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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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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澄转移话题,“你在那边应该有很多朋友?忽然回国来, 你是不是日子过得很无聊?”    这已是她最大的暗示。    别来寻她开心。    她性格再洒脱, 也不愿意被当作聊以打发时间的对象。    假日恋情, 始于新鲜, 终于厌倦,那种感情的长度, 不会超过一个假期。    陆致远书读得不怎么样,人倒是很聪明, 他已经发现她在故意拉开彼此的距离。    他颇玩味地盯着她看,“你说的是金发碧眼的洋妞,还是那些一到国外读书, 没家长在身边管教, 就四处跑舞会,玩脱了的女孩子?”他摇摇头, “我这人很保守的, 不喜欢随便搞男女关系。”    夏澄骇笑, 她真没想到大清亡了这么久, 还有思想这么古板的男人。    “你不会以为谈个恋爱而已,就要把人家娶回家?”    “正是这个意思。”    “你为什么不干脆请你母亲,赶紧去帮你物色个童养媳, 说不定她还能陪你到国外读书。”    陆致远忽然安静下来,看着她。    夏澄发觉说错话, 她若无其事地望向别处。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沈芝领着他们到校门后方的一家川菜馆吃饭。    陆致远一点也不客气, 就着一盆水煮鱼,吃了三大碗白饭,沈老师中途还不断地拿菜单替他加菜。    吃到甜品时,沈芝感叹地说:“见到自己教过的孩子长大,才惊觉时间过得真快,人一下子就变老了。”    夏澄微笑,“我不觉得老师你哪儿有变过,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年轻漂亮。”    沈芝说:“带过那么多学生,就属你的嘴巴最甜。”    陆致远苦笑,沈老师肯定没见过夏澄拒绝人时的样子。    沈芝忽然想起什么,又问:“澄澄,身为老师,我肯定是最放心你的,但苏恒呢,他跟你同一所学校,你有没有听过他的近况?”    都是自己带出来的学生,虽然师生感情不深厚,可沈芝还是会担心他。    男孩子总有一段极为尴尬的时期,无论原本再怎么聪明,有理智,只要一发作起来,脑袋全被睪固酮控制,他们会变得冲动、一意孤行而且还不听劝告。    苏恒是优秀又敏感的男孩子,但他不可能例外。    沈芝不希望他会因为做错事,而彻底走偏了路。    夏澄淡淡地说:“他现在跟我同一个社团,看起来是学乖了,没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沈芝叹一口气,“我后来有反省,很可能因为他是男孩子,我对他就比较严苛,也总是站在他的对立面,根本没想过去排解他的情绪。”    夏澄一时忘记自己的年纪,她安慰沈老师,“男孩子谁没有这样蛋疼的青春期,过去就好了,你请别放在心上。”    陆致远本来还插不进她们的话题,现在一听夏澄这么说,简直笑得阖不拢嘴。    沈芝没好气地望着他,“最没资格笑的人就是你,当年你也是学校里的头号问题分子。”    陆致远求饶说:“都说是青春期,那就不是我能控制得了的事。”    夏澄动了动嘴角,不出声。    这一次分别,陆致远特地留下他的电话跟手机号码,他希望能继续跟夏澄保持联络,虽然他自己多少也猜测得到,这个希望非常渺茫。    夏澄只说:“我邮件地址没变,你可以写信给我。”    都说女孩子能凭第一眼决定眼前这个人是朋友,还是可以交往的对象,男孩子又何尝不是?他们更容易光靠外表,就去热切追求一个女孩子。    等追到手以后,他们看上另外一个女孩,又会说:“原来我一点也不了解你,我们俩根本不适合。”    夏澄不想再成为别人猎艳的目标。    所以后来无论陆致远怎么写信,也等不到她的回音。    过完年后,徐宁果然遇到她人生中的Mr. Right。    不过,也许是夏澄的提醒有了关键性的作用,她这次的伤势不是小腿开放性骨折,而只是踝关节脱臼。    医生担心她有脑震荡,还嘱咐她住在医院多观察几日。    在另一个时空的车祸发生后,傅嫚跟徐耀庆都有赶来医院,可他们楞是一句话也没有跟对方交谈。    曾经亲密的枕边人,将彼此的感情破坏得连一点都不剩时,甚至比陌生人还不如。    徐耀庆看到夏振池陪在傅嫚身边时,脸色变了变,没多说什么,丢下一笔钱就走。    但现在情况有所更改,徐宁的伤势不算太糟糕,所以她的父母亲都不需要特地搭飞机过来。    夏澄很自然地承担起照顾徐宁的责任。    住院的第一天早上,土豪哥带着一个半人高的鲜花水果篮来探病。    他穿着一套暗灰色西装,内搭黑色衬衫,明明人在医院里,还要耍帅地戴上一副黑色墨镜。    昨晚由于天色黑,他没看清楚自己撞的人到底什么样子。    今天一见面,他楞了愣,拿下眼镜,随即递给她们一人一张名片。    那浮夸烫金的纸卡上,写着某某建设公司副理郑士豪几个大字,以他二十出头的年纪,想当然是挂名的成分居多。    徐宁冷着一张脸,不想理会这位肇事者。    她不过是心急了点想过马路,号志一换就往前走,没想到黑色的大奔掩藏在夜色里,跑起来无声无息,她跟郑士豪就这么冤家路窄地撞在一起。    郑士豪一点也不受她冷脸的影响,接连下来几天,他每天都到医院来慰问,除了鲜花外,他还送补品过来。    徐宁总高贵冷艳地拒绝他的好意,但郑士豪不是省油的灯,他会用三寸不烂之舌,哄得她不得不接受他带来的东西。    夏澄是知道他们俩结果的,所以她在一旁看了直想笑。    为了不让徐宁起疑,只要郑士豪来,夏澄都会借故出病房晃晃。    这一晃,没晃一两个小时,她绝不会回来。    这天晚上,郑士豪带来很多食物,但夏澄推说有事,自己一个人跑去医院食堂吃饭。    她捧着餐盘,在窗边找到位置坐下来,身后忽然来了一个人。    他极其自然地坐在她对面,“师妹,你的父亲近来还好吗?”    夏澄抬起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乐建明,也更加没想到他会记得她。    “不错,他最近都会定期去医院做检查,报告结果也都正常。”    “早期肺癌经过手术治疗,是很有希望康复的。”    夏澄一想起爸爸的病,语气就忍不住变得沮丧,“机率即使再低,却还是有复发的可能。”    从医学来看,复发与否,只是百分比上的一个数字,可对病人来说,差别只在有或没有。    乐建民说:“虽然有时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但只要活着一天,就不应该放弃,要对人生抱持着希望才是。”    夏澄苦笑,她猜想乐建民肯定不晓得,什么叫做打从心底生出的绝望。    谁不愿意能好好活着,可残酷的现实,往往最会消磨一个人生存的意志。    然而,对看过太多生死,救人一命的医生来说,但凡能活下来,都是值得高兴的事,他们看不惯有人白白浪费自己的生命。    夏澄点点头,附和乐建明的话,“你说的一点也没错。”    交浅言深未必是件好事,人跟人之间最好保持适当的距离。    夏澄不认为有必要,跟一个陌生的人,谈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乐建明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这么晚了,你怎么会一个人在医院里?”    夏澄说:“我朋友出车祸住院。”    “情况如何?”    “脚踝脱臼,目前还在观察有没有脑震荡,或其他的后遗症。”    乐建明甚至不用她开口,便微笑说:“我在骨科有认识的人,我请他多关照一下你的朋友。”    夏澄不推辞,这是最好不过的事,“谢谢。”    乐建明轻轻地说:“这不算什么,你不用放在心上。”    隔天,主治大夫一进房,就笑着对夏澄说:“原来你是建明的朋友,他已经特别交代过我,要尽一切努力,治好你朋友的腿。”    徐宁撑大眼睛,连自己伤口的疼痛都忘了,她兴冲冲地问:“快快从实招来,谁是建明?我怎么没听你提起过这个人。”    主治大夫还在,他的笑容很具深意。    夏澄轻咳一声,“徐宁,你快点躺下来,别再晃你的脑袋。”    中午的时候,郑士豪来换班。    临走时,夏澄多叮咛了几句,“徐宁,你有什么事,能请看护阿姨帮忙的,你先请她帮忙,没法帮的,你等我回来,我再来处理。”    郑士豪今天穿得是一件度假风格的花俏衬衫,外面还套着白色西装外套,他这充满恶趣味的衣着品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让徐宁看了直翻白眼。    他自来熟地说:“妹子,你去忙你的,别担心,这儿有我在呢。”    徐宁恶狠狠地瞪着郑士豪,“你能不能别天天都来烦我?”    刚开始她对他还是有好感的,怎么说这年头肇事后,还肯这么负责的人已经不多了。    可郑士豪太快露出他真正目的,搞得一向大喇喇的徐宁心里很不痛快。    夏澄假装看不见徐宁想活剥郑士豪皮的眼神,她一本正经地说:“好,那我就将徐宁交给你了,你好好照顾她。”    离开病房时,夏澄只觉自己的背部,快被徐宁瞪穿两个洞。    她笑了笑,刚走到护士站,就见到乐建明站在那里,低着头在看一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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