢了。 叶安歌:“我带他回去,让他在我家睡一晚上。” 陈彦:“……” 陈彦没说好还是不好,他给秘书打了个电话之后就和叶安歌在路边等着。 一辆大众停在路边,这是秘书自己的车,毕竟虽然是二十四小时待命,可不是上班时间,秘书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总不能一直开着陈彦的车。 陈彦的秘书几乎是十项全能,拿着高工资,自然就有过人的地方。 他一眼就看到了叶安歌,比起别人,或许他才是最清楚陈彦和叶安歌关系的人,也最清楚陈彦对叶安歌的感情。 明明都已经断了那层关系,却还是在背后关注着叶安歌,一旦叶安歌有什么事,陈彦总是在私下就解决了。 如果这不是真爱,还有什么才是真爱? 秘书觉得,如果陈彦最后和叶安歌没有结婚,他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陈彦把木子云塞进后座,然后自己也坐了进去,让叶安歌去做副驾驶座。 叶安歌的表情有些复杂,她还是坐了进去。 有那么一瞬间,她或许真的有点感动。 但她知道,陈彦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她是“女主”的条件下,如果没有这层光环,她和陈彦在现实中根本就是两条平行线,就算在某种条件下相遇了,陈彦也不会在意她,她也不会在意陈彦。 现实中的她并没有女主这么出色的外貌。 如果非要形容她的外表,大概也是美的,但却是大众的美。 不会太过出挑,是那种走在路上会有人搭讪的外貌,却不会让人觉得美的天怒人怨,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所有人为之倾心。 她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现在需要的是绝对理智。 她宁愿把他们的一切感情都看成是数据,如果她也感情用事,那么一定会被感情牵着鼻子走。 “先去就近的酒店。”陈彦对秘书说。 秘书一愣:“是。” 秘书悄悄的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睡着的木子云,他没见过木子云,只是在心里揣测——这总不会是老板和叶安歌的孩子? 虽然他打了寒颤,觉得自己脑洞太大。 连锁酒店现在还有房间,陈彦开了一间单人间,把木子云往床上一扔就准备甩手走人。 还是叶安歌走上前去把木子云的鞋脱了,又给他盖上被子,毛巾浸湿之后给木子云擦了把脸,仔细看过之后才离开房间,关上了酒店的门。 陈彦双手环胸:“你对他可真好。” 叶安歌微笑:“是吗?” 陈彦说:“去我家。” 叶安歌正要拒绝。 陈彦似乎看出了她要说什么,又说道:“我可不是要对你做什么,虽然我确实挺想做点什么,不过还没有饥|渴到霸王硬上弓的程度,有事要跟你说,也有东西要拿给你。” 叶安歌轻笑:“有什么事现在不能说吗?” 陈彦:“有一样东西,放在我家里。” 叶安歌看着陈彦,陈彦也看着她。 秘书站在走廊口,觉得自己被强行喂了一波狗粮。 加工资!一定要加工资!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叶安歌和陈彦对峙着,叶安歌问:“什么东西?” 陈彦:“你来就知道了。” 叶安歌面色不改:“哄我吗?” 陈彦的眼睛紧盯着叶安歌,他的眼神很专注,里面似乎有无数情绪无法诉说:“一个小东西,不过,你应该有印象。” 随后陈彦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翻出了一张照片,递到叶安歌面前。 叶安歌瞬间失神:“这是……” 陈彦收回了手机:“来吗?” 他一副胜券在握地模样,眉梢都写着得意。 叶安歌咬牙:“走。” 坐上车的时候叶安歌还有些恍惚,她看着车窗外城市的风景,林立的高楼大厦,正在散步或是购物的行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亲人,如果现在有个人跳出来告诉他们这一切都是假的,估计他们也会笑这个人是神经病。 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家庭,怎么就是假的了呢? 这还是叶安歌头一次来到陈彦的家,陈彦没有住别墅,反而是住在一套小房子里,比陈彦买给叶安歌的房子还要小,大约七十多个平方,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个单身汉住是完全够了。 叶安歌走进房门的时候,整个人还有傻,因为这房间的装修风格和她想的完全不同。 因为她现在住的房子就是陈彦当时联系的装修,叶安歌还以为陈彦就喜欢那种冷冰冰的,像酒店一样的装修调调。 结果现在发发现并不是—— 这套小房子的主色调是暖色调,有种田园风格的装修,客厅的中间还放着榻榻米,飘窗上放着几本书,电视机旁边还有个书柜,虽然上面并没有放几本书。 沙发是布艺的,墙壁上贴着墙纸。 比起叶安歌的住所,陈彦的房子才更像是一个家。 对比起来,不管是叶安歌和乔凌河的家,在陈彦面前,估计也就是个大点的酒店。 陈彦还给叶安歌从鞋柜里拿出了一双女士拖鞋。 叶安歌没动。 陈彦说道:“新买的,以前我也没带女的回过家。” 叶安歌这才穿上。 她倒不是嫌弃,主要怕有人穿过,那个人要说有脚气就麻烦了。 毕竟女主的体质虽然好,可也不是防百病的体质。 叶安歌坐到了陈彦家的沙发上,在这个七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叶安歌反而感受到了一种很久没有过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是叶安歌以前的家才能带给她的。 还有十多年的贷款要还,也就比这个大一点,八十多个平方,两室一厅,其中一个房间是常年空置的,她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买单人公寓,毕竟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她私下也没什么朋友。 交朋友反而是害了对方。 一旦卧底被发现,不仅仅是祸及家人,如果没家人,关系好的朋友也会被报复。 叶安歌看着陈彦去给自己倒水,还看见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盒蛋糕。 他们两这是偶遇,叶安歌还没自信到认为即便他们没什么互动,但陈彦却为了她在家里一直准备着这些东西,那也太自信了。 自信的有点厚脸皮。 陈彦把水杯和蛋糕放到一边的小桌子上,他倒是没发现叶安歌在想什么,反而问道:“嫌小?” 叶安歌摇头:“你一个人住,大小正合适。” “我名下十几套房产。”陈彦说,“就这套住着最舒服。”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陈彦才把之前给叶安歌看过照片的东西拿出来。 那是一把小刀,上面还刻着一个叶字,这是叶安歌人生中收过的唯一一份礼物。 这把匕首通体黑色,两面开刃,一边平滑,一边带着锯齿。 这把匕首伴随着叶安歌度过了人生最艰难最黑暗的时光,也曾经染满鲜血,保住过叶安歌的一条命。 叶安歌很珍惜它,因为它的意义已经超过了它本身的价值。 “我拿到它的时候,就觉得这应该是你的东西。”陈彦把匕首拿在手里,陈彦的肤色是小麦色,但在纯黑色匕首的映衬下,竟然还显得白了些。 估计是因为以前的经历,陈彦的气势压得住这把刀。 这可不是观赏性的匕首,而是见过血的凶器。 叶安歌:“这确实是我的东西。” 她死的时候,身上带着的就是这把匕首。 可是她连身体都换了,这把匕首是怎么跟过来的? 叶安歌有些转不过这个弯。 陈彦勾唇一笑:“说说,你用它做过什么?这把匕首沾过血的?” “就是个收藏品。”叶安歌,“在街边看到了,觉得好看就买下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的。” 陈彦笑着看叶安歌:“既然不是很重要,那这把匕首就送给我了?我肯定会好好珍惜。” …… 叶安歌周身的气质一边,就像温吞的泉水瞬间结冰,周围的空气都冷了下来,她的声音也变了,沉稳,冷漠,像是一块千年寒冰:“还给我。” 陈彦却不为所动:“既然不重要,何必这么执着?” 叶安歌没说话。 那时候她刚进组织,还不是头狼,组织的老大还是个一身痞气的男人,他高大英俊,因为常年卧底经验,有了一身社会人士才有的匪气,只是还残留着那么一丁半点部队里出来的纪律性。 那时候她正是要在老大的照拂下进卧底的帮派,这是老大给她的见面礼。 这把匕首陪伴了老大十年,陪伴了她六年。 后来,老大死了,他是个孤儿,没有家人,但是有远方亲戚和邻居。 下葬的时候,老大的墓碑上连姓名都没有,也没有墓志铭,是个无字碑。 没人知道他是为什么而死的,也没人知道他是个烈士,曾经也是个军人。 但她记得,组织记得,但是等她死了,下一任接替之后,估计慢慢就被遗忘了。 老大下葬的之前,她去看过他最后一面。 他躺在透明的棺材里,明明高大健壮的人却只能躺在一个逼仄的棺椁里,送行的人只有她和几个长官,连花圈都没几个。 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老大还给她递了一支烟,教她怎么抽假烟,见她呛住了还笑她:“你不会抽烟,怎么证明你是个太妹啊?会抽烟的不一定是太妹,但太妹是一定要会抽烟的。” 当时她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混社会还得会抽烟。” 老大说:“我教你啊。” 说完,他吸了一口烟,然后吻住了她。 那是他们之间最初的一个吻,带着浓浓的烟草味,也是最后一个吻。 当时她没有推开他。 或许那时候叶安歌动心了。 但是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老大死的时候,叶安歌还在执行任务,她被帮派的一个小头目推在墙角,那个小头目想要猥亵她,女人做卧底,很容易遇到这种事,她当时手里握着的就是这把匕首,被她推进了小头目的心脏。 那时候她整个人就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她异常兴奋,她想要马上见到老大,告诉他,反正他们都没有亲人,没人疼没人爱,说不定哪天就死了,也不会有人记得他们,就凑个伴? 反正活一天是一天,及时行乐好不好? 叶安歌趁帮派平息事端的时候回到了组织,她急切的寻找了老大的身影。 那个永远高大,吊儿郎当的男人。 前面的事叶安歌有些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长官让她进了一间会议室,对她说:“章队长,殉职了。” “为了保护被绑架的群众,身中数弹。”长官说,“他是个英雄。” 长官说:“你做好准备,上头决定让你接替章队的位子。” 是啊,是个英雄,他们这的人,每个人都做好了必死的准备。 叶安歌当时似乎没有表情,冷冰冰地说:“是。” 后来,组织里总有人说—— “叶队长是真的没心肝,以前章队长那么照顾她。” “连滴眼泪都没有,章队长好心都喂狗了。” “听说她以前和章队长是男女朋友关系,真的假的?” “甭管真假,反正她对章队长肯定没什么感情。” 说这些话的人,大部分后来也死了。 那把匕首,是章仇送给叶安歌唯一的东西,她视如珍宝。 有时候叶安歌也想,或许章仇是她唯一动心的人,也是她唯一获得爱情的机会。 只是来的太快,去的太早,就像惊鸿一瞥,转头的瞬间,那个男人就消失了。 给章仇送葬的那天,天在下雨,瓢泼大雨,她走在长官们后面,雨水打湿了她整张脸,她拒绝了打伞,大雨湿透身体,只有那个时候,她才敢落泪。 以前老师告诉过她:“不要哭,哭出来了,你就弱了,骨头就软了。” 她想揪着章仇的衣领问他,为什么不跑?如果他跑的话,凭他的本事,根本不会死。 但是她也知道,章仇依旧会痞里痞气地问她:“是你的话,你跑不跑?” 他们都知道答案。 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也不会跑,她也会和他一样,保护身后的普通百姓。 他们就是为此才进的组织。 这个选择题,从一开始就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她接过了章仇的担子,成了一个游走在不同阶级,不同人身边的幽灵。 搜集证据,接近凶手,靠着自己的专业和经验捉住了不少罪犯。 但叶安歌从不曾因此感到满足或是开心。 当她看到那个名叫钟羽的男人的时候,她知道,她是时候卸下担子了。 他有章仇的影子。 他会是新的头狼。 所以她才那么果断的站了出去,迎来了她人生中最后一颗子弹。 看着他惊愕又痛苦的眼神的时候,她也知道,这个新人会在这一瞬间成长,他再也不会犯错了。 “在想什么?”陈彦打断了叶安歌的回忆。 叶安歌摇头:“没想什么。” 陈彦看着手里的匕首:“这玩意有那么重要吗?” 叶安歌:“对别人来说,它或许一文不值。” 陈彦的表情忽然严肃了起来:“对你来说呢?” 叶安歌:“无价之宝。” 陈彦懂了:“那个人,现在在哪儿?” 叶安歌笑了笑:“死了。” 死的不能再死了,只剩了墓地里的那把灰,她去他的公寓看过,乱糟糟的,一看就是单身汉的家,客厅的沙发上还有两条没洗的内裤。 陈彦把匕首递了过去,叶安歌握住了刀柄:“谢谢。” 陈彦:“忘了。” 叶安歌:“早忘了。” 陈彦看着叶安歌的表情,她如此冷静而沉默,但她的眼睛却在哭,没有泪流,却在哭泣。 那是她人生中唯一柔软的一个梦。 作者有话要说: 章仇:四十九章!我才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