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妈妈总是说,在外面的世界里,没有人会在意你。 你唯一渴求的,不过是爱和被爱。 但他们不会爱你,只会像吐一口痰一样,把你从嘴里吐出来。 …… 十点,斯蒂芬楼。 淡淡的、苍老的歌声,回荡在漆黑的走廊里。 间或传来一阵摔碎东西的声音。 李文森抱着手臂,背靠着小房间的门,一言不发地看着房间里两个优雅又英俊的男人,像菜市场上的妇人一样吵得不可开交。 “那个清洁工家着火的时间是凌晨一点,我晨跑的时候跑步软件有计算时间,这一点已经被那边那位英雄哥们儿确认了,毋庸置疑。” 英格拉姆举着手里的凳子,一副下一秒就要砸下去的架势: “你不同意我说的话吗。” “不,我完全同意你的话。” 一个二十五六岁,形容枯槁的年轻亚洲男人,脏兮兮的白衬衣上满是褐色的油渍。 此刻,他盘腿坐在英格拉姆高举的凳子下,静静地说: “你不过是个眼睛上长了痔疮的蠢货,我要是和你认真,我就输了。” “……” 英格拉姆举起凳子就想往下砸,他身后的警察立刻冲上来抱住他: “冷静!冷静!这是审讯!” 英格拉姆放下凳子。 他身边的警察刚舒了一口气,就看见他走到窗户边,一抬手,就轻轻松松拔下了窗户上一根钢筋。 被惊呆了的警察们:“……” 刘易斯小声附在她耳边说:“他徒手把钢筋扭下来了吗?” “不。” 李文森仍旧抱着手臂: “房子太老了,百分之八十的窗户上的防护栏都可以直接扯下来,你没事也可以试试看。” “……” “我很冷静。” 英格拉姆叼着烟,把钢筋握在手里,一副英伦版古惑仔的架势: “正因为我向来是一个冷静的男人,所以我知道这个家伙在撒谎,他居然敢说那个清洁工家里是十二点三十七分着火的,还质疑我的性功能……” “晨勃的男人不能晨跑,晨跑的男人不能晨勃。” 坐在地上的男人只是抬了抬眼皮: “虽然医生不会这么告诉你,但眼见为实,这是上帝的定律。” “……” 英格拉姆又撸起袖子往前冲: “我一定要把这个臭哄哄仿佛这辈子都没喷过香水的小子揍到下半生都不能□□……” 一旁的警察又冲上去拉住他: “请冷静,证人,在审讯室斗殴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抱着一把旧吉他,坐在一边的扶手椅上,对眼前混乱的情形视而不见。 ——第三个证人。 赫然是李文森之前和曹云山在餐厅谈话的时候,在他们不远处唱歌的老人。 他闭着眼睛坐了一会儿,也不说话,自顾自地拨动琴弦,接着他之前没有唱完的歌,继续唱了起来—— “妈妈总是说,在外面的世界,到处都是恶魔。 你最好戴上面具,留在门里,保持缄默。” …… “这种形式的测谎,如果用隔离室,效果会好一点。” 刘易斯斜斜倚在李文森身边,看着眼前闹哄哄的一切,轻声说: “我们人站在他们看得见的地方,会不会影响效果?” “这取决于你要什么样的效果。” 李文森注视着不远处的三个证人: “我一直觉得隔离室是一种很鸡肋的东西。” “为什么?” “你想想,你被叫来审讯,站在一个四面封闭,好像只有你一个人的房间里,但你会真的相信旁边没有人在监视?” 李文森耸耸肩: “又不是猪。” “这倒是。” 刘易斯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西装纽扣: “不过,我记得你最擅长的审讯方式是单审。” “嗯。” “那这次,你为什么要采用让他们自己辩论的方式?” “因为那两个。” 李文森指了指英格拉姆和曹云山的研究生陈郁: “权威型父母手下的牺牲品,一个从小参加黑帮从来没读过书,一个从小除了读书没干过其他事。这样的人,但凡遇到能充当他们父母角色的人,只有两个反应。” “的确,固着型人格。” 刘易斯点点头: “要么反抗,要么遮掩。” 英格拉姆,是青春期没有和父母解决好冲突的典型。 很多人都有这种经验,同龄人劝你天冷加衣,你感激,但若是你妈妈劝你多穿一点,你就会抑制不住地烦躁和愤怒。 英格拉姆就是这样。 这种愤怒,从他的青春期延续下来,陪伴终生,永不消失。 而陈郁,遇到问题和英格拉姆相同,但他采取的解决策略和他完全相反。 他阴沉,懒散,不修边幅,愤世嫉俗。 像一株,有毒的蘑菇。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按正常审讯方式挨个问他们,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他们所有人,都在撒谎。” 李文森笑了一下: “但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永远无法触及真相。” 现场的这三位,只是目击证人,肯来作证是心肠好,没有法律义务帮助警察破案。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不能采取任何逼问措施。 只要他们不想说真话,又不能找出他们作伪证的证据,她就没办法。 “所以,与其让他们怀着叛逆情绪和我们玩游戏,不如让他们自己内斗。” 毕竟搞科研的,最受不了别人质疑自己的逻辑。 李文森养得半长的指甲,在木质的桌上敲了敲: “而我们,就坐在一边等着捡他们的逻辑漏洞就好。” …… “从我的公寓距离西布莉的别墅不超过一千五百米,从我窗口朝下望,九点钟方向向下三十八点五度角的地方,就是那个清洁工的窗口。” 陈郁眼皮都不愿抬,盘腿坐在自己满是泥渍的运动鞋上: “那天晚上凌晨一点零五分,我刚计算完一个突破空间下的微积分极限证明,站起来休息的时候,看见那个清洁工的别墅冒出火光。” “Buddy,你知道吗,一个男人如果不喷香水,脑子会秀逗的。” Buddy是同伴的意思。 英格拉姆拍拍陈郁的头,嘲讽地说: “亚洲人,凌晨一点五分看到火光,不意味着那栋见鬼的别墅十二点三十七分的时候没有着火,你根本就没有反驳我的理由……” “所以我总是不愿和欧洲人说话,因为血统已经决定他们智力低下。” 陈郁随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截白色粉笔,在地上演算起来: “综合一般木头的燃烧速度,火光的辐射面积,那天晚上空气的可见度指数,和水分子含量,再往回推论火焰燃烧的时间,那个清洁工自燃的时间,不会早于十二点五十分。” 一大串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的可怕数字,在陈郁手里如同翻花,根本不用时间思考,就能直接计算出来。 他抬起头: “我计算的误差从来不会超过五。” 言下之意,英格拉姆晚上十二点三十七分着火的理论是不可能的。 “你的意思是,我的眼睛出了错?” “不是你的眼睛出了错。” 陈郁把粉笔装回口袋,用标准的伦敦腔说: “而是,你妈把你生下来就是个错。” “……” 这回,旁边的警察不等英格拉姆抡棍子,抢先一步抱住了他的腰: “请二号证人保持理智,审讯场合禁止械斗!” 还没来得及拿到棍子,就被人直接扛到两米外的英格拉姆:“……” “呵。” 陈郁轻蔑地笑了一声: “蠢货。” …… “这真是我看过的最别开生面的审讯。” 刘易斯揉着太阳穴: “现在,你觉得他们谁在说谎?” “除了那个老人,都在说谎。” 因为那个老人到目前为止,只唱歌,不说话,根本无从建立他的测谎尺度。 灯光下,李文森脸色苍白得就像一张纸。 “英格拉姆说话的时候,为了表示自己内心强大,会故意直视对方的双眼,但说谎的时候,眼球会不自觉地朝左偏,右脸颊肌肉会绷紧,脚会擦地。” 如果她猜得没错,英格拉姆的父亲,是一个相当严厉,且善于体罚的男人。 因为英格拉姆紧张时的姿态,完全就是一个罚站的小男孩的姿态。 “而且你注意到他说的时间没有?” “注意到了。” 刘易斯翻看了一下之前他做的审讯笔记: “十二点三十七分,过于准确。” 人在撒谎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填充细节,以增加谎言的可信度。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英格拉姆真的在十二分三十七秒抬手看了时间。 问题是,在他和陈郁辩论的过程中,只提到他的跑步软件有计时功能,却没有明确表明,他自己看到了时间。 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问题。 可在表达方式上有问题。 谎言的另外一个特性—— 人在撒谎的时候,除了不自觉地填充细节,也会刻意模糊细节,以增加逻辑的完善程度。 …… “那么陈郁呢。” 刘易斯把李文森的结论,和自己的结论对比了一下: “你为什么说陈郁也在撒谎?” 陈郁刚来十分钟,此前一直没有说话。 也就是说,李文森还没来得及建立他的测谎尺度。 “陈郁啊……他我还要确认一下。” 李文森摸了摸下巴,忽然说: “你有吃的吗?” 刘易斯猝不及防:“什么?” “我问你有没有带吃的。” “吃的倒是有,我们的晚饭还没有来得及吃。” 刘易斯从一边的大包里拿出两盒凉掉的皮蛋瘦肉粥: “潮汕轩的,他们家粥里会放酱油小虾米,这点我很喜欢。已经凉了,不过你要是饿,还是可以尝尝。” “我不饿。” 李文森发烧没胃口,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几乎滴水未进,直到晚上醒来才觉得饿,之前伽俐雷好说歹说也没劝进一口。 然后乔伊把她用被子捆起来打了个葡萄糖。 …… 她接过粥,朝那边乱哄哄的几个人走去: “大半夜,要是饿,要不要吃宵夜?” “审讯还发宵夜,老师,你的作风真是与众不同。” 英格拉姆纡尊降贵地伸出手: “拿来。” “没你的份。” 李文森直接把粥塞给扶手椅上弹吉他的老人,然后在陈郁面前蹲了下来。 她一条腿半曲着,脸离陈郁极近。 ——近得连陈郁脸上的毛孔和污渍都看得清楚。 “这是你的份。” 李文森轻声说: “你吃吗?” “喂,老师。” 英格拉姆不爽地从背后揪住她的衣领: “你有没有搞错,我才是那个追着你越过一整个太平洋的人,你居然把我的盒饭递给这个脏兮兮的小子?” “……” 李文森拍开他的手,压根没理他。 她只是盯着陈郁脸,又问了一遍: “你要吗?” “谢谢。” 陈郁抬起头,丝毫不避讳地迎着她的目光: “但是不必,我吃了晚饭。” “是吗?” 李文森笑了一下。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遇了冷,要站起来的时候,她忽然伸出一只冰冷的手指,贴在陈郁的嘴角上,抹去他嘴角没擦干净的油渍。 刘易斯:“……” 警察:“……” 英格拉姆:“……这是什么情况?” “你看你吃了饭,连嘴都忘了擦。” 李文森温柔地抹了抹他左边嘴角,又耐心地伸手去抹他右边嘴角。 “你心算很快呢,是曹云山教你的,还是你自己学的?” “……自己学的。” 陈郁一贯嘲讽又平静地脸上,终于显露出一丝呆滞来。 他怔愣地看着李文森的动作,手脚完全忘了朝哪里摆: “你不必……” “这有什么。” 她笑眯眯地说,想要收回手: “我是老师,你是学生,更何况——” “更何况,你一向欣赏数学好又有才华的男人。” “……” 李文森手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就被一道熟悉的、冷冰冰的男声冻在了半空。 她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个,穿一袭烟灰色大衣,仿佛从油画里走出来的男人: “乔?”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觉得女主有几个爱慕者才苏得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