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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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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天色渐渐暗下来,隋玉花两块钱买了个肉饼,然后找个自动取款机将就了一晚上。

    次日天气不错。

    隋玉从取款机玻璃房出来,抬起头迎着阳光打了两个喷嚏,随后揉揉脸,背着背包继续在街上游荡。

    辗转了几条街,不知不觉又来到当初她跟苏小芳一起跪过的文化广场。

    隋玉放眼四周,广场边上,那个“庄家陈”在一片现代化建筑中依旧那样显眼。

    她终于忍不住好奇,走近瞧了两眼,恰好看见“庄家陈”的门口立着一块小黑板,黑板最上面是两个字——招……

    第二个字太复杂她不认识,但看到下面几行字她就明白了。

    “招杂工一名,2000每月,包吃住;招什么师一名,6000每月,包吃住;招……”隋玉默念了几句,没再继续看下去。

    她抬起头,看看门框上的招牌,背着双肩包,摸摸鼻子,兴奋又小心翼翼地走进大门reads;药医娘子。

    陈知安今天醒得有点晚了,昨天半夜楼下隐隐有警车的声音,吵得他睡不着觉。

    今早他去上厕所,顺道往后窗户外头瞧了一眼,那家理发店已经被封了。

    上完厕所他决定再躺一会儿,习惯性地打开微博,习惯性地点开悄悄关注。

    赵雯终于发新微博了,惯常的自言自语型:“家里的新成员——小哈。我会好好照顾小哈,就像你当初那样认真地照顾我们的金毛。”

    小哈,金毛。

    陈知安眉峰一挑。

    他从不是个自作多情的人,但赵雯这条微博指向性太明显。

    当初收养金毛是他与赵雯共同的决定,事实上他并不喜欢哈士奇,只是耐不住赵雯要求,才勉强收养下来,并取名“金毛”以示他对狗类品种的偏好。

    陈知安又将赵雯这条微博看了几遍,他忽然有点不明白她给一只比熊取名“小哈”是几个意思。

    分手这么久还在社交网站发表这种似是而非的话,倒像是故意写给他看的,挺没劲的。

    初恋这玩意儿,有点蛋疼。

    陈知安觉得他可能要戒掉刷微博的习惯了。

    过了一会儿,饭店主管打来电话。

    他接起,就听见那头说道:“老板,杂工招好了,你要再亲自审核一下吗?”

    陈知安从床上坐起,伸了个懒腰,敲着后颈道:“杂工你定就好,至于厨师,到时候有人来应聘就告诉我,我要亲自面试。”

    “明白了,老板。”主管说完之后便挂了电话。

    陈知安按部就班地起床、健身、洗澡、吃饭,然后再出门去店里坐镇。

    隋玉觉得自己运气真是好到不行,昨天她还差点被那种店骗,今天她就找到了一份正规工作,还包吃住。

    她把包放在主管安排给她的置物柜里,然后来到后厨洗碗池旁。

    主管指着洗碗池里的碗碟道:“你先负责洗碗,每个盘子都要过一遍洗洁精,再过三遍清水,最后擦干,放到你右手边的沥干架上,明白了吗?”

    隋玉忙不迭地点头:“明白了!”

    主管满意地嗯了一声,又说:“等你把厨房的岗位都轮过来,我就安排你上前面点菜,你要是自己肯努力,说不定还能轮到收银。”

    隋玉兴奋得双颊通红,大声道:“主管,我一定好好努力!”

    收银啊,就是站在那儿按电脑的,她居然有机会做那个?好开心!

    主管安排完工作之后,就去前面查看员工工作情况。隋玉站在水池边洗着盘子,心里前所未有地满足。

    一夜之间,她居然从一个碰瓷的骗子,变成了一个有正式工作的人。她可以正正当当赚钱了!

    要是让陈知安知道,他一定惊掉下巴,以后再也不敢瞧不起她!

    一想到陈知安,隋玉又想起林骏。

    她不由叹了口气,林骏这人挺好的,如果她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他就好了reads;误长生。

    她这边正想着,远远听见后门那边陆续有人喊了几声“老板”,隋玉好奇地扭过头去,只可惜视线被电蒸箱挡住,看不见老板的上半身,只能看见他阔步走过。

    腿还挺长。

    隋玉回过头,忽然觉得鼻子有点痒,抬起手背蹭了蹭。

    陈知安在大堂巡视了一圈,又站在柜台旁边看了一会儿,主管过来跟他汇报一早上的工作。

    陈知安听了一会儿突然说道:“后面洗碗的就是刚招进来那个?”

    主管点了点头。

    “怎么没穿工作服?”

    主管道:“之前留下来的工作服只剩下特大号了,刚打电话给了服装厂,说是新的一批明后天才能寄到。”

    陈知安点点头:“你先让她穿特大号的。反正是工作服,将就着穿了,统一就行。”

    “可是老板,这姑娘看着挺娇小,特大号怕要耽误干活吧?”

    陈知安想起刚在后厨看到的那个背影,的确不怎么高,估计跟隋玉差不多高,就连胖瘦也差不多。

    居然又想起隋玉了。

    陈知安有点烦躁,啧了一声道:“你就让她把袖子卷吧卷吧,也就穿一两天的工夫!一件衣裳就能耽误干活,那我要这种员工干什么?”

    “知道了,老板。”

    陈知安满意地点点头,又去楼上转了一圈。

    等他从楼上下来,再次回到厨房视察时,他就觉得有点懵。

    为什么他会在自己店里看到隋玉?

    他站在厨房门口,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次定睛看去,的确是隋玉没错。她穿着店里的工作服,白色对襟长袖衫,因为衣服太大,她看上去几乎要被衣服吞没。

    此时隋玉正听厨师长吩咐,把需要的碗碟一个个在桌上排列整齐。

    看样子干得还挺乐呵。

    真他妈……见了鬼了!

    陈知安止住进厨房的脚步,又退回到大堂,找来主管问道:“今天新来的那个杂工,个人信息都登记了吗?”

    “登记了。”主管摸摸半秃的脑门儿,笑着说道,“这姑娘没什么文化,好多字会认不会写,还是我给她代的笔。”

    陈知安点点头:“她叫什么?”

    “隋玉,隋唐英雄的隋,玉器的玉。”

    陈知安摆摆手:“行了,你先去忙吧。”

    等主管离开,陈知安忍不住靠着墙壁揉了揉额头。

    这姑娘是打算“从良”了?

    这下倒好,都省得他去城中村那边打听情况了。

    陈知安忽然轻笑一声,如果让她知道自己干活的地方是他开的,她会是什么反应?

    陈知安抱臂靠着墙壁,过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居然在弯着嘴角傻乐reads;食色满楼。

    他不由揉了揉脸,转身朝柜台后面的休息室走去。

    隋玉觉得今天过得特别充实,虽然只是给厨师长递盘子打杂,但比她之前碰多少瓷都快乐。

    很快就到晚饭时间,隋玉跟着大伙端着餐盘去吃饭,屁股还没坐热,就听见身后的门口传来一道声音。

    “我那儿子,天天拿着画笔到处画萝卜,还别说,这萝卜倒是画得越来越像了!”

    隋玉跟着大伙笑了两声,身边空位上忽然坐下一个人,那人开口道:“我就琢磨着改天给他报个绘画班,这么好的绘画天赋,咱不能浪费了不是!”

    隋玉闻言扭头看了一眼,隐约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像是感受到她的目光,对方也转过头来,上下打量了她两眼,随即皱起眉头。

    隋玉一愣,记忆的某根弦突然在脑中嘣的一声,紧跟着响起的则是身边这个女人的嚷嚷。

    “是你!你不就是上回偷我电瓶被我抓了那个!”她一边嚷嚷着,一边放下碗筷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打量了隋玉一番,确认道,“没错,就是你!”

    隋玉也想起来了,满脸通红,讷讷地放下碗筷。

    如果她告诉这个女人,她已经不干坑蒙拐骗的事儿了,这个女人会信吗?

    大长桌上其他人纷纷表示好奇:“小黄,这是咱们新来的员工,你别搞错了啊。”

    “错不了!”小黄高声道,随即提着隋玉肩膀的衣裳强迫她站起来,“好啊你,居然混到咱们后厨了!你说,你想干嘛?这回想偷啥?”

    大伙都把目光转到了她身上,隋玉只觉得脸上火辣辣,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对不起,我已经不干那种事了……”她低低开口。

    小黄尖声道:“谁会相信小偷的话啊!”

    隋玉看向她,眼圈通红:“我不是小偷。”

    “都让我逮着了,你说不是就不是?!”

    “我不是!”

    隋玉说完之后,下意识地看向在座其他人,只见他们不时指着她窃窃私语,偶尔冒出一个“偷”字。

    这种感觉让她恍惚回到十四岁那年,老家那些邻居也是这样,指着她窃窃私语。“破|鞋”“烂|货”……一直到她跟着她姑出来,这些词还是时不时地传到她耳朵里。

    隋玉恍惚地退了两步,忽然捂住耳朵低头朝外跑去,没跑几步,突然一头撞上一个结实的胸膛。

    “隋玉,你……”

    被她撞到的人似乎说了句什么,但隋玉根本没听到,只手忙脚乱地往外面跑。

    陈知安看着就餐处闹哄哄的员工,板起脸问道:“怎么回事?员工手册都忘了?”

    小黄上前解释:“老板,刚那个人你不记得了?就上回偷我电瓶的那个啊!”

    陈知安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咬牙瞪了小黄一眼:“你真是……”

    他没说下去,转身追着隋玉离开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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