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世事变化巨大,白驹过隙,转眼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西北变化巨大,原本广袤的荒地,如今种上了棉花和瓜果以及水稻,西北有条内陆河,气候不是特别干旱时,这里的水源从不断绝,于是沈景黎将离河近的田地全部种上水稻,一年收,足以让西北的百姓应付高额的税收,而其他适合的地方全部种上棉花和瓜果,这里的平均日照时间长,瓜果甜度高,质量好,江南去贩卖,不怕没钱賺;提供的棉花出产之后,沈景黎专门派人运到京城和京城和江南遍地是富豪,只要东西好,西北更是成为全国棉花生产基地,每年棉布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三,光靠销售棉花,西北的百姓就不愁吃穿。 这里的西北跟沈景黎上辈子知道的那个西北不一样,这个时代的气候也比他上辈子见过的诡异,不过任何环境都有其适应之道,沈景黎拿着在京城賺的钱趁西北还没发展起来的时候,买了很多土地,棉花、水稻、瓜果,他还建了暖房,种植了一批香料,这里离个叫大荆的部落很近,那个部落盛产香料,沈景黎便让人去买了一些种子,种植之后,形成几十亩的香药园,生产的香药一部分卖往内地,部分卖去国外,生意好的不得了。 西北的棉花、瓜果打响了名声,很多商人慕名而来,见识过西北的风情,吃过这里的烤全羊,喝过这里的羊奶酒,对西北产生了独特的感情,从此落地安家的也不在少数。 西北从此热闹起来,各式各样的店铺纷纷开起来,每年过往的商人无数,有从中原地区而来,订购棉 花、瓜果、皮毛、药材的商人,以及从他国远道而来,带着自己国家特有的作物和商品,在西北的市场进行交易,再从西北带走自己国家稀缺的商品,这些商人带动了西北经济的发展。 三年时间,荀儿又长高了许多,原本还带着婴儿肥的脸蛋消瘦了许多,隐隐能看出有穆琛年幼时的影子,从去年开始跟着穆琛练武,如今,他已经敢带着大灰、二灰去城外草原打猎,性格豪爽,俨然个顶天立志的男子汉,穆琛有意培养他为自己的接班人,西北军的首领,不过他似乎志不在此,每次穆琛提起让他用功学习,他就偷偷带着两个弟弟溜出去玩。 团团和安安也已经四岁,团团是个温柔安静的孩子,面上的笑容如春风,对每个人都很和善,就是不爱说话,他很爱看书,从三岁启蒙以来,至今已经熟读四书五经,安安跟团团像两个极端,团团爱静,安安却好动,他坐不住,不爱读书,也不喜欢练武,整日带着一群小伙伴去各处捣蛋,闯了大大小小的货,让荀儿给他善后。 “阿姆,阿姆,救命啊……”沈景黎手里捧着账本,刚进正厅,一道锦红色的身影奔了过来,把抱住他,假哭着告状,“阿姆,爹要打我,爹是坏人。” “打你?”肯定是又闯祸,捅娄子捅到穆十四眼前,这小子越来越大胆,连亲爹都敢忽悠。 安安抬起头,硬挤出两滴眼泪,“阿姆,爹是坏人,他要打安安。” 四岁的安安是个鬼精灵,知道他爹只听阿姆的劝,每次闯祸后,就先到沈景黎面前恶人先告状。 跟着进来的穆琛伸手将他提溜起来,啪啪啪在他小屁股上招呼几下,这下子,挤出来的泪滴变成汪洋大河,他紧抱着沈景黎的手臂,放声大哭,还不忘摸黑自己亲生父亲,“阿姆,爹爹谋杀亲儿子了,我肯定不是亲生的,爹爹欺负我……” 一边哭边往沈景黎身上蹭,这是他闯祸后惯用的伎俩,沈景黎心知肚明,可每次听到他撕心裂肺的哭声,都于心不忍。 “哈哈哈,十四,想不到你也有今天。”被媳妇儿子吃的死死的。 三人回头看,一名容貌俊朗的男子表情逗趣的大笑着,声音之大,惹来他身边之人的不悦,抬脚就是一踹。 “文瑞,你们怎么来了?”看到赵文瑞,沈景黎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立即撇下穆琛,抱着儿子走过去。 “好久不见,就想来看看你们。”他怀里抱着个小男孩,粉雕玉琢,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沈景黎,咯咯咯笑起来。“这个是恒哥儿?” 两年前,赵文瑞生下二儿子,大名许凌恒,小名恒儿。 “是啊,恒哥儿,喊人,这是你沈叔。”赵文瑞指着沈景黎,对儿子道。 许凌恒抬头看了看赵文瑞,又看了看沈景黎,才奶声奶气地喊了声,“沈叔好。” “乖。”真是可爱的孩子,可惜不是双儿,不然,赵文瑞估计又要旧话重提。 “乖是乖,可惜不是双儿,不然的话,就可以跟你结为亲家了。” 果不其然,立即提到这个事儿,赵文瑞一脸惋惜,继而看到沈景黎怀里的安安,“这个是团团,还是安安?长的可俊,若是双儿就好了,可以当我们家的儿媳妇。”说完这话,才想起一旁的大儿子,赶紧伸手把儿子抓出来, “凌云,快来看,这个就是你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是不是长的很俊?”许凌云比安安大几个月,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在家里的时候,偶尔听阿姆说起自己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心中也信以为真,如今看到安安,顿时觉得被欺骗了。 沈景黎听赵文瑞居然当着两个孩子的面说这个事,有些头疼,万一两个孩子信以为真,真把对方当媳妇,看他以后怎么办?不过,他实在是想太多了,两个孩子可能信以为真,却不会把对方当媳妇,毕竟,第一眼见到对方时,就觉得彼此不对付。 安安待在沈景黎的怀里,居高临下地望着许凌云他虽然才四岁,可是已经懂得未婚妻是什么意思了,听赵文瑞说许凌云是他的未婚夫,就忍不住打量起许凌云,见许凌云身材瘦高,乖巧地跟在赵文瑞的身边,就忍不住来气,很想恶作剧整蛊他一番。 不过他刚刚被穆琛教训了一番,屁股的疼痛感还没有消除,也就不敢当着父姆的面,再做坏事。 “景黎,今年可不可以多提供批药材?”跟穆琛叙旧完,许彦林便走了过来,这些年,他跟沈景黎合作,将西北的棉花、香药、药材运到京城和江南,賺的是盆满钵满。 “可以,还要不要带一些皮毛?”京城有的是土豪,人傻钱多,花钱如流水,一点都不心疼,不多賺点,都对不起他们。 “要,还要上好的羊毛毯和牛角梳,对了,还有没有些别致的骨雕?”富豪的生活不仅是吃喝玩乐,有品位的人,都喜欢玩收藏,书画字帖、玉石珠宝、核雕木雕等,只要入了他们的眼,金钱从里不是问题。 “没有,不过西北有些不错的玉石,只是还是原石,尚未打磨,我画些图样,你运回京城让人照图打造,高价卖出,别卖便宜了,免得坏了行情。” 听他这么说,许彦林兴奋地两眼发光,沈景黎的图样向新颖别致,在京城千金难求。 “你发现矿脉了?”他高兴地像被钱砸的两眼冒金星。 的确是,其实西北有很多好东西,得慢慢挖掘,他也是意外发现了玉石的矿脉,让人开挖,居然是翡翠,还有少许白玉。前世的时候,昕说西北有很多矿脉,金矿、银矿、煤矿、石油……他相信这里也会是这样子的情况,只要有心就一定能够找得出来,不过也不需要派人每日去勘察,有些资源,也需要留给子孙后代。 “景黎,有好事可别忘了我,我以后能不能富可敌国,可就靠你了。”他把手臂搭在沈景黎肩上,两道锋利的视线,差点将他戳成马蜂窝。 沈景黎翻了个白眼,他能不能富可敌国,关他什么事?他又不是他雇佣的财务顾问。 搭在肩上,碍眼的手臂被一掌拍开,穆琛插进两人之间,将沈景黎护在身后,“手臂太长,我可以帮你断了他。” “十四,我们可是兄弟。”十四居然是个护妻狂魔。 “滚。”兄弟也不能碰他媳妇。 “我带你去后院,你看看你想住哪个院子,我让下人们收拾出来。”两个幼稚的男人,懒得多看一眼。 “好,”两人好久不见,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赵文瑞告诉沈景黎京城的现状,镇远侯升了官,穆禹回了京,也娶了妻,妻子去年为他生下了嫡长子,而穆珂娶了时玉,从镇远侯府搬了出去,两人日子过的很舒坦,而穆瑾科举考试考中了三甲三十三名,不过他没有去做官,而是离开京城,出去浪迹天涯,前段时间来信说,今年打算去西南地区走走,还有件跟沈景黎息息相关的事情,就是沈景黎的父母从南方五虎镇到京城来寻沈景黎和沈月儿,不过被穆禹给打发回去了。 沈景黎听到这个事情,只觉得好笑,却并不放在心上,那些人,他从来就不曾记住过。