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37中文网 > 耽美同人 > 八一八我的桃花运 > 第69章 初婚

第69章 初婚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山重有四姊妹,她排行老二。大姐在家招女婿。三妹四妹谈了男朋友,待嫁闺中,在家务农。四姊妹中,唯有老二人长得最漂亮,文化最高,念完了高中,正在读法律专业的大专函授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老二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
    第一次以准女婿的身份随山重下乡去拜见岳父岳母大人,大姨姐见了我这个土不土,洋不洋的准妹夫起初不怎么感冒。因为反差太大了。山重曾经把城里的音乐家前男友老男人领回家一次,给家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老音乐家在城里土生土长了30多年,我在农村生活了27年才来到城里,农民不像农民,工人不像工人,作家不像作家,在外观气质上,我不能与那位老色狼相比。但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内涵:心胸宽阔,性格随和,平易近人。这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不到一天时间把老老少少大大小小一家人给征服了。岳父说过,羊八忌这人还不错。
    打麻将,我不温不火,不急不躁。输了,我一文不少的掏钱包;赢了,你愿给就给,不愿给,我也不向你要。连襟姐夫只赢得起,输不起。若是赢了哈哈大笑,手舞足蹈;若是输了,拍桌打椅,怨声载道。
    说起喝酒,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平时我很少喝酒,喝起酒来我也能喝。我不紧不慢,细饮慢咽,岳父能喝多少,我陪他喝个尽兴。姐夫灌了几杯黄汤,不是胡言乱语,就是大醉如泥。
    两个女婿一比较,大姨姐不得不说我好。在岳家,山重似乎要向家人证明点什么,竟然时不时的给我一声喝斥,说我这做得不对,那干的不好。我总是阿弥陀佛,不气不恼,任她骑在我的头上作威作福。以致岳父岳母和大姨姐小姨妹们都过意不去,纷纷数落山重的不是,叫她要对我好一点。
    我无烟酒嗜好,岳父岳母和姐夫都嗜好烟酒,这又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节假日随山重去岳家,为了体面,我每次到商场购买比较名贵的烟酒作为拜见岳父母的见面礼。除了第一次去岳家送的是名烟名酒,以后每次送的都是非常普通的廉价烟酒。
    山重说,农村人讲究实惠,有吃有喝就行了。人的欲望无止境,消费是个无底洞。家里不是不喜欢享受高档的生活,而是消受不起。即使我送回去了好烟好酒,家里也要到附近的小商店兑换低档的同类物质,讲究数量不求质量。我每次用买一条高档香烟的价钱,去市场批发多条低档的香烟送给岳家,想不到家人一个个笑逐颜开。岳家岂有不喜欢不认可我这个女婿的道理?!
    岳父有两兄弟。岳父排行老幺。伯岳父是家族中最有出息威望的人。伯岳父是位工程师,在城南长江大堤白蚂蚁防治所工作。伯岳父在防治长江大堤白蚂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多篇防治白蚂蚁的学术论文。在防治白蚂蚁界是个小有名气的专家学者。
    伯岳父有两女一男。长女大我2岁,已经出嫁,育有一子。大堂姐和大堂姐夫在城里同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小女与我同龄,结婚两年一直没有生育。经诊断问题出在小堂姐身上,小堂姐一直在服用中药。小堂姐和小堂姐夫在城南纺织厂工作,小堂姐夫与我一样,也是在单位干电工。唯一的独种宝幺儿子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城内一家事业单位实习。
    小堂舅子聪明跳皮,虽然从小娇生惯养,小堂舅子却很稳重,不像一些被宠坏了的纨绔子弟尽在外面惹事生非,令父母家人伤神。每次见到我,小堂舅子称我为小羊哥,我很喜欢他。
    我和山重从农村来到城里,如同两朵浮萍聚集在了一起,在城里无根无基。倒是伯岳父一家成了我们节假日愿意光顾的温馨的所在。
    每每节假日,伯岳父一家热执闹闹,儿子,大小姑娘女婿纷纷归巢,加上我和山重一对侄女侄婿的投靠,家里更是热火朝天。
    伯岳父抽烟喝酒打麻将,样样嗜好。一家人团聚的娱乐,除了打麻将还是打麻将。作子女的,作女婿的,为了惹得当权派的欢心,一个个争先恐后上牌桌,摸拳擦掌要掏伯岳父的腰包。中午晚上吃饭喝酒,一桌人谈笑风生,总结战绩讨论技艺。赢了的哈哈笑,输了的鸭子死了嘴壳子硬,说什么先赢的是纸,后赢的才是钱,到底鹿死谁手,饭后再决雄雌。一家人尽享天伦之乐,其乐融融。
    在牌桌上,在饮宴中,最见一个人的真性真情。伯岳父也是从农村出来,起初也是临时工,由于工作勤奋,治蚁有方,慢慢爬到长江白蚂蚁防治所副所长的位置。我敬重他,但不畏怕他。在伯岳父家里,我很自信,无拘无束,不亢不卑,保持我天然纯朴的本色,赢得了伯岳父一家人喜爱。甚至伯岳父还对人说过,我的四个侄女婿,只有小羊知书达理,是一块好料。这是后来在床上吹枕头风时,山重告诉我的。
    1989年9月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久违了的大姐第二次骑着自行车来到电工房看我,搞得我措手不及,狼狈不堪。这天气温比较高,要穿的衣服不是很多,当大姐在房外叫第三声八忌的时候,我已经穿上衣服,应声开了房门。大姐身子倚靠在自行车上,眼光怪怪地看着我,我迎了上去。
    大姐没有进门,推着自行车直往门房方向走去。
    我老老实实地跟在大姐身边,听她要对我发什么指示。
    大姐小声地问我:你们同居了?
    我点了一下头。大姐说,既然这样了,我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我到城南办了点事,顺道来看看……你的农转非的事情有些眉目了。
    具体细节,大姐没有对我细说。临走,大姐反复嘱咐: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山重。
    我点头答应。
    我返回到电工房里,山重已经穿好衣裙梳好妆。
    作为一个正常人,一生应该有两次隆重的穿戴:一次是结婚,穿着盛装走进婚礼;一次是死亡,穿着整洁走向天堂。1990年“五一”这一天,30岁的我第一次穿上了一套毕挺的西装,第一次在西装上别上了一朵大红花,燕尾形花条上面写有两字:新郎。
    同事亲友们都说,结婚使我的外貌得到极大的改观和提升。即使我脱下了新郎装,也比以前变得英俊潇洒。也许正应了一句俗语: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风貌有了改变,人的外貌也会起相应的变化。每每对着穿衣镜瞅瞅,我感觉自己的确出脱了一个棱角分明的男子汉。
    单位职工宿舍一间20多平米的房子,是我的第一个小家。一套简易的木质组合家俱是从岳家拖过来的。在农村买木料,请木匠做家具,既经济又实惠。双方的父母在农村,家境都不是很好,结婚能省则省。我们从农村来到城里建立一个小家,不存在谁娶媳妇,谁招女婿,两家各拿出一部分钱来,共同组建一个新家。房子是单位的,不存在装璜不装璜,到市场买上几桶涂料把墙壁刷得雪白雪亮,一个新房就弄好了。
    我在城南窗纱厂从事电工工作,开始月薪60元,后来涨了10元工资。单身汉开销大,收入刚够养活自己,毫无个人积蓄。第一次结婚,父母给我筹集了一千元钱,我送给岳家五百元作为打家具和结婚的其它用途,余下五百元我和山重各买了一套结婚的衣服,在城南一家小餐馆请了四桌客。收的人情钱付了酒席账略有赢余,两个农民工在城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结了婚。
    第一次当新郎,我感觉像孩提时代与小伙伴们一起过家家。在婚宴上,我和新娘山重给亲友同事师长一一敬酒,我像一个木偶,被大姐带着机械地向客人说话,陪笑,喝酒。
    我结婚前,大姐家新买了一个21英寸的大彩电。他们结婚买的那台黑白电视机,大姐把它送给了我。
    这是我的新家唯一的高档电器。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