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
叶迟宣说完后,没等韦书漫做回答,又问:“还玩吗?” “玩。” 两人猜拳,韦书漫心里装着事,注意力不在此,自然是第一局就输。 叶迟宣问:“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韦书漫停了一秒,低头道歉:“对不起,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再说谎了,真的……” 女孩声音急切,充满歉疚。叶迟宣默不动声看在眼里,搭在腿上的手曲了一下,面上又恢复从前她对韦书漫时的温和,她说:“书漫,你很优秀,比大学时的我还要优秀,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女孩有些愣,眨了眨没反应过来,叶迟宣笑一笑,继续游戏:“既然你没看过莎士比亚,那就退而求次,说一个你喜欢的英国作家。” “诶?”女孩听见后立刻抬头:“为什么是英国作家?我最喜欢的作家是美国的啊。” 叶迟宣抬手敲敲桌面,“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 “哦。”韦书漫鼓鼓嘴,想半天,勉为其难道:“.刘易斯,J.R.R.托尔金,或者是J.K.罗琳,这三位都很喜欢,不分前后。” 叶迟宣点头,伸出手握拳装,新一轮开始。 韦书漫终于赢一局,迫不及待:“所以,到底为什么是英国作家……啊啊啊!”问出来就后悔,她现在最想问的不是这个啊! 但是已经来不及,况且也不能反悔。 叶迟宣回答道:“在RADA念书那会儿演了很多莎翁剧,他是英国人。” 理由如此简单粗暴,韦书漫扶额,下一秒活力十足,“再来再来!” 她都没意识到,叶迟宣在她赢时并未选“真心话或是大冒险”,就直接违反规则地回答了她的“真心话”问题。 下一盘,运气又重回叶迟宣身上。 “喜欢那三位,原因呢?” “《纳尼亚传奇》,《魔戒》,《哈利波特》,童年系列。”韦书漫耸耸肩,好像在说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叶迟宣摇头笑,无奈地又伸拳。 下一盘,真心话,叶迟宣问:“你刚才说你最喜欢美国作家,谁?” “斯塔夫里阿诺斯。”韦书漫快速说,显然是对这个名字熟记于心。她说完又忽然记起什么,皱下眉小声碎碎道:“也不知道他算不算作家,不过出过书,就勉强算。”后而认真对叶迟宣肯定,还点下头:“嗯,就是他,没错。” 再下一盘,依旧是叶迟宣胜。她想了想:“说一件你的趣事。” “没有限定界限?” “没有限定,只要是你认为的,都好。” 韦书漫冥思苦想大半天,终于想到一件还挺有笑点的事。“是关于我微博的,刚开通时完全不会玩,拿着评论当成QQ用,给认识的人留评论,还会写我现在在做什么、好无聊啊之类的。后来被董书诚笑话一顿,半嫌弃半嘲笑地科普了玩法。” 说起来时脸上还带着不堪回首的笑,韦书漫做个鬼脸:“我是不是很蠢?” 叶迟宣意味不明地笑,“这个问题不在游戏内。” 韦书漫“啊——”一声,“等我赢了再问你。”她似乎又忘记了叶迟宣有“大冒险”可选。 叶迟宣由着她破坏规则,也没点破,输了时往椅背上一靠,一副任君考问的架势。 “终!于!赢!了!”韦书漫呼出一口气,眼睛都在放光,“我想知道,你怎么知道我下午看的不是《暴风雨》?” 这问题她想问很久了,叶迟宣又不在她身边,又没在她身上装监控器,那是怎么知道她说谎的? “我不知道,猜的。”叶迟宣耸肩。 “这样也可以呀!”韦书漫皱着脸,一脸的“你是BUG”? 叶迟宣暗自发笑,忽略她已经回答了问题,可以继续下一轮的事,转而补充道:“但是猜,也是有根据的,而不是瞎猜。” “你的根据是什么?”果然,女孩的好奇心被吊起来。 “你说谎时会习惯性地在前面‘嗯、啊’几声,这是你在现想,或是对你编造的话还不熟悉;你说正文前有犹豫,语速不同于你以往的速度,而是会变慢;你眼睛也不敢看我,都是盯着看地面,或是乱飘。这些都证明一个谎言初级者的不熟练,所以我可以猜一猜,而且你显然是没有事先准备,从第一句谎话后,后面的所有话都要现编,话越多,漏洞就越多,你心里也越来越虚,这就证实了我前面的猜测。” 韦书漫听后摇头,“我以后绝对、绝对不要在你面前说谎了!” 叶迟宣捕捉到她的“以后”字眼,笑了笑没说什么,伸出拳示意继续。 以后啊……这是说,你潜意识认为,你的以后是有我的? 韦书漫再一次获胜后,接着前面问:“我关于微博的玩法,是不是很蠢?” “我说了,你很优秀,不要妄自菲薄。”叶迟宣还是那句话。 韦书漫不信:“你在敷衍我。” “没有。” 韦书漫皱眉偏头:“我不信。” “我现在是在游戏规则之内,有规则束缚我,我说的都是真话。还有,这个问题超过规则了,不过我可以友情提供,不算在规则内。” 韦书漫嘀咕着:“说得好像我欠你似的。”她大声道:“再来!” 敲门声响起,叶迟宣示意停一下,对门口道:“进来。” 服务员端着菜品上桌,六道菜,三素两荤一汤,其中有一道是韦书漫最近爱上的清炒油麦菜。 叶迟宣拿开水涮了一遍餐具,摆在韦书漫面前,又重新拿一套涮一遍给自己,示意韦书漫:“吃。” 韦书漫的心还在游戏上,眼巴巴地望着叶迟宣。她还没有赢够呢!想问的问题也没问到,憋了一肚子,根本不饿。 叶迟宣知道她的意思,也只是拿韦书漫的筷子夹一筷子菜放到后者碗里,“菜凉了就不好吃了,等吃完再玩,我陪你。” “那我要赶紧想一点问题,等会儿来问。” 一顿饭吃了不到半个小时,饭菜全都被消灭地干干净净。 韦书漫放下筷子,喝光水,“吃完啦,继续?” 叶迟宣提起小壶倒水,“这么急,你有很多想问的?” “你之前问了我那么多,我要等价交换!” 结果肚子吃饱后,幸运值也没能增加,依旧输得很惨。 叶迟宣招呼服务员收拾餐桌,等门被重新关上后,问:“第一次见面时,对我的看法?” 第一次见面是在《纯白之间》剧组,韦书漫看着剧本哭得像只花猫,一抬头就看见穿着.国.民.革.命.军.灰蓝色军装的叶迟宣逆光而站,一截手腕皓白如雪。 “好看,完美,自带圣光。”求嫁,想上。 下一次韦书漫赢:“那……对我的看法呢?” “年轻,可爱,璞玉浑金。”一见钟情。 韦书漫“嗯嗯”两声,“倒是挺准。” 叶迟宣笑,看着她的目光中掺着柔意。 游戏依旧继续,两人你来我往,一个宁死不屈一门心思选“真心话”,一个故意违规听之任之。 到最后问题也愈加**,起初韦书漫还有些犹豫,但看见叶迟宣果断回答和问问题时的毫不留情,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时间接近九点,董书诚发来短信:“书漫,在寝室吗?心情好点没?” 手机就摆在桌子上,而她又好死不死地设置来信息屏幕自亮,因此不光她看见了,叶迟宣也看见了。 韦书漫早都忘了下午的怄气,现在一见董书诚重提,一是尴尬到极致,二是赶紧回复短信:“在外面,很安全放心啦,下午的短信你就当我抽风了,我现在很好!”还特意加了感叹号着重强调“自己很好。” 发完短信,暗灭屏幕,韦书漫回过头要继续,然后就对上叶迟宣探究的目光。 她连忙投降,声音也软下来,“这个……是我叛逆期到了,你不要问,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双手合十,楚楚可怜。 叶迟宣笑,“好。那继续,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韦书漫怕选真心话被重问到,硬下心选“大冒险”。她其实对选“大冒险”有心理阴影,有时候“真心话”还可以空手套白狼,“大冒险”就由不得自己,她大学被整过一次后就发誓再也不选“大冒险”。 叶迟宣有点惊讶,“不选真心话了吗?” “老底都被你掏空了,还选什么选!”韦书漫没好气道。 叶迟宣轻笑,“那……不能反悔。” 她说着,收了笑,目光深邃,盯着韦书漫时,让后者反射性感到不妙。 说不出来的感觉,但是韦书漫直觉接下来对她有点不妙。 但她没来得及反悔,叶迟宣道:“吻我一下。” 声音很轻,轻至近距离刚好能听得见的程度,带着莫名的诱惑。韦书漫深吸一口气,也顾不上会不会被叶迟宣听见,不过听见也更好,这样就能掩盖住她的心跳如雷。 她装作没听清的样子,心中不明自己到底是在期待还是真的希望听错了。她疑惑道:“什么?” “我说,吻我一下。” “怎么,不敢吗?”叶迟宣靠着椅子,好整以暇,狩猎者的姿态。 嬉戏打闹够了,相互试探也够了,她们在一条不相干的轨迹上独自走了许久,好不容易等到这条轨迹相交,她不想再错过。 她要的是两情长久,不需要金风玉露。 韦书漫盯了她许久,叶迟宣也由着她去看,面上坦荡荡的。 韦书漫最终泄气,叹息道:“愿赌服输。” 她倾身过去,第一次吻一个人,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搁。叶迟宣没动,等着对方调整姿势。韦书漫将一只手撑在叶迟宣坐的椅背上,一只手没处搁,颤颤巍巍虚搭在叶迟宣肩膀上,整个人呈环抱状。 韦书漫紧张地要命,睫毛都发着抖,她感觉到叶迟宣的呼吸洒在她脸上,好像和自己的呼吸交织在一起,缠缠绕绕飘散在空气中,再也分离不开。 唇上一片柔软。 真好啊,她闭上眼想。 作者有话要说: 例行安利,刘易斯(纳尼亚传奇),托尔金(魔戒中土系列),罗琳(哈利波特),三人都是作者君喜欢的作者,也包括莎士比亚。其中,《纳尼亚传奇》是最爱的书,过去现在未来都是,没有之一! 斯塔夫里阿诺斯是美国一历史学家,写了《全球通史》的那位。韦书漫是学历史的,所以你们懂得。 话说我其实本来想写她最爱的是《剑桥中国史》系列呢,刚好《剑桥中华民国史》在近代史中非常出名,但最后还是算了,转而写《全球通史》。别问我原因,因为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专业史书资料(???这本应该算是专业的……错了别打我QAQ) —— 最后一句“真好啊,她闭上眼睛想”后面本来是想引一句话的,但无奈作者君学识不够,只能模糊地大致想出一个“爱情”的范围,再无其他合适的句子。而那时候想到的第一个句子居然是来乱入的“看啊,我嫁给大英帝国了”。。。噗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