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大结局(下)
西南边陲,榆县。 莫长歌刚从浴室冲完澡出来,就听到了门铃的声音。 “您好,您的快递。” 拉开门,就看到酒店服务员微笑的脸庞。看着他手上的那一大个箱子,莫长歌吃惊之余,嘴角也慢慢翘起。 “谢谢,直接给我。”她伸手抱起箱子,然后往房间里走去。 拿出美工刀,电话也适时地响了起来。 “哈喽!”她开心地打招呼道。 “这么亢奋,我可不是秦风,让我猜猜,秦风又给你寄石榴了?”话筒那边传来了慵懒打趣的男声。 美工刀划拉下去,莫长歌伸手打开箱子,果然——一箱子个大皮薄的石榴躺在里头。 “你这只臭狐狸,烦不烦人!” “恼羞成怒了,不过咱们的秦大影帝可真有意思,你去哪儿他都能找到,还每次都寄石榴,这么没创意的招数,你说你激动个什么劲?我就奇了怪了,他自己喜欢吃石榴就算了,怎么有人送礼送自己的喜欢的而不是别人喜欢的东西,难道这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 “噗嗤!”莫长歌忍不住笑出声来,“谁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石榴的?” “你?” “初中那会我特别喜欢吃石榴,只不过后来被秦风发扬光大了,所以你们都觉得只有他最喜欢吃石榴。” “我这是无形当中又被撒了把狗粮?”陆明绅觉得自己这通电话简直就是来找虐的。 “只有单身狗才需要狗粮,你快点儿脱单不就可以了?” 莫长歌不厚道的笑了,一边和他漫无边际地扯着,一边将石榴一个个从箱子里剪出来,强迫症似的按照个头大小排序摆在茶几上。 “对了,陆珏的案子最后怎么样了?”莫长歌突然想到这事,警方都调查那么久了,应该有消息传来了? “今天正好通知我,已经证实B是米国那边的一个犯罪团伙,我们先前收到的带有B的消息都是陆珏写的,字迹不一样。警方怀疑是因为陆珏伪造B组织图案引起了B组织不满,从而惹祸上身,但目前还不知道B组织用了什么方法促使陆珏自杀。当然,这是警方的官方回答,事实上,我怀疑B组织涉密太深,陆珏很有可能也是其中一员,警方为了保密,向我们隐藏了消息。” 听到这里,莫长歌有些紧张。 “那你不会有事?” “不会,陆珏已经死了,这件事也到此为止了,警方让我们不要再管,应该是没有危险的信号。对了,还有另外一件事,成晞已经将他所有的产业交给了职业经理人打理,然后离开了。” “我知道的……”莫长歌叹了口气。 成晞去欧洲了,他走的时候给她发了条短信,说是不能等她一起吃火锅了。她问他去哪儿,他只说去散散心。 也是,发生了那么多事,他要散心也无可厚非。 只是莫长歌没有想到,工作狂人、事业狂人的成晞,有一天竟然会怠工,毕竟,当初他们谈恋爱的时候,他都不曾为她停过脚步。 隐隐约约,她仿佛明白了什么。 陆明绅却不想和她扯这个话题,转而问道:“对了,你最近巡查到哪儿了?还有两天就过年了,要回来没?” “本来差不多要回来了,但我发现了个好地方——榆县。你可以百度下,这个县以榆树闻名,其中的榆镇镇上有条沿河街竟然全是上了百年的老榆树,全部缠满了许愿的红飘带,河风一吹,你想象一下,简直好看得不得了,这个镇每年腊月二十八到三十夜这三天晚上都会在河边点河灯,放天灯,所以我要看完热闹再回来。顺便考察一下这个镇的旅客量,如果可以,我觉得可以把酒店开到这儿来,专门用来接待剧组,这样的景是没被人开发,否则拍电影妥妥的。” “你这是要乐不思蜀了?我怎么发现你现在对你的工作还挺上心的嘛?哎,能不能传授一点儿心得?” “不上心不行呀,我写文又不赚钱,养不起自己呀。” 莫长歌满意地看着自己排好的石榴,将手机开成扩音放到一边,然后把文稿放到了旁边,拿起拍立得对准她摆好的东西拍照。 “路遥都向你约稿了,你还骗我你写文不赚钱?莫长歌,做人不能这么不诚实。”陆明绅毫不留情地点破她。 “你怎么和路遥联系上了!”莫长歌甩着照片的动作立即停住,俯身紧紧地盯着手机:“陆明绅,你不会是和路遥好上了?那我家小洛呢!” “长歌,我也老大不小了。”陆明绅突然严肃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爸才过世,按照G市的风俗,如果要结婚,要么今年之内领证,要不就只有等三年孝期届满,陆氏需要一个当家主母,我等不起。” 莫长歌本来还想说什么的,突然就哑了,可最终还是有些不甘心:“陆明绅,这就是你承诺的认真对待?你这么快就放下了?” 她知道她这样其实很无理,因为是小洛不要和陆明绅纠缠的。 “放下?”陆明绅反问,随即电话里传来他自嘲的笑声:“长歌,你能放下秦风?或许你会觉得我们情况并不一样,不能等同,可当心里真的认定一个人后,又怎么会是说放下就放下的?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莫洛管理一把好手,做陆氏主母,我不知道要轻松多少,可她不愿,我……” 是啊,莫洛不愿,陆明绅终究要认清现实。 挂掉电话,莫长歌的心情有些沉重。 这些日子,一有时间她就会和陆明绅通电话,随时沟通她的心理问题,期间她也试探过这只狐狸对小洛的想法,却不想今天终于探到了底。 可这样的底,却令她有些不能接受。 拾起晾好的照片,她将它珍重地插入行李箱内的相册里,然后将自己摔在了床上,睡觉。 可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陆明绅怎么就和路遥在一起去了呢? 虽然她将路遥当朋友,可她怎么也比不上自己的亲妹妹呀。 思来想去,她终于还是拨通了莫洛的电话。 时间已经指向腊月二十八,今天是公司上班的最后一天,明儿就全员放假。 莫洛接到莫长歌电话的时候,刚拒绝了陆氏集团的年会邀请。 挂掉电话,她脑袋里嗡嗡响着,全是陆明绅要在年会上宣布和路遥结婚的消息。 “小洛,别遗憾终生。” 姐姐莫长歌的话萦绕在耳边,令她再难平静。 脑袋还没想清楚,手就已经拨通了内线电话。 “陆氏年会的邀请回复了没?” “报告莫董,马上回复。” “等一下,告诉陆氏,我去。” “好的。” 挂掉电话,莫洛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会这么冲动改变主意,后来索性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直接换装去了。 陆氏一年一度的年会都定在上班的最后一天,弄完就放假过年,颇有几分狂欢的意味。 莫洛赶到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和莫氏年会不一样的纵情恣意的自由氛围。 往年陆氏都不会邀请其他公司的人参与年会,但今年不一样,陆明绅初掌大权,陆氏注资彤山影视城,无论从两家企业密不可分的关系还是两家当家人的私交方面来讲,邀请莫洛都显得合情合理。 莫洛刚走进会场不久,就看到如众星拱月般闪耀存在的陆明绅。 如果说一年前的陆明绅只是一名皮相诱人、招蜂惹蝶的富二代,那么今时今日,他便是那集权力、资本、手段为一体,年轻有为、长相妖孽的超级钻石王老五。 这样的存在,自然吸引了无数女性的目光,甚至无数和他合作的伙伴都在琢磨,怎么才能把这么优秀的青年才俊、陆氏掌门变成“自家人”。 这样的场景,莫洛见得多了,自然不以为然。她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存在,甚至对于这样的场景早已应对娴熟、游刃有余。 可偏偏,今天的情况好像有些不一样。 莫洛眼尖地发现,陆明绅身边好像站着个女伴。 在她走进他们的途中,陆明绅帮这个女人挡了两杯酒,言谈间两人凑得极近,关系似乎很亲昵。 难道,这就是陆明绅的结婚对象? “莫总?” 很快有人发现了莫洛的靠近,连忙惊喜地打招呼。 莫洛从侍者盘中取了杯香槟,爽利地笑问:“几位老总和陆董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莫氏置业的莫董,莫董,这是路遥。”陆明绅主动介绍道。 莫董,路遥。 一个是尊称,一个是直呼其名,亲疏立即清晰可辨。 “莫董您好。”女伴举杯敬莫洛。 “您好,路小姐。”莫洛同样抬起杯子。 谁知,路遥手中的杯子竟然被陆明绅夺了过去。 “说了你今天感冒,不让喝酒的,这杯就由我帮你喝了。”说完,陆明绅在莫洛错愕的目光和他人打趣的视线里先干为敬,末了,甚至还将酒杯翻转过来,随即朝莫洛比了个请的手势。 顿时,莫洛只觉得胸腔里辣辣的。 举起酒杯,她当仁不让地仰头直接干杯。 胸中滚烫的情绪,似乎只能用冰凉的液体浇湿。 可她似乎忘了,这是酒。 一杯酒下去,更烫得厉害了。 接下来,你来我往,她来者不拒,平日的机灵都变成了麻木,转眼不知道喝了多少杯。 年会正式开始,陆明绅辞别众人,上台讲话。 望着在台上侃侃而谈、神俊非凡的男人,莫洛有片刻怔愣,脑海里浮现出在碧空花园的那一晚。 那晚,他那么细心地为自己包扎手指,灯下,眉目温软,神色柔和。 很难想象,有一天他也会对别的女人如此温柔、体贴。这只骚包的臭狐狸,终于要对别的女人温情小意了吗? 意识到这一点,她觉得口中的液体仿佛都变得酸涩难喝起来。 望着酒杯,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情绪的不对劲。趁着大家听讲话的功夫,她避开人群,来到了露台上。 玻璃门一关,门内门外,两个世界。 里面觥筹交错,热闹非凡;外面寒风冷冽,安静冷清。 因参加宴会,她就穿了件露肩的宝蓝色长裙礼服,此刻贸然出来,被寒风一吹,立马冷得瑟瑟发抖。 可冷点儿也好,冷点儿正好冷静。 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她突然觉得心中空荡荡的,今天她到底是怎么了,竟然头脑发热要来赴宴? 想不通,她索性举杯将酒往口中送去。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身后突然传来了陆明绅慵懒的声音。 她正在喝酒,冷不丁听到声音,猛的呛到。咳嗽声刚起,身上就多了件衣服。 “这么冷的天,怎么跑露台这里来了。”他的声音里还夹着关切,仿佛对谁都一副多情温柔的样子。 她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不平之意,立即憋住咳嗽,将他的西装外套扯了下来,“把你的衣服拿去,我做什么不用陆董费心,陆董有这功夫,还不如去陪自己的准夫人。” 听到这话,陆明绅不由得笑了:“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就像个吃醋的……母老虎。” 谁吃醋了!还母老虎! 莫洛酒精上头,本来就有几分醉意,被他这话一激,当即就想要反驳回去。 但这时候来了一阵冷风,风一刮,酒意顿时就散了两分,脑袋也迟钝的反应过来,她刚才那酸酸的语气,不像个被抛弃的怨妇像什么。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立即直起身子,挺起背脊,脸上又恢复了平日里的一片寒霜。 “不好意思喝多了,说了什么还请陆董不要介意。”说完,她就要从他的身旁越过。 咚的一声。 她突然被陆明绅一扯,然后压到了露台的墙壁上,而她手里的酒杯一个没拿稳就摔到了地上,顿时溅起了一地的玻璃渣子。 还不等她反应过来,急切暴烈的吻已经落了下来,如疾风骤雨般,令人喘不过气来。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想要推开他,推的动作却变成了抵,后来甚至改为揪住他的衣服。她一步步的,沦陷在他温柔又强悍的攻势里。 猛地,她突然反应过来,急忙一把狠狠地推开他。 他好不容易攻城略地,又怎肯轻易偃旗息鼓,索性一战到底,唇舌长驱直入,将她香甜甘美的汁水全部缴纳。 “陆明绅!”她终于得半点喘息,愤怒地一脚朝他踩去。 那是高跟鞋,这一脚在情急之下没保留半分力,立即痛得陆明绅退了开来。 “陆明绅,你这算是报复吗?是在嘲弄我你已经要结婚了,要转身离去,我却一边拒绝你,一边停留在原地?” 莫洛目光直直地看向他,双眸冰冷,整张脸布满了冰霜。 冰山美人,莫过于此。 可看着她那样的目光,陆明绅突然觉得很心疼。 “是,我在报复。”可是,心里心疼,面上却不露一分,他不怕死地朝她走去,将她重新逼回了墙角里。 莫洛死死地咬着唇,难以置信地望着陆明绅,他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我在报复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在看了你姐和秦风发生的事后,竟然还能无动于衷,不知珍惜眼前。我在报复你,想让你看清,看清你那颗冷冰冰的心!” 说话间,莫洛被他压到了墙上,而她的手指,竟然被一个冰凉的事物套住。 恍然间,她仿佛明白了什么,愣愣地睁大了眼睛。 “我是故意打电话给你姐的,我想,如果你不来,我就认了,以后再也不打搅你;可如果你来了……”他拉起她的手,那只纤细美丽的手的无名指上赫然戴着一个硕大的钻戒,“如果你来了,我就再也不会放手,无论如何都会将你套住。所以,你要报复回来吗?” 莫洛的嘴巴张了张,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任何话来。 她要是还不明白就太傻了。 陆明绅这个腹黑货,故意在她姐那里放假消息,甚至在自己面前演戏,就是为了诈出自己的真实心意,而自己确实不负他所望,成功地被套牢了。 “莫洛,我有句话是真的,再不结婚,你就要等我守孝三年,你要想好了,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很抢手的,要是下手晚了的话……” 话还没说完,莫洛已经反手勾过他的脖子,将唇印了上去。 霎时间,天雷勾地火,两个心意相通的人,用热烈的吻互证心意。 “陆明绅,你是我的了。”她霸气地宣告。 夜空中,年会的礼花在夜幕下绚烂绽放,而这对恋人,终于打破心中藩篱,牵起了彼此的手,深情拥吻在一起。 而此时,榆镇。 莫长歌握着手机,看到陆明绅发的他和莫洛幸福甜蜜的合照,立马明白自己这是被陆明绅摆了一道。 这只臭狐狸,竟敢对她这个大姨耍心机,看她回去不好好找他算账! 可一想到回去,她就郁闷不已。 今天下午突然收到航班消息,因为大雪天气,未来几天的航班全部取消!这意味着,她不能赶回G市过年了。 站在榆镇的街头,望着河岸边在雪地里为榆树缠红丝带祈愿的老人和年轻男女,还有河岸边放花灯的兴奋小孩,她却连先前来时的兴奋心情都没了。 这一刻,她突然无比怀念G市,怀念那儿独有的海风,独有的涛声,独有的海腥味。 最关键的是,那座城市里有她最挂念的人。 石榴有无数的籽,她已经吃掉了那么多颗石榴,也早已忘记了那些如尘埃一般的烦心琐事。对于秦风欺骗他而耿耿于怀的心病,也在一次次签收快递单中递减。 随着相册的变厚,想要回到他身边的愿望就越来越强烈。 要不是因为自己夸下口说要巡视完所有产业,她估计早就撂摊子跑人了。 归心似箭,莫过于此。 可现在,飞机不飞了,她怎么办! “这位漂亮的姐姐,你要买天灯吗?今天晚上天灯节,十点大家一起点灯,到时候许下的愿望都会成真,买一个试试!” 一个扎着丸子头,初中生模样的小女孩笑眯着眼向她推荐,莫长歌这才发现,附近有许多这样的小摊贩,买的人还不少。 “买一个姐姐,我向你保证,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还有几分钟就十点了,买一个!” “真的?”莫长歌忍不住天真的反问。 “嗯!”小女孩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将天灯递了过去,顺便递了只油性笔给她。 童心大发,又或者是某种寄托,莫长歌还真就掏了钱付了款,然后认真地在天灯上写下了此时此刻心中最企盼的愿望。 等她弄完一切,只见河岸边的人们都已经准备好了,有的甚至早就点燃了灯,硬生生地捧在手里面,等到点了才去放开。 “我是不是也要先把灯点燃?” “嗯,现在可以点了。”小女孩热心地指导着。 刺啦一声,火柴瞬间点燃,带着蓝黄色光芒的跳跃的火焰靠近灯芯,随后灯被点燃。 莫长歌捧着灯,看它越来越鼓,越来越鼓,最后听见对面山上一声钟鸣,意味着十点准时到来,她轻轻一松手,任天灯朝天空飞去。 在钟声余韵悠长的响声中,无数天灯从蜿蜒的河岸放飞,如一盏盏灯笼,照亮夜空;又如一颗颗星子,倒映在河面上璀璨流光。 美。 美的夺人呼吸。 那种美,包含了人类最美好的祈愿、最美丽的寄托,所以显得特别浪漫动人、令人震撼。 夜空中,万灯齐飞,轻盈美妙。 莫长歌仰头闭上眼,然后对着天灯的方向,轻声说道:“愿,一起。” 正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 她低头从兜里掏出电话,然后就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名字。 想他的时候,他竟然就打电话来了,她心里顿时缠绕着丝丝甜蜜。 “鸽子,转身。”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你转身,我就在你身后。 她脑海里突然响起这么一句话,当即转身回头。 隔着祈愿的人海,她一眼就望见了站在人海里的他。 黑色长款大衣,颀长的身姿,那样的挺拔,那样的可靠,就好像直指天地的白杨,精神抖擞。 无数天灯映在她眼眸中,但都不如他亮眼。 俊朗的眉目,深深地刻画在心头,她甚至闭上眼睛都能描绘。万盏天灯映一湾盈盈波光,均比不过恋人眼中此刻的彼此。 唇角,终于忍不住扬了起来。 她撒开腿,然后朝她的大男孩儿跑去。 当撞进那个温暖安心的怀抱,她终于明白,这才是她所修行的圆满。 ——剧终—— ------题外话------ 写到凌晨三点,已瘫倒,之后会陆续放番外,时间暂时不定。 推下一本文,估计过两天放上来,到时候再给链接。 《密爱追凶,男神住隔壁》 犯罪心理*悬疑*倒追*萌宠 季茜和宋臻对彼此的印象出奇一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 季茜:你丫的就放冷气吓人,充其量就是个傻B的二哈。 宋臻:古装花旦?冰清玉洁?呵,和泰迪一个德行——色。 追到手后,高冷男神被痴汉拽下神坛,属性颠倒。 季茜:宋臻,你属狗的吗!竟然咬…… 宋臻:不,我比你家泰迪专情,只对你有感觉。 季茜:…… 男人看着怀里脸一点点熟透的女人,邪魅地笑了。他怀里的这只,还真是像极了又萌又软的二哈。 成晞番外 飞雪欲白头,谁知相思苦? 我叫安念。 世界著名摇滚流浪歌手成晞的养女。 我讨厌这个身份,同时又不愿摆脱这个身份,因为这个身份在三个月前是我和养父成晞之前唯一的联系。 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多了一种身份,但这个身份,只能深埋在我心底,然后立一块碑,留给我一个人凭吊。 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如果不是养父成晞,我现在还不知道会被什么样的家庭收养,可能会面临家暴、虐童、猥亵或者冷暴力。 又或者我会得到很好的教养,但却不会像现在一样,被称为“媲美成晞的摇滚流浪女歌手”、“灵魂歌手”。 因为那个男人,我才能接触这么美妙的音乐,这奇特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所以,我从来不后悔被成晞收养,尽管我并不愿意做他的养女。 用韩叔叔的话来说,我这辈子被他最独特的对待,恐怕就是刚收养我时那半年他停下了流浪的脚步。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直捐助孤儿院的他不仅仅是个歌手,还是鼎鼎有名的寰宇娱乐的实际控制人。 十几年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请了职业经理人负责替他经营寰宇娱乐,同时公司每年50%的收益全部捐助孤儿院,我所在的孤儿院只是他所捐助的其中一个,而我在无数孤儿当中,只能算沧海一粟。 也不知道是我踩了狗屎运还是什么,就被他收养了,以至于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被收养的那天下午。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我坐在画架前,调色盘里乱七八糟地混着劣质的颜料,望着不远处的桂花树,开始涂鸦。 对,涂鸦。 我并不会画画,这是孤儿院新开设的美术课堂,据说是捐资人要来参观,所以让我们“表演”。 我知道,这是我的机会。 和有钱的捐资人一起的,肯定都是有钱人,只要我表现得乖巧,是不是就会有人领养我? 我从小就是个很有心眼的人。 只是没有想到,我真的被人注意到了。 不是捐资人,不是想要领养的有钱人,而是我的老师。 她低声怒斥:“你这画的都是什么!” 紧接着,我的画架就被打翻了。 因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画了一只乌龟王八蛋! 很丑,但不妨碍人们认出那是一只大乌龟。 我有些无措,望着脚上好不容易洗干净却被涂料打脏的球鞋,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然后,一道清寂独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就她。” “成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们这里这么多优秀的孩子!”院长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男人没有说话,我抬头,含着泪的眼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清隽的面庞。 那是一张怎样好看的脸! 仿佛天上的神仙,淡漠、冷然、不可触摸。 那是怎样一双眸,冷寂、淡薄、冰封千里。 天山欲飞雪,白头渡相思。 不知为何,我的心微微地疼了起来。 “跟上。”他冷冷地说道。 我恍然反应过来,我被收养了,被这么个神仙般的人收养了! 心里立即雀跃起来,飞快地迈着腿跟了上去。 看到那辆闪着耀眼的光泽的轿车时,我的心砰砰直跳,可瞅见我五颜六色潮湿脏污的球鞋,我立即停住了脚步。 他坐上车,看着我在车门边犹豫,眉头微皱。 察觉到他的不悦,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上来。”谁知他却说道。 我犹豫,只往前进了一步。 下一瞬,一股清香袭来,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我坐上了车。 我的身体立即僵硬了,虽然我才六岁,可因为是孤儿,我对别人的触碰特别敏感,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抱过我,还是个男人。 他察觉到我的紧张,冰冷的神色不由得敛了些,“我叫成晞,从今天起是你的养父,你可以叫我成爸爸,我不勉强你,你叫什么?” “我,我叫丫丫。” 我没有名字,据说是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在了孤儿院门口,孤儿院以前的老院长叫我丫丫,所以大家也都叫我丫丫,从没有人想过要给我起个名字。 “丫丫?”他沉吟片刻,然后说道:“以后你叫安念。” “安念?”我重复。 安念,是不念,还是想念? 直到如今,我都搞不明白我的名字到底是念还是不念。 我抱着吉他,在河滩边唱着歌,清澈的歌声仿佛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过灵魂。 我都灵魂在颤抖,这一刻,他究竟有没有念着我? 从那晚过后,我已经流浪了三个月,在不同的城市游荡,或是公园、或是广场、或是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或是游乐场…… 我站在每一个人群聚集的地方,哼唱着他曾在巡回演唱会上表演过的歌。 我的声音虽然不像他的那么清寂,那么的穿透灵魂,但我的柔和和清澈,却能荡涤灵魂。 所以,我被称为第二个他,第二个灵魂歌手。 这也算是,我和他之间的另一层联系。 但,都没有那晚的联系独特,没有那种联系深。 那晚,我从少女变成了女人。 我将我的身份,变成了我从小心中蠢蠢欲动却深深掩藏的那个身份——他的女人。 我在深重的煎熬中,攀登上了云峰,与他共赴巫山**。 然后,在他醒来前,仓皇出逃! 我有罪。 在那个独特的忌日,他再次将自己喝成一滩烂泥,我放任内心的恶兽,将藕臂缠上了他。 最绚烂的那一刻,他眼角流下了一滴泪,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名字。 ——千黛。 安千黛。 我外公外婆的女儿,却不是我的养母,他们并没有结婚。 我曾被他带过去给外公、外婆拜过年,也是那一年,我才知道安千黛的存在。 安千黛,安念,我们有关联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曾试图去了解过这位很早以前就过世的阿姨,知道她是位影后,拍过很多电影电视剧,知道她跳海而死。 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畏罪自杀,有人说她是抑郁症,还有人说她是故意要在我养父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由她自杀之谜牵扯出来的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养父到底爱不爱她。 爱吗? 我更倾向于不爱。 因为我养父总是拿着一张照片失神,而那照片上雪肤红唇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她。 那是一个很美丽,气质淡漠出尘的女人,与安千黛的高贵优雅截然不同,那女人仿佛暗夜里的精灵,身上带着股迷人的灵性。 就连我这么个挑剔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那种打动人心的美。 所以当灵魂贯穿飞上云霄的那一刻,听到“千黛”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是震惊的。 虽然养父从来不说她是我的养母,可喊她的爸妈为外公、外婆,我打心底里已经将她划为我的养母。 那一刻,我毛骨悚然,总觉得她的在天之灵在盯着我。 于是,我背负满身罪孽离家出走了。 伴随着音乐**,我喉咙里飙出高亢的哀鸣,像是为我无疾而终又沉重罪孽的爱情哀悼一般。 我陪了他十六年,却怎么也追不上迟到的二十年。 我们之间,不止是年龄,还差着辈,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那场领养,我将永远无法触及到天神一般的他,而我在亵渎他后,竟然还痴心妄想拥有他,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我在心底骂着自己的不知足,眼里却不争气泛着泪花。 围观的群众立即捧场地鼓掌,只当我是唱到深处。 突然—— 砰的一声,我的音响被人踢翻在地。 “臭丫头!竟敢抢你发哥的地盘!”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痞子推开人群站到我面前。 我心知糟糕,平时我最多唱完两首就换地方,今日想到那些过往,竟然不知不觉唱了好几首,以至于被人揪住。 这里的确不是我的地盘,我有预感,恐怕要见血。 “各位大哥,有话好说,我把今天挣到了都给你们好不好,我只是……” 保命要紧,管他骨气还是什么,十六年前,我最擅长的就是低声下气和忍耐。 “哟呵!还挺上道,这模样长得挺俏的,跟了你发哥怎么样?” 为首的那个男人捏住我的下巴,将我上下打量,我看到了他猥琐的表情和那满是疙瘩的脸,不由得反胃。 “呕——”我也没想到我竟然直接吐了出来。 “臭婊子!”一个耳光扬起,直接朝我扇过来。 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我睁开眼,只见一道清秀的背影站在我面前。 是个女人。 她竟然凭着纤细的手,直接握住那男人的胳膊,拦住了他这大力的一巴掌。 “年纪轻轻的,就学人混地盘,你爸妈没叫你遵纪守法吗?”女人清冽的声音如一汪泉,透着冷意。 明明瘦削的身体,却透着十足的威势,令人不敢上前。 而她的身上,背着个画板,比起我十六年前在孤儿院用的那个,简直不知道要精致到哪儿去。 “臭女人,叫你多管闲事!”谁知道那几个混混扬起拳头又冲了上来。 预想当中,这个女人会大杀四方,谁知道她突然回转身拉起我的手,然后喊了一句:“跑!” 女人回转身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被冻住了。 她,她……她竟然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特别特别美的女人! “发什么愣,赶紧跑呀!”她好听的声音传来。 我这才回过神来,什么都顾不得跟着她往前跑去。 差不多跑了半条街,她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对着停在街角的一辆霸道的陆地巡洋舰招了招手,喊道:“喂,疯子,你老婆被人欺负了,快来帮忙!” 我顺着她招手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颀长挺拔、高大俊朗的男人走下车来。 “秦,秦风?!”我震惊。 “哎,你认识呀?”女人偏头朝我看来,头发掠过她淡漠的眉眼,竟是别样惊心动魄的美丽。 “你老公?”我吃惊。 女人脸上的淡漠一瞬间如被春分拂去,唇角微勾,笑容缱绻,“嗯呢。”竟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和炫耀。 我惊诧于她的反应,紧接着,那个传奇的男人走上前来,仿佛没看到我一般,伸手揉了揉她头顶,“怎么,又惹事了?” 语调里竟然是说不出的宠溺,和传闻还有银屏里的高冷形象完全不同。 “后面有几个不长眼的,帮忙收拾下。”女人嘟了嘟嘴,眼神往后瞟了下。 “等着。”男人刮了下她琼鼻,然后直接走上前去。 只见他三下五除二,身手利落的解决了刚才还张狂得不可一世的流氓地痞。那身手,绝对是专业的,基本都是一招制敌! 原来,影帝真的不需要替身! 我想到,一回头就看到女人朝我扬了扬眉。 “安念?” 饱含震惊的清寂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的血液仿佛刹那间不会流动,冻成冰渣。 “安念?”女人疑惑出声,然后看向我,不确定地问道:“成晞的养女?” “我不是!”不知为何,我听到养女两个字就炸毛了,顿时甩开她的手,径直朝前跑去,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 谁知道,他速度竟是那样的快,还不等我跑个几米,就被他如铁钳一般的手拽住。 “放开我,你放开我!”我哭泣。 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就是看到那个美丽的女人,还有她的幸福,对比自己的肮脏卑劣、愚不可及的爱情,觉得很挫败很灰暗,还有“养母”……我很混乱。 “安念!”谁知他突然将我一把扯进了他怀里,“别闹了。” 他的声音,依旧还是那么清寂,却仿佛不再那般没有温度。 “咳!”是影帝咳了一声,“叙叙?” 我挣脱不开,很快,我们四人坐在了河边的烧烤摊前。 如果我记得不错,秦风的老婆应该是网文界的大神、知名编剧心音意,没想到就是眼前这个女人,那她,和成晞又是什么关系呢? 狭小的烧烤摊,竟然一下子坐了一位影帝、一位网文界大神并知名编剧,还有一位著名的摇滚流浪歌手…… 我被他拽着的手心不由得有些汗,这些都是高我一辈且头上顶着光环照耀四方的人,和我,实在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 这会儿,我更明白自己的那些痴心妄想。 一下子,只觉得自己卑微到了尘埃里。 “你怎么在这里?”女人率先开口了,问成晞。 “找人,正好看新闻秦风在这里,所以托了他帮忙,没想到……” 没想到就看到了自己么? 还有,他真的在找我? 说不出心里是个什么滋味,有些期待有些雀跃,更多的却是忐忑不安。 “你们?”女人的目光流连在我俩之间,最后落到了成晞脸上,透着几分明了。 他握着我的手却没有放,就在我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介绍我是他女儿安念的时候,却听到—— “安念。” 只有名字,没有前缀。 我松了口气,然后低下了头,没那么局促。 “安念你好,认识一下,我是莫长歌,你可以叫我长歌。” 女人伸出手来,纤长的手指很漂亮,和她人一样美。 最重要的是,她在以平辈口吻和我结交。 这是个,很贴心、很聪慧的女人。 莫长歌? 原来她叫莫长歌么?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我顺势挣开了成晞的手,然后伸出手去,“你好,我叫安念。” 握手的时候,她俏皮地冲我眨了眨眼。 我不太明白,收回手后就垂下了眸子。 这顿饭吃得很自然,除了我别扭尴尬些,其他三个人仿佛根本不觉得这是烧烤摊,一身贵气萦绕却也很好地融入到其中,令我对他们的过往更是好奇。 可自从有一次我百度安千黛被成晞发现他三天没和我讲话之后,我就再也不敢特意去搜索与他过去有关的信息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知道心音意就是莫长歌的原因。 可这一刻,我又开始好奇。 很快,秦风揽起莫长歌的细腰,和我们告别。 莫长歌欢快地朝我摆手,完全看不出她是已经上了四十的人。因为她在秦风怀里,依旧像十几岁的少女一般,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开心很快乐。 爱情的滋润,令她永葆青春。 当人走了之后,我站在原地,被河风一吹,陡然有些觉得冷。 成晞将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我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却被他制住,然后他将西装外套罩在了我身上。 我很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我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开头,“成爸——” 下巴突然被捏住,他的眼底仿佛有怒火,我突然就不敢说话了。 我感觉到他的目光逡巡在我脸上,我只好继续装作乖巧,垂眸不说话。 他终于放开了钳制我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有些快,总感觉,他的那个眼神,和以往截然不同。 也是,我连他最性感的模样都见过,再不同,又能有什么不同呢。 他抬步朝前走了去,“跟上。” 我紧紧跟了上去,这一刻,连逃跑都没有勇气,因为他身上的低气压,几乎令我狂躁的血液冻住。 “哎,你!” 他腿很长,我跟得有些吃力,不由得喊道。 他突然回转身,我一个不注意就撞了上去。 鼻尖吃痛,顿时眼泪汪汪。 “就没有什么想问的吗?”他开口。 “啊?”我错愕,问什么。 “那我问,为什么走?” 我心虚地错开眼,却发现他眼神很坦然,突然在想,他会不会以为那只是一场无痕春梦? “没,没什么,就想出来走走。” “走够了?”他又问。 “……嗯。” “还走吗?” “……不走了。”迫于淫威,我回道。 刚答完,手指上突然传来冰凉的触感。 我低头,望着圈住无名指的东西,震惊得无以复加。 竟然是一枚戒指! 抬头,撞进他幽深如子夜般的眸子里。 “这,这是什么意思?”我震惊到口吃。 我的心很乱,我从来没想过得到回应,然而这回应真的来了,我却忍不住想要掐自己的脸,绝对是错觉! 然后我又开始想要逃跑。 只是我刚跑了几步,就听到那清寂的声音传来—— “我的初恋是莫长歌,我在安千黛死后放逐自我,所以现在,你愿意接受我吗?” 我错愕转身,这是那个寡言少语的成晞吗! 他站在不远处,宽阔的河面在他身后波澜壮阔,将他挺拔高挑的身形映衬得那般渺小。河风刮过,他的白衬衣衣角随意地飘着,这一刻,我的心停止了跳动。 神仙堕凡尘。 我的唇角突然咧开,仿佛十六年不过弹指刹那。 过往悲苦,全然消散。 乘着风,我张开了双臂奔向他,将自己埋进了那个改变身份的怀抱。 从今以后,这是我男人的怀抱。 “我愿意。” 我听见,我从灵魂深处发出的声音。 ------题外话------ 祁连川番外 死亡与别离,新生与希望 莫长歌收到雪崩消息的时候正在剧组改本子,接到莫洛电话的时候,后面的字她已经听不清,脑袋里嗡嗡的一片。 这几天她一直在关注北海之道雪崩的消息,没想到真的会在外交部的死亡名单上看到祁连川的名字! 几个月前祁连川还来参加莫玥的百日宴,怎么会…… 眼前一片发黑,莫长歌连忙将手撑到桌上,缓不过来。 旁边的人连忙问:“长歌你怎么了?” 莫长歌摆了摆手,只觉得血气上涌,眼前灰蒙。 这一年,莫玥刚半岁。 哺乳期还没过,幸亏秦风为了照顾她们母女二人提前空出了档期,而莫洛那边也将莫氏置业以及其他产业先交给陆明绅打理,最后由秦风和莫洛两人一起出发前往岛国,寻找祁连川的遗骸。 机场,莫长歌抱着小女儿莫玥和陆明绅送别秦风、莫洛。 “出门在外,一切小心,照顾好小洛、小煜,我在家里等你们。”莫长歌嘱托了句。 陆明绅望着情绪低落、难掩神伤的莫洛,伸手抱了抱她,没有过多叮嘱,反而安慰道:“家里的事交给我,放心去。” “小姨父不用担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小姨的!” 陆明绅低头看去,就看到秦煜挺直腰板,用手拍着胸脯认真保证的小模样,不由得会心一笑:“好,小男子汉,那就交给你了。” “臭小子,照顾好你自己都不错了!”秦风一巴掌轻轻挥在小男孩脑袋上。 “妈妈,老爸他瞧不起我!”小男孩嘟嘴,装作委屈的样子。 秦风顿时忍不住白眼,这机灵的家伙,还没出生就是个小骗子。 他当初一直期待长歌肚子里是个小棉袄来着,去做B超的时候这小东西居然用手挡住了他的小鸟儿,害得他白高兴了几个月。更别提出生之后就分走了长歌的注意力,真是个讨债鬼,越看越不顺眼。 见父子俩又要开始斗气,莫长歌不由得失笑,蹲下身来,与小家伙平视。 “那就证明给他看,我们家秦煜说到做到,是个言而有信、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不好?”莫长歌伸出手,“拉钩?” “嗯!”小男孩重重地点头,也伸出手了,母子俩拉钩定下了承诺。 秦风的唇角微微上翘,然后说道:“走了。” 听到父亲的召唤,秦煜低头飞速地亲了莫长歌一口,又亲了一下妹妹的额头。 “妈妈我走了,妹妹我走了!”说着,挥着小胖手,拖着自己的小行李箱就走了。 望着三人越来越远的背影,莫长歌站起身来,忍不住叹了口气,在孩子面前强撑的笑容终是沉了下来。 作为孩子的秦煜还不懂得什么是生死别离,也并不懂得这一次出行和以往的出游有什么区别,可对于大人而言,这却是一场无比沉重的旅程,因为他们要将祁连川——她和莫洛这辈子世上仅剩下的最亲密的亲人的遗骸找到并接回家。 在死亡面前、在阴阳相隔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微乎其微。 “走。”陆明绅接过她怀里睡熟的莫玥,然后说道。 莫长歌看着陆明绅,顿了顿,突然好奇:“为什么不陪她一起去呢?” 无论是莫氏置业还是陆氏集团,作为成熟的企业,并不会因为董事长的几天缺席就陷入混乱。何况最近临近年关,本来就快放假,该部署的事务早已安排妥当,陆明绅如果想要陪莫洛一起去,条件完全允许。 所以,与莫洛婚后如蜜里调油、形影不离的他,这次为什么不去呢? 陆明绅理了理包裹莫玥的小棉袄,然后抬头,笑了笑,不答反问:“当年你去全国巡视粤海产业的时候,秦风为什么没有跟着去呢?”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莫长歌垂眸,是啊,那时候的秦风,充分的尊重她的决定,她每到一处,他就像先知一样给她寄石榴,给予充分关怀的同时又给她空间。 他说:“只要你回头,我就在你身后。” 想到这里,莫长歌自然明白了陆明绅做这个决定的用意,眼里多了几分了悟,回道:“走。” 无论做什么,左右不过是因为爱而已。 == 一年后。 莫长歌和秦风带着一双儿女,以及陆明绅五人,焦急地等待在产房外。 一直对养育儿女带有极大抗拒心的这对丁克夫妇,终于要迎来他们的第一个小生命。 或许是祁连川骤然离世带来的打击太大,又或者是突然发现小生命的可爱,总之,决定顺其自然备孕的两个人在祁连川葬礼后不久就察觉到了小家伙的到来。 从最开始的回避到接纳,从措手不及到充满期待,莫长歌夫妇亲眼见证了他们之间曲折的心路历程。 此刻,看到陆明绅面上强作镇定,身体却忍不住在产房外来回踱步走动的反差的表现,秦风和莫长歌相视一眼,不由得失笑。 “怎么还不出来?”陆明绅忍不住发问。 “这才进去了一个小时,我当初生小玥,疯子在外头等了差不多十二个小时,还早,还早,不要着急。”莫长歌只好切身说事来安慰他。 生产本来就是个痛苦煎熬的过程,谁不是这么过来的。 不过话虽然这么说,她心里也有些担心。 自己痛的时候什么都能熬,但这事落到小洛身上,这心就忍不住揪起。 时间,一分一秒缓缓而过,陆明绅第一次觉得时间如此难熬。 “对了,想好孩子叫什么名字了吗?”看他跟热锅上的蚂蚁差不多,秦风只好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你们家孩子,一个太阳,一个月亮,我和莫洛都商量好了,我们只要这一个孩子,再也不生了,就星星,叫陆北辰。” “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莫长歌立即反应过来。 秦风也笑道:“你们家这颗星可不得了。” 北辰,那可是帝王之星。不过也是,陆氏集团和莫氏置业的下一代继承人,不是北辰是什么? “并不完全是你们想的那样,”陆明绅一看就知道两人理解片面了,忙解释道:“小洛说,希望孩子能永远找到自己的北极星,不会迷失人生的方向。” 秦风和莫长歌恍然。也是,做父母的,其实最期待的,无非是孩子平安喜乐的过一辈子。 莫长歌不由得想到自己的父亲,笑道:“当年我爸也是这样的,他说,他挣这么大的家业就是想让我和小洛随心所欲的活着,如果这反而成了我们的束缚和累赘,那岂不是白挣了。你这样说了,我才觉得这个名字是真的好。” “那可不是,不看看是谁想的。”这一刻的陆狐狸,竟然隐隐有几分自傲。 “炫妻狂魔。”秦风摇头。 “北辰,北辰,我马上要有小弟弟了!”秦煜开心地拍掌。 “谁告诉你是小弟弟了?”陆明绅一张脸立即黑了。 秦煜被他突然变脸吓了一跳,忙望向妈妈求助。 莫长歌失笑,这陆狐狸和疯子在这一点上还真是统一,都无比期待生个女儿,活像儿子就是讨债鬼一般,也不看看他们自己,可不都是男儿身? “好啦好啦,小煜啊,你小姨肚子里,估计揣着个妹妹哦。” 为了保留那份神秘的期待,陆明绅和莫洛愣是忍住好奇心没有去看孩子的性别,不过从莫洛的各种反应来看,都符合人们对生女孩儿的描述,所以他们一直觉得,肚子里就是个女孩儿,然而—— 护士突然开门走了出来,怀里还抱了个裹着的小婴儿,陆明绅连忙迎了上去。 “陆先生您好,莫董已经生了,恭喜您喜获麟儿!” 陆明绅难以置信的抬头:“你说什么?” 护士只当他是欢喜得不知所措,又报了一遍:“莫董为您生了一大胖小子,足足八斤呢,恭喜您!” 刹那间,陆明绅只觉得天旋地转。 他的小公主,就这样没了?来了个臭小子! 望着被护士强塞到怀里的小婴儿,一时间瞪大了眼,随即他立刻将孩子还给了护士,“我得去看小洛。” 护士第一次遇到不要孩子的老爸,顿时呆在了原地。 “疯子快来看,还真是个大胖小子,比秦煜那会儿胖多了。”莫长歌却是兴奋得不得了,几人看了小孩之后,她才叮嘱护士道:“把孩子抱去和他妈妈在一块儿,孩子他爸太担心妻子了,别在意。” “哦……”护士只好听从莫长歌的建议将孩子抱了回去。 “还真是个小子。”莫长歌不厚道的笑了,摸着秦煜的头,“我们家小煜可真厉害,猜对了。” “那妈妈,我是不是多了个玩伴啦?” “臭小子,净想着玩,回头送你到爷爷那锻炼锻炼。”秦风大手一拎,就提着小秦煜的衣领将他拽了过去,然后自己凑到莫长歌身前,将手机递了过去:“秀川美子的信息。” 莫洛小姐还好吗?小朋友快出生了,希望你们一辈子都平平安安。 莫长歌飞快地在手机上按键打字,将现在的情况大致说了下,并表示感谢。 一年前,祁连川雪崩身亡,秦风和莫洛带着秦煜到了当地才知道,除了天灾的因素外,还有别的内情。 岛国政府在温度骤降、降雪增强的时候就发出了暴雪预警,收到消息的祁连川预测会有雪崩,第一时间把自己的预测告诉了同村的人,但除了寡妇秀川美子相信外,其他人都嗤之以鼻,更加相信自己长年累月的经验判断。 寡妇门前是非多,即便是在岛国也不例外,秀川美子的儿子秀川和彦很喜欢华夏文化,常常会缠着祁连川教他一些华夏知识,祁连川索性无事,看他好学,便当起了他的老师,村里的人却指责秀川美子不守妇道。 实际上,两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因为这件事,同村人对祁连川这个外来人也带有很严重的偏见,也正是这些偏见,令他们在通讯中断的时候,依然不相信祁连川带来的消息,固执己见,酿成悲剧。 秀川美子无疑是相信祁连川的,但当她准备带着儿子离开的时候,却被同村人堵住了路,原因是同村人认为她并不是所谓的“躲灾”,而是要与祁连川“私奔”。 谁也没想到,这场声势浩大的问责,会被雪崩突然打断。 雪崩,就那样毫无预兆地爆发了。 雪崩发生,所有人无疑是惊恐的。 这时候,祁连川如天神一般开着车出现了,二话不说地将老人和小孩先塞进车里,并将车交给了村里另外一个会开车的女人,让她带着车上的人先行撤离,祁连川和同村身强体壮的年轻男人和妇人们则赶紧返回村里去接老人,并寻找别的交通工具逃生。 然而,这次的雪崩来势汹汹,根本没有像往常一样留给这些人一定的时间,而是以摧枯拉朽之势疯狂扑来。 这座宁静的冰雪村庄,著名的旅游胜景,最终被冰雪掩埋。 祁连川,也在这一场突然发生的灾难里丧失性命。 唯一逃脱的,是千钧一发之际直接开出村外、飞速驶离的车辆——车辆里除了秀川美子和儿子外,其他的人或多或少都曾对祁连川恶语相向。 …… 孩子的哭声将莫长歌从久远的思绪中拉回。 逝者已矣,而如今,新的生命诞生,生活还在继续。 她将儿子和秦风一块儿搂住。祁连川走后,她和莫洛确实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亲人之一,可她们并不孤单,因为,她们同时又多了其他的亲人。 丈夫、儿女。 生老病死,难以抗拒。 或许有一天她们自己也会死去,孩子也会为他们伤心,但孩子们也会拥有新的家人。 生活不会停下脚步,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拥抱此时此刻,拥抱眼前所拥有的一切,活下当下,然后不惧风雨、无畏前行。 ------题外话------ 好啦,再没有别的想说的啦,完结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