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乱局
寒凉小雨绵绵而落, 积水顺着屋檐滴落, 溅在地上发出有规律的响声。天地茫茫, 唯有廊下烧起红泥小炉,融融火光映着杯中琥珀美酒,林可撑着一把油纸伞立在园中,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 “你在等我?” 林可道:“太晚了,这个时候, 别人都已经睡下了。” “拿到一坛好酒,想着让你也尝一尝。” 孟昶青一拢玄衣,微笑着靠在廊柱上, 随意地倒满一杯酒, 将那小巧的玉杯递给林可,笑吟吟道:“我去见过穆风了。” “是么。” 林可接过酒一饮而尽,觉得身体暖和了许多, 便收起伞在他身边坐下,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地拿起了酒壶:“觉得小风怎么样?” “是个好学的孩子。” 孟昶青道:“捧起三字经、千字文就放不下,听说这几日都想闷在房里看书。” 穆风来历不明, 背后难保有什么阴谋, 孟昶青不想看到林可身边出现这样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更何况他难得回云阳一趟, 半点也不希望多出个小鬼来, 挤占自己与林可原本就少得可怜的相处时间。于是芝麻馅的孟某人顺手挖了个坑, 毫无心理障碍、义正言辞地用一大堆学习资料把苦逼的穆风给埋了起来。 “读点书也好。” 林可哪能想得到某人心里这些个弯弯绕绕, 闻言便点点头道:“小风更喜欢舞枪弄棒, 我正头疼呢, 没想到你竟然能说服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 孟昶青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我与小风投缘。” “这么说来……” 林可忽然想到什么,一拍手道:“因为爆炸的事情,子期近日有些忙。但书院一直关着也不是个事,你有空给我温酒,肯定闲,正好对孩子又很有一套,要不你就代子期去给孩子们上课。” 孟昶青:………… “每天记得上满两个时辰。” 林可拍拍他的肩膀,语气认真地叮嘱道:“好好备课,千万不要误人子弟。” 孟昶青:………… 坑人者恒坑己。 “阿可。” 孟昶青决定换个话题混过去:“仓库爆炸之事,向秀有头绪了吗?” 这几年因为纺纱机和织布机,向秀对器械很感兴趣,林可趁机给他灌输了点私货,什么科学的实验方法,什么标准的建立,什么对照组,什么统计学,有些东西连她自己都是一知半解,向秀却深以为然,埋头苦修起来。水风扇就是他鼓捣出来的,这牛逼的科研与发明能力,简直让林可这个正牌的穿越者感到汗颜。 其实粉尘爆炸,林可上辈子是听说过的。但她是半瓶子水晃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便把调研工作全都丢给了向秀。 “他找了块荒地做试验。听说炸了一次,差点出事。” 谈起此事,林可叹了口气:“子期好奇心重,钻进去就不肯出来,没弄出个结果来,谁劝都不会中途而废的。谢中士倒是吐了点东西出来,说提供这个法子的是个道士。说实在的,能想出这种办法炸纺织厂的,也算是个人才。” ——放在现代,至少得有初中文化程度。 孟昶青饶有兴味地弯起唇角:“你想找到此人?他应该与东儒党有些关系。” “红阳教的苟丕我都能用。”林可笑了笑:“天书上那些化学式……你可能听不懂,就姑且听一听。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当年化学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根本弄不出天书上所说的工业基础,三酸二碱来。听说最早的时候,□□就是道士炼丹的时候瞎鼓捣出来的,想要搞化学,靠我自己,说不定还不如靠这些专业人士。” 事实上,古代的科学技术比今人想象得要发达,比如华佗在东汉就能创制麻沸散,但这些发明都是孤立的,没能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因此后来才没有进一步发展。 孟昶青想了想:“关键在谢中士身上。” “用刑不能太重,他的身体实在太弱了。”林可叹了口气:“我今天去看他了,还烧着呢。没说几句话,他一激动就昏过去了。另外,谢雁城派人来找我求情,也不知道还能瞒着大哥多久。” “不对。” 孟昶青闻言皱了下眉:“谢雁城遣人来,第一个想见的不会是你。” 林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说,大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同一时刻,北齐。 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底金丝楠木的匾额,上书“端王府”三个大字。府中后院,几个壮汉守在门前。屋内侍女捧着装满温水的脸盆,噤若寒蝉地站在一边。一个妇人坐在床沿上,动作轻柔地替昏迷的拓跋焘擦拭冷汗,秀美的娥眉紧紧地蹙着,一双丹凤眼中满是忧虑与心疼。 “焘儿不会有事的。” 一个面容严肃、鬓角花白的男子抬手,覆上她单薄的肩头安稳道:“吃了药,熬过今天晚上,这条命就算是保下来了。” “我的小老虎。”妇人抬手拭泪,恨恨地咬牙道:“夫君不在了,焘儿就是我的命。家公,若是抓到沈香亭的那个小贱人,可定要将她扒皮抽骨,替我儿报仇。” “那人应当是南楚的密卫。”拓跋克寒声道:“焘儿这一刀,我要让南楚千万条性命来填。” “可焘儿这样子不能担任主帅……”妇人忍不住道:“想必那小贱人也刺探到不少军情,既然如此,家公,这出兵时日能不能往后推一推,也好再多做些准备?” 拓跋克冷冷扫了她一眼。 那妇人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妄言国事。 拓跋克才开口冷冷道:“该是焘儿的,谁也抢不走。他受伤的消息,不准传出这间屋子。赫连氏,你可记住了?” 赫连氏唯唯诺诺地应了。 拓跋克冷哼一声,挥挥手叫所有人都出去,走到床边不满地看了拓跋焘一眼:“女色误人,我说过多少遍?还好没被迷得神魂颠倒,不曾将自己心脉位置与常人相反的事情给说出去,否则狼兵找到的就是一具尸体。” 拓跋焘缓缓睁开眼睛,抬手按了下胸口的伤,面无表情地望向床顶的帷帐:“祖父,尔虞我诈一辈子,太累了。” “大齐唯一的异姓王不是那么好当的。拓跋家的人,没有混吃等死当纨绔的命。” 拓跋克神色冷硬:“三个月的时间,你要至少恢复到能上马的程度,我能替你保住副帅的位置。你差点死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是耻辱。而耻辱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洗刷。” 小红…… 拓跋焘闭眼,随即道:“我会亲手杀了她。” “我记得常大夫以前曾配过一种伤药,药性极其猛烈。”再睁开眼睛时,他的眼中满是冷意:“不必三月,一个月我就能恢复。祖父,替我拿到主帅的位子。” 初六尚且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沈香亭的人化整为零,一部分转换身份留在中京,一部分通过其他路径分散到大齐各处,而他则带着于明秘密穿过楚齐边境,时隔多年,才又一次踏上了大楚的土地。 杀拓跋焘时,初六心情受到些震动,以至于忘了补刀。走出一段路他才想起这件事来,但后有追兵不能回头,而且他下手心中有数,那一刀肯定能够送拓跋焘到阎王殿里去报到。 先前初九的情报也指出了这一点,两相对照,可以确定北齐要对大楚出兵。 拓跋焘一死,北齐方面肯定会开始警戒,说不定还会对出兵大楚的计划做出某些调整。但战术有变化,大的战略方向却不会变。这一次北齐一反常态,选择在春耕时进军,就是打算比拼国力,生生拖死大楚。 损失一年收成,对北齐来说还能熬过去,对大楚却是灭顶之灾。 因为司马康定下的一系列政策,西原的流民消耗了大量的粮食,国库如今空得能够跑马。西原这个脓疮被挖了出来,大楚可算是伤筋动骨,不过病症已除,哪怕再过个一年半载,等新粮入库,大楚就会重新焕发生机。然而战火一起,西原必定又是大乱,一旦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乞活军或许就会借机死灰复燃。内忧外患,大楚说不定真有灭国之祸。 大楚朝堂乌烟瘴气,可堪一用的兵马唯有白耳军、龙骧骑、木家军和云阳军。初六绕过京城,打算直接前往天水,再从天水飞鸽传书到云阳。 尽管进入大楚境内,这一路却也未必安全。在北齐时步步惊心,女子更能降低旁人的戒心。长年累月,初六的身上就不由带了些脂粉气,男子装扮反而更加引人注目。无奈之下,他只好与于明扮作一对青年夫妻。 好不容易到达天水,他微微松了口气。 从马车上跳下来,初六环视四周,在墙角旮旯寻找密卫接头的标记。于明倒是没心没肺的,看见包子铺,打算去买些吃的垫垫肚子。而初六独自站在街头,只觉得身上一直以来的厚厚盔甲都卸了下来,仿佛一直在水中沉浮挣扎,如今才终于回到岸上。 熟悉的景物,熟悉的风俗,熟悉的乡音…… 初六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旁边有三四个街头混混,打头的那个见到他顿时眼睛一亮,晃晃悠悠地围了上来,堵住他的路色迷迷道:“小娘子,你要到哪里去呀?若是有空,不如陪哥哥我喝杯水酒。” 初六:…………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还有一群熟悉的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